大小姐变成丧尸后   作者:不飍   简介:   「轻松搞笑哈哈哈哈小甜文。」   孟凛当了二十年的豪门大小姐,飞扬跋扈,娇蛮任性。   一朝末日,丧尸来袭,她毫不意外的死在了第一集。   变成丧尸的第三年,她逐渐觉得,这样的日子其实也不错。   直到有一天,人类打到了家门口——   她被逼得无路可退。   眼前的女人冷若冰霜,一枪一个小丧尸,宛如死神。   哈哈,竟然是她包养欺负了整三年的前女友,沈确!   【傲娇沙雕大小姐×清冷腹黑狗女人】   ——————   *沙雕小甜文,公路种田谈恋爱。   *放飞自我,调剂短篇,图个开心,请勿深究。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末世 轻松 沙雕 忠犬   主角:孟凛,沈确   一句话简介:被前女友抓到了   立意:生生不息 第1章 1   六月梅雨。   好些天来难得一个响晴。   别墅区里绿荫深浓,朝露垂在叶尖,蝉鸣声嘶力竭。   小院儿围墙内,支开一柄宽大阳伞,伞下铺一张打平的躺椅,晒咸鱼似的躺着个人。   两条胳膊搭着椅沿下垂,整张脸平平整整压住椅面,像死透了。   “咚!”   “啪嗒~啪嗒~啪嗒——”   水花四溅,听起来活灵活现的。   什么鬼动静?大白天活见人了?   孟凛嘎嘣一声仰起头,嗷……她这个颈椎!   人死了就是麻烦,身上一把子僵硬的老骨头,龇牙咧嘴的缓了半天,她才撑着坐直。   石板平铺的小院,阳光融融映着石隙野草,气温渐高,却还不到最热的时候,潮湿了那么久,终于赶上日头能晒一晒背,实在是舒服极了。   迎着一阵爽利凉风,孟凛悠哉坐在躺椅上,长长抻了个懒腰。   宽大的丝织睡裙飘摆,尖利指甲虚攥成拳,青白皮肤,黑紫色血管沿着胳膊伸展,嘎嘣嘎嘣嘎嘣……一个懒腰,从上响到下,却并不妨碍她的好心情。   表情虽然略显狰狞,但里外都透着一个字:爽!   啊!阳光!你果然是人类——呃,和丧尸共同的好朋友。   扑腾的声响一直没停,孟凛转眼一瞥。   荒废鱼池里积着雨水,一只穿着保洁服的丧尸正在蝶泳,是她顺手捡回来的保姆,王姨。   她其实不知道她真名叫什么,丧尸又不会说话,被她从小区犄角旮旯里捡回来时,她胸前工牌上只写着保洁俩字,因为她的个头,年龄模样都有几分像照顾自己长大的保姆,孟凛便大手一挥给人改了名。   距离丧尸病毒爆发,已经过去了三年,外头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孟凛一无所知。   灾难发生后没多久,城市中的电力和网络便失灵了,没网的现代人和原始人一样。   还有另一个原因,她挂得太早,没有电影里的神兵天降,我的对象是特种兵,重生在末日前,巴拉巴拉……她,就是一个银行卡里躺着七位数,名下拥有三栋不动产和七辆豪车,正在上大学的普普通通的有钱大小姐而已。   那时正值暑期,国际大都市A市充满了慕名而来的游客,大学也开放游学参观。   好死不死,她那天,刚好在学校。   从昏迷中睁眼,周遭已经乱作一团,她和所有弄不清状况的人一样一边乱叫一边抱头鼠窜,说起来那会儿她还以为自己是爆发了什么不为人知的运动天赋,速度之迅捷,身姿之灵活,仿佛请神请到了博尔特。   直到在一群呜哇喊叫的学生身后,被两个惊恐的保安合力一叉子叉倒。   “丧…丧尸!”   “是丧尸!!!”   她依稀记得,那天校园里蝉鸣很烈,慌乱的尖叫,马路上撞车的巨响和不知方向的爆炸交织成模糊的嗡鸣,叉倒她的保安下一秒就被扑上来的人咬住脖子,热血溅在她脸颊。   狂奔的丧尸们踩了她好几脚,但谁都没有理会她。   原来她……已经不是人了。   哎,短短六个字,却要用一生来治愈。   变成丧尸的第一年,孟凛浑浑噩噩,记住的事情不太多。   变成丧尸的第二年,她开始有意无意地寻找同类,那时候城里的活人已经很少,到处都是丧尸,可没有一个像她,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能思考,但也没有因此内耗太久。   变成丧尸的第三年,她开始养生。   是的,养生。   变成丧尸的好处很明显,不用吃饭喝水和排泄,甚至不用睡觉,更不会生病,作为人的一切需求,都退化为了记忆中的感觉,在丧尸遍地的末日世界里,堪称无敌。   而成为丧尸的坏处,却是慢慢出现的。   最开始变化的,是她的视力。   5.0的眼睛越来越近视,皮肤变得干吧坚硬的同时,身体也变得僵硬,以前她还不理解老人为什么那么麻烦,直到她有天一弯腰听见了嘎嘣一声,缓了一整晚都没站起来,挠痒的时候,手够不着后背,洗澡不坐下就搓不到脚指头……   她的记忆力也变得很差,起初发呆还能天马行空,后来发呆就只是呆。   一发呆一整天,一次回过神来,她发现自己居然在撞墙!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血红的眼,青紫的皮,头发枯如杂草,俨然死了没埋。   不行!不能这样下去!孟凛下定决心: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尸,   养生,溜达,去零元购。   从明天起,关心丧尸和废墟,   抢一栋别墅,面朝外滩,春暖花开。   她在新房子里组建了一个新家庭,有保姆王姨,还养了一只小猫。   丧尸病毒并不感染动物,所以末日之后,城市里的野生动物激增,孟凛就曾经在那条最繁闹的步行街上看见过长颈鹿群迁徙。猴子是最讨厌的,孟凛分不清它们哪个是什么品种,都一样讨厌,别的动物遇到丧尸退避三舍,但猴子这种动物却总是闲得没事就爱犯两下贱。   过往让她习惯了众星捧月的生活,如今她不得不学会自己给自己找乐子。   比如在零元购的时候和猴子抢东西,再比如学会纡尊降贵的和丧尸同类们打成一片。   做丧尸的日子实在很无聊。   孟凛两手托着下巴,慢悠悠地观赏了半天王姨鱼池蝶泳,想到了一个丧尸笑话,问:2030年奥运会的游泳冠军是谁?答:是丧尸。因为丧尸不用换气。还有一个,说现在世界上最有骨气的是谁?是丧尸。因为它们命硬学不会弯腰!   “嗬嗬嗬……”   好冷,但还是被自己的才华逗笑。   笑了一会儿,孟凛趿上拖鞋回屋。   她本想趁着今天天气好让王姨也晒晒,不然闷久了身上容易发霉,但现在她刚晒舒服,不想收拾烂摊子,就先放着吧,反正也死不了,等下一个晴天再捞出来晒。   孟凛敞开推拉门,让空气流通,别墅区没有高层遮挡,阳光像融化的蜜顺着大理石砖向内流淌,客厅里有些乱,随意摆置着许多小玩意儿,大多是大小姐以前瞧都不会瞧的东西,现在溜达时觉得有趣,也都顺手捡回来。   很多是玩具。   桌面上散落着一些填字游戏和数独小卡,看完的书在旁边扎了一摞。   城里的自来水和电力一样,很早便断了,孟凛记得后来好像有通过几次,不是大范围的,在不同片区,水龙头拧开突然出水,但出来的都是臭烘烘的黄汤,接着就又断了。   现在家里用的水都是她拿超市小板车一桶桶拉回来的。   起初开路清障把她累够呛,感觉自己像愚公,好在后来她找到了个好法子,从超市里拽了个穿工作服的丧尸,把小板车和丧尸绑在一起,自己在前面吹哨,丧尸乖乖就跟着走。   虽然有时声音会引来其他丧尸堵塞交通,但孟凛还是领悟了:   不会带团队就只能自己干到死…死去活来。   孟凛一边哼歌一边烧水。   流理台上卡式炉嘶嘶吐焰,水汽咕咚氤氲,手磨咖啡机格啦格啦的转着圈儿,粉末中细,倒进滤纸,细口壶里的水温放到正好的九十二度,温杯滤纸,闷蒸排气,二段注水,然后不紧不慢倒入新捡的咖啡杯中。   捧在手心,深深的……吸一大口。   啊,香!   虽然不能喝,但她能闻,今日要闻达成。   馥郁的咖啡香中,孟凛露出了满足微笑,阳光晴朗,岁月静好,也是过上了当女鬼的好日子。   老早以前有人说仪式感就是小资们闲出来的臭毛病,当年的孟凛嗤之以鼻,哪来的酸民又在乱叫,现在的她只想说:包的姐妹,包的,就是闲出屁了。   仰赖于三年前被强迫学习的一堆野外生存技巧,虽然当时她极不乐意,反复找茬,但这一年来她的生活竟然过得还不错,这让孟凛有了一个更宏伟的计划。   小说漫画她已经看腻了,为了丰富娱乐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她准备进行一场长征,徒步到十几公里外,她记得前年自己曾路过过一家店铺,里面好像有卖柴油发电机,等她把发电机运回来,就能给她捡的掌机们充电,然后再弄一台电动滑板车,就再也不用折磨自己的老胳膊老腿了!   掐算时间,就是今天,不冷不热,适合跋涉。   不过在此之前,她得先安顿好她的猫。   “嘬嘬嘬……”   普通丧尸能发出的音节很有限,孟凛其实能说一些话,但她的声带已经干瘪退化,除非心情好,不然她不愿费那力气,反正也没有人听。   显然葫芦不在,那只惯没良心的狡猾黑猫,吃她的喝她的,却和她生疏如合租室友,饿了就回来喵喵喵,吃饱就“哈”一声拍拍屁股出门潇洒,当初她就不该鬼迷心窍给它起这个名字!   没良心竟然会通过名字遗传!可恶!   她在心里一面暗骂,一面给饮水器倒上新鲜纯净水,洗干净猫碗,装好三天份的猫粮。   等着吧,等她弄完发电机,下一步就回来自学兽医,亲自给丫绝育。   换好衣服,提上垃圾,孟凛愉快的出了家门。   客厅里,电子时钟啪嗒跳动,显示出日期和时间。   今天是个好日子,又一年生日,虽然无人为她庆祝,但她会自己给自己准备礼物。 第2章 2   很显然,孟凛低估了六月日头的毒辣,根本不该磨蹭到大中午头才出门。   她有点后悔特意绕了个远路,本想先给自己买个小蛋糕,中心商场的超市里有个她以前常吃的进口牌子,家附近她找过都没有,只能去那儿,既作为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也作为长征计划的小小奖励。   但是丧尸,其实很怕暴晒。   白天阳光最烈的时候,大部分游荡的丧尸都会自觉躲到阴凉处待机,孟凛觉得这大概和晒腊肉是一个原理,丧尸虽然不会死,但是会发霉。   高温炙烤着柏油路,蒸起沥青的焦臭气。   马路上一片狼藉,到处是当年留下的残骸,散落的包、撞烂的车,还有几本迎风凌乱的《暑期园地》,以及下雨天被冲上路面的各式垃圾,十分难走。   曾经引以为傲的城市天际线,如今也成了废墟。   在灾难之初,军队也曾试图救援,但在地狱级难度下,通通白搭,战斗和意外引发了火灾,火情无人驰援,烧了很久才灭,许多摩天大楼就这样烧成了黑秃秃的模样。   现在的A市里应该已经没有活人了,是一座名副其实的丧尸之城。   沿街随处可见蹒跚游荡的丧尸,经过几天梅雨的洗礼,这些同类不仅丑陋,还很臭。   变成丧尸三年,孟凛其实已经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她并不讨厌丧尸,只是偶尔有点嫌弃。   从哲学的角度讲,丧尸其实是一种好文明,除了在面对人类时略显激进,其他时候还是挺可爱的,既不践踏花花草草,也不欺负猫猫狗狗,情绪稳定,从不随地大小便,只要你不是人类,那么不论怎么逗弄它们,它们都不会生气,只会嗷呜嗷呜的走开。   它们只是不爱洗澡,可没什么坏心眼子。   与丧尸一起生活,比跟人类在一起更简单。   至少,孟凛是这么想的。   从前很多人明里暗里的骂她是精致的利己主义,没错,投胎是一门学问,她就是好命,至于利己主义,难道有人不是?区别只在是否有条件利己罢了。   镀金的康庄大道摆在眼前,傻子才不走。   她就是利己主义者,但她也最烦又当又立,既然得到了便宜,就大大方方承认,就像她此刻已经变成了丧尸,享受了作为丧尸的好处,就不会像那些小说电影里的角色似的,非得强调自己内心其实还是人类。   如果有一天人类真的反攻成功,那她的日子就再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悠闲了。   运气最好,大概也就是变成实验室里新一代的比格犬或者小白兔,不知道会被切成几块做研究。   ……   应该……不能反攻了吧?   孟凛把自己想得有点发毛,慢慢停下脚步。   眼前是一条宽阔的马路,混乱的车流横七竖八,数不清的游荡丧尸挤在当中,硬是把路堵成了晚高峰的样子。   孟凛环视一圈,从脚边捡了只掉落的后视镜,随手往红绿灯灯柱下一扔。   “噹——!”   “呃啊呃啊!”“嗷呜嗷呜!”   呼呼风声,咚咚踩踏,一大群丧尸如参加百米障碍赛的奥运选手涌了出去。   孟凛微笑,满意地拍去手上灰尘。   很好,反攻什么的绝不可能,起码在这座丧尸之城里,优势在我。   她拽了拽太阳帽,慢悠悠地穿过一辆辆废弃车,哼起攒劲(嘶哑且难听)的小曲。   真是的,干嘛自己吓自己,以A市的尸口数量,就算现在外星人打来了,至少也能打个五五开吧!到底会有什么人那么想不开,跑到这里来找死?   哈,哈,哈——   “嘭!”   一声爆炸突然在街角响起,橙红的火苗上窜,点燃了聚集在路旁的几只丧尸。   巨大的声响俨然巴甫洛夫的电铃,刺激了声浪所及所有角落里待机的尸群。   包括孟凛。   这次只失控了大约两秒,聪明的智商就重新占领了高地。   也可能仰赖于做人时的锻炼不足,孟凛回头约莫了一下自己断片时行进的距离,如此判断到,比起上次受刺激失控(那已经是一年多前了),她大脑空白的时间明显降低,看来养生的确有效。   身旁不断有从各个角落奔袭而来的丧尸,孟凛吸取经验,蛇皮走位,闪到行道树下。   一般情况,丧尸是可以识别障碍物的。   它们有点像扫地机器人,大部分笨蛋丧尸是经济实用型版本,偶尔会撞两下墙,下楼梯会摔跤,但也有基本的学习能力,吃过几次亏后就懂得绕路了,小部分聪明丧尸的版本更高,不仅能够有效绕过各种小垃圾,甚至还会主动避让小猫小狗。   不过一旦受到刺激,丧尸就会陷入狂暴状态,孟凛亲身体验过,那种感觉大概是狩猎欲望压过了一切躯体本能,完全操控了身体,这时候要是挡在尸群前面,分分钟会被创飞。   孟凛背靠掩体,扭头向街角瞥去。   嗯……火花,人群,嚎叫,狂奔。   让她幻视了一些限定发售日涌进迪士尼的疯狂黄牛。   不过到底是哪个法外狂徒胆子那么大,居然敢偷袭我方水晶?要物资不要命了?   孟凛边思索边拍去后肩被蹭上的泥。   不是艺高人胆大就是穷途末路的倒霉蛋,反正都是疯子,经验告诉她,要远离人类,否则会变得不幸。   她就不去凑热闹了。   而且她记得那条街的下水道很早就堵死了,上回路过一地都是臭泥汤子,嫌弃。   孟凛撇了撇嘴,决定换条路走。   出于好奇,在走之前她又回头看了一眼,脚步僵停。   ——葫芦!?   人行道旁,一只通体油亮的黑猫坐在消防栓上晃着尾巴,消防栓下的马路牙子还趴着一只三花,那只猫看起来年纪很大,毛发粗糙杂乱,瘦得肋骨分明。   消防栓两侧丧尸狂奔,人行道对面就是着火的路口。   葫芦凝眸观察片刻,轻巧跳落,朝那只三花叫了一声,好像在示意:可以跟着我走。   孟凛:……   Ber?你个臭丫头是背着我在外面偷偷喝了丝瓜汤吗?   在我面前哈天哈地,在外面居然会扶老奶奶过马路?   而且,就非得在这个时候,girls help girls?   一只沾上火星的丧尸兴许是晒得太干了,极其易燃,轰的一下就着了起来,整个尸被烧得像个发了疯的吸尘器,满地乱爬——眼瞅着就要爬到对面了。   而她的猫却对此浑然不觉,还在等待止步不前,瑟瑟发抖的老奶奶。   但凡你对我有一半的耐心,也不枉费本大小姐辛辛苦苦给你搬回来的过期猫罐头!   孟凛磋磨着尖牙,气冲冲地朝那走去。   ——   室内光线浑浊,沉屑飞舞。   地面上倒扑着两具被刺穿大脑的丧尸尸体。   沈确矮身伏在货架后,凝神聆听。   药店里十分安静,一只穿着百年战损白大褂的丧尸弓背站在药柜前,仰头嗅闻。   它被刚才开门的一声轻响惊动,有些狂躁,生满尖齿的颌部不断撞击,发出“咔咔咔”的动静,它在分辨人类的气味,无法确定是否有猎物闯进了自己的领地。   沈确调整重心,长腿如蓄势待发的弹簧。   她轻轻阖眼,朝狭窄走道掷出一只药瓶。   塑料瓶哗啦哗啦的滚向角落,货架后传来“呃啊”低吼,脚步声靠近,两束冰冷瞳光从散漫掀起的眼睫后睨向地面。   女人修长的身体就像一头敏捷猎豹,哑光黑的军刀刀身从丧尸的一侧太阳穴贯入,从另侧贯出,短暂的数秒,她悄无声息地将第三只丧尸尸体放倒。   店内的丧尸已经清理干净,沈确迅速拉开几个药格,将所需的药品扫进背包。   就在这个时候,她听见了店外的爆炸。   “噹”的一声,燃烧瓶砸在了某块金属板上,玻璃崩碎,火焰燃烧。   然后,数不清的嘶吼和脚步声,如潮水涌来。   两道锐利的眉宇蹙动,她眼底浮出丝厌烦,很快便又恢复如常冷态。   端起跨在后肩的枪,推门而出,迎面,三发点射。   子弹穿过消音器,“咻咻”穿过街道,一枪一个丧尸。   呆立街角的中年男人被冲到面前突然扑倒的丧尸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浑身抖得像帕金森发作,怀里却还死死抱着自己的女儿。   女孩儿目光惊恐,一声不吭。   “让你们躲好,为什么出来?”   沈确步幅极大,几枪之间就赶回了街口,一手拽起男人的衣领。   “我、我怕…这里丧尸太多了,你一个人有危险。”男人瘦弱矮小,被她提得几乎踮脚。   沈确几不可闻的“啧”了声。   冷眼垂落,扫过女孩儿肮脏稚嫩的脸。   “现在跟紧我,再作死谁也保不了你的命。”   “我知道我知道,我肯定……”   尸群被惊动了,再想潜伏撤出已经不可能,只能采用后备计划。   沈确的目光迅速扫过几个点位,确定了后撤路线,扭头,不再吝啬子弹。   冲在最前面的丧尸接连扑倒,沈确边射边退,跟着脚步一顿,低头在电子表上摁了几下。   倒计时设定,1分30秒。   沈确举起手,在空中比了个手势。   ......   孟凛发誓,她只是想救猫。   结果那只没良心的一看见她,竟然扭头就跑!   可能怕被发现自己在外面偷偷尊老爱幼觉得尴尬,亦或心虚,总之,后来就演变成了它逃,她追……孟凛就这样被裹进了奔跑的尸群中,宛如莫名混进马拉松赛场的吃瓜路人。   跟着尸群还没跑几步,孟凛忽然听到一阵嗡声。   那声音有些耳熟,而且听起来异常刺耳,让她本能感到十分烦躁。   嗡声从高处传来,逐渐变小。   尸群被那股嗡声干扰,孟凛身后的一撮丧尸忽然调转方向,被那声音引跑了。   还没等她弄清怎么回事,就听见一阵不间断的“咻咻”声在噪音消失后变得清晰,随即她猛然发现跑在自己前面的丧尸正一排排扑倒,速度之快,只转眼自己竟就毫不费力的跑进了第一方队。   孟凛:?   “轰”——   远处传来剧烈的爆炸声。   什么玩意儿?手榴弹?   反攻开始了?!   孟凛一个急停。   葫芦,那只笨猫跑哪儿去了!   尸群陷入混乱,孟凛正想趁乱溜走,刚转身,一道热焰贴着面门就窜了起来。   火星燎过发梢,烧焦了孟凛额前散乱的刘海。   她这时候才闻见,藏在脚下这片烂泥汤子里,潜藏的汽油味。   火圈瞬间将她身后的大群丧尸包围,焚烧让她的同类失去了方向——丧尸是怕火的,它们只是没有痛觉,不怕死(已经死了),它们身体里的水分比活人少得多,是点火的好材料。   这点对于孟凛来说,也一样。   完了,遇到行家了。   前有枪,后有火,孟凛的大脑飞速运转。   “咻”的一声,站在她左手边的丧尸奶奶被一枪爆头,扑进火里。   又一声,穿着服务生制服的丧尸妹妹倒了下去。   一个接着一个,丧尸的嚎叫在火海中回荡。   可能是生死之际情绪上头,又或者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实在是太可气,太猖狂了!   丧尸不发威,你拿我们当hello kitty?   孟凛把心一横,目光坚毅,决定以身入局,跟这群人类拼了——本大小姐可不是那么好杀的!   看是你们先射死我,还是我先召唤大军,重振河山!   这一幕,仿佛战损美队孤身面对紫薯精的千军万马,她要让苍天知道,她不认输!   孟凛抄起地上的垃圾桶盖,转身便向前冲刺,紧接着,膝盖一软。   Pia叽,直挺挺倒进了泥汤里,然后咕噜噜滚到了一边。 第3章 3   烂泥汤子糊在脸上,滚了一圈又一圈。   这些泥水不知道在下水道里堆积了多久,又混杂过什么东西,经过整个梅雨季的发酵,那气味简直在虚空中都散发着邪恶的幻彩,孟凛鼻梁紧皱,身体绷得梆硬。   死了三年,没想到自己居然还能再死一次。   就是不知道这一倒能不能糊弄过去?   诚然她是有些演戏天分在身上,但荒废三年,戏骨松懈,虽说以前没少用这招碰瓷……但是这会儿这么混乱,她应该不可能发现…的吧?   孟凛曾经也设想过一万种再见沈确的场景,如果世界没有毁灭,她本该香车宝马,游艇雪茄,而沈确职场牛马,落魄到家,再见面她一定会狠狠羞辱她。   而不是像现在,她手里有枪,她阿巴阿巴,无情的子弹,差点射穿她。   ——沈确,她的前女友,准确来说,是被她以女友的名义包养,圈在身边当成女佣欺负了整三年的受气包。   遥想当初,她是大小姐,她是穷学生,一个是金凤凰,一个是小白菜。   她仗着自家有钱有势,对着沈确为所欲为,简直一件人事儿都没干过。   不,应该,至少,也有一两件…跪地求饶的时候可以拿出来攀交情的粉红往事吧?   孟凛一边滚,一边疯狂扒拉脑子里的走马灯。   死手快翻!   孟凛很清楚,自己从不是个讨人喜欢的人,不仅不是,她甚至还有真善美应激综合征。   而沈确,是个明明骨子里清高骄傲,却又刻意表现纯良的讨厌鬼,对普通人她平易近人,对富二代她重拳出击,活生生的傲慢与偏见!   她和沈确,好像天生就是冤家。   孟凛当年也是猪油蒙心,犯了全天下霸总都会犯的错——一边馋她的身子,一边狠狠犯贱。   沈确夹菜,她转桌;沈确喝水,她刹车;沈确摔跤,她唱歌。   总之,孟凛既看不惯她,却又不肯放过她。   并且毫无愧疚,只是一味给钱。   她原以为她们会一直维持纯洁的金钱关系,从没想过有一天沈确会丢下她给的银行卡,直接消失。   那是孟凛第一次谈恋爱,也是头一回被打脸分手。   她甚至在还她的卡里还添上了利息!   沈确到底有多讨厌她?这三年间孟凛偶尔也会思考。   哈哈,现在不用想了。   就在孟凛一边头脑风暴,一边祈祷沈确没看见她,老年痴呆都不治而愈的时候,不详的脚步声却已经走近。   有些东西真的是很邪性,因为周遭其实非常混乱,火圈里丧尸剧烈挣扎发出吼叫,还有几只没被爆头的丧尸满地乱爬,远处爆炸轰鸣后的残响……刚才那短暂的一瞥,她知道对面不止一个人,也是,一个人怎么可能打得进A市,她们一定有很多人,有炸药,有火油,有枪。   孟凛将脸埋在泥汤里,却莫名其妙的感觉到,走来的人就是沈确。   她不知道的是,在刚才如此混乱的场景中,只有她一只丧尸在倒地后无风自动,咕噜咕噜滚出去好几米,横的,还精准避开了各种障碍物。   脚步声停住了,孟凛不知道沈确在干什么。   换弹夹?上膛?还是为了节省弹药,打算把武器换成刀。   没有声音,她甚至听不清她的呼吸,沈确也许正在观察她的脑袋上到底有没有洞。   ……早知道刚才滚过那根钢管的时候就顺势扎个眼了,孟凛晕涨涨的想。   后脑勺被虚空凝视看得火辣辣的,空气仿佛凝固的胶质,尴尬得她都忘记自己已经死了。   满脑子都在尖叫:快点让我死!!!   就在这欲生欲死的间隙,孟凛无端想起了一件往事。   那是她包养沈确的第一年,每天最热衷的就是挖掘折腾沈确的新玩儿法。   当时她就知道,沈确这个人极其假正经,三棍子也打不出个屁,每天的生活无趣得令人发指。   孟凛偷偷上网查过,说这种表现是因为她自卑心作祟,配得感低,所以一娱乐就有罪恶感。   巧啦,能让沈确难受的事,就是让她快乐的事。   那天具体是因为个什么事,孟凛记不清了,可能是突发奇想,也可能就是新电影上映,路过电影院的时候她忽然指着一张海报:“陪我看这个。”   沈确冷着她那张厌世脸,瞥了眼,《丧尸王大战红衣女鬼》。   “不看。”   孟凛叉腰:“为什么不看?”   沈确默了默,又看一眼海报,面无表情:“我害怕。”   哈,原来你害怕呀,害怕正好!   你要是不怕我还不选这部片子呢。   丧尸血浆加上中式恐怖,多有趣,多有创意,Hiahiahia……   她当时大概就是这么想的,所以不容置喙地拍板决定:“我不管,我就要看,你就得陪我看!”   孟凛记得那天商场里的人多到爆,她买了VIP场的票,影厅人却不多,有几个单身汉坐在她们周围,偌大的场子里,只能听到她一个人在尖叫。   ——但必须声明,她绝不是害怕,只是为了烘托气氛!   她就是想看沈确被吓哭,看那张冰块脸花容失色,泫然欲泣,最好还能扑进她怀里寻求安慰,然后在其他观众的侧目里,她只好搂住她,心里暗爽,脸上无奈:“真是拿你没办法呢。”   “……”黑暗中,缩成一团的孟凛听到耳边传来一声无奈的叹息,干燥温热的手掌捂住了她的眼睛:“害怕的话,就闭上眼。”   “哈!?”她惊慌失措,却没推开:“本本本大小姐怎、怎么可能会害怕!我这是…是情趣,我逗你玩的,你你你…你懂什么……”   她感觉到后背胸腔微微震动,那温度莫名令人安心,让她从血腥中抽离。   孟凛边像八爪鱼缠在她身上,边在心里想,哼,沈确分明也很害怕!她只是能装!   看起来稳如老狗,其实心里慌得一批,不然她为什么心跳那么快!   “喂,我问你一个问题。”黑暗里,她不敢睁眼睛,凑在她耳边吐气。   “说。”电影的声音很响,吼叫声忽远忽近,莫名变得很真实。   “你说要是你认识的人变成了丧尸,你会怎么办?”孟凛问。   “杀了。”沈确说。   “吹牛……而且你都不用犹豫一下的吗?!行吧行吧,那,要是,如果是我呢?”   那时候沈确并没有回答,而半晌之后,她听见了一声冷笑。   ......   时隔六年,那支回旋镖正正好好扎中了自己眉心。   孟凛:哈哈,丸辣!   “沈小姐,小心——”一声惊呼打断了她的思绪。   下一秒,孟凛后脖子一紧,整个人被从泥汤里连根拔起,还没等搞清状况,就被圈进了一个怀里。   老年痴呆丧尸的大脑里一片空白。   死去的身体却比记忆更早回想起这个姿势,让她穿回到无数次千方百计的胡闹。   沈确比她高许多,肩宽臂长人精瘦,力气奇大,抱她时就像抱起一只猫崽子,她从一开始感觉冒犯,自尊受损,到后来习以为常,躺平摆烂,就连赖个床都要磨到她忍无可忍。   “起来,吃早饭。”   “唔……不要。”   “要迟到了。”   “就不起,除非你说,公~主~请~起~床。”   “……”   “欸,你、你别抱我!快放我下来——我是人,又不是狗!”   她记得沈确开枪时是戴着手套的,但覆在她眼前的手心却温暖干燥,她闻到了皮革的气息,残留的硝烟味,还有一丝血腥,甜甜的,很馋人。她的胳膊挨着沈确的胸膛,耳廓摩擦她的衣领,感觉她在喘息,她的体温很高,血流哗啦啦在身体里涌,她还活着,她是一个活着的人……   不,哎?怎么,对啊,她是活人,我可是丧尸啊!   我手,我腿……什么时候被捆住的?!   啊啊啊啊啊,沈确!你这个坏女人坏女人!居然敢趁我不备偷袭我!   “别乱动。”沈确的声音一如往昔,有些凉有些低,“都变成丧尸了,还这么不老实。”   什么叫都变成丧尸了?!   狗女人竟然看不起我!丧尸怎么了?丧尸很厉害的好不好?   孟凛被她拘在怀里,脑子一阵上头,愤怒,又觉得委屈,同时还很尴尬,她已经死了三年,心就像大润发用来杀鱼的砧板一样冰冷,没想到有一天她凉透的身体竟然还能产生这么多的情绪,简直比鬼压床还要惊悚。   沈确应该是在奔跑,肩带吱吱摩擦,散发热度的枪杆一下一下撞着她的背,周围乱糟糟。   她这……不会是不知道我已经死了吧?   孟凛真有些不确定了,沈确刚才说的那句话,说明她大概率已经认出她来了,虽说这一年她自认保养得还不错,但,一个脑子稍微正常的人,都不会觉得在这种地方,和一群丧尸在一起跑马拉松的,还是个活人吧?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再说,即便沈确脑子抽风真的误以为她还是个活人,以她往死里作的黑历史,她的第一反应应该也不是救人。   嘶,难道说这三年外面的世界其实不是她想的那样?   世界虽然沦陷了,但没完全沦陷,甚至人类已经重新恢复了秩序,沈确以前身手就诡异的厉害,现在手里还有枪,说不定她在人类阵营里混得很不错,她其实发现了她是丧尸,之所以抓她,是因为……外头现在正时兴尸口买卖?   她为了报复她,打算把她卖到马戏团之类的地方做怪物展览,或者卖给其他有变态癖好的岛上财阀老头当宠物?   不不不不不,以沈确的人设应该干不出这种事才对。   而且外面的世界要真安然无恙,也不会只派这么点人来吧?   孟凛惴惴不安乱猜,又精神分裂地想,让你自以为是,让你打进A市,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这可是丧尸的老窝!   自顾不暇了吧?要死了吧?知道丧尸厉害了吧?   孟凛愈发挣扎,可沈确的手牢牢箍着她的头,什么鬼,力气居然比她一个丧尸还大。   明明她只要一仰头就能咬到她的手指,或者手腕,随便哪里,只要一口,沈确就完了,她可是丧尸!   这还是在她的地盘,可恶的人类竟然敢这么不恭敬!   孟凛气得牙根痒,在心里怒骂一万句。   我警告你啊,我就再忍你一秒钟,再过一秒,我可要咬人了!   可跟着,她突然反应过来,那些乱哄哄的声音似乎越来越远,脚步声放大成回响。   “咚”——厚重铁门落上了锁。   没等她咬人,就被放了下来。   这哪?   孟凛坐在墙角,人有些懵。   四周光线暗淡,水泥地潮湿阴凉,成排货架上摆满纸箱,好像是个超市仓库。   放下她后,沈确便拔出刀,沿着货架前前后后检查了一圈,确定安全后又走回来,将背包扔在了她身边。   ……什么意思?   她现在,是被绑架了吗?   她一个丧尸,在家门口,被活捉了?   孟凛简直不敢置信!   同样不敢置信的还有何胜。   他后背紧贴唯一进出口的铁门,弯腰虎喘,眼神惊疑不定地望着她们,手哆嗦指向那只四下打量的丧尸:“它…它还没死,沈小姐,它还没死!”   满身泥泞的丧尸倚坐墙根,诡异的安静,一双眼却透出血光,让他不住想起被围杀时的可怖场景。   沈确却像没听见,她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低垂的视线飞快扫过辨不清真容的泥巴脸。   孟凛现在不敢乱动,就在刚刚她才亲眼见识过沈确是怎么杀丧尸的,现在敌众我寡,真理的武器正背在沈确背后,她摸不准沈确到底想要干嘛,只能装作被打蒙的丧尸,用余光瞟她。   嘶,但是该说不说,这女人,居然真的没怎么变。   近在咫尺的距离和昏黑的光线让丧尸的老花眼终于能清晰地看清故人。   她穿着一身紧身迷彩,脚踩黑靴,这种透气材质最显身材,肩背一挺便是标准的倒三角,衣角再束进腰带里——爹的,沈确原来的腿有这么长吗?怎么跟开了拉腿特效一样!   她身上一片都是被自己蹭上的泥浆,颈边侧脸的泥水已然干结,挺脏的啊,怎么,啧,怎么还别有一番风味上了。哎,也别说没变化,沈确身上的少年气少了很多,脸还是那张脸,但眼里的光锐利了许多,感觉路边的狗被扫过都会流血。   可恶,好帅啊她。   孟凛一边在心里默默吸溜口水,一边狠狠告诫自己不能再犯过去的错误!   没出息,记吃不记打的家伙!三年前的羞辱你都忘了吗!啊?   虽然但是,你也不能拿这个来考验死人啊!   呜呜呜,她只是太久没见过漂亮的人类了,她一个丧尸又能有什么坏心思!   面对面的时间其实很短,沈确的表现也很奇怪,她只扫了眼孟凛的脸,然后便看向她的身体,在看到她的腿时皱了一下眉。   孟凛猛一收腿,感觉自己像腊月里被盯上的年猪,眼神登时清澈,什么心思都没了。   丧尸多单纯啊!无非就是“这是什么?好香,咬一口”,但人类可是坏得很呢!   “这只丧尸很不正常!”何胜焦急地小声叭叭:“你不觉得她太安静了吗?你确定刚才的子弹真的打中它了吗?”   “我见过,见过这样的丧尸。它们和普通的丧尸完全不一样,丧尸已经进化了,和从前那些只会咬人的东西不同,有些丧尸已经进化出了‘智慧’!我的同伴就是被它们弄死的!它们会骗人,甚至会装死!越是安静的丧尸越危险,沈小姐,你千万不要被骗了!”   “我知道这么说你可能很难相信,但是你一定得相信我,A市和其他地方不一样!A市就是一个巨大的养蛊场,三年的时间,这里面的丧尸发生什么样的变异都不奇怪……”   啧!老实也不行,反抗也不行,到底要她怎么样?   孟凛有点烦躁,这种场面又让她幻视起了一些过去的场景,每一次她和别人起冲突,沈确永远都是站在别人那一边,替其他人找理由,她所能共情的永远都是这些看起来弱势的家伙。   眼前这两个人,先不管他们和沈确是什么关系,单看这一老一小半死不活的倒霉样,就知道沈确接下来会说什么,怎么做。   反正她活着的时候是万恶的资本家大小姐,死了以后也是杀人如麻的邪恶丧尸。   一股火气涌上心头,孟凛突然就想开了。   “嗬,吼!”墙角的丧尸仿佛受到什么刺激,忽地挣扎起来,朝所有人呲牙。   不装了,姐就是丧尸!要杀就杀,麻溜利索的,不杀就放我走,快点!!!   “沈小姐!小心它——”何胜吓了一跳,下一秒话语却被堵在喉头。   “说完了吗?”沈确蹲下身,轻缓摁住了孟凛的手腕,“说完就把嘴闭上,安静一会。”   捆她的扎带也不知道什么材质的,韧得很,孟凛使了半天劲也没挣开,沈确一压正好压在她身体的平衡点上,她站也站不起来,无能狂怒地正想撒火,却被她一句话给浇冷静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何胜没想到她会是这个反应,微愣之后压着嗓子激愤:“外面现在全都是丧尸,那些油桶拦不了多久。这个仓库是密闭的,万一这个东西突然袭击,你能确保控制住它吗?你简直太自大了,万一你受到感染,我们都得死在这!你会把我们害死!”   孟凛:啊这……说得倒是也有几分道理,毕竟我是丧尸嘛,丧尸还是很厉害的。   沈确的反应有点出乎她的意料,孟凛才吼了两声,就又安静下来,悄咪咪地观察她。   沈确没吭声,直接拉开背包拉链,翻找几下后便将两盒药反手扔了过去。   白色药盒砸起小片灰尘,她的声音比方才更冷:“怕死的话,你可以走。”   何胜迅速捡起药盒,抬头一愣:“什么?”   沈确没看他一眼,兀自从包里抽出捆纱布,顺着孟凛手脚上的扎带缠绕,包裹扎带和皮肤的接触面,“药,你已经拿到了,你想离开现在就可以走,如果不走,就把嘴闭上,我不想再听到一句废话。”   纱布缠完,她又拿了块胶布,啪往孟凛嘴上一贴,然后就坐下来倚着她的肩膀闭上了眼。   睡、睡了?   你就这么睡了!?   她的手还放在孟凛的手腕上,呼吸却已经变得舒缓绵长,只留下她们一尸两人在震惊到无语的沉默中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这一系列操作,让原本应激的孟凛瞳孔地震,尴尬得脚趾都快在水泥地上抠出三室一厅。   不是,姐们儿,这,这对吗? 第4章 4   沈确是在A市内被她们划定为B7-122区块里的一栋民房楼内遇见何胜的。   当时何胜和他的女儿夏里已经在楼里被困了四天,水粮耗尽,身体虚弱。   两人并不是A市本地的幸存者,照何胜的说法,他之所以来到A市是为了找药,他的女儿夏里从小患有罕见病,他自己的身体也非常差,常年需要吃药,夏里吃的那种药在寻常的小药店里根本找不到,在他们所生活的幸存者基地,药品的交换价格极其高昂,他买不起,那个品类也根本买不到,只能拼着老命自己来找。   敢进A市拓荒的人很少,他们运气很好,加入了一支恰好经过的探险队伍。   这支队伍常年游走于城市废墟和基地,虽然只有十几个人,但能从城市里弄出小型机械,发电机和药品一类的物资,实力强悍,经验也丰富,却没想到仅进入A市两天,还未靠近他们目标公司所在的区域,就全军覆没。   何胜和夏里能活下来遇见沈确,完全是个奇迹。   他没想到沈确会答应帮他们找药,作为交换,他只需要把自己所在的大青山基地的信息告诉她即可,如果沈确要办的事情足够顺利,何胜甚至可以跟着她们一起离开A市,然后再替她们带路作引荐。   这简直是天上砸下来的馅饼。   孟凛不知道何胜在想些什么,只觉得暗处有双眼睛一直在盯着自己,像只鬼祟的老鼠,十分讨厌,她以前当人的时候就经常被各种视线环绕,养成了某种直觉,能感觉出不同目光里潜藏的恶意,但沈确从来不信,说那是她的唯心主义。   反正这个老登不像什么好人。她想。   好在沈确并没有真的睡着,她只闭眼休息了几分钟,便醒了过来。   经过刚才对峙,何胜不再多话,一直安静等到沈确吃完半截压缩饼干,喝完了水,才开口问:“接下来要怎么办?”   沈确无视了他看食水的眼神,惜字如金道:“检查货架,把没用的堆到门后,加固工事。”   “加固?”何胜有些诧异,却没再多说。   两人忙活起来,门后纸箱越堆越高,孟凛百无聊赖看着,有些摸不清沈确的想法。   如果想跑,白天才是最佳时间,晚上丧尸可就全都出来活动了,看现在的架势,这三个人像是准备在这个小仓库里打持久战,孟凛猜测沈确身后还有其他人,那声爆炸估摸着就是她的队友干的,她很可能是在等人来支援。   也就是说,她得赶紧跑,不然等其他人来了,岂不就是瓮中捉鳖?   丧尸分析得头头是道,猩红的眼珠子滴溜溜转,把缩在货架后观察她的夏里吓得不轻。   “当啷!”   女孩后背不小心撞到身后的铁架,将一罐高层散放的饮料震了下来。   易拉罐铿然砸落在水泥地上,骇人的声响在仓库回荡。   夏里瞬间僵住了,像只吓呆的绵羊,饥瘦的脸上露出惊恐表情。   铁门后立时传来碰撞和抓挠的声音,“砰!砰!砰!”夹杂着硬物划擦金属和怪物渗人的嘶吼。   夏里有双杏眼,因为太瘦,那双眼便显得更大,她怔望着跟随铁门一同颤动的纸箱,瞳孔仿佛失去了焦距,她没有哭,干涸的眼睛已经渗不出泪来。   “嘘。”无声的脚步贴近,沈确做了个噤声手势。   她站在门前,手势下压,让他们不要乱动。门外的躁动声大约持续了五六分钟,或者更久,而后渐渐平息下去,但孟凛能听出来,在外面徘徊的丧尸变多了,它们没有真的离开。   沈确停止了搬箱行动,用唇语向两人说“坐下”。   在孟凛头顶上有扇通风用的窄窗,与街道通联,斜落的光线中,许多阴影正在晃动。   何胜在货架深处躲了起来,夏里却一直没动,从听见声音那刻到现在,宛如一台坏掉的机器,直到被沈确搂进怀中,她强行阻绝了女孩的视线,轻拍她的后背,让僵死的肌骨再活过来。   她让夏里在原地坐下,自己则来到孟凛身边,正对铁门,坐姿架枪。   仓库外的丧尸虎视眈眈,仓库内的丧尸则像台安静的摄像机,在旁观这一切。   如果孟凛想跑,现在显然是个好时机,她只要随便弄出点动静,让外头的家伙闯进来,她就彻底安全了,但她没能想到那些,她此时此刻的感觉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她很想哭。   无声的等待十分漫长,就连丧尸都被熬得仰着脑袋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仓库里的光线变化很大,似是黄昏,孟凛惊讶地发现,沈确居然一动没动。   还是那个姿势,目光冷锐,全神贯注。   ……她的脚都不会麻吗?   很快,仓库深处的动静就回答了她的疑惑。   何胜蹑手蹑脚地爬了出来,表情窘迫,用气声说:“我、我实在憋不住了。”   沈确侧目,朝他一点头:“瓶子。”   这时孟凛才意识到他说的憋不住是什么意思,她不做人太久,都已经忘记做人到底有多麻烦,她们需要吃喝拉撒,而这个仓库里根本没有厕所。   断断续续的水声传来,孟凛扭过头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好嫌弃。   再回头,她又对上了一道视线。   是夏里。   她很听话,一直抱臂坐在原地,不哭不闹,也不吃不喝不睡不排泄,她更像丧尸,除了一双眼睛里还能看见恐惧,却也只有恐惧了。   她让孟凛有些难过,她以前其实是个孩子王来的,小孩缘莫名的好。   她忽然又想起来,沈确好像是不喜欢小孩的,她们在一块的时候每次身边有小孩,甭管是可爱的还是不可爱的,沈确都不曾热情过,只是不远不近的站在一旁,很疏离的模样,和她一贯替弱势群体出头的原则不太相符。   这时候沈确已经站了起来,稍微活动手脚,开口说:“趁现在解决一下个人问题,”她顿了顿,看了眼夏里,更简单地说:“想上厕所去里面角落,找个空纸箱,然后过来吃饭。”   孟凛有些惊讶,因为黄昏这个时间很特殊,对丧尸来说黄昏就像人类的凌晨时分,日夜之交时丧尸才真正开始‘苏醒’,基于惯性活动的丧尸在这时候会开始扩大活动范围,感知力也会在短时间内下降,这对人类来说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窗口期。   她能听见游荡在周围的丧尸已经离开了一大部分。   沈确居然知道这么多?   夏里还是没动,眼睛看看丧尸,又看向沈确,有些欲言又止的意味。   这小孩儿好像没开口说过话,不会是哑巴吧?孟凛猜。   “夏夏来,爸爸带你去。”何胜伸手拉她,女孩下意识往回缩了一下肩,动作很小,但孟凛看见了,何胜一把捞住她的胳膊,笑了下:“听话,你离丧尸那么近,被咬死了怎么办。”   话说得真难听,丧尸皱起眉头。   夏里被拉走了,回来的时候沈确指了指放在货架上的可乐薯片和罐头:“吃吧。”   仓库里的食品虽然不少,但剩下还能食用的品类都差不多,常规碳水储存不了这么久,罐头和零食这种富含防腐剂和热量的食物才是末世打野真神。   食物准备了两人份,何胜直接开了罐肉罐头就往嘴里倒。   怎么还吧唧嘴啊,孟凛对这老登的嫌弃已经快溢出天际。   女孩没动食物,她向沈确挪近两步,怯怯抬手,指了指她的腿。   沈确低头,她右腿脚踝上部有道一指长的伤口,血已经干了,那是她在上午被路上的尖锐废弃物割伤的,她自己知道。   “没事。”她说,又补充:“不是丧尸弄的。”   夏里担忧摇头,还是没说话。   沈确不知道该怎么跟她沟通了,只说:“放心吧,死不了。”   孟凛:……   槽点太多了,实在不知道该从何吐起。   孟凛不奇怪沈确的沟通障碍,但她有点惊讶自己没注意到沈确身上有伤,难怪她一直感觉有股甜甜的味道萦绕在身边,原来是沈确流出来的血。   丧尸的嗅觉敏锐,而且气味系统区别于人类,她这些年一直刻意维持着人类的生活习惯,压制着丧尸本能对自己思维的侵蚀,所以有时她的脑子会和感官打架,反应不过来。   她是什么时候受伤的?好像是在抓自己的时候,孟凛后知后觉想起,那时的甜香很浓。   沈确的话引来何胜注意,他沉默片刻,干巴巴说:“你最好处理一下伤口吧,感染也很危险。”   “嗯。”这次沈确没回呛,她从包里拿出酒精和一包手术用具,坐到门边,用一盒纸箱垫高腿,直接撕断裤脚,敞露伤口。   何胜目露惊讶,她居然当着一只丧尸的面直接处理,这和引诱丧尸发狂有什么区别?   他明白了,这女人原来已经疯了,末世里这样热衷于找死的疯子很多,他没说话,幽深地盯着她手边的枪。   那条伤口比孟凛想的更深,她看着沈确把小半瓶酒精直接倒下,用棉球粗暴地清理血痂,然后面无表情的自己给自己缝针,手法熟练得像个医生。   她的脑子里有两种感觉在打架,丧尸躁动起来。   何胜顺势问:“我们要在这里待多久?是要等到……”   “明天傍晚,”沈确淡声说:“我会带你们出去。” 第5章 5   “你真要带着这只丧尸一起走?”   何胜劝说道:“就算你把它带出去,大青山基地也不会让你进的,那里管控得很严格,看到丧尸就杀,何况你身上还有伤口,至少需要隔离三天。”   沈确扎起伤口,仰头靠在墙上闭了闭眼,突然问:“大青山基地都有些什么武器,武器的存量,你知道多少?”   在沈确拿到药前,何胜为了取得她的信任就已经主动告诉了她不少关于大青山基地的情报,包括基地的组织架构,领导人员信息等等,就连基地大致的所在方位也都交代出去了,却是没想到她会忽然问到武器。   武器情报是所有幸存者基地的最高机密,末世以后流入普通幸存者手中的热武器并不多,更多的仍是在军队手中,在非政府组织的幸存者基地里,武器的存量大概率能直接决定基地存续的时长,毕竟除了丧尸,末世中更危险的,是人。   “具体有多少,我真的不知道。”   他若有所思地回忆道:“不过我倒是见过一种重武器,好像是那种榴弹炮,外表和巴特雷有点像,一个人就能操作,他们在去饲料厂的行动里往外运过。”   沈确闻言看了他一眼:“你见过几架?”   “我就见过那一次,只有一架。”何胜说:“大青山基地有一支精英小队,专门负责执行重要任务的,枪这种东西只有他们能碰,像我们这种普通人是不能乱打听的。”   两人又沟通了几句出A市后的行进路线,之后沈确便睡了过去。   ……   城市里,夜幕降临。   在半地下室的仓库中,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安分多时的孟凛,在黑暗中悄然睁开眼睛——月黑风高夜,丧尸落跑时!   她翘起兰花指,悄咪咪拈走被磨断的两根扎带,在心里暗暗评价,人类果然阴险狡诈,这种扎带靠力量强行挣断是很难的,对付普通小丧尸那简直一捆一个准,还好她是聪明丧尸,懂得使用工具!   孟凛把早上扎在自己屁股上的铁片片收进口袋,决定回家后就找个相框把这个大功臣给裱起来,兹以纪念。   经过一下午的盘算,她已经做好准备。   沈确这个死东西把门堵得这么严实,想偷摸从正面溜走是不可能了,那扇窗户也有铁栏杆挡着,她只能趁着她们熟睡,逐个击破,把人都捆起来,她走后再把门关上,把外头的丧尸一起带走,反正沈确有队友,肯定会来救她的。   哎~~~真是羡慕你啊沈确,有个这么人美心善还不记仇的完美前女友。   丧尸抿起嘴角,得意地冲那正在熟睡的无知人士抬起下巴。   却没想到,在她正准备动作时,有人比她更早行动了起来。   寂静之中,一道黑影缓缓从中间货架后走出。   何胜动作很轻,幽深的目光透过铁架夹层缝隙,紧盯着铁门旁熟睡的人影。   虽然此刻不是最完美的时机,但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很清楚沈确这个女人的实力,论单打独斗,自己绝不是对手,当然,他从没想过使用武力,他可是个文明人,一个文明人更加清楚,对于至少二十四个小时不曾合眼的伤患而言,夜晚意味着什么。   舌尖,白色药片无声溶解,苦涩的火焰在血液里敲起鼓点。   青筋在额间跳动,忽然,“喵呜”一声,那道渗人的视线飞快扫向窗边,布满灰尘的玻璃外,半条漆黑的尾巴一闪而过,月色隐晦的漫过货架,映出一双癫狂的眼睛,和病态潮红的脸颊。   孟凛没有想到,这个老登手里居然也有一把枪。   更没想到他的癖好这么变态,把丧尸都快熏晕古七。   夜晚是丧尸机能最活跃的时间,孟凛只恨自己看得太清。   她无法想象,A市之外的人类文明到底发展成了什么样子,为什么他要把屎抹在脸上?为什么抹了屎还一副狂热又猥琐的表情?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她好恨,恨自己不能呼吸,她不能呼吸,就不能屏住呼吸!   明明人都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能闻见气味?她好恨,为什么她的大脑在此时此刻居然还思考起了科学问题——丧尸到底是用什么器官维持嗅觉的?难道是毛孔吗?!   被无情恶臭攻击到思维紊乱的丧尸无力地窝在墙角,呆看着何胜走到面前。   他左手拿一把袖珍手.枪,右手掂着匕首,在她和沈确之间阴恻恻地转看。   孟凛被那股气味逼得偏开了头,视线扫过仓库角落,看见了那个女孩,她脚边纸箱翻倒,脏污甩溅半身,蜷缩在黑暗深处,闭着眼紧捂双耳,伶仃的两条胳膊腿,抖如筛糠。   蓦地一股火气涌上心头,孟凛的脑子陡然清明。   白天她就觉得这父女俩相处的感觉很不对劲,丫不仅不是个好东西,多半还不是亲爹!   她看着何胜的动作,恍然大悟——他想杀沈确。   外面都是丧尸,如果用枪,声音太大,所以他想借刀杀人,这身屎就是他给自己上的保险,但是这家伙太惜命了,沈确把仓库门堵死是对的,在这个密闭的空间,这老登怕出意外。   安静的丧尸低垂眼眸,匕首的刀身在月光下折出一线冷光,滑过她空无一物的脚踝。   何胜转过了身,他已经决定了,趁她病,要她命,他必须亲自动手。   就在迈出脚步的瞬间,身后突然“歘”的一声!   凶残的丧尸一跃而起,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猛地扑到他的背上。   孟凛和他身高相当,虽然不怎么会打架,但丧尸的力量却是他的好几倍,一出手就狂砸他的手腕,立马把枪踹到一边。   何胜惊恐万状,生死之间也爆发出了强烈的求生欲,一人一尸在地上扭成一团,混乱中门前的纸箱翻倒,砸在身上,何胜下意识躲闪,孟凛趁机暴起,一拳攮到他的面门,直接把人打晕过去。   确定了人没死,孟凛蹲在地上,嫌弃地在纸箱上蹭手。   蹭到一半,她忽然一顿,转过头,对上女孩呆怔的眼。   孟凛:……   好消息是箱子倒了但外头的丧尸没有拍门,坏消息是,吓到小孩了。   行叭,反正她是丧尸,打人合情合理,她更在意的是这么大动静,沈确这家伙为什么没醒?   胸口明明还在动,人应该没死啊。   孟凛蹑手蹑脚走过去,歪头看她,表情居然还挺安详。   丧尸在心里哼了一声,又看了眼自己的手,转用手背轻轻贴近她的额头。   嘶,好烫,这是发高烧了?   丧尸皱起眉头,有点头痛了,她能打过老登,但肯定打不过沈确,趁着她现在生病,正好是跑路的好时机,而且老登只是晕了,还没死,留在这绝对是个祸患。   沈确和他都是活人,以沈确那种小白花的脾气,肯定三言两语就被他骗过去了。   孟凛在心里叹了口气,她并不想沈确有事,但也不想再和她面对面了,人尸殊途,更何况即便她还活着,沈确也未必就会相信自己的话,那种争吵对峙不甘心,最后变成她单方面的压迫欺负逼她低头的过程,她已经厌倦了。   将收缴的刀和手.枪塞进沈确背包,孟凛从里面翻找出消炎药和退烧药,用矿泉水瓶盖喂进沈确嘴里,怕把人呛死,就没给喂水,当然,更怕的是把这位大杀神呛醒。   她不能在这耽误下去了,得赶紧溜。   孟凛用一罐饮料引开了门外徘徊的几只丧尸,拖着死狗一样的何胜离开了仓库。   临走前,她把背包放到沈确手边,然后从外头挂上了门锁。   丧尸看着铅灰色的铁门,暗自感慨:   这样一来我和你就算两清了,虽然你冷暴力我,还搞失联分手这一套,大大刺伤了我的自尊,但是我以前也没少欺负你,这回我帮你解决一个坏蛋和外头的丧尸,就当还你了,以后就不要再见了。   希望你能活得久一点、嗯……再久一点吧,毕竟祸害遗千年,哼!   从仓库出来是一条上坡,转出小巷应该就是街道。   这地方的位置的确很隐蔽,就藏在商业楼后头,孟凛大概知道了自己在哪,还行,不算偏离原本的目的地太远。   她这一趟出来可太亏了,蛋糕没买成,还差点被沈确给嘎了。   但是,勇敢丧尸不怕困难,小蛋糕她是一定要搞到手的!   在此之前,她要先把手边这个累赘给处理掉。   孟凛望向四周,先前因为角度不好,易拉罐没扔太远,还有一小撮丧尸在左手边的楼梯口堆着,她想干脆就把那些丧尸叫过来,先把人给解决,再一口气把尸群都引走。   得找个合适的工具,声响太大可不行。   “喵呜!”   一声猫叫吸引了她的注意,孟凛抬头,一只油亮的黑猫正端坐在斜坡上的墙头,晃着尾巴。   葫芦!算你还有点良心!   丧尸哈特软软。   她注意到墙下摔碎的砖头,猜到刚才是它吸引了门口丧尸的注意。   好吧,这次就原谅你背着我在外面偷偷尊老爱幼的事了,快来让麻麻抱抱。   孟凛热情冲它招手,拥有一双漂亮的莹绿色眼睛的小猫起身,踱到她上方,爪子微微勾起,开始虚空刨土。   “……”   算了,确实很臭。   她弯腰,正准备捡碎砖旁的铁棒,后手突然一空。   孟凛惊诧回头,何胜居然不知什么时候醒了,愣是没出声,瞅准了机会挣脱,整个人连滚带爬地往仓库跑,可坡陡天黑,他一下没站稳,又摔向栏杆,发出一声闷响。   聚集在楼梯口的丧尸齐刷刷扭头,随即前赴后继奔来。   何胜瞳缩如针,绝望之下竟然疯狂地尖叫起来:“呃啊——!!!”   他边叫边往下跑,孟凛愣了一下,陡然意识到,这家伙是要拖沈确一起死!   来不及了,何胜跑得飞快,路被追赶来的丧尸堵死,人类的喊叫在深夜里犹如核爆,孟凛手拿铁棍,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不存在的心跳像潮水淹没了她。   通红的眼瞳震颤,映照出何胜抓向门锁的手。   ——她应该把锁扣死的,她应该扣死的!   这瞬间,孟凛疯了一般挥舞铁棍,砸向挡在前面的丧尸。   坡道顶端,一根红焰火“嗤”声滚出,耀眼的光猝然将周遭照亮。   奔跑的脚步声,“咻咻”声,焰火声,孟凛全都顾不上了。   仓库门前,一只丧尸拽住何胜,他的手却死死勾住了门锁,孟凛眼睁睁看着,锁弯脱出锁孔。   铁门“吱吖”打开,何胜被丧尸扑倒,仰头发出黏腻的冷笑。   而迎接尸群的,却是与身后如出一辙,暴风骤雨般的“咻咻”声。   洞黑的仓库,沈确缓步而出。   灼热枪口袅起白烟,连片丧尸应声倒伏,被尖叫声引来的丧尸从楼梯扑下,她左手稳持步.枪平射,右手从腰后掏出另一支手.枪,猛然向后一震,单手上膛,抬臂逐个点射。   半空脑洞大开的丧尸们,好似破了口的饺子。   上一秒还沉浸在绝望里的孟凛,这一秒已经“汗流浃背”,转身就想跑。   最后一只丧尸倒地,漆黑的消音管抵压脚下的头颅,还未彻底丧尸化的何胜五官扭曲,沉闷的声响穿过太阳穴。   沈确半低头,松开脚。   坡道上焰火渐熄,沾染猩红的夜色掩去了她的神情。   汗水顺着额前碎发滴落,传出声音嘶哑。   “你又要到哪里去?”她问。 第6章 6   哈哈,她应该不是在跟我说话吧?孟凛乐观地想。   但是目之所及,除她以外再没有一只站着的丧尸。   悠闲日子过得太久,大脑已经自动退化至老年版省流模式的大小姐感觉这一天一夜的奇幻冒险,在这一刻达到了顶峰——直接把她的cpu给干烧了。   她呆怔在原地,手里还拿着沾染同类脑浆的铁棍,怎么看都不算清白。   好在这时,一道不知从哪翻出来的身影快速跳下墙头,那人背着只硕大的迷彩行军包,一手扛大狙,复古棒球帽压着青茬寸头,只留给她一个侧影,简短利索道:“先撤!”   这人又是从哪冒出来的?孟凛慢半拍地想,怎么声音还有些耳熟。   她原本只是想跑路,结果现在一根筋变成两头堵了,深更半夜她一个良家丧尸,被俩人类堵死在小路上,这还有天理吗?   没等她继续摆烂下去,丧尸的手腕突然被一把攥住。   沈确掌心很热,紧箍住她没有体温的皮肤,力量霸道,不由分说,孟凛莫名其妙就被拉着走。   夜色深浓,明天大概又要下雨,不见半点天光。   跑步的喘息声回荡在羊肠小道。   孟凛都不晓得她们是从哪儿找的路,这也根本不算路,就一顿在楼里楼外穿梭,像是钻的各种运货员工通道,跟着便穿出一条巷弄。   那寸头拉开一块井盖,小女孩跟在她身边,寸头朝沈确打了个手势。   孟凛猜测,应该是叫她先下的意思。   好好好,被偷家是什么感觉她算是领略过了,但是可以了吧?她都送到这里了还不行?   丧尸站定脚步,宛如一株坚毅的小草,使劲儿往回抽手。   而不要脸的人类,把小草连根拔走了。   孟凛被强行扛进了幽深且臭的下水道,这次沈确在前领路,寸头带着小女孩跟在她们后面,彻底切断了丧尸的退路。   一把大狙在身后晃荡,孟凛不敢不从。   她这辈子头一回钻下水道,人类消失这几年,地底俨然成为了鼠鼠蟑螂的快乐老家,脚底下胶黏,每一步都发出让丧尸头皮发痒的动静。   涉过水道,终于脚踩实地,这里卫生条件要好一点,好像是以前的水电管廊。   沈确摸出手电,白光乍放,孟凛眯起眼睛,过了会才发现这条管廊里居然完全不见丧尸的踪迹。   刚才的下水道里还有零星的尸体呢,孟凛忽然意识到,这条路是早就被清理过的!   她心底一沉,愈发觉得自己之前的猜想很有可能是真的,A市说不定已经是丧尸最后的堡垒,现在这个堡垒也快要被突破了,那她……   “好了,休息会儿吧。”寸头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这小妹妹跑不动了。”   这一路七拐八弯,孟凛已然迷失方向,现在几人所在的位置似乎是一条在建的地铁站台,地砖都还没来得及铺设,只进行了最基础的水泥浇筑。   难怪她们只凭两个人就敢混进A市,原来是靠打地道战。   孟凛边感慨,边咂摸这越听越耳熟的声音。   一回头,丧尸不由瞪大眼睛——这寸头居然也是熟人!   江洄,沈确在校时的好友,同时也是孟凛的死对头。   这家伙比她们大几届,读研,学生物的,明明自己都不是个生物,居然还研究生物!   孟凛跟她简直八字不合,从第一次见面她就知道她不是个什么好东西,那时的江洄和现在判若两人,留着长发,白衣飘飘,一度被学系奉为女神,实际私下里女神那张嘴,舔一下都能毒死一头猪!   所以现在是怎样?搞校友聚会吗?   江洄大喇喇地盘腿坐下,点燃酒精炉,直接下了两包方便面,红烧牛肉的香味顺着烟气飘起,把夏里都给看傻了。   女孩儿又累又饿又怕,抱着腿坐在她身边,神情怯怯。   “先吃点东西补充体力。”   江洄就跟变魔术似的从背包里又拿出运动饮料和巧克力,边让女孩吃边冲沈确招呼:“过来吃点儿啊,跑一路了还不累啊?这地方鬼影都没有一个,唯一的丧尸就在你手边。”   沈确依旧打着手电在周遭检查了一圈,才拉着孟凛回来,捡了个离两人远一点的位置曲腿坐下,没有丝毫要放手的意思。   江洄习以为常,兀自呼噜着吃起泡面来。   夏里被她的松弛感影响,渐渐放开了胆子,江洄给了她双筷子和锅盖,女孩儿不知多久没吃热食了,整张脸都快埋进面里,吃到一半又突然惊醒似的,猛地抬头看对面的丧尸,然后接着吃,如此循环往复。   孟凛真没招了,她实在想不通人怎么能癫成这样,几个人跑来丧尸老巢里演上露营少女了?   “再不吃就剩面汤了啊。”江洄嘟囔:“你都不知道我费了多大功夫,那台无人机得记你头上啊,我早就说那老登不是个东西吧,还非得等到抓现形,早点一枪毙了哪儿还用搞出这么多麻烦。”   “不行,越想越气,这面没你份,你给我好好反省一下!”说完,果断把最后一筷子面条送进自己嘴里。   夏里小心翼翼问:“我,可以喝汤吗?”   她一出口,两人一尸都看了过去,有些惊讶。   江洄:“原来你不是个哑巴啊?”   夏里点头,她便拍了拍肚子,仰撑起胳膊笑道:“那好办了,汤归你,喝完跟我们说说你那赝品爹是个啥情况,我俩回头好写报告,省得挨批评。”   孟凛没饭可吃,只好跟着听八卦,却越听越震惊,她想不到人居然能坏到这个地步。   原来那老登的确不是夏里的父亲,两人以前都生活在大青山基地,大青山基地是个非政府组织的幸存者基地,奉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规则,所以不论年龄大小都得干活。   夏里原本并非孤儿,她真正的父亲为保护她们娘俩而死,妈妈和她则被基地收容。   在一次外出开荒的任务里,她和妈妈跟着队伍一同出发,那次任务走得远,她们负责后勤,却没想到没等到归来的前方队员,等到了成群的丧尸。   队伍全军覆没,她被妈妈藏在车下,目睹了活生生的恶魔。   丧尸是被何胜引来的,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这么做了,他似乎是发现了在丧尸面前隐藏自己的办法,由此积攒自己所需的装备和物资。他发现了夏里,却没有杀她,因为这个体弱多病的女孩儿,能派上更好的用场。   得到汽车的何胜没有再回大青山基地,而是一路向南,他倚靠着‘病弱父女’这一人设,欺骗了许多好心的幸存者,夏里曾试过逃跑,却因此害了好心人,于是只能备受煎熬地听他的话,装扮成他无法说话的病弱女儿。   这次跟她们一同进入A市的队伍,本也是何胜的目标,只是没想到,出现了意外。   “啧啧啧,人渣大舞台,够胆你就来。”   江洄翘着二郎腿,晃荡着说:“小妹妹,你运气不错,我的运气也不错,等出去以后你把这故事再跟我们首长说一遍,记得,要着重突出此人手段之歹毒,性质之恶劣,还有你如何在绝望之中被我们英勇拯救的。”   “我俩这一趟的损耗,可就全靠你的故事了。”   夏里呆呆地点头。   孟凛被气得不轻,既生气自己下手太轻,又气江洄轻飘飘的态度。   但气到一半,就被另一件事给镇住了。   什么首长?为什么要打报告?   报告,损耗……这两人的武器装备……   江洄翻身站起,朝沈确一偏头:“过来一下。”没走两步,又回头说:“你自个儿来就行,把她处理一下,别吓着人小妹妹,这可是重要证人!”   沈确没说话,拿出两只金属手铐,一手一脚,把孟凛锁成了个X型。   孟凛:?   江洄“噗嗤”笑了,夏里也瞧着她,眼里的恐惧一点点消解成好奇。   两人走到角落,声音压得很低,孟凛不能回头,只能忍着耻辱感竖起耳朵偷听。   “任务只完成了一半,物资损耗太大了,得先把人带回去。”江洄一改戏谑,严肃道:“我理解你的想法,我也很意外,但你不是自己一个人,你应该知道为了这次行动我们是豁上家底了,我们在这里耽误的每分每秒,都有无数个像夏里一样的小孩,妇女、老人遭受危险,她们的命也是命。”   “我知道,我承担一切后果。”   “你承担?你拿啥承担?”江洄抱臂质问。   “沈确,组织已经一再容忍你的行为,你本事的确很大,但本事再大也只是一个人,你觉得老陆会同意你带一只丧尸回营地吗?她在你的眼里是孟凛,在其他人眼里那就是只会咬人的畜生!”   沈确抬眼看她。   “怎么的?还要连我一起杀了?”江洄回瞪。   “不,你说的对。”沈确淡淡道:“所以,我不打算和你一起回去。”   “……”江洄气笑了,盯着她沉默半晌,吐出口气:“我猜到了。”   “疯子做出啥事都不会让正常人感到意外。”沈确与她四目相对,后者鼻孔出气:“但是,你觉得老陆会放你走吗?”   “她不会。”沈确很清楚,她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把这个交给她,告诉她,我答应了。”   江洄瞳孔微张,回头看了眼坐在火旁的丧尸:“你……”   “我没什么遗憾了。”沈确笑了一下,把信拍在她胸前:“洄姐。”   对话声停止了,孟凛懊恼地瞪着对面。   这破泡面汤到底有多好喝?啊?是佛跳墙吗?喝得那么响!   搞得她一句整话都没听清,就听见什么是不是一个人,什么组织什么任务的。   完了完了!沈确该不会真被政府收编了吧?   她会不会是发现了什么端倪,现在要把她交给组织,拿去做死体研究?   脚步声从身后靠近,孟凛感觉自己死去已久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江洄走到她跟前,痞里痞气地蹲了下来,默不作声地打量她。   ——丫的什么眼神!遗体告别吗?   孟凛见她就不爽,想咬,恨自己手脚被锁,那张破胶布还忘了撕!   “嚯,大小姐脾气还是那么大,看来我确实魅力非凡,令人难以忘怀。”   她笑眯眯地看了片刻,目光轻轻一敛,叹了句难以听见的息:“原来,真的死了啊。” 第7章 7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超出了丧尸的预料。   原地休整三个小时后,一行人便再度出发,沿空旷的地铁线赶路。   虽说这路线应当是她们提前就准备好的,但沈确江洄仍很谨慎,每次休息都会轮班警戒,沈确解开了她的手铐,但全程都握着她手不放,孟凛几次挣扎,试图找回丧尸的尊严,失败。   究竟走了多久的路,丧尸没有概念。   她只知道自己累得想死。   和这俩冤家时隔三年搞起同学聚会的时候她没有忆往昔,在不见天日的地道里走到头脑发昏的此刻,她却怀念起当年,她怀念那个有秩序有法律的社会,如果她的丧尸同类们也能有点出息,她誓要把这两个人告上丧尸法庭,指控她们虐待丧尸罪!   这通惨无尸道的急行军,止于江洄的一声“到了”。   已然失去生命力量的丧尸被沈确连抱带扛的拖出天井。   地表世界天光大盛,周遭建筑一改摩天风貌,未竣工的建筑废墟外,田草苍苍。   “枪留给你,子弹自己解决。”江洄没问她接下来要去哪里,利落同时不忘贱嗖嗖地打趣:“地主家也没几颗余粮了,可别怪姐姐不心疼你。”   沈确摇头,把挎在肩头的步.枪交给她,示意腰间那支手.枪:“我留这个够了。”   江洄耸耸肩,没推拒,枪很重要,于她们而言也是一样。   “行,那我就不废话了,信我会帮你转交的。”她摆摆手,拉起夏里:“至于老陆会是怎么个反应,那我可就不保证了啊。”   她边走边笑,突然止步回头,笑容里多出两分正经:“别死外头了,不好收尸。”   ……   天空开始下雨,梅雨湿绵,在郊区熏起薄雾。   雨中的丧尸很懵。   不是,什么意思啊?怎么突然就分开走了?   她瞥向刚才被塞进手里的异物,脆薄的塑料纸咯吱,那是一颗老式的糖果。   老式且廉价,像三无产品,淡绿色的塑料纸边缘都磨回了透明色,糖球不知道化过又凝多少回,已经被搓揉得不成型。   孟凛想到女孩离开前的表情,心里有些酸酸的。   她猜江洄应该是要带她去和同伴汇合,那人嘴虽然臭,良心应该还是有的,跟她走总比在老登身边要安全得多。   问题是,沈确现在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丧尸研究所是在另一个地方,她现在要自己一个人押着她去?   正想着,手腕突然一凉,孟凛低头,怒意顿起——   又铐她!又铐她!这人是不是有病啊!到底多大的仇?   可下一秒,她又愣住,因为手铐的另一端,锁在了沈确自己的手腕上。   她牵起孟凛的手,金属铐环滑落相碰,像两只牵连的银镯,异色的皮肤相叠在一起,很陌生,又熟悉,恍如校园里某个人声鼎沸的夜晚,她不给喝酒,不让泡吧,硬是拉着自己在塑胶操场一圈圈的锻炼身体。   那时多热闹,有人散步,有人唱歌,只是寻常。   现在她们站在雨里,沈确伸手,轻轻撕下了她嘴上的胶布。   “现在没人了。”沈确对她说:“走吧,先找个地方避雨。”   雨没有停下的意思,荒废的田埂泥泞湿滑。   丧尸一路走得很不配合,满身重量都撅在了屁股上,全靠沈确拖着。   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走,她的家当和猫还在A市呢,更重要的是她愈发觉得沈确精神不正常,打从江洄她们走了以后,这人就好像卸下了伪装,透露出一股平静的疯感。   让丧尸心里慌慌的。   树丛后两只游荡的同类嗅见人味,嘶叫着扑来,被一刀一个插穿了脑袋。   这已经是第六七只了,沈确站在树下,拢了把湿漉的草叶,擦拭刀身上的脑浆。   边擦,边安慰孟凛:“没事,别怕。”   孟凛不敢不怕。   沈确这一路逢尸杀尸,枪都没碰,全靠一把军刀,两人铐在一起,每次动手她都被迫喜提前排最佳观赏位,生怕这人杀红眼,一不留神就把她脑袋也顺便捅个洞出来。   她们现在所在应该是位于市郊的某个村子外,为了发展旅游,沿街房子装修得古色古香。   村里的丧尸还有不少,沈确没有冒进,带着孟凛穿过花田,选择了一栋靠近田埂的偏僻平房。   平房带着小院,共两层楼,还挂着牌子,是家咖啡馆,叫做野渡。   听名字就知道是出自假文青的手笔,装修也的确用了点心,但不多,一水的1688侘寂风,唯有价单上的数字很实在。   咖啡馆里遍地狼藉,约莫已经被扫荡过不止一回,沈确在一楼杂物间里发现了一只被反锁的穿着LOGO围裙的丧尸,应该就是这的主理人了。   将不干净的东西简单清理过,沈确关上门窗,然后解开了两人腕上的手铐。   孟凛被强行跟她绑定这么久,突然重获自由,反而有些茫然。   理论上来说,她是丧尸,普通的丧尸不是在游荡,就是无差别攻击人,但这段时间以来她基于一些高端的求生策略,一直在沈确面前装死,像个老年痴呆植物尸,可能正因为她无害,沈确现在才放松了警惕。   孟凛眼珠子一转。   很好,她得保持下去,再伺机逃跑。   于是她干脆一屁股躺进沙发里,理直气壮地当回尸体。   沈确没说话,从旁边捡了条相对干净的毯子,抖落灰尘,轻轻披在了孟凛身上。   被迫长途跋涉,又淋了一身雨的丧尸累得眼睛都挣不开。   孟凛活着的时候就懒,现在更是名副其实的低能量丧尸,丧尸不用睡觉,但体力上有极限,那些普通丧尸平时游荡就是在待机充电,孟凛的充电方式更环保,她躺平发呆。   窗外雨声轻盈,沈确不知在忙些什么,脚步时来时去。   孟凛放空着大脑,在这样的白噪音中沉入浅眠,久违的,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回到了二十岁时的六月初夏。   依旧是生日前夕,她与纡尊降贵来见自己的母亲褚步庭又大吵了一架。   她实在是受够了,受够了她的控制,也受够了她的忽视,她既然恨她怨她看不起她,为什么还要牢牢把她抓在手心,锁在眼底,孟凛不明白,她只想逃,离褚步庭越远越好。   高考那年她便偷着申请了英国offer,被褚步庭发现,失败。   如今她已经二十岁了,低三下四地求她同意,还是不行!   人人羡慕她投了个好胎,一出生就在罗马,睡金床,坐金马桶,含金钥匙,要风有风,要雨有雨,这辈子凭什么还有烦恼?   是啊,凭什么?   她有手有脚,却连自己要去哪都无法决定。   孟凛粗暴地赶走了褚步庭为她安排的保镖司机,提着只行李箱从她安排的房子里搬走。   她在酒店包了间套房,不去学校,连日徘徊在夜店酒场,一个没用的富二代,连叛逆都那么俗套。   那天晚上孟凛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只记得半夜迷迷糊糊爬起来,伸手就摸到了一团软乎乎的肉团,睁开眼满屋子狼藉。   对面是个陌生女人,披着酒店的睡袍。   低头,自己一丝不挂,酒气熏天。   孟凛:震惊!   她第一反应是被人捡尸了,但是看女人冷淡嫌弃的神情,又猜测是自己喝多了调戏妇女。   总而言之,孤女寡女,深更半夜光溜的共处一室,而且她隐约好像还有一点断片时模糊的记忆,近身搏斗,赤裸纠缠……什么的。   ……她的第一次啊,居然是一夜情!   还什么感觉都不记得了。   但面子重要,孟凛故作淡定,情场老手似的倚回床头,清了清嗓。   “别误会。”抢在她之前,女人先开了口,皱眉解释:“我在酒吧门口看到你被人纠缠,你意识不太清醒,我就把人赶走了,你又缠着我,非让我带你回酒店。”   她的声音很好听,这是孟凛对沈确的第一印象。   她手里拿着湿毛巾,也许是要帮她擦脸,白T和牛仔裤刚洗过,正搭在桌上晾干,长发半湿着,细碎的水滴落在锁骨上,身上有股帕尔马之水的木质香,是酒店里的浴品。   如果是这个人的话,那勉强倒也不算吃亏,孟凛又想。   “你的酒品很差。”   沈确浑身透出不甘不愿,自认倒霉的冷漠来,开口就教训她:“如果不清楚自己的酒量,喝酒时就应该慎重,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人不作就不会死。”   “……哈?”   孟凛最烦被人说教,见她说完就想走,扑身便是一拽,浴袍绑带瞬间滑落。   怼人的小词卡在喉间,孟凛的眼睛一亮,又一亮。   哇哦,好完美的胸型,好仙品的腹肌……   宝看到,宝想要!   “等等,你别走!”孟凛瞬间变脸,语气委屈:“你骂都骂了,至少好人做到底吧?”   沈确看她,像看拉扯不休的流氓:“你知道我是谁吗?”   孟凛:“不知道,你说说看?”   她厌极冷笑:“我是绑架犯、流氓、社会闲散人员、杀猪盘打手、骗子、预备役牢饭品尝家。”   哇哦,先前不知道,现在大概知道你是谁了。   孟凛偷瞟她整理衣袍的手,骨节分明,修长优越,漂亮!   “今天是我生日,我是没人陪才会自己一个人去喝酒的。”她一边装可怜,一边蛮不讲理:“你横竖已经被我折腾半晚上了,衣服也干不了,留下来跟我一起睡就是了,我都喝成这样了,万一等会喝水不小心呛死了怎么办?”   沈确气笑了:“你没听见我说话?”   孟凛轻飘飘说:“很重要吗?”   “我反正都被你扒光看光了。”她摊手:“虽然你是绑架犯、流氓、社会闲散人员、杀猪盘打手、骗子、预备役牢饭品尝家,但是你又没有伤害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你是好人,坦坦荡荡的睡一觉也没什么,要你真是坏人的话,我就只能报警了。”   “我扒光你?”沈确不可思议:“你吐了我一身!”   “喔↗↘~~~”孟凛笑眯眯反问:“那你录像了没有?有证据吗?”   “……”   沈确睨着她:“你现在,是在碰瓷吗?”   咦,好重的杀气!   “我头疼!手疼腰疼腿疼哪儿都疼……”   “……”   “我要喝水,难受~~~你你你既然捡到我了,就得对我负责!”   “……无赖!”   那晚之后,孟凛便对她起了兴趣,找人调查她的背景。   同校同届,家境贫寒,大小姐的征服欲,就此引燃。   她坚信,没有金钱腐蚀不了的灵魂,如果有,就再加两个零。   一番死缠烂打,她逃她追,孟凛又发现,普通手段不行,沈确这人吃软不吃硬。   于是乎,在第N次孟凛失足遇险,一副“哎呀,姐姐人家摔倒啦”的神情之后,沈确终于忍无可忍。   “别发癫了,快点起来!”   沈确,沈确。   我好像,又一次被你捡到了。 第8章 8   原来丧尸也会梦见无赖人类。   “醒醒。”沈确轻拍她的脸,“先洗个澡再睡。”   孟凛怀抱毛毯,懵懵懂懂睁眼,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沈确,她下意识叫她,开口却是一声粗哑的:“咕……”   沈确瞳孔微缩,似乎是怔了一下。   “……”   “——嗬!”“嗷!”   在她怔神的时间,孟凛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丧尸是没有意识的,更不可能说话,要是她真开口说话了,肯定会被当成实验品解剖成千层酥的!   心惊胆战的丧尸突然嗷呜乱叫的扑腾起来。   沈确没有制止,任由她发作。   发着发着,孟凛闻到了一股恶臭。   有点像死耗子发酵出的大酱汤,带有一种直击人心的力量。   孟凛被击倒了,转着头四处寻找。   她睡着的这段时间,一楼已经被沈确打扫过,桌椅整齐,台面干净,就像一间普通的正准备开门营业的咖啡厅,甚至还喷了些花露水,同雨后花田的气味混在一起。   那是什么东西这么臭?   孟凛由远及近,逐一排除,最后在低头的一瞬间,找到了臭味来源。   毯子,底下,尸体,好像,烂了。   啊啊啊啊啊!!!泥汤,屎汤,她…啊啊啊啊啊!   丧尸提着毯子瞳孔巨震,僵在原地,hiphop表演未半,死机了。   “发泄完了?”沈确将毯子拿到一边,淡定地拉起她来:“走吧,我帮你洗一洗。”   ……   这家咖啡厅原本是民居,硬装换了,格局没有大改,二楼的主卫里有淋浴间。不过自来水早就已经停了,桶装水珍贵,沈确便拿水桶在院里接了几大桶雨水回来清洁用。   孟凛呆坐在马桶上,任由沈确脱她的衣服。   麻了,再也不会好了。   一个人,一旦掉过了粪坑,她的人生就再也回不去了,丧尸,也是如此。曾经,她也是一个挑剔、洁癖的豪门富二代,而现在,她只是一具么得感情的尸体。   是的,忘了吧,忘了就好了。   再见,尘世的一切,再见,我的清白。   混合着洗发露的清水从水瓢浇下,打湿孟凛的长发,“没法烧水,会有点凉。”   洗发露是浴室里剩的,普通牌子,薄荷气味,沈确五指在她的头皮上摩挲,动作熟稔又温柔。   以前孟凛常闹着让沈确帮她洗澡,每次借口都不同,发烧了,喝醉了,手崴了,腰疼了,又变着法子捣乱,每每闹得她生气,孟凛就很得意。   她好像一遇上沈确就会变得很幼稚,像个欠锤的熊孩子。   但沈确也从不惯着她,这个人疏离冷漠,还很记仇,一肚子坏水都藏在冷冰冰的外表下,她不能明着反抗金主,就暗地里偷偷治她,后来甚至越发嚣张,连演都不演了。   “疼吗?”沈确蹲着,在她腿上抹沐浴露。   孟凛的小腿干瘦发青,左腿中间有一截很明显的错位,是骨头断了没有接好就这么风干了。   啊,难怪刚才在楼梯口沈确直接把她抱上来了,原来不是为了秀肌肉。   她该不会是早就发现了吧?   其实对丧尸来说断条胳膊断条腿都是常事,毕竟它们一追起人来就发狠了,忘情了,没命了!   “这是什么时候伤的?”沈确声音低哑。   孟凛被吓了一跳,仔细一瞧才发现她只是在自言自语。   “伤口没有愈合痕迹,是在你…之后。”   她沉默了一会,又低声道:“还好,你这么怕疼。”   窗外又到黄昏,晚霞将尽,浴室昏暗,她垂着头,水声淅淅沥沥。   孟凛五官扭曲,身子忍不住抽动,别——别揉啦!老娘要痒死了!   她感觉不到痛,但不代表没有触觉啊!   “别动。”沈确抬头,压住她乱动的手,“我轻一点,马上就洗好了。”   就是轻才痒好吗,丧尸有口难言,很想踹她。   沈确握住她的脚踝,洗得认真,浑浊污水漫过瓷砖,丝丝血线混着泡沫,涌进排水口。   “好了。我一会儿给你换衣服,等我一下,很快。”   沈确不让她走,自己飞快脱去衣裤,用剩下的水简单洗了个战斗澡。   孟凛馋她身子这件事从不遮掩,以前她变着法子看,她千方百计藏,沈确高挑修长,比例在亚洲人里都算罕见,三年过去,她的身材变得更好,也添了更多伤疤。   昏暗的光线助长了丧尸的视力,她看得光明正大,肆无忌惮。   然后,默默偏开了头。   ……看来沈确这三年过得也不怎么好嘛,她想,活该!   搞失踪断崖分手的人都没有好下场,哼。   “这里的衣服都是旧的,先穿我的。”沈确给孟凛套上自己的备用迷彩,“之后再找新的。”   她给她的衣服是从背包隔层里拿出来的,用防水袋装着,有股香皂的气息,自己则是从员工更衣室里随便找的一套。   孟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青草绿的迷彩服在沈确身上衬出的是一身英气,到她这就成了把衣服穿成大人模样,不好看,丑,丧尸的小脸垮下来。但看沈确身上的,丧尸又释然了,那套T恤牛仔也不知道是哪个员工留下的,不仅土还有股陈年的霉味。   洗完澡沈确把她抱回一楼,又把她睡脏的沙发给清理了一遍。   刚洗完澡的丧尸懒洋洋地窝在靠窗的单椅里,感觉沈确就像个体力无限的田螺姑娘。   这么能吃苦,就会有吃不完的苦。大小姐默默点评。   她的头发还没干,搭在椅背上,沈确打开一小片窗,让风透进来。   屋外的风呜呜吹着,田垄旁的树窸窣作响,有股雨天特有的泥土气息,这种带着湿意的气压很容易令人犯困,丧尸似乎也不例外,孟凛迷迷瞪瞪,又眯着眼迷糊过去。   “噔”的一声响,猛地将她惊醒。   她面前多出了一只带托碟的骨瓷杯。   杯中水散出甜味,仿佛是她点的一份加蜂蜜的茶。   但那显然不是茶,茶水不会那么浓稠,颜色不会那样深。   孟凛咽了口唾沫,抬起头,沈确的身影融在黑暗中。身后的玻璃窗映出一场疾风骤雨,闷雷在远处山巅轰响,电光陡亮,照出她漆黑凝实的眼。   “你应该饿了。”她语气低柔,带着一点哄:“吃点东西吧。”   要了命了,沈确怎么跟鬼一样?   吓死她了!   见她不动,还一个劲往后躲,沈确英挺的眉皱起,叹了口气在她旁边坐下,将骨瓷杯往她面前推了推:“怎么变成丧尸了还这么挑食?”   “研究所给出的报告说,丧尸的主要能量来源取自活人的新鲜血液成分,喝了它对你身体有好处,别任性。”   啊啊啊,救命,能不能别说的好像只是劝她多吃两口青椒一样?   她当然知道这玩意有多好,闻着那么香甜,把她的魂儿都快勾走了,跟在断碳三年的人面前放上一杯满糖珍珠奶茶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拿这个考验干部!   但是,她不能喝,不能喝!   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保有人类的意识,也不懂所谓的研究所把丧尸研究到哪一步了,但她能确定,咬人这种事一定会上瘾,如果她喝了,也许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变得跟其他丧尸一样了,她好不容易得到自由,还没享受两天呢,绝对不能功亏一篑。   见沈确还想向她推销自己的血,孟凛情急之下,一脚踹翻桌子。   砰的一声,瓷片飞溅,血腥四逸。   孟凛一溜烟蹿到吧台后面,扶墙警惕地盯着她。   她打定主意,要是沈确再逼她,她就要拿咖啡机跟她拼了!   还好沈确只是坐在那,看着地面,半天没有说话。   过了会,她站了起来,沉默地收拾残骸,然后将沾血的抹布丢进垃圾袋,系好,提在手中。   关上窗,打开门,轻声道:“好好休息,我在外面守着。”   大门阖上,传来反锁的声响。   孟凛从吧台后探头,狗狗祟祟观察,人真走了,但没走远,应该就在门外。   她拖着腿,在咖啡厅里转了两圈,心情不太美丽。   沈确不正常,明显有点癫了,也不知道这三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她这个人和孟凛认识的其他人都不一样,自己有自己的一套,目标很明确,这么多富贵都没能淫了她,死犟死犟的。   是那种会不断撞南墙的类型,很可能是撞太多了,把脑子给撞瓦特了。   闻着屋里残留的血气,孟凛更烦躁了。   她以前觉得自己挺了解沈确的,整整三年,不管是她赖也好,砸钱也罢,毕竟是实实在在的三年啊,沈确从一开始的不耐烦,到后来她们酱酱酿酿,和普通情侣也没什么区别,至少孟凛觉得没有区别,她们牵手吃饭聊天,沈确偶尔也会露出那种表情。   黄昏时分,河畔台阶,身边坐着喜欢的人的那种表情。   直到她突然消失,除了银行卡,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有很长一段时间,孟凛都恨她恨得牙根痒,甚至可以说,在她变成丧尸的头一年,完全是靠找到沈确,追问她到底为什么要跑路的执念撑下来的。   她自问没有对不起她。   是,她确实喜欢作她,有那么一点点矫情,一点点难搞,和一点点阴阳怪气,但网上不都说‘钱难挣屎难吃’吗?她都做过调研的,一个月三万,比沈确出去打工挣的多得多,她既能安心学业,也能贴补家里,还能存下一些钱。   一开始她确实只是想打发时间,玩玩而已,但后来……至少那个问题,她是认真的。   她知道沈确自尊心强,也知道被控制选择的感觉有多糟,她只是想知道沈确毕业后是要留在这座城市,还是离开,不论她要去哪座城,哪个国家,是继续读书,还是工作,她都可以跟她一起走啊。   她只是想告诉沈确,自己想象的未来里,是有她的。   但沈确显然并不这么想。   她大概,是真的很讨厌我吧……   好在时间可以抹平很多,现在的孟凛已经不想争究那些了,毕竟,她根本打不过沈确,哈哈。   外面的风声呜呜作响,丧尸歪头,望向窗外。   雨势渐大,风也越刮越烈,有点刮台风的势头。   咖啡馆为了保持老式格调,玻璃窗用的还是古早对开的样式,孟凛试着掰了几下,执手发出一阵卡紧的异响,丧尸满脸迷惑,一连试了几扇,发现所有窗户都是坏的,根本打不开。   孟凛:!!!   那沈确是怎么开的?   不对,她现在算是被囚禁了吗?   咖啡馆藏娇?   咖、咖啡泪?!   孟凛终于反应过来,恨得咬牙切齿,沈确果然没安好心,她哪是出去守门,分明是当狱警。就是为了等那什么研究所的人来,把她带走切片研究的。   还给她喂血,肯定也是什么新型的试验项目。   亏她刚才还默默感动了一下那家伙这么耐心给自己洗澡,原来是要洗干净把猪送上年桌!   气愤之际,窗外倏然黑影闪过。   孟凛睁大眼,一只粉爪啪的拍在玻璃上——葫芦!   黑猫站在窗外,细长的尾巴摇晃,尾尖微湿。这一路也不知道是怎么跟来的,竟然比她看着还体面,干干净净,油光水滑,不像饿过。   没想到……逆子终究还是爱我的。   窗外风大雨急,孟凛将心一横,目光坚毅:   跑路,必须跑路,今晚就跑! 第9章 9   孟凛拆下一根椅腿做武器,打算声东击西。   先弄出点大动静把沈确引进来,自己就藏在门后,摸黑把人打晕。   然而一连踹翻两张桌子,外头半点反应都没有,再推门,门锁纹丝不动。   门板被撞得咚咚响,外头有什么东西抵着,根本推不开。   好好好,沈确这是知道她要跑,弄了个直钩在这钓鱼呢,把她当小白鼠耍!   “哐当”,一声脆响。   豆大的雨水随疾风灌入,孟凛抹了把脸,从窗户的破口翻出,一屁股跌在地上。   葫芦端坐另侧窗台,高贵冷艳地睨着她,叫了两声,像在骂人。   还骂得挺难听的。   孟凛没空跟它计较,立刻摆出架势——横竖要打一架,沈确想抓她当试验品,肯定得抓“活”的,只要不动枪不动刀,光比力气她可未必会输。   来呀,来战!   丧尸端着木棍等了半天,没动静,倒是有股血腥味儿。   甜甜的,像新烤出来的小蛋糕,有点好闻。   孟凛有点被勾引到了,循着那甜香走出两步,随即惊醒过来。   不好,是陷阱,速溜!   既然沈确不追,她可就不管那么多了,孟凛把猫一抄,撒丫子就跑。   咖啡馆为了融入自然景色,院墙只是一圈低矮的篱笆,有好几处被冲出的缺口。   孟凛完全没受阻碍,抱着猫一路狂奔到田埂对头的大树下,一脚踏大石,心情激荡。   淋成落汤鸡虽然狼狈,但是妈妈,尸生是旷野啊!   孟凛登高望远,颇有些得意。   但很快脸色就有点不好,她在这个位置看得清楚,虽然沈确没追出来,花田里却有别的影子在动。   是丧尸,还不止一只。   暴雨台风天,这种天气对活人来说好也不好,巨大的声音会干扰丧尸的感知,但也会导致丧尸的行动失去规律,到处乱走,如果安安静静找个地方躲起来那就没有危险。   可刚才那股血气,会被风带出很远,沈确这家伙,该不会是在钓别的丧尸吧?   是倒还好,问题是她弄出那么大动静,她要醒着,没理由不来抓啊。   这个方向,她看不清院子正面,只能看见花田里不断有丧尸晃悠。   “……”   她……唉,良心,唉,人美心善这一块儿,唉!   最后一次了啊!   孟凛把猫放下,拎起木棍。   狂风骤雨中,花杆簌簌摇动,黑暗里一道人影,高高举起木棍——   就这么,馋!让你们,馋!   木棍舞出残影,雨线随之纷飞,惊雷骤落,暗影如鬼。   孟凛怒气值拉满,一路打一路骂,拖着尸腿,把打晕的丧尸叠成堆。   她这回要是再被沈确抓住,就拖着它们一起下水,谁都别想跑,全部变成千层酥!   一路打回小院外,骂骂咧咧的丧尸脚步倏然一顿。   院中,一只摇椅抵在门前,沈确哪儿也没去,就坐在那里,一手拿枪,一手垂落。   她闭着眼,没表情,屋檐雨落成线,冲刷着她手腕上的伤。   雨没停,伤口也没有凝固。   疯了吧你!?这又是玩哪一出???   孟凛快步上前,伸手一试,温度高得烫手。   她把人拖回咖啡馆,丢进沙发,用毛毯裹成木乃伊,然后瞪着她。   身上水珠滴答淌落,孟凛干瞪半天眼,气愤地一跺脚——烦死了!   她根本不会照顾人,都是别人照顾她。   而且沈确的身体一直很好,可能也生过病吧,但都是吃颗药睡一觉就好了。昏迷是什么鬼?她为什么会昏迷?是故意的还是故意不小心的?   啊啊啊啊啊!   丧尸急得满屋子乱蹿,转一圈就回来捏一下她的脸,怎么捏都不醒。   她翻沈确的包,里头几乎是空的,之前装的满满当当的药品和物资全没了。   不是,她有病吧?那么多药,就不知道给自己留两颗吗?   孟凛气得想打人。   打了,没打醒,更气了。   她又翻一遍,结果从背包的夹层里找到了一颗闪烁红光的小黑块。   指甲盖大小,很精密的样子,好像是,某种定位器?   孟凛湿漉漉的坐在沙发旁,手里拈着定位器,觉得自己狼狈得很好笑,又觉得自己好像已经完全看不懂这个人了,沈确如果只是想锁住她,完全不需要解开手铐,更没必要搞自残这一套。   她到底想干嘛?   试探一个准实验品还会不会心疼她吗?   不会!她是丧尸又不是猪!   孟凛气冲冲地把定位器扔向角落。   雨水顺着破碎的窗灌进室内,窗台上的花瓶摇摇欲坠,孟凛呆坐了一会,还是起身。   她已经确定沈确就是军队的人,她的目的就是抓自己,也许是去做实验,也许……不知道,随便吧,她还是决定要救她。   对,她就是猪行了吧!   ……   咖啡馆已经不剩什么物资。   孟凛把门堵好,冒着雨往外走。   不见天光的雨夜,她拎着木棍,独自走过田埂,心里惴惴不安,全靠手里的家伙壮胆。   其实这附近完全没有人类活动,丧尸不会攻击她,她也不会因为淋雨而生病,但她还是有点怕黑,尤其是在这种非常空旷的地方。   孟凛隐约记得,在她很小的时候,约莫五六岁吧,褚步庭有一回带她去自家的庄园里度假。那地方其实不算偏僻,是在景区里,有钱人就喜欢闹中取静,在人很多的地方开辟出一片独家领地,那个庄园就坐落在这样的山林中。   夜晚,她贪玩偷跑出门,想寻找来时路上看到的那一段花灯。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躲过保姆和保安的,只记得自己顺着大路走出不远,就遇到了两个‘好心’的叔叔,叔叔说可以带她去找花灯,她就信了。   后来的记忆只剩下一些片段,逼仄的车厢,宽大到无法挣脱的手掌,怪物一样的眼睛。   很闷,有时很热,有时又很冷,很多像吵架似的喊叫声。   灯泡摇来晃去,水泥墙很硬,她的手臂磨破了,在出血。   仿佛一场不真实的噩梦,后来,她的梦醒了,再没有人提起过,她也再没有见过那时的保姆,司机,和保镖姐姐。   孟凛其实记得这一段过往,不仅记得,长大后她还特别喜欢故技重施,一和家里吵架就往外跑,网上说这种行为根源在于她拥有某种自毁倾向,还说什么是因为过去的创伤没被纾解。   其实没那么复杂,真的,她这么干单纯就是拿自己威胁褚步庭。   贵命一条就是干。   主打表达一个“你要是不管我,以前花的钱可就打水漂喽~~”的中心思想。   可惜,对手的解题思路和她的本心有较大偏差,褚步庭不语,只是一味增加保镖。   好在她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方法有没有用不重要,重要的是,绝不反省自己。   哎,现在想想真是好幼稚啊。   瘸腿丧尸狼狈的站在树下,亏她还不放心先来找猫,结果那逆子先自己跑了。   果然深得她真传——绝不让自己受一点委屈。   孟凛拧干头发和衣服里的水,认命地一抹脸,调头往村里去。   村口的几户和咖啡馆情况相似,重要物资早都被扫走了,院子里残留着少量丧尸尸体。   越往里走丧尸越多,看衣着打扮都是游客,街道两边停着不少车,显然还没被开发过。   孟凛逛了几家尸口兴旺的民宿,出来时背着俩装满物资的驴家购物袋,从头到脚换了身还算舒服的新衣,打着伞,大摇大摆地走出村子。   要不是行李箱过田埂太费劲,她还能多装一点。   沈确那家伙穷得叮当响,多亏她心善,不然等她走了,丫怕是连口泡面汤都喝不上,哼哼,也还好暑假跑来城市周边游的都是些穷鬼,基础入门款的包就是能装,这些吃的喝的用的也够用到沈确病好。   哎,还是有点膈应。   要不是情况紧急,她才不会用别人用过的二手货呢。   说起来……   丧尸逆风斜伞,埋头在田埂上推进。   雨水噼里啪啦砸向伞面,她想,好像变成丧尸后,这还是我第一次走夜路。   她半夜喜欢往外跑的毛病还是沈确治好的。   想起来就生气!   每次她生气跑路,那家伙就像个背后灵一样跟着,也不劝,就默默使坏。   她要是上酒吧,沈确就凑上来跟保安说她未成年,要么就是坐在旁边跟一切试图搭讪的人说她是叛逆少女,家长马上杀到现场,搞得她在整个A市酒吧界声名狼藉;她要是故意往偏僻地方钻,沈确就像那穿兜帽衫的暗夜跟踪狂,直接走变态的路,让变态无路可走。   后来她干脆不跑了,威胁什么威胁,直接发疯!   真是奇怪,明明已经老年痴呆了,一晚上竟然能想起这么多事来。   孟凛有些感慨,还没感慨两句,脚下忽然一绊。   一股熟悉的尸臭味传来。   她低下头,脚尖后撤,看清了障碍物。   是条丧尸断臂。   孟凛认得这条胳膊,准确来说,是认得胳膊上穿着的绿色线衣,就是她刚才打晕扔到河边的那堆丧尸之一,当时她在百忙之中还不忘吐槽,大夏天的,这人活着的时候身体也太虚了。   距离咖啡馆小院还有四五十米距离,整条路上全是丧尸被切碎的残肢断臂。   孟凛愣在原地,大脑几乎无法思考,这种场面对她来说和恐怖片没有区别。   一道闪电滚过头顶,白光猝然照亮暴雨中摇动的花枝。   那道黑影就这样突然的蹿到眼前,和她记忆深处,那个永远无法挣脱的人影一样,铁钳般的手死死握住她的手腕,伞骨抖个不停,孟凛根本不敢看雨幕后的那张脸。   她明明,已经变成丧尸了。   她……   “我不该睡着的。”恐惧中,她听到一个比她还颤抖的声音。   沈确松开她的手,低头钻进伞下,紧紧抱住了她。   “对不起,”她喃喃说道:“对不起。” 第10章 10   天塌了!   孟凛坐在沙发上,擎着那把雨伞,挎着两只包,一动不动。   她左手边的单椅上,窝着正在舔毛的黑猫,右手边的单椅上,坐着一言不发的沈确。   面前的木桌点着一只白蜡烛,蜡烛旁是沈确的刀和枪。   场面之诡异,像在请笔仙。   脚趾在新扒来的GUCCI板鞋里默默施工,孟凛不敢看沈确,一直瞟那只贪图享乐的猫。   葫芦身上淋了点雨,心情不佳,翻了个白眼后就不再理她。   仿佛她的绝望与它无关。   而沈确刚才多半是烧迷糊了,不知道把她当成谁。   现在蜡烛一点,看清人脸,理智也终于回归高地。   哈哈,彻底跑不了啦!一猫一尸都落在别人手里啦!   连要拖下水一起做千层酥的小伙伴都提前被切碎啦!   在烛火的映照下,孟凛脸色惨白,伞沿长发同时往下滴水,宛如雷雨夜回魂的时尚贞子。   贞子根本不敢动,黑猫也已叛变了。   难怪人家总说不要迷信,要相信科学,原来是真的。   科学的子弹,真的好有用啊。   所以,她现在该怎么让沈确科学的相信,她只是个普通的丧尸,并没有研究价值?   一个普通丧尸,喜欢用点牌子货,下雨天懂得自己打伞,很正常啊!   本来丧尸就不是人类刻板印象里只会追人的单细胞尸体,大部分丧尸其实都或多或少保持着生前的习惯,比如活着的时候是学生和社畜的丧尸,白天就经常会回到学校和办公楼,她的保姆王姨,以前是小区保洁,现在仍旧会打扫卫生。   她作为大小姐,没事儿换两套衣服,购购物,死得精致一点,那咋啦?   然而她知道,沈确是不会信的。   一是因为这家伙本来就是个犟种,对自己认定的事,别人说破嘴皮也没用;二来,当然也是因为孟凛的过往信誉,确实是有那么一点差,以前没事就好撒个小谎,耍一耍她。   没想到也是把前人砍树,后尸淋雨给玩儿明白了。   她半辈子就发了这么一回善心。   结果就这?   孟凛背负着满腔委屈和原生家庭的不幸,独自一尸在内心深处默默走完了临终的五个阶段,终于把伞一扔,把包一撇,躺平了,超脱了,爱谁谁了。   ——来,研究我!   “呃啊呃啊呃啊!”   丧尸倒在沙发,手舞足蹈开始撒泼。   “这只黑猫好像是来找你的,所以我没赶走。”   沈确终于开口,说出来的话却让人心头一抽。   什么猫什么猫,我才不认识猫!   孟凛梗着脖子装傻:“呃啊…咳咳,呃啊啊!”   “你在生气?”又沉默片刻,沈确的声音听起来竟有些小心翼翼。   可能是因为发烧虚弱,不确定,孟凛发着疯,决定再看看。   没得到回应,沈确攥了攥冰冷的手,偏垂着头,哑声又道:“你还记得我,是不是?”   被丢在地上的驴包,散落出一地药品食物。   孟凛不算细心,也不会照顾人,所以她在民宿里翻了很久,把每只行李箱都撬开看过,她记得的不记得的,一个人类活着需要用的。她兜走了所有卫生巾和棉条,为了节省空间,只拿最大罐的身体乳和保湿水,还用塑料袋包了两套沈确合身的衣服。   料子是她找到最好的,透气贴身,没有logo。   她甚至还翻出了人家店主压箱底的羽绒服和一袋暖宝宝,就挂在村口那户的玄关里。   想她走了,沈确可以自己去找。   听听,这话多新鲜呐,难道她是什么很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吗?   对,她就是!   孟凛的老年痴呆脑正飞速运转:   从沈确现在的表现来看,她好像也没想象中那么笃定她特殊,回头想想,沈确来A市遇见她纯属是意外,说明她们最开始的目标肯定不是她。   所以,她其实是被抓来填数的,沈确最后要上交的实验品,可以是她,也可以不是她。   让沈确产生道德负担,就是求生的关键。   一个善良单纯从不害人的丧尸,和孟凛。   傻子都知道该选哪个尸设。   孟凛停止发疯,坐正看向她。   屋里的噪音突然消失,绒布单椅上的黑猫矜贵地往这瞥了一眼。   像在看一出好戏。   沈确苍白的面色里透露出一丝极其克制的紧张。   在与她对视瞬间,两手猛地绞紧,快速地说:“在尸群里,我并没有向你开枪,你却倒下了。你救了我两次,超市仓库,我没有睡着,我在等何胜下手,没有想到你和他扭打到一起……我从没见过有丧尸可以抵御血液的诱惑,丧尸也没有放过一说,更不可能辨别药品和物资。”   “你和别的丧尸不同,你还有意识,孟凛。”沈确直勾勾地盯望她。   语速之快,好像急着印证些什么。   孟凛没有反应,内心慌得一批。   她真的很怕沈确下一句话就是“没想到吧,你终于落到了我手里”。   但现在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万一答错,她怕都等不到变成千层酥。   “你能不能——”   声调忽然提高,象征情绪的激荡,黑猫的长尾轻轻勾甩。   “额,不儿,”孟凛火速开始表演,“时里。”   太久没和人说过话,有点磕巴。   “什么?”沈确愣了愣,眉心微皱,然后道:“我没听懂。”   怎么一开头就和剧本不一样啊!   孟凛焦急重复:“额数,额布嫩尸,泥!”   沈确认真看她的嘴唇,听完后若有所思。   孟凛以为她是在思考真假,很紧张。   半晌,却听见声低笑:“你说话好像在嘴里炒菜。”   “?”   Ber,这对吗?   面对一个会说话的丧尸,你这个态度合理吗?   震惊呢?恐惧呢?尊重呢?良知呢?!   孟凛气得拔地而起,拖着残腿如旋风卷进吧台,抄出纸笔,唰唰唰写下:   我不认识你   啪的拍到沈确面前。   太久没战斗,她差点忘了,这家伙虽然话不多,但向来一句她爱听的都没有!   沈确垂眸看便签纸,点头,神情并不意外:“你不认识我。”   糟糕,被激出来了,听说读写,四项全能型丧尸,研究员如何能不馋?   孟凛看到她挑了一下眉,赶紧低头找补:   我没有以前的记忆,醒来的时候就变成这个样子   她撕下纸条递给对面,接着又写:   我装死是因为害怕,救你是因为觉得你是一个好人!   “你觉得我是一个好人?”   孟凛笔尖一顿,捏着鼻子写:   对,你救那个女孩,你是好人!我从来没有伤害过人,你能不能放我走?   写完放下笔,孟凛虔诚看她,两手放膝盖,人畜无害的模样。   “你没有以前的记忆。”   沈确捏着几张纸,慢慢抬起眼来:“怎么不好奇我说的孟凛是谁?”   “……”   “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   她分明修长的指节翻弄着纸页,昏黄烛光在她侧脸渡上金边。   乌黑发丝湿漉,一种滞闷的潮湿在她身上蔓延,平平缓缓的声音,竟然她整个人凭添了几分破碎感,“这些年我一直在找你,从灾难发生之初到今天,整整三年。”   葫芦“喵”了一声。   “不素,额,里——”孟凛急得在嘴里掂锅。   沈确倾身过来,轻而不容置疑地摁住她的手:“先听我说完,好吗?”   “你叫孟凛,孟子的孟,凛冽的凛,你家境殷实,有两位母亲,一位是上市科技公司的创始人,另一位是享誉国际的生物学教授。你自小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三岁就写出《我的母亲》,荣获省级优秀散文奖,五岁研究人类与倭黑猩猩的基因差异,八岁发表三篇SCI一作,十八岁,你凭借优异的成绩,考上了A大艺术系。”   “哈?”你说的这是我吗?   头尾都对,中间混进来的这个人是谁?!   “我叫沈确。”她执笔,写下棱角分明的字。   “也在A大上学,与你同届,读哲学系,不过我身体不好,因为治病晚了半年入学。我很早就听说过你,一直暗暗关注着你,我的家境不好,所以我只能把这份感情放在心里,后来一次意外,我们相识,你我互相了解,彼此倾慕,两情相悦……”   孟凛扭过头,直愣愣地盯着她。   眼底有血丝,嘴唇没血色,看起来就病得很重,已经开始梦到哪句说哪句了。   “我们在一起三年,你默默帮助我、支持我,却从来不说。你总是这样,温柔、善良、体贴,像一束真正的光,照亮了我的人生。”   沈确流露出渗人的温柔笑意,握紧她的手道:“临近毕业时,你向我求婚,说要给我一个未来,我答应了。”   “喵,喵,喵。”有只黑猫尾巴甩得啪啪响。   “嘎!”孟凛腾地站起,手指颤抖,结结巴巴:“求、求、求求……”   沈确深情凝视,丧尸大惊失色:“里,毁、毁胖!”   对方并不反驳,从口袋取出一张装在防水袋里的照片。   照片里,孟凛得意地仰着笑脸,一手搂沈确的肩,两人头挨头,脸贴脸,十分亲密,明显是出自她手的自拍照。   照片陈旧,已经磨出毛边,不知被摩挲过多少遍。   孟凛,对这张照片,完全、没有、印象!   可这个拍照角度,她那欠了吧搜一看就是刚干完混蛋事儿的表情,又的确是她本人没错。   证人,证词,证物,逻辑链完美闭环,无懈可击。   “喵!”陪审员兼一号观众葫芦小姐,判定负心尸有罪。   “阿凛,我是你的未婚妻子。”   “我找了你很久、很久。”   沈确起身,紧紧抱她,低喃:“我不在乎你是丧尸,忘了我也不要紧,如果你想回忆,我陪你回忆,你想自由,我跟你走,随便哪里,走到我走不下去那天……在那之前,别离开我。”   孟凛被她环住,宛如死神怀中的一节风干香肠。   “救、救……”青白的指爪虚空乱抓。   救命啊,有人碰瓷丧尸啦!!!   ------------   𝑺𝑺𝑵·听我碎碎念.我说幸福万岁.   ------------ 第11章 11   疾风骤雨,终于放晴。   清晨天空瓦蓝瓦蓝,如一汪盐湖倒转,云层轻逸,在湖面拉花。   忙碌一夜的孟师傅,扶着椅背缓缓坐下,四肢瘫软,呆视前方,沐浴阳光。   真是……好玄幻的一个晚上,感觉身体被掏空。   她想不明白。   她想不明白怎么会有这么多让她想不明白的事,发生在这短短的两天之中。   她很困惑。   困惑这三年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说丧尸末日只是她的误解,真相是三年前灵气复苏,副本降临,每个人拿到的副本都不一样,只有她是重生之我在末世当丧尸,沈确的副本却是被关进我是演员的集中训练营,只有成为影后才能幸存?   以前不就有这样的剧组吗?一群人偷摸藏起来秘密集训,再露面时就用腹肌惊艳有所人。   不然怎么解释,沈确完全变成了她不认识的样子?   洗过的迷彩和黑靴搭在露台围墙上,滴答渗着水。   台风过后的空气,清新而甜美。   孟凛独坐在围墙边,涣散浊红的瞳孔里,深藏着诸多清澈莹白的问号——   一夜之间,她多出了一个未婚妻,未婚妻缠人又矫情,美丽又吓人,发着三十九度的高烧,还是警觉得和猫一样,只要她离开三步之内,必定会被抓个现形。哈哈,说到猫,她的猫也找到了自己未曾谋面的真爱,从此会打呼噜会踩奶,挂在她的未婚妻身上扒都扒不下来。   好啊,真好啊,大家都拥有了光明的未来。   接下来她应该怎么办呢?   回家?她是被绑架出来的,作为一名生前连导航都看不太明白的路痴,回家的路朝哪儿走她都不知道,而且就算回去,她的猫也跟人跑了,偌大的房子,空空荡荡,何其寂寞。   她用了三年时间才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出趟远门,没想到第一步就踩进坑里,赔了猫咪又折尸。   丧尸颓丧地倚墙眺望。   小院外一地残块,已经有点泡囊了,看数量,昨晚的受害尸远不止被她打晕的那几个,正常情况下,丧尸其实对同类彻底死后散发出的气味是有所警觉的,但昨晚显然不是正常情况。   现在目之所及,附近已经没有一个同类了。   唉,残忍的人类,唉,怎么就打不过呢!   孟凛两手托腮,百无聊赖地看风景,目光忽然一凝。   那那那是什么东西?!   嘴巴慢慢张成O型,丧尸抻长脖子,眼睛一眨一眨,紧盯着河滩边若隐若现的巨物。   好大!浑身都是黑泥,头上长着长短两根角,耳朵像天线。   这不会是一头犀牛吧?   河沿的水不深,水草丰沛,湿泞的土壤似乎非常舒服,它动作很慢,从孟凛视觉的死角慢慢踱出来,像头身披铠甲的公牛,几只不认识的小鸟在那庞然大物背上飞起又落下。   真是犀牛,而且不止一头!   矮个子的小犀牛就跟在大犀牛身后,蹦蹦跳跳地踩着水,把妈妈背上的鸟都惊了起来。   好…好神奇啊,怎么会有两头犀牛在这儿呢?虽然在人类消失后,A市里也多出了许多动物,孟凛就见过一次长颈鹿群,但别的大型动物她从没见过。   犀牛欸,那么大!   孟凛全然忘却了方才的失落,眼睛睁得溜圆,心里涌上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她好想立刻把沈确拽出来看,但是一想到好不容易才把这位惹不起的祖宗熬睡,跃跃欲试的脚又收了回来。   可是可是,大犀牛欸,还带着崽子,就在她们楼下!   百般纠结中,玻璃门哗一声开了。   沈确看见她,微蹙的眉头松开,仍显苍白的薄唇轻抿。   “出来怎么不说一声?我会担心。”声音还带着些哑。   孟凛看着她一愣。   松垮的V领白T,卡其色休闲裤,浅灰色运动鞋,刚睡醒松散的长发披在肩头,因为生病而眼尾泛着微红,挺拔干净,与记忆中的人如出一辙。   明明穿的都是自己昨晚进回来的货,她却看失了神。   “怎么了?”沈确低头看了看自己。   很像,但还是不一样。   孟凛想,她认识的沈确说话干脆,不会带着这样缱绻柔软的尾音,也从不展现脆弱。   她不说话,沈确便走过来,递来纸笔:“你的本子。”   什么我的本子,我又不是写小说的。   孟凛默默吐了句槽,才猛然想起刚才想干什么,忙捞住她手腕,把人拽到墙边,往下一指。   ——快看快看,大!犀!牛!小!犀!牛!   丧尸的手粗糙尖锐,沈确眉梢微挑,视线轻轻转着,看自己的腕,瞧她的侧脸和眼。   “是白犀牛。”她说。   孟凛惊讶不已,“里、”话音一卡,又撇着嘴从沈确手里拿来纸笔,唰唰唰。   你怎么知道?   “看嘴形,”沈确指给她看:“黑犀牛和白犀牛的嘴形不同,黑犀牛尖而窄,像个三角形,白犀牛的嘴宽而平,体型也比黑犀牛大一点。”   “哗!”孟凛仔细看着大犀牛,发出破风箱似的哇声。   低下头又写:她们为什么在这里?   沈确做出思索的模样,带着些许湿意的凉风吹起两人的发梢,她的一缕发丝拂过孟凛的眼睫,后者眨了眨眼,听到她说:“那只大的白犀牛叫阿梅,它的短角侧面有一处不明显的小缺口,以前它生活在A市动物园,我们曾经见过它。”   “也许是谁打开了园子的锁,它跑了出来,追逐水草来到这里。”   孟凛记得动物园,记得那天很晒,人很多,好像是周末。她一开始兴致缺缺,后来在小孩的惊呼中也跟着沦陷在一个个笼区前,那是她第一次逛动物园,看了四大顶流,排了好久的队,小熊猫实在太可爱,棕熊崽崽好潦草,路好远,园区好大,腿好酸。   原来那天她们还看了白犀牛吗?它叫阿梅?   她们为什么会去动物园来着?好像是沈确提的。   “你说你想出去旅行。”   孟凛回神:“嘎?”   沈确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那时候你说你想出国旅行,但是你母亲担心你的安全不同意,你又说你想去新疆自驾,她还是不同意,你很沮丧,我就提议我们可以去动物园走一走,这总不需要她同意。”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孟凛点点头,忽然警觉,不行,她不能和沈确聊以前的事,太容易露出破绽了。   你生病,去睡觉!她写。   “你想走吗?”沈确没头没尾地问。   孟凛感觉心里咯噔一下,什么叫她想走吗?这是在试探?   七想八想半天,她低头,在纸上画出一个圆润的问号。   “我是说,”沈确看向她,“如果你有想去的地方,我们可以一起去。”   孟凛有点懵:现在?   “嗯,现在。”   看沈确的表情,好像不是在开玩笑,她很认真。   但她是什么意思啊?先说是我未婚妻,现在又说要跟我走。   难道……是针对失忆丧尸的新型杀猪盘?   孟凛又陷入苦思,她知道杀猪盘能成功,往往是因为自身有漏洞,沈确现在就一把抓住了她的软肋!她还活着的时候,除了小时候被褚步庭带着参加各种莫名其妙的宴会,就被以不安全为由被牢牢困在家里,想出远门就必须带上一帮保镖,谁会想和保镖一起看风景?   她既没见过雪山,也没走过草原,是实实在在的城巴佬。   后来变成丧尸,终于没人看管了,又各种拖延,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夏天太热冬天太冷,虽然丧尸根本不受影响,但她就是懒得动,如果不是太无聊,她连门都不想出,光是下定决心去拖发电机,就已经用尽了全力。   而现在,在沈确的发问下,她又重新回想起自己的梦想。   她!要!出!去!玩!   她不管不顾,低头写下:我要去可可托海滑雪!!!   可可托海,阿勒泰,新疆,距离这个小村庄,相隔四千多公里。   雨后的天湛蓝欲滴,白犀牛阿梅和小犀牛慢慢嚼草,风吹在脸上,沈确弯了一下眼睛,没有犹豫:“好啊。” 第12章 12   孟凛根本没想过沈确会答应。   还一本正经分析:“可可托海十月份就会开始下雪,现在是六月,我们得先弄辆车和地图,不能走高速,得走国道,沿路补给,赶在初雪前进山,否则大雪封路就很难走了。”   孟凛满脸懵懂的听着。   她其实不会滑雪,也不知道从这到新疆到底有多远,就连可可托海也只是在十秒钟前脑子里突然跳出的地名,她对那里唯一的印象就是票圈和某书里刷到的照片。   陷进大腿的粉雪,苍绿的松林,偶遇的狐狸,山顶的蓝调时刻。   她还没买滑雪板呢,雪服雪镜也没准备,还有,丧尸滑雪需要穿羽绒服吗?   脑子里的问题一个接一个。   “走国道虽然慢,但更灵活自由,我们可以绕到山西看古迹,然后北上内蒙,赶在秋天草黄以前,接着到阿拉善盟玩沙,最后抵达阿勒泰滑雪。”沈确如数家珍地说道。   这这这……   丧尸越听眼睁得越大。   这合理吗?她本来只是想出门拖一台发电机回家,然后就被沈确捉住,现在她们突然就要一起去滑雪了?太诡异了,太可疑了,太、太心动了!但是但是,不对啊,沈确可是活人,活人怎么能跟丧尸待在一起,路上还那么危险,对了,新手是用单板好还是双板好……   左右脑不断互搏,一只举着叉子的黑色小人跳了出来,揪着她耳朵大喊:   叽里咕噜想啥呢?别管了!Let’s出游!   杂念一扫即空,孟凛露出痴笑,已经开始盘点要带什么行李,像兴冲冲准备去秋游的小学生。   哎,她还能吃东西就好了,村里小卖铺的货架上还有好多零食,不过沈确可以吃啊!   “怎么样,想去吗?”   孟凛猛猛点头。   沈确说:“去的话,要约法三章。”   孟凛心又吊起,“哕…甚么?”   “第一,不能一声不响离开;第二,做任何事要与我商量;第三,在路程中多说话少写字。”   沈确伸出手:“同意吗?”   就这?孟凛还以为会有多苛刻的条件。   她小心翼翼把手搭在她手心里,旋即便被握住,轻轻晃了两下。   交易就这么达成,虽然还不明白为什么要她多说话,但那都不重要。   面对即将到来的旅行,孟凛满心期待。她知道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那可能一直到她被晒成肉干巴,她都很难真正走出门去,不仅是因为懒,而是独自看风景很没意思,她不是那种心灵世界很丰富,可以自得其乐的人,她需要有人陪着,才有动力做很多事情。   而这个人,还不能是她讨厌的人。   沈确虽然吓人又可疑,却是在这样的末世中,能和她一起走出去的唯一人选。   想清楚这一点,孟凛又紧张起来,她把沈确推进屋,发现那唯一的行军床被葫芦霸占,主人翁似的在窄小的单人床上睡成一条,丧尸无情地将猫搬到一边,把人摁下量体温。   38.3,还在发烧。   “谁、睡!”不让写字了,孟凛说话费劲,专挑重点。   沈确看着她严肃认真的模样,像从没见过的光景,笑了下说:“睡不着了,我再缓半天就好。”   孟凛虽然很想立刻出发,但她分得清轻重缓急,沈确身上的伤口,一个在脚踝,一个在手腕,两处都有些发炎,她昨天拿回来的药很多都过期了,不知道吃了会有什么副作用,再加上病人很不配合,觉都不好好睡。   孟凛小时候体弱多病,经常发烧,家里有专门的家庭医生,她只要一发烧医生就来打上点滴,然后把她摁下睡觉。那时候好像还有专门的营养师给她配餐,她胃口不好,一天还分好几顿。   是哈,病人除了吃药睡觉,还得加营养!   “里、躺!”孟凛比比划划,“窝,弄反!”   她不由分说,把人摁倒,眼皮捏紧,拍了两下胸口,敷衍做完一套简易的哄睡流程,然后蹬蹬蹬跑下楼。   昨晚风雨大作,破了窗的一楼没法睡人,只能到二楼去,运气不错,还找到了一张折叠床。   她翻找昨天带回来的东西,食物并不多,有一罐黄桃罐头,一些糖,还有几袋方便面,不同口味的,再就没有别的了。如果只是活着,这些东西对一个普通求生者来说已经很奢侈了,但对病人而言,营养完全不够。   没有青菜,也没有肉蛋奶。   农村的小卖铺里大多是些调味品,罐头都很少,估计是觉得方便食品不健康,而且这地方主打的是亲近自然,吃农家乐,要么就是来露营的,孟凛翻过民宿的厨房,能烂的早都烂成汤了,什么也没剩下。   倒是应该有些菜田,她没仔细找过,而且都是绿油油一片,城巴佬根本分不出来。   那怎么办?孟凛有些沮丧,下包红烧牛肉的?   不行,她得支棱起来,只有让沈确赶紧好起来,她们才能赶紧出发。   虽然她对沈确的人品有着基础信任,但她总还是怕有人会来抓她去做实验。   孟凛又翻了一遍咖啡馆的库房,很惊喜地在角落里找到了一堆渔具和露营用品。   这就对了!她想,谁会特地跑到农村来弄这么个文艺调调的咖啡馆?肯定不是什么正经人。现在有卡式炉,有烤盘,有折叠椅,还有各种鱼竿渔具,有河就说明有鱼,有鱼就说明有营养,她可以钓一条用来煮鱼汤面,再用一条来烤,煎着吃也行。   站在库房门口,孟凛叉腰仰天长笑,发出嘎嘎嘎的笑声。   她用一辆露营车装上所有工具,把黄桃罐头和两瓶瓶装水送上楼,和沈确磕磕巴巴地表达了‘我钓鱼养你’的意思,又在楼下找了一圈昨晚扔掉的定位器,发现东西还在角落里,已经碎成了好几块,于是安心的拉着车自信出门去。   河边离着小院有百来米距离,为了不惊扰白犀牛母子,孟凛选择了另一个方向,田埂和河道还有一米多的高度差,她找到一个陡坡,把车连拉带拽弄下去,在一片相对平整的地方,清理掉碍事的杂草,把折叠椅和鱼桶先放定。   这就算是成功一大半了!她想。   这时候约莫是十点多,太阳升得很高了,下过雨的小河水体浑浊,看不出底下有没有鱼。   但孟凛对自己很有信心,在家里蹲的两年里,她看过好几本种田小说,对钓鱼可以说是手拿把掐。   首先,她需要一把鱼竿。   她搬出几个渔包,拉开拉链,一股脑倒在地上,眼神微露疑惑。   嗯?怎么有这么多根?   粗的细的长的短的,嘶,书里怎么说的来着?这线和杆怎么没有连在一起?   丧尸蹲在地上,挠了挠头,又把剩下的所有包打开。   线,是有的,钩子,也是有的……这滑轮是安在哪儿的?   孟凛研究了半天,没研究明白,光见着边上那篷水草里不时冒出气泡,一看就是有鱼,她心里着急,拉开抄网去捞,结果只捞上来一堆烂叶枯枝。   走捷径看来是不行,她决定不管长的短的,先甩出去再说。   把所有鱼竿插好拧紧,拿出黄的绿的各种线圈和鱼漂鱼钩,随机组装,全部打上死结,四杆鱼竿就组装好了,至于饵料,库房里好几袋,都是粉末状的,那都是科技与狠活,哪有蚯蚓实在。   孟凛忍着恶心,就地取材,穿上鱼钩,抛线!   她把三根长鱼竿依次排开,竿稍朝上,插在泥里,自己则拿着一杆短的,坐在椅子里。   书里说了,钓鱼之道,在风动,水动,心不动,无他,唯死守尔。   现在天时地利人和她全占,心完全不动,人也死透了,简直完美。   安静等待了一会,孟凛觉得不太对劲。   首先,她的鱼漂都横着浮在水面,而不是像以前看别人钓鱼时竖在水里。   其次,她试探性的拉了好几次线,上面的蚯蚓原封不动。   不应该啊,光是她看见的,就有好几次水面有翻腾的动静,怎么不咬钩呢?   孟凛回想起来,对了,钓鱼要先打窝,把鱼群聚过来,再下饵,才能迷惑猎物。这下她总算知道了那几包饵料的作用,赶紧跑回库房,粉末状的饵料用河水搅拌成团,散发出腥味,抛在鱼漂附近。   果不其然,窝打下去不久,水下就有了动静。   一股涟漪扯动她最长的那根鱼竿,一眨眼就把杆子拽进水里,孟凛根本来不及反应,手忙脚乱地追出去,好在岸边草多,鱼竿没有被拖太远,她拽住杆尾,好不容易把鱼竿救回,结果钩上的居然是一截烂木头!   忙活了大半天,又是盯漂又是扯线,和书里写的根本不一样。   “怎么了?”身后突然有声音,带着浅浅的笑音。   孟凛把木头扔回水里,气鼓鼓的,明知故问。   她在河边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沈确就在楼上露台看着,孟凛不知道,她根本顾不上。   “需要帮忙吗?”一直等到她气够了,肯扭头了,沈确才接着说。   “里灰?”孟凛抬手,做提线的姿势。   “会一点,但不多。”沈确从她手里接过鱼竿,“以前陪叔叔钓过几次。”   “不同长度的鱼竿对应不同大小的鱼种和水体,像是这杆八米一的就是用在水库或是大型湖泊里钓鲢鳙青鱼一类的大鱼用的。”   沈确把最长的鱼竿收回,她半蹲在地上,腰间的匕首露出来,周围没有别的丧尸了,但她仍很警惕,总体还是放松的,“这杆七米二的也不适用。”   接着她将余下两根鱼竿上的鱼线剪断,把鱼漂鱼钩放在一边,“主线和子线的号数,主要根据目标鱼种搭配,子线要比主线细一到两号,想钓的鱼越大,线就越粗。像是这样的小河,鱼大多在两斤以内,用1.5的伊势尼就够了。”   孟凛看着她在竿稍重新打好竿稍节,“这是八字结。”然后用主线环绕竿稍节系紧,再用主线缠绕八字环,手指一通乱动,结就打好了,最后便是鱼钩,沈确说:“我用的是袖钩,适合钓小鱼,鱼钩太大的话,小鱼咬不住。”   结是怎么打的,她没看懂,但她听明白了沈确的目标是小鱼,颇有些不乐意。   小鱼要怎么打汤?塞牙缝都不够呢。   沈确把重新组装好的短鱼竿交给她:“这是路亚竿,不需要用真饵,我挂了亮片,钓的时候要不时抖动,模仿小鱼游泳的样子,骗鱼咬钩。”   孟凛迷惑地指指鱼钩:“漂?”   “不需要漂。”沈确示范给她看:“路亚竿的精髓在手感,对新手来说会更有趣味。”   孟凛好像懂了,便不再理会沈确说的什么铅坠调漂的技巧,反正她这杆又不用漂,自顾自的抛线,抖动,没口,再抛线,再抖动,感觉自己都快游起来了。   “不用着急,中午的水温高,鱼都躲在水深处。”   沈确告诉她一个口诀:“早钓近,午钓远,天阴下雨钓岸边。”   孟凛就听见‘岸边’,于是朝水草浮萍的中心抛下一杆。   ——嗯?这手感!   阻滞,硬,对了,这回对了!她兴奋拉钩,终于体会到书里写的那种让人上瘾的感觉,就是这种对抗,就是这种狩猎感,和自然斗,和鱼斗,其乐无穷!   “大!大!”肯定是条大物,她使了好大劲,鱼线紧绷着,“帮——”   和她的兴奋不同,沈确扭头看了一眼,慢慢走过来:“放松,别拽。”   孟凛急得不行,气她不紧不慢:“快,一起,辣!”   “再用力,线可就断了。”   沈确压住她的手,一并握住鱼竿,有些无奈,又淡淡地笑了起来:“阿凛,你钓到的不是大鱼,是地球。” 第13章 13   钓鱼活动一直持续到傍晚。   鱼获主要来自沈确,有几尾食指大小的白条,和两条巴掌大的白鲫鱼。   经过孟凛不断的尝试,她发现自己钓不上鱼的主要原因不是技术,而是选错了鱼竿。   路亚竿钓鱼全凭手感,丧尸的感知力粗顿,她以为的抖动,在水下看来更像是鱼饵疯了,根本骗不到鱼上钩。   换成沈确的那杆后,终于凭借自己的精湛技艺,钓得白条一尾,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收了竿。   蹲在桶边清点鱼获,足足数了三遍的丧尸垮下小脸。   这也太少了,和她原本的预期简直天差地别,更主要的是她这时才意识到,因为她执意要自己上鱼,浪费了大半天的时间,沈确的鱼都是在最开始那段时间上的钩,后来的两个多小时她都在陪她等那一尾小鱼,连午饭都没吃上。   丧尸不用吃饭,她完全玩儿得忘乎所以了。   就桶里这几条小鱼,比她家放在办公室楼水缸里的观赏鱼还小,只能喂猫。   “里,不饿叭?”出于道义和良知,虽然明知答案,孟凛还是扭头问了一句。   沈确将渔具逐一收纳好,放回露营车,“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想听她的客套话。   自觉理亏的丧尸沮丧道:“假!”   “假话是,我好饿。”沈确走到她身边,笑吟吟地说:“原本以为会有大餐吃,期待了好久。”   孟凛睁大眼,眨巴眨巴:“啊?”   真相其实是她在河边忙活的时候,沈确就在露台上慢悠悠吃完了一罐过期的黄桃罐头,大小姐的本事她颇为了解,深知今天大概率是吃不上饭了,能有这几条小鱼,已经是意外收获。   虽然没听懂她话里的弯弯绕,但看沈确那双狐狸似的笑眼,就知道她肯定又在哪儿暗搓搓地使了坏,以前总是这样,被她骂了都不知道,过去很久她才能反应过来。   孟凛把嘴嘟成一个小三角,忿忿地说:“卜饿,就哈!”   话虽这么说,病号还是得照顾,孟凛找出从库房拿的小刀,提起鱼桶,往水边走。   “这是要杀鱼?还是要放生?”   明知故问,丧尸不予理会。   哼,连点常识都没有,屋里又没有自来水,当然就在这现宰现吃啦,她连炉子都拖来了,本来是打算做好再叫她来,赏景,野餐,亲近自然!   懂不懂什么叫生活的情趣啊,呆瓜。   然而浪漫背后,往往藏着隐秘的血腥。孟凛举着小刀,盯着桶里的游鱼,不知该从哪下手。   沈确在她身边蹲下,安静地瞧了一会儿,说:“如果在这处理,这些好不容易钓上来鱼,可就不能吃了。”   ?!   孟凛紧张地问:“歪?”   沈确指了指河水上游:“丧尸病毒不会感染人以外的动物,所以活鱼可以作为食物,但水源却是可以被污染的,昨天刚下过一场暴雨,这条河的上游情况未知,在处理食材的过程中看不见的污染,是末世初期最大的死因之一。”   孟凛完全没想过,河水也会被污染,这些是她作为丧尸无需考虑的问题。   在回去的路上,孟凛一直在思考,虽然她一直觉得在这样的末世里,她能变成有意识的丧尸的件挺幸运的事,获得自由,不必为生存所累,但更多的其实是一种麻木的不真实感。偌大城市,满地同类,她好像存在,又好像不存在,她刻意地不去想其他人是死是活,便也不明白这份幸运真正的重量。   直到沈确出现,她好像才真正的死了,然后活了过来。   那沈确又是怎么想她的呢?   会像她以前花钱找人代考体育那样,斥责她在作弊?   孟凛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小小的不安,偷偷觑向身旁。   “你会不会觉得……”夕阳在她们身后拖出长长的影子,沈确拉着露营车,看着前面的路。   好似一小颗气泡乍破,孟凛僵住:“嘎?”   沈确敛了一下眸,才转过头:“我做的事,会不会让你感觉到不舒服?”   她们站在小院门口,一股让丧尸本能感到不适的气味变得浓郁,孟凛意识到她迟疑的话语里的意思。   沈确杀丧尸会让她感觉不舒服吗?有点。   不,其实是很多点,这和人看到同类被杀的感觉差不多。   但这是没办法的事,她是丧尸,沈确是人,谁也没有那么坏,只是不得不。   “吓。”孟凛做了个捂眼睛的动作:“卜看!”   沈确若有所思,点了点头。   天色慢慢黑了下来,不太高明的猎手小载而归。   葫芦竟然还在睡觉,它倒在沙发上,大抵是晒了一下午的太阳,见她们回来,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抻完懒腰,才走过来巡视今天的猎物。   从它的反应来看,不甚满意,但还是纡尊降贵地吃掉了沈确奉上的几条小鱼。   在它吃鱼的时间,沈确拿来了一瓶矿泉水,这种500ml装的水孟凛昨晚一共拿回五瓶,点燃了蜡烛,蜡烛是咖啡馆的摆件,燃烧时散发出甜腻花香味。   孟凛把鱼倒进吧台的水槽里,边上摆好卡式炉。   “等一下。”沈确阻止她试图开火的动作,“得先检查。”   “?”孟凛又不解了。   “所有人造物都是有使用寿命的。”   沈确舀回一杯昨晚接的雨水,搓了些肥皂在里面,然后将肥皂水涂抹在气罐与炉具的连接处,和所有阀门与管路的接口,仔细观察后,指着一处道:“看到气泡了吗?这个炉子已经不能用了,如果你刚才打火,很可能就引燃了一个小炸弹。”   “啊?”这怎么又和书里写的不一样啊!   孟凛感到后怕,万幸她拿回家泡咖啡的气罐都是好的。   沈确将无法使用的卡式炉拆解,气罐单独放在一边,库房里还有一些包装完好,用来烧烤引碳的酒精块,用扁平的金属盒做容器,放上两块粉色的酒精块。   她一边做一边解释:“酒精块的火焰温度不如气罐,燃烧时间也更短,如果用普通的烤盘,食物还没熟,燃料就用尽了,要尽可能把资源利用的效率最大化。”   接着,她便拧开一瓶矿泉水,倒了三分之一到小碗里,简单清洗两条鲫鱼。   鲫鱼去掉鱼鳃,清空内脏,不刮鱼鳞,直接用锡箔纸包裹,扔进盒子里烤。   同时在金属盒上放拆卸下来的炉架,在炉架上放雪拉碗,倒入另外三分之一的水。   下烤上烧,两块酒精都给省出花来了!孟凛看得啧啧称奇。   “304钢的导热性比钛合金更好,可惜了。”   孟凛觉得她不识货,拿起配套的杯子只给她:“派子!”   都是牌子货,九九新,她在库房拣货的时候还夸呢。   沈确只是笑笑。   约莫好时间,挑出锡纸包,里头逸出带着焦香味的白烟。孟凛抻着脑袋看,两条鱼都被烤得像黑炭,不由皱起眉头,好不容易钓的鱼,这不是糟蹋了嘛!   沈确不语,将黑鱼连着汁水一并倒进了一只金属桶,用手锤捣烂成渣,接着将鱼渣全部倒回雪拉碗里。烤得焦黑的鲫鱼,其实只有最外层的鳞片出现碳化,鱼皮鱼肉和鱼骨都金黄酥脆,在烧得几近沸腾的水中很快散发出鱼汤的鲜味,但颜色仍不好看。   孟凛没想到就连这种当噱头用的手锤咖啡臼子都能派上用场。   不等鱼汤,或者说鱼糊糊彻底烧开,沈确便拆了一直放在边上的红烧牛肉面,她掰了一半面饼,又将面饼掰成小块放进汤里,挤入三分一的料包酱包,盖上盖。   这时酒精块已经快烧没了,本来快沸腾的水也因为掺入鱼渣,温度下降,所以这锅面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煮熟的,而是闷熟的。   旁观制作全程的孟凛对这锅成品不敢抱任何期待,但开盖的瞬间,她还是被震撼到了。   原本就不多的水,此时已经完全被面条吸收,又因焖得太久,面条也变成浮囊的样子。   ……好像泔水。   沈确却面不改色的吃完了,鱼鳞鱼骨鱼渣,一点都没浪费。   丧尸觉得难以置信,又有些可怜。   沈确这三年到底是怎么活的啊?   吃完饭,沈确喝完了水瓶里剩下的水,将筷子横放碗上,很认真地说:“谢谢,如果没有你,我可吃不上这么好的食物。”   孟凛被谢得更不好意思了,低头写:还有酒精水你为什么不全部煮?   她今天说了三年份的话,舌头都快打结了,坚决不再开口了。   还好沈确也并非全无人性,她忽略了这点,回答道:“今天没怎么活动,热量足够了,燃料、水、泡面,都是珍贵物资,不能浪费。”   孟凛写:调料也要省?   “当然,哪怕只是半包调料,运气好时也能换到东西。不过今天不多用,是因为要节省水,如果吃得太咸,身体会比平时需要更多水分。”   这也太惨了吧,孟凛挠头,食物就算了,水还用省吗?   货架上还有很多啊,她再去拿呗。   她没写字,沈确也没再说话,厅里突然安静,就在孟凛感觉到好像有一丝丝尴尬的时候,沈确食指轻轻拂过碗沿,斟酌地开口:“你……饿不饿?”   妈耶,又来!   孟凛摇头加摆手:“卜卜卜——”   我不吃人的!我是善良的丧尸!没咬过人的!   她举起小本子,敲打重点,强化尸设。   没等沈确再说,她赶紧又写:我们现在盘点一下lv游要带的行李吧!   旅字忘记怎么写了,孟凛直接标注拼音,沈确说:“你不需要先休息一下?”   孟凛摇摇头,拍了一下胸脯,不知道为啥,今天就是倍儿有劲!   屋外的天完全黑透了,夜晚已经到来,这是丧尸最活跃的时间。   沈确略作沉吟:“我的确需要你帮一个忙。”   孟凛早就做好准备了,实际上她下午钓鱼的时候就盘算了个七七八八。   像这种长途旅游,从夏天到冬天,衣服得准备吧,就算没有中意的,将就现有的条件,也要有个备份,这她还是有数的。   然后就是零食,饮料,今晚她再去小卖铺挑一挑,泡面罐头全部搂走,省得沈确过得这么苦哈哈的,再来就是库房里这堆户外用品,她看着也挺不错,反正要开车,统统都带走!   哦对了,还有地图,这个重要,一会儿她得挨家挨户好好翻一遍。   沈确借了她的纸笔,片刻后,一张清单交到了孟凛手里。   丧尸逐一看过去,脸上的疑惑越来越深重。   不,欸?——啊!? 第14章 14   夜色渐深,孟凛拉着空空的露营车,在沈确的目送下出了门。   一路上,她都忍不住反复阅读沈确写给她的单子。   不得不说,沈确是个很有条理的人,不仅写明了需要寻找的东西,还按照寻找路径由外到内依次分好了顺序,并且标注好需要的数量,是否有替代物之类的细节。   可这份清单要的东西,完全和预想的大相径庭,孟凛看了又看,离奇得不得了。   沈确又不告诉她为什么要,只说让她尽力而为,收集不到也不要紧。   露营车滚过水泥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吸引了村口附近好奇的丧尸围观。   孟凛折起清单,放回口袋,准备开始收集第一样东西——打火机。   是的,打火机,沈确还用括号标注了,主要翻找男性丧尸的裤子口袋。   撇除当着主人面掏兜的怪异心理体验来说,这个任务倒是不难。就是有些臭,南方的丧尸大多都有很大的异味,毕竟天气潮湿,下雨又多,孟凛捂着鼻子,抓住一个,先拍拍口袋外侧,刚才她没经验,居然从一个丧尸口袋里掏出了蟑螂!   找打火机是个贯穿全程的任务,已经掏到两只的孟凛决定先放过自己,走进了一户民宅。   在此之前,她先用路边的积水洗了手,死蟑螂的触感实在令人难以忘怀。   在房子里要找的东西有很多,首先是工具箱,越齐全越好,沈确特别嘱咐,如果不能确定是否齐全,可以多拿几家的;其次是瓶子,一到三升的塑料瓶,但不是普通塑料,她在下面画了一个三角循环符号,写着(2),即HDPE材质,最好是装食品的,食物油、鲜奶之类。   然后是针线盒一套,卫生巾三包,化妆品两套,丝袜五条。   说实话,前面要的东西孟凛不论理解不理解,至少还算合理,但后面这两样?   沈确以前就不化妆,只做最基础的护肤,至多夏天用点防晒,孟凛怀疑彩妆一共有哪些步骤她都不知道,但她还是勤勤恳恳的拿了,并且经过多方比较,选择了最适合她肤质的组合。   再是丝袜,唉,丝袜!   她说点什么好呢?沈确原来喜欢这种的吗?   以前完全没发现,难道是这两年才?因为夏天这样比较凉快?总不能是给她穿的吧,她都干巴了,不合适,容易挂丝。   不过这种东西用别人的不好吧?那是要黑色的还是肉色的,啧,怎么这里不标注清楚呢!   拿完这些,转战厨房,原以为应该是最重要的,偏偏清单上要的食物最少,主要都是些调味品:两袋盐,一袋辣椒粉,以及十袋白糖。   地图册是在中间一户人家找到的,那种老式红封皮的,发行时间古早,但是聊胜于无。   走出房门,来到菜地,沈确说如果有的话,可以摘一些她认得的果实,比如辣椒。   最后孟凛来到了心心念念的小卖铺,这里的东西,沈确只提到了‘可以找找有没有宠物口粮’,但是孟凛在这找到了成排的崭新打火机、全新的调味料以及各种塑料瓶……   原本只想拿些零食的孟凛:我刚刚挨家挨户,一个口袋一个口袋的辛苦到底算什么!!!   ……   回程,沈确远远便迎了出来。   去时空空的露营车,回时已经满载,堆出一个小尖。   “辛苦了大功臣。”沈确及时送上情绪价值,殷勤地接过车把。   小院外的路已经被清理出来,那些尸块都被扫进了花田里,孟凛没吭声,撅着三角嘴进了屋。   葫芦还在睡,看见她进门,翻了个身。   沈确要的东西,只多不少,全部按照清单上写的。   她简单的分类整理了一遍,抬头,看见丧尸还是气鼓鼓的,便问:“怎么了?不顺利?”   孟凛瞪了她一眼,忿忿在纸上控诉,指责她故意耍她玩!   “这回真的没有,我不是故意的。”沈确也有些意外,她认真道歉:“对不起,我写的时候确实没有想到…以前拓荒的时候,能在房子里找到需要的东西,就不会去商店,所以忽略了。”   孟凛不太信:为什么?   “住宅里大概率有丧尸,搜寻风险高,超市卖店风险低一些,那些物资可以留给需要的人。”   孟凛被说服了,这确实像是沈确会干的事,哼,白莲花,瞎好心!   当夜再无话,两人各自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沈确便下楼开始做起了准备。   早餐吃的是昨晚新拿回来的一罐橘子罐头,孟凛好奇问:“里,矮次甜?”   记得以前她吃下午茶的时候,沈确可是一口蛋糕都不吃的,自律狂魔现在这么爱吃甜,难道是因为生活太苦了吗?   早知道她就把剩下的都拿回来了。   “不,是因为这样的罐头太重了,没法带走,而且够甜,当早餐吃能提供足够的热量。”沈确昨夜便分拣好了需要的塑料瓶,用静止一整天的雨水洗好,经过一夜风干,现在再用筷子捅进纸巾仔细擦净最后的水分,说:“今天把所有东西准备好,明天我们就可以出发了。”   这么快啊?孟凛有点惊喜。   不过沈确今天的体温已经恢复正常,血色看着也好多了。   “辣,去宣车?”   长途旅行,最重要的当然是交通工具,一辆心仪且舒适的车,直接决定了旅行的体验感。孟凛是很挑剔的,她坐过的豪车,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单位是万,昨天她在百忙之中,认真察看过,这个村子有一个单独的小停车场,那些大一点的SUV都停在外面这个停车场里。   当然了,都来这种小地方旅游了,好车实在不多。   除去不能用的电动车,就只有些小日产,霸道,帕杰罗。   所以孟凛看中的备选只有两台,一台是奔驰GLE,款式老了一点,另一台是唯一的房车。   很凑巧,沈确也看上了这台房车。   在停车场逛了一圈,两人在房车前站定,沈确放下工具包,露出一丝微笑。   咖啡馆的露台看不见这个停车场,沈确预估了这里的车,但没想敢奢想会有这么合适的。   “这里没有丧尸,被你偷偷赶走了?”她问。   孟凛哼哼两声,得意地扬起下巴,没错,聪明的她做事就是这么周全!   然后便比比划划地说:“着个,窝也看上,好\(^o^)/~!”   沈确便笑着点了下头:“好,那你帮我望风,我需要一点时间。”   丧尸兴冲冲地比了个OK。   既然要望风,就得找个高处,孟凛选择了一辆停在最外侧的车,爬上车顶,手里拿着一块石头,这样要是有单个的丧尸晃过来,她可以拖走,来的数量多,她就用石头敲车顶,把它们引走,两手准备,不留意外。   她站得笔直,心里美滋滋的,已经开始幻想两人一猫,开着房车,且游且停,看遍美景的大好未来。   这么看来,她等会儿还得进村一趟,房车上的旧床品肯定不能要了,虽然村里也没什么好货,但至少得干净,等经过大城市,她再去商场里拿新的替换。   她还没住过房车呢,不过大通这个牌子好像很便宜,C型也有点小。   算了,别挑剔那么多了,条件有限,凑合吧。   大小姐在心中默默地劝说自己。   望了一会风,路上风平浪静,孟凛扭过头,想看看沈确的进度,眉头忽然一皱。   ——她在干嘛?   沈确此时正在用一个奇怪的装置,从房车的油箱里抽油。   这个装置是她早晨现做的,用的是一个空矿泉水瓶,和一根她拿回来的透明水管,在透明水管上对折剪出小口,然后插进在底部剪好圆孔的空水瓶,再拧上同样剪出圆孔的瓶盖,用胶水封好孔隙,沈确说这叫做虹吸瓶。   用这个虹吸瓶,就可以把汽车油罐里的油抽出来。   但是为什么要把油抽出来?不应该直接开走吗?   孟凛满脸问号,不确定,再看看。   越看越不对劲,她站不住了,一溜烟跑过去,一把揪住车顶上沈确的裤腿。   仰着脸焦急道:“里,干嘛?”   沈确偏脸看她,举了举手上的工具:“拆板。这块太阳能板很金贵。”   孟凛张大嘴巴,房车的车门已经被撬开了,她松开沈确,钻进车里,车内的东西看起来好似完好,却散发着一股难以描述的味道,中控台的塑料也脆了,各种缝隙间草叶掺杂,地面凌乱,像是被某种动物絮了窝。   这和她想象中的房车完全不一样——这辆车,根本没法开啊!   意识到这一点,孟凛的眼睛失去光彩,肩膀也垮了下来,失魂落魄地走下车。   “累了的话,去阴凉处休息一会吧。”沈确满额是汗,“我这里能看见附近的情况。”   孟凛仰脸看她,表情十分委屈。   啊啊啊啊,她的房车旅行梦,破灭了!   沈确的目光凝滞了片刻,摇摇头没说话。   孟凛没有离开,她看上的另一台车就停在隔壁,在车身投下的阴影里,她抱着腿坐下。   丧尸的听觉很灵敏,她坐在这还能给沈确提个醒,虽然她可能不需要。   太阳越升越高,天上没有一片云,气温也跟着升上来,道旁的蝉叫得声嘶力竭。   孟凛坐得无聊,不时看看沈确。地上放着两桶装满油的水桶,还有露营车,她这会儿才意识到沈确应该早就想到车不能用的情况,拉来露营车就是为了拆零件的,昨晚要工具箱,也是为了这个,她怎么什么都懂啊,还会拆车,以前从来不知道。   但是她一直都很能干,什么都会似的,沈确家里很贫困,父母都有病,没有多少工作能力,需要她照应,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所以什么都得学,什么都得会?   那这三年,她家里……她的父母,还活着吗? 第15章 15   胡思乱想的时间过得极快,等孟凛回过神来,气温已经高得让她很难受了。   这鬼天气到底有多少度?才六月份,感觉热得都能把她烤熟。   “好了。”她听到露营车的轱辘声,沈确的影子投在地上,“我们回去吧。”   孟凛晕乎乎站起来,也顾不上问别的,呆滞的跟着往回走。   在家里蹲的这两年,每至夏天都是她蜗居的时节,宛如吸血鬼,必须躲在阴凉地,门窗大敞,通风纳凉,才能堪堪苟住一条命。   记得在丧尸出现之前,好像气候就已经变得很异常了。   时不时便会在热搜看见哪儿的降雨量突破同期历史极值,又是哪儿遭逢百年不遇的高温,冬天的雪灾,贯穿整个夏季的台风……那时A市就常突破40度的高温界限,虽然天气预报里只说是39度,可鸡蛋敲在地上,没两分钟就熟透了。   不过那时的孟凛并没什么感觉,她根本不会离开空调。   现在可没有空调了,没有“滴”一声就会吹出的冷气,也没有调动数字就能改变温度的魔法。   蝉、蝉叫得好吵啊……   孟凛的眼珠像两道旋转的漩涡,头顶的太阳…咦,怎么有那么多个?   丧尸踉跄了一小下,腕间忽然出现一道力,把她稳稳托住。   “窝…嚎下刀了,喂吗……灰由酒过太平洋了……”   阵阵清风吹来,凉酥酥的冰润拔走了皮肤上的烧灼感。   孟凛睁开眼,对着窗外的河景呆怔了好一会儿,啊,活过来了……   她们回来了?她怎么完全没有印象?   刚才…糟糕,她热断片了,不会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吧?!   “感觉好点了吗?”沈确走过来取走她额间回温的湿毛巾,重新在凉水里投过后,又搁回她手里:“再休息一会吧。”   孟凛攥着毛巾,有些心虚:“窝,说惹神吗?”   “你被晒糊涂了,说自己好像知道了,为什么会有九个太阳的传说之类的话。”   沈确手里拿着不知从哪找到的大蒲扇给她扇风,神情淡淡的,语气中却很有些懊悔:“高温下丧尸的活跃度会降低,我不应该让你跟我一起出门。”   丧尸确实不喜欢在白天活动,气温高的时候尤甚,孟凛算是丧尸里的异类,毕竟她晚上不爱出门。不过丧尸应该是不会被晒死的,不然南方的丧尸早就灭绝了才对。   那她为什么会被晒晕呢?   孟凛之前没思考过这个问题,现在她有些好奇了,毕竟这很可能会影响到旅行的体验。   她想丧尸本质上就是一具会动的尸体,尸体虽然已经死了,但肯定还是会受到环境的影响,就像那悬疑片里拍的,冬天的尸体好久了还有人形,夏天嘛没两天就成巨人观了,她和别的丧尸最大的区别在于她还有意识,所以才会“感觉”到难受。   嗯嗯,应该就是这样,这么说来,她要去滑雪的话就一定要穿羽绒服了!   孟凛坐了起来,发现沈确帮她脱了鞋,低头看着自己青灰色的脚,十个长着尖利指甲的脚指头在木地板上弹琴似的动了动,木地板带着凉意,是刚拖过的,踩着舒服。   不过这么看…她的脚好像有一点丑?   她觑了眼沈确的,沈确穿着鞋,回想自己以前,也记不清了。   算了,无所谓吧,丧尸千千万,像她这么清爽干净又有的品味格调的,打着灯笼都找不着另一个,哼哼,能跟我一起去旅行,沈确你就偷着乐吧!   沈确并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她一手替她扇风,另一手摆弄着桌上的东西。   孟凛瞧了瞧,一堆工具,太阳能板和几个方盒子,她对机械一窍不通,看了一会儿就不感兴趣了。   一转头,发现葫芦竟然窝在沈确腿边打瞌睡,那个自如,那个惬意,整只猫舒展成一条,翻着小小的白眼,完全不见半点生疏,正是某位不值钱的主人从未见过的模样。   心底的酸泡泡噗噜噜往外冒,不甘心的丧尸祭出了死亡凝视。   蒲扇的风吹起刘海,一人一猫都没发现她的目光。   “……”好气。   孟凛下意识伸出手,把湿毛巾盖在了沈确头上。   毛巾湿凉,像个不够大的盖头,三角边正好压在她额前,露出了两只眼。   这是好多年前,她们之间再寻常不过的恶作剧,孟凛在放下的第三秒就后悔了,但已经来不及。沈确手一顿,侧过眼来,四目刹那相对,孟凛好像那偷吃被发现的小老鼠,立马转开,沈确的手背却已贴在她的脸颊。   眼神恢复了光采,皮肤上不正常的温度也褪去了。   “还难受吗?”   “嚎、嚎了。”   沈确放下心,将头顶的毛巾取下,搁到一旁。   尸设差点不保的丧尸火速溜走,可又实在无聊,在吧台晃了一圈,又转回来。   这些是什么?她举起小本子。   被热到中暑的丧尸懒得张嘴,沈确也没戳破,回答:“从房车上拆下来的一组太阳能发电系统,我们运气不错,太阳能板、控制器都是好的,逆变器有点小毛病,但能修好,如果能激活这个蓄电池,整套系统顺利运转起来,至少能保证单人的生活用电。”   孟凛听得半懵半懂,又问:那个房车能修好?   “修不好。”沈确摇头,实话实说:“这里所有的车,我们都开不走。”   孟凛一下子傻了眼:“喂什嚒?”   她嘴上虽然还在问原因,可心里的火气却已经不受控地冲起来。   她很生气,实在是很生气,明明已经说好了,她都做好了去旅行的心理准备了,要去看文物古迹,要去大草原骑马,要去可可托海滑雪,每一步都不能少!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地图册也找到了,只差一台车,就差一台车而已!   而且沈确明明答应了,她答应了就不能失约,她不能像褚步庭一样,她、她已经失约过一次了……她又是骗她的吗?   笔尖在纸面划出深痕,孟凛唰唰的写:   这么多车,一辆都不能开?你怕被抓?我有钱!我有很多钱   一声轻叹,沈确突然揉了揉她的头发,“不是因为这些。”   孟凛丢下笔,气鼓鼓的瞪着她。   沈确耐心地同她解释,经过三年的停放,电车必然已经无法使用,即便有条件完备的修车厂,也很难修复这些复杂的电力系统。   剩下的油车,同样也无法简单启动,首先便是蓄电池饿死的问题,除非更换新的,否则便无法打火,而且不说燃油系统电气系统的损伤,还有轮胎变形,塑料件老化的问题,燃油过期也是车辆动不了的最大根本原因之一。   所有的人造物都会过期,燃油也一样。   严重过期的汽油会发生氧化反应,形成粘稠的胶质,轻质成分也会挥发,同时空气中的冷凝水会破坏油箱、堵死油路,使用这种汽油,要么会导致燃油泵烧毁,要么会破坏发动机。   柴油相对汽油稳定性要高得多,经过过滤后,还可以使用,所以她才会抽取房车的存油……   什么叽里咕噜的,大小姐犯了轴,才不管那么多,举着本子:   我不管!你说明天走的!   沈确却没再解释,反而笑了一下:“嗯,我们明天就出发,去可可托海,说好了的。”   孟凛还撅着三角嘴,一身炸起的毛被她一句话给顺了下去。   能出发?那……能、能出发当然好,本来就是这么定的嘛!   “里,蒸的?”   “真的,别生气了,在家等我,我去弄车。”   ……   完了!   她又又又得意忘形了!   独自在家冷静下来的孟凛抱住脑袋,后悔不已。   她怎么回事啊?为什么老是忘记今时不同往日了,她已经不再是她,沈确也不是过去那个沈确,她可是用一把匕首就能剁出满地尸块的活死神——你说你招惹她干嘛呀!   “嗷嗷嗷啊……”懊悔的丧尸在沙发上打滚。   窝在隔壁单椅里的黑猫斜乜一眼,嫌弃走开。   但是!   丧尸蹬直了腿,转念又想,沈确好像也没有表现出不耐烦啊,甚至还有点点温柔,毕竟她们相处过三年,孟凛感觉那不像演的。问题是为什么呢?虽然她对沈确的不告而别一直耿耿于怀,但回想过去作的死,始作俑者自己都心虚。   在排除一堆不可能的选项之后,孟凛想到:很有可能在这三年中,沈确其实是被洗脑了!   某个组织看中了她的实力,为了让她死心塌地,于是组织就派出邪恶的心理医生,利用沈确身上本来就有的东西,就是那张照片!再结合一些半真半假的事实,告诉她她有个深爱不已的未婚妻,想要找到这个未婚妻,就必须为组织卖命!   所以沈确现在对她才会是这个态度,她是真的相信她是她的未婚妻。   贯通了整个故事逻辑的孟凛感到震惊不已,在谴责这个组织之余,赶紧回忆了一番沈确说的自己的人设,温柔善良体贴,还有什么来着?好像还是个天才。   天才不好演,但温柔体贴……那有何难?   昨天的钓鱼失败了,但孟凛从失败中提取了经验,决定趁沈确出门,给她一个惊喜。   她带着工具出了门,再次来到河边,这一次,她将把失去的都夺回来!   脱下外衣外裤,只留吊带短裤,在腰间拴上绳结,另一端系在树上,然后斜挎塞满石头的布包,组装好抄网——谁说钓鱼就必须得用竿呢——丧尸有丧尸的办法!   噗通!   河面翻起水花,细密气泡过后,重归于平静。   另一边,沈确刚刚准备好燃烧物。   她村子外的下风处挖了一个十厘米的坑,用干燥的纸屑和被雨水打落的枯枝树叶摞成小堆,将卡式炉拆下的气罐放在中心,最后拆开一包辣椒粉撒入缝隙中。   这是一个诱饵,干燥的纸屑确保火焰稳定燃烧,而潮湿的枝叶被引燃后将会产生很大的烟雾,在这之后,中心的气罐会因高温而爆炸,巨大的声响将吸引村里的丧尸,混合着辣椒素的烟雾则会在短时间内影响尸群的嗅觉和视觉,将它们困在这里。   五分钟,依照孟凛约莫的尸群数量和分布。   沈确只需要五分钟的时间,她低头,手表开始计时,被点燃的酒精块,坠进叶堆中。   ——嘭!   整个行动如她所预料一般顺利,不仅弄回了所需的配件,还得到了个意外收获。   回到小院,放好东西,挂着淡淡微笑的沈确,心蓦然一沉。   似乎,太安静了。   她微皱着眉,推开咖啡馆的门,屋子里,空空如也。 第16章 16   在河里捕鱼这件事,和孟凛预料的完全不一样。   她其实是会游泳的,而且游得还不赖。   褚步庭虽然不让她出远门,但对于她的教育一直持宽松的态度,小时候不管她对什么感兴趣,她都会大方让她去学,并不在意是否能学出多少成绩,只要她开心就好,这就让孟凛对几乎所有技能型的兴趣爱好,都懂得一些。   但开放水域和游泳池的环境截然不同,水很浑浊不说,河底都是淤泥,根本落不下脚,还有各种水草,孟凛刚一沉下水,抄网就被水草给缠住了,光是解开就用了好半天,她在水里虽然能睁眼,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脏东西,总觉得眼睛痒痒的,看东西也模糊。   更可恶的是,水里的鱼比岸上的鱼灵活多了!   她好几次主动出击,都被鱼给溜走,还被鱼尾巴扇了一个大嘴巴子。   带下来的饵料所剩无几,鱼群还在周围撒欢,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被戏耍了不知多少回的孟凛痛定思痛,终于摸索到窍门。   她是丧尸,丧尸的奥义,就在于装死!   她躲藏在水草中,铺开抄网的网兜,悄咪咪地从网眼下往上搓饵料,小鱼进网时绝对不能心急,她沉得很深,这里是大鱼的地盘,大鱼狡猾得很,等确定了没有危险,它们才会慢慢游近,捕食小鱼。   孟凛屏息凝神,终于等到了终极的猎杀时刻,大鱼入网,她猛然将抄网翻转,像滚筒洗衣机一样把网兜和鱼一起缠死,然后火速脱掉配重的布兜,冲出水面——   哈哈哈哈,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哇!   她抱着疯狂挣扎的大鲤鱼,兴冲冲地冒出头,远远的,便看见岸上站着一个人。   有一瞬间,孟凛在她的神情中看见了一种深深的茫然和无措。   那种表情,从未在沈确的脸上出现过。   孟凛以为自己看错了,因为下一秒她便向自己走来,很自然地伸手把她拉上了岸。   “在作死这一方面,你总是能出乎我的意料。”   孟凛把鱼塞给她,甩了好几下,才倒出耳朵眼里的水,差点以为自己聋了:“嘎?”   她指着自己的耳朵:“停不尖!”   沈确立刻把她带回家,用剩下的雨水替她简单清洗了头发。   “趴着,脸对着我。”她让孟凛枕在自己的大腿,用医用镊子夹着棉花,仔细地给她清理耳道,“有什么感觉?能听清我说话吗?”   感觉又痒又闷,孟凛想抬头,又被镇压下去,“哞哞的。”   沈确边吸水边叹气:“下次要做什么,一定要提前告诉我。你以为丧尸不用呼吸,就可以随便下水了,但你有没有想过,就是因为没有了呼吸,你的耳道和鼻腔也不再有气压作为屏障,水可能会直接灌进你的脑子里?”   孟凛好不容易感觉左边耳朵清明了些,就被她的话吓了一大跳。   “别动。”   清理完一侧,沈确拍拍她,孟凛翻了个面,痒痒的听她说:“你不要以为丧尸就是百毒不侵,我曾经就在一个地下室见过一只变异的丧尸,它还‘活’着,但是所有腔体和皮肤都长满了某种真菌,它就这么‘活生生’的和墙壁黏连在一起,变成了一坨蘑菇!”   孟凛被吓得伸手想要捂住她的嘴,让她别说了,结果两根指头不小心戳进了她的鼻孔里。   “……”丧尸僵住。   沈确默默拂开她的爪子:“现在才知道怕?”   孟凛还是有些不服气,毕竟她收获了一条大鱼,沈确还没有夸她,但又不得不承认,沈确对丧尸的了解确实比她多得多。   弄完耳道,沈确让她待在此地不要走动。   她在村外发现了一口水井,带着刀,解决掉附近的丧尸,沈确用多余的水桶接回了一车水,清理干净院里养鱼造景的大水缸,倒上水和消毒液,让孟凛泡进去,好好杀菌。   不想变成一坨蘑菇的丧尸莫敢不从。   井水冰凉清冽,在阳光下荡漾微光,孟凛整个人浸在水中,为了不让她再次晒晕,沈确还贴心地给搭了一把小阳伞,酷暑的燥热、身上的黏腻与细沙,全都在水中慢慢融化。   孟凛的脸贴着缸沿,像一枚扁扁软软的麻薯。   不知不觉,又眯过去。   旁边不断有干活的声响,沈确不知在忙活什么,孟凛倒也不是不好奇,可实在太舒服了,根本睁不开眼,直到被人拍醒。   “再泡下去就要泡发了,起来吧。”   小阳伞被拿走了,孟凛沁在阳光里,咂了咂嘴。   唔……怎么感觉嘴里苦苦的。   她懒洋洋伸开手,沈确便自然地把她从水缸里拔起来,举在半空沥水,裹进浴巾里。   “窝好笑喝了。”她瘪着三角嘴,哞哞地抱怨:“醉酷酷的。”   “嘴里发苦?”沈确给她套着衣服,奇怪:“你应该没有喝水,我一直看着。”   她想了想,突然问:“你以前吃过别的东西吗?除人以外的食物。”   干嘛忽然问这么隐私的问题,孟凛一下变得清醒。   她还真吃过。   一次是在变成丧尸的头一年,她浑浑噩噩地游荡在废墟般的城市里,莫名其妙地走进一家面包房,随手拿了个看起来没发霉的菠萝包,那时的她非常饥饿,想吃人的那种饿,便拿面包当成人肉,狠狠咬了一大口,然后就晕了过去。   第二回是次年的生日,她想上次吃面包好像除了晕了几天,加上味道奇怪外也没什么严重的后果,于是便从超市拿回个小蛋糕,插上蜡烛,给自己庆祝。   那回她只晕了三个小时,味道也是怪怪的。   本来前几天她还打算吃第三回,结果就被绑架了。   沈确听完,若有所思:“你的味觉可能在恢复,或许可以试验一下。”   她雷厉风行,说完便打了盆井水,将那条两斤多的大鲤鱼杀了,细细刮净鳞片,开膛破出内脏,洗掉黑膜和贴骨血,再刮去粘液。   葫芦本来正在窗台上伸着条腿舔毛,嗅见鱼味,立即赶到一线。   孟凛瞧见它,手忙脚乱地想去抓它的尾巴——以前养它的时候,葫芦基本一半时间在外面吃,一半时间回家,它的口味很刁,只吃罐头猫条,那时孟凛还是照常喂着驱虫药,但在沈确几番提醒下,她现在意识到了驱虫药也可能过期的问题。   万一要是驱虫药过期失效,它又乱吃生了病,孟凛上哪儿给它找医生去?!   可惜丧尸虽快,猫更矫健,只揪下几根猫毛,葫芦毫不留情,转头就:“哈!!!”   已经习惯的孟凛不为所动,正想开口,沈确便已眼明手快地将鱼内脏收进小碗,伸手盖住:“别着急,这些是你的,但要煮熟才能给你,先等一等。”   莹绿色猫眼对着她的脸盯看片刻,黑猫转身跳到近处的阴凉地,坐下甩尾巴。   “……?”   怎么回事,死去已久的玻璃心,好像有点碎了呢。   “做红烧行吗?”   孟凛反应了一会,才意识到她是在和自己说话,愣愣点头。   心里却像放烟花,小小的雀跃冒出头,迅速炸了个五彩缤纷,姐妹们,谁懂啊,她有多久没有吃过人饭了?孟凛前半辈子生活半径狭窄,有钱都没处花,纸醉金迷摆在眼前,也没学会几个不良嗜好,除了买买买,就是吃吃吃!   全A市的米其林和黑珍珠她都有卡,哪个犄角旮旯里藏着厨神她都门儿清。   刚才那点不开心随风扬散,满眼星星的丧尸就像只嘴馋小狗,跟在大厨屁股后头忙里忙外,连衣服都没顾上穿,只搭着条薄浴巾,在穿堂风里,自在得很。   人一旦没有了羞耻心,生活就惬意得飞起。   沈确将鱼改好花刀,加入料酒,用塑料盒装好,然后将一堆东西放进露营车。   转头看了一眼:“至少穿上内裤,椅子不干净。”   孟凛好奇:“去赶马?”   沈确朝只穿了内裤和鞋,系着浴巾披风的裸.奔侠伸手:“不是想露营野餐吗?去河边。”   本来孟凛对沈确非人的饮食就颇有微词,去小卖铺时就秉持着宁可多拿绝不放过的原则,把调味品货架一扫而空,今天还打算亲自下厨,没想到沈确竟然改邪归正了。   在河边置好折叠桌椅,沈确挖了个无烟地灶,用树枝、杂志和剩下的酒精块做燃料,这回终于用上了烤盘,用大量的锡箔纸垫在烤盘下,周围捏出三四厘米高的锅沿,再做个锡纸锅盖,就成了一次性的炖烤锅。   鲤鱼斩去头尾,倒油煎至两面金黄,盛出备用。   没有姜,但好在沈确上午找到了菜地里的新鲜大蒜,还有昨晚孟凛折回的小葱。蒜子拍碎,加干花椒八角辣椒和葱段,炒出香味,煎鱼下锅,加入三勺生抽,一勺陈醋,等酱油的豉香发散,便加入用搪瓷杯烧好的热水,那搪瓷杯是咖啡馆里的,不凹格调时也相当好用。   热水没过鱼身三分之二,再加入两茶勺白糖,一茶勺的盐,三分二铁勺的老抽,鸡精在拆袋后发现有结块和哈喇味,沈确没用,蚝油在开盖后也出现了胀气的“啵”声,便下了昨天剩的半袋红烧牛肉酱包提鲜。   与沈确北方人的口味不同,孟凛是标准的南方人,喜欢吃甜,也不耐辣,便没有放青辣椒。   千滚豆腐万滚鱼,在炖鱼的时间,沈确用搪瓷杯煮好了鱼内脏,浸在河水中放凉。   这时已经是下午四点,日头不烈,还有些潮乎乎的暑气,沈确在周围喷了些花露水,空气清凉。孟凛翘着腿,戴着副墨镜,嗅着红烧鱼的香味,慢悠悠地打蒲扇,为借凉风,葫芦屈尊下榻在她的肚子上,有一搭无一搭地打着盹。   “差不多了。”   二十分钟后,沈确掀开盖,酱红色的鱼肉扑出浓郁香味,连汤汁都不必再收。   一尸一猫已经排排在桌边准备好,双双舔着舌头。   菜品上桌,孟凛才发现沈确竟然还开了一罐红烧肉罐头,那是店里唯一一罐,罐头加水用搪瓷杯煮开,加进了昨天剩下的半块面饼,就成了货真价实的极品红烧牛肉面。   丧尸咧着嘴,看大厨的眼神热烈而直白,好似在说:我愿奉为义母!   “等等,放凉了再吃。”沈确递给她餐具,再三强调:“只是尝味道,嚼一嚼就吐出来,绝对不能咽!”   “嗯嗯。”   “不能咽下去,听到了没有?”   “嗯嗯嗯。”   “如果感觉味道不对,立刻吐出来,也不准因为贪吃谎报军情。”   “嗯嗯嗯嗯。”   “……”沈确叹口气,又收走了她手里的餐具。孟凛这才看过来:“!”   椅子搬到她旁边,沈确亲自擓一勺鱼肉,并着些汤汁,吹凉用唇试过温,才喂给她。   丧尸不怕烫,但腊肉撩火也是会焦皮的,尸体没有自愈能力,所以养丧尸更需要格外小心。   鱼肉入嘴,先是让人怀念的齿感。   唔…咦?这味道,嗯?喔?耶?   沈确仔细观察着她的表情变化,眉心微皱,很有些担心:“怎么样?有味道吗?”   孟凛嚼嚼嚼:“呦斗般姜的……香,先天赛高!”   沈确露出微笑,下一秒,稳准狠地捏住了她的嘴巴:“吐,不能咽。”   丧尸嘟嘴,不甘不愿地把鱼渣吐在纸上:“窝能吃,久晕一会二姨。”   沈确没理她,“我没有加豆瓣酱,但至少确定你能尝出咸甜了。”又给她夹了块红烧肉,“再试试这个。”   罐头肉厘米见方,肉皮是炸过的,有油润的褶皱,完全炖得酥烂了,入口即化。孟凛先是尝到一股直冲天灵盖的异香,然后才是一点淡淡的鲜甜,带着些金属气,有点像贝隆生蚝加半勺鱼子酱的味道。   这次没等沈确问,孟凛就震惊地看着她,竖起大拇指。   “像生蚝?”沈确奇怪的尝了口,罐头放久了,有些油哈喇味,加水后咸味变淡,但还能吃出肉香,油大,够咸,有肉,在末世已经算是珍馐美味,但和生蚝是八竿子打不着的。   这次只是实验,尽管孟凛强烈抗议,沈确还是没敢让她多吃。   好消息是这回丧尸没有晕倒,并且还能尝出一些食物的味道! 第17章 17   直到晚上,孟凛都还在回味。   越是回味,她对沈确就越气。   可恶,明明能吃出味道却不懂得珍惜!她好不容易才打猎回来的食物,做饭一小时,沈确吃饭竟然只用了两分钟,就扫完了全部的底,丝毫没有对美食的敬畏!   以前这家伙就是这样,吃饭就像是完成任务,仿佛白人投错了胎。   经过她不遗余力的纠正,包括但不限于带她去各种档次的餐馆品鉴美味,并亲自指导食材搭配的艺术,长时间的耳er濡ti目mian染ming,她才终于能不赶时间地好好坐下来陪她吃完一顿饭。   没想到,现在竟然都还回来了。   但她又不能像以前一样肆无忌惮地批评她,毕竟好好吃饭的美德虽然被归还,但和各个厨师学到的手艺却被保留了下来。   ——试问,谁又能拒绝一个厨神的爱呢?   孟凛躺在沙发,在对贝隆生蚝的缅怀中用脚跟痛殴了一会儿坐垫,然后翻坐起来,劈叉着两条腿,肘搭沙发背,百无聊赖地瞧着沈确。   大小姐的每个动静都实在让人很难忽略。   沈确看过去,眉梢微扬,片刻才问:“这是什么造型?”   孟凛低头看了看,豪放派的小流氓?学艺不精的芭蕾舞者?   都不是,她本来想盘腿的,但膝盖太僵硬了,打弯好累。   然而大小姐并不为此感到羞愧,反倒火速进入角色,调戏般扬起下巴,抖眉:“菜?”   沈确笑了一下,低下头忙自己的,淡道:“我猜,应该是因为缺钙而小腿抽筋,又不小心扭伤胯骨,却碍于自尊心过于旺盛而逞强装作没事人的性格倔强的老太太。”   “……”   她演的明明是该溜子,为什么会加这么多奇奇怪怪的设定进去?!   还有谁是老太太?你才是老太太!我只是死了,不是老了!可恶!   傍晚她们在收拾餐具时又开始下雨,回来后沈确就一直在忙着做针线活,桌上放着几件成品,都是她拆掉雨衣改做的,两件小的应该是套用在背包上。   江南的梅雨季一下半个月不停都是常有的事,这两个晴天已经算是运气极好。   这会儿她在给一只粉黄相间带蕾丝边的坐垫缝上肩带。   孟凛好奇问:“着麽?”   “猜?”沈确头也没抬。   真讨厌!   刚还觉着她在烛光里操持针线很有些母性的光辉,一开口就原形毕露。   不告诉就算了,我们华国女人是有骨气的!   她噘嘴不问了,屋里便静下来,细雨几乎无声,只听见一台拖拉机在响。   呼噜噜,呼噜噜,吵得孟凛连表情都维持不住了。   够了!这个逆子!到底有什么好蹭的?没看见人家都不搭理你吗?还伸脖子踮小脚,以媚示人,败坏门风!刚才给你开罐头的虽然是她,但打猎的明明是我啊啊啊!   “好了,试试?”   孟凛看着她递来的垫子,好像有点知道这是什么了。   沈确把背法告诉她,腾出手摸了摸咕噜不停的猫猫头,说:“你的猫为什么走两步就会摔倒,还一直在响?”   “……”   啊啊啊啊,讨厌鬼!   这是她以前转发给她看的小红薯热帖,孟凛从小就很想养猫,但她猫毛过敏,严重到她和猫只能活一个的程度,所以只能每天在网上云养猫,后来她看到什么有趣的帖子都会转发给沈确,倒不是因为她也喜欢,单纯只是想骚扰她。   那时沈确从不回这种消息,她还以为她根本没打开看。   孟凛痛受暴击,无以反驳,只当听不见她的茶言茶语。   “尺寸怎么样?背带如果不舒服还可以调整。”   这个垫子是用来背猫的,可以双肩背胸前,也可以单肩,兜起时就像个小吊床。   葫芦是散养的猫,爱自由,脾气大,那种全封闭的猫包它肯定不会进,沈确想的倒是很周全,手艺也蛮好。   可孟凛这会儿不想夸她,只“哼”一声。   沈确又问:“对了,它叫什么名字?”   她记得以前孟凛好几次在半夜认真地抓着她讨论,要是她们养一只猫的话,要起什么名字?那状态明显是刷帖刷上头了,眼泛血丝咬牙切齿,很有‘我这条贱命算什么,我一定要为孟家养个喵子!’的疯劲。   孟凛忽然心虚移目:“……名、名紫?”   闷葫芦,从前她给沈确起的昵称,嫌她三棍子打不出个屁,又闷又无趣,叫着叫着,她好像就不再叫沈确的本名了,心情好时她是葫芦芦,心情不好她就是臭葫芦,坏葫芦,笨蛋葫芦。   “嗯?”   “叫,鹅…叫呼噜。”   “呼噜?因为它总是响么?”   ……这个时候就不要call back了好吗!?   “嗯嗯。”丧尸尬笑。   好在沈确没再追问,明天就要出发了,要准备的东西有很多。   她的背包是专业登山包,很能装,沈确边收拾边说:“我还给你准备了一个礼物。”   孟凛好奇探头,手里被塞进一本薄薄的书。   《绕口令——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丛书》。   “?”   “经过我的观察,可以确定你的发声器官没有问题。”   “人类之所以可以说话,是由呼吸系统、声带和口鼻腔共同作用,丧尸虽然再不呼吸,但还能发出叫声,说明气流没有因为肺停止工作而被阻断。你和别的丧尸不一样,你还有意识,有意识就能控制自己的器官,之所以说话不流畅,应该是声带和舌头萎缩变得迟钝的原因。”   “所以,你要练习。”   “……?”   丧尸目瞪口呆,隐隐有了要发脾气的迹象。   沈确了然抛出核弹:“旅程有四千多公里,难免会遇到人,会说话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好吧,也不是没有道理。   唉,旅行,唉,人类,唉,真是个噩耗!   孟凛不想听,把绕口令往脑袋下一枕,翻身不再理她。   临行前的一夜在雨声中过去,孟凛满脑子都是乱糟糟的东西,一会是叽里呱啦的绕口令,一会是时令美食,一会又是可能遇到的危险和风景,完全没能好好休息。   沈确则起得很早,她还有项重要的工作没完成。   “崽浓麽?”丧尸光着脚蹲下问。   昨天抽回来的柴油一直放在墙角,经过一天静置,已见明显分层。   沈确将咖啡滤纸和丝袜套在准备好的塑料瓶口,让孟凛帮忙扶着底下的空瓶。   旧柴油的颜色偏棕,质地有点像稀释的枫糖,和新油那种水样的质感区别很大。   孟凛这时才知道她要丝袜原来不是用来穿的。   不论汽油柴油,久置后便会产生许多胶质,咖啡滤纸加丝袜可以起到双层过滤的效果,沈确说这种简单过滤只能用于柴油,因为柴油比汽油更稳定,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简单过滤的柴油可以直接使用,对发动机有损伤但不致命,汽油则完全不行。   当然如果有条件,过滤时最好再拆一层专用的燃油滤清器里的滤纸作为最后一步,过滤后的旧油在使用时应该和新油按1:3或1:4的比例混合使用。   两桶5L的水桶,最终滤出五瓶750ml塑料瓶的柴油。   然而沈确却把这五瓶油全都放进了背包里,显然暂时不准备拿来用。   孟凛忽然后知后觉想到,昨天沈确说要去弄车,后来她泡了澡,她们一起野餐,回家,全程好像都没见到有车停在门口——   车呢?   “车当然已经准备好了。”听了她的疑问,沈确将她带到院子里。   她泡澡的水缸还在原地,这会儿雨小了,雨丝细如牛毛,在水面打出道道涟漪。   而她们面前,是一大块篷布,昨天孟凛看到了,但没留意,因为这下面盖着的东西,从大小到形状,怎么看也不像是一辆汽车,就……突然有点不详的预感。   这预感在下一秒揭幕时得到了印证。   孟凛呆呆站着,宛如不幸与美杜莎对视后惨遭石化的村民。   “折尸……窝们得车?”   篷布下,一辆双人观光自行车跃然眼前。   这是一辆景区里常见的竖排双人自行车,亮红漆面,柠黄靠背,原本的车篮因为塑料老化发脆被卸掉,沈确在停车场就发现了它,花了些功夫找齐更换的配件,重新做了整备和改装。   她更换了轮胎和车链,给金属件上油,拆掉电动观光车上的遮棚架安装在自行车上,用防雨布和塑料膜制作了一套全包围的雨罩,上下是黑蓝色的防雨布,中层一整面都是透明塑料膜,塑料膜上缝有拉链,设置和汽车玻璃相仿,拉下来就可以通风透气。   既能遮阳挡雨,又不耽误欣赏风景。   如果孟凛只是个普通的景区游客,她会觉得这很完美。   可惜,她不是。   她们!要骑!这辆破车!四千多公里!   一股热辣的气流从胸腔拔起直冲脑门,孟凛感觉,自己好像是要变异了!   “这是附近能找到的最合适的交通工具。”沈确将太阳能板搬上棚顶固定,说:“我的计划是先骑着它前往下一个城市,如果运气好,能把蓄电池修好或者找到新的,就用柴油和这套太阳能换汽车配件。”   想要弄到汽车,光靠会接电是没用的,沈确不仅需要找到一辆损耗度没那么高的废弃柴油车,还需要找到足够的更换配件,以及一个安全的修车场地,想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只有在大型的幸存者基地附近才有可能。   如今,任何幸存者基地都不会轻易接收陌生人员,即便有引荐,也有漫长且复杂的审核流程,以她们两个的特殊情况,想在基地内采买置换几乎没有任何可能,至于那些路上偶遇的拓荒队,更是信都不能信。   唯一妥善的办法,就是找到一个由政府或者大型基地牵头组织的交易集市。   偏巧,沈确还真知道这样的集市在哪。   但是那也很累很麻烦啊。   孟凛听完,撅成三角嘴,哞哞地说:“腰部然,呛一辆?” 第18章 18   以沈确的道德底线,孟凛知道她不可能同意这个提议。   却没想到她竟然笑了笑,说:“这也是个解决办法,但需要合适的机遇。”   她们眼下的当务之急,是趁着这阵雨势尚小,赶紧出发。   沈确把过滤好的柴油塞进背包,完全失去了出门动力的孟凛坐在一旁沙发,委屈得像咒怨里藏在壁柜的小男孩,幽幽地盯着她,散发怨气。   沈确不动声色,收好背包便拿着几套衣服过去:“出门想穿哪套?”   她们原本的衣服都已经洗过晾干,加上从村里捡回来的。   孟凛原本想着有车都能带走,结果现在大部分的东西都得留下,想到来的时候咖啡厅里一片废墟,现在摆满了自己的劳动果实,最让人心痛的就是那些调味料,都是新开的,她才刚品尝到美食的滋味,这些全都是她的命根子!   “卜船!”   她哪儿也不去了,就在这和油盐酱醋共存亡!   “阴雨天……”沈确也不恼,一件件抖落着衣服,“听说江南的风景别有一番风味。”   “我说的那个集市所在的那座山,好像有个萤火虫的观赏园,萤火虫对环境很挑剔,以前可是很罕见,现在没有了人类污染,那里的景色应该会很壮观吧。”   “这个季节正好就是萤火虫的观赏季,错过了就得再等一年了。”   “噢,说起来我们中途还可以停在太湖附近休整两天,六月黄也正当季呢。”   “……”孟凛终于鸵鸟抬头,一把从她手里夺过衣服。   要出一套优秀的OOTD,绝不只是搭配衣服那么简单,妆发才是决定营造整体的核心。虽然般般不如意,但既然决定要出发,格调就不能少,在家裸.奔是一回事,出门是另一回事,姐们儿要脸。   那一整套化妆品,原来是为了让她化妆人类准备的,沈确原本想帮她画,被孟凛严厉拒绝。   ——哒咩!   虽然她脑残了,手僵了,但只要还拿得动毛刷,就决不能让这个臭名昭著的丑妆达人沾手!   将镜子搬到桌椅前,孟凛闭了闭眼,做好心理建设,开始仔细观摩自己的脸。   上一次这样自视,她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也许是两年前。   可能是因为她一直保持着基础护肤的习惯,她的脸没有像其他丧尸干缩得那么厉害,但的确变瘦了,骨相更加明显,青白交加的肤色,惨淡的嘴唇,僵硬的肌肉,真的很像尸体。   三年来首次化妆,孟凛坐在镜子前,感觉好奇怪。   她记得她和沈确一起看过一部叫做《入殓师》的电影。   她以为是恐怖片,深夜点开,没多久就看困了,因为很催眠,反而没有急着关掉。那时候她对这部电影毫无感觉,反正每个人都会死的,煽那么多情就为了给进城失败的穷鬼男主赋魅,简直是浪费时间。   现在她已经完全记不得男主长什么样,说过什么话,又有什么不值钱的音乐梦想了。   只是忽然想起那些被褥上老土的花纹,黑白相间的西装,推拉门上的纸格子,焚化炉里的火和各式各样的木头相框。   这些记忆和奇怪的感觉只出现了一瞬,下一秒,孟凛就自信满满地开始动工了。   丧尸皮肤根本问题在于缺水,而且缺乏血色,要弥补这点,从底妆开始就需要狠下功夫:妆前护肤要多做几遍,不要心疼精华,虽然都是过期产品,但死去的脸也不会过敏,乳液和面霜则不能着急,先少量涂抹,根据吸收情况决定是否使用,否则很容易会浮妆。   防晒这一步可以省略,直接上遮瑕和粉底。   在青筋明显和尸斑多的地方,先用遮瑕点盖。   青灰肤色,决不能选择冷白或者中性色号,否则就会加重灰白感,一定要用暖调,也就是W系列,有条件的话可以多试几种色号,选择最贴合自己年龄和原本肤色的,质地选择奶油肌或者水光肌,切忌用哑光雾面,会死得很明显。   底妆上完后,开始最重要的上色。   腮红可以用类似元气蜜桃,或温暖珊瑚一类的色号,因为丧尸的肌肉僵化,所以这一步要更夸张的提肌微笑,扫粉从苹果肌向太阳穴晕染,手要轻,少量多次。唇彩要放弃用哑光色,本来嘴唇就够干燥了,上哑光会显出一嘴死皮,一定要用水润型,最好是水红或者蜜粉色的唇釉。   高光是绝不能少的。   不管骨相多优越的人,一旦死了,缺乏血色的皮肤就会放大亚洲人脸型的缺点,显得很扁平,所以眉骨、鼻梁、唇峰和下巴都得点上高光,这样才看起来自然流畅。   最后一步,不!要!用!散!粉!   总之切记,丧尸的死敌是哑光,一旦哑起来就会像纸扎人,所以定妆要用喷雾。   高颅顶现在没条件做了,根据今天的妆,孟凛给自己搭了一套清爽的浅色夏装。   工程结束,大小姐对镜自我验收,不由感叹——   妆门永存!   伟大,无需多言。   “就酱叭。”转头,发现沈确竟一直安静地坐在边上等。   连化妆带穿衣服用了一个多小时,雨下大了,她好像也没有不耐烦。   好陌生!这还是那个不守时毋宁死的计划狂魔本尊吗?沈确果然是被洗过脑了吧!   “?”孟凛小心试探:“砍麽?”   “没什么,就是觉得会化妆很厉害。”沈确笑笑站起身,看了眼窗外:“也觉得,今天真好。”   “走吧,去太湖吃螃蟹。”   白犀牛走了,她们也离开了河边的咖啡馆。   小小的观光自行车,骑上了前往可可托海的路。   雨水噼里啪啦打在棚顶上,这一阵雨势挺大,自行车骑不快,不过在雨声的掩护中,她们这辆脆弱的小车也幸运的没有受到其他丧尸骚扰。   雨中的一切看起来都朦朦胧胧的。   孟凛起初还挺嫌弃这塑料棚,嫌它简陋又憋屈,但在里头待了一会,又觉得其实也蛮不错。   好像她见过的那种视频里,大冬天北方夜市里的红棚子,撩开厚厚的挡风帘,里头热气腾腾的涮着小串,围桌坐着许多人,老板娘有一口大咧咧的腔调,招呼人坐下,自己拿。   感觉,还挺温馨的。   雨终于小了一些,风也不大,孟凛拉开了两侧‘车窗’,放松地伸展双手,细细密密的雨丝沾落在手背上,空气里都是自由的味道,她闭着眼,两条自由的腿表演着虚空大跳。   虽然是双人自行车,但沈确好像完全没有把她算入劳动力。   本来她上楼就很费劲,变成丧尸越久,关节就越僵硬。沈确还算尊老爱幼,特地帮她把坐垫调到最高,坐着的时候脚离地面十几公分,她说她可以随便劈叉。   葫芦也不是什么老实的猫。   孟凛在后座游泳跳芭蕾的时候,它就在自由探索着大号猫包,一会儿试图跳上她的脑袋,一会儿扒着沈确的背包,攀上她的肩膀,很有些海船领航员的样子。   沈确的车技实在有些说法,竟还能骑得四平八稳。   “玩累了?”   这话说的,好像她一直在不务正业似的,明明刚才她也帮着踩了两下。   “嚎无料!”孟凛锤了两下她的背包。   又没音乐,又没景色,雨这么大什么也看不清楚,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城乡结合部,风景还不如咖啡馆,全是些灰头土脸的小平房和废弃的大货车。   “行。”沈确似乎早有准备:“那来练习绕口令吧。”   “……?”什么绕口令,那本破书早被她偷偷扔掉了。   “先从简单的开始,我陪你一起,我念一遍,你念一遍,全对的话有奖励。”   “窝卜——”   “黑化肥发灰,灰化肥发黑,黑化肥发灰会挥发,灰化肥挥发会发黑……”   “……”你管这叫简单?!   明明是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   “成功念对一首,到太湖就多加一个菜,通关三首就可以指定食材。”   “……喝花灰…发肥,灰花飞飞发……喝、喝花……啊嗷嗷嗷嗷!”   可恶啊!她竟然也有为五斗米折腰的一天!   磕磕巴巴的话音,掺杂着丧尸的嚎叫,回荡在淋漓雨声中。   平稳骑行的自行车,摇晃了起来。   旅行的第一天,孟凛的心情就在‘我现在就要咬死沈确’和‘算了我再忍忍’之间跌宕起伏。   她怀疑那个神秘组织在给沈确洗脑的同时,还给她上过pua大师课,以前她根本没有那么伶牙俐齿又诡计多端,现在居然学会拿着胡萝卜吊人胃口了,实在很坏!   “黑化肥。”   “黑花花。”   “黑、化、肥。”   “…黑!花!花!”   “和呜哇化。”   “花花花花花花花……”   “好吧,那今天先练到这,黑字已经说得很标准了,真棒。”   沈确边说,边清扫着桌上的灰尘。   屋子里残留着丧尸不喜欢的气味,孟凛没看见丧尸的尸体,在她进来前沈都已经打扫过。   今晚她们打算在这个农庄过夜,这附近比咖啡馆还偏僻,除了来时看到的一家大海路亚俱乐部,就是野地那头的生态散养土鸡厂。   沈确说附近还有个尼姑庵。   孟凛倒坐在椅子上,边揉搓僵硬的脸颊,边用看怪物的眼神觑她。   你是不是偷喝红牛了?她举起小本本。   一整天,除了遇到翻倒堵路的大货车停过一次,统共就休息过两回,这两回好像也只是为了将就她看风景,她在路边玩耍,沈确就喝点水,吃两口花生酱,啃泡面饼,然后接着上路,从村子到小镇,又从镇子到村里,骑完车还有体力清理一整个农庄里的丧尸,再搞卫生。   现在居然还问她想不想去庵里逛逛!   她难道不怕杀尼姑丧尸会减功德吗?   雨还在下,天还没黑,沈确看了眼表:“那就在农庄里走一走?”   农庄占地面积很大,孟凛也是听沈确说了才知道,原来她们已经进入了苏城的范围。   看院子里的地图介绍,这个农庄好像是既做农家乐的生意,又做有机菜供应,孟凛家用的菜也都是从这种近郊生态农庄采购来的,每周固定发货,这种模式在城里还挺时兴的,主打一个有机无污染,健康又放心。   两人穿着现找的雨披,巡视到菜园,孟凛登时两眼发亮:“!”   虽然大棚都烂了,分块儿的菜地也被踩得乱七八糟,但地里竟然还有许多绿叶菜。   大多都被啃得只剩下伶仃的菜杆子,沈确认出来了木耳菜和生菜,还有空心菜,结果的还有番茄和青辣椒,不过番茄都被鸟吃空了,辣椒看起来也很奇怪。   “长白霉了。”沈确看后说:“这种病会传染,淋雨后高发,这里所有的辣椒都不能吃。”   孟凛很惊讶,菜原来还会生病啊?   “你以为只有动物才会生病?”   沈确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   孟凛理直气壮:“直呦,收益!”   插着腰,脸扬得高高的。   沈确笑了一下:“有道理。”   “不过有没有一种可能,治疗农作物的医生叫做农业专家?有机无污染,翻译过来就是用生态肥,不打农药,农药呢,就是防治病虫害用的。”   孟凛没理会她的取笑,“呐,下余,干毛?”   “这个倒真不会,植物不感冒。”她摘了一根狗尾巴草,送给担心蔬菜的小丧尸。   菜叶上有啃食痕迹,土上有脚印,还特别能拉屎。   “想抓兔子吗?”沈确问。   孟凛一下激动起来,把狗尾巴草一丢,揪着沈确,示意她快走,她对毛茸茸最没抵抗力了!   “别急,我给你的武器呢?”   放在车上了,孟凛比划。   “好,那你在这等我一下,我去拿。”   沈确给她做了一根木棍形状的弹弓,有十多公分长,用切断的铁勺做按钮,能打很远。   子弹还在她口袋里装着,都是用村里找到的摔炮做的。   沈确说摔炮最重要的不是里头的沙石,而是缝隙里的摩擦敏感型爆炸.药,好像叫做什么,雷.酸银?拆开原本的小摔炮,把药粉重新加在大小合适的新纸筒里,就可以做成声音足够大的诱饵,路上遇到距离太近的丧尸,就可以用弹弓打一发出去,把它们引走。   不过抓兔子需要用摔炮吗?   孟凛蹲在菜地旁边的地洞口,边琢磨边歪着脑袋往洞里瞅。   黑黢黢的,看不出有没有兔子在里面窝着,成语里说狡兔三窟,这片菜地下面可能不止这一个洞,说不定都连成片了,不过下雨天难道它们就不怕雨水倒灌把家给淹了吗?   对啊,所以今天兔子可能不在家!   孟凛越趴越低,身后响起啪嗒啪嗒的踩水声,她没回头,举起手往另一头指,意思是让沈确去找找其他洞口,等会儿兔子要是受惊乱跑,她们得两头堵才行。   身后的人影却越靠越近。   怎么一点默契都没有!孟凛怒而回头,一张难以形容的丑脸映入眼帘。   是个不知道从哪儿溜达过来看热闹的丧尸老弟。   “……”有病啊你,吓死我了。   俩丧尸隔雨对视,丧尸老弟的鼻梁摔断了,把鼻孔挤成两条缝,左脸颊有个大牙印,正好咬在下颌骨上,嘴巴一侧脱了臼,看起来嘴歪鼻斜,可怜中带着些滑稽,像植物大战僵尸里的僵尸小兵。   它对孟凛也很好奇,她身上好像有活人的气味,但又像是同类,歪着头面露迷茫。   就在它还在发愣时,孟凛余光已经看见了雨幕中平举瞄准的木箭,沈确脚踢树丛,丧尸老弟立刻被声响惊动,转身就要追,在电光火石之间,孟凛突然一把拽住它的腿。   老弟啪叽摔倒,她一翻身坐到它背上,砰砰就是几拳。   沈确似乎了然她的想法,收起弹弓,把一卷绳子扔了过去:“别全部用完。”   孟凛只捆住丧尸老弟的手,它的嘴早就咬不了人了,把老弟拉到野地里放生,往回走的时候她又有些纠结,总感觉自己这么做好像那种随便放生外国食肉鱼的脑残。   回到菜地的时候,沈确正蹲在一棵树旁,孟凛好奇凑近,她便指了指几块翻倒的石棉瓦,瓦块下竟然窝着好几只躲雨的灰兔子!   从这个角度,她才发现这周围其实满地都是兔子屎,被雨一冲,简直成了屎海。   好大,好肥,但是好脏,好臭,好失望。   “下雨天它们不会待在地洞里。”   沈确用气声说:“不过我们也没法靠得太近,数量虽然多,但惊了一只,其他都会跑。”   所以她才要用弹弓啊,原来还能射木箭。   不对,兔兔那么可爱!孟凛悄咪咪问:“出房,呦自然麻?”   话音刚落,就感觉脚边有些痒,转头,一双湿漉漉的兔耳朵晃了两晃,懵懂地瞧着她。   沈确察觉异样,扭头一看,身后的草丛下,竟然也是一窝兔子。   一人一尸齐齐盯着那只胆子大的,后者竟然不跑,她伸手过去,轻轻一拎,小兔子就蜷着四条腿,被她拎在半空。   这回连沈确也有些惊讶了。   她们把抓到的兔子拎回厨房,路上又在废弃的窝棚下捡到两只,这两只更大,孟凛就把小的给放了,放完那兔子也不知道跑,还探头探脑地在厨房门外看热闹。   他们怎么不怕人?回来后,孟凛拿起了小本子。   沈确在磨刀,农庄厨房里火灶齐全,有碳有柴,还有不少成箱储存的山泉水,估计以前是用来泡茶煮汤的,她扭头看了眼,磨刀声虽然霍霍,外头瞧热闹的兔子却越凑越多。   “这里废弃了三年,这些兔子应该都是原本农庄里饲养的宠物兔生的。”   沈确猜这里不仅有兔子,可能还有羊,鸡也不会少,但现在估计都在北边的野地,那里连着山。   兔子是一种很能生的动物,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一只健康的母兔一年就能生七窝,一窝能生四到十只小兔子,而且整个繁殖周期,只需要一个半月,就能接着生。   如果这里起初只有五对兔子,经过三年繁殖,数量很可能已经破万了。   孟凛都听傻了,妈呀,这么能生,感觉比丧尸还吓人!   “所以这些兔子根本没见过人类,这附近应该也没有天敌,只有丧尸,丧尸不会伤害它们。”   对啊,我们丧尸还是很环保的!孟凛写。   忽然写出这么个长句夸赞同类,小心思实在很明显。   沈确只是“嗯”了声,余光觑去,丧尸这会儿正坐在小马扎上,咬着笔帽纠结,欲写又止。   她微一侧身,两只兔子便顷刻断了气。   宰杀兔子是有技巧的,沈确颇有经验。   她曾在山区里的基地待过,基地人多,储存的食物却有限,开源节流是重中之重,有人提议打猎,但子弹和食物同样珍贵,便只能下些陷阱,捕捉小型猎物,兔子肉在那段时间就成为了基地最大的肉类来源。   最节省时间的办法,是切掉四脚和头,最好用足够锋利的剪刀,然后揪起后背近尾部的地方,在皮肉分离处剪一个小口,从这就能撕掉整张兔皮。   这时兔尾巴还在,继续在兔尾和大腿连接两侧,斜剪两下,再在临近腹部剪上一刀,撕开,手伸进胸腔,从横膈膜往下撕,内脏就能完整清出。   这样处理虽然无法保留兔皮,但能节省大量时间,在弹药有限,连菜刀都需要省下来当武器的时候,只需一把剪刀,就能处理大量食材。   料理完兔肉,沈确转头去烧火,储存的柴禾有些潮湿,要用更多的火绒来引,她往铁锅里倒了一桶桶装水,盖上锅盖让水慢慢烧。   忙完一回头,外面的兔子竟然还没散。   沈确无声叹气。   在没有天敌的环境,过惯了安逸日子,即便野生动物也会失去最重要的警惕,这些兔子俨然就像末世来临前的人类。   “这两只兔子,用来烤吧?”   孟凛没有意见,兔子肉,她还是第一次吃。   烤具有现成的,看大小应该是烤鱼用的,沈确用干八角花椒和黄酒腌制兔肉,加盐上一点底味,兔肉其实并不算鲜美,所以做法大多要下重油重辣,手头能用的调味料有限,烤是最好的办法。   盐、糖、蜂蜜、干料,即便在潮湿的南方也不会坏。   烤炉里生炭,等到木炭烧白,整兔开花刀,夹进烤架。   兔肉几乎没有脂肪,想要好吃,必须得刷油。   食用油是会过期的,已经开封的绝不能用,即便是密封储存的,也需要仔细挑选,像葵花籽油、玉米油、大豆油和菜籽油这一类富含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油类,以及亚麻籽油这类富含Omega-3的油,都是最容易坏的,花生油则稳定性更高,更耐储存。   沈确撬开一瓶新的花生油,确定闻着没有异味,才刷在兔肉上。   烤架勤转动,等到兔肉微微泛黄,刷上蜂蜜水,中间要盯好,肉厚的地方时不时补刷油,肉薄的地方则刷蜂蜜水。   油滴进炭火里,发出滋滋的声响,香气在厨房中弥漫。   孟凛刚才翻箱倒柜,竟然找到了两罐没开封的混合坚果,还有一罐葡萄干,兴冲冲地献宝。   沈确挨个闻了闻,摇头说:“都不能吃了。”   “虽然是干货,但高油脂的东西,都很容易氧化酸败,看起来虽然没长霉,但是像黄曲霉菌这样的毒素是没有气味的,很难分辨。”   孟凛瞬间泄气,搬着小马扎老老实实坐到烤炉对面,托着扁扁的脸,守护她们唯一的食物。   雨一直不停,天色渐渐暗下来,兔子们还在探头探脑,院子里一片浓绿。   兔肉很快烤到金黄,沈确将炭火燎旺,最后撒上孜然和盐,烧到皮肉完全焦脆,盛进滚水烫过的盘子里。第二只兔子上烤架,她让孟凛先翻着,自己把烤好的兔肉剔下来,搁在灶边放凉。   有肉却不能趁热吃,这和酷刑有什么区别!   这时候,葫芦不知从哪儿晃了回来,嘴里叼着东西,放在孟凛脚边。   还在垂涎盘中肉的丧尸没有注意,听见猫叫,才转过头。   然后,歘的蹿了出去:“嗷嗷嗷嗷嗷!!!”   老鼠!老鼠!这么大一只老鼠!   就在她脚边上!啊啊啊啊啊啊!   葫芦似乎早已习以为常,慢悠悠地在火边梳理淋湿的毛发。   沈确被她紧紧揪住后脖领,勒得哑声说:“不是老鼠,是田鼠。”   田鼠?田里的老鼠,那不也是老鼠!   孟凛大力晃她,让她清醒一点,“丢!丢!”   “丢手绢?”沈确一边窒息,一边淡淡接梗:“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   “?”孟凛难以理解地看她,忽然感觉不那么害怕了。   沈确跟她换了个位置,仔细看了那只田鼠,十分肥硕。   对曾经的人来说,田鼠也许是携带病菌寄生虫的野生动物,但对现在的幸存者们,这是不可多得的珍馐美味,营养来源,既然已经捉了,就不能浪费。   沈确把烤第二只兔子的重任交给孟凛,自己提溜着老鼠去了外面。   门口的兔群在猫回来后一哄而散,她听到房檐下有噼里啪啦烧火的声音,袅袅飘起黑烟,在她撒孜然的时候,沈确就回来了,手里提着破开的田鼠,表皮燎烧得金黄。   砍掉头尾后,居然和兔子肉没什么区别,只是体型略小一些。   等到第二只兔子烤好,烤架上又增添了田鼠肉,第一只兔子也放凉了。   孟凛端着盘子,咽了口不存在的唾沫。   沈确不厌其烦地提醒:“千万别咽!”   撕好的兔肉放进口中,第一下咀嚼,先感觉到的是脆,因为刷过蜂蜜又放凉,表皮脆得咔嚓响,孜然的颗粒感很明显,和丝缕分明的肉混合,香气浓郁。   “怎么样?”沈确依旧谨慎小心。   孟凛嚼嚼嚼,三根油汪汪的手指伸直,用俩指头夹笔写:兔子肉和鸡肉一个味啊?   “不一样,但差不多。”沈确放下心,把手伸到她嘴边:“吐。”   “……”打算趁其不备偷偷下咽的孟凛翻了个白眼。   烤兔肉没有生蚝味,只是平平无奇的好吃,反而勾起了她肚子里的馋虫。   田鼠她是不吃的,兔子有两只,沈确吃一只兔子一只田鼠应该够了,孟凛在心里打着小算盘,虽然没和她商量,已经默默把手里这盘肉占下。   哎,真奇怪啊,以前也没觉得鸡肉有多么好吃,现在只恨自己不能咽进肚子里!   这时间,沈确给自己泡了杯绿茶,包装上写着洞庭碧螺春。   她撕下一条兔腿,把表皮上沾了调料的肉咬下,剩下的撕成条,装在小碗里给了葫芦。   “等一会再给你开个罐头。”这是给猎手的奖励。   炉膛里的柴烧得整个屋里暖融融,有些呛人,又亮堂。   忙碌了一整天,沈确好像终于放松下来,孟凛边嗦着味,边看她慢条斯理地吃烤兔子。   田鼠烤好了,她倒出盛盘,用手背蹭了蹭唇边,抬头看对面:“我脸上有东西吗?”   倒是没有,只是有点好奇。   孟凛抽了两张纸擦手,低头写:这三年你都是这样生活的吗?   视线从那行字转向孟凛好奇的眼睛,沈确垂眸笑了一下,“不是。”   沉默片刻,她道:“如果我说,其实我三年前就已经死了,你会信吗?阿凛。” 第19章 19   三年前,就已经死了?!   孟凛震惊地看她:“里、里……”   飞快运笔:那你是怎么复活的?是绑定了系统吗?   举起小本,立刻又写:这个活动还有吗!!!   三个巨大的感叹号,表达了作者急迫的心情。   沈确有些愕然地看着举到眼前,几乎贴脸的本子,又移目看向虔诚等一个奇迹的丧尸,半晌之后,捂脸失笑:“逗你的,系统没有找上我。”   孟凛无形竖起的耳朵,瞬间耷拉下去,这讨厌鬼怎么这么讨厌啊!   “三年前我受了挺重的伤,等我醒来时,整个世界就已经乱了套。”   沈确用铁钎拨弄着烤炉里的碳,碳灰微微扬起,她说:“那时我无法行动,意识时有时无,被当做重伤员跟随部队一同转移。但是病毒发展得比所有人预想的快太多,有限的人员既要保护群众,又要应对尸潮,边打边撤,一路辗转撤到西北,才扎稳脚跟。”   “我能下地时,已经是六个月后。”   听到这,孟凛赶紧挥手,思拓普思拓普!   这信息量也太大了,沈确三年前受过伤?怎么可能?   三年前她们才刚毕业,她想让沈确和自己一起出国,好几次想找她谈谈都被她用各种借口跑脱,逼得孟凛把她骗回家,反锁了门,想明明白白的问清楚,沈确到底是怎么想的。   金钱关系,情侣关系,阶级关系,她俩就像团乱麻。   一开始只想玩玩的人最后动了真心,被迫搅入闹剧的人却像从未动过情。   那晚之后,沈确就消失了,把孟凛送给她的所有东西,连带那张银行卡,都留在了家里。   孟凛不是没猜测过她的去向,也许是回老家,也许是找到想要的工作,也许是遇到真爱。   但是受重伤,和部队一起转移?   这种神展开,简直就像从一个世界线穿越到另一个世界线一样的莫名其妙。   孟凛很想追问清楚,但不能,她现在只是一个失去记忆的善良丧尸!   啊啊啊啊,心里好像有一万只蚂蚁在爬!   抓耳挠腮的纠结半天,她旁敲侧击地问:那你现在?   “已经好了,不过身体终归还是不如以前。”   “……”不如以前就那么能打了?   孟凛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没见她和人动过手,只是知道她身体强壮,且体力奇佳。   这么说她应该是被救以后在部队待过很长一段时间,那种情况下被顺势收编也是合理的。   她立刻又想到另一件事。   沈确是从西北来的,是不是说明部队真的已经打来了?   可可托海就在西北,她要是去了,岂不是自投罗网!   “怎么了?”沈确说:“想问什么就问。”   孟凛很是忧虑的举起本子:别的地方是不是已经没有丧尸了?   沈确反问她:“今天在路上,你见到一个活人了吗?”   孟凛摇摇头。   “我所知道的其他地方,比这里强不到哪去。”   沈确所说的其他地方,并不只是国内。   她说虽然没有十分确切的证据,但政府的专家一致推测,丧尸病毒最初的起源并不在我国,很可能是印度。这种病毒传染速度之快,几乎是同时席卷了全球,并且出现不同变体。   可惜的是国际通讯在病毒蔓延的中期就被切断了,沈确知晓的,都是过期很久的讯息。   不过依照国内情况倒推,其他国家如今恐怕不会更好,我国拥有全球实力最强,纪律最严明的军队,但在数万倍的尸潮面前,秩序崩溃也只是顷刻之间。   你是说,至少有八成的人都?孟凛写字的手都有点哆嗦。   “这是最乐观的推测。”沈确说:“幸存者的人数统计很困难,尤其是原先的人口密集区。”   那也就是沿海这些地方了。   孟凛晕涨涨地想,我们国家有十四亿人,全球有六十亿,八成,八成是多少……   虽然早就接受了世界毁灭这件事,但真正被印证,她还是感到很难过,有一种从小长大居住的街巷,尽管已经离开很久,有天回到家乡,突然看到它被推平了的感觉。   晚上两人早早各自休息,雨一夜没停,孟凛就在纷乱的心绪中听了整夜的雨声。   她想到了褚步庭。   这三年她一直刻意地不去想她,褚步庭有钱有势,她觉得就应该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她早早就收到消息,被保护了起来。   但是八成的人口,她来得及吗?她会不会……   次日一早,沈确就出门了,说是去找找有没有可用的东西。   回来时,她手里提溜着两只鸡,还有一小兜鸡蛋。   “你受怎麽?”还没脱雨衣,孟凛就瞧见了她胳膊上的口子。   不知是摔的还是割的,一条斜口,雨衣布料耷拉下来,粉红的雨水沥拉一地。   “没事。”沈确舀了勺锅里的水简单冲洗伤口,“农庄里没什么能带走的东西,我就去了趟野地,那边有个养鸡场,整片山脚都被鸡群占了,不抓浪费。”   “鸡哒里惹?”孟凛皱着眉刺挠她。   沈确笑着“嗯”声。   好在是穿了雨衣,伤口没有想象严重。她身上有丧尸的血味,估计多半就是在山上被袭击,摔了一下,叫石头割的,要是再深一点就得缝针了,农庄里可没有器材。   沈确用酒精杀菌,倒了些云南白药粉止血。   对自己下手忒狠了,孟凛瞧着都幻痛:“卜灰干染叭?”   “不好说。”   她茶里茶气地问:“要是我感染变成丧尸了,你还会带我去可可托海吗?”   你有病!你有大病!   孟凛翻了个白眼走了,她现在不能骂人,要温柔善良!   她丢下沈确,自己在农庄里转了一圈,把能翻的地方重新又翻一遍,发现确实没什么可用的,偌大个地盘,备的药还没有个小民宿齐全,大部分都是兽用的乱七八糟的药,她也看不懂。   无功而返,丧尸脸色凝重。   她本来还打算在这个农庄里多住几天的,这附近偏僻,没有活人,丧尸也少,满地都是食材,还有地可以自己种,出门不远就是水塘,简直就是完美的末世版星露谷。   但有个致命问题。   没有药,没有医生,没有书,她也不会治病!   孟凛越想越有些后怕,如果今天沈确不是只划破一个口子,而是摔断了腿,她该怎么办?   哎!   活人真是麻烦,每天睁眼就得为吃喝拉撒烦恼,身体还那么脆弱,不小心就死了。以前自己活着的时候也没觉得活着那么费劲,大自然果然很神奇,给每种动物都安排了合适的天性,人类还是应该群居,才有可能活下去。   “在想什么呢?表情那么严肃。”   沈确在她面前晃了晃手,把烤好的鸡肉递过去。   孟凛没理她,边沉思边嚼嚼嚼她撕好放凉的肉。   反正沈确是不会懂的,一个丧尸的忧思。   她现在算明白了,父母之爱子则为其计深远,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咦?鸡肉虽然有点索然无味,但是这份烤鸡肝好神奇啊,竟然是牛油果芝士蛋糕的味道!鸡皮烟熏火燎,还有股淡淡的黑巧香,好吃诶!   “你喜欢吃皮和肝脏?”   孟凛猛猛点头。   沈确想了想,把锡箔纸包打开,让她尝试一下别的。   她烤完鸡肉后就把昨天处理好的兔子和田鼠内脏,加上今天两只母鸡的内脏一块儿包着放在炭火里干烤,这样做既方便携带也便于储存,内脏是顶好的东西,能补充人体必须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极为重要的胆固醇,原本她和葫芦各分一半。   却是没想到这回出了意外——孟凛竟然咽下去了!   “快吐出来!”沈确捏着她的嘴,眼看着喉咙里什么也不剩,“喝水,把东西吐出来!”   孟凛则视死如归地紧抿着唇。   不要,就不吐!   她吃了又死不了,大不了就是晕几天,这些内脏太美味了,她根本控制不了她寄己,今天除非沈确把她开膛破肚,否则她是绝对不会吐出来的!   “……”一人一尸掰扯半天,沈确终于放弃,气极反笑地问:“就那么好吃?”   她一松手,孟凛就立刻捂住嘴,也不吭声。   沈确瞧着她,半晌又笑了。   这回好像是真的笑,孟凛试探性地腾出一只手写:你笑什么?   沈确坐回烤炉旁的小马扎,幽幽道:“你刚才护食的样子,很像一种小动物。”   “坐过来吧,不让你吐。”她又说:“反正吃都已经吃了,就等等看有什么反应吧。”   孟凛也知道她是怕自己乱吃东西吃出毛病来,以前沈确就很爱操心这些有的没的。   一款小嘴淬毒的冷脸妈系,好久没被啰嗦,竟然还有点怀念,也有点馋。   当然,她指的是剩下那半包烤内脏。   沈确对她那点小心思心知肚明,把锡纸一拢,收进口袋:“想都别想。”   哼,小气!都说了她只是会晕几天而已!   等得有些无聊,孟凛问她:“里岗才唆甚嚒小冬屋?”   沈确觑她一眼:“真想知道?”   “……”好熟悉的语气,一听就暗涵骂人的前奏,孟凛立即警惕:“卜惹!”   沈确转过头,支着侧脸笑:“也没什么,就是感觉很像偷偷吃屎的小狗,说也说不听,骂也骂不得,人家还吧唧吧唧吃得特别香,一副生怕别人抢的模样。”   “!”孟凛怒而扑去。   啊啊啊啊啊,狗女人,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   所有冷脸妈系都是容嬷嬷,可恶啊,她怀念个屁! 第20章 20   谁知扑到一半,孟凛忽然转身,捂着嘴冲向厨房门外。   跟着便响起一串yue声。   沈确端着水杯跟出来,见丧尸蹲在台阶下吐得天昏地暗,脚下的呕吐物只是些粘稠的食物残渣,稍稍放下心来,能吐出来就是预计的最好情况了。   “喝口水漱漱。”她轻拍孟凛后背,语气终于不欠揍了:“还有哪里不舒服?”   孟凛脱力地摆手,直yue到无可yue了,才接过水杯。   难受也谈不上,就是感觉整个肚子里突然间咕噜咕噜,根本没给她反应时间,就像以前吃坏肚子化身喷射战士似的,她漱了口,被沈确搀回屋里坐下,眼都瞪直了。   刚吃完早饭的葫芦喵喵的走过来,觑她一眼,然后喵喵的走过去。   ……好敷衍的关心。   孟凛现在没劲儿和它计较,抱着肚子看外头。   沈确用几张纸包住地上的呕吐物,扔进火灶里,又铲了些土,覆盖沾染过的地面。   每回她吃完的东西都是这么处理,孟凛只是觉得沈确很细心,今天莫名其妙,她竟看出几分铲屎官的既视感来。   处理完,沈确问她:“以前除了晕,也会吐吗?”   她哪儿知道哇,头回吃面包是在废墟,地上一团乱,她根本没留意,醒来就晃走了,后来在家那回,她也不知道晕了几天,睁开眼自己就在垃圾桶边,她捡回来的丧尸保洁已经把家里打扫过了。   沈确也就没再问,说等她收拾好行李,就准备出发。   见她没有对农庄留恋的意思,孟凛便没提留几天这茬,其实她偷摸往下咽菜的时候就存了点小心思,想着要是自己晕过去,她们可以顺势在这儿多住几天,没想到只是yue了。   她们自己的背包几乎没动过,要收拾的都是从要农庄带走的。   昨晚沈确用这儿的磨刀石把厨房里的菜刀剪刀和自己的军刀按顺序磨了一遍,磨刀石被她填埋了,宰杀兔子用的剪刀和一把西式窄刃的厨师刀她要带走。   另外还有些干料,用矿泉水瓶盛出来的一瓶花生油,以及一兜山鸡蛋。   孟凛问她先前在咖啡厅也有干料和油,为什么不拿?   沈确说她们今天就能到太湖,之前不拿是为减少负重,现在是准备做香辣蟹用。   孟凛一听就不说话了,心里偷着乐。   原以为自己表现这么不好,沈确起码好几天不能让她再吃饭了……大闸蟹,六月黄,嘿嘿!   山鸡蛋约莫有十一二枚,用农庄里找到的包装泡沫裹好,生鸡蛋在这种天气也能保存至少一周时间,比熟鸡蛋更耐放,只是要很小心,沈确用不知哪个客人的牛仔布袋子装好,交由孟凛来背。   她自己则背着至少三十斤沉的登山包,腰间用昨晚缝制出来的‘武装带’别着两把刀。   这回整理东西孟凛出奇的安静,问了一个问题后就在旁边待着,给她挂上布包也没有反对,老实得像是被人夺舍了,搞得沈确反而频频观察,终究是不放心,找了个由头问:“今天出门要换身衣服吗?”   孟凛垂着头,摆了摆手。   见她表现实在古怪,沈确又问:“有哪里不舒服?”   啊啊啊啊啊,烦死了,别问了,别问了!   孟凛拳头攥紧,恨不能夺路而逃——先前吃的那些内脏,好像没有吐干净,闹得她肚子一直咕噜噜的胀气,不断放屁!   她站在门口没敢挪地儿,就是怕被沈确发现。   然而终究是瞒不住的,一声逃逸而出,抑扬顿挫的闷响之后,屋中陷入沉寂。   “噗嗤。”沈确失笑。   孟凛抬脸怒视,她顺势揉了把她的头发:“真没不舒服?”   丧尸只是尸体,肠道早已经失活,既不能消化,也不会排泄,孟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呕吐,放屁更是有死以来头一回,沈确说这不是屁,是她残留在体内的食物被分解发酵产生的气体。   即使是尸体,体内依旧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微生物,实属正常。   并且还因祸得福,今天没有下雨,去太湖的路上丧尸会越来越多,沈确为了隐藏自己的活人味,特地在咖啡馆就熬好了蒜油,打算涂抹在防雨罩上,现在有了孟凛的气体,这种腐败的气味因子可比大蒜素管用多了。   虽然但是,丧尸本人并没有被安慰到!   雨一停,夏季的热浪便扑咬上来,梅雨季的高温难受就难受在湿度高得划空气都像在热水里游泳,本就很难喘气,何况还被闷在防雨罩里不断运动。   自行车来时是下坡,走时是大段的蹬坡山道,沈确一个人出着两份力。   防雨罩拉开的小窗里,不时传出悠长的“噗”声,有被声响吸引靠近的丧尸,在嗅见某种气味后又转身晃开。   反应最大的当属葫芦,一开始还奋力地在猫包里翻刨,后来估摸是觉得埋不过来了,在一通听起来就骂得很脏的喵喵叫后,直接翻到棚顶上趴着去了。   孟凛难得感到尴尬,主动问:“紧贴还练扰口令嘛?”   沈确抹了把汗,说练。   孟凛有心想配合的时候,效率很高,从村里到镇上的路,竟然练好了足足两段绕口令,是标兵也能奔上北坡了,四和十也能分清了,只不过嘴巴和舌头已经僵硬得几乎黏在一起。   在镇上,沈确在一间幼儿园前停下,出来时手里多出一块小白板。   白板是给小朋友涂鸦用的,绳子拴着塑料笔,推拉就能清除内容。   督促她练习是一回事,沈确心里清楚,丧尸能说话已是不易,死去的肌肉再练也不可能恢复原本的弹性,所以劳逸结合就尤为重要,要允许偷懒,才能让大小姐不心生厌烦。   “你的本子不是写满了吗?用这个就能重复写了。”   孟凛有点小感动,表示自己刚才打跑了两个在门口乱晃的丧尸,帮她扫清了隐患!   沈确点赞附和:“还得是你,不然就危险了。”   她没说是谁危险,孟凛只当是夸自己,本来因为逆子不给面儿,她好半天都抬不起头来,这会儿肚子终于消停,她终于又能站起来了。   小镇上没什么特别的光景可看,除了丧尸就是丧尸。   路边的土菜馆子倒是不少,明显能感觉到景区的气息,沿途经过路牌,她们距离太湖只有十几公里了。   孟凛不由得感慨,路遥知马力啊,从A市市郊到苏城,骑自行车竟然只用了两天,还是在全程都绕路的情况下,沈确果然不是一般人,简直天选旅行搭子!   在接近景区的地方,沈确找了个偏僻角落停车。   啃了块面饼,喝掉半瓶水,然后把防雨罩给收了起来,绑在顶棚固定。   “看看吧,有哪些景点想逛的。”   一张环湖自驾的景点彩页递到孟凛手里。   孟凛奇怪:哪来的?   她的小白板上有条挂墙用的挂绳,她把一边解开,两头系在同侧,这样就能斜挂在脖子上,随时可以写字。   “刚才砸的那辆车上。”   她说的是幼儿园门口那一辆,是辆柴油车,正好孟凛赶走了近处的丧尸,沈确就想顺带手看看有没有能撬走的东西,那辆车本身就老,还被撞过,油箱盖打不开了,她就摸走了放在中控台上的旅行彩页。   彩页是民宿自印的,画着卡通,标注齐全。   太湖的面积广阔,被两省四市所环绕,环湖一圈足有近四百公里,骑车至少得骑两天。   孟凛曾经来过一次,在小时候,陪褚步庭来参加一个商务宴请,她只在车窗里看过风景,记忆很模糊,就记得那家饭店很是金碧辉煌,她们到时天都黑透了,餐厅里觥筹交错,窗外黑茫茫一片。   她当时想,好烦啊,还不能走吗?   原来这里有这么这么大。   想到褚步庭,孟凛心情有些低落,沈确忽然抽走彩页,说:“想不出来,那就都逛一遍。”   “毕竟来都来了。”   “?”丧尸像在看傻子。   这种著名景区里会有多少丧尸你知不知道啊?   那时候可是暑假!暑假!把周围的游客团吧团吧,都能去攻打平安县城!   孟凛又开始为幼稚的人类忧虑。   她低头揉了揉肚子,哎,该放的时候又放不出来了。   沈确却已经跨上了车,朝她招手:“走吧,带你兜风去。”   事实证明,太湖的尸口密度真不是盖的,而沈确,也真没在怕的。   还没到湖边,整条马路就已经几乎被各种车堵满,翻倒的大巴压着小轿车,横冲直撞的越野车顶翻一众电驴小摩托,而她们的双人观光自行车仗着灵活走位,像条泥鳅似的从缝隙中惊险穿梭而过,安静得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但沈确身上散发出的人味,还是引来了尸群的注意。   一条长长的下坡,树荫下游荡的丧尸一个接一个奔蹿出来。   孟凛紧张地抓住车把手,想叫沈确当心,又怕声音会招来更多。   沈确在车头加装了后视镜,丧尸的身影映照在镜片里,她不语,只是一味加速骑行。   亮红色的双人自行车自林荫道疾驰而下,她也许是此刻景区里唯一的活人,一条米色工装裤,迷彩背心外加的宽松白衬衫,就是身上所有防具。湿凉的风迎面吹拂,撩起发丝和衣摆。   呼啦一下,孟凛睁大了眼。   豁然开朗的环湖公路,七月高远的蓝天,雨后灰绿色的湖水,波涛万顷,一望无边。   沈确好像一只飞鸟,带着她扑向海洋。 第21章 21   然而孟凛的雀跃只持续了短短几秒。   表情就从‘哇哦泰裤辣’变成了‘好多人啊.jpg’。   可恶,真会死,每天都能看到这么好看的景色,城巴佬好恨!   顺势而下的自行车速度很快,从一众晃悠的丧尸面前疾驰而过时谁都没反应过来,直到随风飘散的人味浮现,那些追逐大军冲上公路,慢悠悠的家伙们才开始汇入马拉松尸潮。   这场面,实在绝了,孟凛看得瞪大眼睛。   追在她们车后头的,既有穿婚纱礼服的新娘新郎,又有穿紧身骑行服的老大爷,还有各年龄段出来放风的学生。   乌央乌央,吱哇乱叫。   而公路上,离开近打卡点的几公里,路面终于变得宽敞起来,不再被违规停放的车子堵塞。   风从四面八方吹来,湖畔的丛影摇曳,身后是千百丧尸。   孟凛不自觉地咧开笑脸,好酷啊,好想大叫啊,哦呼——爽死啦!!!简直就和末路狂花一样!   她兴奋心情在沈确站起来的瞬间达到顶峰,她起身蹬车,速度飞快,衣摆像飞起来的风筝。   葫芦早就钻到最安全的地方,整只猫把沈确的背心当成了窝,胸口露出猫猫头被风吹得凌乱。   离得近的丧尸扑来,被孟凛一杆子戳翻,她在景区外顺走的竹竿终于派上用场,扭身,左手又掏出准备已久的弹弓,响炮一发接一发,被吸引的笨蛋丧尸们像无头苍蝇乱蹿。   “嗷嗷嗷嗷!”它们一路嘶吼。   “werwerwer!”孟凛以一敌百,骂得更脏。   竹竿挥舞,哪个近身就打成老鼠!   这些活着的时候就不锻炼的身体弱鸡丧尸,怎么可能比沈确的耐力更好?   孟凛自己就是丧尸,最清楚不过,以前电影里拍的根本就不科学,能量是守恒的,活着就没锻炼过的肌肉,死了以后怎么可能突然变强,它们之所以蹿得那么快,只是因为失去了自我调节能力,就好比把所有储备的能量一次性全霍霍出去,还不怕受伤。   也许有豹的速度,但持久性也和豹子差不多。   孟凛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玩儿摩托了,就这个feel倍儿爽啊!   不知骑了多久,西斜的日光把湖面烧成一片橘子海,这场轰轰烈烈的丧尸马拉松才终于落下帷幕。   沈确把车拐进了一处荒僻狭长的湖岸。   公路变土路,占道的树枝啪啪打脸,孟凛把头缩在沈确背后,一颠一颠的问:“要区哪啊?”   “天快黑了,找个地方住。”沈确说。   她在湖对岸时就看见了这间小木屋,林区深处,不靠景点,离就近的村子也有段距离,应该是某个养殖户的水屋,门口就有泊船,是个短暂落脚的好地方。   沈确在隐约可见湖畔的地方停车。   葫芦从她肩头一跃而下,伸长懒腰,挑了个顺眼的小土坑,美美拉了一泡,解决个猫问题。   孟凛跟在沈确身后,手指戳了戳她背,举起白板:附近有丧尸!   她闻到了熟悉的味道,是混杂在一起的,这里不仅有丧尸,还有丧尸的血味。   沈确回头,她刷的清空白板,又写:还有活人!!!   三个大感叹号,紧张感挠一下就上来了,显然丧尸更怕见到的是人类。   沈确点头,比了个噤声不要动的手势,自己缓步向前,掌心贴近刀柄。   孟凛躲到一边,留意着树林里的声响和气味,尽量把自己缩在树间的草丛里隐藏身形,她现在别的不怕,主要是怕有科技,丧尸再硬,也硬不过子弹啊。   不多时,葫芦先找到她,随后头顶的枝叶被撩开,沈确示意她跟自己走。   “这里没人,但是有丧尸的尸体。”   在接近木屋的林中,沈确找到几个深坑陷阱,每个陷阱约两米多深,呈狭长矩形状,坑底装有削尖的竹排。这样的陷阱有很多,围绕木屋,每个坑洞里都有几个丧尸,看腐化程度,最早的可能在三年前就死在了这里。   未受刺激的待机丧尸,会本能的厌恶同类血气,这种几乎沤成肥料的,驱逐效果更好。   下雨、高温、湖边、尸体,加在一块儿,足以想见坑底的场面。   孟凛看了一眼就皱起脸来,差点没把白板拍到沈确头上:木屋里肯定有人!!!   她写完,转身就想走,被沈确捞住手臂:“我已经检查过了,真的没人,而且房子里有电。”   一听有电,丧尸默默收回脚,决定先跟她去看看再说。   湖畔的木屋看起来很有年头,是典型的渔民生活居住的水屋,一出门就是木板搭建的水排,一艘老旧木船就泊在屋旁。船上有渔具,屋旁支着竹架,渔网木筐地笼都收在檐下。   正对湖泊的荫隙里,有对老式竹椅,竹桌上摆着套紫砂茶具。   看起来,就好像不久前还有人坐在这里,静静地欣赏风景。   木门没锁,孟凛一进门,就缩紧了瞳孔。   狭小的屋子,内里的陈设一览无余,拉线的灯泡,斑驳的实木桌,搭建的板床,两扇玻璃格窗,隔板拼凑的‘小厨桌’,挨着比她和沈确加起来年龄更大的木柜子,柜门上钉着挂历本,镜子水瓢暖水壶,好像一下把时间拉回了三十年前。   但这些都不是孟凛惊讶的原因。   她一眼看到的,是那具躺在床上,好像睡着般的丧尸的尸体。   床上的丧尸是个约莫四十多岁的女人,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穿着崭新的衣服,花色明亮,被褥也是新的,洁白碎花,她的手在被上交握,闭着眼睛,宁静安详,好似入殓的喜丧。   孟凛从没见过闭着眼睛死去的丧尸。   当然,她睡觉充电的时候也会闭眼,可普通丧尸不会,它们的本能就是游荡、捕猎,然后被杀死,早已经死去的尸体是不会自己闭上眼睛的。   体面。孟凛想,她死得很体面。   在这样的末世,体面两字,比黄金还要贵重,连她自己都没敢奢望过。   但是看她的模样,她变成丧尸,至少已经超过一年了。   身上没有伤痕,她是怎么死的?她是自己生活在这里吗?难道她也有人类的意识?许多疑问萦绕脑海,孟凛转头,看见成对的碗碟水杯,不由沉下了心。   床边有个狭窄过道,掀开布帘,走进仓库,她看见了居住在这儿的另一个‘人’。   刚变成丧尸不久,皮肤还未干缩,只是泛出青灰,她坐在一把被加固过的不锈钢椅上,脚踝被铁丝同椅脚捆扎,双手垂落,脖颈上……扎着同样的细铁丝,丧尸会本能挣扎,而铁丝便不断绞磨,不知过去了多久,她一半的脖子,已经被绞断了。   却还是没死。   孟凛向后退了一步,撞到沈确的胸口,一只手捂住她的眼睛:“别看了。”   沈确把她赶到湖边,在竹椅坐定,葫芦不知从哪儿晃了过来,身上沾着细碎的草籽,跳上桌,又走到她腿上,转了两圈,似乎很不满意,又跳到另一把椅子上,舔起了毛。   夕阳渐渐落下,林中归鸟啾鸣,湖面泛着晚潮的磷光。   几乎就是她想象中的湖景,心情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沈确独自在屋里收拾,断了半截脖子的丧尸,当然不会对她造成危险,可她就是心乱。   “啪”的一声,屋里揿开了灯,暖黄的光从玻璃窗透入湖面。   真的有电,孟凛却高兴不起来。   那两个人一直生活在这儿吗?   她们是姐妹,好友,还是绝境相逢的陌生人?   葫芦没舔多久,沈确便从屋里出来,蹲在湖边洗手。   孟凛看着她走过来,什么也没问,她什么也没说,葫芦对她喵喵叫,是肚子饿了的意思,沈确问:“你想住在这吗?”   孟凛抱着小白板,没吭声。   她就又进了屋,端着一只白瓷碗出来,里面是猫粮混着烤内脏。   还有一本棕色封皮的笔记本,封面上印着学习工作笔记,图徽和部队的字样。   孟凛看着递到手里的本子,沈确说:“这是屋主人的日记,你可以看完再决定,也可以不看,我们现在就走。”   “现宰?”天都黑了,走出去找死吗?   “嗯,房子可以再找,不行就去抢个帐篷。”   “……”神经病吧!去哪抢帐篷?是丧尸老窝吗?   孟凛翻了个白眼,在小白板上写:今晚吃什么?   沈确问:“你确定要在这里住下?”   孟凛没吭声,捏着塑料笔拍了两下板上的字。   沈确就笑:“有厨房,屋里有米面和腊肉,还有笋干,和我们自己带的鸡蛋。”   “大扎蟹?”孟凛没有忘记她们此行的核心目标。   沈确“嗯”了一声:“你会抓螃蟹吗?”   她怎么可能会,以前吃蟹都是拆好了端上桌的,她光会吃!   “我也不会。”沈确说:“不过可以学,应该不难。”   屋里的橱桌上摆的是电磁炉,屋后单独搭了一个火灶,应该是后来弄的,木屋的电用的是太阳能,这里的蓄电池一直在使用,所以没坏,沈确还在仓库里找到了一台小型柴油发电机,是那种老式的,一打开巨响的丧尸召唤器。   这东西没法在这用,如果能运到大型基地,或许有很高的价值,但太重了,先不作考虑。   太阳能接的蓄电池有十度电,足够照明,还能给手机充电。   说到手机,沈确在木屋里找到了两部智能机,还有一台老年人用的那种收音机。   这两台智能机都还能开机,有一部设了密码,另一部直接能用,但是没有信号,只能当单机使,音响拍照功能都是好的,相册里存储了一千多张照片和视频。   虽说偷窥别人的隐私很不道德……喔,原来这她们两个长这个样子啊。   孟凛兴致勃勃,看起来,好像不是那种为了躲避危险才凑在一起的陌生人,两人之间那种小动作,微表情和氛围,只有认识许多年的人才会有。   划到相册最后,是一条视频,点开,出现在屏幕中的是仓库里那个丧尸生前的脸。   她坐在床边,神情平和,娓娓道来:“你好,陌生人。”   “我不知道会是谁找到我们,又过去了多久,希望那时候我留下的物资还没有坏,就以这部手机残留的电量做个节点吧。如果你发现这里的时候,手机还能开机,你还能看到这条视频,我希望能和你做一个交换。”   “家里所有的物资归你,我想请求你,埋葬我和我的妻子。”   “就在屋后,挖一个小坑,把我们埋在一起,就好。” 第22章 22   视频很短,只有这些内容,孟凛发现她在屏幕里着装,就是现在身上那一套。   木柜上的日历本,停在六月十八号那天,是农历的五月廿六,正好夏至。   她其实没给她们留下多少麻烦,那身铁丝,大概是她想到的解决自己最好的办法。   如果她们再晚来几天,或许根本不必沈确再动手,只是那样太残忍了,即使丧尸并不会感到疼痛。   晚上我想吃笋干腊肉焖饭。孟凛写。   沈确点头,说:“我烧了水,笋干煮过更好泡发,不过今晚时间紧,应该还是会硬。”   孟凛露出自己尖尖的虎牙,灯光下,尖利的大白牙biubiu反光。   放心吧,牙口倍儿好!   “那我先去把笋干泡上,等安置好她们就回来做饭。”   木屋后有两个大水缸,屋里还有桶装水,那些水桶都是重复利用的,沈确看到仓库里有滤水蒸馏的工具,便先用了桶里的水。柴火木炭各剩一些,省着用足够一两月,水烧开后盛出一盆,用竹刷清洗笋干和腊肉。   这些干货被塑料袋层层包裹,放在柜中的塑料桶里,又搁了干燥剂,并不太脏,也没发霉。   笋干是本地的毛笋,片大肉厚,这季节应该也有生长,不过毛笋不如其他品种的笋鲜美,吃起来纤维粗硬多渣,做成笋干反而更有风味。   洗好的腊肉切片,先用罩子罩上,笋干放进沸腾的锅中,灶里保持中小火。   孟凛在仓库里找到了锄头和铲子,倚在门边等她。   “我挖就好,你帮我看着火。”沈确没想让她沾手。   孟凛指了指嘴,又指眼睛,哼一声扛着锄头走了,让她自己悟。   意思很简单:她吃了人家的住了人家的,当然得干活!这点江湖道义都不守,那还是人吗?   挖坑的位置遵照屋主人的意思,就选在木屋旁,一侧树林,一侧湖岸,还能看见窗,守着老房子。   主要是再远些就挨着丧尸陷阱了,这种情况和人家做邻居,应该多少沾点尴尬。   而且现在天黑透了,离得近才能借到屋里的灯光。   活人嘛,就是麻烦,哪像她越是黑暗眼神儿越好。   挖好坑,孟凛主动请缨进去抬人。   毕竟是丧尸,虽然已经死了,万一还会感染人呢。   沈确却说不会,斩钉截铁的。   先搬床上那位,屋主人显然更看重她,在移动的时候孟凛才发现她身上并非没有伤口,只是那口子很隐蔽,在后脖颈靠近后脑的位置,有一道匕首刺入的伤痕,还被缝合好了。   沈确一见便看向仓库,说:“她很聪明。”   “?”   什么意思?   “她很了解丧尸。”   沈确指向那道伤口:“打穿心脏,砸碎颅脑,都很难一击致命,丧尸之所以能活动,依靠的是人体的神经网络,所以丧尸真正的‘心脏’,就在这里,只要切断中枢神经,就能杀死丧尸。”   孟凛听得后脖梗发凉,让她别说了,吓尸。   仓库里的那位,沈确便是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在搬运时孟凛忽然问她:“要卜要封?”   问完她自己又想,抱着脑袋给尸体缝脖子好像有点太超过了,虽然是沈确干,但毕竟她们只是陌生人,还是要有点边界感。   算了叭算了叭。   填好土,还应该竖个牌子,木板倒是可以直接拆现成的,问题是这两人叫什么名字呢?   “先吃饭吧,吃完饭再找。”沈确说。   最重要的工作已经完成,立牌的事确实不急,既然决定在这住下,时间还有很多。   沈确先去做饭,笋干在锅里煮了二十多分钟,膨胀了两圈,挑出来浸在凉水里,用手捏芯子还是硬的。她用刀斜斜的切薄片,还用锅里剩下的热水泡着,这时间先淘米,屋里有半麻袋的白米,约莫有个二十多斤,用浸过笋干的温凉水洗米,不浪费一点资源。   屋后房檐下有好几个泡沫箱,种着葱蒜和小番茄,还有一株长得很旺盛的,好像是草莓。   已经结出青绿色的小豆丁果子,单独养在粉色的花盆里。   煮笋的时候沈确顺便在锅里放了几个洗净壳的土鸡蛋,这会儿放在一旁。   特地还嘱咐孟凛:“不准偷吃。”   哈!偷吃?区区几个煮鸡蛋,她怎么可能会偷吃!   她在边上晃悠,根本不是为了这几个煮鸡蛋,煮鸡蛋而已!   煮鸡蛋是什么稀罕东西吗?从小到大她吃过的山珍海味,比沈确吃过的盐都多!   什么煮鸡蛋?哼!你不信我,我还懒得看了呢!我在这,那是帮你望风,怕你寂寞,好心过来陪陪你,什么鸡蛋不鸡蛋的,我都闻不见鸡蛋有什么香味!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狗咬吕洞宾,农妇与狗,大大的没良心!   孟凛负气出走,头也不回的进了屋。   讲究条件来说,屋里不算脏乱,但还是蒙着一层薄灰,孟凛在桌上用手指划出一道灰印,等会沈确看到,自然就会打扫了。   她是不可能干活的,这辈子就没干过。   闲着无聊,她搬了把椅子坐到灯下,玩手机。   凡事有一就有二,挖过坑后就没那么多道德负担了,手机内存不大,app很少,没游戏,音乐软件里倒是下载了很多本地音乐,大部分是抒情歌,孟凛点开一首孙燕姿的《天黑黑》。   手机没什么能探索的了,丧尸环视一圈,捧起了那本日记。   翻开扉页,写着吴铁英三个字。   名字这不就找到了?孟凛嘿嘿一笑,往后翻页。   这本日记是从好几年前开始写的,那时候丧尸还没有出现,她快速浏览,前文很多只是日常记录,好像是部队里养成的习惯,写下每天的工作内容和总结,没什么意思。   于是跳着翻页,忽然一顿。   “2027年7月6日,天晴。   我不知道村里发生了什么事,也许不止是村里。莲妹找到我,说村里人都疯了,阿姨咬了叔叔,家里满地是血,还想咬她。她找到我时全身在抖,话也说不清楚,我担心禾姐,抄了把柴刀傍身,莲妹却拦我。   我还是去了,没法说那是什么场景,一辈子没见过。在部队里,我以为我已经锤炼出了钢铁意志,但我从没想过会向看着我长大的人动手。我找到了禾姐,她的丈夫孩子,都已变了样,这种情况我在电影里见过,我觉得好像梦似的。”   孟凛垂下眼睛,七月六号,那真是很普通的一天,真就像梦一样。   吴铁英的字写得很端正,看着不累人,不需要费力辨认。   往下翻页,好几页没写日期,可见当时情况混乱,也许是因为心情纷杂,在记录事情之余,吴铁英写下了许多往事回忆。   她是本地人,村里大多是渔民,同村的孩子攒堆,她和莲妹从小就跟在禾姐屁股后玩耍长大。莲妹禾姐是本家,虽然叫姐,也只比她们大三岁。喜欢上禾姐,是因为一次意外,她跌进后山野塘,生死间她记得禾姐一直朝她伸手,呼叫。   那个时代,这份感情是禁忌,只能深埋心底。   后来她读书入伍,偶然又与禾姐通起了信,在部队十八年时间,明明可以打电话,但她们没有,只是写信,说着日常琐事。退伍回乡那天,家里摆了席,她看见了禾姐的孩子,才知道她原来早就成家了。   也许是不想面对,也许是不堪催婚,吴铁英搬到了这里,独自生活。   “2027年10月17日,小雨。   依旧未能与外界取得联系,已在附近挖好陷阱,武器仍然不足。   莲妹已病了三天,应该是突然降温导致的风寒,没有医生,家里的药也用尽,我得想办法进城弄到物资。”   “2027年12月7日,天晴。   今天大雪,天气很冷了,记得以前这时候都要打年糕,腌腊肉,今年不能了。白天我进了趟山,布置一些小陷阱,希望能抓到猎物,食物是个大问题。莲妹身体弱,肉和菜也很重要,上次弄回来的维生素已经吃完,药还有,希望能过冬。   对了,晚饭后,莲妹给了我两颗糖,不知从哪找到,或是偷偷藏的?很甜。”   “2028年1月1日,雨。   四个月过去,没有等到救援,情形已经可以估计。是抛弃幻想,准备持久战的时候了。下午取汽油时,遭遇敌人,险胜,如今越靠近村子,危险性就越大,但车是必须品,不能放弃。如今只有我和莲妹两人,食物是足够的,失去家人后,我尚能振作,但莲妹没有离过家,想起就哭,无可奈何。   我想是否应该开车带她离开?如果能与大部队汇合,我还能出一份力。”   “2028年1月17日,雨。   伤口感染,高烧第三天,莲妹一直照顾,很担心。   我决定放弃离开的想法,如果我路途出事,留莲妹自己,那真是罪该万死了。”   “2028年1月23日,雨。   未能与外界联系。   莲妹病倒,泰诺布洛芬感康都不起效,难道不是病毒性吗?”   “2028年1月24日,雨。   未能与外界联系。   已经一周,中成药吃了,感冒灵也灌了,却还是重复白天退烧,夜里升温!   今天莲妹只喝了半碗稀饭,故意和我说开春想种菜,还想吃草莓了。”   “2028年1月26日,晴。   死里逃生,找到了散列通和达菲,万幸没有过期!”   “2028年3月16日,晴。   莲妹挖到许多春菜,大显身手,亲自下厨做饭,包了荠菜馄饨。山里移栽的野草莓居然被她种活了,以前竟不知道她这么厉害。小时候和小豆包一样,她还不承认,今天和她抽鬼牌输了,答应明天再带她进山挖笋子。”   “2028年4月5日,晴。   改装的几把枪效果差不多,噪音仍然较大,需解决。三十米内钢弹对敌有效,但是只打膝盖并不能杀死,得找到更高效的办法。莲妹的咳嗽一直断断续续,没有医生找不到病症,她总说没事,离开还是留下,真是两难。”   “2028年5月21日,晴。   今天是莲妹生日,我捞了两条大白鱼给她加餐。这一个多月她食欲不振,明显瘦了,晚上她说想喝酒,家里只有白酒,她喝两口就脸红,突然问我还记不记得在部队里收到的信。这件事我一直奇怪,虽然没问过禾姐,这两年我见过莲妹写的字,其实猜到了,但我一直没提,我也不知为什么。莲妹说信是她写的,她还没上学时就喜欢我了,我是个不长眼的,只会看着别人,是因为她个子矮吗?她这么说。   她说话从没有这么豪气过,一下子都不认得她了。她说她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禾姐,就是因为那次摔塘子,但我不知道,那次是她跑下山叫来大人,才把我救了起来。我其实已经淡忘了这些事,只是在她说起时,忽然想到那天她拍响我家门的样子。她是怎么跑出来的?这么瘦小的身体,却藏着这么大的能量,她跑了那么远,只为叫我快点走。”   “2028年7月15日,晴。   过两天就到我生日了,莲妹说给我准备了礼物,还搞神秘不让我问。”   “2028年7月16日,晴。   莲妹晕倒了,我回家时才发现,晚上她醒来,才知道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她一直没告诉我!我很害怕,这次完全找不到原因,是因为水吗?还是食物?但我们都吃同样的东西,我没让她接触过那些怪物,到底为什么?我明天要去村里的图书室找书,一定会有办法!”   “2028年7月18日,雨。   莲妹走了。”   “2028年7月21日,晴。   莲妹也变成了那种东西,我想了两天,决定养她。”   “2028年10月23日,晴。   莲妹不喜欢晒太阳,不吃血以外的食物。”   “2028年12月15日,雨。   傍晚陪我钓鱼时,莲妹很安静,变成这样的身体后她也不会再生病受罪了,挺好。”   “2029年2月6日,晴。   过年了,莲妹。”   “2030年5月22日,晴。   剧烈腹痛,拉血,忽然松了一口气。”   “2030年6月1日,雨。   梦到小时候了,一直努力跟在我屁股后面跑的小豆包。如果我死了,你该怎么办?”   “2030年6月5日,雨。   我真的是个瞎眼睛的人,如果早一点,如果不浪费那么多时间。   真是梦一样。莲妹,你会原谅我吗?如果埋在一起,下辈子还能见吧?” 第23章 23   笋干炒腊肉焖饭好了,沈确用一只大口瓷碗盛好,把锅底的一层锅巴都铲了下来。   因为用的是陈米,笋干又是极吸油的干货,所以炒腊肉时多放了许多油。   每粒米饭都油润饱满,散发出浓郁香气。   葫芦一直陪着她做饭,这会儿爬上了她的肩膀,登高望远,很有俾睨天下的气质。   刚踏进屋,便见孟凛捧着本子,仰天哀嚎,嘴巴张得像要吃下灯泡似的,却没发出声音,肩背还一耸一耸,又没有眼泪,一人一猫不由双双怔住,相互对视一眼。   怎么说呢,看起来虽然很悲伤的样子,但真的很好笑了。   “咳。”沈确把饭菜端上桌,平静地问:“哭着呢?”   孟凛嚎着嚎着,瞥她一眼,净说废话,那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吗?   她把笔记本拍在桌上,边抖边写:感人!难受!想哭!   但是哭又哭不出来,比打喷嚏失败还难受。   沈确很贴心:“要帮你往眼睛里倒点水吗?这样比较沉浸。”   “……”好的,突然就不想哭了。   沈确给她打了一小碗饭,边上铺两张撕下的日历。   见她张嘴,孟凛抢答:“卜妖艳!”   沈确给葫芦剥了颗鸡蛋,细细掰碎放在桌面,葫芦便堂而皇之地上桌吃饭了。   屋子不大,两人一猫却刚刚好,久违的橘黄灯光撒在猪肝红的老实木方桌上,给人回到过去的错觉。   米饭油润喷香,精致碳水的含金量,已是王炸级别,孟凛却没有想象中那么馋。   真奇怪,在A市时她经常想起米饭,梦寐以求就是这一口,真端到面前了,好像又没那么吸引人。   但沈确好不容易做的,她象征性擓了一勺,miamiamia……   嗯……竟然吃不出味道。   不会是舌头坏了吧?她顿时紧张,又吃了片腊肉,啊啊啊啊啊,tui!   “怎么了?”沈确关注她的反应,“不舒服?”   孟凛吐出黑紫的舌尖,皱脸道:“素哭的!”   “苦的?”米饭腊肉笋干各尝了味道,并没有问题,“好,你别吃了。”   孟凛问:你吃没事吗?   “嗯,我吃不苦。”   孟凛立马又抄起勺子,好胜心一下又起来了,我再尝尝呢?   沈确长臂一伸,盖住她的碗:“腊肉盐分高,你也许是盐分不耐受,想想白天。”   “……”那很可怕了,但是笋还没吃呢,她悄咪咪地抠她的指尖,递出眼神暗示。   沈确叹了口气,孟凛用手捏了一小片。   哦豁,有意外收获!   虽然还是有点点苦,但是这个口感,这个咀嚼的阻力,她蓦然起身,跑到灶边找到剩下还没泡发的笋干,简单用水一涮,放进嘴里,嘎吱,嘎吱——   这不是、这不是!   完美适配丧尸的磨牙咬咬胶吗?   竹子的清香,干货的鲜醇,随着咀嚼在嘴里慢慢释放,简直令尸欲罢不能!   眼看敲在铁片上都邦邦响的笋干在孟凛嘴里几口就咬成了碎渣,沈确淡定表示:“剩下这些都给你留着。”   兜子里剩下的,约莫也不过半斤,她想了想,又说:“明天再上山挖些鲜笋,回来烘干试试。”   屋里只有一张床,两人夜里只能躺在一起,沈确让孟凛睡在里侧,自己在外。   饭后沈确简单打扫了卫生,从柜里翻出干净的床品,毕竟是别人的家,又躺过丧尸,她自己是无所谓,孟凛多半是介意的。   七月暑气重,晚上同样闷热。   葫芦不和她们挤,自己睡在窗边,沈确侧躺,只沾床沿的一道边角,大部分地方都留给里侧,但这几天两人都是分开睡,忽然挨着,孟凛还是有些不习惯。   先是躺平呆看了半天帐顶,又左右翻来覆去,跟着侧身盯着沈确的后脑勺,漆黑夜色,湖畔虫鸣,丧尸在身后静静睁着一对猩红的大眼睛,放在恐怖片里高低也是个名场面。   半晌,孟凛伸出手指,戳了戳沈确后背:“里水着没?”   “嗯。”沈确淡淡应声:“睡着了。”   幼稚!孟凛听她这么说,闭上眼,本想不理她了。   几秒后又睁开:“里震的不竿动啊?”   难得有灯泡能用,睡前孟凛就以安利小说的急迫心情,催促并监督着沈确看完了那本日记,结果人家看完表情淡淡,一滴眼泪都没流,让她大失所望!   沈确依旧没什么起伏:“还好。”   孟凛就很来气,带不动,根本带不动,对着她无情的后脑勺龇牙咧嘴一阵,放弃了。   反正她以前就是这死德性,说好听点叫成熟稳重,要孟凛说就是骨子里的冷漠!   记得最开始追她时,孟凛就经常在学校里创造“偶遇”,许多回都遇见她在给别人帮忙,什么讲座占座、当演讲观众、哪个社团办活动需要人手之类,虽然每次她的表情都很冷淡,但做的事却很符合孟凛对她的刻板印象。   所以那时,她觉得沈确是个面冷心热,很难拒绝别人的性格。   于是她果断从砸钱计换成了苦肉计,事实证明,的确有效,不管沈确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最后还是接受了孟凛的“包养”,真正相处之后,孟凛才发现沈确其实对很多人是厌烦的,甚至不堪其扰,她的冷不是掩饰心热,而是在忍耐自己的情绪。   她也许出于对家境的自卑,又或是别的原因,才表现得好像平易近人。   正是她这种表里不一的矛盾,激起了孟凛的征服欲和好奇心。   但是三年过去,结果证明钱打动不了她,真心……反正她的真心也打动不了她,也许沈确就没有心,所以组织收编她才要给她洗脑,让她以为自己对某个人有感情。   哎,但那些都是假的。   现在的孟凛已经下定决心,绝不再在同一个坑跌倒,谨记她们只是旅游搭子的身份!   正常人是不会因为自己睡不着觉就折腾旅游搭子,非让人家给她念睡前故事的。   但聊聊天是可以的,孟凛又戳她:“水了嘛?”   沈确:“没有。”   孟凛:“呐里想甚嚒呢?”   沈确:“在想你。”   她顿了顿,身后没有声音,沈确翻过身,对上丧尸满是问号的脸。   稍作沉默后,她说:“我在想,你说你没有过去的记忆,那你还记得自己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吗?”   怎么变成丧尸的?她当然记得。   不就是她突然消失搞断崖式分手还留下一张银行卡,孟凛气得要死,满世界找她想要个说法,但又联系不上人。   沈确有两年多的时间都和她住在一起,学校住处两点一线,她家在北方,自从她们在一起后放假也没回过,除了学校孟凛想不到还能去哪里找她。   可那时候她们都已经毕业了,孟凛只能像个无头苍蝇似的瞎找,本来她是去实验室找江洄的,结果才刚进实验大楼,就被不知道什么人给扑倒,那人满脸是血,张口就要咬她。   虽然搞不清状况,但孟凛可不会随便让人欺负,当即连挣带踹,力势皆勇,不止没被咬到,还把那家伙给踹飞出去,只不过因为太用力而面目狰狞,好几滴血溅进了嘴里,她估计是感觉太恶心,就晕了过去,醒来以后,就变丧尸了。   现在想起来,依然很恶心,而且因为不小心喝了丧尸血而变异,就很没面子!   孟凛:“不积德!”   沈确又沉默了一会儿,问:“变成这样…会难受吗?”   怎么说话犹犹豫豫,不像是沈确的风格。   孟凛脑子转了一圈,突然警惕。   她怎么老问变成丧尸的事情,难道是偷偷在做研究记录?!   但是看表情,又不太像。   夜色会遮掩,让人本能地放松警惕,但丧尸却能看得一清二楚,沈确的样子,好像是在…难过?   孟凛也不太确定。   沈确本来就是冰块脸,看不出多少情绪,她又从没在沈确脸上看过类似的神态,没法对号入座,只是隐约的感觉,人和人在一起相处久了,多少会有些感觉上的共鸣,好像一根琴弦震动,另一根琴弦也会微微颤抖。   但孟凛理解不了她在难过什么,并举起了大拇指:“嚎滴很!”   沈确:“……?”   孟凛叽里哇啦说了一堆变成丧尸的好处。   她也迷茫过,人终究是社会动物嘛,哪怕是再独立的人也会有想和其他人交流的需求,只是身体变成丧尸,精神却还是人类,感觉就像被绑架到外太空,在一片黑暗中孤零零望着远方的蓝球,一样的孤独。   记得最崩溃的时候,孟凛甚至办了一场丧尸演唱会。   她找到移动电源,连接上外放音箱,用小推车拉着,走一路喊一路,身后跟着看不到头的丧尸队伍,一直走到体育场,她站在台上,足足嚎了一整夜,把自己的歌单连唱三遍。   整个体育场都被尸群淹没,简直比流量组合的演唱会还要火爆。   那时孟凛想,如果天上的卫星能看到,直接来发导弹,她也算做好事了。   可导弹没来,三个电源先用光了,她嗓子也哑了,天一亮,观众也散了。   到今天回想,她这三年其实过得挺滋润的。   在看完那本日记后,孟凛更加确定,要是当初没变异,连那小别墅都住不上,要她去跟别人挤什么难民基地,和那种无耻老登一起做任务,一顿饭连三菜一汤都吃不上,还不如让她去死。   能活着确实很好,但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孟凛对生死其实很豁达。   她这辈子虽然和褚步庭不算亲近,但褚步庭从没亏待过她。   而且她坚定地认为,她俩亲妈都很爱自己,自己就是爱情的结晶!   在感情上,沈确虽然最后跑路了,但至少她没有骗她的钱,而且孟凛还拥有了这么美好的肉.体整整三年,已经是血赚不亏!   作为一个一出生名下就车房俱全,保姆保镖环绕,虽然独立未遂,却生活在世界最繁华都市,从未吃过生活之苦的富二代,她的性格又是有仇当场就报,想爽当场就嗨,所以人生根本没什么过不去的遗憾。   就,很爽,爽过,死不死都行。   但遗憾就像吵架时翻的旧账,只要想找,总会有的。   以前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死了却没死透,还有人类的意识,现在知道了——   因为她看似圆满的人生拼图上,还有一点点细微的瑕疵!   她是一个城巴佬,她要去旅行!   这是老天奶的旨意! 第24章 24   雨从半夜开始下,直到天亮也没有停的意思,噼噼啪啪的打着玻璃。   昨晚孟凛原本只想小小骚扰一下沈确,结果莫名其妙,她就跟第一次住宿舍过上集体生活似的,大喇叭开闸,一股脑把自己这三年有的没的全说了,最后还把自己编的丧尸冷笑话一条条说给沈确听,结果验证了人类果然理解不了丧尸的高级幽默。   木屋里有挂钟,七点多时孟凛睁了一次眼,沈确已经起来了,她还和人嘟哝了两句。   等再一睁眼就九点半了。   雨势听着没有凌晨那么大,但这种雨才是最讨厌的,细如牛毛,打伞嫌麻烦,不打伞又会湿身。   梅雨季的太湖湖畔,跟她想象中那种北极圈里的高山木屋不说一模一样,简直毫无关系。   沈确进屋时,看见孟凛像只小狗板鸭趴在床上,脸埋枕头,葫芦就蜷在她的后脑勺上。   “快十点了。”她把一尸一猫的早饭搁在桌上,问:“不出门玩了?”   葫芦闻见味儿,抬头瞥了眼,踩着丧尸头跳到床边,伸个长长的懒腰,优雅地跃上桌面。   沈确给它开了罐头,混合捣碎的煮鸡蛋。   猫是肉食动物,和狗不同,万不得已才会吃些米粮,孟凛从村里拿回来的那包猫粮是过期的,前两天沈确试着和肉拌在一起喂,葫芦只吃了新鲜肉,粮一口没动。   罐头保存时间长,但只剩三罐了,这两天沈确得想办法去打点猎物回来。   孟凛在床上打滚,然后大字形竖在床中间,两腿搭墙,双眼无神地倒望着小猫吧唧嘴。   啊……浑身无力,根本不想动。   一晚上光顾着聊天,完全没休息好,感觉自己好像行尸走肉。   不对吧,丧尸就是行尸走肉?慢十几拍的呆脑开始左右互搏。   沈确走到床边,低头和她对看:“没睡好?”   孟凛仰着头,啧,怎么这个角度沈确也没有双下巴。   手在床上乱扒拉,抓到小白板,挥毫泼墨:丧尸不睡觉!   沈确瞧那一板鬼画符,眉梢微微扬起:“所以,原来你不知道自己睡着以后会磨牙?”   “……”哈?什么磨牙?   孟凛没住过宿舍,唯一同居过的对象只有沈确,沈确又从没提过,所以大小姐并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时候不仅睡相奇差,而且磨牙打呼放屁三项全能。   昨晚让她靠墙睡里侧,完全是出于经验,怕她睡着睡着就滚下床去。   见她一脸不信,沈确淡道:“能量守恒,丧尸也不是永动机,你的大脑这么活跃,自然需要休息。你只是没有深度睡眠,见过老年人打盹吗?虽然呼噜打得很响,但问他们却都说自己没睡着,你睡觉的时候就像那样。”   虽然一直在咔嚓咔嚓磨牙,但感觉自己脑子还清醒着。   “……”   好烦!被她这么一说,感觉自己好像跌下尸坛,泯然众奶了!   孟凛一翻白眼,骨碌起床,抓了片盘子里洗净的笋干咯吱咬起来,像吃拽拽糖。   “区纳里玩?”   “雨应该下午会停,你有什么想法?”   “哒扎蟹!”孟凛从一而终。   “有渔网和地笼,等雨停去试试?”   沈确先前说只在这休整两天,又要游湖,又要抓螃蟹,还想进山挖笋子,纯纯特种兵。   孟凛生前理想的旅行,是坐着头等舱直抵目的地,在五星酒店的套房里睡到自然醒,然后叫个早餐,泡个热水澡,敷完面膜,再慢悠悠地坐着专车到景区,如果要徒步的话,行程最好控制在两小时以内,得有人帮她背包,再雇个能说会道长相顺眼的幽默向导。   而不是左手一兜蛋,右手一只猫,骑着动感双车跟特种兵一起奔袭两百公里!   虽然她没出力,但坐车也是会累的!   见丧尸身上渐渐腾起怨气,沈确提起墙边的暖水壶,一手捞起猫,偏头示意她:“来都来了,别闷在屋里,出来看看。”   屋外,梅雨淅淅沥沥。   空地上原本孤零零的竹椅边,竟支起了简易雨棚,四根竹竿,一张白色防水布,看起来就像在马来西亚某个偏僻小岛,很有几分海边度假的意趣。   孟凛坐下,沈确便往茶壶里倒上热水,廉价茶叶,香气却很浓。   怀里抱猫,手摇蒲扇,竹几下点着蚊香,竹几上茶香袅袅,看湖,听雨,雅得人起鸡皮疙瘩。   简直妙手回春啊,孟凛眼里瞬间有了笑意:“里甚嚒事后弄的?”   ……   沈确很早就起了床。   丧尸可以无忧无虑,还没死的人要考虑的就多了。   无论末世前后,沈确的生物钟始终没变,不管几点睡,早上五点五十分准时清醒。   因为前两天长途跋涉,她在床上多躺了半个小时,给肌肉更多的休息时间。   到点后,解决完个人卫生,便开始在木屋附近巡逻。她们的位置没有高点,周围又是树林,视野条件差,只靠那几个陷阱并不能保障安全,沈确把巡逻范围扩至方圆一公里,途中果然遇到两个冒雨游荡的丧尸。   回到木屋,清洗身上丧尸留下的痕迹,然后进行当天的例行锻炼。   要维持身体机能,食物训练缺一不可,凡是有过受训经验的人都不会让自己在这种时候松懈,沈确在屋外转了一圈,果然发现吴铁英留下的训练工具——安装在外墙的铁杆,废弃卡车轮胎,大小不同的石墩哑铃,装满石块的旅行袋——全是利用废品自制。   那本日记让她弄清了吴铁英能独自生存三年的原因。   一位退伍的三级军士长,一个人就是一个队兵。   围绕木屋的熊爬和蜥蜴爬作为热身,三十公斤的沙袋硬拉开胃,背包负重的一百个引体饱腹,最后用俯卧撑起跳收尾,雨天不翻轮胎,等明天如果天晴再练。   一套下来约莫一个小时左右,强度刚好,肌肉负担太大容易受伤,不利于应变。   拉伸后简短休息,沈确搬出梯子,检查吴铁英留下的雨水收集系统。   虽然出门就是湖,但生水绝不能饮用,也不能用来洗澡。   无论是活水死水,河湖溪流这些水体里,都可能有肉眼看不见的寄生虫,在末世的第一年,很多人逃过了丧尸,却没逃过各种传染病。   长江流域以南的血吸虫病、西部农牧区的包虫病、全国性的隐孢子虫病和贾第鞭毛虫病,还有栖息于温暖淡水中的食脑虫,湖泊、池塘、被污染的井水,都可能存在,一旦由鼻腔进入,就会导致原发性阿米巴脑膜脑炎,致死率极高。   做简易的雨水收集器并不难,一把雨伞,或是一张塑料布,无论是在高层还是木屋,只要有倾斜角度就能引水。   吴铁英便是利用屋顶的斜角,塑料布铺底,汇集处用剪开的桶装水桶口,连接水管,防水胶布封口,就能把水引入地上的水桶。   放在室外的水桶必须封盖。   在盖顶割开水管管径的口子,缝隙处同样用胶布封死,这样能减缓滋生蚊虫和污染的时间。   江南的梅雨季不缺雨水,但所有的配件都需要及时清洗更换,否则就会像现在这样,长满一层滑腻的沉淀物和青苔。   几个水桶都是满的,沈确闻了闻,挑了两桶异味淡的,条件有限,生活用水不必太挑剔,煮沸后可以用来擦洗身体。   处理完雨水收集器,沈确走进仓库。   那把缠绕铁丝的椅子还在原地,上面的血迹发黑。   她想起昨天的场景。   生前强壮的人,变成丧尸后会加倍凶悍,吴铁英知道这一点,所以才会做出这个装置,不想给后来者留下麻烦,但她恐怕没想到,即便脖颈被割断一半,只有两条手臂可以动的自己,依旧十足危险。   如果来的只是普通人,大概凶多吉少。   仓库里留下了许多工具和材料,她用竹竿和雨布打了个简易雨棚。   翻东西的时候,沈确意识到附近应该还有什么地方被她忽略了,另一间仓库,或是工作间,这里太小了,堆满东西后连活动都很困难,吴铁英日记里提到的很多东西都不是在这里做的,还有那台车也不在这。   ……   两人在湖边坐了会儿,孟凛看湖发呆,沈确翻看日记。   她一坐下,葫芦那个没良心的就果断转换阵营,孟凛瞪它一眼,酸溜溜的:“卜是卜竿动嘛?”   沈确放下日记本,笑了一下问:“想泡澡吗?”   水桶是从雨水收集器里腾出来的容量最大的一个,容纳一个人泡澡绰绰有余。   沈确一直在等水放凉,那本日记对她而言最重要的内容不是末世爱情,而是吴铁英所记录的一整年的丧尸观察笔迹,她比自己更知道如何照顾一个丧尸。   譬如,给丧尸洗澡的最佳水温。   在25—37度的水里,它们最舒适,接触过热的水,则会激起丧尸的攻击性。   孟凛以前喜欢泡很热的热水澡,四十度都嫌不够劲,不过这鬼天气,潮得她感觉自己都快发霉了,人类对末世的想象还是太贫瘠,什么极寒极热的,作为一个最有发言权的死人,她觉得极潮末世才最可怕,湿度百分之一千,一张嘴直接溺水。   反正水缸都泡过了,塑料桶……也行叭。   有点嫌弃的大小姐浸入水桶,哗啦一声,化作麻薯脸:“苏服~~~”   这会儿她看沈确又觉得顺眼多了,毕竟不是什么旅游搭子都能这么贴心细致又心灵手巧。   泡完澡,雨也停了,换上干净衣裳,孟凛神清气爽。   沈确拿来两双雨靴:“走吧,带你挖笋去。”   距离湖边不远就有片小竹林,沈确在巡逻时发现的,但竹子品种不对,竹竿细长,长出来的笋也只比手指略粗,应该是水竹笋或者鞭笋一类,这种笋脆嫩,适合用来腌制或炒菜,给丧尸磨牙还不够两口。   孟凛喜欢的那种是毛竹笋,长成的竹子足有腿粗,得上山去找。   为了少和丧尸碰上耽误时间,沈确领她走的是条野路。   雨后林地湿滑,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下雨,两人都穿着雨靴雨衣,既防水也防蚊虫,只是很闷热,孟凛感觉不到热,但鬼林子太他爹难走了,没爬多远她差点滑三跤,难怪山上没见丧尸,估计都顺坡出溜下去了。   虽然难爬,大小姐这次却很有耐心,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打野,她很兴奋。   “过来看。”沈确朝她招手。   孟凛蹬蹬蹬跑过去,撩开遮眼的帽檐,听她说:“这是地皮菜。”   暗绿色,又有点黑乎乎的,成片长在石头上,不仔细看像青苔,仔细看像粑粑,还是那种没吃好窜稀后的果冻粑。   “……着嫩吃嘛?”   “可以。”沈确掰下放进背篓,“可以炒蛋,或者凉拌。”   她一抬头,又笑了下:“喏。”   这回孟凛认识,黑木耳嘛,就是和她吃过的不太一样,怎么不是独瓣,而是一长绺长在树皮上,还没长开的小木耳一整簇,空莲蓬似的,看起来莫名有点恶心。   “下完雨后应该会有很多。”沈确说。   明明仰头就能看见的地方,爬起来却很远。   为了给她省点劲,沈确一直用锄头柄拽着她走。   路过一片铺满松针似的地方,沈确突然蹲了下来:“野蕨菜。”   放眼看去一大片,全是低矮的蕨叶,在成熟的蕨叶间隙里,便长着一根根长条的,顶端卷曲着如螺纹似的蕨菜,这些是蕨叶的嫩苗,掐断时的手感脆生生的。   好多啊,全都不要钱,这就是大自然的馈赠!   孟凛一边摘,一边傻乐。   沈确没打算多摘,鲜菜不能久放,她自己吃不了多少,也没法腌制或晒干。   打算走了,一回头,看见丧尸怀里抱着一捧,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   “差不多了,”沈确刚来拉人,看她的神情,便又笑了:“至于这么开心?”   当然开心了!   孟凛头都没回,冲她摆摆手。   她现在知道为什么那些打野视频那么吸引人了,打野的精髓不在于吃,而在过程。先前那俩长得太丑,没什么欲望,像这样铺开整片都是,又好摘又好看的,根本停不下来,这地上长的要是黄金她都不能那么来劲,就是有点废腰。   孟凛像超级玛丽里的蘑菇人似的,追着野蕨菜滴溜溜乱转。   “收手吧阿祖。”沈确劝她:“再摘下去竹笋就放不下了。”   孟凛这才抬头,见沈确站在坡上向她伸手,云隙里偶落一缕阳光,恰时晃住了她的眼。   近一米八的个子,肩宽腿长,挺拔俊俏,除了不够幽默,可不就是能说会道长相顺眼的向导?   孟凛“喔”了一声,出奇听话的停了手。   她发现了,她更喜欢摘菜,最好是绿叶菜,更有成就感。   可惜后面就再没见到,也可能是沈确认出来,故意不告诉她。   兜兜转转一大圈,结果要找的竹林就长在步行道边上,石阶上晃悠着好些个穿着运动服的丧尸,有几个老头老太太,一看活着的时候身体就很好,周身透着王霸之气。   孟凛躲在大竹子后露头偷看,心说好像打不过啊。   沈确点点她,示意她别冒头,跟她走。   竹林很大,又是雨后,山里气味复杂,只要不出声,没那么容易被发现。   冬春两季才是笋子生长的旺季,夏天不是没有,少,而且找到的时候大多已经抽条长高,这种大笋一旦从土里露头,肉质就已经太硬,不好吃了。   对人来说太硬,对丧尸却刚刚好。   沈确的目标,就是这种已经长得有小腿高,还包着层黑褐色笋衣的笋。   根本不需费力找,打眼看去,十步之内就有四五根,用刀直接斜切,顺着笋衣劈到底,露出笋肉,直接就能沿着切口扒掉整圈笋衣,削掉过嫩的笋尖,留下的成节笋肉比小臂还粗,锄头贴地一打,就能直接切断。   这样一根笋就有七八斤重,土下的直接不要。   沈确挖了一根,孟凛学着她的样子挖了两根,还想再挖,背篓放不下了。   为了节省空间,沈确直接在林子里把笋节分切成大块,那些蕨菜和地皮菜就塞在缝里。   满满登登一背篓,提起来少说二十五六斤。   下山的路比上山更难走,孟凛也不觉得累了,哼着歌,笑得像个丰收的老农民。   嘿嘿,白捡一大筐! 第25章 25   回到木屋时早已过中午的饭点。   葫芦本来是要跟着上山的,结果出门没几步,发现外头到处积水,便果断调头回家去了。   孟凛以为它还在竹椅上打盹,找了一圈没找见,心里就有些打鼓,在家的时候葫芦自由来去,但附近尸生地不熟,她怕逆子出去了找不到回来的路。   刚想往外找,树丛里突然叶片簌动,冒出一颗毛茸茸的黑脑袋。   它一见孟凛,又钻回树丛,片刻后叼着只几乎比它还大的鸟,费力拖到她面前。   放下猎物,甩甩尾巴,喵一声。   孟凛都看愣了,以前葫芦也会抓回些蟑螂老鼠,偷摸放在她床头,或者床边,每回她下床都会被吓到。   这次更离谱,这么大的体型,好像也不是鸟,羽毛艳丽,不会是什么保护动物吧?   她把沈确拽来,既惊奇,又有几分暗暗炫耀的意思——看吧,我女还是爱我,打猎回来先给我看。   “是雉鸡。”金属反光的彩羽,乍一看似肥墩墩缩小版的孔雀,尾羽较家鸡更长,沈确很熟悉:“也叫野鸡,这只是公的,以前的确是保护动物。”   “不过现在它的种群数量恐怕不比人类少了,从结果来说,丧尸的环保成效远超人类。”   “……”   好地狱的冷笑话,但很有道理,孟凛竖起大拇指。   沈确笑了笑,拎起野鸡,忽然看向猫说:“我发现它只要捕到猎物都会带回来给你一份。”   你才发现啊?真没眼力见!   丧尸颇有些骄傲地挺起胸膛:“嗯呐。”   “母猫经常捕猎回家,大概率是把你当成捕猎能力为零,随时会把自己饿死的幼崽了。它真的很爱你,要好好珍惜。”   沈确拍拍她的肩,转身走了,葫芦便也跟去厨房。   “……?”孟凛扭头瞪着门里亲密和谐的一猫一人,手指自己。   什么意思啊你?我拿它当囡宝,它把我当崽?!   午饭是昨晚剩的焖饭,沈确原本没打算热,但野鸡不能就这么放着,如今野外的猎食动物很多,血气不知会引来什么,需要尽快处理。   热水拔毛,取出内脏,整鸡直接上锅蒸,连带剩饭一起。   这功夫,沈确拿着铲子,准备去处理外面的丧尸陷阱。   孟凛自然也不喜欢那种味道,但是想了想,还是跟着去了,万一沈确干活的时候被偷袭,她就没有旅游搭子了。   深坑陷阱共有八处,每个里头都堆着被削尖竹竿插穿的丧尸尸体。   孟凛皱脸问:“哇着个赶马?”   她们就在这住两天,这些陷阱又不是堆满不能用了,干嘛非得清出来?   沈确腰系雨披,只着背心,从陷阱短边下挖出坡道。   坑底的竹刀排列密集,长度约在一米,插两三个丧尸就几乎不起效了,最上层跌落的丧尸只会受皮肉伤,完全可以利用高差爬出来,所以必须经常清理,吴铁英也是这么干的。   “我们是最先来到这借住的人,清理干净后,如果有后来者,她们会更安全。”   普通幸存者没有她的体力,也未必有她的胆魄,更重要的不是每个人都了解丧尸。   堆在陷阱的丧尸基本都已腐烂,上层还有人形,下层堆积着雨水腐植烂泥,已成黑乎乎的烂汤,丧尸完全死亡后就进入正常的生物循环,被微生物分解腐烂,这时的尸体不具备传染性,但却会滋生其他病菌,与所有生物尸体没有分别。   把每个陷阱都挖出坡道,沈确已经大汗淋漓,胳膊脖颈被咬了好些红包。   孟凛说来帮忙,沈确只让她拿着蚊香,可能是离得太远,蚊香也没起效。   挖坑用的时间比预计久,两人回家,沈确简单泼了把脸,先把鸡和焖饭端出来。   整鸡中火蒸了足足半小时,鸡肉依旧硬韧,其实已经熟透了,野生的动物脂肪含量低,很难做得酥烂。   剩下的鸡内脏洗净,拿掉篦子用余下的水煮熟一半,另一半加香料和葱姜干炒。   孟凛眼馋半天了,从她开始着手做就一直暗中关注,心里已经演绎一出九子夺内脏的大戏,偏偏嘴上不吭声,矜持得像是等着看新媳如何孝敬的大婆母。   午后出了太阳,起微风,沈确把饭端到竹几上。   一碗鸡丝伴煮内脏,一碟淋酱汁的整鸡腿佐干炒内脏。   葫芦和孟凛各坐一边,沈确在灶台边站着就把饭扒完了。   孟凛:“……”   怎么真成受欺负的小媳妇了?   沈确本来吃饭就快,她想趁出太阳把上午两人换下的衣服洗好晾上,又要看着孟凛吃饭防止她偷咽,于是边注意这头,边在树干上绑晾衣绳。   这家伙从早上起来是不是就没歇过啊?   孟凛端着碟子竟然感觉有点心虚。   她从小被伺候惯了,对被很多人围着转习以为常,在她与沈确同居后,有一回沈确不知干什么伤了肩膀,还是她带着去医院打的绷带,那天晚上她习惯性的点餐,看着沈确吊着只胳膊洗菜备菜,突然就觉得很不舒服,还有一点点心虚。   但沈确又不让她点外卖,没办法,大小姐只好硬着头皮上手帮忙。   那次是孟凛这辈子第一回下厨,成果不堪入目。   沈确有些意外,这回菜色有她最爱的内脏,竟吃得这么老实,拿空碟的时候不由多看了两眼。   孟凛先是移目,立马又瞪回去,张大嘴啊给她看:“优美优易点心人了!”   夏天衣服轻薄,清洗不费多少时间,只是大小姐不知又怎么突发奇想,非说她来洗。   看她跃跃欲试,沈确便让了位,孟凛信心十足的坐上小板凳。   面对洗衣盆搓衣板,猛然发力,便听着刺啦两声,拎起来抖开一看——   啊啊啊啊啊,她的清凉小吊带!   死了!它死了啊!   沈确:“……”   忘了,她应该先把孟凛的衣服挑出来的。   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因丧尸侠的一击,雪上加霜。   哄走因为泄气而变得扁扁的丧尸侠,沈确挽救了剩下的衣服。   抖平搓衣留下的褶皱,夹上晾衣绳,湖波送来的清风,吹起一排滴水的夏衣。孟凛抬手捋着头发,无意一瞥,忽然叫风撞了一下心房。   沈确还要继续去处理陷坑里的尸浆,她掐算时间,孟凛的体力条现在应该见底了,结果人家非得跟着去,拗不过,还是让她拿着蚊香。   孟凛问:“哲理的文字怎么不怕文香?”   明明沈确又涂清凉油,又点了蚊香,怎么还是被咬?   沈确边挖坑边解释,以前的蚊子有人工遏制,水泽绿化应季都会喷药,只是人们很少留意,现在环境改变,城市变森林,野生动物增加,蚊子也跟着进化,既凶又毒。   过期的驱蚊水和蚊香只能说聊胜于无。   孟凛撇撇嘴,哎,还是当丧尸好。   不多时,一个直径两三米,大半米深的土坑挖好。   沈确拿来推车和桶,穿好雨披,戴上口罩手套,开始运陷坑里的尸体。   丧尸尸体最好的处理方式是焚烧,但为节省燃料,其实大多都直接就近掩埋,军方的实验室曾经跟踪测试过,掩埋后的土壤在一年内并没有析出有害物质,与推测一致。   挖到最后,她居然在每个坑底都挖出了一片用过的卫生巾。   “着也太不将就了吧!”   “这不是垃圾,是诱饵。”   沈确实在很佩服吴铁英。   木屋偏僻,附近游荡的丧尸不多,要把靠近的个别丧尸引进陷坑,如果用鲜血,气味太大,反而可能引来太多,同时落坑的丧尸若超过三个,这个陷阱也就废了,而且放血本身也会弄出不必要的伤口。   在末世,任何开放性的小伤都蕴含着风险。   用过的卫生巾通风晾干,便是最佳诱饵,微量血气只会吸引近处的丧尸,完美的废物利用。   孟凛听完,对远处的小坟包竖了竖大拇指。   忽然又想到:对啊,卫生巾会吸引丧尸,那来大姨妈的女人岂不是移动的香甜小蛋糕?她们怎么办?还有沈确,她的生理期应该是月中,也就是再过几天……到时候我不会突发恶疾,追着她屁股咬吧?   “想什么?表情这么沉重。”   “咩甚嚒。”   她在想以前看过的一部动漫,里头有个变成鬼的角色,为了不咬人,她嘴里一直咬着竹节,她要不要也去弄一根,以防万一?   填埋好尸体,沈确特意余出一桶最底层的黑浆,气味极浓,顺着她早上巡逻的路线薄薄洒上一层,再把坡道恢复,在陷坑上盖好树枝枯叶。   忙完脱掉一身负累,沈确身上的背心都能拧出水来。   用新接的雨水洗了个战斗澡,沈确换上干爽的白背心。   傍晚,孟凛以为忙碌的一天就这么结束了,忽听她说:“走吧,游湖去。”   “哈?”   丧尸震惊!   小船没有划远,沈确之所以赶这个时间来,是为了下笼。   整理好的地笼里放上特意留下的没处理的鸡肠和面团,在湖岸几处草堆抛下,用石块固定绑绳,傍晚放,明早收,虾蟹鱼大小通吃的地笼,沈确放了五个。   她们的小渔船是条只够坐两人的老木船,只两块隔板分出头尾。   沈确赤脚立在船尾摇橹,孟凛挽着裤腿倚坐船头,本来她连裤子都不想穿,又怕万一万一就那么寸,遇到什么人。   葫芦在家睡足了懒觉,这会儿跟上船来,很不适应。   小船摇摇晃晃,速度虽然慢,和陆地上的脚感却是截然不同。   机警的黑猫起初不肯下地,耷着飞机耳死死扒在沈确肩头,沈确下网时顾不上它,孟凛就看着逆子不断的在人家肩膀上趴好滑下趴好滑下,呵,就是不肯去她那儿。   放完地笼,小船摇到一片莲花地,葫芦已经完全适应船上的平衡,开始了自由探索模式。   也是这时候,孟凛突然想起,她根本不知道葫芦会不会游泳!   而葫芦此刻,已然如履平地,在并指宽的木隔板上行走猫步,优雅来到船头,先是观望,然后微微伏低,孟凛的心脏瞬间提到嗓子眼,又不敢去抓,生怕一个刺激直接把猫吓得飞出渔船,掉进密匝匝的莲茎下,找都找不见。   逆子之所以是逆子,都是有原因的,葫芦显然不在乎丧尸怎么想。   运动员已做好准备,翠绿茎秆上,蜻蜓振翅离开滴水的花苞,犹如裁判一声枪响,矫健之喵在空中跃出完美的起跳弧线!   眼疾手不快,连尾巴毛都没捞到的孟凛无声尖叫——nonononono!!!   电光石火间,网影一闪,沈确一脚跨到船中心,单手挥抄网,距离水面两厘米。   葫芦稳稳当当地落进了网兜里,竟然也不应激,还从网眼里探出爪子,扒拉水下的小鱼。   真正应激的丧尸:“窝¥%&*……#@!”   面对语言系统乱码的丧尸,沈确和葫芦都显得很淡定。   前者安慰:“大部分猫都会游泳,它们只是不喜欢水,别担心。”   后者知道了莲叶下并非地面而是水,也终于肯老老实实地趴在船舷。   有惊无险度过危机,被紧张情绪榨干了最后一丝体力的孟师傅,感觉自己被掏空。   什么打野,什么捕鱼,什么大闸蟹,这会儿都不想了,索性摊平在船板,仰面望着天空发呆。   前舱只够躺半身,孟凛就把腿翘在船头,船里积蓄着没舀尽的雨水,她就枕在水中。   老木头光滑无刺,雨水沁凉微腥,她们泊在接天的荷叶旁,看蜻蜓在橘红色熹光里点水。   长得像白鹭的不知名水鸟从头上飞过,孟凛眯着眼,获得久违的安宁。   无逆子之乱耳,无打野之劳形,进入慢充模式的丧尸,双手贴腹,面露微笑。   啊,这才是生活。   半晌,船身微晃,脚步靠近,她睁开一只眼,瞧见一朵粉莲花。   叶片盛开,点缀雨水,簇拥着嫩黄莲蓬,孟凛看看沈确的表情,又看看她递来的花,莫名其妙想到四个字:法相庄严。   虽然但是,起码是朵花,孟凛接过,心里还是高兴的。   没想到浪漫过敏的榆木疙瘩也有开窍的一天,亏她以前费尽心思,成天给她转载恋爱指南,这不是也能学会吗?   孟凛爬起来:“松窝得?”   “嗯。”沈确一脚踩船沿,伸手又摘了几颗熟透的莲蓬给她,“那些红点下就是莲子,剥着吃。”   孟凛一手莲花一手莲蓬,故作矜持:“赶马给窝松花?”   沈确在隔板坐下,凝了她片刻,才开口道:“你刚才的样子,看起来很合适。”   孟凛抿住唇角,保持苹果肌扁平。   哼,坏女人都一样,在一起的时候像个锯嘴葫芦,分手了不仅会送花,还学会说好听话了!   她背身不看她,挨着葫芦假装划水玩儿,低着头偷笑。   平静的湖水像一张铜绿镜面,丧尸笑着笑着,笑不出来了——   啊啊啊啊啊!   沈确!黑心臭葫芦!   你狗改不了吃屎!!! 第26章 26   由于察觉太晚,错过了发作的当口,要是以前孟凛才不会管三七二十一,乓乓就给沈确俩头槌,但现在不行,她要温!柔!善!良!   一生纯良的丧尸,怎么会无端伤人?   于是这口闷气,被孟凛硬生生憋到晚上。   从船上下来,人家一言不发,板脸回屋,自己给自己擦澡换衣服,绝不多看沈确一眼。   中途沈确几次试图来搭话,都被丧尸无视,反正她都给自己献过花了,想必应该知道已经安息的尸体不会说话吧!   单方面的冷战持续到天色沉黑,沈确在屋外处理完了今天打野的收获。   地皮菜和蕨菜木耳先用撒盐浸泡,然后用清水洗净,地皮菜里泥沙多,需要多洗几遍,然后一并焯水,斩碎。   孟凛摘了很多野蕨菜,如果时间充足,腌制或晒干能存放更久,沈确切碎一半,混合木耳地皮菜,加上腊肉丁、葱段、辣椒炒熟,再炒三个鸡蛋,两者搅拌成馅料,包个三鲜野菜蒸饺。   蒸饺用烫面,不需要酵母,也不怎么挑面粉,直接用九十度的开水和面,揉到面团光滑后稍微醒发,揪成剂子擀平,放馅,捏柳叶口。   大半盆的馅,做了满满一篦子皮薄大馅的柳叶蒸饺。   剩下的蕨菜就用来清炒。   蒸饺还没出锅时孟凛在床上就已经闻到香味了,但她不为所动,虽然,距离上次吃蒸包已经时隔多年,虽然,扬城早茶里她最爱就是蒸饺,好了别虽然了,她就是要把冷战进行到底,谁来也不好使!   沈确进屋,见到裹在被子里的鸵鸟,笑着摇头,不紧不慢擦了手,问鸵鸟:“鱼想怎么吃?”   临上岸前她随意撒了两网,也不知道是新手保护期,还是太湖的鱼已经泛滥了,就这么毫无技术含量的两网,就网上不少鱼获,沈确留下一兜小鱼打汤,给葫芦当晚饭,又挑了一尾小三斤重的大白鱼,把不大不小的都给放了。   当时在船上,孟凛就预感这条鱼很可能成为她的突破口,现在果然被突破了,可恶!   孟凛爱鱼,偏爱海鱼,她嫌淡水鱼有土腥气,独太湖三白里的白鱼得其圣心,但这种鱼小刺多,鱼太小的话她是不稀罕吃的。   一颗毛茸茸的脑袋钻出被子,囧着脸,没好气:“轻!症!”   沈确神情自然的点点头:“收到。”   “……”   好气,恨自己如此不坚定!   十分钟后,饭菜上桌,沈确:“来吃饭吧。”   清蒸白鱼看似作法简单,却是道实打实的功夫菜,湖鱼难免腥气,想把鱼做得鲜嫩不腥,技术、调味缺一不可,一般餐厅里的大师傅都未必能做到好处,何况是在末世下条件贫瘠的小水屋。   但孟凛知道,沈确一定有办法。   就因为知道她的本事,所以孟凛在还没看到晚餐的时候,就已经臭脸,感觉更生气了。   气自己没骨气,不就是白鱼蒸饺吗?她什么好东西没吃过?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海里游的,但凡是人类能吃的好吃的,她哪个没见过没尝过?   以前生气她拍拍屁股就走了,全A市的米其林,想吃哪个吃哪个,只有沈确追到门口等她的份!   唉,末世,唉,嘴馋,唉!   孟凛闷闷地趴在桌上,下巴垫着胳膊,看沈确给鱼挑刺。   半片鱼肉剔出一小碗,淋一点盘底的酱汁,两只胖鼓鼓的蒸饺。   丧尸决定化悲愤为食欲,化食材为臭葫芦……真香!   从臭脸变作微笑眯眯眼,只需一道美食,沈确知道她吃美了,主动搭话:“味道还行?”   孟凛还沉浸在味蕾的惊奇里,正想找人分享,想也没想就说:“想禁枪鱼!”   说完回过神来,立马忿忿地瞪她一眼,趁人之危,不讲武德!   但毕竟是人家辛苦做的,她总不能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厨子,便又收回目光里的小刀,绷着脸硬邦邦说:“微道海不戳。”   明明丧尸肌肉僵硬,一秒还能变换八个表情,沈确不动声色,垂眸藏笑。   吃完饭,用锅里余下的水清洗碗碟,沈确撤掉铁锅,在灶眼盖上用铁丝缠成的篦子。   毛竹笋洗净切片,平铺在篦子上,下面是已经烧白的残碳,盖上锅盖,用炭火余热烘烤,慢慢蒸发笋片里的水汽,这是沈确自创的烘烤炉,第一次用,火候不好把握,不能离人。   她便坐着小马扎,一边看火,一边用小刀雕刻。   孟凛闲得慌,忍了几忍,从窗户探出头:“在蛋嘛?”   沈确就坐在窗下借光,闻声抬头,让开肩膀,给她瞧手里的木板。   刻痕还没上漆,孟凛歪头看了一会儿,才认出她刻的是字,两个名字。   吴铁英,孙莲妹。   沈确说:“我刀工不好,小字就用油漆写吧。”   但是小字要写些什么呢?   孟凛觉得自己既然受人恩惠,就要知恩图报,决定亲自给两人编一段雅致又不失幽默的墓志铭。   夜色里,一块打磨规整的木板楔进土中。   土包前,一人一尸并肩合掌,鞠躬悼念。   而后两道身影离开,走的时候,那丧尸脚步欢快,似乎对自己的作品很是满意。   小小墓碑上,并列着两个名字,没有生辰,不见死期,只有两行漂亮的油漆小字:   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墓地,祝你们妻妻爱情比梦甜蜜   安置完墓碑,笋干也可以出锅了,掀开锅盖,沈确难得露出了难言的表情。   虽然头锅只是试作品,但是这黢黑的成色,敲在一起咔咔作响的硬度,还是让完美主义者难以接受。   孟凛反而没那么在意,用水洗干净后,里头其实还是笋干的颜色,就是深了一些,硬就对了,咬咬胶就是要硬才过瘾,她还嫌普通的笋干太软了,没有那种费牙帮子的嚼感。   剩下的笋片泡在水里,明天再继续。   忙碌一天的孟师傅躺回床上,捣鼓起那台老年收音机。   收音机孟凛昨天就看到了,可惜没电,今早沈确翻出来了几板没拆包装的新电池,这会儿孟凛才想到可以给收音机换上,一次性的碱性电池保质期通常在五到十年,电量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也是末世的硬通货之一。   原以为这台收音机是吴铁英用来接收短波信号用的,没想到孟凛一打开,就自动放出了熟悉而久违的AI女声:“冰河末日席卷世界,一夜之间温度降到零下96度,突然的大降温导致全球人类消失五分之三,全球人类开启冰河末日求生之旅……”   沈确:“……”   真正忙碌了一天的沈师傅,刚刚洗漱完准备休息,听到突然公放的小说,无声转过头来。   孟凛正抱着枕头,美美研究,朗读声一跳:“璃莹殇23岁生日的那天,霸道总裁发射了23颗原子弹为她庆生,没错,就是那个能毁掉一座城市的原子弹。”   丧尸把脸埋进枕头,敲着床嘎嘎闷笑,啪嗒一摁,小说又跳到:“极寒末日,苟在安全屋求生的他,半夜正在穿衣服,双层摇粒绒缝的棉裤衩,里面塞的老腈纶填充物穿身上一瞬间,噼啪的一路火星带闪电,漆黑的安全屋都被照亮了……”   “嘎嘎嘎嘎嘎!啾鸣!面、面苦茶!”   好吧,她大概能猜到这台收音机是从哪来的了。   见她这么开心,沈确摇头笑笑,躺平闭上了眼。   耳边:“末世降临前,我囤积了各种水饺,白菜猪肉水饺3000个,韭菜猪肉水饺2800个,香菇猪肉水饺2200个,三鲜水饺2000个,虾仁猪肉水饺1800个……”   这次没再跟着嘎嘎的笑声。   半晌,有人推了推她的手腕,沈确看去,孟凛眨巴着猩红的眼睛:“窝也想吃睡觉。”   黑暗中,沈确终于失笑:“嗯,想吃什么馅的?”   水饺孟凛吃得不多,对馅没有偏好,纯是嘴馋。   沈确记下了,伸手揉揉她的头:“睡吧。”   屋里安静下来,又过了一会,孟凛忽然坐起来翻自己的枕头。   “怎么了?”   “窝得针头里好笑有洞悉。”   她昨晚就感觉这枕头躺着不太舒服,但东西廉价,又光顾聊天,就没在意。   今天越躺越觉得不得劲,拆开枕套,果然在枕芯下抽出了一张纸。   沈确打开灯。   是一张手绘的结婚证。   孙莲妹,吴铁英。   原来这就是那个被藏起来,没来得及送出的,生日礼物。   今晚孟凛没再发起聊天局,一人一尸终于睡了个好觉。   夏季日头长,五六点钟天就已经擦亮,沈确比平时更早睁开眼睛。   她翻身起床,看向窗外,并不见异常,便看回窗台边不断喵喵叫的葫芦。   “怎麽惹?”孟凛迷瞪着眼,摇摇晃晃地撑起身。   沈确还没说话,葫芦叫“喵!”的一声跳到床上,在她们中间来回蹭着两人的手。   孟凛边迷糊边露出猥琐的笑容,旱地拔葱似的捞起难得朝她撒娇的爱女:“hiahiahiahia……娜丽莱德小娇哗,让马迷亲亲,muamuamuamua!”   沈确:“……”   虽有着多年相处经验,已经可以淡然面对,但眼底还是泄露出一抹讶色。   确实没想到,丧尸的嗓子竟然也能夹出石矶娘娘般的笑音。   往常葫芦早该哈她了,孟凛亲着亲着觉得自家的猫今天很不正常,居然到现在还只是软绵绵的依偎在她怀里,轻柔柔的喵喵叫,这弱柳扶风的姿态,还是她那倒拔垂杨柳的猛张飞吗?   松开手,孟凛古怪地打量它。   就见葫芦“喵~”的一声,轻飘飘倒了下去,那姿态,甚有故人之风,仿佛在说“哎呀,姐姐人家摔倒啦”。   孟凛:“……”   沈确微挑眉梢。   不管你是谁,立刻从我女身上下来!   早起的瞌睡一扫而空,尴尬的丧尸表演起一秒十八个假动作。   葫芦喵了半天没等到抚摸的手,便转换撒娇对象,喵喵的蹭了起来。   沈确意识到什么,伸手顺着它的背脊从头摸到尾,果然见黑猫抬起了屁股。   抿了抿唇,她看向孟凛:“它应该是发.情了。” 第27章 27   孟凛直愣愣的,看看她,又看看葫芦,“哈?”   沈确把葫芦翻了个身,肚子上的乳.头没有生育过的迹象,又看它的牙。   她对猫的了解不深,只能约莫大概,便问:“你之前见过它发.情吗?”   大脑飞速回忆,孟凛当然知道猫有发.情期,在发.情期里都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但她从没见过葫芦有过类似的表现,虽然嘴上总说着要研究兽医,到时候亲自给它绝育,可她本心里根本没把发.情期和葫芦挂上钩——它还是个孩子啊!!!   孟凛露出了所有新手家长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常有的慌乱:“妹、妹由啊。”   沈确点头,拍了拍她:“没事,别那么紧张,母猫的发.情期不会超过一周,好好照顾不会有问题的。”   这事也怪她不够仔细,从牙齿看呼噜的年龄应该在一岁以内,如果早些留心,不会这么猝不及防。可即便有所预见,对这种情况,她们能做的其实也很有限。   话是这么说,孟凛还是很慌。   她知道母猫在发.情期是很难受的,交.配也根本没什么快感,生育也许是很自然的事,但哪怕是猫狗也有因为难产而死的几率,葫芦是只很自我很有个性的猫,不管在哪种环境,都会把自己照顾得很好,可一旦怀了崽,它就会把所有的营养都优先供给孩子,任凭自己变得消瘦、毛发变得干枯,甚至付出生命,这就是激素的作用。   如果交.配,它会怀孕生崽,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肯定不能再和她们一起奔波,生下来的小猫也需要照顾,以前城市里的流浪猫可以靠捡垃圾为生,可现在没有城市了,这些小猫该怎么办?   如果不交.配,母猫有可能会频繁发.情,反复难受,在末世,这种持续不断的叫声对普通人而言与催命符没什么区别,她可以不在意,但沈确怎么办?   数不清的信息一股脑挤进孟凛几乎宕机的脑仁,她一边瞳孔地震,一边小心翼翼地伸手摸猫。   刚摸了两下猫头,葫芦就蹭了过来,竖着尾巴挨近她的手,然后伏低身体,抬高屁股,做出求欢的姿态。   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亲近,孟凛却笑不出来。   她应该帮葫芦拍拍吗?以前看过许多帖子,有的人说拍拍可以缓解母猫的焦躁,也有人说拍拍会导致母猫子.宫蓄脓,有人说可以用棉签模仿,又有人说可能会造成假孕,伤害身体。   恍然怔忪间,孟凛突然感同身受地体会到了吴铁英在日记里写下的那种无助。   没有医生可以咨询,没有资料可以参考,没有办法。   “咔嚓”的声响打断了她的思绪,沈确开了个猫罐头放在桌上,然后抄起军刀,把所有窗关上,说:“我出去看看,很快回来,如果它有胃口的话,先让它吃饭吧。”   孟凛点了点头,沈确便关上了门。   母猫叫春的声音穿透性很强,除了公猫,还可能引来别的东西,她得去排除周遭的危险。   沈确一走,孟凛就把葫芦抱到桌上,平时冲在吃饭第一线,今天连罐头都不闻不问,只围着她转圈,孟凛只好又把它搂进怀里安抚。   以前总不让抱,没有察觉,原来不到半年就已经长这么大了。   小肚腩肥墩墩的,捏起来软软一层。   孟凛垂着眼睛,想起第一次见到葫芦时的场景。   天气很冷,她窝在床上猫冬,忽然听见客厅里传来响动,还以为是老鼠,蹚过满地的书本杂物,她在屋里找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在沙发底下发现了声音来源。   是只黑色的小猫,只比她巴掌大一点,浑身脏兮兮的,眼角挂着眼屎,尾巴伶仃的一小条,真和老鼠似的。   她一趴下,就立刻被哈,小猫怕她,边哈边躲。   丧尸不会伤害人以外的动物,可动物也不喜欢丧尸,孟凛早就习惯了。   她不是没有起心动念过。   经过一年毫无意义的游荡,终于意识到世界已经毁灭的丧尸想要安定下来,她找了栋房子安家,家里空空荡荡,同类无法沟通,小动物见她就跑,有家和流浪也没什么区别。   看小说,刷视频,用光能找到的所有的电,宅家的丧尸出了门,想要碰碰运气。   她遇见过沿街流浪的狗群,隔着一个街口,就被汪汪汪骂了一顿。   在垃圾桶附近,遇见过带着崽子觅食的猫妈妈,她帮忙翻开盖子,一转头,猫妈妈逃跑时踹飞的塑料瓶,正好砸在她额头。   孟凛没有气馁,既然城里的小动物觅食不易,她就去超市搬粮,放置在垃圾桶旁,也许是因为沾染了她的气味,那些口粮直到被雨泡烂,都未被问津。   后来的一个暴雨天,孟凛在树下发现了一窝被淋透的小猫,没有大猫的踪迹,小猫瑟瑟发抖,也许是因为没有力气,那是她离得最近的一次,孟凛不敢动手,只敢蹲在它们身边,脱下自己的外套帮忙遮雨。   那雨越下越大,砸得丧尸都睁不开眼,孟凛觉得这样不行,至少得去拿把雨伞过来。   便利店不到三十米,孟凛回来时,树下已经没了踪迹。   想想也不奇怪,动物们喜欢的是迪士尼的公主,而不是青面獠牙的丧尸,虽然她并没有容貌焦虑。   认命的孟凛又过回了宅家生活,然后遇到这只闯进家门的小猫。   如果是只大猫,孟凛会随它去,但这样的小猫,她无法放置不管。   堵住逃跑路线,丧尸单手提起了欧式大沙发,把猫揪出来的时候,她才发现它身上全是伤。   也很奇怪,在沙发底下还会哈她,一抱进怀里,小猫忽然就安静下来,洗澡上药也不挣扎,孟凛自己去宠物医院找疫苗,自己打,去商店搬罐头,回家时小猫也没有离开。   小黑猫恢复到能跑能跳,孟凛问它想不想留下来,如果同意,这几箱罐头猫条就是聘礼。   它吃净了猫条,孟凛给它起了葫芦这个名字。   后来为了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孟凛便招聘(拐带)来了保洁王姨。   孟凛胡思乱想着,感觉自己像隆冬腊月抱着病娃四处求医无门的单亲妈妈。   “还好吗?”沈确推门而入。   她身上带着丧尸血气,痕迹已经洗干净了。   孟凛看见她,脸色变得更加黯然,半晌才哞哞地说:“呼噜不啃赤饭。”   她想了许多,葫芦是她的家人,如果沈确嫌它累赘,也很合理。   毕竟都末世了,普通人连活着都很艰难,沈确再厉害也是个活人,那她们就不能再在一起旅行了。   她可以自己去抢一辆车,继续往前走。   可是这样就没人给她做好吃饭了,没人给她准备洗澡水,没人骑车带着她,没人半夜陪她聊天,她还不会滑雪,沈确运动天赋高,多半是会的,没人教她的话,她岂不是会从山上咕噜咕噜滚下来?   “这是什么表情?”沈确坐下笑了笑,葫芦蹭过去,她抬指挠着它的脖颈,“发.情期食欲不振是正常的事,等会儿我给它做个玩具,转移一下注意力,也能消耗体力,饿了自然就吃了。”   “这是自然现象,不是生病,别那么担心。”   孟凛扁扁的趴下去,“嗷”一声。   沈确:“我想和你商量一下……”   孟凛心口一紧,移目瞥她,假装自然。   “这段时间,我们最好还是住在这里,等呼噜好了再继续走。这样风险最小,它也能好好休息,杜绝隐患……”   “阔以!”   没等她说完,孟凛一把抓住她的手,成交!   沈确还有些诧异,她巡逻时计划了多种方案,怕大小姐觉得木屋条件太差,在这久待无聊,留下自然是最佳选择,有水有粮有屋,进可攻退可守,既能防范公猫,丧尸数量也可控。   虽然能猜到答案,沈确还是问了一句:“呼噜年龄还小,你应该不想让它怀——”   丧尸猛猛摇头,绝无可能,哪个公猫胆敢来犯,她就打断丫的腿!   上一秒还阴云密布,这一秒就阳光灿烂了,达成大方向统一后,孟凛便催着她赶紧去做玩具。   雉鸡的羽毛沈确没扔,本就预备着。   裁一小块布,包上些沙子封口,在布面沾上羽毛,做成类似毽子的样子,系条绳子,绑在木棍上,就是最简易的猫玩具。   让孟凛先在屋里逗猫,沈确随便吃了两只凉蒸饺,烧了一大锅水备用,余碳继续烘笋干。   这时间她又找了些旧布条,比比量量,照着呼噜的尺寸缝了个胸背。这段时间不能再让它单独活动了,牵引绳就用绑绳代替,另一头孟凛说就系在她身上,她要亲自下场,严防死守,倒要看看是爱情的力量大,还是丧尸的威力更大。   既然要住更长时间,就不能坐吃山空,烘完笋干,沈确便独自背着背篓出门,又去山上设置了几个抓鸟雀山鼠的简易陷阱,采了些木耳蕨菜野葱,还找了些面条菜回来。   木耳野葱凉拌,蕨菜腌制,面条菜和着面粉一起蒸熟。   沈确刻意的少吃米,多吃面,等她们走后,米可以用矿泉水瓶储存,加上一颗八角便不容易生虫,面粉则很难再存放到其他幸存者来。   不赶时间后,地笼也不必急着收了,多放两天收获的可能性更大。   傍晚打渔回家,打开门迎面扑来AI女声朗读的末世小说。   孟凛主动表示,自己有乖乖按照约定练习绕口令,一点也没偷懒。   练绕口令的事不是沈确强迫的,完全是孟凛自愿,因为沈确说那个交易集市背靠大基地,很可能在那找到兽医,这么大的集市,检查自然严格,孟凛想混进去,能开口说人话就很关键了。   孟凛还怕她们赶不上,结果沈确说交易集市没有意外情况的话,会在每月的二十五号开放。   而现在才月初,也就是说哪怕她们走路去都来得及。   “……”白白紧张的丧尸:“辣窝们为神麽辣么赶?”   沈确支着侧脸一手逗葫芦,笑着看了她一眼。   当然是因为了解。   大小姐就是那种随心所欲,想起一出是一出的人,若是没有时间限制,由着她逛,她们可能得骑着观光自行车兜兜转转半个月才能抵达太湖。   孟凛被她看得心虚:“练!窝练就屎惹!”   总之,一切为了孩子! 第28章 28   接连三个晚上,孟凛和沈确都没睡好觉。   整个木屋里回荡的都是葫芦“老吴”“老吴”“我要老吴”的声嘶力竭的嚎叫声。   为了防止胆大包天的公猫暗度陈仓,夜里她们只能将门窗关严。   屋里既闷热又潮湿,和蒸桑拿没什么区别,仓库里有台小型电风扇,可连续的阴天,沈确没舍得浪费电,只拿着蒲扇硬抗。   作为丧尸,孟凛并不怕热,但她一点也没比沈确好过。   升高的体温,蒸发的汗水,酝酿出格外浓郁的人味,一个劲儿往她鼻子里钻。   就像在身旁安了个红泥小火炉,炉上炖着锅顶配佛跳墙,咕嘟个没完,谁家丧尸也受不了这种诱惑啊!   那天湖上的莲花孟凛没扔,沈确用花瓶养在窗台,才两天就显出病色,花瓣飘零。   白天巡逻打猎做饭,晚上一宿一宿熬夜,饶是钢铁战士的沈确,眼底也泛起黑青。   孟凛觉得这样不行。   她作为丧尸都因为休息不好而神智恍惚了,沈确还是个活人,万一在巡逻的时候遇到丧尸,反应迟钝被咬上一口,那她岂不是亏大发了!   她自己都没下嘴,怎么能便宜外头的野丧尸!   于是经过商量,她们决定分工合作,孟凛负责巡逻的时候,沈确就负责看孩子,被没日没夜的“老吴”环绕,又受到屋里屎尿残留的气味攻击,亲妈也抵抗不住,必须出门去透口气。   随地大小排的问题,俨然成为噪音与闷热外的另一个大麻烦。   沈确用脸盆装上沙土,做了个简易的猫厕所放在床边,可自小野蛮生长的葫芦,完全没有定点排泄的习惯,并对突然被限制活动范围非常不满,这种不满就变成了随时爆发的恶臭袭击。   头天晚上,孟凛还在床上玩逗猫棒,丝毫没有注意到葫芦的异常,直到一股特殊的味道蔓延开,她还很迷惑地叫来沈确一块儿闻,一人一尸上上下下闻了半天,终于在枕头旁找到来源。   一小块半干的湿痕,沈确分辨:“有点像板蓝根的味道。”   孟凛嫌弃不已:“不灰是油老叔叭?”   两天后,所有床单枕套全部牺牲,挂在时阴时雨的墙沿。   而那气味还是越来越浓,越来越浓……在门窗紧闭,闷热难耐,嚎声环绕的深夜。   终于在第三天半夜,丧尸猝然而起,猛抓住身旁人类的胳膊,痛苦而嘶哑:“我…我豪想吐!”   好消息是:丧尸的口语有所进步。   坏消息是:罪魁祸首原来是自家孩子!   直到孟凛亲眼见到床下那坨长条形的罪证,她还在喃喃:“可、可呼噜没在家伤过厕所啊……”   找到源头,沈确想了个辙,她以前见过来月.经的母狗会穿那种像婴儿尿不湿一样的尿布,她便拆了几张卫生巾,用里头的吸水棉缝了一个类似的小裤头。   起初是有用的,但她忽略了一个致命问题,虽然她在尾巴根下留了足够的空间,但粗制的尿布并没那么贴身,只要葫芦随便动两下就会移位。   而猫想要拉粑粑的时候,是不会转圈的。   一边挨咬一边给猫洗澡的沈确:“……”   白天轮流带娃的计划,变成了二十四小时轮替,一人一尸插空打盹。   在这个自然复苏的时代,母猫的嚎叫能召唤来的东西,远远超出前现代人的想象。   孟凛和沈确就分别见到过窗外出现的狐狸、猴子、狗和羊驼。   是的,羊驼。   在一个天光熹微的清晨,熬到刺棱满头毛的孟凛打开房门,与一只正在探头探脑的白羊驼四目相对,羊驼姿态张狂,丧尸神情呆滞,然后就被猛猛吐了一脸的口水。   丧尸应激了,可惜应激的丧尸最终没能打成驼肉火锅,只能狠嚼笋干泄愤。   俗话说得好,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   在噪音、湿热、滂臭和睡眠不足的四重夹击下,孟凛决定挽救自己的精神状态,勇闯丧尸疗愈赛道!   蓝天,湖畔,清风。   在草地铺开一方棉布。   瑜伽,来自古印度,可通过体式、呼吸、冥想达到身心合一、解脱的精神境界。   颂钵,又叫喜马拉雅钵,通过声音震动,疗愈心灵,调节情绪、释放压力。   孟凛盘腿、盘…没盘成功,暂时先使用了摊尸式,面朝树枝,感受身下潮湿不平的地面传导来的大地之气,闭上眼睛,拈起中指,放空大脑,感受呼吸的节…噢,不会呼吸了。   “……”   Nonono,不要放弃,要静心。   起身,改为直角坐,拿起擀面杖,平端电饭煲内胆。   自古以来,音乐就是人类抒发情感的媒介,泛音更是能与大自然的频率共鸣,影响附近物体组成分子的震动频率,让躁动的分子沉定,失眠状态平衡,堆积的压力与伤痛随之释放消散!*   虔诚地在身旁摆好收音机,打开本地音乐,啪嗒——打次打次打次打次。   “月色倒映在西湖,篝火点亮这蜡烛,我从光明到迷途,就像拔剑中了毒!”*   “噹~~~~”   “我像迷阵我像圈套,我像服了安眠药,我这惨白的微笑,还剩下几分孤傲!”*   “噹~~~~”   “我来时变幻匆匆,我走后悄然无声,我像断翅的孤雁,徘徊在这生死线!”*   “噹~~~~”   就在丧尸疗愈时,沈确正抱着猫坐在竹椅上,默然陪伴。   疗愈的音乐喊到第三首,丧尸的眉头却越皱越紧。   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的杀心好像有点被愈活了。   不远处的草丛传来轻微娑响。   孟凛猛然转过头去,睁开猩红的双眼,狸花猫才刚露出半个脑袋,看了看她,又看了看竹椅上的黑猫,悍不畏死地走了出来。   狸花:“老吴~~~”   葫芦:“老吴!”   狸花:“老~~~吴!”   葫芦:“老吴……”   沈确刚抱住躁动的葫芦,就见眼前虚影闪过,有什么东西歘一下飞了出去。   是丧尸!丧尸以奥运健儿的身姿,手刀舞成旋风,瘸腿蹬如闪电——   就你叫老吴是吧?就你他爹的叫老吴是吧!?   孟凛一口气以今日必亲手捏爆丫作案工具的气势狂追二里地,中途遇见的散步丧尸也没放过,揪住就是一顿暴打,可惜活猫的灵活度终究是比死人更胜一筹,无能狂怒的丧尸一手拖一个被打晕的同类,在林子里一顿“嗷呜”,宛如纽约城里暴怒的绿巨人,最后忿忿不平的把俩尸丢到公路。   回到湖畔,沈确还在竹椅上,正低头咬线。   葫芦背上绑着个长方形的,只能看出脑袋和身子的粗糙布偶,孟凛探头好奇道:“这是什麽?”   沈确解释,每次环指抓揉呼噜尾巴根的时候,它都能安静一阵,她便试着做了个代替公猫的阿贝贝。   躁动的黑猫似乎很受用,竟真的不叫了。   孟凛举起沾血的拳头,朝她晃了晃大拇指。   她也带回来一个好消息!   在追猫的途中,她无意发现了一间很隐蔽的小屋,离这不远,门上挂着锁,她回来的时候从窗户那瞧了瞧,里头好像有不少好东西。   有锁,沈确若有所思地环视木屋,取下了插在门锁上的钥匙。   钥匙环上不止一把钥匙,都是用来开最简易挂锁的。   一人一尸抱着猫找了过去,果然能开。   小屋是用合成板搭建的,可能是早些年废用的环卫休息室之类,里头堆满各式焊接、切割、熔铸用的工具,箱子,汽车零配件,桌上还摆着好几台专业的无线电台,沈确看到房顶上搭建的天线,心里就已经有数了。   这就是吴铁英的工具房,她的车应该就在附近。   看着满屋战利品,孟凛得意叉腰:“怎么样?”   沈确放下手里的记录本,也朝她晃了晃大拇指:“不愧是你。”   经过三年的野蛮生长,原本的砖石小路早已被草丛覆盖,但仔细搜寻,还是能发现端倪。   沈确在附近找到了一台特意用枝叶掩盖的车,不过这台车和她预想中的完全不同。   车钥匙就和那本记录本一起挂在墙面钉子上,电子钥匙解锁,钥匙入孔,车里发动,仪表盘亮起数字,坐在副驾上的孟凛夸张地“哇”了一声。   居然真的能用!   丧尸兴奋地左看看又看看,正儿八经的四座车,还有后备箱呢,空间虽然不大,但是比双人观光自行车那不是强多了!既能遮风又能挡雨,有空调还有音箱!   虽然,只是一台四轮老头乐。   沈确从吴铁英的记录本里找到了这台车的改装记录。   如她所料,先前吴铁英还有一台柴油车,可惜在一次台风天里泡了水,只能废弃。   这台老头乐是她后来弄回来自己改装的,底盘增加了护板,安装了雷达,头尾加装上防撞护杠,后厢盖上还安了备胎小书包,车顶可以铺太阳能板。   锂电池,增程式油电混动,汽油箱能装十升油,发动机只负责充电,开起来比油车安静许多。   孟凛戳了戳她,沈确看过去,她乐得不行:“大品牌!”   刚才没注意,光顾着看车里了,现在才发现这台老头乐的前脸设计,颇有故人之风,还正儿八经贴着车标呢,金底大盾牌,中间一头扬蹄的驴,俨然是mini胖宝款的卡宴。   孟凛十八岁拿到驾照后开的第一辆车就是卡宴,当时她想要跑车,但褚步庭觉得SUV安全性更好,后来她车库里几乎全是各种大车,卡宴就放在角落里吃灰。   到底是由俭入奢易,山寨牛夫人也成了可口小甜甜。   孟凛围着老头乐看了又看,满意得不得了,咧着嘴竖起大拇指:“保时敏捷,帅!” 第29章 29   到第七天,葫芦终于恢复了正常。   女王荣归,臣民相拥欢庆。   趁着这两天有太阳,沈确把所有阴干的床单枕套都拿了出来。   孟凛本来觉得都要走了,没必要多此一举吧,但是闻了闻那比寻常骚味更臭,又比寻常臭味更馊,前中后调各有不同的神秘气息,丧尸老老实实地端来洗衣粉,坐在边上帮重劳力扇风。   毕竟是别人家的屋子,做人还是要有点道德,做丧尸也一样。   晾好床单,孟凛捧着一颗大大的良心,主动加入做家务行列。   被猫标记过的地方,一般的清洁剂很难彻底除味,一人一尸反复擦了好几遍,门窗大开,通风换气。   始作俑者的女王陛下,从始至终事不关己,躺在竹椅上晃着尾巴打哈欠。   沈确没忘记欠孟凛的那顿大闸蟹,这些天不是没有收获,只是她俩都疲于带娃,连睡个整觉都是奢求,自然也没胃口吃饭,糊弄了这么多天,终于一家三口再次荡起了木船。   放置几天的地笼收获满满。   这个季节的大闸蟹还未成年,个头都不大,吃的就是个薄壳肉嫩蟹黄鲜,清蒸水煮都不是最佳选择,最合适的就是做爆炒和香辣。   用小刷把蟹身上的淤泥刷干净,从中一切两半,露出黄澄澄的蟹膏,沾上淀粉,油煎定型。孟凛不能吃辣,沈确只放了几个干辣椒和香料,用葱段和附近找到的野山姜爆炒。   还剩下两只残蟹,几条不大的凤尾鱼,和一小碗湖虾,本来这些小渔获沈确都打算给葫芦补身体,被孟凛大手一挥给挡下了。   这几天她俩都没吃好,就葫芦自己每天两顿鱼,顿顿没落下。   补什么补?不差这一顿!   她决定亲自下厨宴请功臣,做一个改良版的湖鲜粥。   灵感来源于广式海鲜粥,做法简单总结就是所有的食材用油在锅里扒拉扒拉,加上米和水,小火熬到粘稠,再加点葱花出锅。   搭配上沈确腌制的酸辣蕨菜和工具屋里找出来的白酒,怎么不算是国宴!   沈确看着她吨吨给自己倒酒,淡定提醒:“这是工业酒精。”   孟凛停下瞥了眼瓶子,浓度99%,略一沉默:“……加点水?”   还是算了,以前沈确就不喝酒,别给喝出毛病来。   经过这几天的同甘共苦,她们也算是过命的交情,可以歃血为盟原地结拜的那种。   孟凛现在觉得,沈确这个人做对象虽然不咋地,但当搭子确实很完美,她都想说,以后葫芦就管你叫妈,你管我叫姐,咱们俩各论各的,以后一家三口齐心协力,风风火火闯九州!   丧尸是猫舌头,吃不了烫食,孟凛叠着手,满怀期待地催着她赶快尝尝粥的味道。   沈确舀起一勺,仔细品尝,“嗯,挺好吃的。”   “真的假的?”孟凛还有点不信。   沈确确实没有骗她,点点头道:“真的。和我八岁时做的差不多。”   剩米饭加水放点盐和味精,煮开后就差不多是这个味道,不难吃,就是有点腥。   孟凛:“……嗷。”   她就多余问。   美美吃了一顿,丧尸牙口好,蟹壳直接咬碎,又鲜又脆,好吃!   临出发前,还得正经洗个澡。   就这些天的强度,别说会出汗的人类了,死了三年的干尸也是一身臭味。   孟凛还用那个桶,沈确用水盆泼,硫磺皂切两半,一人一尸都从头到脚狠狠搓了三遍。   就是否要更换交通工具,一人一尸还进行了一场认真的讨论。   沈确认为四轮老头乐虽然现在还能开,但内部的电气结构复杂,随时可能坏,之后的行程她们不可避免地要往城市范围走,而老头乐主要存在农村,万一坏了很难找到更换配件。   而且这台车用的是汽油,虽然她在工具屋旁找到了吴铁英挖的储藏坑,坑里有两桶20升的汽油桶,这些汽油品质还行,但毕竟是三年前的陈货。   汽油的稳定性远不如柴油,在车上放置桶装汽油,危险程度不亚于摆着一颗炸弹。   相较于里程极其有限的电车,双人自行车虽然速度慢,但更易维修,可持续性强。   孟凛则认为:换,一定要换!   首先,老头乐好歹是台四轮车,还有电,她们的旅途品质将大大提升;其次,储物空间多了,能装的物资也就多了,她完全可以通过零元购攒到置换房车需要的物资,而且葫芦也将得到自己的专座。   至于危不危险,能不能持续,要她说都末世了,还用在意那个吗?   车坏了大不了就地换成自行车,也来得及,桶装汽油不安全就少带点,沿路再找呗。   双方辩手经过一通五魁首六六六式的激烈辩论,终于达成了意见一致。(如果不一致,大小姐就赖在地上打滚)   终于能坐上四轮车了,孟凛欢欢喜喜的收起行李。   沈确独自去了工具屋。   吴铁英改装这台车的时候,应该已经决定留下来,这台车不是为她们两人准备的,但她的改装不可谓不用心,汽油、储备电池、充电系统,一应俱全,车辆也保养得随时可以出发。   她在工具屋里还找到了一箱改装的模型枪和钢.弹,三十米内,精度误差不超过五厘米。   沈确拿走了一把双管霰.弹.枪,一盒手搓子.弹,其他的就留给后来者。   在车上放置好蓄电池和太阳能板,沈确坐到了无线电台前。   戴上耳机,打开电源,在高低起伏的滋啦声调整频钮,拿起手呼:   “长城,这里是孤狼1-1,完毕。”   “…滋…滋滋……滋……”   “长城,孤狼1-1,我途经范围未见幸存者。坐标格Zulu 359,完毕。”   “滋………到。”   ……   沈确回到木屋时,门口已经摆满一堆行李。   孟凛逐一介绍:“这个,我们带来的,笋干,我吃的,猫玩具,呼噜喜欢。”   这些沈确都能理解,但,“铁锅就不用带——”   孟凛拒绝:“要,有锅气!”   在这住这么久,她对很多东西都有感情了:“球拍也要!”   羽毛球拍是在仓库找到的,带娃间隙里沈确陪她打过几回,好玩的,以后她们沿途驻车露营的时候还可以打。   “还有这个,我也想带走。”   孟凛抱起装着野草莓的花盆,再不久果实就要熟了,她也想尝尝草莓的味道。   最终,行李装满了大半后备箱,与铁英莲妹告别,关上木屋的门窗,留下双人观光自行车。   背着大铁锅的老头乐,再次踏上了旅途。   副驾上,孟凛腿上放着收音机,翻动着手里的地图册问:“我们,今天进城?”   “嗯,不进中心,从边上绕一下,看看能不能找个房子落脚。”   孟凛叼着笋干点点头:“有很多东西,要买!”   收音机里:“张小乐解决了房间里的丧尸,到处翻找物资,这大别野光是卫生间就比她以前的出租屋还大,卧室里,她脖子上戴着十条项链,手腕两只大金表,十个手指头戴满宝石钻戒,对着镜子傻乐,不由想到了‘打土豪,分田地’……”   孟凛也跟着:“嘿嘿。”   她的口语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五个字以内神鬼莫辨,五个字以上偶尔嘴瓢。   她觉得这要归功于这台收音机里的朗读小说,毕竟听说读写,听是最重要的,之前学得慢,就怪沈确这个闷葫芦,不过她的口音也产生了一点变化,现在听起来不太像南方人,像AI人。   阳光正好,车窗透着风,孟凛听着小说,闭目养神,突然:“不对啊。”   “?”沈确看她一眼。   孟凛说:“她们两个,没被咬,为什么变?”   沈确眉头微动,都已经过去十天了,现在才想起这一点?   “你说吴铁英和孙莲妹?”   她解释道:“我以为你知道。丧尸病毒之所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传播,摧毁人类社会,是因为它特殊的传染性。”   电视、电影、小说乃至AI视频,丧尸早就不是新颖题材,各国政府怎么可能没有应急预案?   但是人类的预案在自然面前,太过苍白无力。   直到末世后半年,政府的研究员才终于发现丧尸病毒飞速蔓延的秘密——早在零号病人发病前,这种病毒就已经在全世界传播开了,这是一种拥有漫长潜伏期,且难以被免疫系统识别的‘无害病毒’,当人体机能停止工作,它才开始发作。   每个人身上都存在这种病毒。   丧尸的确具备强传染性,但即便没有被咬,人死亡后也还是会变异。   孟凛听得目瞪口呆,她怎么会知道,也妹人通知她啊!   消化好半天,她反应过来:“那你……”也是预制丧尸啊?   沈确“嗯”了一声。   车里一时沉默,沈确看着路面:“你没有别的想问的?”   孟凛正在低头写字,那块白板她还带着,要说长句子的时候好用。   沈确说完,侧目瞥了眼,正对上她举起的板子:所以变成丧尸不是因为我菜!   白色老头乐平稳的绕开一堆障碍物,沈确唇角勾起一点笑,说:“嗯,不是你菜。”   孟凛其实不是没想法,就是突然被信息量这么大的情报给整蒙了。   消化了好半天,丧尸问:“能治嘛?”   “还在研究,暂时都失败了。”   “那,这个,谁搞出来?大漂亮国?”   “真正的病毒源暂时也无法确定。国际通讯很早就断了,初步能判定的是最初宿主应该是来源于印度,丧尸病毒爆发后,边境第一时间承受了最大的压力,大部分的研究样本也都来自那里,印度丧尸身上的病毒样本,可以说是五花八门……”   逻辑这么一串联,整个事件简直不要太清晰。   作死的和养蛊的都可以直接对号入座了,就末世前印度在全球的人口分布,属实是绝杀了。   孟凛失焦地仰头望车顶,怎么说呢,好消息是她应该不用担心人类反攻丧尸了,也终于明白了沈确为什么能这么轻易的就决定和她一个丧尸一起去旅行。   人类与病毒的战役,大多都是以病毒自行减弱或突然消失为终止,但这次世界都几乎毁灭了,病毒也没有消失的迹象,也许未来会,但那时候,人类还存在吗?   可能是已经变成丧尸的缘故,孟凛的感觉说不上失落。   人类以前想象出这么多末世题材,有种玩梗者终于被玩死了的荒谬感。 第30章 30   连续的阴雨天,让她们行进的速度变得很慢。   改装后的老头乐里程虽然增加了,但满载车重造成的额外耗电又抵消了这部分。   国道上的路况也远比省道乡道更糟,三不五时就会遇见翻倒的大货车或是连环相撞的铁山把路堵得死死的,单凭人力根本清不出来,只能绕路。   绕来绕去,就连沈确也迷了两三回路。   电量的消耗远超预计,沈确不得已开始“偷油”。   地下停车场,孟凛负责望风,沈确负责砸窗。   有被响动吸引来的丧尸,孟凛就用扳手敲晕拖走。   她发现沈确这人看着挺像是无产阶级的忠诚斗士,偷东西的时候竟然也很挑剔,一般的停车场她还看不上,专门要找这种高档小区。   刚把几只丧尸扔到楼梯间里捆在一起,回来就看到某人正在一台迈巴赫边上,奋力挥舞撬棍。   八十!八十!八十!   孟凛倚柱,转着扳手:“啧啧啧。”   沈确瞥她一眼:“累了可以休息一会,这里丧尸不多,我能应付。”   话音刚落,玻璃窗应声而碎,沈确拉开车门,打开油盖。   孟凛继续咋舌:“你好,仇富。”   戴着三层口罩,埋头抽油的沈确:“……?”   “这种小区里的丧尸少,越是豪车的车主对油品越挑剔,同样过期的油,这些车里过滤后能用的可能性相对更大一点。”   沉迷于偷车游戏的孟凛,刚以猛虎下山之势偷袭了一个保安丧尸,紧脏,刺鸡,超有趣!   “你刚,说啥?”她骑在保安胸口,邦邦挥拳,扭头问。   默默提起满油塑料瓶的沈确:“没事了。”   偷回来的汽油需要过滤静置等待分层,她们就顺便在小区里落了脚。   房子在二楼,门没关,两梯一户的设计,成功分流了丧尸,入住过程简直比在村里还要丝滑。   “还不错。”孟凛参观了一圈,给予点评。   四居室的大平层,还带开放式的大阳台,原来的住户是一家五口,爸妈女儿和老人,打理得井井有条,阳台上养着许多花,落地衣架还晒着被子,到处摆放着家人的照片。   沈确关上橱柜,手里拿着仅有的两个番茄罐头一包意面,路过时看了眼冰箱门。   双开门的冰箱上贴着许多旅游纪念品冰箱贴。   还有一小块黑板,写着今日份菜系,字迹可爱。   腐烂的气息从断电的机器缝隙中渗透出来。   客厅,孟凛正试图坐进小孩姐的电动法拉利车里,还有半个屁股怎么也塞不进去。   这家人走的时候很匆忙,衣柜几乎是满的。   女主人的身材和孟凛差不多,但穿衣品味天差地别,丧尸在堆起的衣山前皱眉:“好多luluorange!”   大小姐生前几乎不去健身房,也不喜欢穿运动装,和沈确不一样,她可是白富美御姐那挂的!   沈确的衣服更难找,她是北方人,一米七九的个头,四十一码的鞋。   以前孟凛每次给她买衣服都得让SA从外地调货,偏偏她又很壮,一些奢侈品牌的衣服标定的身高穿在她身上绷得像华丽版木乃伊,给大小姐留下了极差的购物体验。   好几回气得她半夜给品牌总部发投诉邮件——丫有病吧,你们的客户是女人不是女干尸,设计师是什么活在童话城堡里的矮人裁缝吗?自己看看肩宽和腰臀比呢?到底谁穿上能休闲?多缝几个口袋是会死吗?女人的裤袋也是要装手机的好吗!   沈确把翻乱的衣服一件件叠好归位,孟凛忽然进来,提着个装快递的大口袋。   “你们在家,等我!”   说完就像个准备去分发礼物的圣诞老人,留下一道苍老却伟岸的背影。   沈确收拾完衣柜走到阳台,就看见小区里一个与众不同的丧尸在不同单元进进出出,每次出来那口袋就满一点,然后站在岔路口,指指点点嘀嘀咕咕。   掏完你家掏你家,再掏你家……噢,你家已经掏过了。   天色彻底沉黑时,房门被敲响。   沈确开门,迎面便被塞了个大口袋,孟凛喜滋滋地推着口袋往里挤:“快,快,关门!”   葫芦“喵”了一声出来看热闹。   “好多,电子锁,打不开。”   孟凛一屁股坐在地毯上,如数家珍地往外掏东西:“这套,你的,这,我的。”   她给沈确找了套老头鸟,自己则是夏威夷度假风,除了衣服外,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什么手冲壶,大力水手的花盆架,史努比手摇灯,全新的护肤品彩妆,洗浴用的各种,一把乌檀木软毛浴刷,一堆香薰蜡烛,半打广式鲍鱼罐头,两瓶香槟,两提易拉罐可乐,一只玻璃杯,两只ladudu的大公仔,还有一大盒乐高高积木。   “你不会准备……”   孟凛一挥手打断,听我给你说:“杯子,KAGAMI,一万三。”   “这个,黑绷带,你抹脸。史努比,转尾巴,看,亮!”   经过她的解释,每样东西似乎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及不可错过的昂贵价格。   孟凛把暂时没用的推到一边,餐桌点上香薰蜡烛,她们面对面坐,空椅上放着大公仔。   餐盘里倒进两个鲍鱼罐头,拿起一瓶香槟,晃晃晃,“砰——”,浪花般的泡沫顺着瓶身洒落。   澄黄的酒液倒进水晶杯里,桌面倒映着如梦似幻的火彩。   原只是一顿很普通的晚饭,沈确带着用木屋剩下的面粉做的馒头,打算用番茄罐头对付一顿。   却没想到隆重得像在过一场特殊的节日,她伸手摸了摸公仔的脑袋,柔软又扎实。   孟凛还在絮絮叨叨,说本来还想找猫粮什么的,但是住低楼层的都没养宠物,还有一家一看就是年轻人装修的房子,客厅弄成了电竞室,一面墙全是手柄,还有那种赛车模拟仓,只可惜没电。   以前孟凛也总是很在意这种仪式感,她觉得那是穷讲究,铺张浪费,很排斥。   可就在蜡烛点燃的那一瞬间,她确实感到心里也像烧起了一捧噼啪的火焰。   过去的画面,在火中翻页。   注意到沈确的沉默,孟凛看过去:“咋了,铁子?”   必须承认小说朗读确实对丧尸练习口语帮助很大,但末世小说主角可以不可以少些东北人?   “……”短暂的矫情烟消云散,沈确:“没,就是觉得好像又被你包养了。”   孟凛瞪大眼:“啊,啊?”   怎么组织连这种细节都给植入了?没必要吧!   丧尸心里一虚,叭叭的死嘴立刻闭上,生硬地说:“咱,呃,晚上一起,拼乐高高?”   孟凛拿回来的是一盒埃菲尔铁塔,一人一尸都没有拼积木的经验,本来只是想当个消遣的,没想到硬生生熬到了半夜。   第二天直到中午头,一家三口才带着重新整理的行李再次出发。   那座埃菲尔铁塔和大力水手、ladudu公仔们一起,留在了客厅里。   有了这回经验后,孟凛彻底爱上了这种探(入)索(室)冒(抢)险(劫)的体验,沿途经常让沈确停下来,也不嫌爬楼费劲了,感觉就像是开盲盒,每次开门都是进入不同的人生里。   有的是外卖员,也有嘟嘟打车的司机,还有一开门就能把丧尸吓到跳脚的米奇妙妙屋。   最有趣的是一栋小镇上的平房,位置挺偏,能找到门纯属是意外。   本来好好开在路上,后座的葫芦也不知道看到什么,忽然从车窗跳了出去,吓得一人一尸赶紧停车去找。   好在小镇上丧尸不多,很多都是老人,变成丧尸后腿脚也不太利索,但是追起人来反而更可怕了,像是暴躁老奶和疯癫老头。   然后她们钻进巷子,看见一栋盘绕着满墙花草的平房,门前挂着牌子:姐妹养老院。   葫芦逮住一只硕大的老鼠,大到和一只普通的猫一样,约莫着有六七斤重,正蹲在姐妹养老院的院子里,她们便走了进去。   和所有农村平房的格局相仿,只不过重新做了装潢,用鹅卵石砌起小花池,中心一颗很大的金桔树,木窗刷着白油漆,屋檐下垂一串木风铃,还有半架还没搭好的秋千。   推开门,迎面是一面牛油果色的墙侧面则是奶油白。   能看出来刚开始墙面还刷得不太平顺,后面就越刷越好了。   小碎花布的窗帘,各种捡回来重新上漆的老家具,一整排的猫爬架,还有一架钢琴。   离黄昏还有一段时间,但她们很有默契的同时决定,今晚要在这里过夜。   这几天葫芦跟着她们没享上一点福,宠物店很少开在人少地方,她们的小老头乐又扛不住丧尸冲击,根本不敢往市中心开,就只能四处打秋风,逼得猫自己都得出门捕猎。   沈确找到了储物柜,最底层摞着好几排猫罐头,还有两筐满满的猫零食。   平房里有四个房间,一间空置,堆着花盆木头之类的杂物,另外三间布置各不相同,孟凛猜这个养老院里原先住着三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孩子。   一个喜欢玩儿音乐,一个喜欢做饭收集杯子和各种厨具餐盘,还有一个喜欢看书。   猫咪们更爱待在喜欢读书的那个女孩的房间。   柜子,桌子,椅子,地面,床头,能摆的地方都摞着书,摞成一座高低错落的纸制世界。   也因为到处都是书,边边角角的猫毛完全无法打扫,窗户一打开,简直七月飞雪。   孟凛“呸”一声,抹了把脸,搓下好几根卷成条的猫毛。   沈确正在喂猫,几本书“啪”的放上桌,扭头便笑了笑:“刚在猫窝里打滚了?”   居然还笑她,不知道来帮忙!   孟凛胡乱在自己头上抓了几把,沾着满手猫毛就往她脸上抹:“你也,别想跑!”   打闹完了,孟凛托着下巴,看窗外的一点点变成深红的晚霞。   “哎,希望,她们没事。”   经过这么多天,她好像才终于消化了‘人类要玩完了’这件事。   从好处想,人类也和恐龙一样,不会一下子玩完,起码还要经过很多很多年,这期间说不定就会有转机,从坏处想呢,未来整个地球上,有可能只剩下她一个还会思考的丧尸,到时候她该怎么办?   餐桌正对着,是一面涂刷得很粗糙的大白墙,画着各种各样的涂鸦,有正儿八经的水彩画,也有蜡笔彩笔的抽象卡通,五彩斑斓,随心所欲,乱七八糟的。   孟凛看着看着,突然说:“想我,妈了。”   接着才反应过来:“呃,我是说,每个人,都有妈的。”   沈确知道孟凛想的人是谁,她只称呼自己的生母为妈妈,对褚步庭则一直是直呼其名。   孟凛没有见过自己的妈妈,只知道她和褚步庭很年轻时就在国外登记结婚,两个人是自由恋爱,彼此倾慕,爱得很深。那时褚步庭是科技新贵,妈妈是生物基因领域的大拿,后来妈妈查出了渐冻症,也是在这个时候,她们决定要一起孕育一个孩子。   孟凛就是这个孩子。   十月怀胎,不眠不休的科研,加重了妈妈的病情。   在她出生后不久,妈妈就去世了,褚步庭给她起了跟妈妈一样的名字。   妈妈是孟凛,她也是孟凛。   也许是因为这个名字,也许是因为她身上妈妈的影子,褚步庭对她,一直保持着距离。   孟凛小时候不理解,觉得褚步庭恨她,后来她被绑架,所有人都以为她遗忘了那段记忆,其实孟凛记得很多细节。   她记得她被救上褚步庭的车,褚步庭一直在哭,然后她抱着她冲进医院,那么冷漠傲慢的人,像个疯子一样朝着每个穿着制服的人大喊:“救我的女儿!”   她一点也不冷静,根本不像是她认识的褚步庭。   所以后来她知道了,褚步庭不敢靠近她,因为她会很痛。   孟凛对妈妈并非毫无印象,她留下了很多信,很多视频,信是一岁一封,直到十八岁为止,视频足足有好几个T,完全没有章法,就是想起来随手就录了,今天吃了什么饭,哪个甜点好吃,哪个不好吃,助理新买的那家咖啡好好喝,隔壁教授这两天和老婆吵架了只能在实验室打地铺哈哈哈哈哈,之类之类。   她絮絮叨叨,咋咋呼呼,还很八卦,根本不像是个被名校悬挂在终生荣誉墙上的人。   那些信和视频,都留在了那套高层的大平层里,孟凛已经三年没看了。   知道她现在还在失忆,沈确“嗯”了一声,问:“想荡秋千吗?”   孟凛惊讶地看了眼窗外:“能行吗?铁子!”   “……嗯。”铁子于是转身,向院子里走去。   沈确在院子里安装秋千,孟凛坐到钢琴前,掀起绣着蕾丝边的盖布。   手指戳了戳琴键,音色保持得还不错。   丧尸的身体很不灵活,一开始是荒腔走板,后来磕磕绊绊,也成了曲子。   孟凛弹的,是一首很慢很慢的《Golden Hour》。   像是一场延绵不绝的落日黄昏,一片无垠无尽的浮光跃金。   孟凛的每个住处都有一架钢琴,听说她的妈妈上学时就玩乐队,是个玩音乐的天才,褚步庭也有很高的音乐天赋,钢琴提琴萨克斯,信手拈来,两人就是在音乐会上相识的。   沈确记得第一次见到孟凛弹琴,也是个近夜的黄昏。   窗台上燃着一盏香薰蜡烛,橘红色的火光映照在蹁跹如飞的指尖,楼群中的蓝调渐渐淹没她的影子,她突然间心跳得吓人,像是从高处自由落体。   她掉进了一场从未做过的梦里。   曲子弹完,孟凛转过头,看到沈确倚在门边:“装好啦?”   沈确带她过去,推着她缓缓荡起,天色完全黑了,门外被吸引来的丧尸们正在砰砰撞门。   孟凛手里摇着史努比的尾巴,暖黄色的灯光时明时暗,映着她乐呵呵的大白牙。   忽然,院墙上落下一道影子,从草堆里露出探究的小脑袋。   孟凛一眼就认出来了——   是你,七月飘雪的罪魁祸首,黑白花! 第31章 31   在重新拐上国道之前,孟凛在路边发现了一片荒废的苞米地。   她让沈确停车,叫她和葫芦在车上等,她下车去掰几根苞米就回来。   对苞米的执念,来自于她的口语教材之一《我在极寒末世当农民》。   写的也是东北老铁的故事,里头的火炕,烀苞米和铁锅炖大ne都给孟凛留下了深刻印象。   小说里说春玉米在七八月份就能成熟收获,但是孟凛在生长得乱七八糟的玉米杆间找了半天,就只找到几棵发育不良的,杆子又矮,叶子又细,好不容易结出的穗包着还没指头大的迷你玉米,看似刚刚结果,实际里头早就被虫蛀烂了。   孟凛不甘心,又继续往前走。   走着走着,竟让她发现了一大片杨梅林,还听见有活水的声音。   这可真是‘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要么说古人诚不我欺。   现在的杨梅正当季,虽然不像以前有人照顾时果实那么饱满那么大,但看起来也是挂得一树姹紫嫣红,要是她还活着,口水都能留出二里地去。   回头望了一眼,这会儿已经看不见路和老头乐了,孟凛估摸着自己跑出来挺远,现在回去找沈确一起来摘有点浪费时间。   好在她已经有了丰富的打野(抢劫)经验,随身就带着便携环保购物袋!   这片林子里的杨梅树都很有些年岁了,枝繁叶茂,果子落得满地都是,孟凛不捡地上掉的,高处的她也摘不到,就按她的个头,这里摘几颗,那里摘几颗。   购物袋越来越压手的时候,突然她听到一声:“那个……”   丧尸一下子就僵住了,感觉浑身寒毛都炸了起来,那声音是从她脚下来的!   她没敢回头,脚下的声音继续说道:“可以请你从这里离开了吗?我、那个,就要开枪了。”   余光往脚下偷偷一瞥,孟凛瞧见就在自己脚边,有块翻起的草皮,底下架着根黑洞洞的圆管。   “别动。”是沈确。   孟凛的心一下落进肚子里,赶紧回头,见她蹲在那块草皮后,那把装着消音器的手.枪正瞄着藏在地底下的人。   “你怎么,来了?”她居然都没听见动静。   沈确说:“你走太远了,我不放心。”   地下的人:“……要不我们都把枪收起来,那些杨梅,就送给你们了好吧?”   沈确眉梢微挑,看了眼孟凛手里沉甸甸的袋子,又看整片林子的状态,结果饱满,不像很久没人照料,以及这块作为哨眼伪装的草皮上被踩扁的一角。   “可以,我数一二三,我们同时收枪。”   “好,但是,那个——”   孟凛:“等等,等下,杨梅是,你的?”   她刚才还看见了一个窝棚似的破房子,“那边房子?”   地下的人:“也是我的……这是我奶奶承包的地。话说,呃,不好意思啊,我是想说,那个…你看起来,好像不是活人,就是我看你的脚踝,好像是死了的样子……”   孟凛:“啊?我……”   地下的人:“啊,不好意思,我不是那个意思,如果不方便的话我就当作什么也没看到!”   孟凛:“……啊?”   地下的人:“我、我很久没见过活人了,我一直在地下,所以、呃,现在的丧尸,是已经可以说话了吗?”   孟凛都不知道该怎么回了,她本来不社恐的,都被客气得有些莫名社恐了。   好在沈确及时解围:“她是特殊的。我们不会伤害你,这些杨梅既然是你的,我们可以用物资和你交换,换完就走。”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们别误会!”地下的人赶紧解释:“我就是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话了,如果、如果方便的话,我可不可以,请你们来我家做客?杨梅——杨梅送给你们,我不缺物资的,我家里有电,我们可以一起吃火锅!”   末世最忌讳的便是随意与陌生人打交道,沈确正要拒绝,却见孟凛的眼睛歘一下亮了。   猩红的眼眸里,写满了“我要吃我要吃我要吃火锅!”   预估了一下仙人跳被反杀的可能性,沈确收起了枪。   得到默许的孟凛:“好呀,好呀。”   地下的人:“太好了!谢谢谢谢!”   两个女生听起来都很欢欣雀跃,像两只激动跺脚的小仓鼠。   进入地下的通道藏在那间破房子里,那个女生说会在屋里接她们。   路上孟凛问沈确:“呼噜呢?”   沈确拉开防晒服,葫芦正在她挎到背后的猫包里呼呼大睡。   孟凛很满意自己找得这件衣服,够宽松,防晒又防刮,还能防蚊虫。   她于是竖起大拇指:我真棒!   沈确也竖起大拇指:收到。   一人一尸推开房门,一道人影局促的站在阴影里。   孟凛一见到她都有点傻眼,好瘦好小,比她还苍白,感觉一阵风就能吹散架。   女生低着头,都不敢多看她们似的,孟凛立马交代:“我是,好丧尸,不咬人!”   “哦哦。”她偷偷瞥一眼,赶紧地说:“我家在下面,就是有点麻烦,要、爬一下梯子。”   沈确率先跟她下去,环视了一圈,地下空间比想象中小,除了一块四四方方的居住地外,便是许多条战壕似的地道,用来监视警戒地面情况。   确定下面没有藏人,沈确便将孟凛接了下来。   “啊对了,忘记介绍了,我那个,叫吴恬,你们可以叫我小恬。”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这个,我还没收拾……”还没等她们开口,小恬立马又像颗小陀螺似的转了起来,一边收拾地上桌上的杂物,一边竹筒倒豆子似的介绍起自己,恨不得把家里的情况全部告诉对方,又是找水杯,又是搬凳子,“先、先坐下,我给你们泡茶喝。”   一人一尸双双被摁在桌旁,端着水杯,互相看了一眼:“……”   小恬说她独自生活在地下已经三年多了,因为自己免疫力很差,从小就有很多过敏原,甚至对光照都过敏,所以很社恐,大学毕业后就回到家里,继承了奶奶的果园。   因为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那时她就找到施工队,挖掘出这个地下室。安装了柴油发电机、隔音板,各种电路,在末世前就储存了一堆物资,本来是想着偷偷一个人生活,没想到突然遇到了世界末日。   说到这,她已经摆好满桌零食糖果,一大碗洗好的杨梅。   “我用盐水泡过,没有虫子的。”跟着又转头去找电磁炉。   地下室里日常需要的所有电器都有,也有通风排气设备,比地上阴凉许多。   孟凛发挥主人翁精神:“自己来,自己来。对了,你对猫毛,过敏不?”   小恬看见沈确衣领里冒出的猫猫头,很惊喜,说她在学校喂过流浪猫,应该不过敏。   一人一尸并肩在冰柜前找肉,场面竟意外的很和谐。   小恬说爆发病毒时她为了找朋友也曾经出去过,但是外面早就乱成一锅粥了,朋友没找到,她还以为自己也要死了,却不知道为什么丧尸好像对她不怎么感兴趣,总之莫名其妙的,她又搬回来许多食物。   孟凛就说她其实没法真正吃东西,只能咂摸味儿。   小恬赶紧说不要紧的,她食量小,又没运动,囤积的食物根本吃不完,请她们吃饭她自己也很开心。   然后又悄悄地问:“那你们是姐妹吗?还是路上认识的?”   她有点怕沈确,感觉她很凶,所以这种问题只敢偷偷问孟凛。   孟凛“啊”了一声,说:“嗯,我们是,咳、好盆友。”   “真好呀。”小恬露出羡慕的神情。   菌汤锅沸腾起来,小恬打开了抽风机,香味充盈整个地下室,却不熏人。   怕她们觉得不安全,她自己先把锅里煮的食材吃了一遍,“都熟了,可以吃啦!”   各色丸子,牛羊肉片,热热闹闹的在锅里翻腾,几人围炉而坐,叽叽喳喳的说着自己的见闻,头顶的灯泡发出恒定的光芒,说是人间天堂也不为过了。   最后所有人都吃撑了,丧尸过足了嘴瘾,连葫芦都整整吃了两碗肉。   吃饭的时候小恬说她拿的那把枪其实是捡来的,很沉,自己也不太会用,只能吓唬人,沈确便帮她拆开检查了一下部件,点数了子弹,告诉她如何保养,怎么使用。   学完,小恬便搬来电脑,给孟凛看自己写的小说。   这三年她一直在写小说,不是末世小说,而是个仙侠故事。   “因为我身体不好,是个菜鸟嘛,所以…我就想写一个普通女主,一步步变得很强大的故事。”   她写得很慢,才写了五十多万字,孟凛和沈确是她的一号和二号读者。   临别前,沈确询问小恬是否有去幸存者基地居住的意愿,之后如果遇见,她们可以把她所在的位置告知官方的搜救队伍,她手上的物资大概只够再支撑八九个月的时间,如果搬到基地里,会更安全。   小恬笑着拒绝了,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而且还要照顾这片杨梅园呢。   沈确便没有再劝,把车上的柴油送给了她。   孟凛则是送给她一本书,从姐妹养老院里拿的,很厚重的巨本彩页,《博物大百科》,希望能给她写小说带来些灵感。   沈确去车上拿东西的时候,小恬说:“一开始觉得她好凶,现在觉得,她其实很温柔。”   孟凛当即做了个你懂得的表情:“哈!冷脸,铲猫砂,的人设。”   一人一尸凑在一起,咯咯咯直笑。   小恬其实很想留她们住几天,但是地下室的空间就这么大,塞进三个人已经非常局促,又听说她们正在旅行,孟凛很喜欢打野,亲近自然,她便推荐了杨梅园边上的那条小溪。   她们家的灌溉渠接的就是那条溪。   水很干净,村里祖祖辈辈生活在这,每个小孩都在水里游过泳。   就连她小时候也玩过不止一次水,她们可以去那钓鱼摸虾抓螃蟹,再泡个澡。   离开破房子,和小恬挥手道别,她们循着水声,一路走到河边。   孟凛觉得沈确很不对劲,虽然她的表情没什么变化,语气也很平静。   但是,她就是感觉到一种微妙的不爽。   “你说,小恬以后,怎么办?”   “不知道,但这是她自己的选择。”   “哦。那我们,可以去找,物资给她,再走。”   “嗯,你决定就好。”   “毕竟,咱们吃了,好多肉!”   “比起食物,她更需要的是维持能源供应。”   “……”啧,怎么回事啊,她都说了这么多我们咱们的了,还不好?   “沈确,你,站住。我问你,是不是,生气了!?” 第32章 32   沈确平平静静地看她一眼:“没有。”   啊啊啊啊,别扭鬼,又搞冷暴力那一套是不是!   孟凛再不理她,径自大步向前走。   她知道沈确为什么生气,地下室那么小,那家伙耳朵又那么尖,声音再小也能让她听了去,但那有什么可气的她请问呢?   银行卡是她留的,断崖分手她搞的,她一个受害者还没兴师问罪呢!   现在是看她被洗脑了可怜,她大发慈悲不计较了,那分了手的俩人,不说是朋友说什么?   ——那是我前女友,现在脑子瓦特了,不记得我们分过手,所以我俩正开开心心一起旅游。   有病吧!   她成什么人了?还要不要面子了?   再说了,沈确虽然是以她为母版被洗的脑,但是,她本人和她记忆里那位根本不是一个人。   什么又善良又温柔,还几岁发表SCI,那会儿她还在给家庭教师的鞋子里丢蟑螂呢!   怎么就生命里的一束光了,合着她未婚妻是奥特曼啊?   明明叫着她的名字,想的却是另外一个人,她还不乐意呢。   走到溪边,孟凛从草丛里拖回来一条断折的枯枝,夸嚓一下扔地上。   也不看沈确,刷刷几笔写字,把白板往枝丫间一插:现在开始不要和我说话!   这条就是三八线。   跟着又气哄哄的一把从她衣领里抱走葫芦,搁在三八线上——孩子跟谁让它自己决定!   葫芦莫名其妙,甩着尾巴“喵”了一声,谁也没搭理,自己到溪边抓鱼去了。   正是午后,云团大朵,溪水潺潺,清得见底。   这条溪流溪水丰沛,最宽的地方约莫有八九米,两面环山,野绿一望无尽,确实很原生态,是个夏季溯溪玩水的好地方。   孟凛立刻调整了心态,把不识好歹的坏女人丢在一边,打野这种事也不是非得沈确带着她才会玩儿,小恬都教她了,还贴心的送给她一个小桶。   她搭配的这套夏威夷度假风和山野也很配,奶白色的软边太阳帽,南法风的度假裙,香奶奶拖鞋。   孟凛把拖鞋放岸上,把裙边高高的打了个结,赤着脚下水。   夏天的溪水清凉,活水冲刷在皮肤上,瞬间就能带走暑气的黏腻,脚下的石头湿滑,覆盖着一层藻类,许多手指大小的褐色小鱼游弋在石块旁啄食。   螺蛳只有指甲盖大,但是非常多,根本不用专门去找,沿着草叶蔓生的浅水溪岸,弯腰一路走过去,每块石头上都附着着,随随便便就能捞一把,咵啦啦丢进桶里,她虽然吃不了,但听个响儿也很高兴。   溪水里的小鱼比想象中还多,越是往阴凉地走,越能看清溪水深处,好多两三指宽的鱼,可惜她没鱼竿,但抓个螃蟹也行。溪里的螃蟹长不大,成年了也只比硬币大一点,大多都藏在石头底下,见着大块的石头翻开就对了,下头一准有东西。   孟凛一开始手生,翻石头的时候太用力了,大石头翻倒溅自己一脸水不说,泥沙被搅起来,水瞬间就混了,什么也看不清,等再沉淀完,螃蟹早就跑没影了。   抓螃蟹抓鱼都得拼手速,孟凛顶着大太阳,听了好半天鸟叫,一尾鱼都没捞着,还被螃蟹给夹了手,夹她手的那只螃蟹她愿称其为螃大将军,比普通螃蟹大出两圈,俩钳子又大又凶,一直举着,根本不怕她,半点要跑路的意思都没有。   丧尸的皮厚不怕夹,也不痛,但孟凛有脑子,她会幻痛。   起初螃大将军没夹稳,揪住了她的小拇指,自个儿掉下去了,孟凛不明白,为什么这笔账要算她头上,一击不成又来一击,得理不饶人,钳住就不撒手,孟凛也不明白,她翻的又不是它家,它只是碰巧路过而已,为什么要这么生气啊!   “嗷——退!退!退!”   丧尸奋力抵抗,疯狂甩手,不慎脚下一滑。   只听“噗通”一声,水花四溅。   沉入水中的螃大将军回到安全区,终于松开蟹钳,横里横气的游走了。   啊,蓝天,好他爹蓝的一片天。   啊,浮尸,人死了以后,是能从水里浮起来的。   本来并不想搞湿自己的孟凛,仰面朝天,怀抱着湿透的太阳帽,飘逸的白裙在清澈的溪水中浮动,随着水流,越漂越远,越漂越远……   涉水声传来,数道打水的游痕迅速靠近,孟凛腰间一紧,跟着就被拖回了岸边。   “喵呜。”葫芦坐在树荫下,打了个哈欠。   鹅卵石被太阳晒得发烫,孟凛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瘪着嘴,很不高兴,像是硬被愣头青救上岸的楚人美——说好了各玩各的,她又没叫救命,本来玩儿得挺好的,就是那只臭螃蟹,弄得她那么尴尬。   还有沈确,没经她同意擅自越过三八线了!   越想越气,她一抹脸,瞪了过去。   “明明是我在生气。”伴随滴滴答答的水声,沈确低着声说。   “你不,是——”最先看到的,是一双肌理分明的长腿。   往上是贴身的短裤,劲瘦的窄腰,水痕自上而下,在起伏的块垒间折转,运动内衣束住了宽厚的胸背,漂亮的弧线尽头,是沟壑般的锁骨,在饱满的胳膊和瘦长的脖颈间徘徊之后,视线又回到了孟凛的精神故乡。   沈确攥了一把马尾辫,水流顺着肘尖滴淌,她微佝着背,垂眼看去。   六块腹肌,在刻意的呼吸节奏里愈发明显,沈确看着她问:“我们,只是好朋友吗?”   被这股莫名的氛围裹挟,脑袋发懵的孟凛下意识地咽了口不存在的唾沫。   “啊?”   她低下头,又抬起头,看了一眼,又看一眼。   嘶,欸?不是,她刚才想说什么来着?   沈确走到她面前,捞起搁在石头上,小恬送的毛巾。   边擦胸口的水,边说:“我耳朵进了点水,没听清,你说什么?”   近在咫尺的距离,完美契合的高差,精心谋划的角度……   “我错,了!”丧尸拼尽全力,无法战胜,“看、看看腹肌?”   沈确垂眸,平静中带着一丝笑意:“嗯,看吧。”   如果你也曾经沉入过丰腴与弹性并存的峰峦,在起伏的沟壑中徜徉过,那么你会理解我。   参考文献:《孟凛的自白》。   ——怎么就这样了呢?   把脸埋在胸腹间的孟凛,第一万零一次拷问自己。   沈确到底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明明上大学前她根本没打算要堕入红尘的!   这件事,还要从孟凛高中开始说起。   她所在的高中是一所普通公立,褚步庭觉得私立风气不好,她也正好懒得社交。   那时候的孟凛还没开始做真正的自己,她沉默,她忧郁,她冷眼睥睨着青春期。   后排靠窗,王的故乡,成绩优异,背景成谜。   高端的逼格,往往只需要最少的演绎。   每天乘坐豪车上学的沉默寡言的大小姐,足够成为众人的焦点。   但也因为高冷,没人敢来招惹,就这么保持着大半年距离,忽然某天,一个女孩怯生生地拦住她,问:“孟凛同学,我能不能问一下,两个翅膀夹…嗯……就是你坐的车,是什么牌子?”   话音刚落,教室里一片哄笑。   孟凛认得她,开学第三天起就被欺负的小苦瓜,和沉默学霸姐,霸道社会哥组成了她爱他,他爱她,她不爱他,她不知道她不爱他,他硬要装作他们相爱的狗血三角。   简单总结,就是混子爱上了班长,苦瓜又暗恋上了混子,混子一边吊着苦瓜,让狐朋狗友欺负她,一边借着苦瓜被欺负的由头纠缠班长。   “比亚迪,没听说过?”孟凛环视一圈,说:“Be your dad.”   说完她就走了。   再次确认她不好惹后,孟凛安生了很长一段时间。   在她看来,小苦瓜长得不错,学习也好,班长年级第一,她排第二,完全没什么可自卑的,混子除了会打架,不缺五官外,称得上别无优点,明眼人都能看出他在吊着她,偏她还沉浸在人家顺带手的超雄救美。   明明可以竞选副班长,却要把位置让给不如自己的人,去当个学习委员,明明是自己被欺负了,别人帮她出头,却要说没关系他们也不是故意的。   明明班长在抽身时已经提醒过她:“你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学习,不是其他那些有的没的。”   最后被甩的混子还是和小苦瓜谈了一场潦草而短暂的恋爱,后来混子打架退学,混子们对小苦瓜的霸凌也没有终止。   孟凛其实没有搭过手,她只不过是在食堂、文具店里,在小混混一拥而入时,容许她站在自己身边,小苦瓜是学习委员,虽然正在被刁难,但她也是要交作业的,也只不过是在搭班值日时,没有丢下她溜号,仅此而已。   黄昏,偏僻角落,孤单的少女:“孟凛同学,我可以…和你做朋友吗?”   孟凛想到她偷偷塞进自己书包里的匿名情书,如果她不想被发现是自己,就不该用自己的笔迹,如果她想被发现,现在又为什么装作若无其事。   她不理解:“为什么?”   “因为你是一个很好的人,我被欺负的时候——”   “所以你知道那是欺负?那为什么不反抗?”   小苦瓜的脸上显出愕然,苦笑:“反抗?我能怎么反抗呢?我和你是不一样的。”   孟凛也笑了:“哪里不一样?”   “你家里有钱,没有人敢随便惹你的。”   “你没上过政治课?”   “什么?”   “课本上写的不够清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孟凛耸肩,“你说得对,我家里确实有钱,我用的东西就没有不是名牌的,但我上公立学校,穿和你一样的校服,吃同样的食堂,在同一个教室上课自习,我有再好的东西都得老老实实放在家里,我来这的目的是读书考试,这个kpi你的成绩比我更好。”   小苦瓜像是没想到她会说出这么单纯的话,笑容中透出自怜的意味来。   孟凛便又道:“你知道那混子的家境其实和你差不多吧?”   小苦瓜摇头喃喃:“不一样的,我们虽然站在同一个地方,但本质天差地别,你有人托举,而我爸妈才不会为了我——”   “你们家在一张桌上吃饭吗?”   “嗯?是啊。”   “我已经好几年一个人吃饭了,我确实有很好的家境,但我也想一家人一起吃顿饭。要比惨,每个人各有各的惨,这东西本来就是唯心的,只是你的buff具有普适性,贫穷,缺爱,所以可以让你轻易的单方面的为自己和他人的惨排出一个先后高低来,你对我一无所知,不是吗?”   “你喜欢我,喜欢的不是我,是你自己眼里的幻觉而已。”   “我不喜欢你,也救不了你,你有你自己的剧本,而我这个人最不喜欢的就是苦情戏。”   那神人辈出的三年,让孟凛看清了所谓的爱情,无非是些自顾自的演绎和投射,有人卑劣,有人自贱,在最小的社会关系里争权夺利,感动自己,幼稚,而且无趣。   她尤其不喜欢的,就是那种小说里的小白花女主。   直到她看到了……腹肌。 第33章 33   孟凛自认不是个喜欢热脸贴人冷屁股的人,偏偏在沈确身上犯了邪劲。   被捡尸的第二天,沈确趁她还没睡醒早早溜了,连个电话号都没留下。   在经历‘我竟然被占了便宜’到‘我竟然没占到便宜’的大起大落后,孟凛对沈确的好奇心就被吊了起来,于是便动用了些许钞能力,得知缘分竟在我身边,她当即就开启了送温暖进校园活动。   那时的沈确才因病重返学校没多久,却已经颇有人气。   根据探子提供的情报,据说是因为沈确身体条件过于优越,走在路上就被跆拳道社的社长给拦了下来,请她帮忙在社团文化节上助阵,她们社团有个破板演武表演,需要人帮忙拿板,原本负责的社员不小心崴伤了腿,沈确就答应了。   结果她只是穿着道服在台上拿板站桩,竟就帮跆拳道社吸引来超高人气。   其他社长眼红,抱怨跆拳道社竟然在文化节前偷摸请外援,被解释后才知道,原来沈确就是本校生,只是最近才返校,所以她们开学拉壮丁时才错过了这根好苗子。   在那之后,沈确就被一众社团包围邀请,武术体育广播剧摄影乃至cosplay,堪称百团大战。   通通被婉拒后,各家又另出奇招,也不知道是谁传出去的消息,说凡是请沈确帮忙,只要理由不太离谱的,她都会答应,虽然她没入社,但可以请她帮忙拉一波热度啊!   孟凛第一次在学校里“偶遇”沈确时,她正在帮忙搬一箱cos道具。   晚上漫协在会议厅有个宅舞加cos的表演,沈确被拉来帮忙出卓娅这个角色。   她穿着露脐的cos装,胳膊上贴着假纹身,脸上还没化妆戴上假毛。   众目睽睽下,孟凛拿出手机,人畜无害地笑问:“老师,可以和你合照集个邮吗?今晚的表演我一定去捧场!”   沈确不知道什么叫集邮,但她能感受到周围社员骄傲欣喜而热切的目光。   她只好放下箱子,却被孟凛一把搂住肩膀,两人相差二十多公分,沈确不得不向她俯身,变成一个过分亲昵的姿势。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都说了是来看表演的啊,没想到我们同校啊,真巧——笑一下啊,老师是不喜欢笑吗?”   孟凛当然是故意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她抓的就是这一刻。   第二次偶遇,沈确正在操场上帮武协拍摄宣传片。   大老远她就看见那张本来就臭的脸变得更臭了,孟凛乐呵呵的:“同学,这么巧,又见面了。”   “沈确,你朋友啊?”可惜不速之客横空出世,女人成熟漂亮,气质出众,朝她伸手:“你好,江洄,沈确的发小。”   江洄这个人说话办事都让人挑不出错处,孟凛观察了她一晚上,还没拿到沈确的微信号,她们俩倒是先交换了联系方式,都是千年的狐狸,孟凛在她身上嗅到了同样的气味。   第三次偶遇,沈确在帮猫狗协会分发“帮助流浪动物绝育”的捐款宣传单。   “哈喽?需要捐款吗同学?”孟凛抽走单页,自来熟地和她并肩。   “……你很闲吗?”沈确压着声,质问她:“为什么总是缠着我不放?”   孟凛耸耸肩:“可是社团的小伙伴们都很希望我出现欸。”   毕竟她一出现,动漫社得到了采购高质量C服道具假毛的资金,武协得到了专业拍摄团队,流浪动物也可以批量嘎蛋了,大家都很高兴,除了沈确。   “所以你是在等人吗?江洄?”   沈确有些意外,孟凛笑笑:“正好,我也想知道她会不会来。”   这些天江洄一直在手机上与她联络,话里话外想要拉近距离,但她们俩根本没什么交集,除了沈确外,唯一的就是江洄现在所在的课题研究组,是她妈妈留下的。   她的学院里挂着孟凛的照片,同样的名字,相似的长相,但那也构不成如此无端热络的理由。   不论江洄靠近她的原因是什么,孟凛对她都没有兴趣,所以她直接在微信里把话说开了。   她拍了拍身边的座位,示意沈确坐下,“别看我这样,其实我这个人也是很挑剔的,也不喜欢拐弯抹角。如果你觉得我是在纠缠你,让你很反感,你大可以直接告诉我,而不是把我当成一个麻烦,或是个物件,转手给你的朋友。”   沈确皱了皱眉:“我没有把你当成物件。”   孟凛反问她:“那你把我当成什么?”   “……”沈确被她堵住了话口。   孟凛笑笑,起身走了:“无所谓,你不反感就行。”   孟凛也不是非得跟沈确有什么样的关系,她那时候正和褚步庭进行主权争夺战,从小到大她几乎都是两点一线,豪车接送听起来风光,但年复一年,她毫无自由可言。   褚步庭并不限制她社交,但对她的安全控制到了毫厘,即便上了大学,她也不允许她住校,遇见沈确,是这张密不透风的网第一次出现缺口,吹进一缕自由的空气。   她知道褚步庭迟早会再替她安排保镖,在那之前,她想透过这个缺口,多看些外面的风景。   而她越观察沈确,越觉得她们本性相斥,沈确做的事,她无法理解,沈确这个人,正得发邪。   即便这样,她还是无法控制注意她。   后来她知道,原来见色起意还有个雅称,叫生理性喜欢。   “沈确,我脚扭了,你送我去教室呗。”   沈确看了眼她抬起的腿,面无表情的扶住她,直到教学楼门外,她才开口:“你不是真的需要帮助,没必要特意消遣我。”   “嗯。但你帮助的很多人,也不是真的需要你帮助,他们只是想偷懒而已。”   孟凛把脚放下,问她:“而你很多时候其实根本不想做,比如刚才,为什么不拒绝?”   她明明有时是厌烦的,却变成了别人口中那个‘虽然看起来很凶,但脾气意外很好’的人。   “因为没必要拒绝,不过是举手之劳。”   “可举手之劳,也分方不方便,想不想做,帮人是情分,不帮是本分,不是吗?”   “不,人本来就应该做正确的事,谈不上什么情分与本分。”   “原来你真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失敬。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对别人那么耐心,却唯独对我会发脾气?难道你的利他主义还有触发的必要条件?譬如说普通人可以,有钱人就不行,其他同学可以,孟凛就不行?”   沈确:“……”   她们好像处处都不对付,却又偏偏凑在了一起。   一个光明正大死缠烂打,一个区别对待却不拒绝。   孟凛惯来是个喜欢得寸进尺的主,既然沈确不拒绝就等于同意,沈确同意就等于沈确很乐意,这条潜规则由孟凛单方面确立,且仅对孟凛本人有效。   沈确也许是个认可吃亏是福的人,但孟凛不是,她的原则是她乐意的话,别说是钱,黄金珠宝奢侈品她说送随手也就送了,她不乐意,就算是玩腻的二手玩具扔了也不给你。   她尤其讨厌那种浑水摸鱼,偷奸耍滑,藏在人群里沾着点便宜就万万岁的狡黠鬼。   既然沈确不拒绝,她就帮沈确拒绝:   “哈喽同学,沈确今天没空帮你交报告,自己去学生会吧,今天你们不是还要开例会吗?”   “骚瑞啦,占不了座,我们中午约了吃饭呢。”   “她明早没法提前到噢。沈确,我想吃三食堂的小笼包,明天我在203上大课,等你喔~”   “你感冒啦?好可怜,熏疼。但是沈确今晚没空帮忙管你们社团训练,她得帮我弄论文资料呢……大一当然也要写论文啦,我和你们不一样嘛,我八岁就发SCI啦…嗯嗯,我们确实不同专业,没事哒,我的论文方向也不是本专业哈,别担心,挂了吧,好好养病喔!”   孟凛也不是来者皆拒,如果对方足够真诚,她不会拦着沈确,也不介意自己再搭把手。   只不过她的阴阳怪气和随心所欲得罪的人远比帮助的要多得多得多。   不久之后,一条校园网里关于‘怀疑沈确被富二代包养’的匿名帖悄然火了起来。   当时孟凛忙于缠人,根本没有发现,这事还是先传到沈确那里,她才知晓。   知道的时候,帖子已经发酵了好几天,沈确有贫困生buff,加上人缘不错,而且每次孟凛出现,她就臭脸,显得很不情愿,所以舆论从一开始就直指孟凛。   关于她身份的猜测已经盖了几十页楼,有人扒她的车,有人说她压根不是本校的,有说她和学校高层有关系,说她是假冒二代小牌大耍,说她其实在外面骗男人钱回学校包养女同学的。   校园网的匿名IP想查很容易,孟凛完全不在意,伤害性为零,还有乐子看,多有意思。   沈确却好像受到了很大冲击,孟凛还没在她身上见过这么丰富且剧烈的情绪起伏。   “我可以发帖解释,或者把那些人找出来,让他们删帖。”   “为什么要删?他们乐意猜就猜呗,发帖是人家的自由嘛。”   “恶意揣测,造谣,谩骂,算什么自由?”   “啊嘞嘞,确酱,你不会是在替我生气吧?”   “……别嬉皮笑脸,这事不好笑。他们要骂可以骂我,不应该牵涉到你。”   “哈哈哈,好吧,那怎么?我报警?”孟凛还是笑:“如果真要追究,他们无非是删帖道歉,写个保证书,我受到的伤害和名誉损失,却根本无法估量。如果我站出来自我澄清,人家会说我玩儿不起,如果我不澄清,别人随口造的谣就会成为贴在我身上四年都很难摘掉的标签。”   她说的是事实,沈确无法否认,造谣是成本最低的恶意伤害。   如果她能处理得更圆融一点……   “沈确!——哈哈,这张表情好,我要私藏。”   孟凛贼兮兮地晃了晃手机,背手溜达到她身旁,一脸憋着坏:“你要是真内疚想补偿我,也不是不行。”   “你有想法就直说。”   “很简单啊,他们说我包养你,那我就包养你呗,你需要钱,我有钱,利益交换,合情合理合法,做我女朋友,我不会让你吃亏,也不会占你便宜,等风头过去了,你想终止我们随时可以解除关系,怎么样?”   让受害者成为既得利益者,让谣言直接坐实,谣郎们有几点倒真没猜错,她还真和学校高层有关系,孟大小姐也真的有的是钱和手段。   不过她也只是随口一说犯个贱罢了,这种以无赖对无赖的办法,沈确这种正派人士哪会接受。   “……可以。”沈确思考片刻,竟然点头同意,“如果这样可以补偿你的名誉。”   孟凛震惊:“你认真的?这样可就和资本家同流合污了喔?”   沈确很认真:“嗯,但只是为了解决这个事件。”   啊啊啊这种高冷猫猫为了保护你的安全送你进家门结果把自己送进狼窝惨遭绑架的既视感,真的很难让人不欺负蹂躏为所欲为,立刻撕开道德假面化身邪恶狼人!   “可以!事先说好,虽然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但你必须和我说一声,不能自己把事定了。”   “好,我承诺你,如果我有任何变动,一定会告诉你。”   孟凛一秒钟都没犹豫,十几辆豪车一天一换接送食堂宿舍教学楼,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各种颜色每天不重样,凡沈确出没之处必有氪金玩家狠狠应援,同时注册实名账号在帖子下留言:   有钱,在谈,loser们别酸了,再哔哔等收律师函。@一众实名。   恋爱狗都不谈——谈!谈的就是这个恋爱!   不懂高冷别扭肌肉美女的一律打为没有品味的东西! 第34章 34   “我脸上有东西?”沈确转头看她一眼。   孟凛坐在副驾上打量沈确,她也是忽然觉得,她和从前相比其实有很大的变化。   以前的沈确是那种很一板一眼,做什么事都有自己一套内在逻辑的人,说好听是执着,说难听一点就是偏执、紧绷,而且严肃臭脸看起来很冷漠,偏偏又很热心,在俩人生活在一起前,孟凛还以为她多少是沾点斯拉夫血统。   而孟凛欢脱,随心所欲,哪怕空间再小,也会想方设法折腾出点动静来。   她的循规蹈矩,经常会让孟凛感觉强扭的瓜虽然很甜,但也是真的别扭。   孟凛花了三年时间,试图让沈确变得松弛一点,别那么板着多笑笑,她也的确好像有了那么一丝丝改变,可后来的结果让她领悟到沈确或许真的不喜欢,不喜欢她的想一出是一出,不喜欢她的不在意他人看法只活自己,不喜欢她的没脸没皮得寸进尺。   她是真的恨过沈确。   恨她从来言出必行却在最重要的一件事上失约。   恨她在每次她发疯都会跟在身后给了她安全感却又在最后一次不告而别。   不过她脾气虽然大,但来得快去得也快,何况现在她们连物种都不一样了,孟凛早就不恨了,只是毕竟相隔三年,世界都毁灭了,她对沈确感到有些生疏也很正常,这种刻意保持距离的生疏直到刚才那一抱才彻底烟消云散,让她真正感受起沈确来,才意识到她的变化。   如果是以前她们吵架,必先经历一段单方面的沉默忍耐,直到她被她问烦了,才会说出症结,然后两人进行一番是非对错的争执,谁也说服不了谁,再各自生一段闷气,最后以沈确的“吃饭了”或是孟凛直接忘了有这回事作为终结。   在床上都会忍着不发出声音的人,怎么可能会以色诱人呢?   再比如她不打一声招呼就跑去摘杨梅,以前的沈确肯定会训她的。   万一她来晚,万一遇到的人直接开枪,她现在就真的只是一具尸体了。   如果是以前的沈确遇到小恬,即便不把人带走,也一定会立即想办法把她的位置报告给救援队,而不是跟她一起慢悠悠的溯溪玩水洗澡,再跟她去洗劫小卖铺,只留下物资就离开。   以前的沈确又怎么可能不做任何计划,只凭一辆双人观光自行车,说去旅游抬腿就走?   四千多公里欸,世界毁灭了欸,遍地都是丧尸欸,连她都是丧尸欸!   这么一想,沈确真的变了很多,她松弛得都有点过分了!   但怎么就变了呢?   那个组织的洗脑真这么厉害?   还是这三年她经历了什么事,或者…什么人?   “这三年你谈恋爱了吗?”沈确读出白板上的字。   沉默半天,原来就是在想这个?   沈确看向路面:“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孟凛:你别管,快说!   沈确说:“没有。”   她又写:那遇到什么特别的人了?   “遇到的活人都挺特别。”   毕竟都是幸存者。   沈确小小的逗她一下,又说:“如果你说的是感情上的特别,没有。”   有话就不能一口气说完?大喘气什么!丧尸瞪她一眼。   小白板立起来:那你这三年都在干什么?   这次沈确没喘,言简意赅:“活着。”   “和其他幸存者差不多,找物资,找基地,找人,杀丧尸。”   听起来就过得很惨的样子,孟凛伸手揪了揪她脸颊,表示安慰。   自那一抱后,她们之间似乎重新走近了一大步,身体接触变得自然许多。   以前孟凛对她就有皮肤饥渴症,恨不得做连体婴的程度,坐沙发腿要么得垫在她身上,要么直接躺她大腿上,古时候是晨昏定省,她是晨昏蹭人,从肚子蹭到胸口,每日以胸洗面,吸人一万次,有瘾似的,还必须要沈确给她摸头。   现在沉寂三年的瘾好像一下子犯了。   她们今天本来是要进城大采购的,昨天把能留下的都留给小恬了,她们自己,连带着之后要去集市上交换汽车的物资,几乎不剩什么,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因为一兜子杨梅雪上加霜。   孟凛昨晚其实做了点计划,先去拿什么后拿什么,还感觉自己很有计划性,现在一股脑全推翻了,说:“我们今天,约会吧!”   虽然分手了,但沈确又不知道,未婚妻妻约个会天经地义。   早上出门时还嘀嘀咕咕,让她不要打扰她复习购物清单,强调n次这回她要自己去,不让跟,嫌她一个活人碍事。   路上突然问她这三年谈没谈恋爱,跟着便决定要进城约会,果然是孟凛的风格。   沈确点了点头:“好。”   临进城时,天公作美,下起大雨来,白色老头乐就在雨幕中狗狗祟祟地溜进了市区。   车在一处偏僻的工地里停下,孟凛让沈确和葫芦在车里等着,自己穿着雨披拿着好几个环保购物袋下了车,要约会也得先办正事,不然一晚上的计划岂不是白做了。   她昨晚特地拉着沈确盘算末世的各种硬通货,排首位的当属药品和油,油就不用说了,她们自己都缺,药的话倒是不难弄,随便找个医院摸点就是了。   沈确坐在车里,望着不远处三甲医院的招牌,手上轻轻捋着猫毛。   末世的医院,对任何幸存者都是噩梦级的存在,春运般的丧尸密度,往往意味着有来无回。   约莫不到一个小时,一道像是小企鹅似的身影一摇三晃地自雨中走了过来。   “我没,仔细看,这里面,呦没有过期。”   还好她小时候身体不好,没少跑医院,对医院构造还算了解,一般人可没她那么高的效率,这药房东一个西一个,门诊的病房的还有门口商铺的,沈确说的很多珍贵品类都得在病房区专门的药房里拿,那成排的药架,找得她眼都花了。   孟凛说医院里还有很多器械,小东西像是镊子夹子手术刀片什么的她也拿了点,那些监护仪啊B超核磁手术床之类的应该更值钱,就可惜她搬不出来。   沈确“嗯”了声:“这些需要专业的队伍。”   接下来要找个大点的超市和宠物医院,补充人和猫的口粮驱虫药。   孟凛望着窗外陌生城市的街景,显得有些出神。   她没告诉沈确,去医院的路上她在对面看见了个加油站。   先前每次路过加油站沈确都会停下来,孟凛刚开始以为她想找汽油,后来发现她其实是在看公告栏。   沈确说加油站的储油罐在地下,加油机一旦断电就弄不出油了,看公告栏是因为末世初期通讯中断,大部分人下意识都会到加油站找油,这里便成了一个信息集散点,张贴各种寻人启事,或自己的身份和去向。   政府部门还未彻底失能前,也会在这张贴疏散通告,逃生指南之类。   如果公告栏上出现新的贴报,就意味着这附近有幸存者出没,这座城市还没有彻底沦陷。   但她们经过的所有加油站,公告栏上的纸都几乎旧得看不清字了。   孟凛原本是想替沈确看看这座城市会不会有新的幸存者贴报,却没想到看到了自己的寻人启事。   她的照片,体貌特征,姓名年龄学校,黑白打印纸经过风吹雨淋,褶皱泛着黄,贴在公告栏层层叠叠贴报的最上层,挨着两张官方的基地指引。   下面联络人写着沈确的名字,她的无线电呼号,或到任意官方基地告知联络员消息。   最开始她好像没想到要悬赏,后来又特别标注了重谢——凡提供消息者,不限酬资。   那个公告栏上同一个位置,摞着三张她的寻人启事,孟凛也是仔细看才发现,沈确原来来过许多次。   车停在马路边,小企鹅再次下车,挥了挥手。   一人一尸要先分头行动,孟凛去超市里赶尸,沈确去旁边的宠物医院抢劫。   老头乐回到超市地上停车场时,孟凛正站在门口等她,车直接停到玻璃门外。   沈确问:“你要的东西拿全了,丧尸都赶出来了?”   孟凛指了指地下:“弄到,停车场,安全!”   家庭小队完美汇合,互相比了个OK。   和沈确同居的这些年,两人完全没有一起逛过这种大型的生活超市,孟凛不会做饭,家务都是沈确负责,买菜买日常用品要么是线上,要么是沈确直接从小超市带回来,孟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觉得这种超市乱糟糟的没意思。   生活的烟火气,往往是在失去生活以后才会乍觉烟火气珍稀。   沈确很自觉地推车,孟凛比划了一下,问她:“我能,坐进去?”刚才赶尸有点累。   孟凛活着的时候只有一米六三,骨架子小,本来就偏瘦,变成丧尸后还缩水了一些。   仓储式超市购物车很大,沈确直接把她抱起来,她曲腿在里面坐,空间不挤,就是有些硌屁股。   于是采购的最优先级,变成先给豌豆公主找到合适的屁垫。   食品区,调味料盐糖醋蜂蜜都先拿最小包装,够她们自己吃就行,这些东西虽然有交换价值,但对汽车这种大件来说杯水车薪,也就够换个垫圈螺丝之类的,还占地方。   “不拿,大米?”孟凛把手电扫向那一摞摞真空包装的主粮。   沈确从货架上拿了两包螺丝意面和通心粉,放进丧尸怀里:“车里放不下了,这个不占地方。”   意面她倒是也吃的,“那还要,番茄罐头,肉酱!”   又翻了翻车里的调味品,指挥沈确调头:“黑胡椒,罗、罗勒没拿。”   以前孟凛买这些东西都是直接点点屏幕,送货到家,缺什么买什么,对多少没太有概念,这会儿所有东西都摆在货架上任君挑选,看着眼花缭乱,感觉什么都缺,什么都想往筐里扒拉点,跟小蜜蜂扑进百花丛似的。   还挺有意思的嘛。   肉罐头是市面上的高价硬通货,她们自己也要吃的,别的东西可以不要,王者的牌面必须留够,孟凛打着灯:“红烧肉,午餐肉,排骨还有,那个扣肉,金、金枪鱼不要!那个,难吃,肥肠和猪肘之,要要要!鱼的……拿一点吧。”   零零总总,起码划拉了三四十斤罐头,东西太沉,沈确没往购物车里放,直接装进背包里。   跟着又拿了些奶粉肉干之类专门用来交换的。   东西实在太多了,孟凛充分展现了资本家本质,看什么都想占为己有,不能拿到车上的,就原地消灭!   户外用品区有个露营用品展示的地方,满满登登的购物车穿过遍地狼藉,停放在帐篷边上。   孟凛选了一堆吃的喝的,摆满一桌,“嗤啦”拧开一瓶可乐递给沈确。   “吃!多多吃!不要,浪费!”   揣进肚子里,也是带走。   什么水果罐头,真空包装的卤牛筋卤牛腱,巧克力,苏打饼干,各种含糖饮料,上万卡的热量,吃到就是赚到,葫芦也没闲着,超市里有专门的宠物区,零食罐头猫条应有尽有,虽然沈确已经从宠物医院里拿了,但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孟凛还是挑了一堆。   这会儿直接起开三个不同口味的罐头,豪气十足:“吃!”   荒无一人的超市,一家三口打着手电,围坐在假草坪上露营,孟凛觉得这也太酷了。   还好儿童区什么东西都有,她拿出拍立得,拆掉包装,安上电池和相纸,叫了声“沈确”。   沈确转头,咔嚓一声。   孟凛拿着相纸晃了晃,影像逐渐显现。   室内的光影对比过于强烈,相机焦点聚在了手电光束上,沈确的侧脸虚焦,葫芦在她身旁。   像张老照片,别有一番风味的好看。 第35章 35   “拍什么呢?”   孟凛把照片收起来,“不告诉,你。快吃,你的!”   世道多艰,求生不易。   别的幸存者在过什么日子,咱们过的又是什么日子!   孟凛的眼神中流露出此等意味,显然是打定主意要把这些热量统统带走。   而在座的有且只有一位是干过嘴瘾不涨肚子的,正叼着肉干做监工。   首先停嘴的是葫芦,虽然有阵子没吃罐头,但它也没饿着,早上是吃过饭的,堪堪十斤重的猫,食量有限,吃到第二个罐头就有点乏力了,到第三个罐头,只是闻了闻,就再不肯吃了。   孟凛就鼓励它,葫芦瞥她一眼,干呕了一声。   丧尸无奈,只能转头看向更争气者。   沈确看明白了,地主家不养闲人,和闲猫。   好不容易解决完食物,沈确缓了好半天才站起来,孟凛在纠结还要不要去商场买衣服。   她和沈确又快没衣服穿了,但是她又有点逛够了,商场里的丧尸更多,赶尸也是很累的。   超市也卖衣服,而且都是耐穿耐磨的运动休闲装,经过沈确分析利弊,孟凛决定勉强纳谏。   马上要到人类聚集区了,要是穿得太花哨会很打眼,万一被盯上就不好了。   原地午休之后,孟凛恢复了电量,又冒出个新的想法:“这里,是不是,有恐龙?”   这座城市的恐龙乐园在末世前很出名,孟凛也听说过,沈确说:“是有,挺大的,有室内也有室外,你想去?”   本来不想,但是来都来了,约会三件套,吃饭电影游乐场,没电的游乐场全是铁疙瘩,去了也没意思,但是恐龙或可一看。   重点是那地方在暑假肯定诞生了很多丧尸,全都赶出来也不现实,孟凛琢磨半天,有了个好主意。   她在自己想干的事上总有无穷的精力和爱迪尔。   沈确被拽到了玩偶区,孟凛指着挂在展示架上的青蛙玩偶服。   当年在网络上这身玩偶服火过一阵子,有好多人穿着它在步行街或是景区里卖小青蛙玩具,充了气的青蛙看起来又丧又憨,有种莫名的喜感。   孟凛想的是今天恰好下雨,雨水会冲淡活人的气味,再加上充气玩偶服,气味可以隔绝掉百分之九十,丧尸也看不出玩偶里装的是人还是尸,她打算再在玩偶服里抹一点丧尸血,这样可保万无一失。   车开到恐龙乐园外,孟凛拉着沈确找了个公共厕所换衣服。   她在旁边随便抓了个丧尸,用小刀在人家手里剌口子,攥出的血全给抹在沈确的青蛙嘴里。   玩偶服自带的充气机是装电池的,启动时呼呼的响,孟凛听见厕所外有好些脚步声。   折腾好一会儿,两只青蛙你挤我,我撞你的从公厕门一前一后出来了。   外头围着十好几个淋成落汤鸡的丧尸,孟凛见丧尸们疑惑地打量了她们一阵,又晃晃悠悠散开了,不由得意。   她俩一只粉青蛙,一只绿青蛙,孟凛想起看过的视频,啪的给她敬了个礼。   沈确莫名其妙的视线从青蛙嘴巴里投来,沉默片刻,她也啪的给回了个礼。   虽然不理解,但她高兴就好。   雨还挺大,她们一蛙一把大伞,都是超市里拿的,崭新。   葫芦吃撑了,窝在车里睡觉,一动不肯动,孟凛也就随它去了,正好她们过两蛙世界。   恐龙乐园很大,室外区域有很多恐龙雕塑和涂鸦,也如孟凛所料,到处都是小孩丧尸。   孟凛喜欢小孩,但不喜欢小孩丧尸,她觉得小孩丧尸和成年丧尸完全是不同物种,小孩丧尸继承了小孩身上的所有缺点,行动完全不可预料,会毫无缘由的开始飞奔,甚至直接从楼上往下跳,摔断腿后接着满地乱爬。   她拉着沈确避开了小孩丧尸最多的地方,然后找了一头长脖子龙,爬到它背上拍照。   沈确拍照孟凛从不担心,属于常出神图的选手,不像孟凛,讲究个有画面就行。   票圈里自成一派的抽象风格,和沈确在一起后,有不少点赞之交还特地跑来问她在哪进修的拍照技术。   美美收起情照,孟凛让她也上去,沈确婉拒了。   “早知道,应该穿,恐龙服来。”两蛙手牵手,粉青蛙说。   室内有个恐龙化石展览馆,和室外的热闹相比显得空旷许多,孟凛打着手电,光照在十几米高的恐龙化石上,影子映入天花板,有种蛙蛙误闯天家的感觉,也算看见祖宗了。   “你觉不觉得,我们,就像恐龙,一样?”   沈确知道她想表达什么意思,现在的人类就和当年的恐龙一样,正在缓慢而难以阻挡的走向灭绝。   孟凛的语气有些感慨又有些忧伤,她怕的是等到人类全部消失那天,“她”还活着。   绿青蛙抬手,伸进粉青蛙嘴里摸了摸她的头:“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结果。”   “何况恐龙也并非完全灭绝,鸟类就是恐龙的后代,多读点书就不会这么难过了。”   恐龙乐园之旅,由孟凛自创的一套蛙蛙流星拳作为终结。   ……   “哼哼哼哼~”   孟凛窝在副驾上哼着小曲,怀里一兜战利品,路过市中心时她们发现了一家超大的动漫游戏周边店,IP齐全,衍生品应有尽有,还有专门的cos区,简直乱花迷人眼,她毫不犹豫就冲了进去,磨蹭两个多小时才肯挪窝。   孟凛以前不混二次元,就是那回沈确在学校帮忙出cos,才打开了她新世界的大门。   她花了好长时间恶补,结果沈确不再去帮忙了,后来问她原因,她说之前不知道cos是什么,没想到是那样,当时已经答应了没办法,现在不可能再扮成那副模样。   ——唉,老古板!   孟凛懊悔不已,早知道那会儿就应该把握机会一起出个什么角色的!   没想到今天得偿所愿了。   她一会儿斜着脑袋看眼隔壁,一会儿葛朗台似的摩挲怀里的谷子,咧着个大嘴“桀桀桀”。   沈确被她“桀”得都没法专心开车,看她一眼:“就这么开心?”   孟凛摇头晃脑袋,开心啊,怎么不开心,要么人家写追忆似水年华呢,今天约会就很像她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但她毕竟也成长了,会反思了。   从前她们之间也总是沈确单方面纵容她,所有的事她做决定,做什么,去哪里,只要不太离谱,她曾经问过沈确想干什么,得到的答案总是“看你”“我都行”“在家吧”,后来她也就不问了。   沈确什么时候是开心的,一直到她离开,孟凛都无法确定。   不过她今天能够确定,现在的沈确绝对不是当年的沈确,她百分百是被洗脑了。   否则才不会这样陪她胡闹,而且,她还想起了那张照片的事。   说起来特别滑稽,那是她刚缠上沈确不久,就跟小学生附体似的,有事没事就想犯个贱。   那天她在大礼堂门口蹲人,好不容易等到了,沈确又对她爱答不理,好像她是什么麻烦似的,对别人倒是如春风般…也不是,应该说对别人是不刺骨的寒风,对她是冷冷冰雨在脸上胡乱的拍,再加上她们个头差得远,说话她老得仰头,就很不爽。   大礼堂前有个喷泉,她没多想就站了上去,问她:“你为什么总不高兴?是天生不爱笑吗?”   沈确还是那副模样,沉默地瞥她一眼,刚好孟凛脚滑,整个人从喷泉石台上往后一歪,她伸手却没捞住,“哗啦!”,池里的水只到小腿,孟凛屁.股着地,水柱顺着脑袋在她身上又浇出了个小喷泉的效果。   孟凛摔得龇牙咧嘴,沈确的表情却更精彩,有几分诧异,又有几分恼火。   孟凛不理解,她都这么惨了,沈确居然还不笑?   不觉得很滑稽吗?   两人你看我我看你,孟凛朝她伸手:“拉我一把呗。”   沈确一脚踏上石台,俯身,刚要握她,便被孟凛泼了一脸水,顺带一起拉进了喷泉池里。   水花四溅,两只落汤鸡,在盛夏的黄昏。   “别闹了。”沈确皱着眉抹掉脸上的水。   “偏不!”孟凛是谁,能听话就不是她了,“不爽你泼回来啊。”   孟凛当时根本没多想,就觉得这个人怎么老不笑,为什么这么绷着啊,才多大啊就跟七老八十似的,快别端着了,跟我下来胡闹。   在她锲而不舍的泼水攻击下,沈确终于也不再看左右的目光,直接一套丝滑连招,把大小姐狠狠降服。   “我说别闹了,你听不懂吗?”明明应该很愤怒的语气,听起来却更像是挑衅。   孟凛满身狼狈,也不生气,被她制着笑了笑:“沈确,你到底是在生气,还是有点开心啊?”   湿漉漉的发梢,映着夕阳的眸子,看着金灿灿的。   沈确一怔,冷着脸松开手:“你觉得这样很有趣?”   “不,我觉得混蛋极了。”孟凛一脸坦诚,“如果我是你,早就揍我了。”   “所以我就更想知道,你到底准备什么时候痛骂我一顿?”   “……”沈确不可思议地看她,良久,竟然被气笑了。   “你笑起来比冷着脸的时候好看多了,我要留个纪念。”   孟凛攥干头发上的水,跟个小屁孩似的蹦出喷泉,朝边上拿着照相机围观的人招手:“同学,能不能给我们拍个照?”   孟凛从口袋里拿出那张店门口合照的拍立得相纸,递给沈确。   沈确奇怪问她:“怎么舍得给我了?不是要自己留作纪念?”   你那张珍藏的照片根本不是什么‘未婚妻和我的甜蜜故事’的证据,给你洗脑的组织太敷衍了,所以给你换一张好的。孟凛这么想,但没敢这么说。   “我——”   “砰!”   话音猝然中断,一声清脆的枪响,蓦然炸响在寂静的城镇废墟上空。 第36章 36   沈确一脚踩住了刹车。   孟凛看见路上的丧尸受到刺激,纷纷向声响的方向跑去。   如今她对声音已经脱敏,不会再被本能控制,第一反应不是追,而是逃。   在她不算长的人生中,只有很短的一段时间听过这么清晰的枪响,不是使用消音器的闷声,是那种连续而野蛮的,甚至能闻见硝烟味儿,那时的遭遇,让她对这种声音深恶痛绝。   丧尸的听觉比人类更加敏锐。   枪声来自正前方,直线距离不会超过一公里,她们原本正要从那里经过,找今晚的落脚地。   “喵!”在后排睡觉的葫芦被这声音吓到了,钻到了沈确怀里。   孟凛立刻把怀里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塞到后面,从沈确身上把猫捞到自己这。   葫芦后背的毛都炸了起来,爪子死命勾着她的衣服。   为什么会有枪声?是有人正在杀丧尸吗?   如果是杀丧尸,在这种地方开枪,和自杀又有什么区别?   孟凛脑子乱糟糟地想着,安抚猫的同时瞥了一眼沈确。   就在她们停车的两秒钟里,孟凛又听到一声更轻的“嗤”响,是信号弹,与枪声所在的位置相近,深红色,夹杂蓝色。   沈确发动了车辆,两条岔路,她毫不犹豫选择了偏离枪声和信号弹的那一条路。   孟凛以前没见过信号弹,但她看过电影,红色应该是求救或者警告的意思。   车里沉默着,孟凛终于忍不住问:“那个,是信号弹?”   “是。”沈确说:“双色弹是官方队伍的配置,红色表示遇袭,蓝色表示袭击者是人。”   袭击者是人……孟凛没再说话,满脑子都是这一句。   官方队伍,应该是政府组织的救援队,或者是沈确以前所在的军队?   眼看车越开越远,沈确还是没有任何动作,人类和人类厮杀,丧尸马上也要去凑热闹。   晋西北都乱成一锅粥了,要是以前的沈确应该早就去救人了。   平心而论,孟凛不想去掺和,她是丧尸,遇见人类准没好事,但……   “你,要不要,去救人?”沈确和她的立场是不同的。   沈确看了她一眼:“你希望我去救人吗?”   是很认真询问的语气和眼神。   “你,不会,死吧?”虽然她一刀一个小丧尸,但子弹可不长眼。   “不会,我可以答应你,一定优先保证自己的安全。”   “那……你就,去吧。”   我就不去了。   沈确又深深看了她一眼,打算把车再开远些,又听她说:“你,转向啊!开,远了,危险!”   这又不是乡下,虽然很多丧尸都被引走了,但犄角旮旯里肯定还有落单的笨蛋丧尸,沈确一路跑过去,万一就那么寸,那她真要怄死了。   老头乐最后停在一条偏僻的巷子里,一人一尸都下了车,沈确在后备箱里找武器。   孟凛看着她从底层翻出一把长筒.枪,一袋子弹,想着她应该还有把装了消音器的手.枪,一把惯用的军刀,和几把厨刀,最好这些都带上,对,还有弹弓和摔炮!   沈确只把手.枪掖进后腰,拎着军刀,把长筒.枪塞进她手里:“拿好,子弹装好了,保险是打开的。”   孟凛有些懵:“我又——”   说着猛然意识到,她留下这把枪不是打丧尸用的。   这是吴铁英改装的霰.弹枪,用的是自填钢弹,十五米内,足以打死野猪或鹿。   沈确从边上搬来篷布罩住车,“在车里等我。遇到任何危险,不要犹豫,开枪。”   孟凛抱着枪,听着脚步声跑远,车厢笼罩在阴影中。   她看了看猫,摸了摸枪,手掌摁在心口,妈呀,她心脏好像复活了似的。   安静又昏暗的环境,总是会令人多想——   这年头会袭击官方队伍的多半是真的亡命徒吧?他们手里有多少武器?为什么只开了一枪?那一枪会不会是陷阱?他们有多少人?沈确那把枪从A市出来后就没见她用过,她还有多少子弹?她杀丧尸没有心理负担,但对上人呢?   雨已经停了,但阴雨天天黑得早,沈确只有一个人……   啊啊啊啊啊,孟凛发出几声丧尸吼,胡乱抓了几把头发。   冷静下来,一看自己手指间薅下来的发丝,眼睛又瞪得浑圆。   还、还好,戴的是假毛。   丧尸的头发可是真正的不可再生资源,每一根都有自己的名字,她一根都不能失去,不能再在这坐等了,她心理素质很差的,万一误伤了琳达索菲亚或者孟可爱就不好了!   沈确抄了条近道。   周遭楼房低矮密集,刚才她已经锁定了附近的制高点,一栋老式居民楼。   枪响来自95-1警用步.枪,末世前是特警的常规配置,来源可能是袭击者也可能是自己人。   末世后政府在西北腹地扎稳脚跟,作为大后方,向前线输送武器物资,但长途运输毕竟需要时间,各地都在打游击,所以前线的武器更多是各自拓荒收集而来,警用装备的数量不少。   这个区域还在安全线外,来这的队伍,不是绘图通讯组,就是救援组。   而这条路不是交通枢纽,却是丧尸更少的安全线路,选择在这动手,一定事先踩过点。   手里可能有枪,有预谋,袭击者不会是普通劫匪,不能排除狙击手的存在。   天台,狙击手最心仪的制高点。   沈确背身在储水塔后,反手拿刀,悄然无声地靠近蹲在围栏后的黑衣男人。   成功缴获带消音器的狙击.枪,沈确用男人的望远镜扫看地面——果然,周围已经被清理过。   所有小路都被垃圾堵死,只留下了一条路,被截停的是辆大巴,救援组,四个、不,至少六名普通幸存者,都是小孩和女人,护卫有三人,一人已经倒下,暂未变异。   袭击者,一辆越野车,一辆货斗,除掉狙击手,能看见的还有五人,都是男性,有枪。   食指沾了点雨水,确定风向风速,沈确沉下呼吸,贴近扳机。   咻——   一个。   两个。   袭击者被惊动,为首者大喊了一声,余下的快速散开,躲进了掩体之后。   点位暴露,沈确毫不留恋,收起枪架,带走弹匣,踩着断头喷出的满地血洼,快速移动起来。   “老大,什么情况,李敢那家伙疯了还是内鬼?”   “我操!”杨横狠狠瞪着空旷的楼顶,李敢不是疯了,那是死了!   他没想到居然会来救援。   明明事先已经摸透了救援队的安排,条子们人手不足,这批从大青山基地救出来的人每队只派了三名护卫,后续车辆距离这起码还有十几公里,配置的武器比这辆车还少,这次他们来了七个人,六条枪,杀个来回都足够,那枚信号弹就不是求援,而是警告后车撤离。   枉费他们特地布置了场地,就是想好好玩儿一把,到底是哪来的野狗横插一杠!   “老大,我们怎么——”   “别露头!”   ——咻!   子弹打穿脊柱,断裂的脖颈如同爆开的水管,鲜血喷薄。   杨横立刻矮身,死死咬住牙,弹道和刚才距离至少百米,来人是个高手,那把狙的瞄准镜有误差,竟然不需要修正,移动这么快,射击精度奇高,连变成丧尸的机会都没给他们留。   到底是哪来的家伙?   不会是道上的,江浙这片区域是他们上梁山的地盘。   条子,就更不像,官方都是结队行动,没有孤狼,从第一枪到现在,分明只来了一个人,用的还是他们的枪!   ——真是活见鬼了!   但是还好,也幸好,这次除了他,还来了一个干部,谁活谁死还不一定。   陈晶也没想到她们竟然会等到帮手,她确定不是组织安排的人手,但现在也顾不得许多。   趁着对面混乱,她和同伴把伤员弄上了车。   视线扫过大巴车里一张张惊恐的脸,虽然惊恐,却没有丧失斗志,前挡玻璃被砸出的洞女人们已经用行李堵上,孩子们都捂着嘴,不发出一点声响。   这次她们的任务是运输幸存者而非物资,对面的目的显然是抓人。   好在汪明经验丰富,先下车蹚雷,才发现这些被刻意放出来的丧尸其实都被拔了牙。   这些匪徒把主路围起来,想拿她们取乐,这种疯子行径,她不是没有耳闻。   组织下发过情报,有个叫做‘上梁山’的帮派,由一群末世初期夺取了监狱的重刑犯组织,这些年四处收拢恶徒,搞出个一百单八好汉聚义,自立山头,烧杀抢掠什么都敢干。   和这帮人渣相比,丧尸都算得上慈眉善目了。   “汪明怎么样?”徐冉问。   “中的是麻醉枪,那帮人也不想造出新的丧尸给自己添麻烦。”陈静说。   “那救我们的又是谁?”   “未必是来救我们的,别放松警惕。你在车上,我下去,把门关好!”   车门关上,陈静迎面踹翻一个丧尸,就听那头目喊道:“老虎,掀桌子了!”   她们现在只见到五名匪徒,刚才被射倒三个,那家伙喊这么大声,必然在暗处还有人。   掀桌子,难道意思是要把丧尸放进来?   陈静心头一紧,抬枪便打算射击——先前为了拖延时间,子弹已经剩下不多了——就在这时,忽然地上“咕噜噜”两声,呛人的烟雾登时弥漫开来。   四周一片白茫,人,丧尸,车,全都淹没在浓雾中。   她迅速掩住口鼻,泪水止不住流淌,身后的大巴里有人在敲窗,她立刻挥手,制止了对方。   果然是亡命徒,自己活不了,也不准备让别人活。   陈静端起枪,背抵车门,她不知道其他丧尸是否已经被放进来了,什么都看不清,那名狙击手再厉害,也不可能再对烟雾里的目标下手。   还得自救,必须自救!   她死死忍住咳嗽,窒息感几乎到了极限。   烟雾开始挥散,昏暗的光线中,隐约出现一道人影。   所有要保护的人都在车上,陈静没有迟疑,正打算开枪,忽听一句“口令?”。   她一愣:“咳、咳咳……风起。”   对面说:“云涌。”   视线渐渐清明,陈静抹去眼底呛出的泪花。   然后看见,一个女仆。   一个,右手扛着大狙,左手拿着军刀,刀刃还在滴血的,女仆。 第37章 37   “上车,没我的信号不要下来。”   烟雾的影响还未完全消散,陈静看不清对方的面容,但能确定是友非敌,且那人能力显然远在自己之上,于是她立即听从了指挥。   车上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破碎的前挡玻璃虽然被堵住,仍有不少烟雾从缝隙中渗入。   在车厢这种半密闭的空间中经久不散,孩子们的肺活量有限,憋得已经十分难受。   但所有人都还在坚持。   朦胧的街道四处影影绰绰,脚步声、尸吼声、还有抓挠和碰撞车体金属板的吱吱咚咚声。   间或夹杂不同方位的炸响,好似鞭炮,让整个车外显得无比嘈杂,仿佛许多人正在混战。   第六个。   杨横瞪着眼,伸手想抓她的胳膊,却无力软倒下去,断裂的喉管嘶声:“是……你!”   分明是如此滑稽的一副打扮,他还是一眼就认出,半年前,他的车队就是被她一个人包围。   她用了他们最喜欢的方式,选择猎场,清理空间,把车和人放进来,用一点微不足道的小装置让车爆胎、停滞,然后,一个、一个、一个……就像饱食的猫玩弄老鼠。   上一任的锦毛虎,就是死在她手里。   “还记得她们吗?”她拿出一张照片,摁在锦毛虎眼前,“张瑛,汤晓兰,赵雍。”   锦毛虎目光涣散,仍是不忿嗤笑:“该死的…条子……”   那时杨横便是靠装死,引爆炸弹,引来丧尸,才捡回一条命。   没想到今天,还是没有躲过。   “我也记得你。”沈确瞥了眼袖口溅上的血,神色冷淡。   有丧尸被血气吸引,她手起刀落。   突然,巨大的发动机轰鸣声,两辆用拖车钩锁在一起的大排量越野车,搅动得烟气乱流。   果然还漏了一个,沈确循着声音追去,街道尽头烟雾几乎散尽,她看得一道身影,瞳孔蓦然收紧。孟凛端着那把霰弹.枪,枪管不住颤动,她瞄准的方向,一辆蓝色的越野车正踩足马力拖着后车出逃,轮胎下扬起片片烟尘。   ——她应该开枪的!   刚才,那一瞬间,她和那个人擦身而过,离得那么近!   但是枪声太响了,如果她开了,这一车人怎么办,沈确怎么办?!   孟凛眼眸猩红,尖牙紧咬,目光中透出从未有过的凶戾杀气,俨然真正的丧尸模样。   她追着沈确的脚步,却在半道就迷了路,转悠好半天才找到一条小道,结果和好几个丧尸老乡一起被垃圾堵在路口,本来想再换条路,忽然听见了消音器独特的枪响声。   不知道战场情况,急得她团团转,想踩着别的丧尸往上翻。   就在她扒丧尸的时候,听见有人大喊什么“掀桌子”,紧跟着她面前的垃圾架子便倒了下去。   成群的同类涌了出去,而她在垃圾堆的对面,看见一个人。   枪管被压住,熟悉的声音在她身后:“那是谁?”   她的眼睛红的像要滴出血来,愤怒夺走了她的语言能力,只从牙缝里吐出几个字来。   “我的,腿!”   “我来。”   沈确摁下她的枪,把她拢到身后。   距离已超过百米,她上身后倾,视线越过瞄准镜,凝视越野车的后挡玻璃。   砰——   后坐力压进肩骨,子弹洞穿两车车体。   越野车Z字打滑,却最终稳住了方向,扬长而去。   还是没能杀掉,果然没能杀掉,意料之中的结果,孟凛盯着那个方向,脑海中闪过无数画面。   混乱的学校,遍地的血腥,身体的剧痛,如毒.瘾一般尖锐的饥饿感,同时摧残着她的精神。   褚步庭出差了,沈确消失了,手机不知道掉在哪里,不知道自己该联系谁。   仓皇之中,孟凛踉跄地往校门外走,她想回家,去一个熟悉的地方藏起来。   而后,她就在校门口遇到了那几个人。   未见过的面孔,陌生口音,熟练到令人发指的动作。   即便面对的是丧尸,也没让他们有丝毫惧怕。   孟凛就这么被砸倒,捆住手脚,塞住嘴巴,带上了一辆车。   街道上满是慌乱无措的人群,燃烧的摩天大楼,装成一团的车流,谁也没注意到这一辆飞速行驶的车和车里茫然恐惧的丧尸。   过于敏锐的听觉让周遭的噪音变成一种酷刑。   孟凛昏昏沉沉,每次醒来都发现自己身体的变化,她的指甲变长,皮肤变得青紫,血管中毒似的浮现,她在慢慢变成一个怪物。   她好像死了,又没全死。   大概过了一两天,她的理智才渐渐恢复,从听到的片段中,意识到这帮人从一开始就是冲自己来的,他们原本安排好了撤退线路,但现在却因丧尸突变而困在城里。   他们手里有枪,像孟凛这种在温室里长大的花朵,对热武器怀有天然的恐惧。   越来越多的丧尸,愈发危险的局面,弹药物资的消耗,都让他们变得暴躁。   这种暴躁,演化成了对她这个累赘和祸首的暴力发泄。   “我们应该把这个东西丢了,带着她谁都跑不出去!”   “老五,你脑子还正常吗?老子们废那么大劲,把她丢了,你给钱?”   “操,她已经死球了!给钱的说不定也特么死球了!”   哐的一脚,狠狠踢在笼子上。   缩在狗笼里的孟凛,被铁杆震得脑袋疼。   绑架,原来又是绑架。她想,还好她已经死了,要是活着,不知道他们还会对她做什么。   对丧尸来说,普通的殴打和挠痒痒一样,既不疼,也不会留痕,最让她难熬的,其实是这些人本身。   待在他们身边,就像在一头饿到极致的老虎面前吊着块鲜肉,任何一点声响和气息都刺激得她发狂。   她虽然恢复了理智,却对自己的变化无能为力。   再后来,孟凛终于能些许控制自己的身体了,她开始筹划逃脱。   从听来的只言片语,她知道这些人都是雇佣兵出身,上过战场,他们连枪炮都不怕,自然也不会怕赤手空拳的丧尸。   敌强我弱,只能智取。   她开始假装温顺,压抑身体的本能,利用从自己身上得知的丧尸的习性。   在一个深夜,引来了尸群。   装死,出笼,混战,她试图为自己报仇,但低估了对手。   十余天的战斗,让雇佣兵们熟悉了丧尸这个新物种,只是他们没料到,还有存在理智的丧尸。   那天晚上孟凛没能逃走,但她引来的丧尸咬死了其中一人,那名雇佣兵很快变异,也是通过他孟凛才知道,原来人的身体能力在变成丧尸后是会等比例强化的。   变成丧尸的雇佣兵,强得可怕,它甚至会用枪。   五名雇佣兵,死了三个,老大怒不可遏,一枪托砸断了她的腿。   孟凛不会忘记那间阴暗的地下室,那个被叫做阿空的人阴恻恻的眼睛。   “放心,老子死之前,一定先把你烧成灰。”他说。   那双眼睛和车里的面孔重叠,三年过去了,他竟然还没有死。   当年的仇,孟凛已经替自己报了大半,只剩这一个,怎么杀都杀不死,怎么打也打不过。   她还以为自己忘了,没想到还是这么生气!   可人都跑了,车尾气都瞧不见了,气也没用。   看沈确的表情,就知道她有许多事想问,但孟凛不想说。   她也是有原则的,大小姐爱面子,如果只是手上蹭破点皮,能赖着人哼哼唧唧一下午,但要是在外头受了欺负还没能报仇,她是死也不会说的。   这些事早已被自动列入不告诉沈确列表,包括她小时候被绑架过。   虽然但是,她还是很生气!   只能化悲愤为暴力,转头蹬蹬蹬跑开,趁烟雾还在,举着武士刀库库打丧尸泄愤!   孟凛追来这件事本不在沈确的计划当中,官方队伍在这,她多待一秒都有暴露的风险,可大小姐火气正盛,拦是拦不住的,她只能加入,争取时间。   最后被杨横丢出来的几颗烟雾弹也终于要散了,沈确拉住孟凛:“我们得走了。”   “呃,两位……朋友?”   陈静和徐冉站在两人身后,笑容拘谨,神色尴尬。   “……”沈确闭了闭眼。   果然,没有一个省心的。   陈静也不是故意下车添乱,实在是车上看得惊心。   试想一下,白烟袅袅的街道,尸影成群,如百鬼夜行。   隐约之间,就见两个装扮诡异的人在大杀四方,一个扛狙的女仆,一个挥刀的无常……怎么说呢,不敢睁开眼,希望是我的幻觉。   “冉姐,你、你有没有看到……”   “嗯,看到了,不是你的幻觉。”   沉默,伴随着躲在车窗下露出一双双眼睛的孩子们隐忍的惊呼。   “那、那是……”软倒在座椅的汪明缓缓睁开眼缝,意识模糊道:“黑礁!黑礁!”   “黑礁…最强……女仆长,罗贝尔……特!啊啊啊,神迹!洒、洒家这辈子……居然,还有…朽木……的,白霞罚,不!!!面具,面具…戴错了——”   没说完,两眼一翻,又晕过去。   陈静和徐冉彼此对视,都在对方眼中看出了十分复杂的情绪。   既震惊于被那管足把一头野猪放倒的麻醉剂扎到,居然这么快就挣扎苏醒的意志力,又尴尬于这嘀嘀咕咕念叨半天完全听不懂的中二病浓度。   不过有件事陈静听懂了,那两人不是鬼,是在cosplay。   “她刚才对出了我们的口令,咱们队伍有过这样的……呃。”   她实在不知该怎么形容,回忆半天,也没找到哪一位能和眼前对得上号的。   于是为了确定对方真是友军,两人一番商议,决定追下车。   此刻烟雾终于散尽,傍晚的天光洒落在躺满丧尸的街道。   陈静也终于面对面看清对方的脸,惊讶出声:“——沈队!?”   原以为是癫人,没想到竟是故人! 第38章 38   沈确,沈队长的大名,在这片地区的一线队伍里鲜少有人没听说过。   犹记得病毒扩散之初,感染速度之快,丧尸数量几何倍增,人口密集的大城市首当其冲。   城市秩序快速崩解,区域先后沦陷。   各大战区的应急响应其实已堪称神速,政府警察消防医院,凡是还能动弹的,都迅速集结应对灾情。   但还是没能阻止如山崩海啸般的丧尸蔓延。   末世到来的猝不及防,科技瓦解,通讯中断,幸存者们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混乱,慢慢形成了分散各处的基地,一面艰难求生,一面寻找着自己的家人和希望。   政府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人民,各大军区以残存的有生力量为核心,建立起官方基地。   现役军人人数有限,退役军人便迅速顶上。   通讯中断,各地情况未明,就组建前线队伍,各小队分头渗透沦陷区,绘图组负责收集路线情报,确定危险与安全区,联络组负责寻找各幸存者基地,搭建无线电,在信号无法通联的区域,用队伍接力的方式传递讯息和情报。   救援组在一年前才成立,如前沿基地不幸沦陷,她们会就近转移幸存者到其他基地。   沈确是这片区域的元老,战神级的人物。   听说她的人多,但见过她本人的却很少。   一方面是因为前线队伍的伤亡率高,人员更迭频繁,另一方面因为她总是顶在最前线,执行最艰难的任务。   听说在队伍建设初期,她也带过小队,后来便常是一个人行动,所以代号孤狼。   在这支全新的救援小队里,只有陈静有幸在入列前接受过沈队长的短暂训练,那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了。   实在很难想象,曾经仰望的战神,再见面,已成了女仆模样。   尴尬!   现场的气氛除了尴尬,还是尴尬。   沈确仍一副冷淡模样,但她还记得陈静,很快叫出她的名字。   徐冉自然知道沈确何等人也,以寡敌众这种事,放在别人身上是神话,在她身上就合理了起来,原以为是山穷水复疑无路,现在有她在,这一车人的命算是彻底保下来了!   “天快黑了。”看穿两人的想法,沈确抬手打断她的任务汇报:“先处理丧尸,修车。”   “你们后续的任务我不会参与。”语气果断,没什么商量的余地。   期望落空,陈静徐冉面面相觑。   无声交流后,两人又同时把目光投向了沈确身边那一位。   陈静听说过沈确一直在找一个叫做孟凛的女孩,也见过寻人启事上的信息和照片,和眼前这位戴着半脸面具的白无常很有些相像。   孟凛先后经历了情绪的大起大落,殴打丧尸的剧烈运动,莫名其妙的寒暄,现在还有些懵。   “您是……”   “呃,孟凛。”   大小姐终于回过神来,惊觉自己已经被人类包围!   陈静偷瞟了一眼沈确,在对方冷冽的目光下,强行咽下到嘴边的热情寒暄,干巴一笑。   “哈,啊,嗯,这个装扮还挺、挺让人耳目一新的。特别是这个面具……”   孟凛不仅尴尬,还很后怕,她刚才纯粹是上头了,才没听沈确的话。   要不是在周边店她突发奇想搞cos,现在已经暴露了,说不定马上就要被抓去做实验!   还好她挑了身长袍子,浑身上下都能遮住,但她没看过《死神》,虽然化过妆,脸涂白了,但也不知道这会儿脱妆没有。   啊啊啊啊,心好虚,面具、这张面具必须要焊死在脸上!   “嗯…面具是……那个,我卍解了。”   “啊……万姐的,原来是这样!”   陈静没听懂,只能报以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好在这时候,勤劳勇敢的丧尸们再次为孟凛解了围,她那把武士刀虽然是真家伙,但并没开刃,刚才一通乱敲,只造成了晕眩效果。   沈确推了推她:“先上车等我。”   孟凛知道她是怕这些人发现丧尸并不攻击她,“哦哦”两声,顺势就上了大巴车。   一上车,就和一双双亮晶晶的星星眼N目交汇,让大小姐久违的虚荣心,瞬间膨胀起来——   她以前虽说是孩子王,却总苦于没有AOE技能。   玩游戏氪金是很帅,但她操作却菜得一批,还得小孩姐带飞;去各种游乐场,也是个又菜又爱玩儿的命。   一个有趣的玩伴可以得到孩子们的欣赏和喜爱,但,一个超神的player,却能收割全场的崇拜!   更可恨的是这个player就在她身边!   沈确——一款不喜欢小孩,却走到哪都能硬控孩姐孩哥的操作流王者。   车厢里的女人们则警惕得多,一个个都像老母鸡护崽似的拦着,上下打量她。   也可以理解,毕竟是末世,对来历不明,穿着奇装异服,化得像鬼一样的人是该警惕。   天知道孟凛原本也没想这样出场,她都准备好衣服了,打算扮成老实巴交的老农民来着!   哎,笑一下蒜了。   孟凛默默在远离人群的位置坐下,抱着她的武士刀老僧入定,等沈确完事,立马就走。   过了一会,窸窸窣窣的动静靠近。   “阿姨……嗷!”   孟凛睁眼,就见个约莫七八岁的女孩被另一个年纪更大的女孩敲了个爆栗。   大女孩:“不是和你说了,只要没长白头发的都要叫姐姐!”   小女孩委屈地摸摸头,指着她的假毛:“打我干嘛,是白的呀!”   “这一看就是假的呀。”大女孩插着腰,教育她:“你这么没礼貌,姐姐是不会喜欢我们的。”   语气活灵活现,声调却压得很低,边说俩人还边用余光偷偷瞟她。   孟凛心里觉得有趣,她好久没和孩子相处了,这种小机灵还是这么可爱。   “我没有,不喜欢、你们。”她尽量把话说得流畅。   小女孩一听,冲大女孩一笑,立马坐到她身边:“姐姐,你穿的衣服好酷啊!”   “刚才你打那些丧尸,我们都看见了,太厉害了叭!你是哪个基地的呀?也是兵姐姐吗?”   “我,不是……”   又有个小男孩走过来,面无表情伸出手,掌心捧着一包饼干:“给你吃。”   “我也有,姐姐给你我的糖。”   “我这个更好,是巧克力!”   被强行塞了一手糖的孟凛有点受宠若惊,她抬眼看去,车里一共有四个孩子,三个女孩一个男孩,最小的不过三四岁,躲在男孩背后,从他咯吱窝下探着脑袋瞧她。   三个女人确定她无害后便去帮忙了。   打丧尸她们不行,就收拾玻璃碎片,把堵口子的行李再搬下来,用透明胶重新封好前挡玻璃的缺损。   刚才听说这一车人都是从大青山基地救出来的幸存者,所有随身的家当,也不过几个口袋,能有多少物资口粮?   看着孩子们的眼神,孟凛不忍心拒绝,说:“我也有,很多零食,等一下,跟你们交换。”   大女孩咽了口唾沫,察觉到被她看见,连忙摆手:“不用不用,姐姐你吃。”   小女孩偷偷从口袋里掏出个东西,用胳膊肘拐了拐她:“姐姐,你玩儿吗?”   孟凛低头一瞧。   是个很古早的玩具,塑料壳里装水和塑料小鱼,一摁键鱼就被水推着游起来。   “还是玩这个吧!”大女孩估计是觉得那个玩具有些拿不出手,取出了她们珍藏的宝贝,一台安了电池的真正的游戏机,“有十几种游戏呢,俄罗斯方块,魂斗罗,坦克大战!”   这些游戏机应该是所有孩子共用,这种需要用电的,平时她们多半舍不得玩,或者也需要用劳动换取游戏时间。   早知道就在商场的儿童区多拿点玩具了!   孟凛手捧游戏机,面对四双虔诚的眼睛,仿佛拿着集全村之力锻造出的终极神器,不忍心说自己家里其实堆着一山掌机和游戏卡,认真道:“那,我打,俄罗斯方块。”   丧尸的关节灵活度很差,总是眼睛跟上了,手跟不上,她还戴着手套,操作起来更笨了。   “那个长条,左边左边,竖起来!”   “Z可以放那边,卡进去。”   “啊啊啊,怎么,这么快——堆、堆起来了!”   手忙脚乱,叽叽喳喳,一通操作猛如虎,一看分数两千五。   孩子们很给面子,纷纷安慰:“已经很棒了,姐姐别难过,再来再来。”   “嗯嗯,我们最高分才六万多,姐姐练习一下肯定很快就能赶上来~”   游戏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徐冉上车时看见的就是这么一派和谐又欢乐的场景。   孟凛正在“嗷嗷”的向万分冲刺,身旁突然安静下来,一抬头,就见徐冉朝她微笑。   “孟同学。”孩子们自觉地让出位置,她顺势坐到她身边。   孟凛交还游戏机,有些僵硬地坐直:“啊,我在。”   徐冉亲切又和蔼:“丧尸已经清理得差不多了,等换好车胎我们就要出发找地方过夜了……”   孟凛以为这是来通知她可以收拾收拾准备走了,刚要站,猛地被一把捞住手。   “我就和你说实话吧!”徐冉一副豁出去的表情,演技略显浮夸:“我们这趟出来武器装备本来就配给不足,现在子弹也消耗得差不多了,可距离目的地至少还有大半天的路程,还要过一夜,路上又是丧尸,又是劫匪。”   她们刚才在车下已经旁敲侧击了好半天。   如果沈队有更紧要的任务,她们肯定不会浪费她的时间,但她却说自己已经退出了前线,不容商榷地拒绝了她们同行的请求,哪怕只是留下度过今晚。   像她们在沦陷区前线工作的队员伤亡率高,很多人加入就是为了寻找自己的亲人。   战士也是血肉之躯,所以组织上有政策,执行一定数量的任务,或是荣获功勋的,主动申请后只要是有条件,就可以调到后方,还可以为家人安排进入官方基地居住。   沈确荣誉等身,功劳簿翻都翻不完,既找到了人,撤出前线很正常。   如果她们争气,也不会给老队长找麻烦,可情况如此,为了保住一车人命,只能豁出老脸去。   “你知道的,我们这些孩子,从小就离开了爸妈,苦啊!”   徐冉握住她的手,俨然诉苦的老母亲。   都是孤儿吗?   孟凛不是没有猜测,车里的大人孩子长得都不像。   她偏头,瞥见大女孩在偷偷擦眼泪,心里一下就难受起来。   “你们要去,哪啊?”   “梧桐山,八桥集市。每个月官方都会组织一次的交易集市,周边所有基地的人只要能来的都会来赶场,我们的任务是先把她们送到集市临时安置,上头会再分配到合适的基地。”   官方的交易集市?   梧桐山……这不就是沈确说要去弄车的地方?   “沈确,她怎么,说?”   “沈队她——”   徐冉没说完,沈确从车门探身:“阿凛,走吧。”   大巴车修好了,丧尸和路障也清空了,陈静上车来和徐冉交换了眼神,互相都摇了摇头。   孟凛咳了声,转头和两人说:“等我,一下。”   沈确在车下等她,一见她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不怕暴露了?”   “怕,但是。”   孟凛语气肃然,迎着夕阳,留给她一道坚毅背影:“我欠她们,一个人情,JOJO!”   沈确看着她,冷峻目光里透出不解:Who is JOJO? 第39章 39   孟凛让她别管,反正这车孩姐孩哥她罩了!   为防沈确后悔,孟凛还把她留在大巴这,自己亲自去把老头乐开来。   回到车里时,葫芦还在睡觉,对于自己错过怎样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毫不关心。   踩着最后一缕夕光,老头乐“歘”的停下。   沈确看着车头新撞碎的左大灯,表情是平静的,语气是淡然的,“车技很棒。”   孟凛当然会开车,但是都说一万遍了,丧尸的反射神经就是不如活人啊,脑子想着要踩刹车,等到脚执行命令的时候已经晚了,这很正常好不好!   “哼。”当着这么多人面,她不和她计较,把驾驶位让给了她。   这辆转运用的大巴车经过改装,前脸加了护杠,后面装着拖车钩,直接可以拖着老头乐走。   一人一尸还待在自己的车里,要么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大巴车虽然宽敞,还是没有小小的老头乐自在。   她俩身上沾染了许多陌生气味,葫芦挨个闻了半天,很是嫌弃的“喵喵”叫。   它嫌弃孟凛,孟凛不嫌弃它,捞起来就是一顿猛吸。   “呼噜~~~”   “哈!”   “晚上带你,认识,新朋友!”   “哈——!”   被拖车的难得清闲,拖车的紧张万分。   陈静边开车,边回忆当年沈确给她们上课时指出的知识重点和操作规范。   沈确负责的科目是前线实战,就包括紧急情况下如何寻找相对安全线路,如何寻找过夜庇护点,怎样最大程度保存力量,增加生存概率等等。   她也不算是新兵蛋子了,但曾经的魔鬼教官就坐在后面,总让她有种正在被考核的压迫感。   终于停下车,陈静恭恭敬敬地把沈确请下来:“沈队,你看今晚在这过夜行吗?”   大型作业车辆停驻,首要选择开阔的地势高处,保证一条以上的后备撤退路线,高点的优势在于随时可以观察敌情,紧要时可利用高差产生的惯性冲击尸群,属于保命技巧。   陈静选择的庇护点是一间小厂房,偏僻,地势高,距离村子有一定距离。   沈确点头:“嗯,先清扫。”   嘱咐车上的人先别动,陈静跟她钻进厂房。   前线实战科目里就包含着‘对丧尸作战技巧’这一课,关键要点是走位、走位还是走位,不同武器保持不同的安全距离,最忌讳的就是被尸群逼近死胡同,和丧尸贴身肉搏。   枪法可以保证射杀成功率,节省子弹,但不是最重要的。   当年的沈确说:“面对丧尸,能活下来靠的是脑子,时刻保持清醒,不要停止跑动,也不要瞎跑,要灵活利用地势,打不过就跑,只有最愚蠢的人才会和丧尸面对面。”   此刻,一进地图就立刻抢占高点的陈静:   教官,你的操作怎么和课上说的不一样啊!T^T   沈确把那支缴获的狙击.枪交给她,她还准备小露一手,没想到瞄准镜存在的唯一作用,竟然是用来看前任教官是如何嘎嘎乱杀的。   她才明白,真正的战神不用枪,只需一把军刀。   清理完厂房和周围的丧尸,徐冉带着车上的幸存者们在厂房里搭建锅灶。   室内照面用的是蜡烛,锅灶用的都是最简易的,燃料就地取材。   徐冉劈了些废弃的木头架子,这种天气的木头带着潮气,烧出来烟气大,也呛。   但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她们已经很满意了。   孟凛没什么事干,溜溜达达的看了一圈,火才刚生起来,她也没法和她们一起吃饭,怕露馅,便先拿了罐头下来喂猫。   孩子们都很喜欢小动物,好奇地往前凑:“哇,姐姐你还养了猫!”   “它叫什么名字啊?”   “我可以摸摸吗?”   葫芦胆子大,不怕生,但也不喜欢陌生人,很是高冷。   孟凛把罐头给小女孩,让她喂,给她们促进促进感情。   葫芦吃饭时脾气最好,她以前为数不多能摸它就是喂饭的时候。   黑猫吧嗒吧嗒舔着罐头。   孟凛发现孩子们没凑过来,一转头,才发现几个毛茸茸的脑袋正挨在一起,轮流舔着那片罐头盖。   丧尸瞳孔微缩,立刻转回头,什么也没瞧见似的继续看着葫芦吃饭。   等身后又传来孩子说话的声音,她才又溜溜达达的走到锅边,看了一眼:“晚上,吃什么?”   徐冉拎起锅盖,笑容热切:“有疙瘩汤喝!”   所谓疙瘩汤,就是把她们带的干饼子掰碎用水煮开,再在水里加两个青豆罐头,和弄和弄就成了一大锅汤,连芡都没勾。   但这已经是特殊待遇了,之前她们一天两餐,一律是啃干粮就水,能吃半饱就算不错。   今晚既是为招待客人,也因为打了场惊险的仗,加上明天就能到目的地,安全也有了保障,吃顿热的孩子们能睡个安稳点的好觉。   孟凛实在看不下去,大手一挥:“你,等着。”   她车上别的不多,吃的绝对管够。   留下用来交换的,孟凛拎回一兜罐头,红烧肉,猪肘子,库库往锅里倒。   徐冉和其他人都看呆了,还是沈确拦住她:“可以了,加这些就够了。”   孟凛瞪她一眼。   沈确把她拉到旁边,轻声解释:“不是我小气,她们太久没有吃肉,肠胃突然摄入过多油脂会腹泻脱水,比饿着更难受。”   好吧,她确实没想到这一层。   孟凛问她们:“那,会不会,太咸了?”   “不,呃——”口水分泌太多,滑得陈静直咬舌头:“会!”   徐冉呆呆的:“不、不会,我再再加点水。”   孩子们早都说不出话了。   那可是罐头,肉罐头,整整五个大肉罐头,每个人肯定都能分到肉,过年才能有这样的伙食!   吃饱喝足,晚上大人孩子们在农用编织袋铺的地铺上挨着睡下,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容。   夜深,孟凛走出厂房,沈确独自倚坐在外头的树干上守夜。   朝她招了招手,两人一起靠坐在树下,孟凛大喇喇抻开腿。   “怎么不睡觉?”   “明知道,我又不用,真的睡觉。”   沈确浅弯嘴角:“心情不好?”   那能好吗?她知道外头的活人多半过得不好,可没想到会这么惨。   晚饭她没吃,沈确吃得也很少,这一车人分锅肉汤,还得多烤几个饼子才能真正吃饱。   最后那锅都不用洗,一滴汤水都没剩,全给干粮蹭净了。   孟凛没吭声,扭头看她侧脸,伸手戳了戳她的脸颊。   沈确精瘦,脸颊上没什么肉,戳起来一点也不软,孟凛感觉她比以前瘦多了,心情变得更差。   千言万语到嘴边,什么也没说出口。   孟凛从前就不是个述情能力很强、很细腻的人。   别人在票圈里写千字小作文,她经常只发九宫格照片,文案随便抄抄,要么就单发个表情。   Emo了要么出去嗨,要么在家点一山外卖,裹被子窝沙发里刷一通宵剧,看完就好了。   变成丧尸后她现在也只勉强恢复不到三成的语言功能,说说吃喝拉撒屎尿屁还行,想要在这种看星星看月亮的夜晚和人家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那是万万不能。   哎,丈育的风,终究还是吹到了丧尸这里。   “我,答应她们,一起走,你有没有,生我气?”   她其实更好奇沈确为什么会拒绝,以她对沈确的了解,见死不救不是她的风格。   沈确看着清亮的星空,“没有。我只是不希望你搅得太深。”   她看向她,笑了一下:“不是还要去滑雪吗?”   “你之前,是个,小队长啊?”   “嗯,算是吧。”   孟凛这辈子还没当过官呢,高中时班主任倒是想撺掇她当团支书,但她对管理一屋子青春叛逆期的家伙没兴趣。   她这一晚没少听小话,那个叫陈静的好像很受刺激,整晚都嘀嘀咕咕的。   “你,有枪,为什么,不用?”   她先前觉得沈确是为了节约子弹,现在觉得这样做非常危险!   沈确淡淡的:“习惯了。”   孟凛又戳她:“改掉!”   “行,听你的。”   沈确被她戳着转过头,手指深深压进她的脸颊里,有点好笑。   孟凛对她格外配合的态度很满意,呲着大牙乐了乐。   “晚上,吃那点。”她掏出孩子王的战利品,剥了根棒棒糖塞进她嘴里,“谁饿,自己,知道!”   沈确含着棒棒糖问她:“明天就要到集市了,那里检查很严,你没想过万一被发现怎么办?”   孟凛一下子坐直,很紧张:“你,不会,卖了我吧?”   她两手拉沈确的脸:“别笑!笑得我,发麻!”   “万一,你必须,带着我跑啊!”丧尸恶狠狠地警告她。   沈确挑眉,一副恍然大悟:“原来计划是跑路。”   “我还以为凛姐姐大义凛然,准备为义气两肋插刀,牺牲自己呢。”   开什么玩笑!   什么大义凛然,骗骗别人也就算了,可不敢把自己也骗了!   她最惜命了好吗?   “不~可~以~”孟凛又拿额头撞她:“反正,你要,带着我跑!”   毛茸茸的脑袋戳在颈窝,摩挲得人发痒,沈确被她撞笑,伸手揉她的头发。   孟凛闻见她身上的血气,抬头:“你要不要,换衣服啊?”   毕竟是个小队长,明天要见人的,穿这身衣服不合适吧?   “先穿着吧。万一你在集市外被人看见,两个人一起被抓走也免得你寂寞。”   谁要被抓走!   孟凛继续撞她,“不准,咒我,大坏蛋!”   废墟之中,月光映照两道人影,挤挤挨挨。 第40章 40   一夜平安。   第二天过了午后,大巴车顺利的抵达目的地。   车子拐进市郊,这里在末世前是工业区,分布着各大企业工厂。   陈静说八桥集市最早设立在梧桐山,也叫梧桐集市,后来又换过两次地址。   这里是第三次更换的新址,连沈确都没来过。   工业区地广人稀,大巴驶过明显清理过的马路,沿着路旁架设的指示牌,东北角两大块围墙高砌的厂区映入眼帘。   徐冉看过新集市的平面图,解说道:“这个新址的面积比老集市扩大了足足两倍,左边这个区域是专门的停车场,车辆从进门就得先检查消毒一遍,车上的每个人都要做登记,然后中间原本是马路,他们给打通了,建了新墙,直接从内部再过一遍筛查。”   陈静:“那是比以前强。我听说有些自己弄的黑市就是因为不查车,结果让混着丧尸的车子开进集市去了,哎,死了好几个人。”   孟凛状似好奇地问:“那都,登记什么?怎么,检查?”   一紧张,说话又开始磕巴。   好在车上的人都混熟了,徐冉没多想就说:“一般就是登记身份证号,还有归属基地之类的信息,如果你没有归属的基地,进集市前要先交‘押金’,走时再退给你。以前是就做个纸面登记就行,现在好像还会给你个纸质手环,上头有二维码,你的进出记录,还有做过什么特殊商品的交易记录都在二维码里能查到。”   “嗯,检查应该没怎么变吧,就是查体温,查眼珠子。”陈静说。   徐冉说:“也有,具体怎么弄我还不清楚。听说现在更细化了,不仅查丧尸病毒,一些空气传播的传染病也要查,毕竟地方大,人多了,官方肯定是要考虑得更周全的。”   陈静点头:“对对,有道理!”   孟凛:“……”   怎么回事,她原先想象的集市就是末世前北方赶大集那样,居然这么先进的吗?!   丧尸大小姐想要混进集市看热闹的心,算是彻底死透了。   “八桥集市正常办三天,我们来晚了,今天已经是最后一天了。”陈静是个读不懂空气的,还在卖力向孟凛推销:“孟同学你以前没来过吧?咱们这集市可棒了!吃的喝的用的玩的,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咱拓荒小队弄不来的。”   “那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赶上过年了。”   任务即将完成,徐冉也多了几分轻松:“还有半天,是可以好好逛逛,机会难得。”   汪明是今早清醒的,他年纪轻,性子活泼,不过碍于沈确的威压,加上昨天全程昏迷没和两人怎么相处过。   这半天光就老老实实开车,这会儿才赶着话头说:“是啊沈队,你就和我们一起——”   “就在这里停吧。”沈确没让他把话说完。   今天特地换乘大巴,目的就是为了确保路线,不让她们自作主张直接把车拖进停车点。   若是以往的安保,她或许还有一点机会帮孟凛混进去,如今这个样子,决计是不能让她露面。   沈确主意已决,谁劝也没用,汪明只好靠边停车。   “按照先前说的,你们正常汇报任务情况,也请如实告知我的个人意愿,我只是来交换物资的。”   救援小队三人纷纷保证。   孩子们对孟凛都很不舍,孟凛也有些难过,这次告别,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再见面的机会。   临走前她回老头乐搬了许多零食,挨个给分了,也不敢多说话,怕自己架不住挽留,情绪上头,真跟着她们冲进去送死。   “很难过?”孟凛弯腰收拾刚才翻乱的行李,沈确在身后问。   “也,还好。”   她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刚才看着小豆丁们趴在车窗里和她招手说拜拜,那肯定是很难过。   不过现在只剩头疼了。   原本车里的东西被沈确归置得挺整齐的,东西多空间少,需要一些极致的收纳技巧,经过她又拿罐头又翻零食,现在已经成功扒得一团乱。   她不能进集市,周围出入的活人又很多,沈确打算自己拿着交换物品走进去,把车留给她。   车要往外开,东西肯定得就近卸下来,孟凛就有点头秃。   好不容易来一趟,时间又那么紧,要是落下啥值钱货岂不是血亏!   “我来吧。”这些活本来也不是大小姐擅长的。   孟凛给她让了个位置,还是执着地要搭把手。   她心里莫名其妙有点慌。   先前觉得自己挺有竞争力的,沈确跟着她不说是过上好日子,至少吃穿不用愁吧,可现在看这集市这么大,人这么多,花花世界迷人眼,沈确以前还大小是个官呢,还挺受人尊重的样子。   孟凛怕她道心不稳,万一不和自己走了……   胡思乱想间,有车驶近,发动机的声音挺响,孟凛抬头。   迎面,就见一队荷枪实弹的士兵径直围了过来。   孟凛:!!!   什什什——什么情况!?   从未见过如此架势的丧尸原地呆怔,动也不敢动。   沈确一把将她拢到身后,眉心皱起。   又是一声车门开关的动静,两人面前的士兵跨步分开,一位看起来六十多岁,头发斑白,同样穿着军装的女军官在卫兵的保护下走来。   沈确神情一愕,立即挺身敬礼:“首——”   女军官抬手制止,笑容慈祥:“你这孩子,才几年没见啊,就跟我这么生分?”   “……魏阿姨。”沈确只好叫出了幼时的称谓。   魏鸿点点头,说:“刚才我们正开会呢,有人进来神秘兮兮地传了个消息,说是有贵客到。我心思谁呀这么大派头?能让这一屋子平时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听到眼睛都放光?人说是功勋,骨干,那肯定得请来啊。”   “结果这一个个,嗨呀,都说请不来!说你啊,臭脾气,认准的事儿谁来都没用。”   “我一听,我说我来请,我肯定有这个面子。怎么办,我这牛都吹出去了,你可得给魏阿姨撑腰啊。”   魏鸿语气轻柔,没有半点架子,笑眯眯的开着俏皮玩笑,与沈确很熟稔的模样。   说着,又转过头来同孟凛打招呼:“这应该就是小孟同学吧?来都来了,进去逛逛吧?”   孟凛从没听说沈确有个这样的“魏阿姨”。   她看向沈确,见她背影紧绷,看起来紧张,但没有敌意。   沉默片刻,沈确答应:“好吧,我跟您走。”   魏鸿拍拍她的肩,沈确拉着孟凛坐回老头乐。   前者示意跟着她车走,还不忘和身边卫兵打趣:“别说,这车看着小小的还挺可爱。”   三辆正经的军队越野车开路,孟凛有些局促的坐在副驾,感觉自己的尸体绷得邦邦硬。   她有点被这个魏阿姨的气场给震慑到了,虽然对方完全没有施压的意思,她跟着褚步庭也见过不少新贵老钱,可给她这种感觉还是第一次,她现在都不敢随便和沈确说话,怕哪儿被安了监听器,等会一下地,她就要被人押走铁窗泪了。   车队驶入停车场,在门前略作停顿。   孟凛歪着脑袋,瞧见刚才一个卫兵下来和守门的说话。   很快栏杆路障铁门便依次开启,有个守卫拉出一条洗车用的水管,对着她们的车喷洒消毒水。   进入停车场,车队没有停,径直通过特殊通道,驶入另一块区域。   孟凛在车里,见四处是岗哨,每个出入点都站着荷枪实弹的兵,就和包围她们的那些一样,看起来就很精干,她俩都打扮得这么诡异了,他们竟能目不斜视,完全不笑,多么可怕的定力!   车队停在一栋三层的办公楼前,孟凛跟着沈确下车。   楼前有几个人站着迎她们,陈静也在,孟凛刚想打招呼,就见她挤眉弄眼暗示她先别吱声。   魏鸿说:“我们这会还没开完,小孟同学,我能先和你借小沈一会儿吗?”   孟凛紧张地看看她,又看看沈确,想到刚才沈确和她说这是她可以信任的人,便壮着胆子:“那,我应该,不用一起?”   魏鸿笑笑说:“你要是去了估计要觉得无聊了,趁着集市还没散,你可以先去逛逛。”   “小陈啊。”   “到!”   陈静小跑到近前,啪的立正。   “你和小孟同学熟,都是年轻人,带着她玩一玩,我们这个集市还是很有趣的。”   她自己去逛啊?   孟凛问:“那我,车里的东西……”   魏鸿说:“会有人帮你们处理的。”   孟凛赶紧又说:“等等,我们,还有只猫——”   听到等会会有陌生人动车,葫芦肯定不能放在车上,跟着她逆子肯定不老实,万一撒欢出去,这么大的地方这么多人她怕找不回来,眼下最合适的办法,只有……   “娃,你带着吧!”她把猫塞进沈确怀里。   众目睽睽之下,陈静眼珠子瞪得都快掉出来了。   沈确抱着猫,询问性的看了眼魏鸿。   后者点点头,笑道:“带着吧,多可爱,都说黑猫镇邪,也给我们会议室那些个凶煞镇一镇。”   这下彻底没借口了,魏鸿又再三跟她保证等开完会指定把沈确全须全尾给她送回来,孟凛才一步三回头地跟着陈静走了。   “走吧。”门前的人分立,魏鸿领头踏进办公楼。   经过层层安全门,几人的脚步声回荡在走廊里,沈确神色愈发肃穆。   三楼最深处,卫兵打开会议室大门,映入眼帘,满屋子的熟悉脸孔。   在座的几乎都是各基地的领头人物和前线队伍的队长,区域指挥官。   当初这些基地大多都是沈确带着人一个个找到,搭建联络平台,往返通讯。   一些人调任或牺牲,也有新人,但绝大部分都认得她这号人。   魏鸿进门,所有人同时起立。   她说:“人我可是好不容易给请来了,这么大的功臣,还不呱唧呱唧?”   低沉,有力,如闷雷般的掌声。   沈确面容冷峻,视线扫向黑板。   会议室里窗帘紧闭,开着灯,黑板上写着几行大字:   “抢收秋粮,预备冬储”   “各基地传染病控制预防”   “连海港偷袭”被圈起,后面打了个问号。   魏鸿走向讲台:“既然人到了,我们继续开会……” 第41章 41   办公楼区域和集市间有段内部连廊,中途有岗哨。   有陈静领着守卫没有再另行检查便放行了,往前走几十米就抵达了一大片集市区。   望着眼前的热闹,孟凛还有点不敢置信,她居然这么顺利就混进来了。   陈静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手环:“这个是你的,在官方的摊子买东西时登记用。”   孟凛自己贴在左手上,蓝色的纸带,感觉像进游乐园似的。   “等我一会儿啊,我也是第一次逛这个新的。”陈静找到路旁竖立的平面图。   集市实在太大了,有室内也有室外,平面图上的红点就是她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往前走分别是生存必需品区,武器与防御区,技术维修区,知识与技能区,还有娱乐区。   陈静问她:“你有啥优先想买的东西吗?”   “……”孟凛沉吟了一下:“我没有,钱。”   照计划本来应该沈确进来换物资的,她一不知道要换啥,二也不清楚这儿的物价体系。   陈静爽朗道:“没关系,如果不买很贵的东西,可以帮你先垫着啊。”   她还说:“千万别跟我客气啊,你和沈队救了我们一命,还请我们吃饭,这才哪儿到哪儿!”   孟凛倒也没跟她客气,关键她看起来也不像很有钱的样子。   “那我,想看看,武器和,呃,汽车。”   一阵凉风飘过陈静划满黑线的脸:“……哈、哈哈。”   大话真是说早了。   孟凛:“很贵?”   陈静心酸地点点头。   孟凛赶紧安慰她:“没事,我们也带了,物资来的。”   不是她小气,是她真买不起,陈静说:“我们可以先去看看。”   她边走边介绍,集市上的交易有以物易物和用‘钱’买两种方式。   所谓的钱就是官方发出的兑换券,这些券需要先在兑换点用物资兑出来,不同价值的物资对应不同面额,好处是买卖双方都方便,且有保障,坏处是官方兑换点对物资的质量有要求,多一道检测的工序。   以物易物就没那么多讲究,只要买卖双方同意,就可以互换,当然风险也是自理。   武器与防御区在室内馆,进出需要扫手环,一进门就是防具区,十几家摊子,什么头盔、防护服、防咬衣还有各种自己改装制作的奇奇怪怪的防具,孟凛甚至在一家摊子的展览模特身上看见了超级简易版的高达盔甲。   下头没标价,她也没敢问。   防具区过后还有专卖陷阱材料的摊子,再往里是自制的刀具、弓箭,花式冷兵器。   一路走到头,孟凛也没看见枪啊弹啊在哪里,陈静也没停步,直到一扇隔断门前。   她这才知道原来热武器有专门一个区域,管理很严格。   陈静说要买这些必须是以在册基地的名义,如果是个人想买,则需要有特别许可,不然连门都不能进。   孟凛是靠蹭陈静的手环才被许可跟着一起进来。   隔断门后,别有一番天地,琳琅满目的枪.械弹药,孟凛一个都不认识,光看见下面的价钱,和外面的自由交易区相比,那属实是误闯天家了。   陈静问她:“你是想替沈队买枪吗?”   孟凛“嗯”声。   昨天她就暗自打算给沈确配上足够的武器,只是没想到这东西不是随便能买的。   大略看了一圈,孟凛发现这里面枪弹还都不是单兵武器里最贵的,最贵的是消音器。   也就是装在沈确那把手枪上的黑管。   她突然反过味来,原来那个邪恶老登最开始看上的是沈确手里的消音器!   孟凛悄声问:“为什么,这些枪,不能随便买?”   以前看漂亮国的丧尸片,里头各种枪嘎嘎乱杀。   “嗐,那不一样,国情不同。”   陈静解释说国内大部分人都没接受过专门训练,枪拿到手上别说射击精度,不误伤己方队友已经很好了,好的射击手都是子弹一颗颗喂出来的,末世没有这个条件,更没有容错率。   枪声一响,丧尸和麻烦都会接踵而来。   而且官方也不是不让交易热武器,而是要尽可能的保证普通人在求生之余,免受恶人威胁。   她们这些退伍征召回的前线队员存在,就是为了在有限条件下,让更多人有机会生存下去。   孟凛听得都有些感动了,一人一尸又来到维修区。   末世中最重要的三样东西:武器,药品,车。   陈静说车这东西,不论对官方还是各个基地而言都是刚需,对个体来说那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她是从没见过市集上有过整车交易的,汽车零配件倒是有,全都在这个维修区里。   技术维修区在室外,很大一片场地,人很多,各个维修棚子都干得热火朝天的。   刚才在武器区的人比这少多了,孟凛还没觉察,现在感觉到处都是向她投来的惊异目光。   陈静说买武器的通常第一天就完成交易了,维修可没那么快,这些棚子通常都得到明天集市关闭才会撤掉,今晚还得打着手电干通宵呢。   孟凛对修车一无所知,更不懂怎么组装一辆车了,她随口向人打听发动机的价格,人家一边诧异地看她,一边说他这不收兑换券,只接受以物易物,要的东西都写牌子上了。   孟凛看了眼牌子,字都认得,组装在一起就对不上号了。   都什么鬼,感觉文科生有被伤害到。   陈静让她别难过,文科生也有自己的大舞台!   知识与技能区里就有专门登记末世前个人职业和专业的登记点,官方有需要时就会在登记册上招募,还有各种贩卖地图、书籍和区域情报的贩子,还有中医西医大棚,可以看简单的疾病,还能技能交换。   但这还不是文科生的最大舞台,陈静把孟凛带到了娱乐区。   末世中的人除了生存以外,也是需要一个安全之处宣泄压力,振奋精神的!   娱乐区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除了各种零碎的小商品买卖,这里还可以玩儿游戏、做心理咨询、有相亲角、还有现做的热腾腾的大锅菜,甚至还设有灵堂。   琳琅满目的摊贩吆喝叫卖,人来人往,比任何一个区域都要热闹。   什么相框发卡子卡通笔布偶玩具没电的手机,以前觉得毫无实用性根本不会有人要的东西,这里竟然都有买卖,确实应了那句话,只有她想不到,没有买不到的。   陈静说这里很多小摊都是前两天先做大的交易品,这些小零碎是顺手卖的。   确实很多都不是刚需品,买家买个高兴,卖家碰碰运气。   “毕竟我们还是人嘛,有时候就是需要一点这种小玩意儿,让自己觉得还活着。”   孟凛很能理解,不过这些东西对她而言不用买,出去随便捡就是了。   她更好奇那些排队玩游戏的,“那是,什么?”   “啊,超级大闯关,又名打螺丝!”   孟凛面露茫然,陈静拉着她在一旁看。   “瞧见没?那桌上放着的奖品。”   陈静在她耳边嘀嘀咕咕:“每过一关都有,过第一关就给俩豆子罐头,第二关五个肉罐头,能过第三关直接送高价兑换券!”   赠品这么大手笔?事出反常必有坑啊!   她扭头看陈静一眼,陈静冲她点点头:“我觉得你想得对,但不完全对。”   “这其实是官方设立的摊子。”   孟凛睁大眼睛,又回头看,见赠品桌边上架着一块留言板。   留言板上写得密密麻麻,有寻人的有表白的有发癫的。   还有人写:‘平生没有大愿,但求咬死我的丧尸没有口臭,如果颜值高一点就更好了!’。   更多是成排的:别笑,你也过不了第二关!   哦豁,她好像知道为什么这叫打螺丝了,末世前绿泡泡里就有这么个成天打广告的小游戏。   游戏种类其实很简单,打玩具枪,抢椅子,萝卜蹲,还有123木头人,全都耳熟能详。   问题在于难度。   第一关只需要二十发全中,打掉架子上的纸杯,就能拿奖。   但第二关……你见过通过抢椅子夺取玩具枪,而后在五倍速萝卜蹲的间隙里准确按照随机口令进行射击,颜料弹还必须精准命中九环以上靶心的乐园游戏吗?   这是人想出来的机制?   陈静边看边摇头,悄咪咪地说:“我听坊间传闻,这个游戏好像就是沈队设计的。”   孟凛:“……?”   陈静:“你没发现吗?这些游戏内容,其实就是向民间遴选人才用的。”   孟凛没发现。   但经过和沈确的名字这么一链接,她茅塞顿开。   这么变态的游戏设计,确实像她的手笔,暗戳戳整人!   陈静正想鼓捣孟凛也去玩玩儿,旁边忽然一条胳膊拐上她的肩。   “小静!我们还寻思你赶不回来呢,正好正好,趁着大家伙还没走,一起吃点儿啊?”   孟凛和她一齐扭头,来人是陈静同训的好友,另外几个坐在大锅菜那棚子里朝这招手。   陈静一见是她,高兴地和她抱在一起蹦了蹦:“你们还没走啊!”   俩人咧着大牙,话匣子瞬间就炸开了,没聊几句她又想起自己还有任务。   孟凛也正想自己清净清净:“没、没事,你去吧!”   陈静:“不不不,我们一起啊,带你尝尝末世女孩的精致下午茶~”   热气腾腾的大铁锅,土豆南瓜玉米加上少许豆子和肉罐头。   闻着倒是挺香的,就是制作流程让她幻视一些古早小视频里的“猪友开饭了”。   孟凛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她,表示更想自己转一转。   陈静只好遗憾地放她走了,临走前还塞给她几张兑换券,看起来应该是她压箱底的私房钱。   相亲角在娱乐区的C位,晾衣绳似的展架上夹满了征婚信息表。   孟凛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乐出声来。   在中间一张手写征婚表前停步,俯近细看:   森北基地第一猛女   身高175,五官端正发量茂盛,有枪有车基地配房,前海龟精英现一线队长!   文能陪你谈心,武能干碎土匪,素质不详,遇强则强,人送外号‘李云龙’!   我的征婚宣言是:二营长,把老娘的意大利炮拉上来,干他爹的!   现欲寻一位实力相当,能接受比武招亲的有缘人!   男女不限!基地不限!年龄不限!   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   有意者请联系:XXXXX   “……”   嚯,这种条件还要相亲啊?   孟凛都走出相亲角了,还在琢磨。   好像以沈确的条件,在这的相亲角里都属于一骑绝尘了。   她有些得意,又有些怅惘——   得意自己眼光好,下手早,怅惘的却是她俩如今其实已经分手了。   只是沈确自己不知道而已。   “唉……”   一声长叹,抬头间,忽然看见‘心理疗愈’四个大字招牌。   私密性看起来很好,孟凛在帐篷前左右观察,发现无人留意。   于是握紧拳头,给自己打了个气,矮身钻了进去。 第42章 42   孟凛刚进帐篷就眼前一黑,物理性的黑。   一盏幽幽小灯,烘托氛围,眼前是张靠背折叠椅,折叠的四方桌铺着桌布。   中心用绒布隔断,隔断的中间又开了个脸大的对话窗。   整体布置让她想起中世纪的女巫占卜。   孟凛坐到椅子上,有些不确定:“这里…是,心理疗愈?”   “是的是的,您没走错!”   隔断对面传来热情的声音,折叠椅吱嘎一声,有人坐下,露出一张温和的脸来。   女人扬起营业笑容:“本店提供多种心里疗愈服务,价格童叟无欺!”   对话窗里孟凛的脸一半煞白一半戴着骷髅面具,对面的神情却纹丝不动,仿佛已将人文主义关怀牢牢焊死在了脸上。   “顾客有什么喜好?我这儿什么服务都可以定制——您可以选择向佛祖发愿、向上帝祷告、对安拉礼拜,也可以选择专业的心理咨询话聊,算紫薇八字,看面相手相,星座运势。”   她边说边拉动抽绳,隔断上方的卷轴就不断放下相应的背景图,一会儿是寺庙大佛,一会儿是教堂耶稣,最后刷啦一声降下一张价目表来。   孟凛:“……所有服务,都是,你一个人?”   女人微笑点头:“请放心,我是专业的,正经持证上岗!”   “您可以选择一对一疗愈,如果您不想对话,也可以选择独自祷告忏悔。”   “本店提供场地和背景音乐播放服务,当然如果有需要您也可以选择购买磁带。这里有《大悲咒》,《般若心经》……还有《圣母颂》,《奇异恩典》,或者选择定制,譬如这个无限循环的‘错的不是我,而是这个世界!’,就是上一位顾客专门定制的磁带内容。”   “如果您缺一台随身听的话,本店也有售卖喔!”   孟凛简直大开眼界,又看了一眼价目表。   好、贵!   难怪没什么人光顾。   说起来末世前心理咨询就不便宜,在富二代圈里也可谓是个时尚单品了,一个有钱人若是没点精神方面的隐疾,在小绿江的小说里当主角都会被读者嫌弃不够带劲。   孟凛在这方面就一直有缺陷,她的性格实在过于健康。   在当年经历被绑架事件后,褚步庭很担心她得创伤后遗症,连续数年专门请心理医生来给她做量表,而对话沟通和量表数据的结果,都表示她的精神状态非常非常非常古德。   褚步庭以为她是把这件事给忘了,其实她只是想得开。   绑架这种事对富二代这种天生职业而言就像职业病,家里越有钱,家庭地位越高,相当于她的职称越高,那得职业病的概率肯定也高啊,风险与机遇并存嘛!   孟凛融入不了二代圈子,和她这种性格有着直接关系。   成年后,她也不是没有试图融入过,譬如:   某男二代:“怪只怪我生得太晚,我爸只看重我哥,根本就不重视我!你不懂,男人一生都在渴求父亲的认可,我们是君臣,是仇人,是情敌……”   孟凛:“嗯嗯,我懂。此事在史书中也有所记载,我建议你学习玄武门事变,先弄你哥,再弄你爸。具体?具体就是溜进你爸的办公室偷公章,改账本,用开水浇死他的发财树,然后嫁祸给你哥!”   某女二代:“我只是家族联姻的工具罢了,他根本不爱我,只想让我当他手中的金丝雀!确实我的家庭条件不如他,但我也有我自己的骄傲啊……”   孟凛:“嗯嗯,我懂。上位者为爱俯首,下位者桀骜不驯,虐恋情深,相爱相杀,我觉得我妈对我也是这样,又爱又恨的,强制爱我深受其害!”   某女二代:“……算了,你不懂。我与他家庭的差距看似相近,实如天堑,即便他对我有爱,他也不会舍去那份身为老钱的傲骨,我们注定无法靠近彼此。你说,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   孟凛:“别逗了,我国哪来的老钱?往上数三代不都是农民。什么意义……唉,说起来我好久没吃垃圾食品了,要不我们去滨江那间咖啡馆搞点薯条吃吃吧?”   哎,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真是费劲!   融入不进去,她就不融入了,根本内耗不了一点儿。   毕竟她亲妈曾有预言:“乖囡,妈妈有一锦囊传授给你,以后遇到困难,就将此锦囊打开。”   点开所谓的锦囊视频,她妈孟凛乐呵呵的:“锵锵!锦囊在此,乖囡听旨:噹里个噹,噹里个噹,天上下雨地下滑,自己跌倒自己爬;破锅自有破锅盖,傻人自有傻人爱;该吃吃、该喝喝,遇事别往心里搁;散散心,败败火,照照镜子还是我~~~”   “怎么样?有没有好一点?笑一笑嘛,妈妈希望你开开心心的,要好好爱自己喔!”   经历二次绑架后,孟凛都觉得自己应该得了PTSD。   毕竟她逃出后迷茫流浪了整整一年。   再见当年的施暴者,她也愤怒,也激动。   但经过昨天和沈确没什么营养的彻夜聊天,明明沈确什么也没问,她也什么都没说,今天她竟然就满血复活了,而且想得很开——虽然没成功报仇很遗憾,但丧尸报仇一百年都不晚,等本大小姐滑雪回来的,见他一次弄他一次,neng死他!!!   孟凛从价目表上选择了一个最便宜的1V1服务:“我想,算一算,咳,嗯、感情。”   来心里疗愈小店算生命、运势、事业的人最多,关心感情这方面的人极少,所以价目表上有个打包折扣价,正巧孟凛生命已确定,事业不关心,最烦恼的事就是感情!   疗愈师表示她将从面相手相八字星座替她做全面的分析。   孟凛:“……”啊这。   面相她不能露,手相怕吓着她,八字她又不知道沈确具体的出生时间。   疗愈师:“好好好,给我上难度了。没关系,星座在下也略通一二!”   她低头猛猛翻书:“你是六月底的双子座,上升是天秤,月亮是金牛座。而你的前女友,太阳星座和上升都是天蝎,月亮却是巨蟹座,嗯……从配置上来看,你性格跳脱,是一个阳光开朗大女孩儿,而她更偏神秘,你是不是经常看不透她在想什么?”   孟凛“歘”的前倚,眼神热切:“对、对!我总是,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但是你们相处的时候她应该对你很好吧?月亮巨蟹的人都是妈系,很会照顾人。”   孟凛连连点头:“是,很好。所以我才,迷茫。”   她迷茫于沈确也许并不喜欢她,只是因为她本身是个好人,所以才对她很好。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疗愈师言辞确凿:“如果你们之间的相处是按你说的那样,那我可以打包票,她绝对爱你爱得要死,你就是电,你就是光,你就是她唯一的神话,信我,我拿我的职业荣誉发誓!”   “你们分手可能是存在一些误会,有机会你可以找她问清楚。她性格就是很闷的,你不逼她一把,她是不可能主动说的,不要对自己不自信,相信自己,你就是她的天菜!”   孟凛没想到,只要一张低价兑换券,情绪价值居然给得这么足。   不管准不准,反正她挺高兴的,虽然当年事她已经没法向沈确问一个答案了。   美滋滋爽快付款,一人一尸都很满意。   也许是末世太多生离死别,疗愈师深受爱情故事感动,还亲自送她出门。   一面挥手,一面目送她离开:“要幸福啊~~你们一定要幸福啊~~~”   ……   “连海港围剿的大致战略就是这些,”魏鸿看向端坐侧首的沈确:“小沈,你有什么意见?”   沈确知道官方不会贸然调任指挥官,也不会无缘无故将她找来,果然是有重大行动。   南部沿海的沦陷区面积广阔,涉及诸多城市,与官方保持稳定联系的大型基地就足有一十七个,中小基地更是多不胜数,而‘上梁山’这个黑恶组织扎根盘踞在此,已有三年之久。   沈确与他们打过多次交道,眼看着他们发展壮大,如今已俨然一方军阀。   当年她们有心无力,要集中力量让更多人生存下去,便只能放任自流。   其结果,就是让这支靠敲骨吸髓迅速膨胀起来的力量,已经胆大到企图染指港口货轮。   油料、机械、货品……   如果让他们得到如此巨量的资源,结果不言而喻。   官方已经下定决心——必须在这一战彻底斩草除根!   大规模的兵力调动、长途奔袭,一个足够了解前线情报的专家必不可少。   沈确起身道:“首先,我认为现有的推测结论对该组织的武器存量和人数存在明显低估。‘上梁山’这个组织发展到今天,吞并大小至少十余基地,其主力虽然盘踞千湖地区,但因其实行‘地盘分封’制度,真正参与帮派的人数绝不止三千余人。”   “其次,是我方潜进路线……”   会后,空荡荡的会议室。   魏鸿搬了把椅子,看着黑板上沈确手绘的地形图如有所思。   沈确知道她有话要说,安静等待着。   沉默片刻,魏鸿说:“你跟我说句实话,以你的判断,这场仗我们有几成把握能胜?”   “按组织要求的伤亡率,六成概率能胜。”   魏鸿看向她:“如果有你参与呢?”   沈确实话实说:“也是六成。”   她所知的所有情报,已经知无不言。   “但会改变伤亡率。”   魏鸿当然知道这种规模的仗,单个战力不存在撼动大局的可能性。   仗,她一定要赢,士兵的命,她也想尽可能保住。   这场仗能不能不打?可以。但绥靖政策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史书上写得非常清楚。   历史是一位严厉而耐心的老师,如果你不懂,它会再教你一遍。*   在这张地图上,有十数万幸存者的身家性命,倘若她们不以身筑堤,洪水猛兽便会乘恶而来。   “来这前,我与老陆见过一面。”   魏鸿说:“对你擅自离队的事她发了很大脾气,也吐了不少牢骚,不过虽然生气上火,到底也算是默认了。江洄说你找到了一直想找的人,我们其实都替你高兴。”   “过去任务的事,我不打算过问,组织上也不欲追究。”   “于公,你是对人民有卓越贡献的人;于私,从小到大你吃过多少苦,魏阿姨心里清楚。”   沈确紧绷的肩膀终于一点点松放下来。   谢天谢地,看来江洄果然没上报孟凛变成丧尸的事。   “我不想强迫你做不愿做的事。”魏鸿看着她的神情变化,取出一封信件:“我这里有一份通讯,你看完内容后给我一个答复,是否打算参与此次行动。”   沈确迅速看完,眉心一皱:“我同意参加,但我有条件。”   魏鸿不出所料:“行,说说看你的条件。”   “我想要一台柴油车。”   “可以。”   沈确:“如果可以,我希望是货车,顺带借用基地的修车场地。”   魏鸿奇怪道:“货车?你们两个人,要这么大个车做什么?沿路进货啊?”   对魏鸿的老派幽默,沈确很给面子的笑了笑,摇头说:“我打算改装成房车。”   魏鸿挑眉,满脸的不可思议。   这还是她看着长大的小古板吗?   笑着挠了两下熟睡的猫猫头,她答应:“可以,我也要加个条件。”   “按你说的三条线路,我打算把你放在这一条线上,大部队能不能顺利包抄,就看你这支奇兵能不能发挥作用。顺带的,你也帮我把这回救出来的人安安全全的给我送到森北去。”   “森北的李芸珑和你是老朋友吧?正好你俩搭档,给我个满意答卷。”   “是。保证完成任务!” 第43章 43   把店主赠送的手绘平安符揣进兜里,孟凛津津有味的逛起小摊。   她发现了,购物和自个儿出去捡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以前她喜欢逛商场,也不是非要买什么东西,单纯就是喜欢SA给提供的情绪价值。   逛的是气氛,是心情,是那种——   feel~   就在她低头想给沈确挑个什么礼物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喊了声:“老师,你怎么在这!”   孟凛还没寻思和自己有关,下一秒,两条胳膊就穿过她的腋下,一人一边,把她夹起就走。   一脸茫然的丧尸:“?”   Ber,你俩谁啊?   西装革履的陌生人一路狂奔,没等她组织好语言,就已经被拐到了娱乐区的最角落。   这里有几间并排的平房,其中两间正在举办传统丧事,隐约的哭泣声从遮帘里传来。   孟凛看看平房招牌上硕大的灵堂两字,又看看架她的人,瞳孔地震。   ——什么意思?惊喜活动?   难道是要给她补办葬礼!?   俩人跑得大喘气,刚把她放下要歇两秒,空余的一间灵堂里倏然冲出一个人来。   “快快快,怎么才来?中介没和你说清楚时间吗?”   模样像入殓师似的女人一把抓起她的手就往后场走,同时交代另外两人去前头准备迎客。   什么叫嘴到用时方恨笨,面对说话快得像在嘴里打快板的女人,非是rap无以与之匹敌。   数度插话失败的丧尸被拖到后场,又被从头到脚仔细的打量一遍。   对面露出欣然满意的表情,竖起大拇指:“这cos,确实专业啊!”   跟着,就把她塞进了其中一间灵堂。   嘱咐她:“等会儿老师你就站这,我没叫你的时候不用说话,合照那一趴可以多摆几个pose,客户这次给的费用多,等完事儿结算,我再另给你一份辛苦费!”   孟凛懵懵懂懂,转脸看这间屋子的奇异布置。   与其说是灵堂,这儿给她的感觉更像是漫展。   四面墙上挂着彩色布幔,她身后是两个女人笑着比耶的合照。   侧面的花圈不像花圈,像是放大版的吧唧托,中间也不是奠字,而是打印的粗体:佩琳99。   面前的棺材里没有遗体,只放了些衣物钢笔笔记本之类的私人物品,棺材周边插着假花,再往前的供桌上摆放着动漫手办、小说漫画,和一摞明显是自制的盗版谷子。   供桌正中心,是一只装饰过的木质‘骨灰盒’,和一块比巴掌略大的彩虹流麻灵牌。   孟凛发现,那块流麻灵牌好像还可以翻转!   也是透过灵牌,她才终于知道这场丧仪要祭奠的人是谁。   一位叫陈佩,一位叫顾曼琳。   门口甚至还摆放着这两位死者的卡通人形立牌和签到墙!   丧尸大惊失色:“这是,葬礼?”   孟凛已经顾不得自己为什么会被拐到这。   她更关心这些人把人家重要的葬礼搞成这副鬼样子,真的不会挨揍吗?!   要揍的话揍她们几个罪魁祸首就好,她可是无辜的呀!   入殓师早已见怪不怪:“你是第一次来八桥集市吧?”   这种定制葬礼是她们八桥集市殡仪馆的独创项目。   虽然看起来离经叛道,但一经面世就深受欢迎,预约根本接不过来,已经到了要抢号的程度。   末世前她就在殡仪馆工作,后来她运气好,等到了政府营救,就一直在前线做文职工作,官方组建八桥集市后,由政府支持弄了这么个殡仪馆。   在此之前,幸存者们几乎不办丧事,或是各个基地自己组织,大多潦草从简。   她自己也曾怀疑过,如今这个时代,连生存都如此困难了,这些仪式感还有必要吗?   后来她才渐渐理解,正是因为连生存都这样艰难,人们才更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来存放哀伤,只有这样,才能继续向前走,而不是频频回望。   安全的场地,专业的人员和布置,只需极少的花销,就可以为活着的人求个心安。   这就是政府组建官方殡仪馆的目的。   起初葬礼的形式的确是以传统为主,但渐渐的也有人提出说想要为自己预约一个合乎心意的仪式,如果可以的话,希望大家纪念自己时,是笑着的。   不多时,来参加仪式的成员已经在门口准备签到入场。   入殓师:“别紧张,放轻松,就当自己是个吉祥物。”   孟凛望着外头装扮怪异的人群,僵硬点头:“噢,噢。”   入殓师很快进入了工作状态。   今天这场葬礼是两个月前由城东基地的拓荒小队集资为自家队长和副队长预约的。   客户给的预算充足,要求也比较多,因为是为两个人合办的葬礼,所以细节上还要兼顾她们各自不同的偏好。   队长陈佩喜欢看小说,副队长顾曼琳更喜欢看动漫,最爱的是《死神》,殡仪馆会根据客户提供的兴趣清单布置场地,准备供品等等。   定制的内容越多,准备的时间就越久,需要委托拓荒队专门去收集相应物品。   像是这次用到的人形立牌,就是专门约其他基地的画师手绘的稿件。   手作流麻灵牌的价格自然也不便宜。   整场仪式里最贵的还是专门请人cos死者喜欢的角色——在末世专业的coser本身就比较难找,要约定档期,负担对方的差旅费,如果是自备服装假毛和化妆,价格还得翻一倍。   她们长期合作的中介说,这次给找了个新人,价格上有优惠,虽然是新人,但他保证专业!   从今天的妆造成品来看,那何止是专业,简直是捡到了大便宜。   前来吊唁的小队成员一进门,脸上便齐刷刷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城东基地是老牌基地,拓荒小队的成员们一起出生入死近三年,几乎每个人都被队长副队救过命,彼此间的情谊比血亲还要深厚。   以前队长陈佩就在内部聚会上组织大家分享自己想要的葬礼,约定不论谁牺牲了,剩下的人都要努力帮她办一场她喜欢的葬礼。那时队长和副队就意见一致的说,要是她们死了,就把葬礼办成趴体,大家一起开开心心的闹一场!   在签到墙上,所有人都要写一句之前没敢说出口的吐槽的话。   到场人员的装扮也不能糊弄,趴体就要有趴体的样子——按照清单,每个人都得上台讲一下自己cos的是队长或者副队喜欢的哪个人物,其他人要打分,不合格的当场做一百个俯卧撑和深蹲,然后再说一个自己的小秘密。   虽说老祖宗说过鼓盆而歌,但孟凛真没见过这种世面。   忍不住悄悄问身边:“你们这,的人,都这么,乐观嘛?”   她本来想说‘都这么癫吗’,又怕被听见挨揍,就修饰了一下。   入殓师约莫过这场的氛围会比较欢脱,却也没想到人家能自得其乐到把主持人都甩到一边,完全不需要控场。   这也好,她乐得清闲:“可不嘛,这都三年多了,不乐观的也活不了这么久啊。不是我吹牛啊,根据我观察,这精神状态越癫的,生存能力反而越强,这方面咱民族有优势,五千多年的历史呢,谁能乐观得过咱啊?癫就对了,都癫点儿好啊!”   孟凛觉得有道理,葬礼也不一定非得哭哭啼啼的。   如果是她的葬礼,她也要用自己喜欢的漫画小说摆满灵堂,每个到场来宾进门先发三根金条,谁都不许哭,必须给她呲个大牙乐满全场。背景音乐就用死亡摇滚加喊麦,DJ不能有东北口音,开场先进行抽奖,别整那磨磨唧唧的,让每个人给她带份礼物,猜她喜欢,猜中就送大跑车一辆,现场提车!   她要约她最喜欢的写手帮她写《我的生平》。   还要约最喜欢的创作人制作她的个人主题曲,刻成黑胶当伴手礼。   到时候褚步庭抱着她妈的遗像坐主座,沈确抱着葫芦坐次座,她就躺在中间。   让每个人上来给她讲笑话,她倒要看看褚步庭和沈确这俩冰块脸到底谁先绷不住。   结束的时候所有人要在她棺材边围成一圈,手拉着手,肩贴着肩,热情合唱一曲《难忘今宵》!   孟凛越想越觉得有意思,如果她——   等等,不用如果,她这不是已经死了吗?   她可以自己帮自己约个葬礼啊!   孟凛刚想和入殓师说这事儿,那头的队员闹腾得差不多了,排着队过来和她握手。   “谢谢你cos老师,你出的这身真的太传神了,我们副队肯定很喜欢,呜呜呜……我们、我副队她,是个特别好的女孩子,你都不知道,她——”   “来,看这里,每个人只有一张相纸的份额,笑一个啊,灿烂一点!”   入殓师拿着相机站在对面指挥。   那名队员立马露出八颗牙,比出奥特曼的招牌pose。   和孟凛cos的死神,以及自家队长副队的遗像一起留下了合照。   他双手捧着逐渐显影的相片,在一瞬间孟凛看见他的眼神中流露出自己从未见过的光彩。   那应该是种很复杂的感情,只是转瞬即逝,便又抬起头来笑道:“要是我办葬礼,还可请你出cos吗老师?我最爱的是迪迦奥特曼——你相信光吗?——chua!”   他又摆了个奥特曼起飞的pose,然后重重地握了握孟凛的手:“老师,你一定要比我活得久啊,拜托拜托!”   孟凛在这儿轮流排队和人照相留念,灵堂门口探进一个脑袋来。   瞅了两眼就啧啧咂舌:“嚯,隔着二里地都能听见你们这儿鬼哭狼嚎的,弄得挺像样啊!”   女人留着猕猴桃似的短发茬,穿着看着挺正常,应该不是小队成员,但很自来熟。   她一进门就有人认出来,叫了句:“陶副队!”   陶秀琴是森北基地拓荒队的副队长,和城东基地的拓荒队是老熟人了,以前没少打交道。   她先是在签到板上看了一圈儿,边看边乐,要了根笔,也写:   以前你俩那抠门,为了个块八毛的恨不得和我撕吧,合着省下的都在这呢,臭显摆劲吧!   她边写,一个队员边给她衣服别上吧唧,这是给来宾的礼物,吧唧上印的是两人合照。   逛公园似的溜溜达达地进了门,陶秀琴把兜里的东西直接往供桌上一摆。   “老陈,姐们儿够意思吧?专程去书店给你淘的,啥含金量不用俺多说。”   “还有这。”她晃了晃一叠装订成册的打印纸,“梦老师专门、独家、插号赶得稿,为你俩写的同人文,都按你俩喜好来的昂,够你们在下头看一阵了。”   “到时候看完了还能贿赂贿赂官差,别赶着投胎,等俺们上头稳定了再来。”   等她拜祭完,这场葬礼也到了结束时间。   和拓荒队的人寒暄了几句,陶秀琴凑到了入殓师身边。   孟凛正打算预约:“这个,定制的,葬礼,还可以约?”   入殓师说:“本来名额已经满了,但我们合作这么愉快,也不是不能加个号——”   “我我我!能不能给我也加个号!”陶秀琴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一把抓住她的手。   孟凛瞪大眼:“你、你、你怎么,插队!”   入殓师也是有原则的人,点点头,还没说话,就听她声情并茂:“对不起啊,姐妹!俺、俺是个重感情的人,俺和俺家队长,这么多年……同生共死,砥砺前行,抛头颅洒热血,情比金坚,爱比海深!俺上月就没能来集市,下个月谁又说得准,世事无常啊!俺真的很想,为她办一个她喜欢的……”   入殓师:“我明白您的感受,但是您也不能插队啊,我们确实已经排满了。”   孟凛虽然挺生气,但她这么说,想到刚才那些队员们,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   何况她也死了三年了,办葬礼也不急在这一会儿。   “好叭,那——”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这表坏了,来晚了点……”   孟凛话音未落,门口又闯进个穿一身白衣,打扮成白无常模样的人。   入殓师愣了愣:“你是?”   那人抖着袖子:“不是你们请的cos吗?我死神啊!”   “你出死神?”她看看白无常,又看看身边这位:“那你是谁?”   陶秀琴乐了,瞅准机会:“哎,那这样说她就不是你合作方了,那俺能不能插个队?”   孟凛一听也起了胜负心:“凭、凭什嘛?”   陶秀琴:“我记得殡仪馆有规定,白名单上的基地有优先权,你哪个基地的?”   “……”孟凛据理力争:“我、我这个,死的早!你那个,什么时候,死的?”   陶秀琴听完挠了挠头:“那好吧,还是你先吧。”   孟凛:“?”   怎么突然转性了?   “俺队长还没死呢,正在里头开会。”   她嘿嘿一笑:“俺这不是提前准备着,给她一个惊喜嘛!”   孟凛:“……你,有病吧?”   大妹子,你听听这还是中文吗?! 第44章 44   最终俩人谁也没拿到号。   不过孟凛还是如约得到了今日份的报酬,整整三张兑换券。   刚从殡仪馆出来没走多远,她就和沈确碰个正着。   “找了你一圈,怎么到这来了?”   沈确谨慎地将她从头到脚检查一遍,确定没有异样才真正放心。   孟凛被她攥着手腕:“咦?你、完事啦?”   语气比平时略高半度,听起来像惊喜,实则是心虚。   她刚把拿到手的‘工资’揣进兜里,本来是想好好跟她炫耀一番——出门溜达半天,不仅没乱花钱,还倒挣不少——但她心里有种预感,沈确如果知道她去殡仪馆,可能会很生气。   “嗯。”她的神情语气都如常,视线巡过周遭,什么也没说,便拉着她往前走:“还想逛哪?我陪你。”   孟凛忽略了她手指间加重的轻微力道,跟着她走,什么也没发现似的,“我,听人说,大礼堂那,要办晚会!每次,集市最后一,天,就有,表演,有相声小品,脱、脱口秀,有时候,还给、给放电影呢。”   她本来是心虚跟着沈确走,说着说着忽然反客为主,一边拽她还一边催:“我知道,大礼堂,人家给我,指路了,你快快跟我,走,去晚了,没有好位置!”   这种免费的热闹怎能不看?   她下次肯定混不进来了,要是错过肯定要懊悔三年!   八桥集市最后一天傍晚的晚会是固定节目,由官方主办,新址特批了一间厂房改建成大礼堂,凡是这时间还没走的人都能进去看,不收费,形式上类似于文工团下乡汇演。   表演的内容以语言类节目为主,歌舞比较少,听说尺度放得挺开。   沈确以前从没来看过。   大礼堂平时不做他用,演出台都是新搭建的,场地空间挺大,台下摆满了折叠椅。   她们到的时候,前排那些视野好的位置都已经被占满了,中段后排则是两侧坐人,中间还空着。   这里一部分人是因为看不完全场,进来听个热闹就得走了,坐边上方便出入,还有些是因为习惯,危急情况遇多了,本能选择更开阔、容易找到退路的地方。   孟凛根本不琢磨那些,拽着沈确就往人群里冲。   “不好,意思!借过…借过一下!谢谢谢!”   连续换了两三排,才终于满意入座。   虽说语言类节目主要就是听个响,但孟凛三年才凑上这一回热闹,不想将就,必须要看到演员才有完整的视听体验。   在场的观众男多女少,她本来个子就不高,还有老花眼,挑选半天才找到这么个前排个头相近,不挡视线的极品佳座。   “你这里,看不看得,清?”   对于自己无形中汇集了全场视线这事,孟凛毫不在意,歪到沈确这侧看了看。   她左边已经坐了人,没得选,沈确个子虽高,但前面几排有个快两米的大汉。   “还是,再换——”说着就要起身。   沈确一把摁住她:“就坐这挺好的。”   “嗷,那好叭。”   演出很快开场,一如情报所说,尺度真的很大,各种丧尸末世的地狱笑话一梗接着一梗。礼堂里隔音很好,笑声不断,要论笑话的缺德程度,孟凛觉得这帮活人甩她这个丧尸十几个来回还带拐弯的。   “嘎嘎嘎……嚯哈哈哈哈!”   骷髅面具下,丧尸不断笑出猪叫。   旁边的大哥都忍不住数次侧目,每次都和相隔一位的女人撞上视线。   真的,还好她没提前把自己精编的丧尸冷笑话拿出来献丑,这都啥啊,简直笑不活了!   “你,看我,干嘛?”终于熬到一个气口,孟凛扭头看了眼沈确。   沈确神情淡淡,只眼角有一丝柔和笑意,轻揉她的头发。   “没什么,看你开心就好。”   ……   晚上,一人一尸在集市内的招待所留宿。   招待所通常只对官方内部人员开放,沈确拿的是魏鸿的特批。   这大概是孟凛住过最简陋的房间,两张铁架床,一套桌椅,墙上挂了个时钟,再无其他。   但她很惊喜地发现:“有电!”   沈确说:“嗯,只供应到晚上七点,有功率限制。”   可惜她们什么电器也没带,入住前沈确出去了一趟,拿回来葫芦的晚饭。   孟凛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咱们车上的,物资,都换到,什么好东西?”   沈确把起开的罐头放到桌上,从怀里捞出黑猫,轻轻摸了两下它的背毛。   她们俩大概都很不擅长顾左右而言他。   吱嘎一声,沈确坐到自己那张铁架床上,正对孟凛。   “她们列了一张单子,我们想要什么,可以直接和官方兑换,我还没换。”   她顿了一下,十指交握道:“下午,我参加了会议,答应参与一个作战行动。”   孟凛没说话,片刻后她翻过身,下巴垫着枕头。   “作战?”   “嗯,作为交换,我们会得到一台车。”   “噢,嗯,那、作战,有危险?”   沈确没有隐瞒:“有一定危险,但我有把握能控制好。”   孟凛翻了个身,没吭气。   沈确看着她的后脑勺说:“作战任务之前,我得先跟车护送先前那批幸存者前往森北基地,在森北基地待几天。森北基地在大山深处,地方偏僻,周围的人和丧尸都不多,基地内的成员九成以上都是妇女儿童,还是搞农业养殖的先进……”   她一口气说了一连串,孟凛还是不吭声。   “你想…和我一起去吗?”沈确终于问。   孟凛其实预料到了。   从沈确被请走,又给她开后门,搞特殊。   钓鱼先打窝,对任何东西在任何地方,道理都是一样的,但她还是很生气,她以为沈确至少会先来问她的想法,这不是换东西,多一点少一点都无所谓。   她们确实需要车,可这不值得用沈确的命去换。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想,她又有什么资格生气呢?   沈确已经和她分手了,她俩是两个独立的个体,是旅游搭子。   沈确被洗脑不记得了,她自己还不清楚吗?   上赶着不是买卖,年轻时不懂得,现在都吃过亏了,何必还揣着明白装糊涂。   孟凛转过头来:“你现在,才问我。如果我,说,我不去呢?”   “我想过你会不同意,毕竟是人类基地,你不想去也很合情合理。倘若是其他基地,我也不会让你去,森北基地的负责人我认识,她可以信任,在那我可以确保你不会有危险。”   “如果你不去,我也不会让你单独留下,你可以就近选择一个地方住下来等我,也许你不等我,自己离开,也有这种可能性。”   沈确慢慢说道:“要是你离开了,我会再去找你,不管多远,不管多久。”   孟凛皱起眉头:“你,是不是,在耍无赖?”   沈确看着她认认真真道:“是,我在耍无赖,我也承认我有私心。我不想放你自己一个人走,我怕你会丢下我,你不答应的话,我还会继续撒泼打滚缠着你不放……”   “哼,威、威胁我?”孟凛坐起来,“你要,这样说,我还真就,看看,你怎么,撒泼的?”   沈确完全没有启动时间,歘一下就闪了过去。   跟着一个脑袋就拱进孟凛怀里,两条胳膊跟钢筋似的,死死箍着她腰,蹭啊蹭,蹭啊蹭。   “你必须答应我,不答应我就不起来了,今晚谁都别睡了,我就缠着你,你看着办吧!”   孟凛自己的胳膊被顶的架在半空,尸眼睁得溜圆。   啊啊啊啊啊,好不要脸的无赖!   她,她说的全都是我的词儿啊!   把她给气笑了:“你,怎么这样?”   沈确已经打定主意豁出去了:“那你答不答应?”   孟凛盯着黏在她身上的一大坨人,拽也不是推也不是,真的很想给她来上一口算了。   “退!退!退!”孟凛是真没招了,“我去,还,不行吗?”   她话音刚落,房间的灯突然熄灭。   明与暗瞬间的切换,让丧尸眼前短暂模糊。   视觉恢复时,沈确的脸便已贴得很近。   她似乎也看不清明,只捧着她的脸,在鼻尖上落下一吻。   “谢谢你,阿凛。”她在她耳边,喃喃的道谢。   ……   第二天一人一尸起了个大早,到停车场集合。   回程换了辆小巴,先前那些幸存者一个不落已经在车里等着了。   森北基地的人还没到,孟凛和沈确就上了这辆车。   孩姐孩哥们见到她俩都很惊喜,情绪价值给的足足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大明星见面会,直接给本想装高冷人设的凛姐姐哄成胚胎了。   “凛姐姐,你们要跟我们一起去森北基地吗?”那个叫依然的大女孩挨着她问。   孟凛玩着她上供的游戏机,正儿八经道:“做事,有始有终,肯定,要把你们,安全送到!”   完全不见昨晚那左右不得劲儿的模样了。   先前救援组的人已经去执行下个任务,沈确说这次森北基地来了三个人,回程由她们负责。   不多时,人来了,森北基地自己还有一辆越野车要一并开回去,车上先上来一位。   孟凛听见声响抬头,表情差点没绷住:“怎么,是你?!”   陶秀琴先看见她,跟着看见她身边另一位,喊了声:“我勒个——”   转头就想下,结果正撞到后头那位身上。   孟凛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相当有气场的一声:“回去。”   陶秀琴就乖乖杵在驾驶位边,表明自己司机的身份。   上来的女人比她矮半个头,半长发,戴无框眼镜,面无表情。   孟凛看看她,又看看沈确,嚯,像是两台人机站一起了。   “我叫李芸珑,芸豆的芸,玲珑的珑,森北基地负责人。”   李芸珑扫一眼车内:“名册在谁那里?人都到齐了吗?”   一名成年女性幸存者举手,把册子递给她,说都到齐了。   李芸珑便没再寒暄,示意即刻启程。   从头到尾,她和沈确都没打声招呼,光只互相看了一眼。 第45章 45   车队启程,森北基地的越野车开在前方领路。   孟凛她们的老头乐留在集市,暂时由官方代管,随身只带少量行李,主要是葫芦的口粮。   即将前往一个陌生地方生活,别说是孩子,大人们都难免不安。   孟凛还坐在那儿玩游戏机,几个孩子挨在她身边,看似在看屏幕,其实都在偷偷观察。   陶秀琴开车很稳,就是嘴不闲着,从启程那一刻就叭叭叭叭个不停,一会儿点评一下路况,骂两句没公德心的丧尸,一会儿又是哼歌又是唱戏的,全方位无死角的播放车内噪音。   李芸珑开始还在副驾,等车开稳后便拿了把枪过来。   “既然在车上就别闲着,路上警戒交给你了。”   葫芦正盘在沈确腿上睡觉,打着小呼噜,热乎乎、软绵绵,正是一只猫咪可爱的巅峰时刻。   李芸珑站在她们面前,仿佛没看见,竟丝毫不为所动。   觑见这一幕,孟凛死掉的心不由咯噔一下——   可怕!   一个连猫都能拒绝的女人,还有什么事干不出来?   同时挨在孟凛身边的孩子们的心也咯噔了一下——   沈确持枪抱着猫去了副驾,李芸珑却顺势坐了下来!   车厢内的气氛,于无形之中瞬间降下十几度。   本来沈确坐这儿,虽然也是冰块脸,但她有cos,有猫,还有孟凛作为平衡,并不让人感到害怕。   李芸珑却完全不同,她不仅看起来冷,说话也冷,更重要的是她是森北基地的负责人,掌握着这一车幸存者未来的全部生活。   她一坐下,就掏出本子,挨个同身旁的人对话。   姓名,年纪,文化水平,专业方向,是否有急慢性.病,擅长什么,体能如何等等。   冷静的脸,毫无起伏的嗓音,让人幻视一些面试现场,搞得连孟凛都开始莫名紧张起来。   本以为问问成年人就行了,没想到连孩子都要问。   妹妹可曾读过书,读到几年级,科目有哪些……居然还要提问抽查!   “答、答案是13?”   依然绞着手指,孟凛感觉她紧张得汗都透到她身上来了。   李芸珑皱了皱眉,没说对错。   被夹在两人中间的孟凛哪见过这种场面,眼看着身边的人都被问了个遍,也忘了自己根本不是来加入这个家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游戏机屏幕,想要故作轻松,拇指却僵硬地摁在变形键上,黑白屏幕里各种方块疯狂旋转下落,她满脑子都是:   不要问我不要问我不要问我,你不要过来啊啊啊啊!!!   大抵是老天奶听见了她震耳欲聋的呼救声,李芸珑合上本子,略过了她。   行驶了五个多小时后,车队停下稍事休息。   森北基地的另一个人上来分发午饭。   沈确和孟凛因为是抓来的壮丁,所以也给管饭。   一人一个馒头夹腌菜。   孟凛吃惯了沈确做的新鲜饭菜,对没加工的罐头都提不起兴趣,也不想暴露自己奢靡浪费的用餐习惯,看了一眼就随手分给依然她们。   那头孩子们正小声欢呼,这头陶秀琴的声音就晃了过来:“嗬,没看出来啊,还挺仁义。”   这会儿沈确在车下和李芸珑说事,她也不跟老鼠见了猫似的避着了。   一面大口馒头,一面贱不拉搜地对座位上晒太阳的葫芦:“嘬嘬嘬。”   孟凛:“这是,猫,不是,狗!”   怎么那么烦人呢!   “么shu…斗一用…安yong经验……”   她鼓着腮帮子把手背递给葫芦闻,姿势倒是挺专业的,葫芦也很给面子的嗅了两下。   孟凛尸体僵硬,心说逆子不会真的只对她是丧彪,对其他人都是咪咪吧?!   还好,下一秒——   “哈!!!”   那呲牙的狠度,炸毛的程度,前所未有的高度!   孟凛:哈哈哈哈哈哈哈!!!活该!哈哈哈哈哈!   丧尸在面具下放肆嘲笑,感觉今日心情突然就愉快了起来。   陶秀琴遗憾咽下食物,收回手:“哎,可恶,又没控制住我的王霸之气。”   孟凛鼻孔冷笑,递给她一个‘你有病吧’的眼神。   “你能不能有点正形,别成天招猫逗狗找揍?”   李芸珑谈完事,走上车:“我还没顾上问你,这些简历是怎么回事?”   陶秀琴:“你不是说要为基地招揽人才,这都是俺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啊!”   李芸珑皱眉,这次收到的简历质量确实挺高,高得明显不正常。   而她,深谙这家伙的德性:“你怎么招揽的?”   “啥怎么招揽的,俺就是在集市上贴了几张那啥启事。”   “在哪?我怎么没看见?”   孟凛偷摸坐在一旁听,越听越琢磨过味儿来。   李芸珑,李云龙?!   “你、你贴的,相亲角,森北、基地,第一猛女?”   “你就是,那个,开会的队长——”   “别说!!!俺的惊喜啊!”   所以重点是这个吗!?   “陶、秀、琴。”   光听到相亲角三个字,就能猜到这厮背着她又干了什么离谱事。   李芸珑冷声抬手,陶秀芹下意识就护住了自己耳朵,还好她还是给留了面子,只是揉了揉眉心,叫她:“跟我下来。”   两人一下车,孟凛啪就把车窗拉开了,探出好事儿的脑袋。   “我就开个会,你能给我弄出这么多事来?下回你不用再想跟我出来了!”   “你这人咋这么无情无义无理取闹?那俺费尽心思为了谁?你要光说来大山里种地,哪个有本事的肯来?脑子叫驴踢了啊?”   “少跟我胡搅蛮缠,我还不知道个你?”   “李芸珑!你咋这样对俺呢!当年你肯为俺攻打平安县城,俺说下辈子还嫁给你,结果你现在就这样对俺,负心薄情的坏女人,俺要告到中央!告到中央!”   “呜呜呜~~~一场雨,把我困在这里,你冷漠的表情,会让我伤心!六月的雨~~~就是无情的你,伴随着点点滴滴,痛击我心里!”   怎么吵着吵着就唱起来了?唱着唱着又跳起来了?   没捞着自家队长手的陶秀琴:“你退后半步的动作是认真的吗?小小的动作伤害却那么大!”   满脸嫌弃的李芸珑:“别过来,我怕脑残会传染。”   孟凛在车上简直看呆了,知道她癫,但没想到她能决战紫禁之巅。   刚才下车去方便的大人孩子们在沈确的护送回到车旁,虽然不知前因后果,依旧大为震撼!   所有人不约而同地想——所以,森北基地竟然是这种风格的吗?!   沈确无心理会闹剧,只望向车窗里,看起来异常欢乐的某丧尸。   冲她招手的孟凛:哇哈哈哈,快来吃瓜!   ……   两天后,车队终于安全抵达了森北基地。   足足三小时的盘山颠簸,新到基地的一车人除了沈确和孟凛外都吐了个底朝天。   在到达之前,陶秀琴说晚上专门给她们安排了欢迎宴会,孟凛本以为都这个时间了,应该下车各自休息一会,直接等着放饭了。   没想到李芸珑看了一眼表,说:“很好,还有时间,那就先开个会吧。”   被莫名其妙一起送进大教室的孟凛:好离谱,但竟然一点也不意外呢。   经过两天相处,所有人都已经充分了解这位负责人的工作狂本质——   休息是什么?她李芸珑的字典里没有这种脏东西!   “首先,我代表森北基地欢迎诸位的加入,从此刻起,你们就是森北的一员了。”   “组织把你们交到我的手上,我李芸珑承诺,会尽心尽力照顾你们。但我也把丑话说在前头,我不管在此之前你们的经历是什么,在森北,有且只有一条规则,那就是人人平等!”   “小孩要上课读书,成人要劳动工作,在我眼里没有性别,只有劳动者。”   “好了,话就说到这。”   稀稀拉拉的掌声刚响起,她又翻开一本册子:“现在,来说一下上周的工作违纪情况。”   “陶秀琴,偷拿食堂八根青椒,两根水萝卜,扣三分。”   “陶秀琴,带领低龄班在下课期间抓蛤蟆带进班级,扰乱课堂秩序,扣一分。”   “陶秀琴,陶秀琴,陶秀琴……”   翻页声静止,李芸珑啪的合上册子,冷笑一声。   “还真是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   早已经垂着脑袋睡着的陶秀琴:   谁?是谁,在敲打我窗?   开完会,就到了晚宴时间。   新来幸存者们的行李已经有人送到安排好的宿舍里,按沈确的要求,分给她们的住处是一栋现有空置里最偏僻独立的房子,孟凛暂时还无缘得见。   真正的时间管理大师,是不让一分钟浪费,也不让一个人掉队(包括尸)。   森北基地四面环山,原本是个山中村落。   欢迎宴就设在基地办事处门前,空地上摆着十好几张折叠的圆木桌,围着塑料椅,头顶上拉着电线灯泡,大盘子从后厨传菜,那氛围很有以前农村里流水大席的感觉。   盛夏深山里幕天席地,热还是热,但有清风送爽。   这应该是这些日子以来孟凛见她们吃的最好的一顿饭菜了,有鱼有青菜,还有加了熏肉的乱炖,大盆的蛋花汤,香喷喷的白米饭,每个人都能吃一整碗。   那烟熏火燎的锅气一扑来,什么苦啊累啊的都抛到脑后去了,只剩下啪嗒啪嗒的扒饭声。   “凛,juejue…你、你快吃啊!香得…wu要把舌头都…吞下去了!”   孟凛都不敢搭话,生怕孩姐孩哥这个吞天的架势不小心把自己噎死,只能端起筷子,象征性的吃两口,再扭头吐到沈确手心里准备好的树叶子里。   该说不说,这欢迎宴办得还挺接地气的,没有哪个领导再上去‘我来讲两句’。   就是库库上菜,所有人筷子一抬,哞的一声就开始吃。   经过孟凛观察,这个基地大概能有个三百来号人,孩子占两桌,剩下九成九是女性,更让人惊讶的是竟然还有一桌老人,真是那种满头白发的老年人,大多都在六十岁上下。   孟凛简直不敢想——她们都是怎么活下来的啊?   老人那桌离她们比较远,她几次回头,沈确问:“在看什么?”   “啊……”看到她们,她又想起褚步庭了,但她不能和沈确说,“我看那个,最闹腾的,吃货,怎么没来,难不成,是因为违纪,太多,被罚了?”   陶秀琴是吃货这事儿就和李芸珑的人机工作狂属性一样明显。   属于是她要是藏在水底,俩馒头屑加跟鱼线就能直接把人钓起来的程度,鱼都不吃但她吃。   “我们这没有不让人吃饭的规矩,她巡逻去了,厨房给留了饭。”   李芸珑端着杯子过来,递了杯给沈确:“自己酿的果酒。度数不高,尝尝?”   这好像还是她们除公事外第一次聊天,孟凛没接话茬,缩在阴影里默默听着。   沈确之前和李芸珑提过她性格内向,不爱说话,所以李芸珑一直很注意,也管着不让陶秀琴没事过来撩闲。孟凛觉得这种社交距离很好,也打定主意接下来几天就窝在屋里不出去了,省得被发现她的真身。   沈确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不错,挺甜的。”   李芸珑“呵呵”笑了两声:“说真的,我挺意外你还活着,看起来还越活越年轻了。”   孟凛皱了皱眉,很不高兴:怎么说话呢?会不会说点过年的吉祥话了?   沈确只是笑笑,李芸珑问她:“怎么样?森北基地,和我当年说的一样吗?”   “还得再看看。”沈确说:“目前看起来,弄得还不错。”   两人碰了下酒杯,李芸珑摆摆手走了。   晚饭吃饭,孟凛终于回到了让她怀念已久的床。   分给她们的房子确实偏僻,门外就是黑黢黢的树林。   屋内是个砖砌的大通铺,铺着层薄褥子,照平常那是相当硌人,但大小姐今天实在是太累了,累得连脚指头都动弹不了一点儿,都连睡两天车座椅了,还挑剔啥啊?给就要着呗!   “沈确…为什么……你们…体力…那么好?”   电视剧里不都说丧尸才是永动机吗?   怎么你们牛马的身体这么好啊!   孟凛头没梳脸没洗的趴在床上,活像刚爬出水井就已经累瘫的贞子。   沈确收拾完背包,坐到床沿,让她脑袋枕着自己的腿,揉着丧尸僵硬的肌肉。   “累了就先歇一会,我看看能不能弄点水来给你洗澡。”   她们在路上折腾这些天,都没好好洗过澡,尤其是孟凛。   脸上妆都不敢卸,还戴美瞳,还好丧尸不出汗不出油,能持妆很久。   但大小姐也是个有洁癖,对生活品质很挑剔的尸,她都不敢想自己现在尸容有多么憔悴。   “别动,先给你滴点眼药水。”沈确看她今天一直揉眼睛,估计是昨晚没滴的原因。   丧尸的泪腺不再工作,如果不常滴眼药水保持,眼球很容易就干巴了。   孟凛躺在沈确腿上,仰面看她。   嘶,要不说人就怕比,她感觉和李芸珑一比,沈确看起来可爱多了。   什么冷酷坏女人,这不纯纯贴心的小棉袄吗?   “在看什么?”   “看你,可爱!”   沈确一挑眉:“又背着我干什么坏事了?”   “……”嗯,小棉袄还是不会说话的好。   伸手捏住:小嘴巴,闭起来。   “话说,你和那个,李,是怎么,认识的啊?”   在车上离得太近,她都没顾上蛐蛐。   先前也没听沈确提起过,这信得过的朋友是怎么来的。   沈确给她揉肩,垂眼看她的手。   孟凛接到暗示,松开爪子:行叭,哀家允了。   “也没什么。”沈确漫不经心地说:“两年多前,她还在另一个民间基地里。”   “我当时受了点伤,她帮过我。” 第46章 46   沈确初遇李芸珑,是在丧尸病毒爆发的次年五月。   从她从病床上苏醒,到终于恢复到堪堪算是大半个战力,其间这段时间全国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剧变。   因为病房区域独立隔离,外界的一切讯息都被屏蔽,但她还是不时能收到糟糕的消息,从前来探望的江洄口中。   一次比一次更糟。   一次比一次惨烈。   那段时间所有人好像都活在真空之中,面对数字,面对失去,表现出近乎冷酷的平静。   沈确的恢复不算顺利。   手术过于粗糙,本应静养的时间却几度周折。   她有三次与死神擦肩而过,都是在睡梦当中。   一次是因为心脏骤停,余下两次,是丧尸出现在了病区。   直到沈确终于恢复到能下地,她的第四任主治医生才告诉她:   最新确认的发现,普通人即便没与丧尸有过直接接触,在身体死亡后也会丧尸化。   所有人的体内都潜伏着丧尸病毒,这使得医院成为了后方最危险的地方。   那时的沈确对这句话背后的含义大概有所理解,但她无暇深思。   她每日筋疲力尽,复健复健还是复健,而后便马不停蹄的申请前往南部最前线。   半年时间,全国九成以上人口失联,部队被打散,通讯手段几乎全面失效,交通完全瘫痪。   在付出了巨大代价的牺牲后,政府才在西北、东北、中部建立起稳定的指挥中心,重新集结兵力,建立起生存安全区。   在无法挽救所有人的现实难题面前,中央政府采取了最务实的策略。   能扎稳一个根,就扎一个根,能救一个人,就救一个人。   在资源力量都有限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安全区里的人民能生存下去。   这就使得官方对沦陷区的推进救援变得十分缓慢。   对于沈确而言最直接的结果,是她日夜兼程冒着巨大风险穿过大半华国,终于来到所谓的南部最前线时,她距离自己真正想去的地方,还相隔着两省数十城。   那时的局势惨烈到什么程度?   最前沿安全区的守备力量,已经完全由退伍人员和预备役接手。   官方当然也想救人,但是:“我们对外面的情况现在是两眼一抹黑,交通被破坏的程度如何?城市里到底有多少丧尸在游荡?   活下来的人又聚集在哪里?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却知道一点,如果再贸然让我们的战士出去,每损失一个兵,我们的敌人中就多一个训练有素的丧尸!”   “我明白前线的困难,但至少不应该放弃尝试。”   “放弃?你出去问问,有哪一个人放弃了?老子这两个月,派出去五辆车,一辆都没有回来!”   “这些战士,车辆,有多重要不需要我多说。我们每个人都失去了很多,不是只有你心急,但这是现实,不是在拍电影——”   “我听说你们在考虑组建敢死队,地图绘制、通讯、单兵作战我都擅长,我申请加入。”   为了避免再出现大规模伤亡,前线准备采用新的战略,放弃让车队强行突进,而转用小队打游击的形式,对沦陷区的情况进行一公里一公里的摸排,搜集情报绘制地图,确立安全线路。   以蚕食的方式,少人数,高频次,逐步向外推进。   但这种作战方式也就意味着,深入危险区的队伍没有后援,一切只能靠自己。   被上百个丧尸围堵在烂尾楼那天,沈确已经在沦陷区摸爬滚打了两个多月,提交的任务汇报亲手绘制的地图,加起来能有近千份。   从普通队员到小队队长,同期的人死的伤的失踪的,算算连她在内竟然剩下不到三个,是名副其实的老兵了。   真就应了那句玩笑话,在沦陷区,每天的日子都很新鲜。   没有能一贯有效的战术策略,没有完全相同的紧急情况,每分每秒,都像在死神手里开盲盒。   有多荒谬呢?   整个意外最开始,竟然是为了一个番茄罐头。   小队已经在回撤的路上,他们进入一栋民居搜寻食物,这支队伍拥有丰富的经验,每个人都足够警惕,懂得见好就收避免节外生枝的道理。   人在饿到某种程度时,对甜会产生一种近乎毒.瘾般的冲动。   “我有预感,这个柜子里肯定有番茄罐头。”   那名队员并不是个贪吃的人,前天他刚把最后半块压缩饼干分给所有同伴。   那是个厨房上层的方形柜,面积很小,没人想到那里竟然能塞进一个人。   直到丧尸扑出来的瞬间,还有人以为那是一只猴子,或者老鼠。   但那是一个孩子,两三岁。   应该是饿死的,所以才能藏在那样小的方格子里。   他们反应很及时,没有人被咬,灵活的丧尸在屋里闪展腾挪,弄出了巨大的动静。   偏巧,在这条街的背面有一家小超市,超市里聚集了许多老人丧尸。   被追到烂尾楼二楼时,她身旁仅剩的两个人还在开玩笑。   “队长,咱们好像成鸡蛋了。”   “多新鲜呐,你有那么香吗?”   能加入敢死队的,无非两种人:   一种是孑然一身,在这世上已经没有牵挂;   另一种是执念深重,想要找到重要的人。   他们俩曾经是后者,后来成了前者。   “队长,找到那个人时,替我们也问个好。”   被从二楼推下,望着楼层爆炸的闪光,耳际里嗡鸣声不断。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找到被他们藏起来的车,又怎么在不清醒的情况下开车逃离。   恢复意识的时候,她躺在床上,眼前的女人说:“你命真大,被钢筋戳穿了肚子竟然也没死。”   沈确根本不知道自己受了伤。   当时情况太紧急,那条巷子是唯一的路。   好在刺穿她肚子的不是钢筋,而是一根支棚子用的细不锈钢管,钢管擦过她的肠子,幸运的没有伤到内脏。   “我用草木灰给你止了血,没别的药,给你打的抗生素是我唯一的存货。”   安置她的地方是李芸珑用来藏物资的安全屋。   她当时生活在一个民间基地里,沈确来过这个基地,记得方位,还没抵达就失去意识,又被她给救起。   李芸珑并不认识沈确。   得知她来自官方队伍,第一句话问:“你们为什么现在才来?”   沈确哑口无言,只能说:“抱歉。”   李芸珑的第二个问题:“国外有这种病毒吗?”   这个问题是她替好友问的,她在临死前还在惦记当时去国外旅游的父母,期望着她们没事。   “有。”沈确沙哑回答:“从得到的讯息,全世界,都差不多。”   “我明白了。”她沉默了许久,之后便没再指责任何人。   沈确在这待了三天,等身上的小伤结痂,然后便带着大量草木灰,准备回程。   这段时间李芸珑只出现过两次,两人沟通不多。   离开时沈确问她:“你有特殊情况需要我上报吗?”   她这种情况自己是否能活着回到安全区都是问题,但如果李芸珑所在基地有严重的生存问题,她会想办法上报指挥部,标定地点,优先营救。   “不用。你还是先顾好自己吧,用了我这么多宝贵物资,死了我就全赔了。”   沈确第二次见李芸珑,是在三个月后。   “我说,我上次应该告诉过你,我以前干的是律师,不是医生?”   昏暗简陋的宿舍,沈确抵门而坐,大口喘息,颤抖着绑紧大腿和胳膊上的血口。   “是,说过。我本来,也不是来找你。”   沈确也没想到,她们两个的缘分总是和血有关。   一次是遭遇丧尸突袭,一次是因为人类的背叛。   她的小队在尸群里救下了一个落单的幸存者,那样生死危难的情况下,没人想到这会是局。   那人说自己来自一个被抛弃的小型基地,有能力的人都走了,里面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眼看着要活不下去,才组织了还能动的人出来找吃的。   搜寻幸存者基地,建立联络通讯,是前线队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沈确当时的确有所怀疑,但她不敢赌,那里也确实有一个废弃的基地。   她甚至亲眼看见了基地里的老弱病残,瘦骨伶仃,满眼绝望,同时伴随着汽车的轰鸣。   ——那个废弃基地是被特地留下来的饵料。   这是沈确第一次正面对上‘上梁山’的人。   他们在废弃基地的高层设置了狙击手,数台越野车包围,圈出狩猎场。   如果她们不肯下车,就一个一个把基地里的人拉出来杀。   等到她们下车,他们就会放出事先准备好的丧尸。   那些丧尸有的被戳瞎眼睛,有的被削去鼻子,有的断手,有的在地上爬,宛如一场畸形秀。   有一瞬间,沈确分不清丧尸和人类,究竟哪个更邪恶。   这种老鹰抓小鸡的游戏已经进行过很多回,那些人很有经验,知道等到她们携带的弹药所剩不多再下手,沈确从他们开的车里,认出了两辆本属于官方的车。   沈确突出重围的时候,逃离的目的地正是李芸珑所在的基地。   她与那座基地的领导者打过交道,在她所见的民间基地里,那座基地已经算是很有秩序,幸存者的生存质量也相对更高,对于和官方建立联络十分配合,并且地处山林,有自然条件作屏障,最重要的是,沈确认为那位领导者是可信的。   她的车在那伙狂徒的追击下被打中油箱,她被迫带着伤员入山。   四人小队活下来三个,每个人身上都有伤。   最严重的是一个叫做汤晓兰的队员,她的左腿脚踝被枪射穿,右脚被丧尸咬伤,当时沈确立即砍断了她的小腿,其余人在车上为她做了紧急包扎。   这种情况,多半是活不了的,敢死队的队员每人都配有一颗手榴弹。   成员间还要彼此结成对子,如果遇到受伤不治的情况,要负责让对方不会沦为丧尸。   “队、队长,给我一个…痛快吧。”   山野漫漫,血腥味就像藏在黑夜里的鬼爪,死死的贴着她的后颈。   “闭嘴,保持体力,我没让你死就不准死!”   沈确已经经历过太多死亡,不想再在梦中多添一张脸孔。   她还记得这个叫汤晓兰的姑娘找她报道那天,神采飞扬地说:“队长,我退伍前干过通讯和侦查,专业都没丢,你别看不起人!”   她背着她在山里足足跑了一天一夜,才终于到达那座基地。   沈确知道基地里有手术设备,有药,汤晓兰虽然失血过多,但还能搏一搏,还能——   而在她筋疲力尽时,出现在面前的却不是医生,而是端着枪的敌人。   基地领导者文质彬彬,笑着扶了扶眼镜:“沈队长,你也得理解我们,身在乱世,个人有个人的难处嘛。”   汤晓兰变异了。   原因如何,沈确不得而知。   她在基地里逃窜时遇见了李芸珑,然后被藏进了她们的宿舍。   狭小逼仄的房间里住着十几个人,入了夜,她们都在昏暗的屋里,惊恐地看着她。   “第一次见你我就知道你活不长,但你能不能别想方设法死在我面前?”   “死不了。小口径,擦伤。”   “你知道大腿上有根血管,叫大动脉吧?”   “知道,所以才是,擦伤。”   李芸珑气笑了,一边头脑飞速计算,一边帮她捆好不知是断了还是错位的小拇指。   “你知不知道,你们基地…和黑帮的人……有勾结?”   “不知道,但也不意外。”   她知道这个基地的领导者不是个好东西,但他很会装。   文质彬彬的外表,看似公平的秩序,远高于生存线的条件,都是他吸纳人才的筹码。   但天底下,怎会有免费的午餐?   乱世中最先遭殃的,又会是谁?   结果不言而喻。   一切都有端倪,一切又很隐蔽,她们说:“我是自愿的。”   李芸珑这辈子,先做刑案律师,后转离婚律师,深谙人性之恶,也深知秩序重要。   但她还是太肤浅了,人之恶,是水中的一滴墨,人之善,是水中的一粒米。   法律和秩序,是在国家机器这柄利剑护卫下的两个稚子。   尊严和权利,是稚子手中的两颗小小的糖果。   女人们用了近百年,才喊出一声‘我非自愿’,失去却只用了不到三百六十天。   “我决定了,最后赌一把。”李芸珑说,“就算把你交出去,这一屋子人也活不了。”   “沈确,如果我们今天能活着闯出去,我要用我攒下的物资,建一个基地,女人的基地。”   “我要让我们活下去,活得有尊严,活得像个人,一直等到秩序恢复的那一天。”   “那时候你要是没死,我请你喝酒,吃肉!” 第47章 47   “你…不是都,不喝酒…嘛……”   沈确说得简略,孟凛也没往深里问。   她实在累得要命,还没听两句就已经咕哝着陷入宕机状态。   当天晚上的澡没洗成,第二天沈确才打来热水,一人一尸将就着互相给擦了擦身子。   虽说上级给沈确的命令是在森北基地等候行动,但李芸珑何许人也?   人都她手里了,不榨干每一分劳动价值,她是不会罢休的。   所以次日刚洗完澡,沈确就被薅走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孟凛独自在屋里闷了一整天,就待得有点自闭了。   沈确有活儿干,葫芦也出去探险了,家里就剩她一个留守死人,连台游戏机都没有。   以前家里蹲很闲适,是因为外头没有诱惑力,她屯了满屋的小说游戏智力玩具,那舒服肯定不如倒着。现在是外头全是诱惑,她一个尸像是阴暗爬行的鼠鼠,在窗底下偷听人家在外头热热闹闹嘻嘻哈哈,还要假装内向腼腆不擅交际。   啊啊啊啊啊,撕碎外衣化身狼人,去疯去野去裸.奔,去对着所有人werwerwer!   等上山顶最高峰,高喊出那句明言:Freedom——!   但是能怎么办呢?   外头到处是人,她一个丧尸,要想不被发现,就得全副武装。   但是那套死神cos服已经不能再穿了。有过社交经验的朋友都知道,澡可以不洗,但衣服不可以不换,如果你的同学室友同事连续几天都穿同一套衣服,你就会感觉Ta已经馊了。   是的,馊,是一种感觉。   很少有人会真的贴在别人身边闻一闻到底臭没臭。   但如果你没换衣服,那么所有人都将发现!   晚上沈确听完抱怨,便说她倒是在基地里见过一套很适合她的工作服。   不仅身上能遮严实,还可以戴口罩,其他人见到也不会觉得奇怪。   孟凛:“那、那还等,什么?快,给我,加buff!”   转天天还没亮,沈确就把那套工作服给弄来了。   “工作服好像是有数的,我还没见到李芸珑,和她知会一声。你早上先别急着出去,等会儿人都起了我去补个登记,再带你在基地里熟悉熟悉地方。”   李芸珑安排她这几天帮忙训练基地里的民兵们,因为要晨训,所以只有她起得格外早。   孟凛在床上睡得迷迷糊糊,光抬眼看了看那套衣服,好像挺厚实的。   便摆了摆手,吧唧着嘴:“唔……嗯嗯。”   半个多小时后,天微微亮,山里的鸡开始打鸣,基地里的人陆续起来。   恨只恨丧尸的听力太好,而农村,隔音太差!   孟凛不情不愿地爬起来,沈确已经用暖水壶装好热水,脸盆里放着半盆凉水,混合成适当的温度,洗脸刷牙梳理头发,再用昨天她弄回来的老式梳妆镜一照——   尖利犬牙放出闪白光芒,状态不错,今天又是个青春靓丽的丧尸呢!   转头看向搭在椅背上的那套工作服,胶鞋,头罩,口罩……   还有长、长款雨衣?   猛上底妆之后,换上工作服,丧尸对镜自顾:   嚯,我说怎么那么眼熟,雨夜杀人魔吗这不是!   工作服有点脏有点臭,但这点小缺陷,阻止不了孟凛出门放风的决心。   她隐约记得沈确出门前好像还说了个什么事儿,啥来着?算了,不重要。   丧尸推开大门,让清晨第一缕(其实是第N缕)阳光,普照到自己身上。   啊~~~这就是,自由的,芬芳!   食堂不断有人进出,热腾腾的饭菜香从屋里散出来。   不少来往的人都扭头打量站在门边探头探脑的身影。   “那是小菊吗?”   “啊?好像不是吧?”   “我记得今天是小菊轮值啊。”   “你忘啦?小菊轮值的时候都不吃早饭,她怕——”   “孟凛?”李芸珑刚到食堂,孟凛转过身,有种被抓到现形的心虚:“Hi~?”   “是迷路了还是来找人?”沈确和她提过孟凛不喜欢人多的地方,早饭都是她吃完顺便把孟凛那份带走,李芸珑便没想着她是来吃饭,说:“沈确和我说了,你想在基地里逛逛,正好,工作服都换上了。”   她那张素来冷静的脸,忽然露出慈爱的笑容:“沈确还在忙,我另外找个人带你。”   说完,李芸珑往食堂里一瞥,随手找了个人:“帮我把陶秀琴叫出来。”   “哎,催催催,就知道催!俺还没吃完呢!”   陶秀琴捧着蒸土豆,打眼儿出来一瞧,“呦呵”一声。   啥也没说,对着自家老大竖起大拇指:“厉害,还得是你。”   孟凛不明就里。   李芸珑推了推眼镜,正经道:“你今天就带小孟同志在基地里熟悉熟悉情况,人我交给你了,务必保证她的安全。以及,少碎嘴子。”扭头又对孟凛笑笑:“去吧,劳动最光荣!”   孟凛目光呆滞:啊?去哪?什么劳动?   我只是闻见味了来看一眼而已啊!   说完,人就走了,留下一道利落背影。   陶秀琴连皮带肉囫囵地吃完土豆,冲她抬了抬眉毛:“妹砸,听说过——母猪的产后护理吗?”   “……噗。”孟凛没忍住。   干嘛呀,冷不丁幽我一默。   十分钟后。   拿着铁铲,站在猪圈门口的孟凛:Ber,你们怎么来真的啊?!   “咋样?俺们这儿的豪华大猪圈,敞亮吧?噢,不用告诉俺,俺已经从你的眼神中看见了震惊!震撼!向往!羡慕!俺都懂,来吧,迎接大宝贝儿们热情的欢迎吧!”   森北基地的猪圈建在距离居住区百来米的矮坡上。   砖石结构,阴凉通风,气味也很感人。   陶秀琴换了身白色的防护服,也跟她一样从头到脚遮得严严实实。   先在工作本上签到,才戴上口罩,领着孟凛进去:“本来按照操作规范是不该领你进来的,但是悄悄看一眼应该没事儿,瞧瞧,俺昨晚半夜刚给接生的小猪仔,可爱吧?”   陶秀琴带她进的是刚生产的母猪单独住的圈舍,母猪有两头,小猪仔大概三十头,全都在妈妈肚子周围拱来拱去,吭哧吭哧响。新生猪仔看起来很干净,粉色皮肤,一层白色绒毛,看着粉粉嫩嫩的,确实点可爱。   孟凛没敢站得太近,远远的抻着脑袋观望。   陶秀琴蹲在圈里,一扭头:“也不用站那老远,工作服每天消过毒的,过来给我搭把手。”   孟凛单纯是受不了那股味儿,也怕自己身上的丧尸气味把大猪小猪吓出个好歹来。   刚生产完的母猪体质虚弱,没什么力气,仰起头看了看丧尸,虽然感觉出不太对劲,但圈就那么大,也没得躲,索性又躺平了。   孟凛舒了口气,陶秀琴根本没留意。   她忙得很,产房地上的消毒干草每天得更换,猪仔挨个得翻出来看看,有没有被母猪不小心给压死的,她说:“小猪仔能不能养大,最重要就是刚出生这几天,母乳吃得越多,底子打得就越好,得确保让每一只都吃上奶。”   怎么吃奶,也有门道,一排乳.头出的奶质量不同,瘦小的放前面,正常的在中间,强壮点的吃最后,十几只小猪排排站,景象十分新奇。   “生理盐水,高锰酸钾,浓度0.1%,看好刻度。”那边吃着奶,这边孟凛被支使得团团转。   “这母猪的产后护理啊,在夏天,一是要保证圈里的温度和消毒,二来呢,就是要消炎防止染病,刚生完一周母猪的宫.颈还开着,要是没照顾好,下次可就不生崽了。”   刚分娩的母猪在六到八个小时内不喂食,但要补充温盐水或麸皮水,必要时还得注射葡萄糖。   孟凛发现很多给猪准备的药,和人用的差不多,“这些,人,不用吗?”   “用啊,俺们能省则省,这猪可金贵着呢。”   森北基地养着几十头猪,绝大部分是要供应给前线的。   猪仔们吃完奶,陶秀琴便用方才调好的消毒水挨个给乳.房和产门清洁。   然后就要给小猪滴鼻防病,逐个剪牙断尾,边干边和孟凛教学,教得还很认真。   孟凛很想逃,但她逃不掉。   照顾完母猪,她又被陶秀琴拉着去熬猪食,喂猪饭,铲猪屎。   屎…满地的屎…铲不完的屎…会溅满身的屎。   要装进桶里,放进小车,推去沤肥的黄金屎。   哈哈哈哈哈!屎!   终于忙完的孟师傅坐在树荫下,目光呆滞,情绪稳定。   脱掉防护服的陶秀琴在她旁边大马金刀坐下,喜笑颜开:“看不出来啊,你还挺有养猪天赋,那比一般新手干得可好多了,有前途!这衣服可以脱了,你不热啊?”   孟凛身上的工作服已经用水冲过,消了毒,但依然有味儿。   但好在她闻了一上午,早就麻木啦,习惯啦,根本闻不出来耶。   丧尸木然地看了看她:“……累。”   “欸!年轻人怎么能轻易说累!”   陶秀琴猛猛拍她肩膀:“看到新生命你难道不觉得激动吗?小同志,困难是一时的,前途是光明的!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折腾!人只要活着,就要不断努力,追赶朝阳——”   孟凛:“?”   Excuse me?   我,已经,死了啊!!!   陶秀琴显然没有听见她的心声,还在激情传.销,企图拉她入圈。   孟凛幽幽地:“……师傅,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俺啊?俺以前是干法医的。”   丧尸倏然瞪眼:“!?”   纳尼?难怪你克我!!!   “但是,俺虽然是干法医的,你看——”她撩起衣袖,展示肌肉,“攻,二头肌!”   “末世前俺可健了好多年身呢,负重十公斤的单臂引体,俺哐哐能拉十三个。”   “I 曾经也 have a dream木,想要为祖国为人民出一份力。”   她露出怅惘神情:“后来,俺遇到了沈队长,再后来,俺就来养猪了。”   曾经她也想过上前线,可惜在考核中遇见了神。   于是乎——三圈干碎兵王梦,队长我是读书人!   现在知道她为什么看见沈确掉头就走了,原来是吓的。   孟凛终于找到了主心骨,连忙爬起来:“我要,去找,沈确——”   陶秀琴一把把她拽了回来:“沈队那你不用担心,俺们老大应该已经派人去传过话了。”   “什么,话?!”   “噢,估摸着应该是说俺今天要带你去山里采采风,打打野,感受感受大自然,你很开心,让她不要来打扰,之类之类的吧。”她笑眯眯地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休息够了吧?走,俺带你看个好玩儿的去。”   救!   救命!   你们这是诈骗!   我要告到中央,告到中央!!! 第48章 48   “嘘~”陶秀琴一手贴门,悄咪咪地用气声说:“咱们小点儿声嗷。”   生无可恋的孟凛一脸冷漠:放心吧,在律师来之前我一句话都不会和你多说!   “边上这间,就是俺屋,俺自个儿住,你没事儿可以来找俺串门子。”   “这间原本是个小仓库,来来,你上这儿来看。”   侧面有个小窗户,陶秀琴一个劲朝她招手,孟凛不情不愿地挪过去。   窗户有点高,得踮脚,孟凛本来想装一下得了,就当看见了,结果陶秀琴一直挨在她边上“看见没?看见没?可爱不?咋样啊?”,像个大喇叭似的,烦得丧尸硬生生扒着窗沿给自己拉了起来,顺着木格窗往里一瞥——   啊啊啊啊啊!!!小奶狗!是小奶狗啊啊啊啊!!!   足足一窝白兮兮粉嫩嫩肥嘟嘟,胖手胖脚大耳朵的小奶狗!!!   孟凛落下来,激动跳脚:“嗷嗷嗷!是,小奶狗!”   陶秀琴满脸慈母笑,也跟着跳:“啊啊啊啊——可爱鼠了吧!”   一人一尸跟踩了电门似的在门外对头跳了段踢踏舞。   孟凛这会儿是腰也不酸了,背也不痛了,腿脚有劲了,心口的僵尸小鹿也开始乱撞了。   还有些小不安:“我,我能进去,看看吗?”   “那必须的必啊。”陶秀琴朝她一挑眉,推开屋门,“来吧,就是动作得轻点儿,狗妈护崽。”   小奶狗们大多在睡觉,有个别不听话的,一个在角落里探险,一个踩着妈妈肚子爬山。   屋里空间不大,半拉着窗帘,地下铺着大花床单,还有柔软的棉花枕头。   应该是专门布置的产房,狗妈妈正侧身躺在枕头边,听见声响警惕抬头。   刚要呲牙,半空忽然落下一道黑影,高贵冷艳的“喵”了一声。   孟凛没想到:“——你、你怎么在,这?”   黑猫站在狗妈面前,轻缓地甩着尾巴。   也不知道它们沟通了什么,狗妈又躺了下来,像是默认了她的存在。   搞定之后,葫芦回头睨她一眼,跟着跳上窗户,窝着腿躺下晒太阳。   “俺正想跟你说这事儿呢,昨天你这猫——叫呼噜是吧?一直在俺这儿。”   “给俺隔壁那一屋子狗给揍的,服服帖帖的,直接霸占了狗窝,瞅谁谁不敢吭声,霸气着呢。”   啊这……就有点尴尬了。   孟凛像是忽然接到老师投诉电话的家长,气势自觉就矮了三分。   “不、不好,意思,我们家,葫芦,其实不是,个坏孩子……”   “噢,这倒无所谓。俺就是发现啊…也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不管你知不知道,你都要坚强!”   孟凛:“……?”   气氛莫名焦灼紧张起来。   她本来对陶秀琴已经没多少信任度,但她又养猪又养狗,很专业的样子,莫非是葫芦生病了?   陶秀琴面色沉重,宛如不忍心通知家属的大夫:“你的猫,它……它其实,是一只奶牛猫。”   孟凛:“哈?”   “看来你不知道,俺也是意外发现!”   一人一尸换了好几个姿势,被“哈”无数声后,孟凛终于在葫芦的肚子上发现了一小撮非常不起眼的白毛,颜色很淡,有点像毛绒玩具不小心开了线。   两颗脑袋凑在葫芦面前,研究文物似的。   “奶、奶牛猫,会,怎么样?”   “还好,好消息是只是全牛微微奶,但是坏消息,”陶秀琴转头:“它以前没发癫,可能是缺乏一个契机,现在,它的奶牛基因,好像已经被激活了。”   说完,拍了拍孟凛的肩。   孟凛拽住她的衣袖:“大、大夫,我家孩子,它…它会怎样?”   “哎!”陶秀琴仰天长叹一口气,摇着头说:“它从此,或将踏上一条不归路,一条残酷、暴虐、疯魔,由血与泪所铺就的,疯王之路!”   孟凛:“……?”   “哦,说人话就是它可能变得又犟又坏又不粘人,一不顺心就哈你咬你,热衷跑酷毫无猫德。”   丧尸焦急紧张的脸倏然变得面无表情:哦,就这?   陶秀琴察觉她的情绪变化:“怎么?”   孟凛微微一笑:“早就,是了。”   你不会真的觉得这只猫可爱亲人善解人意没事就喜欢贴在人腿上夹着嗓子喵喵喵吧?那只是因为沈确在这里它装模作样五分钟荣华富贵一辈子看人下菜碟人前一套背后一套茶里茶气全部继承了它名字的基因对我动辄家暴但是我都很贱的原谅了因为它不动手的时候对我还是挺好的和谁过日子不是过哈哈哈哈哈哈哈!   陶秀琴从她深渊般的眼神中看出了什么,捂住嘴压抑感慨:“不容易,你真是不容易啊!”   仓库和另一间屋中间有道木门,陶秀琴推开,脚下瞬间拥上来几颗热烘烘的脑袋。   宽厚的大耳朵,肥嘟嘟的嘴筒子,三花的配色,难怪刚才她一直觉得有点眼熟!   几只狗嗅了嗅孟凛身上的气味,立马齐刷刷后退。   没等到预想中的werwer,孟凛看向陶秀琴,她还帮着解释:“应该是被你沾上的王霸之气给震慑到了,奶牛猫的实力,不容小觑啊!”   “这些狗,都是你的……?”   “严格来说,它们属于基地的工作犬,不过确实都是俺训练出来的。”   陶秀琴跨着步子去够墙上挂着的猎.枪:“就是这屋里稍微有些乱,俺还没顾上收拾,哈哈……”   这,稍微有些,乱?   这满地的棉花,木头碎屑,鞋跟子块,不成型的家具,窝棚似的铁架床。   孟凛以前对猫毛狗毛都过敏,狗毛更严重,对狗的了解比猫少,但也曾听闻大名。   现在再回头看那一窝小可爱,开了灵视的她从那副温馨画面中又品出了别的味道,看陶秀琴的眼神中更多了一份敬意——那哪是什么母慈子孝,这不纯纯魔童降世吗?   不过陶秀琴训练的这五只比格犬的确和孟凛刻板印象里不太一样。   除了会拆家,它们精力充沛,训练有素,并不乱吠,很有猎犬的模样。   “我们现在,干嘛去?”   “进山巡逻,主要是巡查水源地。”   森北基地的水源有地下水和山泉水两个来源,山间溪流众多,其源头都是山顶上的一片大湖。   她们每日都要早晚巡逻两次,确保没有丧尸靠近上流的水源源头。   陶秀琴挎着猎.枪,五只比格分散在她们周围,一进林子就看不见影了。   孟凛有些担心:“它们,不会,跑丢吧?”   “不会~”陶秀琴很有自信,“猎犬自主性很强的,它们散出去,一来可以寻找有没有躲藏在树林里我们看不见的丧尸,要是发现了就会吠叫,一路把丧尸引过来,然后俺就biubiu。”   “我们这山里丧尸不多见,它们还要沿路帮我检查陷阱,要是发现野鸡野鸭山鼠啥的,今晚食堂可就加餐了!”   孟凛没想到这种末世里还有人过着这样的日子,不由佩服起她们的智慧。   陶秀琴毫不谦虚,锤了下自己胸口:“那是,你以为谁那猪是谁都能养?必须得是,人才~~~!”   说话就说话,还带震动的,那自豪感如同窜稀,扑面而来。   “哦对,这山上丧尸虽然不多,但各种凶悍野兽可不少。老虎豹子熊倒是没有,但有一家子袋鼠你一定要小心,里头那只公袋鼠叫刚哥,凶得很,见到后务必退避三舍,不要正面硬刚!”   “刚、刚哥?”   “是的,刚哥脾气不好,也不是本地‘人’,不过它也不是光打俺们,它也揍丧尸。”   “……”   她们一路上山,先是途经稻田。   大片看不见边的绿色里,十好几个带着草帽的姑娘正在锄草。   走近才发现有年轻人也有老人,看见陶秀琴纷纷打招呼。   陶秀琴三两步跑过去,就着灌溉渠泼了把脸,浑身上下湿淋淋的,边帮着干活边和人家大声介绍:“这是俺们猪圈新来的小孟同学!”   没忙活几分钟,一人一尸又沿着田埂走上山路。   陶秀琴活儿没干多少,倒从人家那顺走个草帽,叼着草哼着歌,晃到了菜田上。   “陶副队长,又巡逻呢?”那边远远有人喊。   陶秀琴潇洒招手,蹦着高和人说:“和你们介绍一下,这是小孟,俺们猪圈的新秀!”   田垄拾级而上,她们一路走,猪圈新秀的名号就一路响彻。   孟凛社恐都快犯了。   终于离开种植区,没想到还有养殖区,什么养鸡的养鹅的养兔子的,还有沤肥的。   “咋样?饿了没?”陶秀琴拨开林叶,回头问她。   森北基地一天只有早晚两餐,中午各自在工作区简单休息,很多人都会把早餐省下一点带着。   孟凛并不需要食物提供能量,她的累,完全是心累:“不——”   “还嘴硬呢,给,拿着吧!”陶秀琴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一颗蒸土豆。   黄心土豆有巴掌大,蒸得外皮酥裂,带着一丝体温。   孟凛微微睁大眼,赶紧还给她:“我真,不饿。”   从吃货嘴里省粮食,那和从霸王龙手底抢肉吃有什么区别?   陶秀琴一缩胳膊,什么话也没说,撒丫子就窜去十几米远。   孟凛只好先揣进兜里。   临到山顶大湖,陶秀琴开始沿着树丛蹚,脚下完全没路,必须跨步试探着走,生着倒刺的叶片和刺球样的种子总往人身上沾,她边走边用枪管挑起地下藏着的铁丝网。   铁丝网上分布着细碎刀片,呈圈状,接近人小腿高,藏在树叶下很难发现。   “喏,这是专门用来防丧尸的,对野生动物没啥用,那些家伙猴精猴精的。”   “这,能防住,吗?”   “能啊。丧尸笨呐,眼神儿又不好,就这样,诶诶诶,晃过来。”她歪着俩胳膊,鼻歪眼斜抻着两条木棍似的腿,晃到铁丝网边比划:“然后就给绊住了,那些家伙腿不咋会打弯,又不会解,这玩意儿越挣扎缠得越紧,对付笨蛋正好!”   孟凛:“………”   别说,学得还挺像。   “总之这些铁丝网分布的线路你最好记住,别不小心把自己给弄伤喽。记不住也没事,多留个心眼儿,你看这,每隔一段距离树干上俺们都留了印记的,多加小心就行。”   话说完,陶秀琴就一步跨进了铁丝网内,扭头招呼:“进来啊。”   腿很难打弯的丧尸本尸:“……”   夕阳西下,终于结束劳作的大小姐,从没觉得一天有这么长过。   行走在田埂间,猎犬们跟在身旁追逐打闹,山峰间的太阳像颗淌着油的咸鸭蛋黄,赤汪汪的润下来。   听着鸟叫,望着禾苗,与来往的人打着招呼错身而过,心中却又有一股奇异的感受。   饱满的,或者是感动的……   突然,孟凛肩膀被一把搂住,紧跟着田野上就响起浑厚而嘹亮的歌声。   “老!农!民!我滴乡亲~~~年年岁岁不懈滴耕~~耘~~~!”   好的,感动不了一点。   在无数回望的视线中,孟凛第一次感觉,抬不起头来。 第49章 49   “老!农!民!我滴乡亲~~~~”   不是,合着你就会这一句歌词啊?   孟凛两手堵住耳朵,小碎步倒腾得飞快。   她在前面跑,陶秀琴在后面追,就像那大喇叭,一整个魔音绕耳。   孟凛感觉自己除了变成丧尸那天,从没跑得这么快过,马上就要左脚踩右脚飞天了。   临近稻田时,救星终于出现。   沈确倚在一棵树下,像是已经等待许久。   “阿凛。”她远远迎来,仿佛接孩子放学的家长,“怎么样?今天玩的开心吗?”   孟凛找到主心骨似的一把攥住她手腕,还没开口,后头的陶秀琴歌声和脚步同时停住。   宛如不受待见还硬要跟在同桌屁股后头一起回家,结果在校门口遇见人家家长的同学。   “陶副队——”   “啊!那个,俺忽然记起来还有草帽忘还了,沈队你们先回吧,俺去田里,这大热天的,没草帽可不行,哈哈、哈哈……”   大喇叭终于走了,周遭瞬间变得安静。   孟凛长舒一口气,整个尸像一根软掉的面条。   “很累?”   “废、话!”   她抬头瞪了沈确一眼,意思明确:你怎么才来呀?人家说什么你都信!   沈确笑着摸摸她的头,矮下身:“上来吧,我背你回去。”   照理来说她们应该低调些的。   但孟凛现在累得脑袋发昏,根本没多想,蛄蛹蛄蛹就趴了上去。   胳膊环住沈确的脖子,身上多出一个人,她也走得稳稳当当。   夕阳的光落在了她们后面,孟凛歪着脑袋,望着比平时更高的视野,忽然想起,以前沈确也经常这么背她。   大多都是她耍赖,什么累了困了姨妈来了鞋不合脚之类之类的,倒不是故意整人,就是觉得不用费力气,沈确后背又宽,个子又高,一米八的空气就是比一米六的新鲜啊,谁不喜欢?   一直快走回基地生活区,她才想起来,好像在哪儿听人说过,人死以后会变得很沉,所以才有个词叫死沉死沉的。   原理是什么来着?嘶,应该是……   沈确偏了偏头:“在扭什么?”   “……”什么扭什么!   她只是在调整重心,干嘛说这么容易让人误会的话!   孟凛又怕说出来她顺杆爬,附和说什么“嗯,确实有点沉”之类的鬼话。   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牛肉晒成牛肉干以后是会大大缩水的,人家广告词都说了,好几斤鲜肉才出一斤风干肉,浓缩的都是精华!像她这么漂亮的精华,那是可遇不可求!   “没扭!就是,后背有点痒,而已!”   为防止外人进入或有人受伤刻意隐瞒的情况发生,从工作区进入生活区的时候要经过一道关卡,关卡有专人守卫。   孟凛跟着陶秀琴出去时就发现了,当时还想着回来时该怎么办,结果到眼前了才想起这茬。   趴在背上的丧尸突然变得非常僵硬,沈确把她的屁股往上托了托,神色如常。   倒是那名守卫见到她显得很是紧张,人啪一下就站直了,一本正经道:“沈队!”   沈确轻“嗯”一声,说了句“辛苦了”。   一人一尸就这么通过关卡,大摇大摆进入了生活区。   一直等到走出去几十米远,孟凛才心有余悸的悄咪咪问:“她,怎么,没查我们?”   沈确好像并不意外:“太紧张,忘了。”   孟凛不知道有什么可紧张的,沈确又不吃人,想了想说:“那这,是个很大的,漏洞啊!”   其实她也留意到,森北基地的人好像特别信任自己的领导者,有点像蚁群,或者蜂巢,能力强的人保护能力弱的人,所有人都无条件的信任并围绕在基地的核心人物身边,拧成一股绳。   在末世中,这种模式好处和坏处都很突出。   不过她只观察了一天,也不一定就是对的。   “算了。还是,当我,没说好了。”   “不,你观察得很对,这个漏洞我会和李芸珑提,在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   孟凛猛猛点头:对对,现在可不能说,不然被逮住的可就是我了。   现在正是下工的高峰期,过会儿食堂就要开饭了,生活区里人来人往。   她们的住处又在生活区的最南边,要回去就得经过热闹的食堂门口。   众目睽睽之下,丧尸的听力偏偏格外敏锐。   “哎,听说没?杨楠说今天她们被练惨了,我刚瞧她站着腿肚子都打哆嗦。”   “知道啊,就那个沈队长嘛,说是咱老李请来的大人物,专门来给咱守备团加练的。”   “什么什么?加练?能摸枪吗?怎么没让我们也去啊?”   “你傻啊,人家练的都是精英!昨天听说还好,今天那沈队长一露面就说先跑一百圈障碍。一百圈!还得全副武装,二十公斤呐,要我非得死那儿不成!”   “——嘘!那不是沈队长吗?”   “对对对,就是她!”   “她背的那是谁啊?”   “不晓得啊。”   “怎么不晓得?就那谁啊,陶副队圈里新来的!”   “噢噢噢,那个圈里的新秀,小孟同学。”   “……”陶副队圈、圈里的。   孟凛把头深深埋在沈确颈间,直到进门,才肯露出脸来。   丧尸呆呆站着,任由沈确帮她脱衣服,打水,抹脸,洗头,擦身子。   看起来情绪稳定,实则人已经走了有一会儿了。   冰凉凉带着一丝皂香的清水擦过胳膊,孟凛突然一个激灵,诈尸似的抓住沈确。   悲痛交加地质问:“你为什么,没来,猪、猪圈,救我?!”   沈确其实不是没去,清早李芸珑就亲自跑来找她一趟,沈确根本没信。   事出反常必有妖,她虽然和李芸珑打交道不多,但也知道能让这人放下手头工作特地腾出时间,绝非好事。   何况孟凛不是普通人,她怎么可能放心假手他人。   所以在守备团布置完训练任务后,她第一时间就找到了她们俩。   从猪圈,到基地,再到进山,沈确其实一直在后面跟着。   她之所以没露面,是因为:“我看见你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好像很愉快。”   有些人能成为朋友,不一定是因为友情,也可能是因为病情。   孟凛简直欲哭无泪,哐哐拍她的背:很愉快、很愉快、很愉快,到底,哪里,很愉快!   沈确描述不出来,那大抵是一种感觉,或者一种氛围。   她能感觉到孟凛和陶秀琴相处时是轻松的,那种轻松原本就属于孟凛,和契合的朋友待在一起,重新赋予了她生命的活力。   或许,也能缓解些知道她要去参加战斗任务而产生的焦虑情绪。   “不过,确实,也有一些,有意思的。”   孟凛擦完澡,光溜溜的枕在沈确腿上晾头发,两只青白的丧尸爪子在半空比比划划。   “那个小猪,刚出生,才那么点大。粉嘟嘟,哇,好可爱!老猪陶,还说,等到它们,长大一点,就在那只,最大的,背上写李芸珑,的名字。说是,猪圈的特权!”   老猪陶是陶秀琴自个儿起的,说是学以前那些A市的外企大厂,入职不都要起个外国名。   她说这是圈里文化,可以增强她们猪圈的凝聚力向心力,有助于对齐颗粒度。   PS.孟凛的圈内名是小猪凛。By老猪陶。   “起得倒是挺贴切的。”沈确锐评。   孟凛拿胳膊肘一拐她,一听就不是什么好屁:“你,以后,叫坏猪确!”   “为什么到我就是坏猪了?”   “因为,所以,科学,道理!”   “那你,看到没有,那些,小比?”孟凛又问她。   沈确点头:“她训得不错,我听说有好几个基地都来找她们预定训好的猎犬。”   孟凛好奇:“在山里,还好。要是在丧尸,多的地方,万一狗,叫了,怎么办?”   狗毕竟是活物,训练得再好,也保不齐会有意外。   要是在城市废墟里,那wer一嗓子,还不得把丧尸全招来?   她突然想到一种邪恶的可能性,在自己嗓子上剌了一下:“不会,是?”   “割声带?”沈确笑着摇头:“动物就算割了声带,也能发出声音,叫起来只会比以前更嘶哑难听。森北基地训练出的犬只,最重要的就是吠叫的能力,丧尸会被声响吸引,却不攻击动物,如果让猎犬把丧尸视作猎物,你觉得会有什么效果?”   孟凛歪着头,脑海里浮现出几只小比把一群丧尸围在中间werwer狂叫的卡通画面。   旁边灯泡Biu一下点亮,伴随着激动人心的鼓点BGM:   惊!最适配魔丸的忍人出现了!   情绪稳定的丧尸勇夺本届最佳忍人奖!   “又在想些什么奇奇怪怪的画面?”沈确捏了捏她的脸颊。   丧尸的嘴嘟成3字:“肿么,就,蛐蛐乖乖了!”   说着又想起什么,她翻坐起来,趴在床沿伸爪子去够挂在墙上的工作服口袋。   孟凛:“给。我今天,挣的工资。”   一颗冷了的蒸土豆塞进手里,沈确拿着土豆,微微挑眉:“挣这么多?”   孟凛用鼻孔对她,毫不心虚:“啊,那咋了?”   正好她没吃晚饭,沈确慢条斯理吃着,说:“也好,那你以后在猪圈工作养我。”   孟凛气得锤她:“不准,提,猪圈!你就不怕,法医,发现?!”   今天好几次陶秀琴在拍她的时候她都吓得心惊胆战的,生怕被她发现自己早就邦邦硬了!   “那样的接触,她发现不了的。”   “歪?”   沈确当然知道陶秀琴曾经的职业。   那约莫是在近两年前的事,当时她还是负责招募前线队员的考官。   有一段时间前线人员吃紧,对于新人的选拔放松了条件,只要能通过履历审核和技能考试,就能破格收录,只要是加入前线小队,家属就可以优先分配进入安全区。   陶秀琴没有当过兵,但她有着不错的身体条件,法医的背景也为她增色不少。   只可惜沈确在看她的第一眼,就知道她不适合上前线。   当时的陶秀琴和现在截然不同,沉默、愤怒、戾气很重,典型的创伤后遗症却不自知,她一心想上前线杀丧尸,说辞是想给她妈一个安全的生存条件。但沈确太了解这样的人,她想安置母亲,其实只是为了没有后顾之忧的去死。   这样的人确实无所畏惧,而无所畏惧的人,一定会害死自己的队友。   沈确审核了她的履历,其中包含末世后的个人经历,虽然只是文本自述,真实程度难免会有水分,但在经验丰富的考官眼中,辨别真假和藏笔并不难。特殊时期,一些问题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但陶秀琴的问题是致命的。   她曾受过很严重的伤,伤及双臂的神经系统,影响了触觉,手指的灵活度也大不如前。   并且,还曾有不受控的情况出现。   哪怕只是偶尔,在面对丧尸时,万分之一的失误概率,也可能造成全军覆没的结果。   但对于已经点燃引线的炸弹,说道理是没用的,沈确只能亲自下场,让她知难而退。   终于被打服的陶秀琴一句话没说,转头就要走,沈确拦下了她。   “你想杀丧尸未必要上前线,我认识个人,她正在组建新基地,成员都是女人,很需要打手。”   再次见面,陶秀琴已经变成了森北基地的陶副队长。   孟凛听完,若有所思地沉默。   她又一次想,沈确为什么会这么强?   末世前她只是一个和她一样的大学生而已。   就连陶秀琴都说‘不要拿自己的爱好碰瓷人家的专业’,但沈确不是专业的,她应该不是才对,难道只是因为天赋异禀,加上组织的训练?还是说,她有什么事是自己不知道的?   明明她们在一起越来越亲近了,甚至比从前连系得更加紧密。   可很多事,她反而不敢问了。   “在想什么?”沈确低头看她。   孟凛偏开眼,“哼”声转换了话题:“对了,我问了,老猪陶。呼噜的绝育,她,做不了。”   没有合适的手术环境,如果只是劁猪劁狗,她顺手也就干了,但母猫做手术需要开腹,风险太高,她一个自学成才的二把刀哪儿敢。   “不过,我们的草莓,应该是,有救的!”   那株从太湖湖畔带走的草莓,原本都结果了,可路上慢慢就出现了问题,叶子先是长黑斑,然后慢慢根茎上,果子上都出现那种圆形的斑点。   陶秀琴一听就说应该是炭疽病,典型的高温高湿病害,但是能治,她这有药。   孟凛决定把移交草莓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沈确。   “你,明天,负责把,草莓交给,老猪陶。”   “顺便,帮我打,掩护!”   “我绝对,绝对,不要再去,猪圈了!” 第50章 50   次日清晨,鸡还没叫。   “砰砰砰——”   沈确正在洗漱,就见孟凛弹簧一样,垂死病中惊坐起:“来、来了!”   比她预计得还要早,简直毫无人性!   沈确看了眼挂钟,微微皱眉,用气声说:“可能不是她。”   时间太早了,哪怕是要下田,这也才刚到起床点,陶秀琴应该不至于。   结果下一秒,门外就响起熟悉的声音:“小孟?孟孟?小猪凛!粗来玩呀~~~~”   孟凛瞪大双眼,尸眼中透出四个字:恶!鬼!拍!门!   沈确:“……”   惊慌失措的丧尸爆发出了毕生潜能,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如破竹的速度穿好工作服,胡乱在脸上抹了点粉底液,口罩一戴,催着沈确快检查一下还有哪里不对。   门外:“小~孟~同~学,你想不想堆个雪人~~~?”   孟凛脑袋顶上的小碎毛都炸了起来。   立马推开后窗,连滚带爬的翻坐在窗框上:“一定要,拦、拦住她!”   说完,悠的一下就摔了出去,库库往外爬,远远的,听见身后屋里传来沈确的声音。   “古德猫嗷宁~~~咳咳咳,沈、沈队?您还没出门呐?”   “陶副队长,这么早?正好,我有些事是关于基地的情况,想要和你请教,进来说吧。”   “不,欸,等等——砰!”   森北基地的生活区是在村子原本的结构上改建的,以前的村委办公楼就是现在的办事处,食堂就在办事处隔壁,开门很早,昨晚负责值守的人已经换完班在里面吃饭了,等会儿刚起床的人也会聚集过来,绝非久留之地!   昨天陶秀琴带着她在基地里大致介绍了一圈,挨着食堂的是小卖铺,也是兑换处。   森北基地距离城市较远,食物能够自给自足,生活物资很少靠拓荒,大多是用农产品交换来的,基地内实行工分制,吃饭有食堂,也可以自己下厨,其他东西就拿工分去兑换处换取。   兑换处里像是卫生巾,避孕药都是免费的,每个月有固定额度。   末世后女人来月经成了麻烦事,很多生存条件差的幸存者因为营养不良而导致规律紊乱,很多拓荒队都避讳这点,如果在城里突然出现血气,很可能会引发尸群暴动,造成致命结果。   避孕药价格因此水涨船高。   森北基地的人少有营养不良的问题,避孕药也有长效短效两种可供选择。   孟凛听完就想,难怪说森北是女性幸存者梦寐以求的地方,这里简直就像一座小乌托邦。   小卖铺和食堂一样人多眼杂,孟凛不敢逗留,狗狗祟祟地溜走。   办事处后面是以前的老年活动区,安装了一些简易健身设备,后来又被加以改造,孩子们每天都会有一到两节的逃生实战课在这里上,其他成年人则是每周集训两次,在守备团专用的训练场那儿。   这个时间,活动区格外清净。   孟凛溜溜达达地进去,忽然瞥见一道人影。   头发花白,中气十足,正在“吼吼”撞树。   孟凛反正闲着无聊,就倚在单双杠那儿看。   老阿姨主动开口搭腔:“小姑娘,来都来了,别光看着,一起来练啊。”   孟凛摆手:“我练,这个,没用。”   “那是你没练对,过来我教你。这清早撞撞树,一天阳气足!你们年轻人现在生存压力大,你看你脸色又青又白的,一看就是睡眠不好,现在西医指望不上了,还得信老祖宗的智慧。”   老阿姨瞧着和蔼又文明,是那种瞧着就很容易让人想亲近的面相。   “人老了可是很麻烦的,腿脚僵硬,脑子也不灵光了,得好好锻炼才不给你们添累赘。”   孟凛深有同感,人死了,也一样,麻烦!   她走过去:“练这个真的,有用?”   老阿姨说:“我天天早上在这儿练,我都快七十岁的人了,你说有没有用?”   那看着确实不像,不显老,很硬朗!   “就,这样?撞就行了?”孟凛学着她的样子。   边上那棵树被撞得哗哗掉叶子。   “哎,悠着点儿劲,瞧着身板不大,可真硬实!”老阿姨边示范边说:“我们撞树主要是为了疏通后背的经络,让这个淤积的血管活泛起来,经络一旦通畅了,就不容易得老年痴呆。”   孟凛惊喜道:“不得,痴呆?”   那她也要每天都来撞树!   虽然丧尸的身体已经硬了,但万一有用呢?   要相信老祖宗的智慧!   老阿姨很健谈,笑呵呵的:“瞧你面生,又穿着工作服,应该就是小陶说的小孟同学吧?”   “——你、你是?”   “我是小陶她妈妈,叫陶碧华,你叫我陶阿姨就行。”   孟凛大惊,你们家满门名人啊!   她听说陶阿姨以前是县城老师,现在在基地里负责教孩子,编教材,难怪气质不同。   虽然气质不同,但毕竟也是陶家人,孟凛打怵:“阿姨,我,我去尿尿。”   “好,想尿尿说明你练对了!这撞背对泌尿系统也有好处!”   “小孟,小孟?明天还来不?阿姨在这儿等你啊!”   孟凛跑得飞快。   可这偌大的森北,她又能躲到哪儿去?   上山,回来怕过不了安检,在基地,又感觉随时会被抓进猪圈!   迷茫间,她晃到了一处偏僻的房子外——陶秀琴昨天说这里是禁地,绝对不要靠近。   这附近也确实没人,比分给她们那间还偏,孟凛有点好奇。   什么样的地方会是禁地?军火库?粮仓?看着都不像。   就是一间很普通的平房,拉着窗帘,大门紧闭,也没声响,死气沉沉的样子。   李芸珑该不会是在里面偷偷豢养丧尸吧?   不是没有可能!   丧尸片里不都有这种情节?   家人变成丧尸,不忍下手,就偷偷养在身边,然后就把自己也给害嗝屁了。   孟凛偷偷摸到窗边,顺着窗帘缝隙往里望去:密不透风的房间,灰尘在空中漂浮,一张凌乱的书桌上摆着电脑,桌旁椅子翻倒,地面上趴着一个人!   好经典的凶杀案死亡pose!   孟凛哐的撞门而入,还好,人还热着。   应该只是晕倒,她赶紧把人翻过来,猛掐人中——   晕倒的女孩看着年纪与她相仿,苍白消瘦,筋骨突出,感觉稍不注意就要没了!   但掐了好半天都不见醒,把尸急得团团转,按照定律,五步之内必有解药,她扭头转看,这鬼地方乱得惊人,满地都是摞起来的书和打印纸,靠墙还放着一台黑色打印机。   孟凛越看越迷惑,这地方看着怎么像个编辑室似的,这是应该出现在末世里的东西吗?   她随手捡起一张掉在脚边的纸页,毫无防备地扫过上面的文字:   【“夹住,没有我的许可,不准掉出来。”   女人清冷指令落在耳边,冰冷的触感却使她变得更加滑腻,难耐低吟:“姐姐……”   “要叫名字。”背脊忽如电触,妩媚的笑音攀吻上来:“你难道,就只有一个姐姐么?”】   孟凛手腕子一抖,哗得把纸扔飞!   什、什么东西!   不对劲,再看一眼……   孟凛刚要趴过去捡,陶秀琴不知道从哪儿冲了进来:“放着俺来!!!”   跟着,就在病人面前唱跳起来:“我~真的不错!我~真的很不错!我的朋友,让我骄傲地告诉你咦——你是真的很不错!真的很不错!你是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很不错!!!”   孟凛目瞪口呆,而伴随着“真的很不错”的无限循环,地上躺平的女孩竟真的缓缓睁眼。   “……够了,不要…再唱了!”   陶秀琴眼疾手快地往她嘴里塞了颗糖,熟练地把人扶起,拍了拍后背。   孟凛顾不得自己被逮住,满眼都是疑惑:“这是,什么毛病?”   陶秀琴淡定解释:“没事儿,就是低血糖,老毛病了。其实她刚才就醒了,一看你是陌生人,才没敢睁眼,一直装晕呢,但是,这难不倒俺!对付纯血社恐,尴尬包治百病!”   社恐女孩虚弱的靠在她怀里,目光呆直,好像是醒了,又像是走了。   既然禁地已经暴露,陶秀琴也就不瞒着了,本来她今天也是打算带孟凛来玩儿的。   森北基地除了农业外,其实还有一项地下产业,其效益占据了基地半壁江山,正是文化输出!   哪怕在末世,人,也是有精神需求的。   正因在末世,这些精神食粮才更紧俏!   末世前的文字数据化,造成了实体书的没落——无书可看,怎么办?!森北基地来出版!   不论是什么取向,什么xp,剧情流感情流还是翻来覆去不起床流,统统可以定制!   短短两年时间,梦老师的大名已经响彻黑市,一本难求。   只因她对各家xp信手拈来,文风绮丽,媚而不俗,堪称po文圣手。   然而,梦老师本人,其实是一名社恐晚期患者,真人名为陈梦,普通的大学生。   在晕倒前,她为赶工期,已经整整熬了两个通宵赶稿。   陶秀琴鼓励道:“梦老师,你一定要为了你的读者坚强起来啊!!!”   陈梦顶着人中上的淤青,手脚并用地往外爬。   “没有了…灵感什么的……真的…一滴都没有了……”   “不可以!”陶秀琴残忍把人捞回,“今天,必须,给俺交出初稿!”   这份定制稿是南口基地大队长的私人订制,是这批兽用药最重要的交换品之一,所以她才来亲自督工,确保万无一失。   陈梦惨白的脸上滑落泪滴:“我…今天,还有……课!”   这倒是,新成员入学后的第三天,基地会安排一节心理健康课。   主旨是带领孩子们畅想美好未来,重燃对生活的希望。   课,是很重要,但也不是非得陈梦来上。   陶秀琴将人押往书桌,扭头交代孟凛:“小猪凛,你去学校随便找个人带课。”   “事成,俺就不抓你去猪圈干活儿了!”   孟凛:“!!!”   丧尸看了看陈梦无助的目光,又摸了摸自己冰冷的胸口。   良心已死。于是她转身,向学校走去! 第51章 51   学校位于生活区的中心,距离办事处很近。   应该是由原本村里的幼儿园改建的。   森北基地的孩子数量比普通基地更多,约莫有三十多人,被区分为低龄、中龄和高龄班。   十五岁以下的孩子不额外安排劳动,主要工作就是读书学习,各科的课业成绩记入工分。   十五岁以上则是半工半读,上午读书,下午跟着大人帮工。   这个时间,孩子们都在学校上课,书声琅琅。   孟凛冲进校门时,怔愣了好一阵子,觉得很不真实。   但对猪圈的恐惧还是驱动她快速行动起来!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和曾经的学校不同,李芸珑眼中没闲人。   学校的教职是一萝卜一个钉,每天的课程都有固定排班表,老师们同时也是工人,不上课的时间不会待在办公室里。   陶秀琴说的随便抓一个人代课,不是在学校里抓人,而是在办事处。   小猪凛哪儿知道这个!   她宛如无头的苍蝇,所有班级的门都关着,只能一间间趴在窗口望,还都死死拉着窗帘,有些还剩下点窗缝,隐约能见空旷的教室里堆满物资——森北基地的物资仓库竟然也在学校!   直到一楼转角,安装特制铁门的教室敞着窗,循着人声,孟凛从窗户口冒出脑袋。   “近代史的起点,是从哪个事件开始……”   突然冒出的脑袋把临窗的同学吓了一跳,几乎瞬间就下意识去抓倚放在墙边的防暴叉。   孟凛也被她的动作吓着,赶忙解释:“我、我是,来找人的!”   这是末世中的学校,没有巡查的老师或教导主任,一切忽然出现在门外的,只可能是危险,也必须当作危险来对待,这是她们实训过千百次所养成的本能。   孟凛没想到位于一楼的班级竟是高年级的学生,前面的授课的老师认出她来:“小孟?”   陶阿姨手持课本,气质和撞树时很不相同。   “噢,心理健康课,那应该是在三楼,低年级的孩子在楼上上课。”   三…三楼……!   孟凛不理解,偌大学校,拢共才三个班级,有什么必要每层都占一间!   就不能为她们老年人的腿脚考虑考虑吗!啊!   在复健一般艰难跋涉后,孟凛佝着腰,哆哆嗦嗦推开三楼教室的门。   教室分外安静,她抬头,撞上满屋人的目光,和讲台上李芸珑探究的视线。   孟凛:“……?”   李芸珑并不意外,淡然道:“先入座吧,这堂课由我代上。”   今天被安排来上课的不止是新来的孩子们,还有同车来的大人,都是孟凛见过的脸。   她莫名其妙地坐在后排,熟悉的教室桌椅,熟悉的黑板,电风扇呼啦啦转着——   就好像走进了一场旧梦一样。   “我今天这堂课没有专门的主题,主要想向你们了解,大家是否适应基地的生活?”   底下齐刷刷说着:   “适应!”   “已经很好了。”   “比以前的日子强多了……”   李芸珑笑着推了下眼镜:“不必拘谨,这里没有上下级,有什么说什么,可以畅所欲言。”   孟凛看见坐在她边上的几个大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互相递着眼色。   倒是前排的孩子们嘟嘟囔囔,那个名叫依然的女孩儿直接举起了手。   “好,你来说。”   依然站直道:“我不想上学。”   李芸珑扫过其他孩子的神情,“说说你的理由,如果能说服我,你可以不上学。”   依然紧绷的面色露出一丝惊讶,有些不安地攥了攥手。   “我不是读书的料,也不喜欢读书。我觉得基地给我这么好的条件,我待在这儿浪费时间很没有良心,我虽然还不到十五,但已经可以干活了,以前我们也都是和成人干一样的活儿。”   李芸珑“嗯”了声:“那说说你想干什么活?”   依然一直观察着她的神情语气,李芸珑和她见过的其他大人都不同,她心里完全没底。   深吸口气,她横下心,仰起头说:“我想学打枪,想杀丧尸!”   这话一出,教室里倏然死寂,孟凛的心口也莫名滞闷了一下。   “李依然是吧?好,先坐下。”   李芸珑笑笑,环视道:“既然说到了丧尸,在座曾经和丧尸战斗过的请举手。”   孟凛便见除了年龄最小的孩子,其余人都纷纷举起手。   李芸珑又道:“其中是主动和丧尸战斗的举手。”   哗的一下,所有手全部放下。   “刚才在我说所有人可以畅所欲言的时候,我看见很多人在相互递眼色,我了解大家在来到森北以前,有各自的经历,这些经历养成了你们固有的生存智慧。女人在末世中是弱者,是资源的消耗者,而非创造者,是被保护的对象,而非守护者,不能创造资源的人,应该少说话,少出头,学会忍耐,要不断、不断、不断地证明自己,有生存下去的价值。”   “我想问在所有人都饿到极限的情况下,面前只有一块馒头,谁来吃?”   教室里死水般寂静。   李芸珑等待片刻,“咚”的敲响讲台。   “你的孩子,家人,挚爱,就在你身后!我问你们——谁来吃?”   一股无形的气氛在酝酿,但依旧没有人说话。   李芸珑道:“我希望你们能明白,生存是你死我活的持久战,二十万年前是,二十万年后仍是!丧尸不过是眼前看得见的敌人之一,我们更大的敌人是怯懦,是短视,是依附他人之心。今天看起来固若金汤的堡垒,明天就可能不复存在,你想活,就要去争,去抢,去拼命!”   “有句老话说,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   “可惜的是,在如今这个世道,很多女人的待遇连狗都比不上,谁来说说是为什么?”   后排有个大人低声道:“因为…我们不如男人壮。”   “我跟着队伍出去拓过荒,有些东西老沉,我吃奶劲儿都使出来了,人家嫌我碍事。”   “我们会来月经……”   “跑得不够快,力气小,人家砍丧尸,两刀三刀,我砍得六七刀。”   大人们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   “好,客观条件上的差距已经清晰明了了。”   李芸珑在黑板上写下“狼”和“狗”两字。   “狼,掠食者,狗则是由狼驯化而来。未必所有的狼都比狗强壮,但在野外残酷的生存条件下,狼群一定比狗群活得久,因为它们有野性,凶狠,狡诈,聪明,为了活可以不折手段。”   “这块馒头,我们想吃,想争,就必须先了解我们的竞争对手。”   她背身,又在黑板上写下:性别、身高、体重。   “男人与女人间的力量差从何而来?”白色粉笔敲着黑板,“不同性别的激素水平。”   “男性体内的睾酮水平是女性的十到二十倍,而睾酮是合成肌肉的关键激素,因此男性拥有更多的肌肉量和更低的体脂率。男性的优势力量分区在上半身,因为这是雄激素受体分布密集的区域,在肌肉纤维的类型上,男性拥有更多更粗的快肌纤维,这种纤维负责爆发力和绝对力量。”   “除此之外,更高的个头,意味着更宽的骨架、更长的骨骼,更省力的杠杆。骨骼提供肌肉的附着面积,骨架越大,潜在肌肉体积的上限就越高。同样,个头越高,体重越大,力量,尤其是绝对力量与体重高度相关——更大体重本就需要更强壮的肌肉来支撑和移动。”   “知道了差距所在,然后呢?是认命,还是去攻克?”   “女人的优势是什么?”   “慢肌占据主导,意味着更强的耐力和韧性,更小的体型意味着更低的消耗和身体灵活性,雌激素降低致病率,在恶劣生存条件下,我们能坚持得更久。我们有更高效的沟通,更强的协作力。”   “学会使用武器,菜刀、铁铲、钉耙,所有能造成致命伤的东西,练到烂熟于心。去争抢每一口食物,饲喂自己的身体,去训练,训练场、器材,就在那里。”   “如果你自认为狗,那么狼群不会接纳你,更不会尊重你。”   “我倒是很想轻飘飘的安慰你们,未来一切都会好的,但是我不能。如前人所说,未来是光明的,但道路注定曲折,所以,丢掉幻想,准备战斗吧。”   还真是很有李芸珑风格的心理健康课。   作为丧尸的孟凛混在其中,感觉有点汗流浃背了。   李依然再次站了起来:“老师,你还没说我能不能学枪。”   她背脊挺得笔直,眼里有火苗在烧,李芸珑的话像把尖刀,她想握住那把刀。   这三年的辗转流亡,让她几乎忘了自己还是一个人。   哪怕是在大青山基地这样她所见过最大最稳固的幸存者基地里,物资依旧分不到她这样的孩子手中。   因为她们是累赘,是负担,是被保护的人,她们的生死,掌握在别人手中。   她总是饥饿,喝不到干净的水,和十几个人住着像窝棚似的房间。   女人们可以不外出,但也需要拼命的干活,干同样危险的活。   分拣外来物资,清洗沾了丧尸血的衣服……   冬天的水冷得刺骨,她们没有任何防护手段。   冻疮,裂口,然后,她的妈妈就被感染了。   她早已经丢弃幻想了,现在,她想战斗。   李芸珑看着她,片刻,从腰后摸出一把枪递给她。   “枪是贵重物资,不是人人可用的。你想学,可以,要是能通过考验,明天就去守备团报道。”   她看向教室后排,朝孟凛招招手:“孟同学,麻烦你帮个忙。”   她让孟凛走到教室外,“你演丧尸。”   孟凛呆呆站着:“……哈?我、我吗?”   “对,你负责当丧尸袭击她,学得越像越好。”李芸珑在她耳边轻声交代剧本,“放心,枪里没有子弹,你只管冲。”   李依然后背靠墙,距离走廊不过十几米远。   端平枪口那一瞬间,她的心脏跟着一沉。   这是把真枪,很重,她不知道枪里是否有子弹。   而她的凛姐姐,正从门外像个真正的丧尸那样向她走来。   李芸珑:“速度太慢了,真正的丧尸可不会这样慢悠悠地走路!”   “……”   演戏就演戏,怎么还带push的!   丧尸怎么走路的她还不清楚吗!?   但是众目睽睽,为了丧尸的名誉,她动了情,发了狠,“嗷呜嗷呜”地冲了上去!   十几米的距离,在真实的战场上不过瞬息。   在孟凛冲进门的刹那,所有人都屏住呼吸。   孟凛不知道女孩在这瞬间想到了什么,她看见她颤抖的手,睁大的眼睛。   忽然,很不忍心。   就在停下脚步的同一时间。   “砰——”   无比真实而清脆的一声枪响。   一道弧线擦着眼前飞向天花板,张开降落伞的塑料小兵人飘飘忽忽落到了孟凛的头顶。   李依然一边喘息一边怔愣。   竟然,只是玩具枪……   李芸珑取走武器,轻拍她的肩膀作为安慰。   “勇气是好东西,但孤勇却未必。”   “我们每个人,都曾经历过家人、朋友、爱人、熟悉的人,变成丧尸。”   “我也知道,在痛苦的日子里,只有憎恨些什么才能让我们活下去,因为我们是人。会脆弱会挫败会不知所措会怨天尤人,但当你带着恨意走入战场,去杀丧尸,直到自己也变成丧尸,当死亡到来时,真的不会后悔吗?”   “我希望你们变得强大,更希望你们知道自己在为何而战。”   “你所憎恨的丧尸,曾经也是谁的朋友,谁的亲人,谁的孩子,是我们的同胞,也会是我们自己。它们是时代的果,不是时代的因,我们战斗,是为了创造未来,不是为了杀戮本身。”   “我们国家曾经经历过许多战争,前人战斗,是为了后辈的孩子不必早早拿起钢.枪,今天,我们也是一样。只有当你知道为什么而战,如何为之而战,在那天到来,你的灵魂才有归处。”   “所以,别急,孩子,别急。”   孟凛看见依然低着头,肩膀微微耸动着。   从脑袋上摘下那只小兵人,那一枪,离得那么近,与她擦过。   究竟是因为不忍心,还是瞄准了她的头,只是因为不熟练,所以才打偏了?   孟凛久违地感到一丝惆怅。   人和丧尸间的关系,好像这一枪,说不清,也道不明。 第52章 52   “孟同学,今天这堂心理健康课的成功,你有很大的功劳。”   教室外,李芸珑笑眯眯的发出鼓励卡。   孟凛看了看屋里人的热火朝天,又看看她,在心里啪叽把卡片打飞。   好阔怕的鸡血大王,好变态的事业狂魔,感觉现在看到她,脑子里就立马幻视出自己和几个同类小丧尸一起被绳子捆着,前面吊着铃铛,后头挥着皮鞭,一圈一圈犁地拉磨,没日没夜没有休息时间的恐怖场景!   这个人看着很文明,实则比那些只知道砍丧尸的人可怕多了!   其实根本不需要沈确特意提醒她离李芸珑远一点,早在初次见面时,孟凛脑袋上那根天线就已经biubiu大亮:   警报!警报!周围出现工作狂魔!警报!工作狂魔出现了!!!   快跑!快跑!!!(尖叫ε=ε=ε=ε=ε=┌(; ̄◇ ̄)┘   在孟凛看来,李芸珑和褚步庭是同一类人,身上散发着相似的恐怖气味。   某种程度上来说,沈确和她们也有几分相似。   但!   在她的亲自精心调教下,现在的沈确闻起来已经非常清新甜美了。   心怀畏惧的丧尸小碎步后退:“嗯嗯,那,没什么事,我就,先……”   “有事。”李芸珑推了推眼镜:“今天陈梦没来上课,我估计是因为这几天赶稿太累的缘故。”   孟凛点头,刚想说她看起状态确实不好。   就听:“但是,这份马上要交的稿件也很重要。”   李芸珑微笑,用最体贴温和的语气说:“她虽然社恐,但我记得你们应该是同一个大学的校友,她既然托你帮忙,说明并不排斥你。那就拜托你和陶副队一起,帮她完成这份工作吧。”   孟凛瞪大眼睛,再一次在她的脸上看到四个大字:毫!无!人!性!   但是她又能怎么办呢,她只是个自身难保的丧尸啊。   迈着沉重步伐,重新回到小屋。   隔着紧闭的木门,孟凛就听到屋里传来痛苦的低喃:   “我写不出来…我真的写不出来!”   “你不要逼我了,要不然,笔给你,你来写好了!”   “呜呜呜呜,我是废物!我写不出来!别拦着我,让我去死吧啊啊啊啊——”   接着便是一串哗啦碰响,眼前门啪被拉开。   四目相对,夺门欲逃的陈梦发出尖叫,扭身冲回屋中角落,蹲住自闭。   可能是幻觉,但孟凛刚才好像看见一缕淡白色的透明魂魄残影,险些没跟上她。   追在后头的陶秀琴和尬在门口的孟凛面面相觑,同时转头。   看陈梦把自己团成一团,面对墙壁,自抱自泣:“太难了,太难了,我不会写,实在太难了……”   就这情况,孟凛哪儿敢声张,悄悄把噩耗告诉陶秀琴。   陶秀琴一点儿不意外,一人一尸在门外树下对头发愁。   “到底,要写,什么内容,啊?”   不说是经验丰富的Po文圣手吗?   就算不能信手拈来,把以前写过的再捏吧捏吧,不就糊弄过去了吗?   陶秀琴长叹:“如果只是小黄文,又怎会逼梦老师至此!这次约稿人想看的主题是……”   孟凛跟着紧张:“……是?”   “纯!爱!”   陶秀琴痛心疾首,啪啪拍手心:“纯爱你懂吗?就是俩人既不亲嘴也不上床,磨磨唧唧黏黏糊糊啥正经事儿也不干就在一起——纯!爱!”   就连丧尸都被这仿佛蕴含着天地至真至纯之气的两字震得倒退一步。   竟、竟然是纯爱吗!   说实话,这次的交换货品如果不是兽用药,陶秀琴狠狠心就不让她干了,这买卖不做也罢,总不能把梦老师给逼死。   但问题是这批药对她们基地而言确实不可或缺,周边能她们自己搜罗的地方早就搜罗个遍,再往远走,汽油的消耗、人员的安全,更难预计。   南口基地不搞养殖,兽用药对他们没用,对这次交易只是个添头。   陶秀琴刚开始应承下时也没多想,一整批药换三万字的定制本,这不血赚吗?   谁承想那一尊看起来又糙又悍的大杀神,私底下居然爱看纯爱啊!   陶秀琴正挠头,孟凛忽然听着声响,一人一尸转到屋后,陈梦正在艰难地翻窗。   看见人,她立马扭头,声音悲怆:“别拦我…我要去跳湖……”   陶秀琴抓小鸡仔似的把人提溜回来。   “跳什么湖你就跳湖,那湖在山顶上,就你这小身板,半道儿上就给累死了。”   “你这个小同志,畏难情绪不要那么高,不就是纯爱吗?咱仨一起想想办法还不成?”   陈梦跪坐在地,嘤嘤垂泪:“怎么想啊?我…我又没谈过恋爱。”   现场突然沉默。   面对两道视线,陶秀琴昂着头:“看俺干啥,俺也是母胎单身!”   孟凛神情复杂:“……”   合着你们以前写的全靠编?   现场持续沉默,她终于绷不住:“我,算是,谈过,吧。”   “谈过就谈过,咋叫算是。”陶秀琴哐的搬来椅子,把人摁进主座:“俺说啥来着?救星这不就来了嘛!来,凛大师,您给俺们说道说道,啥,是纯爱?它这个爱,怎么个爱法儿啊?”   她在孟凛面前搬了一摞书,翘脚坐下,墙根那头儿也飘来一道幽弱无助的视线。   莫名其妙成为全村希望的孟凛,被迫在脑海中把往事翻了一遍。   又一遍。   “……咳。”   她硬着头皮:“我觉得,爱……它就是,爱。”   眼前:“………”   墙角:“………”   孟凛:T^T   够了!世界都毁灭了!为什么还要把她一个丧尸关在屋里逼问什么是爱!   被戳中伤心事的大小姐决定发疯——   问她什么是爱,她哪儿知道啊?本来她就是初恋,开头又那么不明不白,后来她就被甩了啊,甩了以后人家又追过来,她俩现在一个失忆一个洗脑,乱麻似的搅得不清不楚,她还想找人问问呢,沈确到底怎么想的啊?   一顿隐去人物身份的腹泻式发言后。   陶秀琴枕书躺平若有所思,陈梦越挪越近,在离她们两个身位的地方抱膝深思。   陶秀琴:“所以你俩同学谈了三年,但你到现在都不确定人家爱不爱你?”   “但是,她对我,挺好的……”   “那你是金主啊,可不得把你伺候好?”   “但是,她把钱,还我了……”   “那可能是不乐意伺候了,人也不能光为五斗米折腰么。”   “……”孟凛挣扎道:“但是,后来,我没钱了,她还是,对我挺好……”   “哎,说明你遇到这人品德怪好。这年头,不是仇人见面都得防着人家背后捅你一刀,更别说你们这样的了,要俺说,啥情啊爱啊的,那玩意儿多虚,最好的感情就是战友情,像俺和俺老李,那都是过命的交情,要是哪天她要俺的命,俺就认了!”   “也不能…这么说。”   陈梦忽然弱弱的加入话题:“我觉得…要证明是否爱一个人,有两样证据。”   “一个是心疼。有句话说,对一个人心软是动心的开始,心疼是爱最高的表达方式。”   “另一个是欲望。亲吻、拥抱、性.冲动,这些都是人产生链接的方式,看对方的某个瞬间会脸红,会心跳加速,这种不受理性控制的冲动,我觉得就是爱的证明。”   “呃…当然,这只是我的理论,我也…没有实践过。”   心疼,不受控制的,冲动?   陶秀琴咕咚咽了口唾沫,搓了把发茬。   几句话,把俩来给自己帮忙想辙的人给干沉默了。   半晌,陶秀琴干笑一声:“还说写不出来,你这小嘴叭叭儿的,不整得挺明白吗?”   孟凛还是很迷茫:“但是我——”   陈梦突然“歘”的站起来,绞着双手,认真又有点尴尬地说:“我觉得那个人是喜欢你,并且爱着你的,真的,学姐,你不要不相信自己!”   ——学姐?   不不不,重点是沈确真的爱她吗?   要说心疼的话,她俩好像互相都没说过心疼对方之类的话,主要是她的日子过得挺滋润的,也没什么好心疼的啊。沈确又处处强悍,她要是说“我心疼你”,那听着不是阴阳怪气的吗?   当然沈确对她确实和对别人不太一样。   具体哪里不一样,大概是…她真的会对她生气?   她出去喝多了酒,沈确会生气。   她生病不肯吃药,沈确也会生气。   有人乱传她谣言,沈确直接报警。   欲望的话,她馋对方身子她先说!   最开始那肯定不是因为爱,单纯就是见色起意,但也只是口嗨,真让她上她也不敢呐。   一直到两个人成为名义上的女朋友,孟凛和她连手都没正式拉过,肢体接触全是她碰瓷碰来的,嘴上喊着亲亲抱抱举高高,实际上沈确过马路拉她一把她都偷偷脸红半天。   第一次亲嘴,也是因为受奸人怂恿。   偷摸儿跑出去和狐朋狗友喝酒,酒友惊讶:“你俩还什么都没干过?那你图什么?……名义上包养,就问你打没打钱吧。呵,你不是号称情场浪荡子吗?难道是因为,不会?”   谁说她不会!谁说的!?   当天晚上孟凛就酒壮怂人胆,冲回家去。   “沈确,你不觉得我们现在这样,很、很有问题吗?!”   沈确不知道是不是刚跑完步,身上微微发汗,倚在窗边:“什么问题?”   其实之前孟凛就想过,如果要等沈确主动,恐怕她们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她是一个需要人推着走的老古板。   “我们现在是情侣,既然是情侣,就应该…应该抱在一起亲嘴!”   说完,她的脑瓜子嗡一下就木了,回荡的都是:我到底在说什么啊啊啊啊啊?   沈确却只是看了看她:“情侣,就应该?”   孟凛硬着头皮点头:“…对啊。”   “好。”她身上的气息,温热地俯下来。   嘴唇贴在一起时,皮肤从锁骨开始麻,有种古怪的电流,从心尖麻到耳朵眼。   触感是软的,好像有点凉,身上又很热,“这样?”   她被她抱在怀里,僵硬得像根风流的木头。   第一次零距离,那天的沈确实在非常奇怪。   那是场学系联合举办的绘画比赛。   自从她在学校高调出圈后,背后对她的议论就不曾停止,她都知道,但不在意。   不在意,不代表可以舞到她面前。   一次赶上她心情不好,直接贴脸开大:“与其躲在背后嚼舌根,不如多花点时间提升自己。眼看着就快毕业了,落脚地的房租看了吗?下一顿饭有着落没?A市的工作可不好找啊,学姐,在学校还可以混,进了社会你那几下子够人看吗?”   话被沈确听见了,“其实你可以委婉一点,不是所有人都有你这样好的条件。应该给人留些尊严。”   那之后,孟凛就记上了仇。   结果比赛获奖后,又是她:“有钱就是好,什么都能买到……”   这次沈确在场,她什么也没说,冷笑一声就开着跑车离场。   被丢在原地的沈确,晚了半步到家,她已经进了浴室。   “可以聊聊吗?”她在外面敲门。   孟凛泡在浴缸,不爽:“我和你没什么好聊的。”   她直接推门,两人面对面。   孟凛抢在她之前,可刚开口就嗷的哭了:“你不用和我…说那些废话!反正、我都知道,你又共情上了…是吧!她穷,她苦,她倒霉…都是因为我,行了吧?!你滚出去,我不想看见你…别和我说话!反正…我们也只是……假情侣!嗷——(꒦_꒦)”   她会哭,不稀奇,孟凛是个有情绪就要发泄,从不憋着的人。   沈确走到她跟前,水汽模糊了她的表情,只有声音:“那就不说了。”   “你说我们只是假情侣,是吗?”   热水溢出浴缸,逼仄的空间,潮热的身体,健劲的肌理。   孟凛迷迷糊糊,摇摇欲坠地想:她怎么这样啊……   她怎么老是这样,让人看不明白,又若即若离。   孟凛这辈子唯一一次怀疑自己,就是在沈确离开那天。   她们之间的所有事,到底是因为什么而发生的呢?   “总之,谢谢你们…我应该可以写了,我需要…安静的环境,所以……”   陶秀琴被推出门外,看了看身后的孟凛,嘟囔:“她咋自己说着说着忽然就开窍了?”   “行吧。”她对着关上大门:“那晚饭帮不帮你捎一份啊?”   陈梦什么都没听见。   她在书桌前坐定,指尖快速敲动,几乎瞬间就进入了心流状态。   这么多年过去,没想到在今天,她又重新想起了自己写文的初心——   那是在她大学时,曾经默默的,磕过一对不被人看好的学姐的cp。 第53章 53   陈梦打小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际,长相也平平无奇。   长大后自然而然成了资深社恐患者,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很会学习。   大抵生活平凡普通的人,都爱幻想。   对自己的爱情不抱希望,于是更热衷于磕别人的cp。   因为社恐,她并不大关注社媒上的风风雨雨,也鲜少参与八卦。   等到她听说自己身边有对曾经闹得满城风雨的学姐时,已经是大二时的事了。   “听说是包养的。”   “私生活特乱!”   “还是有钱人会玩~”   “上不得台面还敢这么高调,不愧是你A市。”   谈及那对学姐,他人的评价大多难听,这反倒让陈梦愈发好奇。   因为这对学姐,其中一位她竟然认识,名字叫沈确,是她们社团的编外成员,经常帮忙。   她印象中,沈确学姐是个气质很特殊的人。   不单单是因为她性格冷,而是她身上没有那种大学生独有的清澈愚蠢。   陈梦是个很敏感的人,在她眼中,不同性格的人都拥有自己独特的形状,有人是一团乱麻,有人是一根直线,有人圆融,也有人棱角分明,沈确学姐就是最后一种。   这种人,怎么可能会接受别人包养?这不合理。   于是她变得更加好奇,心痒难耐。   但很可惜她磕cp磕得太晚了!   自从事情闹得人尽皆知后,当事人反而低调起来,人又都善忘,当初的好事者早已不再关注,而她大二时,两人已经大三,根本没什么机会接触。   但谁成想人生的际遇如此奇妙,念念不忘必得回响。   初次见到孟凛,是在一堂《爱情心理学》的选修课上。   那晚下着大雨,教室里只有三四个人,这时坐在最后一排,就变得异常显眼。   陈梦是社恐,不论什么课都喜欢坐在最后一排,出于好奇,她偷偷打量了一眼那个单独坐在窗边,戴着口罩的女同学。看起来懒懒散散,桌面上却摆着笔记本,其他人都在玩手机,她却在认真抄笔记。   都知道这门课的老师手松好说话,不常点名,来混学分的人很多。   而陈梦本就是心理专业的学生,她报这门课,是为了更好的磕cp!   说来也巧,独独就是那天。从来不点名的老师忽然兴起,笑着拿出名册:“我看看今天都是哪几位同学这么给我面子?”   零星数人对号入座,只剩下那个女生。   老师正奇怪,她举起手道:“老师,我是来旁听的,没报课。”   这大风大雨的天,竟然有人特地跑来旁听这么冷门的课?   陈梦就这样记住了她。   她不是每节课都会来。   但相比较混课的学生,已经算是来得很勤,甚至有时她在其他专业大课上,偶尔也会在后排的某个位置上发现她,每次都戴着口罩,看起来总是既懒散又认真的模样。   直到有一天——   “欸同学,能不能借你笔记看一下?我几堂课没来,有个很关键的节点错过了!”   “可以…这个,你看吧,应该都记了。”   “哇哦,你这笔记好模范啊,还有引申知识点!你是不是这个专业的啊?”   “嗯。”   “那太好了,我能借你的专业书看看吗?”   “啊,可以。明天刚好是周末,如果你方便的话……”   “我可以偷溜出来!这样,我先加你个绿泡泡,我们还在这间教室碰头。”   明明只是借个专业书,却好像特务接头,一副‘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的样子。   次日陈梦再次见到她,这天她没戴口罩,还特地给她带了奶茶和蛋糕。   是市中心那家很贵的法式甜品店的招牌。   “你不用…这么客气的。”陈梦坐下,低着头不敢看她的脸。   她没想到口罩下的人长得这么精致又漂亮,让她先前好不容易攒起的勇气瞬间就消失了。   那女生却好似根本没注意她的别扭。   空旷教室,两人并肩坐着,书页轻轻翻响。   她看得认真,不时在自己的笔记本写上两笔,字迹让人眼前一亮。   如今能把钢笔字写得这么清隽的人,已经太少太少了。   “你是对心理学…很感兴趣吗?”   “我啊?也谈不上感兴趣,主要是我想搞懂一个人。”   “……嗯?”   “就这个人吧,她呢性格非常特殊,就有点像那种,小说主角你知道吧?清冷孤傲很有自己的一套,又很矛盾,然后呢,让人琢磨不透她的想法。”   陈梦脑子里的雷达biu一下响了起来,转过头:“嗯嗯,然后呢?”   “但是这是在现实生活啊,真人怎么可能和纸片人一样?正常人都是有情绪的,如果不和人沟通,什么事都憋在自己心里,那是要憋死的呀!所以我就想知道她到底有什么问题?”   “是因为自卑呢,还是有什么童年创伤导致对这个世界不信任呢?”   “哎,其实我就想知道她过得到底快不快乐,她这个人心事太重了,又不肯跟我说。”   陈梦:“确实…两个人如果想长久在一起,信任感是很重要的!”   “嗯嗯——嗯?我说过我们在一起吗?”   她摆摆手,长叹:“算了。虽然我知道可能是因为我不太靠谱吧,以前我总是逗她,有时有用,有时她也生气,现在这些法子都用烂了,她明明知道,就在那故意配合,没劲。所以我就想研究一点理论知识,看看能不能有所突破。”   因为想要更了解一个人,所以去学习一门理论,陈梦觉得这很浪漫。   当天她们聊完,女生很认真地拜托她帮忙保密。   等分开陈梦才想起,她连对方叫什么都不知道。   保密什么的,社恐患者的嘴可是最严的,因为她们根本什么都不敢问!T^T   因为临近期末,选修课提前结课,陈梦有段时间再没见过她。   直到社团组织聚餐,她们的社长要卸任毕业了。   连任三届的老社长面子很大,请来了许多人。   陈梦所在的猫狗协会,社长名叫朱夏,是个工作能力很强的人。普通的猫协大多只能做些喂养流浪猫之类的小事,但她们社团还会做救助和领养,不仅是在学校范围内,只要是在校区周边有人求助,社长有空,都会带人上门。   给流浪猫狗绝育是笔很大的开销,更别提遇上生病或受伤的情况。   朱夏自己打着零工,并和社员们一起经营自媒体,收入全部用于救助。   但这也只是杯水车薪。   所以社员们都知道,社团有个很神秘的金主。   金主一直在补贴她们的活动,却从没露过面。   饭桌上,朱夏往塑料杯里倒满啤酒:“给大家正式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们猫狗协的大金主——孟凛,我凛姐!以及,为我们协会带来大金主的恩人,沈确,我确姐!”   陈梦跟着所有人举杯敬酒,白色泡沫后,是她讶然的眼神。   原来,是她啊!   和传闻中那个无法无天,仗势欺人的A市大小姐截然不同。真实的孟凛阳光开朗健谈,丝毫没有架子,甚至没有戴任何金银首饰,只穿着休闲装,看起来与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笑时爽朗,说话大方,十几人的饭局,笑声就没停过。   听她们对话,社长与她似乎也并没有私交,却在饭局上一见如故。   这样的人走到哪儿都会是人群的焦点,她太明艳了,很难不让人心生向往。   陈梦发现沈确确实和孟凛说的一样,虽然坐在人群中,却又很疏离。   她很少说话,一直在默默照顾她。刚上的热乎烤串,会分出一份不辣的递给她,放在盘里凉掉的,她便自己拿来吃掉,毛豆花生剥好了壳放在碗里,光只用看的,陈梦就已经知道,孟凛喜欢吃毛肚,吃鸭血,但吃不了辣,所以要用清水涮一下,她不爱吃青菜,不吃皮蛋。   碗里的拍黄瓜,孟凛会偷偷丢掉。   沈确会发现,然后看着她吃完。   而孟凛不论和谁说话,每说几句都会扭头看一眼沈确,有时是故意递来话茬,问她“对吧?”“哈哈哈哈,我们好像也一样”“那次的事你还记得吗?”,有时好像只是单纯确认她还在,她有没有不耐烦,会不会很无聊。   然后陈梦又发现,大小姐还是大小姐,她身上有股很细腻的娇气,让人很想呵护的娇气。   娇气而恣意,喝酒总是大口,因为不上脸,气势又足,好似酒量很好的样子。   只有沈确对她的量了如指掌,说不让喝,就盖住不让喝了。   “我没醉!”   “嗯,把虾吃掉。”   “哦,嗯~~~这个不好吃,不是活虾。”   “那给我。温水,漱漱口。”   等社长同别人喝完,发现好半天没听见凛姐的动静,才发现她正在默默忙活。   “凛姐,忙啥呢?”   “喏——都说了,我没醉!”   她在拼小龙虾壳,都给拼成立体机甲了。   二场转战KTV,人走了一多半,朱夏问她:“凛姐还去吗?”   孟凛立马举手:“去!谁不嗨通宵谁是狗!”   她们都以为沈确不会让她去,没想到她只是帮她拿上包和零碎,便跟上了车。   为什么会让人产生这样微妙的预判呢?如果只是金主和被包养的关系。   陈梦也跟了过去。   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参加集体活动。   KTV就在学校对面,她们剩下几个人要了个中包。   参加第二场的基本都是老社员,同样也到毕业季。   喝多了的大四学姐很可怕,围在屏幕前群魔乱舞,扯着嗓子发泄情绪。   朱夏嚎着“三天三夜”,招呼孟凛:“凛姐,酒醒了没?跳舞不?”   “看不起谁!”孟凛立马加入:“哼哼,我们私下也是唱跳rap全来的!”   气氛瞬间高涨,因为她真的会跳街舞,虽然能看出疏于练习,但还是很流畅。   喝到这种程度,什么礼节距离全都没了,一帮醉鬼,要把房顶掀飞。   孟凛跳着跳着,跳到沈确面前,拽她:“沈确,别坐着啦,陪我一起跳。”   “我不会跳舞。”虽然这么说,她还是站了起来,“你别摔倒。”   “跳舞还有会不会的,老古板~蹦就完了。”   孟凛拉她的手,带着她原地起跳,沈确便就真的跟着她跳。   一首歌跳完,最疯的那几个累得摊在沙发大喘气。   朱夏歪着头:“早知道你是这性格,我早喊你出来了,哪还等到现在。话又说回来,你既然是这个性格,为啥还在学校里这么低调?难不成真因为怕人议论?”   “不是,是我上了大学后就特别倒霉。我感觉,F大好像克我!”   “什么走在路上突然飞过来砖头,停在学校里车子莫名其妙报废,还有那种忽然冲出个壮硕老奶奶非得扶我过马路之类之类的。”   “真的假的啊?这已经不是倒霉了吧?”   这事好像是真的。   陈梦记得那节选修课临近下课时,靠近她座位的那扇窗毫无预兆的碎了,把她们吓了一跳。   “哎,不过话说回来,我要是有你这实力,那尾巴还不得翘到天上去?讨厌我的都去屎,我讨厌的更是一个都别活,还什么开豪车来学校,那咋了?我要有钱连路都不自己走,就到隔壁体育系,找上几个个儿高腿长健硕好看的——”   她说着说着,看到沈确,话音一顿,恍然大悟地伸出手:“凛姐,我悟得晚了啊!!!”   “你说,你们有钱人有车有房存款一辈子用不完,人生还有梦想吗?还有烦恼吗?”   “不知道啊。”   “什么不知道,你没有梦想?”   “嗯~~~”孟凛托着腮,醉兮兮地笑道:“我也没有烦恼啊。”   朱夏一哽,痛捶大腿:“可恶!这种日子为什么不能换我过两天!”   离开的时候,孟凛彻底醉大,被沈确扶着,一摇三晃地走了。   早过了宿舍关门的时间,陈梦打算找个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对付到天亮。   没想到在小路上,又看见了她们。   离得很远,路边倏然出现几个壮汉,深更半夜,多半是醉酒的流氓,可看着气势又不太像。   陈梦没见过这种场面,不敢声张,心噗通跳得不行,哆哆嗦嗦地拿出手机想报警。   按键还没点到“0”,就听到了沉闷的痛呼。   等她抬头时,那几人已经跑得没影。   孟凛被安置在街边的长椅上,睡得不省人事,对发生的事一无所知。   沈确俯身,轻轻拍她的脸。   孟凛嘟嘟囔囔,伸长胳膊。   沈确笑着摇摇头,指指自己唇边。   孟凛耍赖失败,就吧唧亲了一口。   然后她背起她,走向凌晨的长街。 第54章 54   紧闭木门外,一人一尸面面相觑。   陶秀琴还不放心,顺着窗户缝往里觑,确定梦老师已经沉浸式工作,才朝孟凛打手势。   梦老师对工作环境有着极高要求,忙起来几天几夜不出房门都是常事。   特别是卡文时,要是方圆十米内出现活人的呼吸,都会很焦虑。   带着孟凛鬼子进村似的撤出安全区,陶秀琴才抻了下胳膊:“你可帮我大忙了!”   “那我就,先走惹——”   她可不要再进猪圈了!   陶秀琴往回一捞,满脸真诚:“你看你,跑啥呢嘛,俺是那种恩将仇报的人?”   你百分百就是!   孟凛才不信她,她看出来了,以前电视剧里就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什么样的老大带着什么样的部下。   在李芸珑这种工作狂麾下,哪儿还有几个正经人,全都是动不动就哞一声开始猛猛锄地的牛马!   好可怕!   “走走走,俺带你去个好地方,这次保准是真的!”   陶秀琴带她去的地方是兑换处,挨着食堂,单独一间屋,和古早时候的供销社布置很像。   外间是几层货架和玻璃柜,里间是小仓库。   陶秀琴说负责兑换处的头头叫老姚,和她不咋对付,那人以前是银行高管,做事特别不讲人情,啥事儿都非得走流程,这都啥年月了,睁只眼闭只眼得了呗!   但她也不是每天都在柜上。   兑换处里还有个姑娘叫小梁的,干过电工做过电器维修,手特别巧,人还很爽朗,好说话,陶秀琴同她关系很好。   小梁是她们基地的维修骨干,很多在周边淘回来没人要的老破烂,那种很老的家电、数码产品,她自己研究完能修个七七八八。   这在末世里简直就是半步天神的水准。   好巧不巧,今儿坐玻璃柜后摇着蒲扇的却是那位死对头。   “陶副队,来都来了,鬼鬼祟祟探头探脑的干什么呢?”   老姚一出声,孟凛就大概领会到了为什么陶秀琴和她不对付了。   女人约莫三十多岁,虽只穿着简单衣裙,但从声音到身段,举手投足都透出一股成熟女人的风韵,那股气场就和她们不一样,很大姐姐。   看看她,再看看老猪陶,简直就是狗尾巴草撞上了大牡丹花。   陶秀琴硬邦邦进门,往她面前一杵。   “俺不和你扯闲篇,俺要租碟子,你给俺算算俺还有多少工分。”   老姚瞅她,噗嗤笑了,轻吟吟道:“听说某些人厚着脸皮硬要跟着去集市,按说出门一趟每回不都得来消费?我这算着时点,半晌没见你露面儿,就又听说有人刚回基地就被点名批评,陶副队,真要我帮你算算分?那先前小梁给赊的账,你今儿一并结了?”   陶秀琴老脸微红,往前倾身,轻敲玻璃:“这还有人,你就不能给俺留点面子!?”   孟凛已经在货架间逛完一圈,老姚抬头瞥了她一眼,笑笑。   蒲扇往墙根那一指:“得了,想看什么?今天不收你钱,还你个人情。”   墙角摆着台老电视机,连着DVD机,连带着一大箱老电影电视剧的碟片。   这些全是在村里和附近搜刮回来后小梁给修好的,基地里很多都是三五成群,约着凑个工分,在休班的时间一起来看。   也有单独出租的平板手机,这种数码产品在外头不吃香,在森北基地却能变废为宝,因为她们有电,还有维修手艺。   决定一个基地的生存质量,关键就在于电。   森北基地的电是利用沼气作为能源。   畜牧养殖产生的粪便,以及旱厕循环的粪便,全部由专人收集起来,进行预处理,而后放入专门的发酵罐,产生的沼气,便是沼气发电机的主要燃料。这套沼气发电机组是她们在山脚下一家养殖场里发现的,当年为了运上山,费了好大一番功夫。   陶秀琴心生警惕:“啥人情?”   “不是还你人情,是还陶阿姨。”   老姚患有二型糖尿病,当年工作压力大,应酬太多,算是半个职业病。   这在末世后成了大问题,药品珍贵,像是胰岛素这样需要冷藏的慢性病药更是难得。作为幸存者在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下,有时几天吃不到碳水,能吃到时恨不得又吃下几天的量,有很多慢性病人都没有熬过头两年。   加上发现没被丧尸咬过的人死后也会变成丧尸,慢性病人的生存就变得更加艰难。   若没加入森北基地,她现在大概已是不知在哪儿游荡的丧尸。   李芸珑让她负责兑换处工作,一方面看中她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以她病人的身份,在基地物资的交易品类和细节上,可以想得更加周全。   但是口服药依旧难得,已经连续两个月没有进到货。   在她愈发焦虑时,陶阿姨教了她一些中医药的知识。   在没有口服药的时候,还可以用野菜和药用植物,她们这儿靠山吃山,像是蒲公英、车前草,马齿苋都是对代谢有益的野菜。   还有肉桂、苦瓜、武靴叶,肉桂可以取小块偶尔泡水喝,苦瓜也可以晒干切片泡水,这些东西虽不能代替药物,却也有助益。   陶秀琴挠挠头:“原来是跟俺妈沾光了。”   老太太退休后不肯闲着,学校想要返聘,陶秀琴不愿意她太累,她就专门跑去学跟人中医,反正要找点事干。后来陶秀琴把她接到自己这儿,她们家是单亲,老太太年纪大,做个伴也放心。   没想到这竟成为她这辈子最庆幸的决定。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啊。   陶秀琴笑笑没多说,这世道不是人人都有这样的幸运。   孟凛本想说陶阿姨早上也带她一起撞背了,但为防止陶秀琴来蹲点,小嘴巴就闭了起来。   电视机里开始播放《新白娘子传奇》。   两把小马扎,孟凛蜷着腿,坐得很不得劲。   老姚从后头拿来了两把瓜子。   葵花是她们在山里自己种的,新鲜炒过的瓜子带着坚果香。   还有西瓜,溪水里拔过凉,也是基地种的,今天食堂供应,老姚这儿提前拿到几块。   陶秀琴哪儿有过这种待遇,一边不客气收下,一边啧啧称奇。   孟凛也馋,但还是:“我就,不吃了,这两个我都,过敏!”   过敏俩字说得痛心疾首,陶秀琴同情目光转瞬即逝,喜滋滋全盘收下。   末世里能有个娱乐项目很是难得,电视机里官人长官人短,孟凛没想到陶秀琴居然喜欢看这种类型,还以为她应该喜欢点武打片或者古惑仔一类呢。   老姚就笑:“白素贞是她女神,都看几百遍了。”   陶秀琴咔嚓咔嚓嗑瓜子,突然顿悟:“刚应该直接带梦老师来看这个啊,你看俺白蛇姐姐,人妖相异,一往情深,这,不就是纯爱?正所谓相爱可抵万难……”   孟凛:“但是,抵不了,种族隔离。”   老姚:“哈哈哈哈!”   “你俩是不是浪漫过敏?”   陶秀琴暗啐:“呸——法海,你们不懂爱!”   正说着,外头忽然传来议论声。   老姚走出门去,不多时回来道:“听说李芸珑和那个外头来的教官吵起来了。”   沈确?和李芸珑吵起来了?   孟凛老实巴交地眨眨眼:“啊?为啥,啊?”   心里默默:不会是因为我吧?   她和陶秀琴对视,双双别开眼。   前者怕李芸珑,后者怕沈确,谁都不想加入刺激战场。   电视机里的声音又响了一会儿,陶秀琴把瓜子皮一拢,站起来。   不行,她果然还是不放心。   ……   推开办公室的门,李芸珑果然在埋头工作。   桌后的人头也没抬:“进来先敲门。”   陶秀琴不拿自己当外人,直接坐到对面。   扣了两下木桌:“领导,歇口气,聊两块钱的呗。”   操持整个基地是多大的工作量,陶秀琴最是清楚,哪怕她再不着调,也不会贸然在这种时间来给她添乱。   李芸珑搁下笔,眼镜后目光锐利,却也难掩疲态。   陶秀琴微不可见地皱眉,面上还是笑着:“让俺听听怎么个事儿?”   虽是问,但她心里其实有几分谱。   森北基地一直有个难题,是李芸珑的心头刺。   她们的武装力量严重不足,虽说有着‘全民皆兵’的传统,但普通的训练强度和专门为上战场的训练强度,差别极大。还有一点,便是武器装备的问题。   想从官方购买武器,需要登记审查,基地规模和信誉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具体落实到人员,申请多少枪,就得有多少个能熟练使枪的人。   这做不得假,会有专人到基地来考察。   也并非不能买黑市的枪,她们基地现在用的猎枪,就来自私下交易。   但这两者没有可比性,制式.枪枪况好,火力足,弹药有保障,是真正的好东西。   李芸珑这次请沈确帮忙,就是为了提高守备团的水平,去要枪。   当然,还有另一件事,李芸珑虽然没说,但陶秀琴心里知道。   傍晚南口基地的人就应该要到了,他们是来准备参加秘密行动的,交易只是顺带。   “我想向组织申请,参加这次行动。”李芸珑说。   陶秀琴的笑意缓缓淡下去,她猜到了,她甚至能猜到这次行动的目标是谁。   南口基地距离她们这足足一百多公里,报到她手里要安置的人数有二十五人。   这么多车,这么多人,往返一趟的风险和成本,这是何等规模的行动?   森北基地和上梁山有仇,血仇。   不仅是李芸珑个人,她们中有许多人,间接或直接,死于那帮畜生之手。   但沈确很坚决地否定了这个提议,理由也很简单,就是战斗力不足。   任何一场战斗都意味着实打实的人命,森北基地有多少人?   训练有素的就这么些,打光了,再练,又需要多久?   报仇未必需要亲自报,她理解她的心情,但不同意她的想法。   陶秀琴明白她的想法。   这确实是一场风险很高的硬仗,也正因为是硬仗,她们才要去打。   只有拿出结果,她们才能真正挺直腰杆,被占据战场核心的人所正视。   她太了解李芸珑了,进门的瞬间,她就知道她应该已经通过无线电递交了申请。   而且要前往带队的人,一定是她自己。   陶秀琴撸了把发茬,笑笑:“俺去吧,你留下看家。” 第55章 55   李芸珑看着她,半晌嗤了声,低头翻看笔记:“别扯,出去给我把门带上。”   “啪”的一声。   一只手拍到桌面,把本子上的字迹挡得严严实实。   “姓李的,没人在跟你扯。”   那只手看来粗糙,黑黄,布满细碎伤疤,是只长久劳动过的手。   她垂眸沉默,想起初见陶秀琴时的场景。   “喂,你是不是叫李芸珑?”   当年的集市门口,一个声音忽然把她喊下。   那人就蹲在道边,嘴里叼着草叶,一张脸黑黢黢的,剃着个光头,戴了个棒球帽。   那时是冬天,人都裹得严实,她压着嗓子,随身带着两把小臂长的西瓜刀。   看起来满身戾气,随时要掏刀子和人拼命的架势。   李芸珑当时刚在官方的帮助下建立起森北基地,面积还没现在这么大,人也少,百废待兴。   她整日为生计奔走,什么事都得亲力亲为,身手也有所精进,第一时间倒是不怵。   “你是?”   “有个人让俺来找你,说你缺打手。”   说得她好像是个黑.帮头子,李芸珑失笑。   得知是沈确推荐的人,她上下打量她:“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分尸解剖,干法医的。”陶秀琴冷冷说。   竟然还是体系内的,这气质可是不像,但李芸珑不嫌弃,她现在最缺的就是专业人才。   “可以。我的基地在大山里,你要是愿意,就跟我走。”   陶秀琴嗤了嗤:“俺无所谓,但是俺还有个老娘,六十岁了,她可干不了活。”   对于李芸珑几乎没犹豫就愿意连她妈一起接收这事,她显得有些诧异。   皱了皱眉,才又说:“你别是诓俺,到时候把俺妈往山里一扔。俺可是杀过人的。”   她就像只炸球的刺猬。李芸珑一点不意外:“噢?怎么杀的?”   陶秀琴到底杀过多少人,她自己都不知道。   从末世开始的那一天,她就为了活下去而绞尽脑汁。   秩序崩坏,世界大乱,一切变得陌生,她强迫自己抽离。   想象自己正在游戏里,这是个跑图游戏,也是个生存游戏。眼前发生的事也很像在游戏里,关卡之初,所有人开始冲刺,拥挤的通道,总会有人莫名其妙开始攻击,你推我一把,我绊你一下,谁先捡到道具,先往身后丢去。   她无意害人,只想护着她妈活下去。   她必须得争抢每一口食物,两片草席,三个人睡,她得为了脚掌大的地方,和人对峙。   久而久之,她变得自己都陌生。人究竟是人还是兽,要看生存在哪里。   文明还在,人就是人,文明消失,人就成了兽。   说到底,一刀下去,都是同样血肉,没有分别。   仰赖于她的身体底子还不错,尽管还带着个“拖油瓶”,她们也未沦落到最糟的境地。   但是所谓的幸存者基地,条件实在太差。   饥饿、感染、传染病,对于老年人全是致命危险。   于是,她加入了一支流浪的拓荒队伍。   他们有两辆车,五男一女,愿意接收她和她妈。   陶秀琴不是个天真的人,在加入这个队伍那天,她就冲在最前面,亲手砍死了三个丧尸。   提着三颗头颅回到车旁,那些黏腻的打量的视线,终于消失。   流浪的拓荒队每天都是刀尖舔血。   但是她们有了车,有了座位,分食物的人就这么多,她出了力,就能拿到应得的那一份。晚上运气好,可以住在民宅里,这样妈妈就有了一张能伸开腿睡觉的床。   至于为什么每次扫荡物资,他们都习惯留下个把丧尸不杀,说是为节省体力,为什么要往街上撒钉子,为什么刻意追踪残留的火堆,陶秀琴不参与,也不想过问。   唯独队伍里那个女人,他们管她叫做甜甜。   每次陶秀琴守夜,看她从摇晃的车里下来,都会在心里叹气。   有回她主动过来搭话,问她:“你这是什么眼神?看不起我?”   陶秀琴问她:“他们叫你甜甜,你真叫这名?”   “呸,什么狗屁甜甜。”女人啐了一口。   从那之后,女人和她妈莫名变得有些亲近起来。   有多余的食物会刻意多分给她,有药就藏起来,车上的座位给她更舒适的那一边。   陶秀琴不知道她透过她妈,看见了谁,又想到谁。   她很累,每天都在拼死求生。   “你不应该依靠他们,刀得握在自己手里才安全。”   “又是这一套?”女人咯咯笑,“那我问你,你多高,多重?”   陶秀琴沉默,女人说:“知道吗?我只有四十六公斤,还是在一年前。”   “我以前呢,是个自媒体博主,大学时学得是经济学,最开始,我也瞧不起和我一样的人。我和我的朋友一起出逃,没有饭吃的时候,地下掉的面屑,我们都分着舔。后来,她就死了,也不知道算是饿死的,还是病死的。”   “你以为我不知道他们这些人都是什么样的东西?”   “你以为,这两辆车上从头到尾只有我一个女人?”   “都死了。我看着死的,各种各样的死法儿,我不想死。”   她不想死,所以意外被丧尸包围那天,她把刀架在了她妈脖子上。   如果必须有人要死……   为什么,必须有人要死?   陶秀琴不知道,她恨极了,这样的境况。   爆炸的时候,她被巨大的冲力掀翻,以为自己死定了。   没想到竟然被救了下来,还送上了手术台,后来才知道,救她的是一个什么小队。   躺在安全区里的日日夜夜,她睡不着觉,她想要恨些什么,发现只能憎恨自己。   她曾经做过一场梦,梦里她定过决心,要为生者权,为死者言。   在她以为的梦醒时分里,她遇见了一个冷冰冰的女人。   “行,杀过人正好,以后杀猪应该也是把好手。”她笑了笑,不以为意地说。   她是个烂人。   但烂人也有真心。   如果一定有人要死,她们之间,她希望是她。   ……   就剩下她自己,电视机忽然变得不好看了。   孟凛扶着边上的小矮桌,哆哆嗦嗦站起来。   腿…腿麻了……>。<   “这就不看了?”老姚问,“你是那个新来的小孟同学吧?”   孟凛讷讷点头,她对这种看起来就很精明聪敏的女人也有点怕怕的。   老姚语气里带着笑:“一直穿着工作服,不热啊?这天气,可别中暑了。”   孟凛被问得有些紧张,生怕露馅:“我、我宫寒,不怕,热。”   说着赶紧往外走,谁知老姚竟然还追出来,叫住她:“跑什么?”   孟凛不敢太鬼祟,硬着头皮停下,一回头,手里被塞了袋瓜子。   “喏,拿着吃。刚才看你一直偷偷瞟那家伙手里的,我们陶副队啊是个榆木脑袋来的,什么怜香惜玉,话外之音一概不懂,你要是跟她不好意思,那就等着吃闷亏吧。”   老姚笑吟吟的,又把手里蒲扇塞给她:“你们屋应该没风扇,这个拿着,这些天我们这湿热得很,别生了痱子湿疹,可遭罪了。你明天早上再来我这一趟,我给你个清凉膏,要是有哪儿已经开始泛红啦发痒啦,你就抹上,管保有用。”   今天还什么活儿都没干呢,结果还揣了一兜的东西走。   孟凛回到自家小屋门口,沈确已经在等着她。   早上她们约定,她今天下午会腾出时间来带她玩儿,有了由头就不怕被抓去猪圈了。   沈确见她的战利品,表情看不出与人争吵过的情绪,还问:“哪来的?”   “人家,送的。”   丧尸在她脸前大摇蒲扇,小风呼呼吹着她鬓边的汗:“谁让我,人见人爱!”   沈确就笑,带着她往山上走。   她们没走小路,还正儿八经在岗哨登了记。   孟凛好奇,贴她胳膊边歪着脑袋偷瞧,见登记本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巡逻水源地。   丧尸:震!惊!   没想到你这个浓眉大眼的,也学会带薪拉——不是,以公谋私了!   循着山林野道,一人一尸慢慢向上爬着。   说是没有什么情绪,但孟凛还是感觉到,沈确有些沉默。   纠结老半天,她还是问:“听说你——”   “早上在学校——”   两道声音撞在一起,沈确默了默,等着她。   孟凛摘掉了工作帽,犹豫一下说:“我听说,你和,李,吵架了。是因为,我吗?”   沈确顺手接过她的帽子放进口袋,又帮她摘下口罩。   “这附近没人,等回去再戴。”她说:“以后这种事,如果你不愿意就拒绝,不用配合。”   倒也没有不愿意,她其实还挺喜欢和孩子们一起玩的。   不就是鬼捉人的游戏嘛,希望下次场地可以大一点,不然她有点施展不开。   对了,还得禁止携带武器,尤其防暴叉哒咩!   “哦。我没有,不愿意,还,挺好玩。”   沈确点头,牵着她的手,领她爬上一处小坡。   “我们争执不是因为你的事,是她想要参与这次行动,我不同意。”   “啊,那不是,很危险?”   “嗯,危险,同时也有收益。这是个两难的选择题。”   孟凛不理解。   在她看来,作为一个幸存者基地,森北基地的条件已经很好了,有养殖有农耕,又有大山作为天然的安全屏障,基地里每个人都很齐心,也有归属感,老大虽然是工作狂,但很靠谱,简直可以算是末世里的乌托邦桃花源了。   为什么还要冒风险,强出头呢?   要是她,一定会选择低调苟住!   这年头谁有这么好的条件,那还不是露头就秒啊?   沈确拂开眼前的树丛,这处小小的山坡上,正好能俯瞰下方的梯田和基地一角。   青绿田地间,戴草帽的人影忙碌,不远处屋瓦相邻,宁静而祥和。   “她太心急了。”沈确淡淡地说。   任何一片土地能容纳的人数都是有极限的。   大到资源分配,小到排泄物如何安全循环,人口一旦增加,原有的工作量势必加倍。就拿森北基地这一套沼气发电系统和废水还田系统为例,人、畜、厨余产生的废弃物是一个可以匡算出的量,发电机能消耗多少沼气,农田可以吸收多少粪肥,两者间必须相匹配。   如果粪污大幅增加,发酵池不够用,便会出现两种可能:   一,发酵不充分,造成浪费,并且损坏机组。   二,多余的粪污需要找其他方式处理,就地掩埋,就有可能造成污染。   牲畜的数量同样,并不是森北基地的人只能养那些数量,而是排泄物一旦堆积,就会滋生蚊虫、鼠患,进而是细菌、各种传染病。   森北现在的成员有三百余人,已是个不小的规模。   但在基地外,每分每秒都有女人们正在遭受苦难。   李芸珑当然知道怀璧其罪的道理,但是她想快一点,再快一点。   “如果这次行动成功,整个区域的安全系数都会上升,她可以更稳健地发展这个基地。但这只是我的看法,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决定权终归还是在她和总指挥的手里。”   话没说完,就听见咔嚓咔嚓咔嚓……   沈确转头,见孟凛坐在块大石头上,两条腿轻轻晃荡,正在津津有味地嗑瓜子。   这世上的事大多如此,个人有个人的想法和难处,也终归会有结果。   这完全不是她一个丧尸该操心的事。   孟凛不是个胸怀大志的人,她担不起,也不想担很大的责任。   她就想像现在这样,看看风景,嗑嗑瓜子,和喜欢的人待在一起。   舒服一秒是一秒。   望见她回头,孟凛伸出手:“给,一起吃叭。”   沈确豁然开朗般低笑,挨着她坐下,从她手里攥了几颗瓜子。   一人一尸:“咔嚓咔嚓咔嚓,呸呸……”   “对了,我的手套,昨天,摸过,猪粑粑。”   沈确咔嚓声一顿。   孟凛“噗嗤”笑:“但是,消过毒,了!”   短暂休息,沈确带她来到小溪边,这是山中的一条小支流,溪水清澈见底。   暑热难熬,连丧尸都受不了这种黏黏的空气,一见到水,恨不得噗通进去。   “想不想泡泡脚?”沈确蹲在溪边。   当然想啦,但是:“不行叭?会,污染,水源。”   但清凌凌的小溪水,看着就很凉快,被她掬在手心,淅沥沥落下来,让尸心痒难耐。   沈确朝她勾勾手。   蹚过一蓬野草,另一边石块堆叠,石湾间有两处挖好的小水坑。   边上放着铁铲,一看就是提前准备,坑里的水已经沉淀干净了。   好哇,就知道你是故意引诱我!   丧尸架起胳膊,嘟嘴故意不笑,兴师问罪的模样:“你,挖的?”   “不知道。”沈确耸了耸肩:“可能,是大自然的馈赠吧。”   馈你个头!   丧尸报以头槌攻击。   这个位置实在选得很妙。   石头的高度正好让她坐着把脚没进水坑,隔着一丢丢的距离还不踩底,当然如果乱晃的话还是会搅起泥沙,但不一会儿又沉淀下去。边上有棵大树,树冠遮阴,溪流隔着两三米远,还有个相反的坡度,就算溢流下渗,也是往相反方向去。   “想吃西瓜吗?”   孟凛刚脱掉厚重的雨靴,把脚浸进水里,闻言一喜:“还有,西瓜吃?!”   沈确神秘兮兮地比了个“嘘”的手势,“等我。”   说完便钻进草丛里。   不多时,一颗西瓜先从草堆里冒出头。   孟凛眨巴眨眼:“真有,啊?你从,食堂,带来的?”   沈确在溪水里拔了一小会儿,用掌根一敲一掰,西瓜就裂成几块,露出深红色的瓜瓤。   她把西瓜递给她:“从这往下就是瓜田,我借的。”   什么借的,明明就是偷的。   孟凛也不戳穿,那手肘拐了拐:“哦呦呦……”   小眼神里明晃晃的挂着:你,变,坏,了,喔!   西瓜好吃,就是有点难吃,特别是对丧尸来说。   西瓜最多的就是水分,但是她又不能咽,只能尝尝甜味就吐掉。   结果就变成一边啃,一边顺着嘴往下漏,感觉自己好像一个西瓜榨汁机。   但——过瘾!爽!   不用眼馋别人的啦!哇咔咔!   “对了,”孟凛忽然想起:“葫芦,它又不,在家。”   这两天成日的早出晚归,心都野了,她有点怕逆子不适应人类生活,在基地里闯祸。   “出来时我看过了,它在狗舍那里,这两天都和那窝小狗在一起,没出门。”   “可能是看到幼崽激起了母性吧。”   那还好,要不然她还感觉怪愧疚的。   她俩现在有点像把孩子自己丢在家,偷跑出来幽会的家长。   沈确默了默,说:“其实,我还有一个礼物送给你。”   孟凛:“?”   不对啊,这不对劲呐!   榆木脑袋突然开窍,哄人的东西一套接着一套。   丧尸后脑勺的毛都有点炸炸的,感觉这女人是在憋个大的!   “不用,这么,客气了,吧?”她警惕地看着她:“为什么,要送我,礼物?”   沈确神情淡淡,只在眼底露出一丝情绪,“还记得吗?遇见你那天,是你的生日。”   都过去这么久的事了,她怎么还记得?   本来她对沈确马上要去参加什么行动这事就很不安,现在搞这一出,弄得她更不得劲了。   就,很有那种立flag的味儿啊!   但毕竟是人家的好意,孟凛只好挠挠头:“那我,看看呢?”   沈确便转身走进树丛里,不多时,抱出来一套……装甲???   孟凛看着眼前,立起来比她略高,厚重,有着巨大头盔,很像排爆服的东西。   沈确认真介绍:“这是我根据你的尺寸改制的,全包围式的防弹服。头盔是原本排爆服的装备,我在最里层额外加装了金属板,脖领内也缝制了金属板,我不在的时候你就穿着它,万一遇到危险,就躲进建筑物里,即便是颗导弹,它都能扛上一扛。”   丧尸呆呆的:“………”   全包围,金属板,导弹……啊?   为什么导弹要专门来射她?啊?   耳边仿佛响起:新世纪丧尸战士0号机,已做好出仓准备,54321——发动!   “这套防护服非常坚固,缺点是重量太大,不透气,但对你来说缺点反而是优势……”   沈确还在她耳边叭叭叭,而孟凛已经想到了以前。   是的,她想起来了,沈确以前也不是没有给她送过礼物。   只不过,每一次送的东西,都!很!奇!葩!   犹记得,第一个周年纪念日,在她提点下,沈确送了她一把多功能瑞士军刀。她的生日,沈确送的是一把开过刃的消防斧,后来是灭火器和防火面具套装、充气式救生衣、防盗报警器、逃生安全锤,应急压缩饼干……最离谱的一次,她送了她一套高空滑索器。   哈哈,高空滑索器!   说万一遇到火灾或强盗,她住的楼层太高,就可以利用这套滑索,从66楼——滑!下!去!   “你……喜欢吗?”   夕阳落了下去,山峰间一片黑蓝。   孟凛哭笑不得,拍拍身边的石头。   坐下吧孩子,坐下吧,还是一起来泡泡脚叭。   两道身影胳膊贴着胳膊,孟凛慢慢把自己重量往身侧倾。   好像倚着一堵墙,边上立着离谱的铠甲,脚下有一搭无一搭地划着水。   忽然,一点荧光从暗下的树丛里亮了起来。   一颗、两颗……仿佛碎星倏然从这片夜的河流途经。   孟凛猛地抓紧沈确衣角,不敢高声:“有,萤、萤火虫!”   “嗯。”沈确声音也轻:“不是说好了,带你看萤火虫?”   她向基地的人打听过,这片山只有这里有过萤火虫出没。   她来踩过点,但今天运气格外好。   萤火虫对栖息地的环境要求很严苛,也许未来,会越来越多。   一人一尸看着这副景象,安静了许久。   “阿凛。”沈确开口说:“如果……”   孟凛其实很紧张,却故作轻松地看去:“嗯?”   沈确垂眸,犹豫后笑笑:“我是想说,等我回来后,我有件事想告诉你。”   “!”丧尸的巴掌啪一下就呼了上去,卟叽把嘴巴捏紧。   够了!不要再插旗了!   以前带你看那么多狗血电影是不是都白看了!   沈确便不再说了,只是静静看她。   孟凛把手放下来,她手上全是干掉的西瓜汁,好尴尬。   视线落在脚下的水坑里,好好的清水,被她搅合的全是泥,白洗了。   她,她心里,也有想问的问题啊。   “沈确你、”你到底喜不喜欢我,“要不要,再吃一块,西瓜?”   哈哈哈,真的好尴尬,她根本问不出口!   孟凛厚着脸,从边上端起她掰剩下的一角西瓜皮。   “虽然,只有这——”   带着温度的身影覆下,一双手轻轻拢住她的头,额间,落下很轻的一吻。   西瓜皮砸在石头上,滚落进水中,溅起水花。   丧尸僵硬在原地,睁大了眼睛。 第56章 56   当天深夜,孟凛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沈确今晚就出发了,因为是秘密行动,她没去送。   葫芦呢,回来过一趟,见就她一个尸在家,吃完饭拍拍屁股也走了。   这个逆子,在外面有了别的狗崽,就不要她这个尸崽了!   什么母女情深,都只是她自己在硬撑罢了!   本来感觉狭小的屋,现在左右翻腾,竟显得空旷起来。   窗外头还很没眼力见的下起小雨,刻意为她烘托氛围。   下巴叠着两只枕头,孟凛一手胡乱摇蒲扇,默默瞧着倚放屋角的那座等身铠甲。   “什么,鬼,生日礼物……”   说她没心吧,这么大的东西,肯定很不好弄,这年头护具多稀罕啊,估计这套拿到集市上,少说能换下半辆汽车吧?   她是不是早就在惦记这事了,防爆服,得和官方换才行吧?   可说她有心,她到底知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啊?从以前到现在,送的全部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玫瑰呢?珠宝呢?首饰呢?她明明喜欢的是这些好吧!   还有,她突然亲她一下,又是什么意思啊?   你都要走了,倒是把话说清楚啊!   让你别立flag而已,别的话就不会说了吗?   ——臭葫芦,闷葫芦,榆木脑袋笨葫芦!!!   孟凛难受,从头到脚浑身上下都难受,死了三年,从没这么难受过!   沈确这样也太作弊了,明明是她一声不吭玩消失,现在回来却没事人一样,什么都不记得,还说是她的未婚妻!她什么都记得,偏偏越来越不敢开口说真相,只当旅游搭子不好吗?大家一起开心玩耍,就把那些伤人心的事留在过去。   可只当旅游搭子的话……旅游搭子,是自由的吧?   那沈确以后还可能会去做危险的任务,因为她是自由的。   她也可能喜欢上别的人,喜欢…别的……人。   ——哒咩!不行!不可以!!!   孟凛揪紧头发,满床打滚,一想到沈确喜欢别人,以后就不听她的,她再也指挥不动她了,大小姐就感觉自己心肝脾肺肾都不得劲。但、但是她们现在人尸殊途,她们种族隔离了呀!   想到种族隔离,丧尸突然垂死病中惊坐起,歘的扑到镜子前。   可恶,还没卸妆。   抄起沈确提前打好的水,孟凛火速洗掉满脸粉底,趴镜子前睁大尸眼,一寸一寸扒拉额头。   沈确刚才亲她,居然什么措施都没做。   她额头万一有伤口自己没发现,那岂不是有感染的风险?!   孟凛检查得很仔细,从眉心一直看到发缝里,还是不放心。   表面上看,确实没有明显的口子,但是蚊子吸血的时候不也是看不见的?   要是沈确吸力强劲,嘬嘬嘬——   够了!她到底在想些什么啊!   孟凛啪叽把毛巾摔桌上。   听着凄楚风雨声,丧尸虚弱地爬回床上,躺平。   这些天她需要用的水沈确已经打好,她也不用再去干活,食堂那儿也嘱咐过她的份只需打包好,让她晚些自取即可。怕她无聊,沈确还借了梦老师的书,储存着电视剧的平板,还有黑白游戏机,都放在屋里了。   她说最晚不会超过四天,就赶回来。   区区四天而已,孟凛完全可以不出门,在屋里宅着,日子就和从前没分别。   等沈确回来,她就问清楚她到底怎么想的,要是她说喜欢她,那她可就要霸王硬上弓了!   管她以前为什么跑路,反正现在她自己说是她未婚妻的,她人都死了,道德也死了,什么种族隔离,反正沈确死了以后也会变丧尸,她一个预制丧尸,比她正经丧尸高贵吗?   哼,至于以后她会不会想起过往,那都不重要。   现在,立刻,马上,结芬!   她决定了,要和沈确结芬!   终身捆绑,彻底套牢!   沈确要是想跑,她就吧唧一口,然后拴在腰上带走!   对,这么干!睡!   ……   还是没睡着。   整夜都在胡思乱想,想到沈确在任务里意外受伤,变异成丧尸了,然后被抛弃在原地。   她找不到她,只能在那茫然徘徊,一片雾茫茫的大地,她寻不见她,她也寻不见她,后来,沈确就因为实力太过凶悍,混成一代丧尸王,手下丧尸小弟成群,等她好不容易找到她,丧尸王已经对她爱答不理,不仅不认她,还一jio把她踹飞出去!   魂淡啊啊啊啊啊啊!   在床上赖到傍晚,孟凛才蓬头垢面地坐起。   看看镜子,仿佛老了五十岁。   果然没有人来打扰,但还是得出个门。   至少把饭拿回来,别让人以为她在饿死在屋里了。   穿衣化妆,孟凛垂头丧气推开门。   这场雨淅淅沥沥下了一夜,今天也没有停的意思,反而还越下越大了。   在食堂外,孟凛遇见陶秀琴,她穿着黑色雨衣,神色有些严肃,正在和几个人说话。   豆大雨水噼里啪啦打在帽檐上,孟凛偏了偏头,雨就顺势落进脖领里。   这雨,怎么忽然下这么大?   “小猪凛,你来得正好,俺刚想找人去和你说一声。”陶秀琴叫住她。   她忽然说话这么正经,孟凛都有些不习惯了,“怎么,了?”   陶秀琴抹了把脸上的水,“这雨势越下越大,要是今晚还下,估计就得涝了。你那屋子地势矮,又偏,俺们等会儿得去通引流渠,顾不上你,你得自己看着点,要是看着往下流的水没脚踝了,你就赶紧去学校,那里楼高,也坚固,不怕淹。”   要淹水了?孟凛心一紧,环视周遭。   四面都是山,虽然她没经验,但也看过新闻。   农村疏水不如城市,每次下大暴雨都有哪哪儿塌方或被淹的事。   李芸珑不在,陶秀琴现在是基地的顶梁柱,所有事都得她拍板,忙得团团转,话说完人就快步走了,身后跟着十好几个穿着各式雨衣,手拿铁铲的人。   孟凛端着饭盒,惴惴不安地往回走。   基地里来往匆匆,人人表情都有几分凝重。   进了屋,她心里反而更不安稳。   引流渠要怎么疏通?水会不会淹得很高?猪圈就建在坡下,如果遇上塌方泥石流,那些猪崽怎么办?基地养了这么多动物,下大雨要不要挪进屋?那些农田,泡水以后秧苗还能活吗?   以前只听说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得看天吃饭,没有感觉。   如今这雨下到眼前,她才终于有了实感。   那山雨真如一堵天墙似的,劈头盖脸压来,仿佛它想叫你活,你才能活。   越来越大了。   孟凛纠结许久,想去帮忙,又怕淋着雨自己会脱妆,那水灌进口鼻,直接进了脑子。   怕来怕去,她还是站起来,火速换上先前的衣服——工作服人手一套,她占着,可能就得有人顶着暴雨去蹚泥——总得把衣服给人送去。   ……   黑沉沉的雨幕下,几道人影伏在草坡里。   为首的刀疤男提了提帽檐,压着嗓子冷笑:“老四这回可是立功了啊,回头得给他记一笔!”   边上男人说:“真是没想到,这种山沟沟里还有肥羊,彪哥,你说吧,我们怎么弄?”   另个说:“但咱这趟是出来干活儿的,都数着人头算着数,万一去晚了,不好交代吧?”   刀疤男啐声:“你懂个屁!”   上梁山这回要搞港口,手下每个基地都得出人手,但这种事,从来都是上头吃肉,下面的人只能吃渣,像他们这种小地头来的,能喝着点儿肉汤就不错了!   同样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拼命,凭啥呀?   还不是看资历,看各家的老大谁的拳头硬。   出这趟门,十好几号兄弟,都白吃白喝干看着人眼馋?   谁家的亏空,谁想法子补,怎么补?抢啊!   那方脸男人还在犹豫:“但是——”   刀疤男直接把望远镜戳到他脸上,阴恻恻道:“别但是了,自己瞧瞧吧。这一山窝窝的女人,你不馋?”他望向其他人:“你不馋?还是你?哼,这要不馋,怕是裤裆里揣的是个软蛋!”   四周响起低低的哄笑。   虽然人数上他们不占便宜,但子弹他们可不缺,对面不过是些娘们。   他嘬嘬牙花,打定了主意,沉郁地向天一望,倒是场好雨!   正准备打手势,突然一束手电光直直照进眼睛里。   那双狭眼眯起,就听“——什么人!?”。   喝问声刚落,那光束猝然熄灭,一声刺耳哨响,猛然在雨中响了起来。   雨势浩大,十步外听不见人声,唯独那哨声在山林间,如同接力,一声连着一声。   哔——哔哔—   哔——哔哔—   孟凛跑在路上,被这防空警报似的哨声吓了一跳。   迎面一个泥人快步冲来,一人一尸险些撞个满怀。   是陶秀琴,虽然浑身湿泥,但能感受到她身上的杀气。   孟凛赶紧说:“队长,是,是我!”   “是副队长!”陶秀琴皱着的眉这才舒开,有些好笑:“你咋穿成这样?”   孟凛穿着先前的cos服,戴着沈确给她那套铠甲里的头盔,整个人乍看像是根行走的棒棒糖。主要是她也没伞,全身又只有脑袋怕水,这头盔刚好能护住她的关键部位,脖子也给挡得严严实实。   “我来,给你们,送雨衣,还有鞋。”   她怀抱工作服,手提雨靴,这么会儿功夫,鞋里已经积蓄半满的水,赶紧倒掉。   问起哨声是怎么回事,陶秀琴面色冷峻:“是巡逻队的信号,有敌袭。”   “一长两短,是活人,带着枪。”她话语简短,与平日判若两人,“你不是基地的人,俺得保护好你,先去学校避难,三楼,装着铁门的那一间,不管听见啥都——”   “我,可以,帮忙!”孟凛打断她。   只要她不进水,不变成蘑菇,戴着这副头盔,对付区区几个活人不在话下!   陶秀琴看着她犹豫几秒,此时她们身旁已聚满了基地里的人。   哨声就是警报,每个警报都有对应的流程,所有人都烂熟于心。   陶秀琴目光扫过,对上一双双雨幕里灿亮的眼睛。   指挥官最终同意了她们的申请,这次任务目标不仅是港口,还要同时打掉附属上梁山的所有基地,很缺人手,李芸珑带着森北的二十余名好手走了,她手上的伤终究是个隐患,只能留下看家。   既然她留下看家,那这的一草一木,一猪一人,她都得给老李看好了。   陶秀琴抹去脸上泥水,开口道:“警报大家都听着了,有人,带着家伙,闯进咱家门了,多余的话俺就不说了。”   “老人小孩都去避难,觉得自己不行的后退一步,也去避难!”   “女人们抄上武器,跟俺来!” 第57章 57   女人里有受伤生病,身子不适的,此刻都自觉退后。   没人在这时候逞强,如果受伤,会拖累队友,万一死了变成丧尸,祸患更大。   她们已经为了应对各种突发危机操演过无数遍。   陶秀琴心里清楚,这场仗不好打。   森北基地四面环山,虽然有哨岗,但并不周密,加上夜雨如注,视线不清,对方究竟来了多少人,手里有几条枪,亦或带着比枪更致命的武器,所有情报一概不知。   李芸珑的队伍带走了基地最好的人手和枪,留下的还有单发猎.枪十把,沈确带来的改装枪一把。   眼下能动的得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人继续疏渠,抢救牲畜,看这雨势,存放在低洼处的物资也得搬运;另一部分负责应敌,三人成一小队,分散包围。   人手其实是不够的。   她咬了咬牙,拉住孟凛低声:“老人孩子会自行去避难,老人的避难所在食堂,地窖不仅有存粮,还有我们一部分自制武器。其他人应该都已经去了,俺妈昨晚扭伤了脚,走路不利索,俺想拜托你帮俺去看一眼。”   “俺家就在你们撞背的那个操场边上,左手打头,门上挂了艾草,窗台上摆着你那盆草莓!”   “俺走不开,你帮俺。要是她还没走,带她去食堂,然后你就跟她们一起避难。”   局势紧迫,孟凛没有多说,郑重点点头。   刚走两步,身后陶秀琴又叫了声:“小猪凛。保护好自己,千万千万!”   孟凛奔跑在雨夜里,胸腔里涌出一股难以名状的感觉。   这样的感觉是从未有过的,她感觉自己好像某个部分活了,滚烫。   刚到操场,就见一道一瘸一拐的身影正往食堂相反的方向走。   孟凛赶紧追上,“陶、陶阿姨?”   陶阿姨转头,“哎嘛”一声,拢着手往她黑乎乎的面罩里望了望:“小孟啊?”   孟凛:“……”   阿姨,这只是头盔面罩,不是飞机的舷窗。   “我带、带你去,避难,快点点、点,跟我走。”   真服了,怎么越紧张越口吃,显得她像个弱智!   “我知道我知道,我听见警报声了,你别怕,啊,没事的。陶儿她们每天都训练,输不了!”   “这样,你跟我一块儿,给我搭把手。这雨下的太大了,她们人手肯定不够,你听我说啊,基地里的化粪池不止一个,猪圈边上有个小的,是做沉淀用的,当初挖的时候啊,我就说只有一个不行,还得再挖一个备用池。”   “你知道为什么啊?你们年轻人,没有生活的经验,像这种雨,陶儿都没见过,她想不到这层,雨大了,水灌进来,化粪池很快就会被淹,要是没有相连的备用池,那粪水就漫得到处都是,等雨一停,根本没法儿处理,很快就会生虫,出疫病,人和牲口都得遭殃……”   陶阿姨边走边絮叨,几十年老教龄的功力,孟凛愣是一句嘴都插不上。   但她听明白了,这场雨是森北基地这两年来遇过最大的一场暴雨,加上遇袭,难免顾头不顾腚,猪圈旁这个小化粪池很容易被忽略。   但还好她们有准备,化粪池旁就挖了一个深坑,中间有隔板,手摇打开隔板就能引流,再把盖板一关,粪水就溢不出来了。   孟凛摇手柄的时候,陶阿姨就在旁边给她加油打气。   “一二,用力!一二,用力!很好啊,很好,真棒!”   得亏是变异了,她活着的时候估计都摇不动这玩意儿。   眼看粪水终于分流,孟凛也顾不上手上沾的是泥还是屎。   总之,先一把搀住老太太,偷摸攥攥,“我们,快、快走吧!”   “砰——”   话音刚落,便听见基地里传来声炸雷般的枪响。   紧随其后,又是两声。   浸透衣衫的雨水瞬间冰冻,顷刻间,又如沸火。   很多人,很多枪,在战斗,离她很近,这些想法催动着孟凛下意识想逃走。   肩头忽然落下一只手,陶阿姨用力地搂住了她。   歪着被她头盔顶偏的脑袋,温声安慰:“不要怕,走,阿姨带你去避难,不会有事的,阿姨保护你。”   阿姨……   孟凛眼眶幻热,五指攥拳,心中呐喊:   啊啊啊啊啊对不起阿姨!我真是个魂淡!竟然还在你身上偷偷抹屎!   这声安慰让丧尸鼓起勇气,也下定决心,她转身抬起盖板,想马上护送阿姨去食堂。   “等一下。”   陶阿姨却拦住她,走到化粪池边,把自己的拐杖调了个头,伸了下去。   孟凛刚才就发现她拄的拐杖好像特别长,但情况危急,就没留意,现在看着那根从粪池里拿起来的杖头。   这这这——居然是一把长矛?   桦木为杆,正儿八经的开刃长矛,银样矛头裹满了黑褐色的膏状物。   一道闪电落进山头,陶阿姨在冷光中桀桀而笑:“长矛沾屎……”   孟凛立刻对上天线:“沾、沾谁,谁死!”   没想到丧尸有眼不识泰山,站在面前的竟然是御前带刀老奶!   岁月染白了老奶的鬓发,却没带走她骨子里的英姿勃发,孟凛简直肃然起敬!   因为长矛沾了屎,就不能再拄着了,不然会流汤。   一人一尸便协心戮力,两条胳膊架起长矛,她们左右腿各瘸一边,如此竟很互补,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姿态,鬼子进村般向食堂进发。   暴雨瓢泼,一人一尸刚蹚到办事处门前,就看见不远处打成一片的人影。   两个高矮不一的男人被围在中心,矮个男人猛地往地面射出子弹。   “砰!”声巨响,泥水四溅,周遭手执武器的女人们却不为所动。   那人骂了一声,牙帮紧咬。   心想彪哥这回真是失算,还以为遇到了山沟里养的肥羊,打几发子弹就能把人吓得举手投降!以前扫荡那些小基地,就没遇上几个敢反抗的,哪个见着他们手里的枪,不是吓得屁滚尿流?   能熬到这时候的,都是不想死的,他们当然也不想死。   真打死人搞出丧尸来,事情就不好收拾了!   森北的人自然也清楚,敌方若是活人,要么生擒,要么必须一次砍掉头颅,以绝后患。   对峙不过数秒,不远处的树林子里传来尖声嚎叫。   声音明显是个男人,高个的悚然一惊,快速回望一眼,什么也没看见。   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脖间发痒,抬手摸去,竟摸到了一根飞镖似的东西。   紧接着两眼一黑,嘎的软倒下去。   矮个认出那是兽医射畜生用的麻醉枪,丢下同伴,扭头就跑,边跑边向天打枪。   突突突火光闪烁,人群中一道声音大喊:“前面的让开!”   数十步开外,猎.枪爆出硝烟,子弹刺破雨帘,在空中穿出一篷血线。   孟凛认出那个女孩,圆圆苹果脸,笑时有颗小虎牙,被陶秀琴骗走草帽时,咯咯直笑。   余下的人一拥而上,干脆利落地解决掉后患,收缴到两把枪,大家都很高兴。   战斗仍在继续,身为小队长的圆脸女孩快速布置下新任务。   转头看见孟凛她们,快步跑来:“你们怎么还没去避难?快走!”   陶阿姨问:“现在是啥情况,陶儿在哪呢?”   女孩说:“刚才陶副队抓到个俘虏,审出来这次一共来了十七个人,为首的男人叫丧彪,脸上有道刀疤,我们正在找!总之你们先去躲起来,没有信号千万别露头!”   说话间,两枪流弹飞射而来,女孩迅速压住她们护到墙边。   小队追击过去,陶阿姨带着孟凛摸到食堂屋后,大水缸边,几盆花草,搬开竟是铁板。   陶阿姨敲了几下暗号,里面传来哐啷一声。   拉开铁板后,下面是弧形的阶梯,矮身钻入,便直接到了食堂下面的地窖。   接应的食堂阿姨手拿两把剁骨刀,说:“她们都在上面,东西能搬的也都搬上去了,怕淹水!”   食堂作为避难所,有着极其坚固的门窗,如果遇上的是丧尸,能够支撑很久。   但遇到活人就不同了,人心比丧尸坏得多,所以哪怕是老弱,也没人坐以待毙。   孟凛震惊地看着这满屋子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竟然还有一把青龙偃月刀!   陶阿姨说这都是在山下一家武校找到的装备。   年逾七十,坐在轮椅上的奶奶眯缝着眼,哆哆嗦嗦举起流星锤:“一群小瘪犊子,扶我起来,我还能打!”   陶阿姨悄悄:“这就是那家武校的老校长。”   孟凛嘴巴张成O型:我勒个复仇老奶联盟!   气氛已经炒到这里,丧尸感觉要是自己再不做点啥,就显得有点不合群了。   是生存还是死亡,这对丧尸来说,根本不是个问题!   “放着,我来!”   迈着豪气干云的步伐,孟凛抄起一把狼牙棒,身后无形的披风飒飒飘扬。   ……   房屋后,三个狼狈男人蹲身探头。   方脸男低声叱骂:“到底怎么回事?人全打散了!这基地一个男人都看不见,难不成是闹鬼?”   “会不会……她们也养了丧尸?”一人说。   “放你丫的狗屁!丧尸这么好养?!”   刚刚才和两人汇合的那人哑声说:“不、不是,我们刚才,是被一只袋鼠给打了!”   “艹!”方脸男抓着头发,感觉身边全是二百五,“都把嘴给老子闭上!”   “都别和老子扯淡,事已至此,我看今天谁敢后退!这鬼山沟就不可能有丧尸——”   话音未落,身后一道圆硕的影子无声浮现。   浩克装甲似的头盔可可爱爱的贴在他们身后,歪头倚靠着墙壁:“尊嘟假嘟?”   狼牙棒哐哐砸下,孟凛拖着战利品,信心大振!   和沈确待在一起太久,她完全高估了人类的战力。   穿戴成完全体的丧尸机甲一路砍瓜切菜,高歌猛进,两支汇合而来的小队赶到时,就见五六个晕死过去的男人被叠成一堆,一个穿着防爆服的人单脚踩在他们背上,手里举着块白板。   黑色水笔一气呵成,上书:社会没有参天树,我叫孟凛你记住!   还剩半口气的男人使劲儿扭过脖子:“你…你……”   丧尸得意洋洋地敲着自己的头盔——   富人靠科技,穷人才靠变异,懂不懂行啊,小老弟!   男人还没“你”完,就被白板一挥,撅了过去。   “芜湖~~~”   爽!!!   谁说这铠甲不好的?这铠甲简直太好了!   把人交给队员,孟凛火速赶往下一处地点。   陶秀琴这里正陷入苦战。   她们好不容易搜寻到余下的游勇,却因为老大丧彪在这镇着场子,这伙人异常凶悍,被围堵进屋中,火力反而更猛,子弹不要钱似的往外洒,已是有了同归于尽的势头。   其他人或许还心存侥幸,即便在这被抓,到底是些娘们,糊弄糊弄说不定还能跑。   但他加入上梁山已有年头,深知顶上人的做派,那是些连丧尸都敢玩弄的狠人,要是知道手底下有人被活捉,丢了自己名号的脸面,下场只会比丧尸更惨,连个全尸都剩不下!   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怪就怪他今日太贪,如果他能耐住性子,回头把人集齐再来……呵,说什么都没用了。   因为处于坡道上方,陶秀琴的人手很难露头,现身就等于成了活靶子。   雨水已经积到脚踝深,哗啦啦向下淌去,她有些纠结,是要继续耗,还是主动出击。   就在这时,房门砰然踹开,那伙人冲入雨中。   五人后背相贴,枪口对外,形成圆形攻势,三百六五度向四周射击。   原本包围在房子周围的人受到火力压制,被迫后撤。   “来呀!小娘们儿们,别躲躲藏藏的,一起冲上来,让大爷们爽爽!”   丧彪厉声嘶吼,癫狂大笑,陶秀琴知道这已经是最后的困兽之斗。   但她不能再等下去了,在她们和这伙人之间,正是学校所在,她不能把疯兽进出去。   端起缴获的步.枪,陶秀琴目光如电,被雨沁得冰凉的手腕微微颤抖。   她不曾目移,心中暗叹:老伙计,给个面子,别在这时候卡壳!   突然,一大坨人不知从哪钻出来,比比划划地说:“老、老猪陶,是我。”   边上的人都被这硕大的盔甲吓了一跳。   陶秀琴差点就开枪了:“你咋在这儿!?”   没时间解释那么多了,孟凛赶紧连比划带吆喝,说她有办法。   这身盔甲是沈确严选,导弹都不怕,枪打不进来,足足有七八十斤沉,就是个移动大炮。   陶秀琴试着戳了戳,确实里头全是金属板,很难想象小猪凛那小身板竟然扛得动。   她抿着唇,很不放心:“你确定要怎么干?”   孟凛已经准备好,兴奋得不行,她早就想这么干一次了!   人形盔甲躺在坡顶,双手牢牢护头,冲陶秀琴打手势:OKK,我已就位,准备出仓!   陶秀琴在心里求神拜佛,一边觉得自己简直是在抽风,一边忍不住飞起一踹——   获得重力加速度的丧尸侠宛如自水上乐园滑梯俯冲而下的熊孩子,呲着水花往下滚。   “嗷嗷嗷嗷嗷——小小小飞飞飞猪猪,来来来噜~~~~!”   被颠得震震颤颤的欢呼,带着惊天撼地的雷动。   八十斤的巨弹,让人根本无法反应。   子弹胡乱飞射,几人就像呆立的保龄球瓶。   电光火石间丧彪猛地踹翻一人,侧向扑去。   巨大的冲击力还是撞伤了他的腿,也不知是骨折还是错位,他手脚并用地爬起,从怀里掏出一颗手榴.弹,神情狰狞的笑了起来。   孟凛滚得七荤八素,晕乎乎抬起头,瞳孔瞬间一凝。   黑暗之中,就在距离刀疤男不远,一只小奶狗在雨中瑟瑟发抖,葫芦跟在它身旁,咬着它的后颈,正在试图把它拖走。   引信坠落,发出微小而清脆的声音。   孟凛不知哪来那么大的能量,想也没想,就扑了上去。   厚重的盔甲连人带弹压在身下,数秒钟后,发出闷响。   陶秀琴等人赶到时,只见盔甲身下大片炸开的血泥,孟凛一动不动,分不清那血来自哪里。   她脑中一片空白,双手不由自主地剧烈颤抖起来,跪在地上,费力地把人翻了个身。   血肉浸透了布料,看起来格外吓人,厚重的头盔里好像完全没有了呼吸。   陶秀琴怔怔愣了一会,听不见身旁谁在说话,跟着,发疯般去脱那密闭的头盔。   天空中又是一个炸雷。   她抱紧沉重的头盔,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人的脸。 第58章 58   现在的情况,可以说非常尴尬。   孟凛在受到手榴弹近距离爆炸的冲击后,确实是被震晕过去…一两分钟?   但她并没有受伤。   沈确特制的这套防爆服真的很坚固,光厚度就足有半掌宽,里头又是金属板又是防震棉,小小手榴弹根本破不了防。   之所以晕倒,可能是因为爆炸时产生了冲击波,她的小身板和铠甲中间还有一点缝隙,被震得脑瓜子后仰,后脑勺不小心磕到了头盔里的金属板。   也就是在头盔刚被扒掉的下一秒,孟凛就醒了。   雨水瓢泼,无情砸在尸的脸上。   比依萍去要钱那晚下得还大。   当时,她仰躺在泥水里,周围围了一圈神态各异的脸。   Belike:你终于醒啦?.jpg   神智还未完全清醒的尸,眨巴眨巴眼,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哦豁,玩脱了!   紧接着,她就被以受伤为名紧急隔离,送回到自己的小屋里,加派了人员看守。   森北基地这一夜过得异常混乱,好在是应对得当,没有造成严重的伤亡。   暴雨持续到第二天终于转小。   陶秀琴在安置完俘虏后就立刻投身到防洪疏水的第一线,带着人在各条沟渠里清淤泥,然后马不停蹄对可能滑坡的地段逐个排险。等到终于能坐下来休息一会,她大概已有三十多个小时没有合过眼,端着茶缸子,手都抖个不停。   刚喘口气,更令人头大的消息就接力似的递到手里——   昨夜因事态危急,她曾下令让基地里的联络员尝试用无线电向外呼叫求援,本来只是死马当活马医,没报多大希望,山里信号差,遇上雷雨天更是十呼九不应,那时候她还没发现孟凛的秘密,偏偏,求援的无线电里有一发被人接收到了。   收到信号的还不是别的基地的人马,而是官方专门派遣到前线的队伍!   车队包含副总指挥在内,携带人员武器,连同二十几个战士,全是精兵悍将。   陶秀琴估计他们当时就距离不远,还配备了信号增强器,所以捕捉到了森北的求援信号,又因为天气原因,车队行进受到阻碍,加上森北这头并没收到回复信号,所以直到指挥队伍快到基地时,她们才收到消息。   信号是她们发的,人家又是来帮忙的,陶秀琴没理由把人拒之门外。   这就给她出了一个大难题。   她们基地里藏着一个极其特殊的丧尸,能说话,会思考,还帮着一起消灭了入侵者!   这么大件事儿,她到底是上报,还是不上报?   不报吧,违反纪律,出了任何后果她负不了责;可报吧,她怕被沈确手撕,良心也过意不去。   天可怜见,她家老李才走两天,陶秀琴感觉自己的头都要愁秃了。   在和对方互相沟通了情况,并得到他们决定暂时先在森北基地驻扎的结果后,陶秀琴快速安排了整支外来队伍的衣食住行,赶紧偷摸儿地赶到孟凛这。   出事之后她在屋外安排了三名守卫,现在为了不引人注目,只留下一人。   千叮咛万嘱咐她们不要走漏风声后,她暂时支走守卫,打算亲自和丧尸谈一谈。   “叩叩——”   “你,好无聊!门又,没锁。”   还是小猪凛的动静,陶秀琴摁下心头的千思万绪,推开房门。   一进屋,就被里头的气味熏得差点翻白眼,“俺的天,啥味儿啊?”   孟凛靠在炕头,看她的眼神更是嫌弃。   她回来以后可是好好擦过澡的,用香香的肥皂,光洗头就用掉了三盆水!   屋里这么臭还不是因为那套防爆服,又是泥汤又是血的,不让开窗,生沤了一宿,那个死味儿,嗯,就和陶秀琴现在身上一样一样的。   “你也,好臭!”   咱俩谁也别嫌谁好吧?   三两句话,熟悉的感觉便又回来了,陶秀琴上上下下看她,哐当搬了把椅子坐下。   现在最痛苦最纠结最不解的人,就属她了。   “不是,你——你咋死了啊?哎,俺真服了。”她搓了会儿脑袋,自说自话半天,又趴到孟凛跟前,戳戳脸颊翻翻眼皮,还是难以置信:“真死了?死得透透的?那俺咋能没发现呢?!”   她一个劲儿问,给孟凛烦得不行,只好从丧尸病毒爆发那天开始解说,结果才说到她冲进实验楼,就听见了对面震天响的呼噜声。   陶秀琴歪在椅背上,表情仍很不解,人已经点着头昏睡过去了。   这一觉就眯了半个多点儿。   孟凛玩着游戏机,也不知道她梦见啥,突然一蹦两尺高的惊醒过来。   看得出是睡懵了,怔忡好半天,才坐下叹了声:“原来不是梦啊?”   也亏了有这一觉,陶秀琴宕机的大脑终于恢复思考。   “好了小猪凛,不管你是咋变成这样的,总之你先听俺说。现在基地里除了俺们自己人以外,还有一伙人,今早刚到,要一直驻扎到老李她们回来。这队伍是官方的人,听说是专门护送一个研究组来前线的,这研究组有好几个研究员,都是冲着研究丧尸来的。”   孟凛脑瓜子嗡一声:“研、研究,我吗?!”   “本来不是来研究你的,但现在可说不准!”   “哎,俺干脆直接告诉你吧,这回沈队和老李去参加的那个秘密行动,是为了打掉一个恶霸团伙。”陶秀琴寻思再大的秘密也不如她是个丧尸更大,索性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听说那个团伙里有人在研究丧尸,还搞出一堆奇形怪状的实验品,这个研究组是冲这来的。”   “但是赶上昨天那场暴雨,车队被拖慢了速度,他们被迫分成两组人,研究组领头的那个带着一队人先走了,留下几个研究员,现在打算就在咱这儿等消息。”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偏偏沈确不在她身边。   孟凛手足无措:“那那那…我、我我,怎么……”   陶秀琴让她冷静:“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先瞒过这几天,啥事都等到她俩回来再说。官方的队伍都是有纪律的,不会莫名其妙闯进来查人,俺对外就说你生病了,得静养,你老实儿在屋里待着,千万别出去逛悠去!”   “你和俺,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你要是被发现了,俺帮了你,也吃不了兜着走。”   “你滴,明白?”   “我滴,非常滴,明白!”   孟凛乖巧点头,满眼感动:“老猪陶,我就知、知道,你是个,好人!”   陶秀琴感觉自己是猪圈蒙了心,不知道咋就忽忽悠悠当上劳什子好人。   对官方隐瞒重要情报这种事,说严重点说不定就得上军事法庭。   但决定既然已经做出,就由不得悔改。   后面几天时间,她既要应付官方的人——战士们不愿闲着,主动提出帮忙排水清淤巡逻,研究员更是个个不省油的灯,好奇心不要太旺盛,没有丧尸研究,他们就研究基地的养殖,农业上经验,还有个以前好像是学心理学的,到处找人做问谈——又要照顾孟凛。   怕她一个人闷在屋里无聊,陈梦主动请缨,和陶秀琴轮番去慰问。   同时她也很好奇,当丧尸到底是啥感觉?   大家以后反正都会成为同类,她很想提前了解了解。   在得知丧尸根本不需要吃东西,孟凛吃饭纯粹是因为嘴馋后,陶秀琴边骂骂咧咧说她浪费粮食,又还是雷打不动,一天两顿给她送饭。她嚼过的东西,一律按有毒生化用品填埋处理。   这种被动的局面熬到第四天,陶秀琴终于收到了前方来讯。   行动大获成功,李芸珑等人也安然无事,次日便会返回基地。   得知自己终于要解脱了的陶秀琴,立马欢欢喜喜地筹备起庆功宴。   就在留守的女人们开始忙碌起来时,一辆未经登记的车,突然闯进了基地大门。   闯入基地的是辆很破旧的越野,据说是一路冲卡上山,前杠都给撞碎了,气焰非常嚣张,行迹极其癫狂,连续几个哨卡的守卫都没看清车里到底什么情况,警报声接连吹响,直到基地大门外,这辆车才被官方的战士连同森北守卫一起拦截下来。   被七八条枪瞄准,里头的人终于下车。   看清来人的脸,所有人不由面面相觑。   陶秀琴匆匆赶来,正撞上那人大步流星地往里走。   面容冷峻,煞气逼人,一看便是刚从战场下来,身上明明没有武器,却没人敢伸手拦上一把。   陶秀琴不知道她怎么自己提前回来了,又怕闹大,只得在后面边追边拦。   “沈队,沈队你冷静一点,你先听俺说行不行!?”   沈确完全不听人说话,目不斜视,步履飞快。   房门砰的一声被打开时,孟凛还津津有味的躺在床上看梦老师的大作。   正看到关键处,丧尸的老脸都有点忍不住幻热,突然就被吓了一跳。   ——好险,还以为遇到扫黄的了!   脑筋还没转过弯来的尸,第一反应就是把书往身后藏。   然后狡辩:“我我我我、我没、没看…看什么——”   话音蓦然一顿,她终于意识到,沈确回来了。   什么嘛,要回来也不说一声,搞得人家怪紧张的!   虽然心里暗戳戳埋怨,丧尸还是咧开了很诚实的大笑脸,然后察觉好像有点不对劲。   沈确从头到尾一言不发,直勾勾看着她,俩眼睛里全是血丝,通红通红,好像好几宿都没睡过似的,面色也很苍白,呼吸轻得都快听不见了,只有心跳声,扑通扑通扑通,震得老响。   还有一股残留的血味,有人血,也有丧尸血。   她凝视着她,半晌,才瞥了眼墙角放着的防爆服。   防爆服没法清洗,胸腹处血迹深浓,爆裂开的棉絮与裸露的金属板赫然入目。   孟凛有些心虚,想叫她,这时候陶秀琴追了进来,还反手关上门。   “俺的老天奶啊,沈队你能不能先听——”   “基地遇到敌袭?”沈确冷声问。   陶秀琴自然也是心虚,“确实遇到了。”   正要换口气说结果,“咚”声巨响,她整个人被揪住衣领,狠狠撞在墙上。   沈确什么话也没说,眼底的杀气却已然藏不住,满溢出来。   她的胳膊就像条久经锤炼的钢筋,用劲时条缕清晰的肌理与经络凸起,十分骇人。   陶秀琴也是死人堆里打过滚的,本能便对杀意起了反应,反手压住她的手腕。   孟凛从没见过沈确这样,完全懵了。   沈确是个性格很冷静,没什么情绪的人,从不对人发脾气,哪怕她真有气,也只闷在心里。   她不会对人宣泄情绪,更不可能无缘无故对人动手。   面对这样的沈确,丧尸有点被吓到了,在一旁急得团团转。   “你、你们两,别、别动手!”情急之下,她只好先去掰沈确的脸:“你、你看我……”   孟凛伸开手,滴溜溜的在她眼前转了两圈,“我,没事!”   然后笑得有点讨好,特意晃晃大拇指:“你送的,铠甲,好用!”   沈确猝然松开了手,目光有些怔愣,像被抽掉了主心骨似的呆站在那里。   陶秀琴瞬间就理解了,就跟照镜子似的,太像了。   沈确现在就好像那场爆炸后苏醒过来的她,突然被告知她们安全了,没事了,可以放心养伤。那种不真实感,骤然将她所有堆积已久的情绪全部触发,自末世以来,她抽离自己,强迫自己迅速适应,压抑所有人应有的恐惧,变成一台冷静冷血的机器。   ——她不能害怕,她还有要保护的人。   这种执念支撑她走了很长一段路,可人永远也不可能变成机器。   总会有那么一个瞬间,所有恐惧倾如雪崩,变成暴怒,想吼吼不出来,想叫想疯想杀人。   陶秀琴想,沈确太能忍了,她竟然到现在,才发疯。   孟凛好像知道了她是怎么了。   小心翼翼地拉着她的手腕,把人拉进怀里,让沈确把重量压在她的肩膀。   伸长胳膊大大的抱住,努力踮起脚,轻轻地摸着沈确的头,一下一下的。   “呼噜,呼噜毛,吓、不着。” 第59章 59   大小姐实在没有安慰人的经验,手法粗糙又单一。   而且沈确这么一大坨人压在她身上,体量可比那身铠甲重多了。   她就想起小h文里写的女主柔弱无骨地倚靠在对方身上,都是骗人的,到底哪里浪漫了?   再瘦弱的女主那体重也顶上半扇猪吧!半扇猪啊!   读者到底懂不懂那是什么含肉量?!   跟着她转念又想,以前老让沈确背她,那不也是背着半扇猪?   孟凛一面暗戳戳嘀咕,一面祈祷沈确赶紧支棱起来——真的好重啊好重啊好重!   有些冰凉的手环住了她的背脊,重量倏然间被分担,有一瞬间她脚都好像离地了,一颗毛茸茸的脑袋贴紧丧尸的脸颊,很重地蹭了蹭。   “你真的没事?”   沈确的声音从很近的地方传入耳朵。   孟凛感觉脚底板都有点痒,整个尸酥酥麻麻的,好怪!   话说回来,原来沈确也会脆弱啊,像一只小狗似的,都让她不忍心欺负了。   “没事,没事!”孟凛赶紧说:“就是,等你,等得无聊。”   “老猪陶,说,你们是去,打,恶霸了?打成,了吗?”   “嗯。”沈确沉重地吐出口气,硬如铁板似的背脊松下些许,低声道:“他不会再出现了。”   孟凛反应了一会儿ta是谁,片刻才恍然大悟,那个绑架犯!   沈确原来一直记得?   啊,她想起来了,先前,不是遇到那家伙那天,也不是她要出发的时候,就是中间哪天来着……沈确随口问起,伤她腿的除了那人以外还有谁。   那时候她们好像在吃饭,她语气很平淡,就好像是突然想到,顺嘴一提。   孟凛也心虚,那伙人其他几个挂掉多少都和她有关,她的尸设可不能倒。   就很简单的说就那一个。   说完沈确就没再问,她也没再提,后面她就忘了这事。   她原来……很在意啊?   丧尸的眼珠子悄咪咪地瞥了瞥,也看不见沈确现在的表情。   但是,如果说,她是说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沈确该不会,其实是,有点喜欢她的?   当然她的意思不是沈确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或者受虐倾向,又或是因为洗脑,就是说,好吧她真的很在意,沈确在跟她分手前是不是喜欢过她啊?   如果没喜欢过,洗脑这事也不能凭空捏造吧?   要真有这么牛的技术,那应该直接去洗脑敌国老大,立刻实现世界人民大团结,不就没有丧尸病毒这档子事儿了吗!   这头是久别重逢感人肺腑。   那头的陶秀琴尴尬地挠了挠头,悄悄开门,退了出去。   先前她还有点想不通,沈队这么正派的人,咋会带着个丧尸到处跑,现在她有点悟了。   同时很庆幸,还好她没有把这事上报,刚才被提起瞬间,压迫感比被丧尸包围还吓人。   轻轻安抚了一下自己的小心脏,她轻舒口气,转身。   身子猛然僵硬,脑瓜子“嗡”的一声。   “沈队——你,要不出来一下?有人,找……”   江洄倚在屋外树下,抱着胳膊,脸色奇臭。   门开了,沈确走出来,站位很巧妙,把屋里遮得严严实实。   陶秀琴脑子里都已经在盘受审判时的辩词了,沈确平静道:“刚才的事很抱歉,我离开一下,麻烦陶副队在这陪她一会。”   看她那副反过来要兴师问罪的样子,江洄都快气笑了。   到底是谁,陪着她从上梁山的老窝,一路没日没夜没命地飙车回来?   她开的那破车,是人坐的吗?有半点儿拿她当人的意思吗?   好不容易到地方,她前脚还没下车,沈确后脚已经没影了,她还巴巴儿的跟过来!再者说了,这么大的事,她俩从小一起长大的关系,沈确竟然把她瞒在鼓里,她都还没发火,她居然先疯上了!   两人很有默契一言不发地往树林子里走。   沈确越走越快,越走越远,江洄烦了,抢了几步一把揪住她后肩。   “有话就在这儿说清楚,还得走哪儿去?!”   沈确回头,脸色愈冷,“这话该我问你。”   从她在战场看到江洄那刻,沈确心里就已经起了不好的预感,得知研究组也从后方来到前线,带队的人竟然是于殊时,这种预感便落到实地。   于殊是如今官方研究所里针对变异丧尸的研究组主任,重要性不言而喻,轻易不会涉足险地。   而江洄,她的身份同样特殊,算半个研究员,是于殊的保镖兼助理,她不是战士,除非有特殊任务,否则也不会到前线来。   当初她们两人突入A市,目标有二:   一,是回F大拿回于殊需要的数据材料;   二,是尝试获取卫星中心大楼附近的情报,为夺回卫星控制中心做准备。   遇到孟凛,是个意外,却也是她不断尝试进入A市的最终目的。   所有人都知道她一直在找一个人,沦陷区太大,凭她自己无法大海捞针。   她也曾庆幸过江洄没有把孟凛变成丧尸的事上报,现在想来,在集市上魏鸿应该就已经发现了端倪。   “你在我的背包里放了定位器,就是为——”   “你他爹的废话!我难道真任由你死外边儿吗?”   “我倒问问你,你要是出事,我要不要给你收尸?啊?你说话!”   沈确咬了咬牙,别开她的手:“所以这次带队的人是谁?老陆?”   于殊是国家的重要人才,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研究组安全送到这,除了老陆她想不到别人。   什么临时驻扎,协助防卫,这口径骗得了别人,骗不了她。   “对,老陆,所以呢?”江洄也冷了脸,睨着她,片刻问:“沈确,你还知不知道自己是谁?”   “疯也疯够了,过家家也该玩儿够了,我现在问你。”   “你,沈确,到底是谁?”   ……   她是谁?   她叫沈确,自小便生活在部队的家属大院里。   她的母亲是空军的一名军官,为人刚直严厉,父亲则是个普通人,温和而又寡言。   两人是初高中同学,父亲暗恋母亲多年,后来母亲离家从军,直到一次回家两人再次取得联系,这次父亲鼓足勇气,终于成就姻缘。结婚后,父亲跟随母亲到她的驻地随军,就近找了份私企财务的工作,不多久,就有了她。   沈确从出生便是由父亲照料生活,他是个细致耐心,做得多说得少的人。   母亲则对她要求颇高,打小就把她当个军人似的严加要求,每日几点几分起床,什么时间做什么样的事,有时家属院的同僚都看不下去,说孩子还小,哪有三九寒冬还天天让大早上跑操的?你就是要养个兵王,也不急在这一会儿啊!   那时的沈确偶尔也感到委屈,但更多是对母亲的崇拜和憧憬,不想让她失望。   生活的转折发生在七岁那年,母亲因公牺牲了。   她不知道究竟发生什么,只知道没有人再要求她早起、训练,而她,变成了烈属。   为了支撑家庭,父亲的工作变得忙碌,好在因为母亲曾经的严厉,那时沈确已经可以照料好自己,自己上学放学自己做饭穿衣做作业,然后在八岁的某一天,她被叫出教室,一个陌生人告诉她,她的父亲因涉嫌盗窃企业资产,畏罪自杀了。   那时的沈确,对每一个字都无法理解。   什么叫畏罪?什么又叫自杀?   她不知道,但她知道自己从那天起,是个孤儿了。   后来,她被江洄的父母收养,江洄的妈妈是她母亲的战友,两家同住一个家属院。   江洄那会儿看沈确极不顺眼,她是妈宝女,从小被当掌上明珠宠大。   在她看来,沈确死板又孤僻,孩子没个孩子样,莫名其妙来到她家。   就因为她比沈确大,她妈就让她照顾她,一个外人,不仅分走了她妈的注意力,还分走了她一半的房间!   沈确一开始就知道江洄不喜欢自己,但她无法独立生活,只能忍耐。   江洄的父母对她很好,她们对她越好,沈确就越难受,她又开始按照曾经母亲要求的作息生活,自己要求自己,自己训练自己,她沉默、独立,完全没有了孩子的模样。   直到有一天,江洄妈妈告诉她,她父亲的案子查清了。   他没有盗窃,没有畏罪自杀。   他所工作的那家公司的老板,和外国势力有所勾结,是个间谍,公司只是个空壳,让他入职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取国安情报。但他并不知道什么国家机密,后来,身为财务的他发现了这家公司的异常,就在收集证据准备举报的过程中,遭到杀害。   她不是犯罪者的孩子,卸下整整背负两年的名号,沈确什么也没说,转头又出去跑步。   那时候的江洄,大概也对她忍耐到了极限。   在操场上,她叫住她质问:“你是觉得你一个人孤立所有人很酷是吗?”   “还是说你觉得你是全世界最惨的,所有人都欠你,都得看你脸色啊?”   “凭啥我就得照顾你情绪?我心情还不好呢——”   江洄边骂边推她。   那是沈确第一次还手:“我不需要你照顾!”   江洄也来了火,跟她扭打成一团:“你以为我愿意啊?我又不是你妈!”   沈确比她小这么多,力量却极大,没两下就把她压在地上,拳头高高举起,眼看就要砸下。   江洄没吃过这么大的亏,也被吓着了,等了半天拳头没来。   就见沈确怒目圆睁,眼泪鼻涕也跟着淌下来,就像开了阀门似的,狠狠揪着她衣领狂喊:“我有妈!我有我自己的妈!我也是有妈的孩子!”   那天的事闹得很大,两人一起回家,全都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把大人吓了一跳。   江妈为此也反省自己,紧急把家里那间放杂物的小屋收拾出来,沈确主动住了进去。   终于拥有了自己的空间,沈确逐渐变得平和许多,那天之后,江洄和她的感情也莫名变得亲近了,虽然还是会毒舌犯贱,但也真的开始把她当妹妹看待。   十八岁那年,沈确通过特招进入特种侦察学院。   而比她年长的江洄,则更早便进入了军医大学。   两人先后离家,再次相见,是在一间会议室内。   “现在有一项机密任务,通过筛选,组织上认为你们两个人是最合适的人选。”   “任务的头号目标,名叫褚步庭,瑞恩科技公司总裁。”   “她的伴侣,是前F大的生物系教授,患有渐冻症,对外宣称已经死亡。”   “她们两人有一个独生女,叫做孟凛,现在,正就读于F大。” 第60章 60   营区的会议室内,一张张PPT快速闪过,光影明灭。   “这位F大的天才教授,生前一直在研究一项攻克渐冻症的前沿基因项目,她本人所患的渐冻症,是SOD1变异型,这种病具有家族性遗传的概率。为了彻底治愈这个变型,她的课题组的方向选了基因编组,在研究过程中,却意外发现了另一个基因的编码序列。”   “HAR1。”   沈确迷惑:“这是什么?”   “人类加速区1。”江洄半懵半懂地说:“一个长链非编码RNA基因。我只知道这是个人类特有的基因,和人类进化有关系。不是,我不理解,这俩基因咋能研究岔劈呢?”   “这事儿你问我,我问谁?我又不是专业的。”   负责这次任务的领头人叫陆锦川,自称老陆,亲自给她们讲解,“总之,在这个教授发现自己患病后,她就和她的伴侣,也就是本次行动的核心人物,生下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对外说的是从基因库买的精子生出来的,但根据我们的调查,她俩这个闺女,是在国外,利用双雌技术人工培育出的胚胎。”   江洄没想到:“真有人用这技术啊?居然还养活了!”   “何止是养活了,这胚胎在移植到孟凛体内前还经过基因编辑,成功解除了渐冻症的遗传问题。”   江洄没话说了,只有崇敬:“……天才,大姥!这死了也太可惜了吧!”   “要真死了那倒还简单了。问题就是,她没死,在她死之前,褚步庭和A国的科技公司签订了协议,将这个教授秘密进行了人体冷冻,还把这个基因研究成果,进行了封存。”   “但是A国早已经盯上了这个成果,并且已经数次尝试与褚步庭接触,根据情报,截止目前为止,褚步庭还没有松口,两项实验的资料都在她手中秘密保存着,但她的态度非常暧昧。”   江洄:“毕竟自己老婆还在人家手里握着。”   “……你给我严肃一点。”说着,老陆切换了幻灯片。   幕布上,映出一个女孩的照片。   女孩儿长得冰雪可爱,一双眼狡黠灵动,莫名吸住了沈确的目光。   “孟凛,本次行动的关键人物之一。”   “她可以说既是基因实验的活体研究成果,又是褚步庭的软肋,经我们调查后发现,这闺女从小到大经历过十余次绑架未遂,什么原因不用我多说,软的不行来硬的,老手段了。”   “我们研判后分析,褚步庭应该也清楚这一点,所以一直在和A国人打太极。这个人我们侧面接触过,极其聪明,也极其谨慎,想要直接撬动非常困难。所以我们布置了此次行动,目标是阻止两项实验资料泄露出国。你们呢,只是行动里的一环,也不用太过紧张。”   “领导,别的我都听懂了,就一件事儿我不太明白,为啥选我啊?”   江洄刚研究生毕业,还等着分配单位,根本没申请过参加什么机密任务。   老陆呵呵一笑,说:“都说是机密,难道还到处选拔?”   “我看过你的研究生论文,方向合适,你这性格我看也合适。这次任务以你为主,沈确负责辅助,我已经给你俩安排好了,你呢就以研究生的身份,加入孟凛留下的课题组,同时呢,主动接近褚步庭的女儿,最好能通过她,搞清楚褚步庭的动向。”   “沈确么,年龄合适,技能也过硬,唯一的问题就是性格太直,所以她给你打辅助。你俩一文一武,沈确你主要在暗处保护关键人物的人身安全,这个闺女褚步庭护得跟眼珠子一样,要是她出事,很可能会直接导致行动失败。”   ……   沈确初见这位自己要保护的对象,是在一家五星酒店。   孟凛来吃日料,也不知中途怎么就突发奇想,忽然跟自己的保镖玩儿起了捉迷藏。她从预定的包厢出去上厕所,五分钟都没出来,跟她时间久的老保镖有经验,立刻进去找,结果人已经不见了。   三个保镖立刻分头行动。   她们好歹在明,这一跑可苦了在暗处执行任务的人。   偌大酒店,上千客房,还赶上两家婚宴,一个微商会议,一大群人被一个人耍得团团转,沈确中途在一家婚宴发现了和人谈笑甚欢,完全没拿自己当外人的孟凛,等她好不容易穿过人群,桌上又不见人。   沈确初次执行安保任务,没想过竟会有这么不配合的对象。   [沈:你人呢?目标已经不在日料店。]   [你江姐(未退休版):我去!别提了,我定的是板前,到了好一通找没见着人,才知道这鬼地方有vip专用包厢,储值68888以上才能用。我倒想搭讪,人厕所都跟外头是分开的!]   [沈:……行动前你不调查?]   [你江姐(未退休版):这东西谁会写明面上啊!万恶的资本家!]   [你江姐(未退休版):但你真别说,有钱人真会享受。这家店真好吃,要我花半月工资来吃一顿,我可舍不得,给你也看看【图片】]   [沈:你别吃了,任务要紧。]   [你江姐(未退休版):大姐,我早吃完了!你以为我容易啊?我可是翘班偷溜出来的,你根本不知道那个于殊有多变态!我好不容易熬到毕业,才出狼窝又进虎穴……]   抱怨太长,沈确收起手机,再次投入找人行动。   直到一小时后,目标才终于回到日料店,乐呵表示:运动消耗了一下,可以继续吃了。   经过数日暗中保卫,沈确对目标性格有了初步了解,但她和江洄的行动仍不顺利。   深夜酒吧外,没有保镖保护的孟凛,醉醺醺的倚在巷口。   眼看几个小流氓走近搭讪,暗处的沈确有些纠结。   她的任务是秘密保护,但眼下的情况,若不露面很难处理。   犹豫的时间很短,在对方上手前,沈确快速处置了险情。   而任务目标,此刻正贴在自己身上。   喝到断片的目标:“你……你谁?长得、长得,挺好看——嘿嘿。”   被醉鬼贴上扒都扒不下来的沈确:“………”   被迫把醉鬼扛回酒店,又在经历了醉鬼噪音太大被投诉服务员来找、刚处理完就被吐了一身、清理遍地狼藉还要帮忙洗澡等一系列灾难后,沈确杀心已起,转身就想走。   发现她要开门的醉鬼:“呜呜呜…你、你别走。”   “今天,我生日……你就不能,陪陪我?”   大小姐并不招人喜欢,但她装可怜时,又让人很难放下。   沈确咬咬牙,耐着性子,坐在沙发等她睡着。   床上蛄蛹蛄蛹。   “你…别光,给我,能不能……唱个生日歌?”   “不能。”   “那、那祝我,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   “哇~~~~好没,感情喔。”   “我可以收回。”   “……哼,坏人。那你、你,我给,你给我,讲个故事。”   “从前有个人,她长大了,后来死了。”   折腾到半夜,沈确从未见过酒品和睡相都如此之差的人。   每当她要走,就一定会有新的幺蛾子出现,直到屋里的磨牙声终于停下,那人也终于清醒,醒来的第一反应却不是关注自己的安危,而是满嘴跑火车,贴脸耍流氓!   直到凌晨时分,沈确才终于成功脱身,但保镖仍未到位,她还需要就近保护。   同病相怜的江洄打来电话:“——停!你先别骂我,我也很惨的好吗。”   “你可亲眼看见我和那个大小姐前后脚进的酒吧,谁知道丫酒量那么差,刚坐下就能把自己喝蒙,我问了酒保,她才点了一杯酒,一杯!”   大小姐常去的几家酒吧其实褚步庭都暗中打过关系,对她有套完善的接待流程,低度酒精,专人看护,喝得差不多了就会由保镖接人,只有大小姐本人并不知晓。   江洄为了今晚的偶遇还特地做了一番打扮。   按照她们研判出的大小姐的喜好——成熟高知优雅——结果她刚坐下人就已经喝多在和酒保胡侃。   江洄硬着头皮搭讪。   人转头瞥了一眼,无辜地说:“我妈妈不让我随便和陌生人说话。”   江洄:“……”   沈确:“……”   不能随便和陌生人说话,却能随便让陌生人留宿?   沈确:“那你为什么还熬到现在?”   江洄:“做实验,跑数据,整理报告and和老陆汇报。今晚大小姐不是把保镖赶跑了,她身边一整晚都没见人?老陆说是褚步庭发现保镖队伍被买通了,就先前那次,一个多小时在酒店里找不到人,不是很奇怪吗?都是老员工了,老板的路线图咋可能不清楚?”   “当然了,老陆说这里头也有她的功劳,暗中递了一点情报过去,结果褚步庭不仅料理了保镖,还顺藤摸瓜发现了有人在暗中保护她闺女,哎,今晚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水下暗潮汹涌。”   “那她不就不怕我们也是恶人?”   “你傻啊,换你是她,一边是A国人,一边是你国,你是会更紧张,还是反而舒口气?”   “哎,褚步庭是老狐狸,老陆也是老狐狸,大姥之间博弈,只有我们这些被夹在中间的小卡拉米,被溜得团团转——惨呐,惨!”   被折腾一夜的沈确头疼得厉害,她其实也很不适应现在的生活。   老陆给她安排的身份是个晚入学半年的贫困生,要求她要尽快融入学校,像个普通的大学生。   但她对“普通”根本没概念。   江洄让她要多出去刷脸,和同学打成一片,别再搞一个人孤立所有人那套。   不知道怎么打成一片?多简单,去为人民服务啊!   谁也没想到,还在努力融入校园的沈确,竟莫名其妙被大小姐给缠上了。   在第N次被强行“偶遇”后,沈确终于忍不了了:“你到底有没有在执行任务?”   被组会实验和报告折磨得毫无精气的江洄:“够了!我受不了了,让老陆枪毙我算了!”   她作为一个天降关系户,一面要兢兢业业搞科研,让工作狂于殊看她顺眼一点,一面还要变着法的抽时间去和大小姐拉关系!她已经燃尽自己了好吗?为了能对上大小姐那根神鬼莫测的天线,她人设都换了好几番,老陆给的资料都快翻烂了!   资料上说,大小姐自小身体不好,但非常聪明,六岁时门萨智测就拿到143的高分。初中就读私校,因身体原因半数时间在家自学,资料不多,高中后就读普通公立,沉稳孤僻,鲜少社交,直到毕业也没什么朋友,但还算是品性端正。   唯独一次出格,是在同班一个混子打架的事件上。   混子校外斗狠,打伤其他高中的混子,对方报了警,是轻微伤,原本可以走私了。因警察找到学校,校方便给了个留校察看的处分,但混子父母是老江湖,双双来闹,就在降低处分的当口,孟凛忽然私下横插一脚。   先是给伤者付了医疗和休养费,让对方拒绝和解,再交出一沓证据,证明混子一年多来数次违纪,妨碍教学秩序,恐吓骚扰同学,不断给学校施压,直到开除。   这事本和大小姐无关,就那混子干的事,也不至于到让人连高中文凭都混不上的地步。   资料上写,据经受此事的校方人员透露,大小姐给出的理由是这人曾在班里得罪过她。   孤僻、高冷、高智、吃软不吃硬、异常记仇。   这便是从资料中分析出的大小姐的人物画像。   江洄为此特意量身定做了自己的人设:孤僻高冷的人通常厌蠢,最烦那种讨好型的小白花,所以她的形象最好是遗世独立,知世故而不世故,又不能太端着的高岭之花。两个高冷的人又很难拉近距离,这朵高岭之花,还要有点自己的小幽默感,以此来打动天才冷傲的心防。   谁知道啊!谁知道啊!?她都已经这么努力了!   从小到大谁还不是众星捧月,从来都是别人追她,她江洄啥时候受过这种委屈!   屡战屡败的攻坚主力已经无力辩驳,直接扔出了聊天记录。   [Vivinea:Hi,加你可真不容易。]   [哆啦A孟:哇哦,你这名字,挺特别]   [Vivinea:有吗?很普通吧。]   [哆啦A孟:嗯,东拼西凑的,听起来就像叫玉皇八戒]   相隔两分钟后。   [Vivinea:是吗?你还挺幽默。]   隔天。   [Vivinea:做了一天实验,结果食堂关门了【图片】   呵呵,你今天过得如何?]   [哆啦A孟:哇哦,盒饭看起来不错]   [Vivinea:是吗?有兴趣请你一起?]   [哆啦A孟:没兴趣,我只吃米其林]   “……”沈确皱眉,翻出同一天的聊天记录。   [哆啦A孟:上了一天课,结果食堂关门了【可怜】   你吃饭没?学校门口有家大排档味道不错,我请你?]   [沈:不了,谢谢。]   又隔天。   [Vivinea:这两天总下雨,早上出门太急,好狼狈。你记得带伞。   说起来,好像要到艺术节了,应该很热闹,你对这些感兴趣吗?   呵呵,可惜我工作太忙,以前都没怎么玩过。]   [哆啦A孟:都忙,忙点好啊   你记住!一寸光阴一寸金,三寸光阴一个鑫【大拇指】*]   [Vivinea:?]   同一天,沈确手机:   [哆啦A孟:这两天总下雨,早上出门太急,好狼狈。你记得带伞。   说起来,好像要到艺术节了,我们要不要一起去玩?]   [沈:你不是开车?]   [哆啦A孟:哦哦,是敞篷车【尴尬】]   后来。   [Vivinea:今天还不肯见我?]   [哆啦A孟:这次就算了,下次不许把自己当回事了*]   [Vivinea:…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   [哆啦A孟:又看见你了。你怎么总在上网呀,你的学习任务完成了吗?你工作任务完成了吗?你父母不为你着急吗?你也应该为你父母想一想,父母养育你不容易,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到这么大,为了你的生活父母头发都一天天的变白,还不就是想让你将来能有所作为,成为国家的栋梁,为自己的国家出一分自己的力量,同时也可以让他们安享晚年!?*]   聊天记录从中间开始,完全已经变成了各种已读乱回+表情包斗图。   终于,在江洄精神即将崩溃时,老陆更改了作战策略。   “小沈啊,情况确实超出了我原先的预计。”   “现在组织决定,由你负责攻克这个难题!” 第61章 61   沈确第一次产生了抗拒任务的念头。   因为每次和孟凛接触,她都会变得很情绪化,变得,很不像她。   她发自本心的不喜欢这个大小姐,不喜欢她娇蛮任性的性格,飞扬跋扈的做派。   不喜欢她每每叫自己沈确时的热切明艳,不喜欢她自作主张的掺和与纠缠,不喜欢她的恣意率性,不喜欢……但那只是她的喜好,与任务无关,她要做的仅仅是屏除杂念,完成目标。   -“你如果不喜欢,为什么不拒绝?”   因为这是我的任务,与我的喜好无关。   -“那你为什么只对我发火?为什么对我和其他人不一样?”   我没有只对你发火,在我看来你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你只是我的任务对象。   操场上的偶遇,教学楼外的刻意,喷泉下的恶作剧,我都不喜欢。   我只是……为了任务。   就在这个时候,学校里忽然谣言四起。   -“你真想补偿我?那就干脆被我包养好了,直接把事坐实,气死他们。”   我这辈子从未想过“包养”这两字会与自己扯上关系,可当时我竟什么也没想,就荒唐地应下了这个可笑的提议。也许,是我潜意识中,真正接受了这项任务。   褚步庭与老陆之间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   原本在明面的保镖队伍转入暗处,而原本在暗处的她,却走上了舞台。   与此同时,A国的行动也变得愈发猖獗肆意,仿佛时刻准备撕破脸皮。   他们不再局限于绑架诱拐,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都敢进行袭击,试图进一步给褚步庭施压。   身处漩涡中心的孟凛却对此毫无感知,沈确只能尽量把她留在学校,但大小姐并不总是配合。   一次她执意要在商场看电影。   偌大影厅,沈确在进门的瞬间就发现了,厅内的摄像头被刻意遮挡,四周全是特工。   好在那是部极其冷门的恐怖片,画面灰暗,音效极响,无人干扰,而大小姐就像有所预知似的,在场面一触即发时,扑到了她身上。她顺势捂住了她的眼睛,藏在暗处的同伴一拥而上,双方的打斗,淹没在电影震耳欲聋的声效里。   大小姐却不知缘由的突然开始挣扎,试图证明自己并不害怕。   沈确只好将注意力暂时转移,就在低头那个瞬间,她好像才意识到她们此刻的姿势。   孟凛仿佛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埋头在她的怀里。   只是意识到这一点,她的心脏开始不受控的跳动。   她在说话,问了些什么问题,沈确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只得以冷笑遮掩。   在任务过程中走神,产生莫名其妙的杂念,这不是她该有的表现。   但不等沈确捋清思绪,又一次袭击到来,这次目标是不是孟凛,而是她。   与数名职业杀手的交手中,她不慎伤了手臂,关节错位,外加一道险些割断肌腱的刀伤。   到医院紧急处理完伤势,拒绝了医生的住院要求和老陆的换人提议,沈确匆匆往住处赶去。   在同居的日子里,她发现大小姐其实是个非常粘人,且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人,如果她现在离开,任务一定无法顺利进行下去,即使褚步庭早就对这些事心知肚明,即使……   在医院门口,沈确就遇上了赶来的孟凛,如果她慢了半步,一干人等差点就撞个正着。   回到家后,孟凛一反常态地主动做起饭来。   她炖了一锅粥,号称是病号营养餐,加了许多好东西,包括但不限于没泡发的干杯、花菇、鱼胶和九头鲍,混合着拇指宽的和牛块,精心大火慢熬了五个多小时,中途又加过三次水,出锅前不小心洒进了半瓶盐,为中和味道,又加了半瓶糖。   沈确在她灼灼的目光下,喝了一整碗。   当天夜里,便开始发起高烧。   沈确的身体一向强健,从没有过烧到人事不省的情况。   半夜里她短暂清醒过一阵,发现自己正挂着点滴,人还躺在孟凛家的主卧里,大小姐听见动静进来给她送水,沈确再三叮嘱她不要自己偷偷跑出去,得到承诺,才再次昏睡过去。   再次睁眼,好像已经是第二天,屋里拉着窗帘,身旁坐着一个陌生人。   那人是孟凛家的保姆,叫王姨,她说昨晚她烧得太厉害,大小姐不会照顾人,又很担心,就叫来了家庭医生,先给她输上液,又叫来了她帮忙照顾,自己跑到了次卧去睡。   “她怕自己睡觉不老实,弄到你的手。”王姨悄声说。   “对不住,给您、添麻烦了……”沈确不适应被人照料,很自责。   王姨说:“你可千万别这么想,我好久没见到阿凛了,这还托你的福。”   她照顾孟凛十几年,说起大小姐时,像一个亲切的家人长辈。   昏昏沉沉的间隙,她们偶尔交谈,王姨总是不厌其烦地讲起阿凛。   “我们阿凛从小身体不好,经常生病,所以褚总就一直雇着家庭医生,随时准备着。”   “其实我是从阿凛七八岁时才开始带她,她小时候可招人喜欢了,活泼,聪明,又很乖。”   “……她学什么都很快,弹琴啊跳舞啊,就是叫这身体拖累了,初中的时候还发了一场高烧,那真是好危险。好在挺过来了,高中以后,就好得多了,虽然中考被耽误了,但起码能安安生生的坐在学校里读书了。”   “这孩子叛逆期来得晚,可能也是因为身体吧。小时候其实她和褚总可亲了,三岁以前都是褚总亲自带她,养活这么个娃娃可累了,这和有没有钱没关系。对了,家里还留着阿凛那时候写的小作文呢,写《我的母亲》,褚总一直放在书房里,时不时就拿出来看看。”   “我们阿凛……”   “阿凛啊……”   沈确发现,在王姨眼中,孟凛并不是什么大小姐。   而是全世界最好,最可爱,最让人心疼的那个孩子。   睡梦中,那个幻灯片里冰雪可爱的女孩儿好似活了过来,在她身旁,叽叽喳喳笑着说话。   奢侈的躺了两天,沈确感觉自己终于恢复了正常体力。   下床,拉开窗帘,正是个傍晚,房门外有隐隐约约的音乐。   她有些好奇,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间,不是音响声。   孟凛正在弹钢琴,一首她从未听过,舒缓而温情的曲子,窗外的落日余晖,映照在她侧脸。   “我们阿凛啊……”带着笑音的喃喃,忽然出现在脑海,她的心脏,又开始失速。   一曲弹完,孟凛发现她:“你起来了?”   沈确扶着门框,偏开视线:“嗯,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   “《Tassel》。想学吗?等你手好了,我可以教你。”   “……不、嗯,好啊。”   随着A国人丧心病狂的行动,孟凛终于察觉自己的倒霉,两人同进同出,几乎形影不离。   沈确也愈发习惯这样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大小姐又偷偷溜出门去。   她前脚出门,沈确后脚就跟了出去。   又是酒吧。   但这回大小姐却没喝到不省人事,才聊了没几句,就匆匆往家赶。   沈确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好在距离很近,她跑步冲回家,好不容易才装作没事人。   结果一开门,迎面就是一句:“沈确,你不觉得、你、你这样不正常吗?”   她心中一突,以为被发现端倪。   孟凛却磕磕巴巴:“情侣…情侣之间,就应该,亲、亲嘴啊!”   情侣间……就应该?   冲刺后激烈的心跳很久都无法平复,沈确想,这是为了任务。   拥抱是为了任务,亲吻是为了任务,躺在一张床上是为了任务。   她的心软,心疼,她抛弃的原则,纷呈的杂念,也是为了任务……吗?   我这样做,是对的吗?   她不止一次问自己——我们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   沈确不懂爱是什么。   但在相爱的人眼里,爱就像月亮,在每个长夜,高悬于头顶。   意识到它的存在,只需偶然的一瞥。   画展上,那副名为《黄昏》的巨幅油画,浓烈得让人无法直视。   她就像孟凛本身,明艳,耀眼,灼热,她知道她为此熬了多少个夜,知道她付诸的心血。   也是在这个瞬间,沈确忽然明白,那些围绕在她身边的非议,也包括曾经的她自己。   那是被灼伤的人,下意识的防卫反应。   那轮落在掌心的明月,她好像,放不了手了。   “沈确,毕业之后…你有什么想法啊?”   “我的意思是说,呃,我们互相做个参考嘛,你想留在A市吗?或者继续读书?出国?”   “出国也蛮好的,国外更自由,钱的事你也不用担心……”   做什么都好,在哪里都可以,她已经下定决心。   三年,漫长的博弈,终于要结束了。   褚步庭决定在西北某省会城市与上层正式会面,做资料的移交与汇报。   在临行前,沈确接到了临时任务通知,对沈确的来说,这也将是她人生里最后一次任务,她将与褚步庭登上同一班飞机,进行护卫安保工作,等到一切结束,她就会向孟凛说明真相。   如果她肯原谅,她们就继续在一起。   如果她不肯,那这次就换她追求她,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   因为是最高机密任务,沈确这次什么也来不及知会,所有移动联络设备全部需要上交。   她留下了一张卡,里面是她三年间所有的储蓄,或许,也是她们未来真正人生的开端。   谁也没想到,落地机场,迎接她们的却是一场枪战。   接踵而至的混乱、奔逃,丧心病狂的异邦人,还有……怪物。   沈确其实记不清了,在她扑倒褚步庭,子弹穿过她心口的那时候。   她在她耳边,好像喃喃了一句:“不可能……资料…销毁,怎么会……泄露?” 第62章 62   心口的旧疤仿佛还在隐隐作痛。   沈确沉默片刻,沉声道:“我很清楚我是谁。”   “江洄,我更清楚,我不会让任何人带走她。”   就这眼神,就这表情,就这语气,凶得像要吃人,整得她们是阶级敌人似的!   江洄本来只是想起个高调,震慑一下自家精神状态看起来很不平稳的老妹儿。   结果才几句话,就捅了马蜂窝!   她就不明白了,以前也没看出来丫有恋爱脑的潜质啊?   小时候看爱情片,她是最不耐烦最不屑一顾的,她谈恋爱的时候沈确在训练,她都分手了沈确还在训练,沈确老婆难道不是训练场吗?怎么变成人了啊!   江洄气得脑袋发懵,一张伶牙俐齿的好嘴,愣是被哽得半天吐不出字来。   现在问题都已经不是沈确变成了恋爱脑,而是恋爱脑的对象居然是丧尸!   ——这个世界太疯狂,耗子都给猫当伴娘了啊啊啊啊!!!   沈确说完,压根也没等她还嘴的意思,她转身就走了,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   这次带队的人是老陆,她能肯定她不会轻易伤害孟凛。   但那只老狐狸可比普通官兵难对付多了。   ……   另一头。   沈确前脚刚走,陶秀琴就开始在屋里慌张得直转圈儿。   “完了完了完了,还是被发现了,俺不会被枪毙吧?”   “俺家老李还没回来呢,连个帮俺说话的人都没有……”   孟凛揪着手指头,还安慰她:“你、你先冷静。”   她庆功宴的猪还没挑好呢,一堆事儿等着办,咋转眼就要给抓起来了。   陶秀琴一个头两个大:“刚才那人和沈队是啥关系啊?她俩好像是一起回来的,是不认识?”   刚才沈确虽然遮住了她,孟凛还是从缝隙里看见了外头的人。   那何止是认识,她俩还是发小,她还是我的死对头,而且知道我已经变丧尸了。   这话孟凛不敢说,怕更刺激陶秀琴。   “总、总之,我们要,先冷静……”   陶秀琴转过头,见孟凛拔起那副铠甲的头盔,一只脚已经钻进去了。   她一脸震惊,心说这不是要武装对抗吧,“你干啥?”   孟凛鞋都没穿,嘴里不断嘀咕着“要冷静,一定要冷静”,闻言从盔甲里抬起头,猩红的眼睛里转着两道漩涡,晕乎乎地说:“找、找时光机,肯定会,有办法的!”   陶秀琴“哦哦”两声,顿了一下,“俺来帮你一起找!”   于是,已经全无理智的一人一尸,开始在屋里上蹿下跳地找时光机。   但是没有,没有时光机,也没有任意门的入口。   从炕尾翻到炕头,掀起枕头的孟凛神色一变。   “歘”的把一叠纸塞进陶秀琴怀里,沉重得宛如托孤:“快、帮我,把这个,拿走——如果,我、牺牲了,不要告诉,别人,我看、看过!”   陶秀琴看了看,是今早她刚送来的梦老师的旧作。   捆绑训诫墙纸爱的合订本,市面上已经绝版的超热门硬货。   对对,这个也是她刻意藏匿丧尸的证据,没想到她在这个时候还这么为她考虑!   陶秀琴把合订本掖进裤带,感动得握紧丧尸的手:“……小猪凛!”   终于转移了心头大患的丧尸,激动得凝视着恩人:“——老猪陶!”   一人一尸,在此刻终于彻底冲破了种族的边界,达成了友情的升华!   在抱头痛哭了三秒钟后,陶秀琴果断:“那俺先去把这个藏好——”   刚转身,整个人瞳孔巨震:“啊啊啊啊,那那那个,那个副指挥!”   语言功能瞬间丧失,只能疯狂朝门口比划。   那个副总指挥带着俩守卫,人已经到她们大门口了!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一人一尸吓得抱头鼠窜,现在翻窗跑路都来不及了。   慌乱中孟凛一把揪住陶秀琴,往床上一指:“装、我,装死!”   陶秀琴满脑门虚汗,身后敲门声响,直接把她最后一丝理智吓飞,胡乱点了点头。   “陶副队长,听说你人在这里,我方便进吗?”副指挥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像死神来敲门。   “啊,陆指挥,进、进吧。”陶秀琴赶紧掖好被角。   身后木门一开,她立刻趴到被上,开嚎:“小——小强!”   小字后声调临时拐了个山路十八弯。   躺在床上的孟凛:Who is 小强!?   陆锦川被这突如其来的嗓门震住脚步,神情染上一丝玩味。   “小强啊!你咋就不再坚持一下!”陶秀琴嚎得沉醉,很有农村哭丧的力度,“你咋就没了呀!”   两名卫兵听见动静,警惕抬枪,陆锦川只是笑笑,挥手让他们在门口等着。   自己背着个手,悠悠走到炕边。   跟遛弯儿顺道看热闹的大姨似的,问:“这是怎咋啦?”   陶秀琴哭戏不行,只能闷着不抬头,肩头一抽抽的:“这、这是俺们基地的,俺的好姐妹!”   “小强她,打小身体就不好,但是她热心呐,她善良!真是天!妒!红!颜!啊——小强呐,强哎!本来她就生着病啊,俺们基地又遇到了这种事儿,她这是受惊吓过度啊!”   “噢……那可真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啊?”陆锦川“啧啧”摇头。   “就在、刚刚。”陶秀琴声音染上悲壮,“小强本来想坚持等到老李回来,见她,最后一面!”   “哎呀,这你说呢!”陆锦川惋惜:“我刚来,她就死啦?”   陶秀琴悲痛欲绝,呜咽不止,眼看着都快哭撅过去。   结果因为动作太大,原本还能盖住头尾的薄被在她怀里慢慢给扭成一团。   陆锦川好笑地觑着双眼紧闭,手脚干巴青灰的丧尸。   嘴上关切道:“这人要是刚死,得处理啊,变成丧尸不就危险了?”   “没…没事,俺们会处理的,陆指挥,实在是抱歉,俺现在……呜呜呜呜呜……”   一人一尸这会儿都不敢睁眼,就对着空气盲演。   “好好好,那你先忙着。”   没想到竟然这么顺利,两位演员心里同时一喜,就听对手话音一转,“我在这坐着歇会儿。”   木椅子“哐啦”,陆锦川拍拍衣角,翘脚坐定:“等你们忙完,我再和小孟同学聊。”   屋里突然一片死寂。   陶秀琴僵硬抬身,看看炕上,又看看身后,不由尴笑:“嘿、哈哈,领导。”   伸手揪了揪丧尸,孟凛还在坚持演绎。   她深信只要自己足够努力,就一定能够糊弄过去!   “没事儿,躺着吧,年轻人嘛,理解。”陆锦川笑容和善,一手放在膝盖。   陶秀琴绷不住了,刚想主动承认,被她抬手打断:“小孟是丧尸的事儿,我已经很清楚了。”   床上还在装死尸脚趾一紧,偷偷睁开眼缝。   坐在椅子上的人看起来约莫五十来岁,头发已经半白,气场却很强大。   “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陆锦川,同僚都叫我老陆。”她报了个军衔,孟凛对这东西不太了解,“我是沈确以前的领导,也算是她半个娘家人。”   “我呢,这次其实不是以官方的身份来的,我们小沈家里父母都不在了,所以啊,我就想替这孩子来把把关。”   屋里再次陷入死寂。   陶秀琴怀疑自己早上吃的那口馍是不是坏了,不然咋忽然开始产生幻觉了?   “小猪凛,你快帮我看看,我好像——”   一转头,孟凛竟然不知何时坐起来了,正像小学生一样乖巧端正,双手放在膝盖上,后背挺得笔直,屁股就挨着床沿一点点,笑得温和又僵硬:“陆、陆阿姨,好,我叫,孟、孟凛。”   陶秀琴:“?”   “哎,你呢也别紧张,阿姨来找你啊,就是想和你聊一聊。”   陆锦川靠向椅背,坐得大马金刀,一派大姥姿态,压迫感十足:“本来年轻人之间处朋友,谈对象,我们长辈是不该干涉。”   “但是,你们俩这个情况,确实是特殊一点。”   “我们小沈啊是个好孩子,人老实,话不多,又能干,一直很优秀。在队伍里啊,也可以说得上是精英中的精英,骨干中的骨干。”   陶秀琴:“??”   陶秀琴还在怀疑自己吃了毒菌子。   孟凛心里却想的是:她欺负沈确这么多年,报应终于找上门来了!   心虚的丧尸低着头,连连应声:“嗯、嗯,她,确实,很好。”   陆锦川笑笑,话锋一转:“所以她忽然说不干就不干了,这外头又乱,我们都很担心啊。”   “我、我们是,是自由,恋爱。”丧尸赶紧说:“处,已经,处了三年!”   “沈确,她确实,是、是很,优秀,但是我——”   她话音一顿。   我什么呢?我家境好,是富二代,有车有房,吃穿不愁,那是以前。   陆锦川点点头,还安慰她:“你别急,你肯定也是很优秀的,不然小沈也不会这么喜欢你。”   “我、我们,大学,同学。”丧尸急得手舞足蹈:“现在我、我虽然,是是、是丧尸,但是,我没有,我肯定不会,伤害她,我们现在、在、一起,旅行。”   “噢?旅行啊,挺好,你们准备上哪玩儿啊?”   “去西北,我想、想滑雪,沈确她陪我,去。”   陆锦川恍然大悟:“难怪,她问老魏要房车,原来是为了你呀。”   孟凛瞪大眼,十根手指不停攥来攥去:“她说、要,房车?”   “是啊,这次接受任务,她别的什么都没要,就要房车。”   “你说这年头,车多宝贝,我们上哪儿给她弄房车去?沈确是个死心眼儿,没有现成的无所谓,她自己改,这不东西老魏都准备好了,就放在安全区呢——她呀,是真在乎你。”   孟凛听得更抬不起头来:“我、我也很,在乎,她的。”   “是,你们的感情肯定是很深厚的,沈确她找了你足足三年,我们都看在眼里,也都很心疼你们。感情上的事儿,旁人插手也没有用对不对?她要真想走,谁也拦不住。阿姨没有歧视你的意思,真的,这点你要相信阿姨,病毒一天不解决,我们最后的归宿都是一样的。”   孟凛:“嗯、嗯,我知、知道。”   陶秀琴在旁边听了半天,这会儿终于咂摸过味儿来——   好家伙,这才是真老狐狸,随便打了手感情牌,就把话全给递出来了!   “话都说到这了,我也给你交个实底儿,其实在集市的时候老魏就看出你不一般了,但是我们相信沈确,相信她的选择和判断。事实也证明了,你没有伤害任何人,连陶副队都冒着这么大的风险要保你,所以你不管你怎么想,站在哪一边,在我这,我是认可你的。”   “你虽然是丧尸,但有人的意识,那在我这儿,你就是个人。”   “你也不用害怕,我可以以我个人名义向你保证,没有人能不经你同意,研究你、威胁你。”   孟凛被她一套组合拳砸得脑袋发懵,光顾着感动了:“谢、谢谢,陆阿姨——”   话音未落,门外忽然:“等等,你不能进!”   “沈队,你——”   “砰”的一声,大门猛地被踹开。   沈确逆着光,浑身紧绷,一眼扫见陆锦川,快步进来。   没等开口,陆锦川顺势起身,把她肩膀一搂:“你瞧瞧,说曹操曹操到。”   她一站,孟凛赶紧也站起来,赤着脚很局促。   “看这大高个儿,比我还高一个头。”陆锦川感慨万千的样子:“你说就这样子,阿姨敢拦吗?跟要吃人似的,还是年轻人啊,一爱起来就发了狠,忘了情了。”   什么阿姨?   沈确不善地盯着她:“你搞什么?”   “没良心吧你就,我这是在帮你站台。”陆锦川拍拍她:“小孟,这么好个人,你看看。有车,有房——这安全区里都给她分配了的,能干活,会疼人,她要是肯开口,我立马能给编制。”   沈确一把搡开她:“你说这些做什么?”   说完便挡到孟凛身前,握住了她的手。   丧尸本来体温冰凉,这会儿手竟然有点温,纯靠摩擦起热。   陆锦川啧啧摇头,一副吾儿叛逆伤透吾心的神情。   “得了,我也别在这儿招人烦了,最后一件事,说完我就走。”   “前头清扫得差不多了,那些缴获的实验品虽然研究价值不高,但于主任还是决定先带回去,所以明天等她的车一到,我们就启程回安全区,你要的东西也都准备好了。至于小孟——你别给我出这个死德行,我还什么都没说呢!”   沈确依旧表情不善。   “小孟啊,我们研究中心的于殊于主任,她想在安全区见你一面,她是你母亲的学生,你应该以前见过她,你们聊聊,不干别的,就聊聊,行吗?”   沈确冷着脸:“没什么好聊的,她不——”   “只是、聊聊的话,我可、可以。”孟凛拽拽她的手。   陆锦川笑呵呵地摆了摆手,转身走了。   沈确眉头皱起,孟凛赶紧又推她一下。   “你、快去,送送,咱姨!” 第63章 63   孟凛好几天没见沈确了,她不在的日子里又发生了这么多事,有很多话想跟她说。   结果沈确这一去送,好半天人都没回来,陶秀琴也有很多事要忙。   刚刚还很闹腾的屋子,突然呼啦一下人都走光了。   ——连梦老师的大作都离开了她!   得到了陆锦川的保证,悬在她脑袋上的达摩什么剑也撤走了。   危机感消失,丧尸一下子泄了气,感觉从头发丝到脚趾都累得不行。   呆呆的趴在床上复盘,时不时闷在枕头里“嗷”一声。   猝不及防的见家长环节,她事先没有准备,完全没发挥好啊!   而且陆锦川的气场太强了,她很不擅长应付这种看似和善实际很威严的女性长辈。   要是褚步庭在这儿……   不不不,她要是在场面肯定会更混乱!   孟凛很清楚她的护崽狂魔属性,平时看起来人淡如冰,一旦拂到逆鳞(也就是她),褚步庭一定会瞬间化身超级赛亚人的。   孟凛稍微想象了一下,就感觉毛骨悚然。   Belike:陆锦川说一句,褚步庭怼一句。   辩论到最后,陆锦川摆开特种部队,褚步庭释放黑客帝国。   到时候她和沈确,一个成了罗密欧,一个变成朱丽叶,简直比人尸恋还惨!   一直复盘到下午,沈确终于回来了。   身边却跟着个阴魂不散的讨厌鬼。   江洄扛着张折叠铁架床,完全不拿自己当外人,“哈喽,宝贝儿,姐又回来啦~”   丧尸刚兴冲冲跑到门口迎接,小脸直接垮下来。   “你来,干嘛?”   就很没眼力见你知道吗?   “瞧这话说的多没礼貌,这基地就那么大点儿,他们前头先来的已经占了几间屋子了,我总不能和男兵挤一起睡吧?老陆她个变态,直接在办公室打地铺。”   江洄侧身钻进屋,说得理直气壮:“比起她,我宁可和丧尸睡一个屋。”   “再说了,我和沈确一起回来的,那帮人歇了好些天了,我累得要死,你俩好意思不管我?”   孟凛在门口和沈确飞快对了几个眼神,大概意思是:   丧尸:就不能把她赶走吗?   人类:粘太紧了,赶不走。   丧尸:你就说我会咬人!   人类:那她就更好奇了。   丧尸:……啊啊啊啊啊!!   一人一尸还在默契蛐蛐,身后忽然“哐当”一声,巨响。   孟凛被吓了一跳,回头,是那张铁架床。   江洄打量她,贱嗖嗖地惊奇道:“还真和别的丧尸不一样啊。”   “!!!”她现在马上就要和别的丧尸一样了!   沈确捞住她手腕,进门把那张破床单手拎起来,丢到墙边和角落的铠甲挨在一块。   “你要是再找事,就自己去树林子里住。”语气如寒冬般冰冷,降温效果极佳。   江洄也是久经考验的战士了,和沈确从小打到大,耐受力极佳,完全不当回事儿。   孟凛也悟了,对付这种像她一样没脸没皮的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无视!   沈确身上的衣服不是走时穿的那一身,孟凛其实很担心她这一趟有没有受伤,催着她赶快打水擦一擦,洗个澡,冲冲身上的晦气。   叮铃哐啷的声响,伴随着丧尸的嘀嘀咕咕。   又一会儿,孟凛忽然“嗷”一嗓子。   江洄好几天没歇好,这会儿真是来睡觉的,猛地一下被这声丧尸叫整应激了。   睁眼看去,丧尸正趴在沈确胳膊上,跟看显微镜似的研究她手臂上一条口子。   “你受伤,了?!”   “……”垂死病中惊坐起的洄气不打一处来。   就那点小伤,隔老远叫弹片划的,伤情不亚于大冬天在家门口打出溜滑摔个屁墩儿。   爹的本来就烦,赶了一整夜路,边上那泡水化纤味已经够恶了,还要忍受们小情侣扑脸的酸臭味!   “对对对,快给瞧瞧吧,老大一条口子了,再看晚一点该愈合了。”   而某些单身狗显然忽略了自己和小情侣间有壁的程度。   阴阳怪气的声音完全没能穿透那头隐形的AT力场。   孟凛:“怎么,伤的?你不是,答应我,保护、自己的?”   她有些生气,把沈确翻来翻去的看:“还有哪里?什么事,都不说!”   “我没事。”沈确就剩下内衣裤,边安慰边配合:“就这一处,及时处理了,也吃过药。”   “……”够了!   如果她有罪,就让法律审判她!   而不是让她躺在这,近距离观赏她的铁血老妹和矫情丧尸的人尸情未了狗血大片!   好在累是真累,江洄翻了个身,又坚强地睡了过去。   人累到一定程度时,站着都能睡着,和晕过去没两样,还会打呼。   那头呼噜声抑扬顿挫的。   毕竟有个存在感很强的外人在,孟凛有什么话也不能现在说,只好跟着一起加入补觉行列。   “……”根本,睡不着!   躺在床上的丧尸,愤然睁开猩红的双眼,瞪着天花板。   明明她也很累!这些天怕被发现抓走,每晚她都得留神屋外的动静,还得担心沈确在外头会不会变成丧尸王,好不容易放松下来!   丧尸喜静,在A市完全没有噪音的困扰,以前大小姐就更没受过这种委屈。   沈确睡觉又非常老实,孟凛好日子过惯了,根本没想到呼噜声居然这么吵!   算了算了,她忍,看在沈确好不容易能睡——   轻微的窸窣声,身旁睡得很规整的人忽然伸开胳膊,把她搂进怀里,手掌盖住她的耳朵。   这是一个侧身拥抱的睡姿,很久很久以前,在她们偶尔温存的时刻,也这样抱过。   孟凛几乎整个人都陷在沈确的胸膛里。   她的胳膊很长,手掌很大,很轻松就能环住她的头。   外头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除了心跳声,还有布料摩擦声,以前她会嫌闷,现在不会了。   沈确没说话,一手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孟凛闭上眼,很快便睡着了。   约莫一个多小时后,“吱吖”一声。   老式折叠床动静很大,江洄刚坐起来,炕上的丧尸也跟着弹射起步。   表情非常狰狞,情绪很是暴躁,恶狠狠地瞪着她。   沈确醒得最早,躺在床上没动,就怕吵醒孟凛,她能感觉出来这几天她应该过得很不安稳,睡着时小动作也很多,紧紧扒着她不松手,一直在咯吱咯吱的磨牙。   叹了口气,她坐起来,正好挡在俩死对头中间,搂了搂丧尸,安慰:“她不是故意的。”   在孟凛的概念里,补觉就是睡到饱为止,对于她们而言,补觉是能有个歇脚的角落,闭上眼眯个一个半个小时,就已经很好了。   经常面对丧尸的人都会有个生物钟,天一黑,人立马就精神,因为尸群要开始活动了。   江洄懒散地靠着墙壁,挠了挠睡刺棱的头发:“小同志,不要那么娇气嘛,没听过一句老话说,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抓着抓着,又“哦”一声,“睡糊涂了,你已经死了哈。”   孟凛:“!”   赶在丧尸暴怒前,沈确火速下床执法。   正好是食堂饭点,她拽着毒舌精出门打饭。   这顿饭是江洄一直惦记的,早就听说森北基地的伙食好,她们明天就要开拔走人,赶不上正经那顿庆功宴,陶秀琴就做主今晚先给研究组这波人加个餐,毕竟人家来也确实出了力。   菜色是一荤一素,蒜苗炒腊肉,油滋啦炒包菜,一个蛋花汤,米饭馒头都管够。   因为沈确不在食堂吃,江洄也就跟着打包走。   本来还要顺带拿着孟凛那份,刚好遇见陶秀琴。   这几天沈确不在,孟凛也没落下吃饭,都是她给送的,都成习惯了。   仨人一道往回走,大老远就看见孟凛眼巴巴的在门口张望。   “老猪陶!今天,怎么还给我,送饭啊?”   江洄已经先一步坐定,她饿得能吃下一头牛,美滋滋打开饭盒,扭头一瞅。   哐一下站起来,忿忿不平,手都在抖:“——为啥她碗里会有红烧肉!?”   肥嘟嘟,油汪汪,泛着腐乳浓赤的色泽,香气瞬间就把腊肉压下去了。   在去食堂的路上沈确已经提前告诉过她孟凛也是会吃饭的,让她少嘚吧嘚,别挑事儿,江洄可以不在意丧尸吃不吃饭的问题,但丧尸吃得比她还好,这能忍吗?   “哦,这是基地内部特供餐,小猪凛和食堂掌勺阿姨关系好,知道她明天要走,专门给她做的。”   她一句话给江洄说得没脾气。   人家基地、内部、特供!   掌勺阿姨单独给做的,你一外人挑什么理儿啊?   孟凛也很惊喜,陶秀琴在她耳边轻声:“白天俺不好明着跟她们作对,但是小猪凛你记着,俺是站你这头的,要是她们欺负你,你就回来!跟着俺养猪,俺们一起把猪圈做大做强!”   边上听得清清楚楚的沈确:“……”   孟凛感动得不行,这才叫一日猪圈人,终身猪圈情!   晚上陶秀琴又来了一趟,把葫芦给她们送了回来。   这几天怕猫进进出出,让人怀疑,葫芦就一直待在陶秀琴那儿,眼看着又养肥两圈。   江洄都惊了:“你们居然还养了猫?”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想想她平时都过得什么日子,简直恨得锤床。   孟凛这会心气儿可足了,她也是有猪家人站台的,白天塌下去的腰,终于又挺直了。   再加上葫皇回宫,头一个先哈江洄,然后才是她,丧尸芳心大悦,一整宿都美滋滋。   第二天大早,陆锦川的队伍就整装待发。   李芸珑的人跟着于殊的车队一起回来,于殊那几辆车带着高危传染物,就没上山,她在回来的路上就听到了一些风声,真见到没有乔装的孟凛时,还是不由显出些许惊讶。   “我竟然都没有认出来你是丧尸。”   惊讶过后,她摇摇头,脑子里已经打好了开反省会的草稿。   孟凛很有些内疚:“对不起,我是怕,吓——”   “不过你给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   李芸珑沉浸在自己的思路中,回来的路上,她专门向于主任讨教过,利用丧尸动力发电以及丧尸替代耕牛开荒的可行性,得到的答案都是弊大于利,风险远大于收益。   没想到最好的样本就在自己身边,可惜没有时间可以更深入的了解。   李芸珑笑容和蔼,语气亲切,拍了拍她的肩:“别在意那些,你帮助我们抵御了外敌,是我们的朋友。哪天在外面漂泊累了,就回来,我代表森北基地,永远欢迎你。”   话明明都是好话,但孟凛好像从她笑盈盈的眼底,看到了一些……很黑暗的东西。   “好、好的,我也会,想大家的。”丧尸干笑一声,往沈确身后缩了缩。   来送行的只有李芸珑陶秀琴和几个知道她身份的人。   临上车前,孟凛忽然想起:“我们,一起拍、拍个照吧!”   拍立得本来是顺手带的,竟然在这时候派上用场。   听说要拍照,被安排跟着沈确一辆车的江洄很主动的上前一步走。   相机顺势就递到了她手里。   丧尸:“谢谢,这个,你会用、吧?”   “……”江洄笑容自然,磨着牙说:“不、客、气,我也是个现代人来的。”   孟凛“哼哼”笑了两声,转头就跑,拍照的人有她和沈确,和森北基地的几人。   陶秀琴很激动,她好久没拍照了:“小猪凛,俺们来那个吧!你懂的——龙珠!”   “我懂,我懂!”   “悟天——特兰克斯,合体!”四根手指对到一起。   丧尸的腰不够柔软,沈确在后面托着,有这么两个活宝,李芸珑也难得失笑。   江洄连拍了三张,两张留下,一张孟凛带走。   她手里这张最完美,每个人恰好都在笑。   挥别了森北基地,车队踏上回安全区的归程,路上顺利的话还要开三天。   陆锦川说不限制她们,真就让沈确自己开车跟着车队,只不过把江洄给塞了过来。   江洄满心都是于殊,得知她的车就在前面,却完全没提过让她换车,老大不乐意。   从上了车就开始各种不满,连路过的丧尸都要被骂几句。   这辆越野是她们从上梁山的基地里缴获的,本来车况就差。   被她们赶路开了一趟,就更病入膏肓,不知道是离合器还是哪儿的问题,转速要是不够快,开起来就一卡一卡,颠得人直犯晕。副驾的座椅还坏了,弹簧直接露在外头,坐不了人,孟凛被迫和她一起挤在后座。   中途休息的时候,一尸一人都很不满。   江洄把晕车问题全部归结为沈确车技太差。   “换人换人,你咋这些年车技一点儿也没进步啊?”   沈确面无表情说:“行,那你来开。”   江洄挥手去去去:“我不会开手动挡,你又不是不知道。”   孟凛被她烦得要命:“我来,开。”   再跟她一起坐,她怕自己会忍不住咬人。   为了谁开车这事儿,她们仨耽误了好半天进程,前头车队已经先行一步。   孟凛匆匆上岗,还不熟悉车辆操控,她也很久没开过手动挡的车,好在前头有专业的车队开路,选的路线也相对安全,给了她适应的时间。   但后座上持续不断的在“为啥她不叫我啊?”“她是不是把我忘了?”“我提前走了她就不担心吗?”“科学家都这么冷漠无情!”“她的心里没有我只有丧尸!”   嘚吧嘚嘚吧嘚,和唐僧一样,念的她心火越来越躁。   她越躁,脚下的油门就踩得越狠。   老朽的发动机发出“呜呜”轰鸣。   这久违的声音,好像瞬间打通了孟凛的任督二脉——   遥想当年,滨江路上,风驰电掣!   夸嚓一个换挡,地板油给到底,越野车轰驰着冲了出去。   “嘭!”,撞在了路边的铁栏杆上。   沈确:“……”   江洄:“……”   孟凛:“妈呀,吓、吓我一跳!”   好在撞得不严重,就是原本就摇摇欲坠的前杠,彻底报废了。   沈确把前杠直接踹了下来,安慰她:“没事,问题不大,车还能开。”   孟凛:“诶嘿~”   “诶嘿个屁啊!不准恶意卖萌!”江洄像暴走霸王龙,唾沫星子狂喷:“你这是危险驾驶,要是这会儿边上有尸群,咱们现在早就给淹了!”   孟凛自知理亏,梗着脖子说:“还不是,你太吵,而且我又,没开过这种,车。”   “怎么就没开过?你以前不是成天换着跑车开?都啥时候了还得挑牌子?”   孟凛移目,嘟着嘴:“我不,记得了,不知道,你说什么。”   江洄:“?”   都给姐整笑了。   你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   这种鬼话有人会信?!   一旁沈确:“嗯,她失忆了。”   江洄扭头:“??”   沈确直勾勾盯着她:“她说不记得,就是不记得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滚呐,你们这些狗情侣,都给我滚呐! 第64章 64   三天后,车队终于即将抵达目标安全区。   在这漫长的归途中,据不完全统计,车内共发生人尸互怼事件约三千六百三十余次,其中丧尸占上风约一千八二十三次,人类占上风约一千一百五十一次,险些动手三百余次,余下未分胜负的场次均以场外热心观众丧尸的参与作为终结。   不堪其扰的不止沈确,葫芦也深受其害。   作为一只喜爱安静的小猫咪,在久哈无果后,只能躲藏于沈确怀里,换取安宁。   进入安全区前,车队进行了重组。   外来未登记的车辆需要单独进行消毒整备,沈确孟凛跟陆锦川的车,江洄回到于殊车上。   这几天行程,沈确都刻意和大部队保持着距离,扎营时也不混在一块儿,陆锦川还寻思这到了基地,某些护短心切的前下属就更没好脸了,没想到上车一见面,沈确竟然很平和。   眼神中甚至还有几分亲切:“谢谢。”   不明所以的老领导:“……不客气?”   坐在一群荷枪实弹的士兵中间,加上对面的陆锦川,让她不由紧张,只能沉默撸猫。   摸得猫都感觉要秃了。   跟在陆锦川身边的兵都是经过严格挑选,深谙保密条例,个个面容严肃,目不斜视。   对于车里坐着个一直在撸猫的丧尸这件事,所有人都表现得情绪稳定。   尽管如此,在安全区的铁网出现在窗外时,孟凛还是感到了一阵后悔。   这里和森北基地的氛围截然不同,铁栏铁网铁锁链,高高的岗哨,十步一个卫兵。   俨然像是一座铜墙铁壁的监狱。   她感觉自己好像让陆锦川给忽悠了,脑子一热就答应跟着来,她完全可以在森北基地等着沈确把车弄回来,或者在附近的废墟里躲着,根本没必要来冒险啊!   现在说啥都晚了,人为刀俎我为丧尸。   啊啊啊啊啊,她居然会主动答应来见什么研究主任!   这不是厕所里打灯笼——找屎吗!   她们所要暂时驻扎的这块区域,严格来说距离安全区还有一段距离,这里是前线医院所在地。   因为医院的危险程度太高,必须与居住区进行隔离,官方在医院周围设置了严密的隔离带,并在这片区域利用原址建起了一间病毒实验室,但研究人才都集中在后方,就不常使用。   于殊拥有最高通行权限,所有基地都必须给予配合。   实验室这块区域,在这段时间便单独辟出来给她们使用。   开入营区后,车队经过重重关卡,孟凛什么都没看到。   她所在的这辆装甲车,每个窗户都有隔板,一进到安全区范围内隔板就拉上了。   陆锦川让她别说话也别露头,说:“外面这些巡逻兵都不是我们的人。”   还给她准备了一件战士穿的迷彩服外套,还有帽子口罩。   她一警惕,孟凛就更紧张了。   感觉自己像特务,正在搞渗透工作,忙不迭配合。   穿好后陆锦川瞅了一眼,笑道:“还挺像那么回事儿。”   等正式完成区域的交接工作后,事情就简单了很多,不过出于安全考虑,陆锦川还是提醒她,只能在研究室所在的这块地方活动,最好还是穿着这身衣服,口罩戴不戴都行,她会给她一张临时通行卡。   不是只能在这块区域活动?   孟凛不解:“那通行卡,有什么用?”   “没用。”陆锦川笑笑说:“有个仪式感嘛。”   陆锦川很忙,交代完这些就走了,也没说什么时候让她和于殊见面。   这会儿已经是傍晚,一个之前一直跟在陆锦川身边的士兵带着她们去住处。   跟医院隔着好几道铁网,就在实验楼旁边,有座很老旧的小白楼,也是原先就有的建筑。   她们这一队人连同士兵和研究员在内,全都住这。   孟凛和沈确的住处被安排在一楼最里面。   一室一厅,周边没遮挡,这个时间了客厅都还有光亮。   虽然潮湿破旧,装潢得像上个世纪的招待所,但总比睡在车上强。   孟凛勉强满意,问那个士兵:“江洄住在,哪一间啊?”   士兵说:“她跟研究员一起,住在三楼。”   孟凛“哦”了一声,又问:“那,于殊,住在哪里?”   士兵面不改色道:“这是保密内容。”   又说:“陆指挥交代,沈队要的东西明天就会送来,除了实验室外,你们可以自由活动。”   等人走后,孟凛滴溜溜在屋里转了一圈,试了水和电。   自来水是没有的,冲水马桶自然也不能用,但是有电,和在集市的招待所一样。   屋里的家具都蒙着一层灰,这活儿自然不由大小姐负责,孟凛累得要命,这几天坐那个破车,又高强度对线,消耗了她大量元气,一屁股倒在沙发。   沈确检查完里外,确定没有任何监控设备,自觉先到沙发边,给大小姐揉揉胳膊摁摁腿。   笑她说:“见面就掐,不见面又问住在哪。”   孟凛眯着眼,感觉好久没有和沈确单独在一起,尸体都舒缓许多。   顺势滚到她腿上,蹭了个最舒服的姿势,深吸了两口活人的气息,桀桀奸笑:“才不是。晚上,我要偷偷去,给她屋里丢,蟑螂!”   沈确知道这是玩笑话,孟凛的身体比平时更僵硬,揉摁许久都不见缓,沙发上一层灰,平时她坚决不会沾,现在看都没看就躺下,她没说,只是赖着她,她在害怕。   问江洄的住处,是想多确定一个熟人的位置,增加些安全感。   “嗯,到时候叫上我,我跟你一起扔。”   孟凛闷在她的腿上哈哈哈。   沈确垂眼看着她的后脑勺,圆咕隆咚的,很可爱,是最像她以前的地方。   “其实你不用在意老陆说的话,如果害怕,可以取消和于殊的会面,她们不会把你怎么样。”   “我有什么,好怕的,我可是丧尸,应该是,她们怕我,才对!”   语气很凶,后脑勺转过去,一双猩红的眼睛仰面看她,露出尖尖的牙齿。   丧尸张牙舞爪的“嗷”了一声,看她没反应,又哼哼。   “你以前,跟着陆,很危险?”   “还好。后来我就到南边了。”   “噢…那你,见过、于殊吗?”   “没有,只听说过。她的保密等级很高,受到全方位的保护,一般人见不到。”   “那我,可不是,一般人!她见到我,肯定会,很惊艳!”   两个人就这么说了半宿废话,谁也没提临走前那个吻。   也没问沈确要说的事是什么。   第二天一早,士兵来请她们去实验楼。   实验室改建在一栋三层老楼,外墙布满爬山虎。   孟凛她们到的时候,楼里除了卫兵没见别的人,二楼走廊狭长,铁窗外阴沉沉的。   脚步声哒哒回响,孟凛边走边盯着前面带路士兵腰间别的枪,感觉自己像被押赴刑场。   好…好紧脏!   以于殊的保密等级,这样的会面沈确其实没权利参与,但士兵没说她不能去,应该是老陆给放了通行。   见丧尸越走越顺拐,马上要跳起机械舞,沈确牵住她的手。   前面的脚步停下,在走廊尽头的木门前,应该是一间会议室。   “叩叩。”   “报告,于主任,客人带到了。”   这浑厚的嗓子把丧尸又给震住,还以为要说‘犯人押到了’。   严肃的氛围让她下意识想后退,又以顽强的意志定住了脚步。   不、不能怂!来都来了!   要拿出丧尸当家作主的气势来!   这几天她都想明白了,陆锦川说是娘家人,本质还是沈确的上司,就好比企业的领导人,手下得力干将要辞职去结婚,领导不想放人,但如果她能拿出一些更有价值的东西做交换,应该就能顺理成章的把沈确领走。   老话说得好,风浪越大,鱼越贵——   作为丧尸里绝无仅有的种子选手,只要不把她嘎巴嘎巴切片,她她她、她可以!   会议室门打开,领路的士兵侧身。   里面是一张会议圆桌,桌后坐着个成熟知性的女人。   戴无框眼镜,盘着长发,一身便装,那气质一看就像老师教授之类的人物。   江洄站在她身旁,屋里还有四名执枪士兵,两个在她身后,两个在孟凛旁边。   于殊主动解释:“因为我的身份问题,程序上这种情况必须有卫兵在身边,别害怕,坐吧。”   孟凛还是愣了愣。   倒不是怕,而是在回忆。   她是见过于殊的,在妈妈拍的视频里,那时孟凛还没出生,于殊是妈妈的学生,视频里她还很年轻,虽然总板着脸,比同龄人更成熟,但还是透着一股少年气。   画面经常是在妈妈的办公室。   “这是你于姐姐,妈妈最好的学生,于姐姐say hi~”   贴脸的镜头偏转,于殊或是来送资料,或是送咖啡,每次看起来都像妈妈是学生,她是老师。   “唔——咖啡好苦,又偷偷减料了!”   “你应该知道你现在需要控糖吧?”   “求求啦,我在家已经被看得很严了,就多给我一块糖吧!我什么都会做的!”   “真的?”   “……假嘟。不要开会,也不要批论文,不要不要不要……”   于殊便会叹一口气,一副拿她没辙的无奈模样。   后来她还见过两次真人,一次是三岁,于殊来到她的卧室,给她做了一些题目,问了些问题,孟凛印象很模糊,第二次是七岁左右,她不知道于殊是什么时候来的,隔着二楼的窗户,小小的孟凛望见褚步庭送她出门。   那是个秋天,她扎着很长的马尾,穿一身卡其色风衣。   那时候她看起来就已经是个大人,却和今天截然不同。   于殊应该已经四十岁了,时光在她身上留下了清晰的痕迹,但孟凛还是觉得很亲切。   尽管她可能根本不记得自己。   但这个和妈妈曾经一同出现过的人,突然让她不害怕了。   丧尸的迟滞在卫兵眼里看来又是另一番景象,四名战士同时贴住扳机,目光警惕。   沈确没有携带武器,但站位悄然生变。   隐蔽的剑拔弩张在几人间蔓延。   “噗。”   一声嗤笑让孟凛回神。   江洄指着她,笑得特贱:“你这身谁给搭的啊?穿得跟二鬼子似的。”   孟凛:“!”   你才是二鬼子,你全家都是二鬼子!   为首的士兵开口:“于主任。”   “好吧。”于殊说:“这也是程序,谈话前我们需要先判断一下你的危险性。”   孟凛收回怒瞪的目光,攥了攥手:“要怎么,判断?”   “那还不简单。”江洄活动着胳膊走过来,冲着她挑挑眉,然后零帧起手:“五魁首啊,六六六啊,姐俩好啊,八个五——九个七啊!”   这家伙一看就是个酒腻子,划拳都有肌肉反应了,速度贼快。   孟凛划拳还是跟大学一个姓朱的社长学的,实操经验不多。   加上丧尸本来就不灵活,表现得仿佛是个智障。   江洄:“嚯哈哈哈哈哈~~~”   孟凛:“………”   啊啊啊啊啊,她一直在挑衅我!!!   丧尸气得恶狗出笼,周围人还没反应过来,沈确早有预判,凌空拦腰抱住。   江洄还不收手,对着她抛了个眉眼:“诶嘿~”   别拦着我,我要干死她!!!啊啊啊啊啊啊!!!   丧尸胳膊舞成两道大风车,气得“嗷嗷”直叫。   刚要端起枪的士兵们:“……”   这个丧尸,好像…确实有点子特殊在身上。 第65章 65   于殊扶额,叹了口气:“江洄,别闹了。”   江洄闻言,立马收手,很听话的站回到她身旁。   于殊对几名士兵说:“现在危险性可以确认了,江洄留在这,你们先在门外等。”   四人互看一眼,这名丧尸虽然不能排除有攻击性,但危险性确实不高,看起来不是很聪明。   士兵离开后,屋内的气氛陡然缓和。   于殊示意:“放心吧,你是安全的。坐,就当是聊聊天。”   孟凛坐到了她的对面,老老实实的把手放在桌下。   沈确挨着她,在桌下握住她的手。   于殊笑了一下,问:“你对丧尸病毒了解多少?”   孟凛:“啊?”   怎么上来就开始随堂小测验啊?   “或者换个问题,你知道世界发生了什么吗?”   孟凛老实巴交:“我就只,知道,三年前那个,病毒出现。我被一个、应该是已经,变异的人袭击,然后就,晕过去了,等我醒过来,反正就乱成,一团。”   “在哪里?怎样袭击?是怎么被感染的,具体一点。”于殊边问,边示意江洄打开放映设备。   孟凛盘着沈确的手,又从她到学校开始详细的说一遍。   其实她对自己为什么会变成特殊丧尸完全没有头绪,当初感染她的那个人也不像有脑子的样子,就和路边的普通尸差不多,唯一的变量可能就是她不是被咬才变异的。   “我变成这样,会不会是,因为那个血,不是经过、血管,而是消化道?”   于殊笑笑,让她先看幕布:“这是我们根据迄今为止的讯息,整理出的病毒传播路径图。”   PPT上有两张地图,一张华国,一张世界地图。   同一个日期下,华国地图上几乎所有城市都标注了密密麻麻的红点,这是当时公安系统里记录的声称被袭击的报警电话的ip定位。另一张图信息就简略得多,只有少数国家标红,另外的涂黑,于殊说那些是完全失联的国家,标红则是曾与我国有过通讯的。   随后她切换了几张图,是国内各城市的沦陷情况。   放在图表中就能很清晰看见,沿海的人口密集区几乎都是在三天内就彻底失序。   “速度太快了,对吧?”   “当初就有许多学者怀疑,与感染者直接接触不是这种病毒唯一的感染途经。”   “后来经过实验,我们在未变异者身上也提取出了和丧尸身上同样的病毒,确定这种病毒在丧尸爆发前就已经存在并大范围传播的事实。”   这个信息孟凛之前就听沈确说过,一直有个疑问:“可是,丧尸可以用,声音吸引。为什么那个,时候不直接,把城市里的,聚在一起,然后用导弹。”   白费了她花大力气开的演唱会!   于殊笑了笑,眼中却并没什么笑意:“试过了。”   幻灯片切换,幕布上映照出几张爆炸后的城市废墟图。   图片都是高空俯拍,好像是卫星照片。   照片里建筑崩塌,灰黑一片,这么大的轰炸范围,应该是核弹的成果。   孟凛慢慢眯起眼,老花眼用力聚焦,倏然一怔,感觉到后背一阵恶寒。   “那上面,这些东西,是、是人还是?”   黑黢黢的城市废墟中,除了建筑残骸,还分布着非常多的点,乍一看很难分辨,那些全都是躺在地上的丧尸,因为太过密集,就好像切开的蚂蚁窝一样,和背景融合成一片。   连着好几张卫星图仔细看都是这样。   照理来说被核弹轰炸,原本在这的丧尸都应该都被炸得气化了,运气好的,也是变成一块块。   绝不可能像是照片里这么完整,还全部都躺着,看起来就像……   一片网,或者,植物的根系。   孟凛越琢磨越心惊,san值飞速下降。   她一紧张就想抱着点什么,也偷摸不盘手了,直接抱住沈确胳膊:“你有没有,看过这个?”   沈确脸色也很凝重:“没有,我从没听说过。”   说明这些照片都不是公开的资料。   江洄:“……咳咳。”   注意点影响嗷,都不避人了咋的?   于殊并未在意她们的动作,继续讲道:“你们看到的这些照片分别来自A国和印度,这两个国家是我们所知最先对丧尸使用大范围攻击性武器的国家,在卫星控制中心尚未失能前,我们取得了这些卫星图片。”   “当时我们也对这些照片感到很困惑。”   “直到前段时间,官方对西市和A市的卫星控制中心先后采取行动,拿回了部分数据。”   “这几张更早时间的照片,印证了我的猜想。”   幕布上的图片背景不再是被轰炸后的废墟,而是周边的道路俯瞰图。   可以看见在轰炸发生前的几秒,本应该在游荡的丧尸就出现了异动。   所有丧尸好像在向同一方向倾听,轰炸之后,这些丧尸就开始了……迁徙。   孟凛不知道这个词是否准确。   她能想到最相似的场景,是蚂蚁发现食物后,蚁群排着队赶往食物所在的地方,一个挨着一个,队伍奇长无比,照片里的丧尸就像这样,从四面八方,汇集到废墟里,然后躺下。   这时,图片忽然又切换成了几段短视频。   好像都是我们的军队对战丧尸时拍摄下的,距离比较远,画面模糊。   但已经足够孟凛分辨,视频对面冲过来的那些丧尸,和自己长得完全不一样!   就,突然从《行尸走肉》到《生化危机》,基础设定都变了啊喂!   孟凛呆呆的:“这是,什么?”   “丧尸。”于殊说:“这些是从边境战场上拍摄回来的视频。”   “对面的就是印度过来的丧尸,我们称之为变异体。”   在该国进行大轰炸后不久,我国的边境线上就出现了这些新型丧尸,给我方的军队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和伤亡。后来,士兵们捕捉到了活体,由于殊与几位资深科学家共同解剖,终于发现了,丧尸究竟是什么东西。   图片资料伴随着于殊的叙述,信息量太大,一下子把丧尸本尊都给干沉默了。   孟凛消化了好一会,翻译成人话来理解,她手指自己:“你是说,我现在其实,是一朵蘑菇?!”   “……”于殊被她的说法逗笑:“准确来说,是远古真菌。”   经过两年多的时间,集结了各学科高精尖学者,研究所终于完成了对丧尸诞生原因的溯源。   丧尸之所以不感染动物,是因为丧尸病毒本就是在针对人类专有基因的基础上被制造出来。   HAR1,一个在人类进化中快速变化的长链非编码RNA基因,是人类大脑皮层复杂化的关键“调控开关”之一,更简单来说,它是人类区别与其他动物的关键,它不是‘零件’,而是一个指挥皮层神经元正确构建的“调控程序”。   当初老师在发现这一基因解析编码时就严肃地告诫过所有知情者。   这是潘多拉的魔盒,绝不能公之于众,必须要销毁。   所有人都以为那份资料被师母秘密藏起,师母一直承受着外国势力的威胁,与各方不断周旋,实际在老师失去意识前,关于HAR1的所有资料就已经由她亲手销毁。   但她们不知道,A国人早已买通了实验室里的一名研究员,资料虽然被销毁,但部分存储设备却被偷出,进行了数据复原。   后来这些是于殊的推测:   A国人得到的数据并不完整,他们选择与印度进行合作。   印度的实验室如何制作出病毒不得而知,但从最终结果倒推,这种看似无害,潜伏期极长的病毒,原先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无声无息的摧毁感染者的后代。   病毒确实被制造出来,但发生了意外泄露,研究室选择隐瞒,病毒便在极短的时间飞速蔓延,却又悄无声息,在人群中不知经过了几次迭代变异,然后,遇见了可以寄宿在人类体内的远古真菌。   研究所的植物学家认为,这种远古真菌是因为极地冰川溶解而被释放重生,它们的年代十分久远,或可追溯到志留纪与泥盆纪时期,那时存在一种以真菌为主导的奇特生态系统。   远古真菌是地球上最早的回收者之一,早期植物没有真正的根,依靠与真菌共生来吸收水分与矿物质,这种共生关系可追溯到4亿多年前,并持续至今。   复生的远古真菌在适应了新的地球环境后,主动或被动选择了感染病毒的人类作为寄主。   它们也许是把死去的尸体当作了某种‘土壤’,菌丝取代了神经网,并释放出特殊的酶替代神经元信号,令丧尸可以活动,不断进行繁殖。   真菌中存在一种“活体互联网”,庞大的菌丝体在地下延伸,联系90%的陆地植物,这种地下网络可能是地球上最古老、最复杂且最高效的高度动态的运输通讯系统,传递出化学与预警信号。   那些卫星照片,就是这种真菌网络的具象化证据。   轰炸后丧尸的聚集原本是真菌为了重新吸收死亡同类养分的本能行动,但是先抵达的同类受到了放射物质的影响,一种集体性的主动变异,由此发生。   令人后怕的是,这种变异很可能可以通过真菌的化学信号同步,也就是说在这种活体联网范围内的丧尸,哪怕没有直接接触放射性物质,也会发生某种程度的变异。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不使用大规模热武器的原因。”   早期虽然并不知其详细根源,一些学者就已经对高层提出警告。   深思熟虑后,我国最终选择了更加保守的战略方针。   也因此我国境内的丧尸都还是更加“纯粹”的原生种。   “……”叽里哇啦说了一堆,孟凛重新翻译:“明白了,所以我是,一朵,远古蘑菇。”   而且在她完全不知道的时间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同类已经奋勇变异。   什么什么真菌聊天室,根本妹有通知她进群啊!   她还在那儿偷着美,以为自己是地球上最闪亮的尸。   原生种……   听起来就更old school了!   “大致情况你现在应该明白了。”于殊平静地说:“归根结底,丧尸并非我们目前最大的威胁,研究所现在的目标,是研制出遏止病毒继续传递的疫苗,否则人类终将走向灭绝。”   她又说了些什么,孟凛怔怔地听,满脑子都是:   蘑菇…蘑菇……我是一朵战五渣的远古小蘑菇……   PPT已经关掉,江洄不知何时跑到她身后,拍拍她的肩膀。   安慰:“别难过,至少菌菇汤还是很鲜美的,知道真相后至少云省人也会原谅你们。”   孟凛推开她,“嗷”了一声,又反过味来。   所以今天于殊把她叫来上了一堂丧尸课,就是为了告诉她其实她没啥研究价值?   孟凛还想为自己的自尊再挣扎一下。   “但是,我应该,也可以,帮你们……”   于殊淡淡道:“研究所已经研制出了丧尸干扰剂,对丧尸的研究也在稳步推进。”   孟凛终于泄气,肩头垮下去,像朵丧丧的金针菇:“……嗷。”   “地球存在了46亿年,经历五次生物大灭绝,人类总以为自己应该成为例外。”   “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人祸,欲望的膨胀,同类的争夺,文明的堕落,共同造就了这样的结果,这件事不该由哪个单一的人来负责。”   “听说过吗?人类的基因与香蕉有50%以上相同。”   于殊看向窗外,笑笑说:“我们只不过是半根香蕉罢了,香蕉能怎么办呢?”   孟凛:“啊?”   江洄:“我有异议!”   孟凛看了过去,心说这家伙偶尔还是靠谱的。   于姐姐作为研究主任,这个发言还是有点太不正能量了叭!   “我认为我比香蕉还是要聪明一点的。”江洄一本正经:“论证如下,首先,人和香蕉之间的相同基因其实是基础基因,这一点不仅是人类和香蕉,还有苹果土豆大米果蝇和老鼠……”   在场所有人和尸:“………”   槽点太多,已经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吐了。   孟凛投去怜悯的目光:蒜了,以后还是让让她吧。   毕竟都三十岁了,居然还在努力证明自己比香蕉更聪明。   ------------   𝑺𝑺𝑵·听我碎碎念.我说幸福万岁.   ------------ 第66章 66   没有采样没有切片甚至没有询问她愿不愿配合做研究。   于殊在讲解完丧尸病毒始末后就以还要工作为名,把她们给请了出去,包括江洄。   门口等候的士兵把她们领出实验楼。   沈确要的东西已经运来了,外头空地上搭起了一个小小的改装棚。   不得不说官方的人效率好高,她们早上去实验楼的时候那棚子还没有。   而且也很守信用,不仅是改装房车的零配件,还有她们原本的物资,士兵说那台保时敏捷就停在外头的停车场里,钥匙先交还到她们手里,随时可以取走。   不仅有棚子,陆锦川还派来一名懂汽修的士兵,帮沈确一起干活。   孟凛刚听完海量信息,心里有些乱,想自己静静思考一下,就没跟着沈确去车棚。   但她也不想回屋,屋里闷得慌,外头呢又全是士兵,站岗的巡逻的,看得尸心里怕怕的。   幸好还有一个熟人,孟凛于是决定留下来落井下石。   江洄孤苦伶仃的蹲在树荫下。   孟凛走过去,戳戳。   丧成一朵蘑菇的人类抬胳膊搡她,语气很冲:“干啥,不吃别扒拉!”   虽然心里已经决定要让让她了,但看这家伙这么失落,丧尸的心情还是不由好了起来。   脑海中扬起小皮鞭,脸上笑得贱贱的,凑近道:“欸,你是不是,对于姐姐,有想法?”   江洄扭头诧异:“你咋知道的?”   废话,明眼人哪个不知道,看你那副不值钱老是往上贴贴的样子!   “你都看出来了。”江洄垂头叹气:“那沈确那个死鬼肯定也知道,她居然忍心眼睁睁看着我为情所困,对我一点耐心也没有!”   那倒也不然,她在这方面是真木头。   孟凛闲着也是闲着:“那你,跟我说,我听听呢?”   江洄对她十分有一百分不信任:“你不会是想套我话吧?落井下石?趁我病要我命?”   孟凛惊讶:“怎么会!我是那种,人吗?”   “……”你也不是人呐!   江洄转头瞥她一眼,想怼,忍住了。   这事好像还真的只能和她说说。   于殊的保密等级太高,跟别人根本不能提,她也算是局中人。   一切的根源都来自三年前那场行动,她和沈确的人生完全被改变。   江洄原本的任务是接近孟凛,同时在课题组取得于殊的信任,争取得到更多信息。   想当年她也算是情场浪子,经验丰富,谁知道竟然第一步就在大小姐手上折戟。   二号目标失败后,老陆就让她全力投入一号目标。   但于殊,她不是人呐,她是一台机器,一个卷魔,她不仅卷手下的人,也卷自己,江洄就压根儿不是这个专业的选手,却被迫跟着卷生卷死,日日开组会被cpu,累得简直不想活了。   单单是为了赶上进度,恶补知识,她就秃了一大片……   但于殊别说是信任了,就连她端茶倒水送咖啡,她的态度都冷冰冰的。   就在她像牛马一样埋头努力了大半年后,有一天,毫无征兆的:   “其实你不必做这些,我知道你们的目的,我手里没有你想要的东西。”   江洄都没反应过来:“啥啥目的?”   于殊看了眼她送来的咖啡,表情平静:“你不会觉得自己的档案做得天衣无缝吧?”   “……”江洄头一回感到这么慌:“我可以解释!”   “不必了,我只是想告诉你,你不需要做这些额外的事。”   于殊端起咖啡,看着手里的报告,头也没抬:“你可以继续留在这。你有你的任务,我有我的课题,只要你们不干扰我做研究,其他的随意。”   将情况上报后,老陆却没有让她撤走,上头的人对于于殊会发现好像并不意外。   也是,于殊是江洄这辈子见过的智商最高的活人。   她其实也不意外,只是尴尬得想死。   虽然双方心知肚明,但既然没被于殊踢走,手上的活儿就得继续干。   有时候人不逼自己一把,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能吃苦!   三年,整整三年!   在任务即将完结的时候,她甚至已经变成了别人口中那个很靠谱的师姐。   那时她还没有对于殊动心,又或者说动心了自己并不知道,如果一切顺利,她本应回到医院工作,与于殊再无交集,但偏偏那普通的一天,改变了一切。   海外行动组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夺回了孟凛的冷冻仓,在冷冻仓运输回国后,褚步庭答应配合,条件是她们必须保护她女儿的安全。她们将会面地点定在了中部某城,褚步庭的工厂和私人储存室都设立在那,冷冻仓将保存在她准备好的储存室里。   沈确是褚步庭点名要的人。   因为是机密任务,人走得又很匆忙,原本的安排是等孟凛打电话找到她这儿,她再顺势帮忙遮掩过去,离开一两天而已,就说是家里有事,手机坏了。   谁也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寸。   就在老陆她们离开的前后脚,于殊忽然发现自己的办公室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查找监控,却完全查不出端倪,意识到这不是普通的行窃,她立刻告诉了江洄。   就在两人检查是否丢失什么重要文件的时候,一帮A国人闯入发动袭击。   江洄日常用的手机在打斗中损毁,好在学校周边一直安排有人手,保卫人员匆忙带着资料,保护两人进行转移。   同一时间,丧尸病毒爆发。   孟凛本已经被周密的保护起来,这边的安保组接收到A国人袭击的消息时,她已经出了门,开车去往学校。   安保组跟随在后,仅仅一步之差,他们遇到了丧尸造成的连环车祸,被阻挡在路上,而学校里,于殊和江洄却已经离开。   孟凛会变成丧尸,是意外中的意外。   但这些沈确没有说,老陆看起来也没有说明的意思。   江洄抓了抓头发,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啥时候动的心,以前我真是挺怕她,她这个人确实是天才,但天才大多有病不是?她就完全没有感性的一面,像个只知道工作的AI,共情力为零——”   孟凛摸着下巴:“懂了,你是,斯德哥,尔摩。”   江洄:“……我还翼德跟尔康呢。再扯淡我不说了昂!”   孟凛刚起兴:“说、说说说。”   “哎,简单说吧,大学我不是就在她的课题组吗?丧尸病毒爆发后我俩还在一起工作。”   末世初期,一片混乱,她们也是几经辗转,遇到无数次危险,才好不容易在西北安顿下来。   那时指挥部和基地都才建立不久,研究所同步成立,于殊也被招揽。   于殊是天才,为人冷傲孤僻,但科学家哪个没点傲气。   她说话太直,完全不通人情世故,在一个讲究集体主义的地方我行我素,甚至当众说出‘人类就算灭亡了也没什么值得可惜’这样的话,加上官方虽没明说,但同在一个圈子,总有人听闻过风声,对病毒来源的推测,她身为孟凛的学生,自然被认为并非同路,不受待见。   于殊在研究所待不下去,想要离开,老陆出面争取。   当时医院缺人手,江洄主动申请,却被老陆再次安排到了于殊身边。   “她亲自点名要你,说是要个熟悉的,信得过的人当副手。”   “你主要工作就是跟在她身边,保护她的安全,再就是研究所里边儿那么些人呢,你帮她传个话,说个事儿,懂吧?给翻译翻译,大家都同事,别弄得那么僵。”   江洄也不知道“熟悉信得过”到底是于殊的原话,还是老陆忽悠她。   但她还是接受了组织的安排,大抵就是那段在研究所同甘共苦的时间,让江洄产生了另外的情愫。   世界越黑暗,越可见人性迸发的光辉,究竟是哪个瞬间,她不知道。   是在病毒隔离室还未完善时,敢为众人先的一句“我来”?   是在士兵食物紧缺的时候,额外补给粮发到手中,她淡淡一句“和他们一起分了吧”。   西北未知的日日夜夜,荒漠戈壁上皴裂的皮肤,美到震撼的银河,是鲜血淋漓,挥汗如雨。   或者,仅仅只是分到食物的士兵在拓荒缴获物资后,送来的一小罐粉末。   “咖啡?”又是两夜没怎么阖眼,于殊眼底疲惫青黑。   捧着杯子认真嗅了嗅,忽然笑了起来,“加糖了?三颗?”   江洄站在桌后,只觉她笑起来,比辰星璀璨,“加了,还抢了赵主任的一块。”   于殊垂眼摇了摇头:“我以前从不喝加糖咖啡,果然时事异人。”   江洄坐在桌角,刻意轻松:“人都会变的嘛,吃点糖,甜一甜,明天说不定好运就来了。”   窗外鹅毛大雪,寒风拍得窗户哐哐直响。   于殊喝了一口,递给她。   江洄诧异:“不喝了?给我?”   明天她们要接收一个边境送来的变异活体样本,危险性很高。   “谁说不喝了?”于殊难得开了个玩笑:“分你点好运罢了。”   孟凛听得津津有味:“那你,追、追了没有?”   “这不一直在追吗!”江洄没好气:“她就跟沈确一样,断情绝爱,一心只有工作……”   “哎?对啊,要不你给我说说,你是咋把沈确搞定的?好端端一个工作狂,现在都要带着丧尸私奔了,你是给她下蛊了,还是每天偷偷大郎吃药了?”   哈哈哈,真好笑,你问我,我还想问你呢!   这几天见了这么些人,哪个也不像是给沈确洗脑的。   那个老陆最可疑,感觉很了解她,但和她猜的那种可能又不太像。   虽然但是,在死对头面前,面子绝不能输。   “嗯~~~?不猪道~~~”   丧尸搔首弄姿,嘟嘟嘴:“反正,尸的身材,很曼妙~”   江洄:“………”   老娘真是脑子被驴踢了才会问你!   “看到这个了吗?”江洄用手比了个枪。   孟凛:“干巴爪子。”   江洄:“……”   孟凛:“八?”   江洄:“是枪!枪!——我枪法也很曼妙!”   她说完一蹦而起,拍拍屁股就要走。   孟凛赶紧抓住她:“先别,走!我也有事,想问你。”   “哈!你啊?”刚才还蔫吧的人,这会儿抱着臂,又开始贱嗖嗖:“问我?”   攻守易型了,孟凛能屈能伸:“你先坐下,说。我不白问,可以和你,交换!”   江洄眼珠子滴溜溜转了一圈,又蹲下:“say我听听呢。”   孟凛看看左右,悄默声的:“我想问你,沈确,之前给你的,那个信,是什么?”   “……”我勒个妈耶!   她都差点忘了这茬,这是能说的吗?还不得被冷面杀神大卸八块?   江洄刚要装傻,孟凛立刻:“我给你说个,秘密。其实我,没有失忆,只是沈确她,不知道!”   “………”江洄地铁老人看手机,“我是你们play的一环?”   “不是。”孟凛解释道:“于姐姐,是我妈妈,学生。我认识她,可以,帮你。”   “!”   江洄当然知道于殊和孟凛的关系。   还知道于殊非常尊敬她的这位老师,甚至可以说得上是钦慕。   她扭头望了一眼空地上的车棚,心一横——   妹儿啊,别怪姐,为爱插姐妹两刀也是人之常情!   “行,成交!”江洄飞快握了一下她的手,附耳过去:“守卫者计划,现在也不算机密了。”   “简单点说就是利用丧尸消灭丧尸。你们蘑菇之间不是靠化学信息素交流识别同类吗?于主任就提出利用这种信息素,让我们的丧尸把其他丧尸识别为敌人,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我们的,丧尸?”孟凛迷惑。   “嗯。这个计划是自愿的,越强的人变异成丧尸也就越强,被选中的士兵可以自由决定是否签署同意书,同意的话,在牺牲以后,研究所将会回收其变异的丧尸进行研究。”   “其实就类似于遗体捐献,沈确那封信里,就是同意书。” 第67章 67   “那这几个拆下来的座椅你就不要了?”   来帮忙的士兵姓韩,干活儿非常麻利,从后车厢探出头问。   “嗯。”沈确脱下手套,抹了把汗,往车棚外走:“韩工,我出去一趟。”   车里应了一声,响起角磨机的动静。   刚到棚外,迎面遇上孟凛。   孟凛有点走神,沈确又走得太急,一人一尸就这么结结实实撞了下。   丧尸的硬度可不是盖的,沈确倒吸口气,下意识先伸手摸摸孟凛额头。   撩起刘海看得很仔细,“撞疼了吗?”   孟凛被她仔细得都感觉好像有那么点疼了。   反应了两秒,才想起来她都丧尸了,疼什么疼。   之前在A市游荡的时候,走路没留神,一下撞到墙上,把墙都撞了个坑,她都没感觉。   “我不疼。”丧尸学着胡乱地摸了摸她胸口:“你没事吧?有没有,被我撞出坑?”   大小姐关心人的手法过于粗糙,十分像在耍流氓。   车棚外全露天,周遭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看着。   “没事。”沈确摁下她的爪子:“我刚想去找你。”   她人在车棚,一直留意着外头,江洄和她聊了一会天,今天看起来倒很和谐,后来江洄被叫走工作去了,孟凛又在原地发了会呆,望了望车棚,自己回了小白楼。   回去后好半天没再出来,沈确便有些不放心,想去看看。   “啊……”孟凛有些心不在焉地说:“我回去,喂呼噜,吃饭了。”   沈确:“呼噜早上吃过饭,你喂的,忘了?”   “……”难怪给罐头的时候它反应这么疑惑。   孟凛其实是心思乱,回去自己冷静冷静。   但一个丧尸在屋里转来转去转来转去,又怕外头有士兵看见,以为她疯了,所以就随便找了点事干。   孟凛哈哈哈干笑,推着沈确往里走:“车子,怎么样,自己改,很难吧?”   陆锦川给弄来的车子是辆小面包,空间还挺大,五座的车,底盘发动机啥的都已经提前整备维修好了,车况沈确看了看,几万公里的老黄牛,能修成现在这样很不错了。   她和韩工今天主要工作是先把车厢里不用的配件全给卸掉,量好尺寸,画个草图出来。   小面包车门全开着,韩工正蹲在里头磨车底板的锈。   除了主驾副驾的两个座位,车后座整个空间全给拆掉了,光秃秃黑黢黢。   边上丢着拆下的东西,孟凛惊了一跳:“这都是,刚刚,拆掉的?”   她和江洄才聊了会八卦,她这车都快拆空了,工作效率也太高了叭!   “该不会,明天,我们就能,走了吧?”   “没那么快。”沈确摇头,笑了一下:“你先来看看设计图。”   图纸是韩工画的,设计是沈确自己琢磨,她想尽快完工,加上手头材料有限,大概思路是以活动的木柜为主。座椅后面用木板搭一个双人床架,下面是抽屉,收纳被子床单和衣服,后备箱两侧打两组方格柜,接上水箱,做个面盆,这样洗漱就很方便。   木柜下面接翻折板,拉出来打开就是个小桌。   用来切菜备菜,或是用气罐做饭时都能用。   “一会儿把底板刷上防锈漆,包一层保温棉,就可以铺地板了。”   “只有棕色的板材,行吗?底色大体就是白色,每个车窗按个小窗帘,你喜欢奶白还是鹅黄?这个我再找老陆申请,布料不难弄,尺寸可以自己裁。你还想要什么和我说,可以再修改。”   刚才是心乱,现在她都有点梦幻了。   她真要有一辆房车了?还是沈确亲手造的?   这会不会有点太奢侈了,丧尸有点不敢信:“这个真的,不要钱?白给,我们?”   沈确淡笑着,摸了摸口袋,掏出一把车钥匙,她系好了绳,挂在丧尸的脖子上。   孟凛低头,翻来覆去看,好破的车,真是她们的车。   真好呀。   虽然现在只是毛坯,但沈确说完,她已经可以粗略想象出成品的样子了。   “那车里,有电吗?”   丧尸很贪心,如果有电源,天气不好的时候,她们俩就可以窝在车里看电影,玩游戏了。   “有。”沈确在床的位置比量着:“蓄电池可以放床下,你躺在床上玩手机,正好充电。”   那画面太美,光想一下就忍不住笑。   角磨机的声音停下,韩工回过头,看到孟凛。   他有些年纪了,短短的发茬半黑半白,并不很高,但很精壮。   看起来很像那种特严肃,不苟言笑的老师傅。   车棚里干活热,沈确和他都只穿了件白背心,满身是汗。   “这是韩工,图纸就是他画的。”沈确介绍。   孟凛怕吓到他,就没上车,趴着后厢门,只露出脑袋,朝他挥了挥爪子,显得人畜无害。   她在那等了半天,结果沈确完全没有介绍她的意思,韩工也没问。   丧尸感觉气氛一下子很尴尬。   韩工打量了她几眼,站起来。   车顶很矮,他得半弯腰,说:“够上尺寸的垫子就找到这一个,你试试,不好就一起打报告。”   床垫用一大块布单包着,斜放在边上,孟凛进来就看见了,还好奇来着。   韩工脱了劳保手套,和沈确一起把垫子搬到预备装床的位置。   孟凛上去坐了坐,就是那种很普通的弹簧床垫,有些硬,一使劲就咯吱咯吱响。   她把沈确也拉过来,一起横竖都躺下试试。   这个尺寸孟凛睡刚好,挺富裕的,沈确稍稍有点憋屈。   不过车厢最大宽度也就一米八,她们想要多点储物空间,就只能有所取舍。   韩工站在车外,一手支着车门,“床的高度差不多三十公分,你俩估摸一下。”   孟凛站起来比量:“我觉得,差不多,主要是你,会不会顶到,头。”   个子高也有个子高的坏处,孟凛真怕以后沈确每天起床都会撞到头。   一人一尸坐在光秃秃的床垫子上,就细节怎样布置,木板刷不刷漆之类的问题讨论半天。   主要都是孟凛在说,叽叽喳喳的停不下来。   她们以前住的那套大平层,是褚步庭很早以她的名字买下的。   所有硬装软装都没经过孟凛的手,大学后直接拎包入住,没费过什么心思。   褚步庭的审美清一色黑白灰,所有东西看不出logo但都很贵。   孟凛以前觉得那样挺好,高贵典雅,现在轮到自己设计,她忽然发现她其实更喜欢明亮的色系,她自己已经又冷又硬了,住的地方还是要布置得温馨可爱一点才好。   哎,她有点后悔丢下那个史努比台灯了。   丧尸沉浸在自己的艺术里不知天地为何物,余光偶然一瞥,发现还有个人在等着。   她赶紧爬起来,有点不好意思:“我是不是,耽误你们,干活了?”   孟凛身为丧尸,对军人有种本能的畏惧,玄学说军人满身正气,能镇邪祟,可能真有道理。   韩工一直靠在车门外听,这会看着她。   犹豫了两秒,忽然说:“我本来不应该问。”   “但我还想问,你是我见过唯一一个会说话,能思考的丧尸,我想问问你,你变成这样以后,还会冷吗?热呢?受伤还感不感觉到疼?如果不咬人,会觉得很饿吗?饿起来难受吗?”   沈确皱眉,语气不怎么好:“韩工——”   韩工好像已经在刚才把这些话在心里翻来覆去重复无数遍,立刻说:“对不起沈队,我知道说这些是违反纪律的,处分我我认了,但可不可以回答我,哪怕就一个问题?”   “我闺女跟你差不多大……”   沈确沉默下来。   孟凛拽了拽她,绘声绘色地说:   “不会的。变成丧尸,都感觉不到,冷热,也不会生病,我没有咬过,人,刚开始,是会饿的,习惯了就好,其实丧尸,环保又节能,特别在城市,里的,没那么容易,受伤,而且完全,不会痛!”   从旁边顺手一拿,夸嚓一下,表演了个空手劈木板。   “你看,很厉害吧~”   韩工愣了愣,遮着眼低头笑一声。   “确实,厉害。不过那块板材,本来应该是你床头柜的柜面。”   “!”孟凛瞪大眼,看着手里的碎片:“啊啊啊啊——我的柜!”   只是很简短的交流,人和丧尸好像忽然就没那么生疏了。   孟凛大概也猜到,因为她的身份很特殊,士兵们要恪守保密条例,所以不能随便和她交流,对她的了解越少越好,最好连名字也不要知道。   这就很尴尬了,于殊不召唤她,还让她自由活动,丧尸变成了整个营区最闲的人。   孟凛索性搬来凳子,坐在车棚外督工。   先前光顾着看车厢内部,醉心室内装潢,没仔细看外观。   这辆小面包……哪儿止内部是毛坯,这外头更是极致战损版,往路边一停,谁还能分清它和废铁有什么区别!   韩工说这样更好,够隐蔽,车越破越不招人惦记。   她们现在因为是在东南,沦陷区范围大,如果要往西北走,就得防着人了。   道理确实没毛病,孟凛也想说服自己。   但大小姐越看这斑斑驳驳的铁锈越不顺眼。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也不能太狗啊,每天坐这破车,仿佛世界末日还赶着去工地板砖的丧尸,想一下就觉得命好苦。   重新喷涂肯定是没这条件,要不然——自己刷漆吧?   木板,纸,铅笔,都是工地里现成的,大小姐看着画板思考,手里下意识开始转笔。   这么久没动过笔了,竟然这一刻很怀念。   试着画了几笔线条,果然,歪歪扭扭的,以前她可是闭着眼都能画圆呢。   不过反而燃起了丧尸的斗志,不就是从零开始驯服手指吗?   来吧,Pokehand,就决定是你了!   中午休息吃饭的时候,孟凛脚边已经扔了好几团废纸,沈确叫她好几声都没反应。   韩工走到后面看了眼,有些惊讶:“你还会画画?”   纸上画的是她们的卡通小房车,侧面还有装饰完的透视图,已经有模有样了。   两人手里都端着饭盒,韩工那份都快扒完了。   隔离区里没有食堂,三十几号人的饭全由外头专人按时按点送到门口,士兵检查后才会拿进来分送,刚才还来过人,她竟然完全不知道。   沈确还在等她,问她要不要尝尝,罐头豆子配泛黄的陈米饭。   现在知道某些人为什么能面不改色吃完那份鱼糊糊汤了。   虽然已经有些天没吃饭,但大小姐果断拒绝品尝邀约。   谢谢啦,其实可以不用这么爱我哒~   韩工又暗暗被惊讶了一次,原来丧尸不止会画画,还会吃饭,而且还挑食!   孟凛复健了半天,还有点没过瘾,忽然灵机一动:“要不要,我帮你,画一张画?”   “你可以,大概和我说,你女儿,什么样子,我给你画,但是,只能卡通……”   “——可以吗?”韩工开始还愣,猛然激动起来,“卡通就行,卡通就很好!”   孟凛没想到他会这么激动,都怀疑他是不是不知道啥是卡通。   怕他预期太高会失望,又给解释了一下。   韩工脸都激动红了,擦着手上的油:“我知道!动漫动画片,我以前还陪她去电影院看过。”   他描述得很详细,鼻尖的痣,眼睛笑起来的形状,小时候最爱的发卡,长大后染发的颜色。   仿佛是等待一个隆重的礼物,韩工蹲在棚边,没叫他他就不敢过来。   孟凛先画了一版Q版小人,想了想,又翻到背面,画了一幅更写实的。   成品没有达到她心理预期,但尽力了。   “你看看,这个,怎么样?”   她看见韩工眼睛唰一下就红了,看着纸上的画,半天没吭声,不敢接。   “我、我手脏,谢谢谢谢,很像她,真的…很像……”   营区士兵换防是每四小时一换,正好在中午有一波,车棚就在空地中心,好些人路过都看见了孟凛画画。   韩工在队伍里是老资历,多面手,很多兵是他手把手带出来的,都知道他战功卓著,没想到他竟然会跟丧尸说话,都感觉很离奇。   中午送饭时陆锦川从外面回来,去实验楼时也路过看见了,却没说什么。   所以,老大的意思是,可以说话,不违反纪律?   一些士兵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下午往车棚打量的视线明显变多。   全封闭的营区,这种消息传得很快,说是丧尸在车棚那儿义画,画得特好,跟照片似的。   等傍晚的时候,车棚外头就已经围了一圈人,轮休的士兵觉都不睡了,跑来看丧尸画画。   “嗷——等、等一下,别挤!”   “今天,画不了了,我手都、抽筋了!”   孟凛真没想到,画卡通也能这么抢手。   但她今天真的已经燃尽了,爪子现在就像面条一样,拿起笔就抖抖抖抖抖。   好不容易溜走,回屋搂着猫缓了半天才返过乏。   好、好累……   但是,还挺充实,当明星的感觉真是不赖,嘿嘿!   沈确给她打回热水,就见累惨了的丧尸趴在沙发上傻乐。   哐当一声,孟凛看过去:“这,哪来的?”   本来只是打水打算擦擦身子,路上遇到几个士兵,听说她要洗澡,不知去哪儿给搞来个大铁桶,还帮着把热水一块搬到门口,好些热水壶,都是其他宿舍一起匀来的。   孟凛浸在舒服的热水里,变回扁扁的麻薯脸,都有些受宠若惊了。   想了想,实在想不通。   “他们不会,明天要,把我拉去,做实验吧?”   沈确把韩工给的袋装沐浴露挤进水里,搅出泡泡,“不会,他们做这些不是因为这个。”   是因为感激,感谢。   不是每个人都有她的运气,可以拥有一张照片。   灾难来临时,应急响应的命令来得很急,全军集结,带上武器装备立刻出发。   谁都没想到,自己再也没能回去。   他们是战士,也是有血有肉有家的人。   每个人都失去了很多,甚至,连一张照片都没留下。   孟凛:T^T   这回正好在浴缸里,泡泡水流了一脸,内牛满面。   ……憋说了憋说了,扶本尸起来,尸画还不行吗! 第68章 68   来到安全区的第二个晚上,孟凛还是没能睡成安稳觉。   刚入夜,在屋里就看见隔壁医院警戒灯大亮,听说是这次参与任务的伤员开始陆续撤回,人数不少,营区直接拉响了一级警报。   半夜时甚至还传来了枪声。   她们这儿也做出了应急响应,调拨了三分之一的战士过去支援。   为了确保隔离区的安全,沈确虽然已经不在编列内,还是顶上了夜哨岗位。   医院区域的灯光整夜都没熄,人来人往的声音断续传到耳朵里,丧尸躺在床上,睁眼到天亮。   清晨趁着岗哨还没换班,孟凛早早喂了猫,狗狗祟祟一通走位,钻进了实验楼里。   实验楼的卫兵今天的态度明显好了许多,虽然孟凛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但本着伸手不打笑脸人,求人办事好态度的原则,她也拿出了百分之一千的礼貌。   “你好,我想、找于主任,她今天,上班了吗?”   可能是很久都没听过‘上班’这种说法,卫兵有瞬间露出恍惚的微表情。   不过依然秉持住了严肃的态度,点点头,说:“你先在会议室等一下,我去通报。”   还是二楼尽头那一间,卫兵把她一个尸留在了屋里。   脚步声走远,孟凛在屋里乱晃,一会敲敲投影仪,一会歪头往柜子里瞅,没人躲在里面。   稍稍缓解了沈确不在身边的紧张情绪,丧尸终于坐到桌旁。   开始复习一会儿要说的台词。   不多时,两道脚步声由远及近,孟凛猛地攥紧了爪子。   会议室大门打开,于殊单独走了进来,卫兵留在了门外。   啊?单、单独会面啊?   于殊穿着实验员的白大褂,脸上满是熬夜后的疲惫,比昨天看着还要憔悴。   丧尸的紧张感直接飙升,心说这看着比她死感还重,要是出点事,有嘴都说不清。   “说吧。”于殊脱掉白大褂,随手搭在椅背,坐到她对面,揉着眉心:“找我有什么事?”   “呃,我是,想问……”一紧张,连夜打好的腹稿全忘了。   孟凛没有求人办事的经验,这回儿在脑子里忽然猛拍大腿——   哎呀,大意了,她应该提两箱牛奶或者果粒橙来的!   “想问自己的事?”于殊似乎对她的来意很了然:“还是关于沈确的事?”   丧尸一下坐直,老老实实:“关于,沈确的。”   “她之前好像,提交了一份,遗体捐赠的,同意书,我想问,可不可以,反悔?”   “你说的是守卫者计划?”   于殊靠向椅背,看着她:“这是你的意思,还是她本人的意思?”   “她——我的意思。”丧尸的背又塌下去。   孟凛本来想扯个谎,但对面眼神太锐利,她还是老实交代吧。   于殊没说话,端详着她那张与老师十分相似的脸,一些表情,又有师母的影子。   生物基因的遗传,真是神奇。   哪怕她已潜心研究数十年,还是会有这样无比感慨的瞬间。   事实上在不久前,沈确也来找过她。   她应该是站了一夜的岗,于殊也才忙完,水都没来得及喝一口。   沈确会来找她,在意料之中,一天的时间冷静思考,不长不短。   倒很符合江洄以前和她说过的人物性格,在西北的时候,除了眼前看不见头的工作,间歇时江洄也会说些自己的事,有点像没话找话,但确实也调节了她的情绪。   除了父母,江洄提到最多的人就是沈确。   回安全区时,江洄还私下来找她求情。   好像她是什么眼里只有研究的邪恶博士。   沈确越过陆锦川直接来找她,提了三个问题。   一是孟凛的腿能不能治;   二是孟凛没咬过人,她的状态还能维持多久;   三是她们现在的态度是代表自己还是研究所?   于殊亲手解剖过很多丧尸,希望她能帮丧尸治伤的还是头一次。   孟凛被她看得有点麻爪。   纠结要不要现在打出感情牌,毕竟人尸有别,也不知道她妈的面子还好不好使。   就在丧尸准备酝酿情绪的时候,于殊说:“守卫者计划现在已经不由我负责了。”   “不过你没必要担心,移交资料的时候,志愿者同意书里并没有沈确的那份。”   陆锦川就压根没有把同意书交给她过。   “没别的事就回吧。”于殊拿了衣服站起来往外走:“我还要工作。”   孟凛还在寻思她说没必要担心是不是就是盖棺定论的意思,没想到资深牛马奔赴工作的动作这么熟练敏捷。   “等、等一下!”丧尸慌张站起,身后的椅子哐啷翻倒:“我还有,一个问题!”   外面的卫兵听见响动,立刻大声问:“于主任?”   “没事。”于殊应了一声,回头示意她说。   孟凛也顾不上酝酿了,搓着手不安地问:“你是主任,等级高,你知不知道,我妈妈…褚、步庭现在,在哪里?如果方便,能不能,帮我打听、打听?”   这个问题她憋在心里已经很久了。   在遇到于殊前,身边唯一能问的人是沈确,但是因为她之前编的谎,再加上沈确根本没见过褚步庭,就算问她她也不会知道,反而可能伤害她,让她想起自己的家人。   于殊站在那沉默了一瞬,说:“她死了。”   “受到袭击,重伤不治,遗体也已经火化了。”   ……   孟凛从实验楼出来的时候,车棚里已经有了干活的动静。   她怕被沈确发现,先偷摸儿绕回了小白楼,见屋里好像没有回来人的迹象,放下心来。   等到天完全亮,才装着刚睡醒的样子,溜溜达达到车棚外。   问她们怎么这么早就开工了,也不回去补一觉。   沈确正在车厢里刷漆。   “医院那边不需要那么多人手,就把我换下来了,时间太早,怕回去把你吵醒。”   “哦哦,我也是,刚睡醒。”   “……”   这一通已读乱回,韩工都回头看了眼。   沈确低头干活,余光里丧尸这摸摸那看看的,一看就是心里有事。   实际她才从实验楼出来,就看见孟凛鬼祟的踪影,知道她不想让自己知道,就躲进了车棚。   没想到韩工也来得那么早,看样子也是一夜无眠。   昨天送到医院好几个重伤员,有救活的,也有没救活的,其中或许就有谁曾经的战友。   两个人早早在车棚遇上,他没说,她也没问,很有默契的按部就班开始工作。   昨天他们把车里不用的配件都拆了,用角磨机仔仔细细除了一遍锈,刷了一道防水漆。   整体改装的设计图已经定下了,尺寸也都量好。   这车因为要开长途,防水漆肯定不能只刷一遍,等油漆干也需要时间。   今天的工作计划是刷完车内的防水漆后包好隔音和保温棉,隔音棉在发动机舱也要贴,尽量减少噪音。然后把组装床和柜子需要的木料给切割好,先安装地板。   进展顺利的话明天就能把整体框架组装个七七八八,再完善一下细节。   最快后天,她们就能开着这辆车启程出发。   昨晚整个营区都在应急响应,加上下雨,今天应该没人会找她画画了。   她心情不好,别的事都不想干,画画可以沉浸,清空大脑,最适合她现在自我疗愈。   孟凛坐在车棚门边,望着外头淅淅沥沥的小雨,默默叹气。   韩工年纪大,瞥到她背影时,莫名想起了一首古早的诗。   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丧尸。   孟凛望着望着,就看见雨幕中,一个人影两个人影三个人影…正在向她走来。   中午换完班,一名年轻战士拿了饭,匆匆往车棚赶。   走近一看那热火朝天的场面,心里后悔不迭。   在宿舍里一个个都不说自己要来,早知道就让人帮忙先排上队了!   照理说他们不能和孟凛过多接触,所以来这排队画画的,都直接找沈确,这样在流程上符合纪律和规定。   车棚本来就不大,摆上工具材料,加上这老些人,都快挤得落不下脚。   “沈队。”年轻战士钻过人堆,憨笑:“我能帮着干点啥?”   孟凛画一幅画差不多需要四五十分钟,画完还得休息一会儿,免得麻爪。   为了保证公平,规定每个人排一次队只能要一幅画,再要就得重新排队。   战士们都不好意思白要,等待的时间就帮着干活。   沈确看了看还能站下人的地方。   沉默片刻:“……你会缝碎花窗帘吗?”   中午陆锦川和安全区的领导开完会回来,老远就看见了车棚的盛况。   “这干嘛呢?赶大集?一个个都闲得慌是吧?叫外头人看见了是啥影响?”   身边给打伞的警卫员解释他们都是想要画的,说:“那我去叫他们都散了。”   陆锦川没吭声,走出两步,手一挥:“算了算了,随他们去,注意纪律。”   警卫员步子都迈出去了,立刻收回,笑着说:“是!”   太好了,他还没约上呢!   孟凛画到第三天,手感恢复迅速,甚至已经能歘歘歘画出素描人像了。   最开始拿到卡通画的战士一看,版本更新这么快,又回头约新的画,车棚里就没断过人。   加上陆锦川睁只眼闭只眼,战士们胆子也大起来。   孟凛休息的间隙,他们也会主动和她搭话,问一些好奇的问题。   大多是关于变成丧尸是什么感觉。   也有想和孟凛掰手腕,试试丧尸力气到底有多大的。   后头这些自然都被沈确拦了下来。   不过战士们也都没恶意,有恶意的不会到车棚来,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丧尸,但总归友好的比不友好的更多,每个人最终都是要走到这一步的。   孟凛自己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能在安全区里和士兵们打成一片,无人受伤的那种。   有个战士听说她们打算去滑雪,说他就来自新疆,建议孟凛学双板,因为她有一条腿是有点瘸的,如果单板的话,重心会不稳,双板要安全一点。   还说了许多初学者的注意事项,什么样的天气可以滑,什么样的野山不要去。   既然是要长途旅游,中间肯定会经过不止一个城市,虽然绝大多数城市都已经变成丧尸之城,但曾经的古迹和景区都没有受到太大破坏,孟凛是丧尸,和普通人不一样。   她是自由的。   边上的战士受到启发,说自己的家乡正好在她们的行进路线上。   那也是一个以古迹为特色的历史悠久的城市,推荐她们去一趟。   介绍自己的家乡的人越变越多,孟凛特意拿了几张纸,装订成册,就挂在车棚里。   大家都可以把自己的家乡,或是想去的城市写在上面,写上推荐的必玩景点,和特色美食。   很快,几张纸就被写得满满登登。   这种氛围给喜欢社交的大小姐极大补充了电量。   丁香般的丧尸重振了精神,并决定自己亲自动手,给即将超规格完工的小房车涂装。   孟凛要来了明黄色的水性漆,因为不是喷涂,刷了三遍后看起来还是很斑驳。   但丧尸要的就是这种艺术感,斑驳的暖黄色,再加上她用丙烯颜料画的黑线条,普普通通的小面包瞬间就上了一个档次,乍一看跟漫画里开出来的似的。   来帮过忙的战士们看到成品,一个个都很惊讶,艺术家果然还是艺术家。   随着房车一点点改变,启程的日子也临近了,短短几天相处,孟凛已经没有了最初时的紧张恐惧,反而产生了一丝不舍的情绪。   她想给和这些战士们一起拍一张照片,但他们属于保密单位,不能露脸。   不舍的丧尸苦思冥想了一晚上,终于想到了好办法。   凌晨天还没亮,沈确就陪着兴致勃勃的丧尸来到车棚。   调和颜料,踩上小板凳,丧尸艺术家开始了她的创作。   她要把记忆里的每一个人,都画在车盖上。   一群卡通小人,比着耶,呲着大牙,热热闹闹,每一个人来自哪个城市,她都记得。   这就是她们的房车股东小分队,她和沈确还有韩工并排站在最前面。   韩工拿着扳手,很神秘的露个侧脸,特有意思。   丧尸是极有良心的,还把江洄也给画了进来,这两天她不知被派去干什么了,不在营区,孟凛和她做的交换还没兑现,决定侧面的补偿一下。   这幅画画完的时候,天光正好放亮,是个风轻云淡的好天气。   孟凛和沈确并肩站在车前看。   丧尸的脸颊沾上了几点黑色的丙烯颜料,沈确抬手摸了摸,没擦掉,把手指也沾黑了。   一人一尸都笑了下,丧尸问:“这样,可以吗?”   沈确“嗯”了声:“这样就很好。”   他们不能去的地方,就让这辆小房车替他们去看看吧。 第69章 69   “那车子弄好了,今天她们就可以走。你真舍得让这么好的研究对象从手里溜走?”   陆锦川和于殊站在办公室窗边,望着下头。   换完岗的士兵们里三层外三层拥在车棚外,在完工的小房车车盖上找自己在哪儿。   于殊瞥她一眼:“你想反悔?”   陆锦川摊手笑:“我反悔有意义吗?”   “没有。”于殊淡淡道:“结论不会改变。我已经说过了,对于现存人类最重要的问题不是攻克丧尸,而是攻克病毒,丧尸威胁的是人类的生存,病毒打断的却是人类的繁衍。”   “没有繁衍,生存无意义,这一点,阿凛帮不了我们,她只是个有些特殊的丧尸罢了。”   在孟凛还没出生时,于殊就已经看过她的基因图谱,她是双雌生殖的产物,又做过基因编辑,也许正是这种特殊性,令她变成如今的样子。   作为研究人员,她很清楚孟凛的情况并不具备普适性。   哪怕把她解剖了,其结果对其他人而言也没有多大的意义。   无非是又一个虚妄的希冀落空。   “话是这么说,但别人可不会这么想。”陆锦川说:“一个能思考会说话的丧尸,会在战局中产生多大的作用,缓解多大的压力,这不用我说你应该也知道,对于一线的作战部队而言,病毒怎么攻克他们不懂,每天能少死几个人,才最重要。”   这次去开会,一群人围着她想打听丧尸干扰剂的研究进度,啥时候能分到一线,效果到底怎么样,问得她一个头两个大,要是被那些人知道还有这么个丧尸存在,估计每个人都得绞尽脑汁把人抓去。   就算不能研究推广,那争取成作战士兵,也能有很大的作用。   不仅是在一线,其实在官方的将领和研究所中也分了许多派别。   有主张把所有丧尸全部消灭,夺回城市,再利用科技改变气候从而让远古真菌失去生存土壤自然灭绝的主战派,也有主张农村包围城市,打持久战休养生息,观察病毒是否会在演化中产生变化的缓和派,还有主张以丧尸为蓝本改造自身,试图创造出新人类的进化派。   不同主张,不同派别,虽然团结在一起,却也有各自的主张。   于殊不属于任何一个派别,因为她对人类存续没有热切的盼望。   在她看来,地球存在数十亿年,人类出现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如果能抽离出来,以第三方的目光审视,在这条漫长的生物演化长河里,智人这个物种才是那个突变的异常因子。   我们就像中年人身体里出现的恶性肿瘤,为了自我生存,无限膨胀,侵蚀周围所有养分,哪怕发展到最终的结果是和母体一同死亡,肿瘤不会思考那些,用尽一切办法生存、扩张,才是癌细胞存在的唯一目的。   只需要短短几个月,就能摧毁一具已经生存几十年的躯体。   对于人类来说,癌症是可怖的灾难。   对于地球而言,人类何尝不是如此?   于殊越是思考,越是研究,就越确定这场灾难发生的必然性。   如果人类能节制欲望,不对环境索取到极限,气候不会变化得如此迅猛剧烈,极地的冰川不会溶解,沉眠在冰下的远古真菌不会复苏。   如果人类能节制欲望,不为争夺资源彼此攻击,这种只针对人类基因的病毒也不会出现。   人类能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教训是,人类无法从历史中学到任何教训。   只要无节制的欲望还在,同样的事就会不断重演,也许是另一种真菌,也许是另一类病毒。   于殊问:“你对真菌了解多少?”   陆锦川露出一个你在为难老年人的表情。   “真菌是地球最古老的“分解者”与“回收者”,是真菌塑造了我们现在所见的生态系统。”   于殊说:“你不觉得,这听起来很像神,或者所谓的‘上帝’吗?”   陆锦川表情微变,打了个哈哈:“于主任,咱可不能整这些封建迷信啊。”   老狐狸。   于殊知道她听得懂自己的意思。   埋藏在冰川之下的真菌,也许就是地球生态系统留下的后备程序,当环境走到了崩溃边缘,这种清理机制就会被激活,人类的敌人看似是丧尸,实则是整个地球对bug的清除行动,也许等到所有人类都变成丧尸的那一天,病毒也好,真菌也罢,自然都会随之消失。   她虽然醉心工作,但本质上始终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   这一点陆锦川最清楚,毕竟是她亲自招揽,看着她走到今天。   “我说于主任,咱俩也认识那么些年了。”陆锦川无奈:“你能不能别总把我当成阶级敌人?”   “我老陆不是那种为了目的不折手段的人,我也相信其他的同志也不是。”   “于公,我和你一样对她做过承诺,于私,不止是你,我对这丫头也有亏欠。”   “否则我能舍得就这么把沈确放走?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现在人手多紧张,我多难呐……”   陆锦川又开始絮絮叨叨说起自己的困难。   于殊自然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否则当年也不会答应加入研究所。   窗外,绿色的植株淹没了远方的楼群,她又一次想起了自己的老师。   ——“你有没有听过,半根香蕉理论?”   她的老师孟凛,是个两极分化很严重的人。   于殊自小聪慧,是周遭公认的天才,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几乎可以说没遇过任何困难,这使得她养成了绝对理性,不屑人情世故,极度专注的封闭个性。   而她人生的劫难,是从遇到孟凛开始的。   第一次对旁人看她的不解眼神感同身受,是初次见到孟凛那天。   在选择她作为自己导师前,于殊翻阅过她的所有论文,看过她的每个论坛演讲,十分确定这个人就是自己要选择的老师,她的智识和能力,远在自己之上,是能引领她在科学之路上走得更远的人。   所以在见到咖啡台边因为冲咖啡而烫伤手指的人时,于殊是不解的。   “老师,这是开水。”   “嗯嗯,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要把手伸进去?”   “啊,因为我听说九十度的开水冲泡的茶最好喝,所以……”   “所以你也想用九十度的水泡咖啡?”   “嗯嗯。”   “你想用手试试这水有没有到九十度?”   “唔,我确实是这样想的,就,没忍住,嘿嘿~”   在少年班里,于殊曾见过许多与自己一样的‘天才’。   有人孤僻傲慢,有人阿斯伯格,各种各样的人,无一例外,都很聪明,也都很自我。   在成为孟凛的学生后,于殊才意识到,自己充其量只是聪明而已。   因为真正的天才与凡人间,是有壁的,这种壁垒具体而又直观。   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难题,在孟凛面前:“啊?这很难吗?”   于殊:“……我昨晚想了一夜,试了这几种解法。”   孟凛翻了翻那一叠稿纸,露出迷茫的神色:“为什么要想得这么复杂?”   于殊:“?”   孟凛:“你就这样,那样,然后这样,就能得出答案了呀。”   于殊:“……?”   孟凛之于她,是一种不可理解的降维打击。   而真正的天才,其实并不能成为好的老师。   因为在孟凛的大脑线程里很多事是不需要思考的,输入几个数据,就会自然得到解数,既然她自己都没经过思考,又怎么能把这个思考过程教导给自己懵懂的学生呢?   当孟凛的学生,是件很辛苦的事,她走得太快,身边的人很难赶上她的步伐。   同时,她又是个完全无法照顾好自己的人。   如果以游戏的天赋点来比喻,大部分人的天赋是平均分配,而孟凛则是所有天赋点都梭哈到了智慧上,她聪明到了极点,学任何东西都不费力,不止是理科,甚至是音乐、哲学、绘画……与之相反,她的其他方面也弱到了极点。   她完全没有生活常识,哪怕那些理论她都知道,但与实践一结合就会糟糕透顶。   于殊把这归结为她的大脑太过于活跃,想做实验的心难以按捺。   明明只需按照说明书照做就能做好的事,她却常会有自己的“灵机一动”。   比孟凛的生活常识更糟糕的,是她的厨艺。   有一次她们研究的某个项目陷入停滞,孟凛大概太无聊,突发奇想决定开发一门新技能。   厨房化身孟教授新的试验场,研究成果变成了爱心便当。   盖子掀开的时候,于殊仿佛在凝视某种不可名状之物。   “这是屎——什么?”   “西红柿炒蛋,我跟着视频一步步学哒,带给你们尝尝。”   “……视频里也是黑色的吗?”   “视频太长了,我没看完,但是文字版我都记住了,可能有一点点偏差,但是问题不大!”   于殊拿着筷子,久久没能下手。   眼睁睁看着身边同学一个个面露难色,冲向厕所。   孟凛很不理解:“她们都怎么了?不好吃吗?庭宝宝说很好吃啊,我说要给你们带一点,她还有点不高兴呢。”   于殊一直认为,人就像一台精密的机器,大脑是最重要的核心枢纽,要确保核心枢纽能正常持久运行,就应该保养好承载枢纽的载体。一个拥有智识的人最直观的表现,就是能摒除一切威胁因素,按照医学说明书,照料好自己的身体。   孟凛,一个天才,却是个意外。 第70章 70   这样的孟凛,能无忧无虑的生活,与一个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老师有位伴侣,两人在海外结婚,她有时称呼她为“家属”,有时叫她“庭宝宝”。   于殊几乎每天都能见到褚步庭,不论刮风下雨还是天晴,她总会亲自来接老师下班回家。   她们的感情很好,在于殊看来,褚步庭是个极其细心,保护欲又过于旺盛的爱人。   譬如在老师烫伤手的第二天,实验楼上下所有烧水壶全都换成了可显示水温的最新款。   问就是有神秘的爱心人士无偿捐赠。   老师常吃的那个食堂,菜品的性价比和质量与其他学生食堂之间大概相差了两个米其林。   老师所在的那层办公室,每天下午都会有店铺送来样式不同的小甜品。   爱心人士捐实验器材捐办公用品捐人体工程椅还捐可爱的碎花小窗帘。   在所有人都知道这位爱心人士是谁的情况下,只有老师还蒙在鼓里,并常常表示惋惜:   “哎,可惜ta从来不露面,这么善良的人,我得好好感谢ta才对啊!”   尽管如此,于殊还是很难将那个总是一身正装,成熟严肃的人与宝宝两个字画等号。   她也是在很久以后才知道,褚步庭的年纪竟然比老师要小,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昵称。   这样的日子,结束在一个很普通的清晨。   那段时间她们所有人都忙于实验,非常疲惫,老师也一样,所以在她不小心把水杯翻倒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到异常,只是觉得她可能太累了。   只有褚步庭留意到老师那一丝消瘦,果断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   结果出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们都不知道真实原因,老师只是轻飘飘地说低血糖而已。   直到同样的事开始隔三差五出现,褚步庭出现的时间越来越早,老师频繁进出医院。   最后,她开始改换课题,研究起了渐冻症的治疗方法。   猜到真相那天,于殊其实很生气。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   “哎呀,那不是白白让你们担心嘛~”   “你是觉得我们还是未成年的小孩?就算你不告诉其他人,至少也应该告诉我!”   “啊?最不应该的就是告诉你吧,你可是心思最重的啦,小鱼鱼。”   “……你是我的老师,至少,你、你该承担起责任。”   “嗯嗯,放心叭,庭宝宝说查得早,只是初期,还能坚持很长一段时间呢,不耽误我们的课题。再说了,苦不苦累不累,想想霍银老前辈,没事哒没事哒~~~”   后来,老师怀孕了。   她对外宣称是从精子库申请人工得到的胚胎。   只有于殊知道,那就是她和褚步庭的孩子。   确诊之后的孟凛与以前并没有什么区别,依旧纯真爽朗,依旧自理能力很差,于殊在她身上看不到对死亡逼近的恐惧,但她确实在研究上变得更加努力,更加的紧迫。   可是于殊不理解,她所研究的并不是针对自己现阶段的治疗方法,而是基因。   哪怕成功了,在源头上解决问题,对她来说也没有意义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她在面对老师时,变得愈发沉默。   终于有一天,孟凛主动问她:“小鱼鱼,你怎么啦?”   于殊很冷淡:“没什么。老师有老师选择生活的权利,我也有不理解的权利。”   “这么严肃啊?”孟凛托着下巴,好奇地问:“那你说说看呢?”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明知自己生了病还要生孩子,你应该知道这会消耗你的身体和精力,让你的病情进一步恶化!在我看来人和人的生命价值完全不同,一个新生的婴儿,和一个科学界的天才,任何有理智的人都知道该怎么选!”   “如果我是你,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延续自己的生命,哪怕多一分一秒,都有可能创造更大的价值,而不是纵容自己被死亡的恐惧击倒,让自己沦为基因的奴隶,去生什么孩子。”   孟凛听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原来是因为这个,我明白了。”   于殊绷着脸:“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但我始终认为,老师是百年才能出一个的天才,你的价值无可估量,真的...不应该浪费。”   孟凛瞧着她严肃的脸,噗嗤一下笑了:“小鱼鱼,你有没有听说半根香蕉理论?”   于殊:“……?”   “就是说啊,我们人呢有一半的基因和香蕉是一样的,所以,人,等于半根香蕉。”   于殊没笑,并且还想把这句话里出现的理论谬误一一列举反驳。   “你说人和人的价值不同,也许在某种条件下是成立的。但价值高,一定就是好的吗?当下有意义的成果,真的会在未来带来更好的结果吗?”   “这听起来很像历史虚无主义。”   孟凛笑了笑:“基因让我们看见特定的光波,让我们嗅见特定的分子,让我们听见特定的频率,我们被设定在线性的时间中生存,利用线性的逻辑思考,追寻因果,索求意义。但是,我们只是基因的果实而已,和花花草草,小鱼小虾,半根香蕉,没什么区别啊。”   “只是因为我们很难看见更长的时间,更宏观或微观的世界。”   “所以才傲慢于自我的理性,自恋于族群的暴力。”   “未来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科学的尽头是否有我们存在的意义,我其实也不在意。”   “我更喜欢晴朗的天气,好吃的蛋糕,漂亮的陶瓷杯子。”   “做出这个决定,不是因为什么理性……嘿嘿,也许是我的半根香蕉时刻吧。”   “小鱼鱼,你有没有好奇过?人类和其他脊椎动物一样,身体的构造原本就是为了四肢着地设计的,四肢着地才是我们的正确运行版本,如果我们能四肢着地生活,有很多疾病都不会出现。你说,最初那个站起来的智人,到底是想抓什么东西啊?”   “肯定不是食物,我们本来就是猴子,爬树是最厉害的。”   “一定是一些更遥远的,能看见却摸不着的东西,月亮?太阳?或者一颗流星?”   “它站起来的那一刻,肯定,也没有想到今天的我们吧。”   于殊知道她的这番话不止在说这个孩子,也在说她们意外发现的那个基因。   但是当时她并不理解,她无法理解。   HAR1的编译图课题组的其他人没有看过,发现当时只有老师和她在场,那时候孟凛的体力已经下降很多,许多事需要她的帮助。   于殊坚信如果她们能就这个发现深入研究下去,取得的成果冲击诺奖也不是难事,孟凛只要坚持下去,她可以承担大部分工作,她甚至不需要联合署名,倘若能拿到诺奖,老师的名字将会永远铭刻在历史上。   这是她本来就应该在的位置。   可孟凛异常坚决,于殊从未见过她如此严肃不容商榷的模样。   病情发展得比预想更快,孕期无法用药,加上老师持续高强度工作,她的生命就像风中的蜡烛加速燃烧,从第一次摔了水杯,到住进医院,孟凛的肌肉明显大幅萎缩,已经完全无法自主站立,褚步庭放下了所有工作,几乎寸步不离地照顾她。   每一次于殊进病房,都能看见她在帮老师按摩。   “一定要销毁。这是潘多拉的魔盒,一旦公布于世,后果我们就无法把握了。”   她倚在床头,和于殊褚步庭说,恨不得让她们都发誓,一定不可以,绝不可以。   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人疯狂。   于殊不理解,但是这是老师的愿望,她尊重。   于殊记得那天晚上,褚步庭好像有个重要会面脱不开身,她留在病房照料。   她坐在床边削苹果,孟凛忽然说:“其实庭宝宝也不赞成我要这个孩子。”   “小鱼鱼,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任性啊?”   于殊看了她一眼,好好的人,变得这么憔悴。   “是。”她说:“但是半根香蕉能有多聪明?”   老师睁大眼睛,表情变得很俏皮:“哇,小鱼鱼居然也会说冷笑话了!”   于殊沉默。   人在无能为力时,好像就只能强迫自己改变,幽默是消解苦难的良药。   “知道吗?得了这个病以后,我才慢慢发现,人真的是很脆弱啊。明明以前很容易就能办到的事,一点点变得困难起来,脚趾,脚踝,小腿……它让你意识到,以前忽略的很多东西,原来都那么重要。”   “失去得越多,人就变得越自私,‘我’马上就要没有了,‘我’就变得无比重要。”   “我知道庭宝宝是个看起来很坚强,其实内心特别柔软的人,她太看重我了,我在她的人生中占据了太重要的位置,如果我离开了,那幢大楼也会坍塌。”   “所以我很自私的,想要一个与我们都有关联的生命,我的另外半根香蕉,留下来,镇住她,然后,帮我也看一看,我没来得及看的风景。”   “我知道这个孩子会很聪明,但我希望她可以笨一点,无忧无虑的,什么都不要放在心上。”   “我希望她来人间一趟,只吃一点点苦,品尝很多很多的甜。”   “希望她是一个渺小的人。一个健康的,活泼的,善良的,珍视自己的。”   “像我一样运气很好,遇到她爱的,也爱她的人。然后,和爱的人在一起,吃很多很多的饭,睡很多很多的觉,做很多很多的爱,看很多很多的风景。”   老师离开了,留下了一个也叫作孟凛的孩子。   在老师走之前,她们销毁了有关HAR1的所有研究资料。   然而事情却并没有因此而结束。   于殊发现,自己被跟踪了,她的家里,也出现了被侵入的痕迹。 第71章 71   那时距离老师去世已经过去了三年。   这三年间于殊沉浸于工作,自己也从学生变成了带领学生的老师。   老师留下的课题组没有解散,褚步庭仍旧投入资金。   于殊继承了她的遗志,致力攻克渐冻症。   三年来于殊与褚步庭只见过几面,其中一面就是在老师简单的追悼会上,褚步庭独自带着孩子处理了老师所有的后事,完全没有让她的学生们插手。   当时其实有许多细节都值得推敲,但于殊身受老师离世的打击,竟都没有发觉。   直到她发现自己好像被人盯上了。   第一时间,她就想到了当年老师销毁的研究资料,主动联络上褚步庭。   消息终究还是泄露了,但如何泄露,泄露出去多少,她们两人并不知晓。   老师曾经使用过的电脑被褚步庭带走,一直存放在家中,褚步庭说并不只有她,在于殊被跟踪前,褚步庭家中和公司的电脑都曾被黑客攻击,只不过这正好撞在了她的专业上,及时开启防火墙反入侵,查出对方ip源头是在A国。   褚步庭也是在这时,才终于和于殊说出真相。   原来老师没有死在剖腹产的手术台上,她的求生意志很强,经过抢救,她活了下来,但医生很明确的告诉褚步庭,她的寿命最多也只剩下几个月,而在那之前,褚步庭就已经背着老师找到了A国的科技冷冻公司。   她决定在老师坚持不下去的最后一刻,把她冷冻封存,直到课题组最终突破渐冻症的那天。   这件事老师不知道,褚步庭也没有告诉于殊,如果她知道,这些年她或许会更努力一点。   事实上,知道老师没死这件事,给于殊带来的惊喜远大于其他情绪。   伦理,尊重,其他,都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老师还活着,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   看见她的反应后,褚步庭也知道自己选对了人。   经历三年的观察,确定了她是可信的人,于殊和褚步庭成为了拯救孟凛的同谋者。   她告诉于殊自己的猜测,对方的目的很可能不仅是当年的研究资料,还有她们的孩子。   孟凛才是基因研究真正的成果。   双雌生殖,基因编辑,改变渐冻症基因表达。   每一项成果背后的利益都难以估量。   孟凛的胚胎正是在A国完成,以他们的手段,想查就一定能查到蛛丝马迹。   为了保证于殊的安全,让她能继续进行渐冻症治疗的研究,褚步庭决定自己走入风暴眼,让于殊成为那个局外人。   当下A国的行动表明,他们手里还没有任何确切的东西,老师的冷冻仓还在对方手中,她们都很清楚,信用规则法律,在资本至上的国度,只是童话故事。即便她们宣称资料已经销毁,对方也必不会信,反而会激起更剧烈的反应。   在豺狼的眼中,森林中除了猎物,就是与自己同样卑鄙的猎食者。   褚步庭开始频繁出国,参与A国的科技活动,在几次“酩酊大醉”,透露出零星消息。   ——研究资料从未被销毁,那些东西都在她的手里。   科技的新贵,资本的追逐者,待价而沽的豺狼。   她将自己塑造成了最符合A国价值观的反派,让对方深信不疑。   那时,孟凛只有几岁大,是个极其难养的小孩。   与老师预料中的一样,孟凛从小就展现出了超乎常人的智商。   行动力,理解力,好奇心,比同龄人都超出一大截,并且非常活泼好动,也很容易生病。   简而言之,从她开始自己能走能动以后,就变成了一台极度脆皮的全自动闯祸机。   在孟凛三岁前,一直是由褚步庭亲自照顾,这孩子的高需求,完全超过了褚步庭对一个人类幼崽的预估,整整有一年半的时间,她没能睡过整觉,耳边萦绕的都是幼崽的哭声。   孟凛身体并不强健,但声音却很嘹亮,而且很喜欢大声表达自己的不满足。   吃不饱,哭;吃太饱,哭;寂寞了,哭;太高兴,也哭。   哭累了,就生病,很多时候,褚步庭前半夜起夜,后半夜跑医院。   后来,她索性雇佣了家庭医生,随时待命,后来又有了保姆,保镖,家庭教师……   即便如此,孟凛依旧是个很难养的孩子。   她很早就能开口说话,但直到五六岁,仍旧很难说出流畅的句子。   褚步庭一度以为是她的大脑发育出现问题,各种检查后,结果却一切正常。   于殊来看过后认为,她并不是发育太慢,反而是太快。   大脑想要输出的信息太多,语言功能却跟不上。   她越想说话,就越说不出话,这让表达欲旺盛的孩子,脾气变得很暴躁。   于殊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对师母说出:“你不觉得你太纵容她了吗?”   说出这句话时,她站在房门外,房间里,是满地砸烂的残骸,有数码产品,有家具家电。   额头上还贴着退热贴的奶团子,刚刚当着她的面,砸碎了一台平板电脑。   褚步庭表现得很淡定:“她不是在冲你发脾气,只是在好奇电脑内部构造。”   这是于殊第一次在一个几岁大的孩子身上,看到了自己。   极度膨胀的好奇心,完全不受规则束缚,暴力的拆解,沉浸的自我——傲慢于理性,自恋于暴力——于殊在那瞬间听懂了老师的话,孟凛身上有着科学家的影子,或者说,所谓的科学家,就像一个全能自恋的婴儿。   老师希望这个孩子能无拘无束,快乐自由的长大。   褚步庭就真的为她铸造了一个封闭的堡垒,对她百般纵容。   智力量表的结果表示,孟凛拥有极高的智商,尤其是在数学方面,天赋极高。   但这带来更严重的问题,她的身体支撑不了如此活跃的大脑,她需要更多的休息,但她的大脑却不断向外索求信息,她的智识越是发展,她的身体就越是孱弱,这是恶性循环。   褚步庭不得不做出改变。   在于殊的建议下,她把孟凛带出堡垒,亲近自然,试图用社会化分散她的注意力。   但她们还是低估了环伺在周遭的虎狼。   孟凛被绑架了。   内部人员被买通,行踪被泄露,褚步庭动用了所有关系。   整整二十四个小时,这个被她捧在手心,当成眼珠子一样保护的孩子,不见踪影。   就在所有人把城市快翻个底朝天的时候,一通警察的电话打进了褚步庭的手机。   打电话的民警说,有个走失的小孩自己找到了派出所,让他们打电话找妈妈。   孟凛是自己跑出来的,没人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包括她自己。   她受了一些伤,到派出所后很快就睡着了。   褚步庭第一时间带她去了医院,结果孩子只是饿了太久,低血糖了。   那天晚上孟凛受了凉,发了几天烧,醒来后就像没事人一样,好像只是做了场噩梦。   这场绑架案后不久,A国人再次找上褚步庭。   在与对方的周旋中她发现,他们的头号目标不是孩子,而是自己。   孟凛至少在现在,还只是用来威胁她的筹码。   意识到这一点,褚步庭改变了策略,她要让孟凛走入人群,尽可能成为一个普通人,自己应该要离她远一点,让对方的目标始终集中在自己身上。   她重新选择了保镖,让孟凛就读私立学校,自己更加活跃于社交场上。   离开了精细照养,走入人群,孟凛频繁生病。   但褚步庭没有办法,只能远远看着,营造母女疏离的假象。   初中三年,是孟凛身体状况最糟糕的时间,一次病重,让她差点没能越过鬼门关。   却没想到,正是因为这次重病,她的大脑受到严重影响,反而让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普通人。   在大脑不再攫取过多资源后,孟凛的身体开始恢复,逐渐变得健康。   这么多年,她们绞尽脑汁用尽办法,却不如命运轻轻一撇。   -价值高,一定就是好的吗?   -当下有意义的成果,真的会在未来带来更好的结果吗?   直到今天,于殊才真正找到了答案。   ……   “就,这样吗?”孟凛站在房车前,呆呆地问。   没有询问没有告别,她们启程的这一天,营区里的士兵们都没有来。   只有韩工开了一辆工程车,把小房车盖上罩布,拉着她们开到了远离安全区的野外。   于殊和陆锦川都没有露面,各自让韩工带了句话。   陆锦川的是远离人群,注意安全。   于殊则祝她们一路顺风。   这感觉真是太奇怪了,哪怕没有阴谋论,是不是也太草率了一些?   对了,还有江洄,听说她被临时委派任务,去送个什么实验报告。   孟凛只好把答应她要帮忙出的馊(划掉)主意,写在了纸上,让韩工帮忙转交给于殊。   毕竟江洄是于殊的助理,这样可以确保江洄能够收到。   她相信于姐姐应该是不会随便看这种私人信件的,嘿嘿。   也许是因为保密条例,也许性格使然,韩工什么也没说,工程车缓缓倒退。   一人一尸抱着猫,孟凛忽然朝他挥了挥手,动作大得像根摇摆海草,她也什么都没说。   会再见吗?不知道。   大灯闪烁了两下,韩工坐在高高的驾驶位上,对着她们敬了个军礼。   沈确挺直背脊,还了一个军礼。   她们的物资全都在车上,已经分门别类的收纳好了。   临行前老陆还给沈确特批了一支枪,带着充足的子弹,让警卫员专程送来。   食物充足,武德充沛,天气晴好,猫咪健康,正是出发去旅行的完美状态。   孟凛坐在梦寐以求的房车副驾上,情绪却并不高昂。   “阿凛,阿凛?”   “……嗯?”   “在想什么?”   “我…我在想,那盆草莓,我、忘在,老猪陶家了。”   “嗯,等下次,再去山里找一株野草莓。”   “好可惜啊,我还,没有吃到,草莓。”   孟凛托着腮,望着窗外,说得心不在焉。   沈确降低了车速,想了想说:“你想不想去看海?”   孟凛回头:“哪里的,海?”   “记得上次我去执行任务吗?港口往北的海岸线上,有一片很大很美的沙滩,我想带你去看看。”   “那,是不是要,绕路啊?”   “来得及。”沈确说:“我们的时间还有很多。” 第72章 72   她们出发这一天,天气好得不行。   天蓝蓝云白白草青青,车里还香香。   安全区的储备仓库里专门有个地方用来存放没用的小东西,像是挂在她们后视镜上的小香囊和平安符。   并不是所有幸存者都有实力可以到集市来。   前线队伍也无法把遇到的所有人都带回安全区。   在沈确那一代最初最艰难的开荒时期过去后,后来的前线小队前往沦陷区时都会带上一些食物和基础的药品。   这些东西要分发给真正的老弱病残。   很多人不愿意白吃白拿,就用些自己淘回来的小东西来换。   而那些绝大部分都不是生存用的刚需品,拓荒队不会捡,还会嫌占地方碍事。   好不容易重新启程旅行,还要去看海这么浪漫。   路上为了照顾丧尸的分离情绪,沈确甚至主动搭话,说起三年间自己遇到过的趣事。   比如在山里跋涉的时候没东西吃,她们挖地里的蚯蚓。   不同品种的蚯蚓味道不一样,有的像耳屎有的像大鼻涕。   就有人说这是更适合华国宝宝口味的柏迪全口味条。   比如被丧尸围困在建筑物里出不去,身上弹尽粮绝。   几个人饿得都开始走马灯了,结果不知道从哪儿来了只膀大腰圆的黄狸花猫,每天从窗户往她们那儿丢老鼠,硬是把几个人给养活了,至今她们都不知道那只猫到底是专门给她们送牢饭,还是她们占了人家的储藏室。   走的时候有人专门留了个感恩卡,感谢猫猫神的馈赠。   这人写的时候还念叨:“可能猫猫神好不容易等到这些讨厌的两脚兽离开,回到储藏室一看:   咪的天塌了!咪存的鼠条怎么都没有了!!!哈哈哈哈……”   还有一次她被一群丧尸追着跑,走投无路钻进了辆大车里,车钥匙还在,她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竟然真发动了,结果那破车,哐啷哐啷开出去还没三百米,直接在个广场上熄火了。   车里运的是节日用的彩条彩带灯笼啥的小饰品,被追来的丧尸一通扒拉,彩条飞得满天都是。   正好那个广场原本不知道在办什么节,搭了舞台,摆着小摊,一派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孟凛:“………”   怎么说呢,丧尸一开始还听得津津有味,到后面干巴笑都有点僵硬了。   Ber,你们人类现在对趣事的划分标准,是不是有点太地狱了啊?   但沈确好像真把这些事当笑话在讲。   还讲得很认真,频频瞥她,像是在等一个听众反馈。   “嗯嗯,哈哈哈。”   “路上,好多尸啊,你还是不要,分心啦~”   孟凛果断掏出收音机:“我们还是,来听一点,美丽动人的,音乐吧!”   不等沈确说话,丧尸啪嗒打开,音量直接摁到最大: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浑厚有力的歌声一出来,仿佛正道的光,照在了大地上。   孟凛感觉整个尸都被正气涤荡,快要扭曲的心灵又再度焕发了生机和光彩。   这才是更适合华国宝宝体质的《奇异恩典》啊!   虽然沈确对笑话的口味很独特,但她已经很努力了。   努力到有种自己两条腿都被截肢了,还在劝说近视眼患者要想开一点的心酸感。   冰块如此,尸何以堪!   不能辜负她,得打起精神来!   艰苦的日子已经过去,美好的未来正在招手!   音乐攒劲,房车给力,喜欢的笨蛋在讲笑话!   孟凛决定了,很愉快,应当爱,应当劳动!就这样!   沈确没等到预期反应,心里略感困惑。   先前集市演出,说的也是类似这些笑话,某个丧尸不是笑得差点撅过去么?   算了,不重要。   她开着车,余光看着嗨起来的摇摆丧尸,神情柔和。   她高兴就好。   要开到沈确说的那片沙滩,大概要五天左右的车程。   前两天孟凛的状态都很嗨,她好不容易拾起画笔,画兴很足。   出发不久沈确特意拐到个小镇,丧尸在镇上小学门口的文具店里淘了一整套画具,路上看见哪里的风景好,就把车停在路边。   有了房车以后很多事都方便了许多。   孟凛作画时自个儿搬个折叠椅,一个画架往那一坐,边上的丧尸也不会来打扰。   沈确有时在车上补觉,有时在周边找可用的物资。   主要是寻找些新鲜的食材。   大小姐自从知道了自己真身是一朵远古蘑菇后,就给自己的口味找到了完美的理由。   预制和腌制食品可都是僵尸肉僵尸碳水。   她们菌类靠吸收天地精华才能那么鲜灵,当然不能吃那些!   除了作画外,这次孟凛还和沈确商量了轮流开车。   既然画技都能恢复,车技肯定也行,用进废退原则嘛,大不了就开得慢一点。   丧尸真的决定用心做一件事时,极少有做不好的,只不过因为太过小心谨慎,生怕把这台宝贝车擦了碰了的,孟凛一开始踩踏板都半截半截踩,又怕踩得深了蹿出去,又怕踩得快了反应不过来。   郊外的野路上,就见一辆亮黄色的小面包,歘-停,歘-停,歘-停……   本来后面大床睡得好好的葫芦女士,被晃得吐了一枕头隔夜的罐头汤。   连沈确这种坚毅的人族战士,也轻轻谢绝了午饭。   这次在自身的决心和沈确的鼓励下,孟凛没有放弃,终于在一天的发动机高端局后,成功将车开得又稳又好,并且练习途中没有一根保险杠和大灯受到伤害!   第二天她们找了个村子,用井水把葫芦吐过的四件套拿出来清洗晾晒。   等着晒干的时间,一人一尸决定到村子边上那座矮山上溜达溜达。   看能不能找到新鲜竹笋,或是孟凛心心念念的野草莓。   野草莓没找到,但沈确找到了一种长在灌木上,很像树莓又比树莓小些的野果。   果子结成一整串,每颗只有小拇指甲盖那么大,红彤彤的瞧着很是可爱。   她说这叫高粱泡,是比较常见的野果。   大小姐比较谨慎:“这个,真的能吃,吗?”   沈确鼓励她:“可以尝尝,就是有点酸。”   这种浆果一长就是一大片,要是她喜欢,可以摘一小筐回去,路上当个零嘴吃。   孟凛寻思这种浆果长得差不多,味道应该也差不多,既然沈确说没毒,问题应该不大。   直接薅了几颗,丢进嘴里,miamiamia……   嗷——!!!   丧尸的嘴瞬间拧巴成了一朵菊花,哐哐拍沈确:有点酸!有点酸!有点酸!   这哪里叫有点酸啊啊啊啊啊?   简直比腼腆内向少女偷偷暗恋寄宿姨妈家的超优秀直女姐姐还酸涩好吗!   好在在山里的小溪边,她们捡到了两颗野鸭蛋。   失主鸭妈妈当时不在附近,丧尸经过几番良心挣扎,默默把蛋揣进了怀里,火速溜走。   大自然的馈赠让丧尸很快把邪恶的野果抛诸脑后,一人一尸收起晒得暖烘烘的四件套,继续启程。   沈确走的路线是循着上次任务大部队的行进路线,路面上的丧尸经过一波清理,几乎没遇到什么麻烦。   当天晚上沈确还和孟凛说:“这次走得很顺,估计明天就能到。”   结果转过头就遇上风云突变,一场瓢泼大雨,啪啪砸在车窗上。   这场大雨从后半夜开始下,第二天稍稍转小,刚好是那种勉强可以开车,但是外头雨雾蒙蒙,什么东西都看不清的程度。   什么都不能干了,坐在副驾上的丧尸,再次emo。   沈确见嗨了两天丧尸明显蔫了下去,甚至比刚出发时心情还要down。   想了想,伸手打开了车载电台。   小房车的本地音乐自动开始播放,音响里:“天空是蔚蓝色,窗外有千纸鹤……”   沈确快如闪电,立刻切换。   音响里再次:“你像一场大雨,淋湿我的眼睛……”   再切,“我在等你,等下完这场雨,满城涓涤,净此生的别离……”   沈确:“………”   车主师傅你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就这么忧伤吗?   已经被淋湿的孟凛:很累。不想爱了,也不想劳动了。   雨中的丧尸终于懂得了,原来丧尸的丧,是emo的丧。   沈确自然不忍心让小太阳变成丧丧尸,果断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终极武器。   “!”孟凛惊讶地看着她递来的平板电脑:“这个,哪来的啊?”   之前为了省电,她都特意不捡这种数码产品,又沉又占地方还没用。   这两天又顾着赶路,也没上门抢劫。   这块平板看起来还挺新的,应该不是店里摆的模型吧?   沈确神秘兮兮:“在安全区里换的,打开看看。”   这人早出晚归的,还有时间换东西?她怎么不知道!   孟凛不大相信的打开电源,桌面上出现十几个单机游戏,还有个视屏播放软件。   这时候丧尸已经有点激动手抖,小心翼翼戳开软件——   一整个列表的电视剧,刷了好几下都翻不到底!   人类文明的瑰宝,就这样如花儿一般绽放在眼前。   “嗷嗷嗷嗷!好多都是,我爱看的!”   “还有《甄嬛传》,和《武林外传》!”   丧尸情难自抑,都忘了沈确还在开车,把人脑袋捞过来,吧唧就是一大口!   小房车猛地在街上打了个弯,又猛地回正。   葫芦险些直接从沈确腿上飞到孟凛脸上,好在只是在她裤子上抓破了两个洞。   孟凛第一时间护住了宝贝平板,后怕道:“没、没事吧?刚刚有,丧尸?”   雨下这么大,还好车速不快,不然这么急打弯可是很危险的!   老司机紧紧握住方向盘,轻又急促地呼吸了两下。   等到脖颈间涌上的热度退却,才侧了侧脸,一副淡定的样子。   “嗯,没事,刚刚好像是跑过去了一只猫。”   “噢……”   “也可能是丧尸。”   “嗯?”   “我没太看清,雨太大了。” 第73章 73   孟凛拿到回血神器,趁着沈确停车的时候,一骨碌滚到了后面的床上。   平板的电量几乎是满的,但她还是第一时间问沈确要来了充电器。   很担心她只换了板没拿到配套的电源线,或者那插头不好用。   末世前这些数码产品更新换代很快,同一个公司的产品插头和线有的都不能通用,如果不是原厂的线,还有可能一更新系统就充不进电去,反正为了挣钱,那些厂商良心都是大大的坏了!   当然那个时候的大小姐根本不知道这些事,她用的东西基本一代一换,都是原厂货,根本没操过心,之所以有这方面的经验,纯粹是独居的那些年碰过的壁。   好几次她拿着捡来的平板或是笔记本,刚美滋滋看了两集开头,就没电了。   再想用家里有的线充,发现根本充不进去。   急得她满屋子骂骂咧咧乱窜。   好在沈确是个从不让人失望的好伙伴,她不仅拿来了适配的原厂线,甚至在副驾的小手套盒里放了整整一筐电源线,甭管是手机平板电脑,随便什么系统,捡回来插上就能用。   车窗外下着雨,孟凛靠在床头,视线左右一扫:   平板电脑,在!电视剧,在!看剧零食,在!抚慰喵,在!   一切准备就绪!   孟凛哗一下掀起被子,把自己团吧团吧,絮了一个最舒服的窝。   下巴枕着枕头上,像老母鸡抱崽似的,只露出一张脸,贴着猫屁股。   平板用支架撑好,被窝里伸出来两根爪子,从塑料袋里先拿好一片笋干在手上。   笋干是上午在村子里翻出来的。   本来有一大麻袋,但是沈确检查了一下,说大麻袋里的可能受潮了,不能要。   这种干货一潮就会生菌,特别是黄曲霉菌。   孟凛以前听她这么说就不会动了,但现在她知道了外界同类都有多进步,又多了一点自己的思考。   寻思着她都是尸体了,还是远古蘑菇,难道还会怕霉菌?   内啥啥国的丧尸,可是连核辐射都不怕!   当然,她其实没有准备掰头一下的意思,就是纯好奇——丧尸如是说。   然后沈确就给她说了个故事。   以前农村养猪,有人用自家收下的干苞米来喂猪,那种苞米都是先晾晒,晒干后收进仓房里堆着,一些潮湿的地方苞米就算晒干也是存不住的,但有些农村的老人节省,还是用这种苞米喂,等过年的时候杀猪,一剖开看,那肉是黄的,内脏都烂了。   但是猪在杀之前还活着,这种肉也根本吃不了。   孟凛听完毛骨悚然,脑海里深深记住了黄色的猪肉。   还有黄曲霉菌这四个字。   发誓坚决拥护沈确的决定:“我以后,肯定,不乱吃,你说可以吃,我才、才吃!”   好在她们还在柜子里发现了这一包真空包装的笋干。   看模样那一麻袋是自家做的,这袋子应该是别人送的,正经的三有产品。   孟凛这一看就是一天一夜,越看越精神焕发。   中途猫都打了几个盹,换了好几个地方趴着,沈确也来睡了一觉。   只有丧尸岿然不动,挪吧挪吧,坚定不移的占据着一小角。   过了一夜雨不下了,车速又提了起来。   等孟凛再起身想着要滴眼药水润一润的时候,眼前忽然一片开阔湛蓝。   她们原来已经开到了沿海大道上!   马路上没见几个丧尸,沈确说应该是作战的时候动静太响,都被引走了。   孟凛打开车窗,带着独特海腥味的风扑面灌来,呼呼吹起她的乱发。   路边原本是有停车场的,但车闸紧闭,开不过去。   沈确找了个空,她们的小房车地盘做过加固,直接碾过马路牙子,顺坡下去。   一直开到沙滩边的水泥地上,沈确才拉起手刹。   都没等她开口,孟凛拉开车门就率先冲了下去。   她还穿着睡衣睡裤,纯棉的粉色小草莓图案,都是短袖短裤,趿着大拖鞋。   那鞋一踩进沙里就被淹没,丧尸索性一起甩飞,孙猴子似的挥着手往海里冲。   “嗷嗷嗷嗷——是大海!大海啊!你真的!全是水!”   沈确还在车旁准备安营扎寨,扭头一看丧尸奔着海就去了,背影没有半点要刹车的意思。   虽然知道她应该不至于,但还是喊了声:“别跑太远,小心被海水卷跑。”   仍不放心,又喊:“丧尸被海水泡久了,会变成腐竹皮!”   已经冲到海水边缘的孙猴子一个急刹。   孟凛低头看着脚下,她的脚指头已经被浪花冲湿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好像真有点杀杀的感觉。   再看海面,波光粼粼,也没有丧尸在水里。   思维继续发散,都说海洋有独立的循环系统,虽然丧尸在陆地上称王称霸,但海水盐分那么高,什么尸体泡在里面也都泡烂了,烂了以后就会被微生物分解,剩下的骨头架子沉下去……   沈确刚把简易的休息区布置好,两把折叠椅,拉开伸缩的桌板,再从沙滩边上搬来一支遮阳伞,抬头就见孟凛鼓着腮帮子,赤着脚忿忿不平地瞪着她。   手里还拎着两只拖鞋。   “不玩儿水了?”   “你吓唬,我!还怎么玩?”   今天风平浪静,海潮和缓,先前那场雨应该没下到这里,海边的地都是干的。   海水也不浑。   这天玩水是顶好,云团大朵,不会把丧尸晒得难受,也有风。   沈确给气鼓鼓的丧尸脑袋盖上太阳帽,系好绑带,说:“我是说如果你被冲走的话。”   “海边都有离岸潮,水底还有暗涡,你不清楚什么时候涨潮退潮,万一走得太远,我怎么把你捞回来?”   这要搁以前,大小姐还活着的时候,肯定就说:“你不用管,今天我就要远航!”   但现在她吃过亏,知道怕了。   甚至想要不就在腰上栓根绳,沈确拽着绳子也能把她拉回来。   “那我,没有带,泳衣。”   沈确微微挑眉,左右看了眼,确定周围既没有人,也没有丧尸。   “你不穿衣服也——”   丧尸飞快打断:“不行!”   沈确就笑:“变成腐竹皮是骗你的。”   孟凛翻了个白眼,没吭声——又不是因为那个!   但丧尸还是抵御不住玩水的诱惑,在车里翻找,找出来一套打算不要的夏装。   就是简单的T恤和短裤牛仔,这都是顺手从那个大商场里拿的,样式都不好看。   换好了一次性衣服,丧尸再次走向海边。   沈确用气罐烧了壶热水,丢进去几颗茶叶。   连着赶路几天,难得休闲下来,附近丧尸少,阿凛也喜欢海,她打算在这多待一天。   大海辽阔,烦闷的时候沿着沙滩走一走,心情也会被抚平。   这处海岸原本应该是个小景点,有木栈道,现在都破落了,沿着海滩分布着一些遮阳伞,还有些小摊点,零星的帐篷,这和陆地不同,海风的腐蚀性强,所有东西看上去都陈旧极了。   一点也不像只荒废了三年的样子。   沈确没有去玩水,坐在遮阳伞下。   怀里抱着葫芦,眼睛却始终看着远处的人影。   孟凛蹲在地上玩了会儿沙子,也不知道写了些什么,反正每次写完,海浪就涌上来,湿沙混成一片,她再继续写,也可能是在画画,画了些什么,又不得而知了。   白天就这么闲散的赖了过去,夕阳落下去时,整片海天都是玫粉色的。   像是晕开的紫罗兰水彩。   孟凛大腿以下沾了好些沙子,不想把车里弄脏,休息的时候也坐在遮阳伞下。   偌大的沙滩,除了海风海浪,她们这辆小房车外,只有偶尔飞来又飞走的海鸥。   远方也没有一艘船。   这和孟凛想象中的海边既像,又不太像。   丧尸扭过头,望着木栈道边上的小摊,那是个卖烤肠和烤鱿鱼的店。   还应该有卖老冰棍的。现在是夏天,再来几块冰西瓜,满沙滩跑来跑去的小孩,叠成一摞的游泳圈,大喇叭循环播放,下水有危险,请家长看好自己的小孩。   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就连海鸥都懒洋洋的,看见她们手里的食物也不会飞过来抢。   海鸥的寿命有多长啊?   它们是不是已经忘记人类了?   天色完全黑透以后,车里亮起一盏暖黄的小灯。   白天看起来辽阔的海,一到晚上就变得可怕起来。   黑黢黢什么也看不见,仿佛无底洞,什么东西落进去,都会消失不见。   孟凛感觉自己只是坐在椅子上发了会儿呆,扭头一看车里的电子表,竟然都十一点了!   沈确问她要不要准备睡觉,要的话她拿水给她冲冲脚。   丧尸想起白天在沙滩上看见的废弃塑料桶和铁夹子,那应该是谁赶海丢下的。   “我还不困,想赶海!”   她循着记忆找到桶,一拎起来那塑料直接碎成几块,铁夹子也完全锈掉了。   失落转身,眼前正递来一把比铁夹子略短的,沈确说:“烤肉的夹子,凑合应该也能用。”   车里有打水用的桶,她还带来了战术手电,一打开能照亮一大片。   这个时间潮水已经退过了最低点,又开始慢慢往上涨了,但附近的礁石滩还裸露在外面。   孟凛和白天记忆里比照了一下,发现海水真的往后退下去一大截。   湿沙的脚感冰凉细腻,丧尸很喜欢这种湿哒哒的踩水感。   一人一尸都没有赶海的经验,总之先往有石头的地方走。   那种大礁石里的水洼,有些小螃蟹和搁浅的小鱼小虾,但不见大货。   沈确倒是捡了许多海螺,沿海的贝类基本上都是能吃的,有的礁石上还会有成片的海虹海蛎子和藤壶之类的,这片海滩没有。   收获了了,沈确怕孟凛失落,连岩石缝都看得很仔细。   正蹲着,忽然听到一声惊叫。   沈确心脏都停了半拍,马上转过身,丧尸站在不远处,胳膊划着大风车叫她:   “沈确!沈确!你快来,看这个!”   她站的位置海水已经漫过,脚踝都浸在水中。   沈确皱起眉,往那走,刚想开口嘱咐她别再往前,孟凛就抬起了脚。   哗啦!重重的踩了一下水。   沈确不明就里,脚步加快了些,下一秒,又一顿,很惊讶。   一些细小的蓝色荧光,从孟凛翻起的涟漪中亮了起来,然后消失。   孟凛很兴奋,继续啪嗒啪嗒踩水,脚下的海浪便又亮起更多蓝光。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   这次沈确摇了摇头,“我没有见过。”   她并不生长在海边,完全是她的知识盲区。   孟凛拉过她的手腕,让她仔细看:“这是,蓝眼泪!一种,海里面的,藻类。”   其实她也只是在风景视频里见过,还有那种渲染得重的图片,作为一名深谙修图软件的现代人,孟凛深知真正的蓝眼泪不可能是图上那种效果,整片海浪都是耀眼的蓝光,怎么可能呢?   有一些特意踩着季节去看蓝眼泪的游客,会在红薯上发情报贴。   就算是特定的季节,特定的海滩,甚至前脚有人说看见了。   后脚追过去,也可能什么都看不见。   蓝眼泪一直就是很稀罕的自然现象。   孟凛没有再踩水,一人一尸站在海水里看着黑潮。   那一点零星的光都没有了,太短暂。   葫芦在车里睡了一觉,醒来发现两脚兽都不见了,自己找了出来。   小小的黑猫在夜里几乎隐身,沙滩上留下一行爪印,“喵”的叫了一声。   孟凛和沈确都回过头,黑猫在湿沙的那条线上站定,不肯再过来了。   丧尸想说算了,回去吧,突然听到沈确低声叫她:“阿凛。”   她回过头,眼神怔怔的。   那是一整片,宛如星河般幽蓝的光带。   一浪追逐着一浪,璀璨到令人失语。   那样的色彩,远比她见过的所有视频照片都要明亮。   沈确握住了她的手,她们就这样静静的站在星河中。   天地寂静。   原来人类的灯火熄灭后,那微小海藻发出的光,竟是这么耀眼。 第74章 74   在水中站了一会,她们涉水往回走。   脚下搅起水浪,那幽蓝荧光又似团炸开的水烟火。   哗——哗——哗——   海浪往岸上冲刷,发出让人平静的撞响。   孟凛和沈确坐在沙滩上。   葫芦很不喜欢沙子的脚感,卧在沈确的腿上舔毛。   舔一舔,又扭头去看前面亮起的蓝光。猫咪不知道什么是蓝眼泪,但对光亮很感兴趣,讨厌的水、沙子,喜欢的光点,变成两难抉择,刚才它试探性的往湿沙那走了走,没两步就跑回来,湿沙全部踩在了沈确的裤子上。   一人一尸一直在沙滩上坐到蓝眼泪消失。   大海彻底变成黑潮,只有极远处的水面上粼粼泛着些月亮漏下的光。   估摸着时间,至少已经夜里两三点了,上涨的潮水离她们越来越近。   沈确把孟凛拉起来,丧尸拍拍屁股上的沙,往远处一指:“我想去,那个,灯塔。”   白天看见沿岸往前的一处石坡上矗立着白色灯塔,晚上没有亮光,隐约能看见轮廓。   灯塔周围不能有遮挡,这样发出的光才能被远方的航船清晰看见。   海湾上看似相近的距离,走起来可就费劲了。   孟凛执着地在沙滩上走出去大概两百来米,果断转头听从沈确的建议,先上岸,走水泥地看起来是绕远,实则省力得多。   葫芦早早附议,只要她们还走沙滩,它就坚决不下地。   好不容易爬到高地,大小姐心里其实已经很后悔了,本想着来都来了,夜都熬到这儿了,还不如等到天亮,她还没正儿八经看过日出呢。也没想到会这么累,过来已经这么费劲,回去还得再走一遍同样的路!   她是典型的那种,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因太懒取消原计划。   心里有一匹野马,但她的身体不是草原。   不过不管怎么说,她,孟凛大小姐,还是成功抵达了灯塔!   丧尸叉着腰,很是骄傲的在灯塔下摆了几个pose,结果谁都忘了带拍立得。   沈确用手电照了照周边的岩石,叫孟凛来看。   丧尸凑过去,发现这些岩石上竟然还有字,不是幸存者的留言,而是末世前就刻上的。   应该是景区的装饰,刻的是一首首小诗。   有些是外国诗,有些是孩子写的,还有儿童画。   有首诗叫《白日梦》,是个孩子写的。   森林挂在瀑布里   树洞里开满鲜花   熊猫长出蝙蝠的翅膀   人们在热闹的集市走着猫步   她们把诗逐一看遍,然后前往灯塔。   灯塔大门上的锁被撬开了,铁门倒没有生锈,拉开发出“吱吖”的响。   一人一尸都是第一次见灯塔内部,和想象里差别很大。   原来里头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一圈一圈向上的楼梯。   丧尸站在楼梯中心仰头往上望,颈椎嘎嘣一声:“嗷!”   怎么说呢。   生活对丧尸重拳出击,竟让丧尸变得酥松软糯!   “爬!”孟凛把心一横:“来都,来了!”   沈确觉得真爬上去她的膝盖可能就不能要了,蹲下说:“上来,我背你。”   孟凛把着楼梯扶手,在“不我可以”和“谢谢你真是个好人”之间,选择了出馊主意。   “要不然,你先爬上去,然后找根,绳子,再把我,吊上去,怎么样?”   沈确:“……”   高塔,吊尸?   结果就是在漆黑空旷的白塔回荡着一声声“加油~嘿咻~一二~嘿、嘿咻”的号子声中,沈确把大小姐及大小姐的猫硬生生背到了楼顶。   灯塔顶部也有一扇铁门,门同样遭到破坏,看样子应该是幸存者干的,他们拆掉了顶上的太阳能板,不然这儿的灯应该还可以亮。   塔顶的空间不大,玻璃房中是灯组,外面的瞭望台只有一小圈,围着铁栏杆。   视野很好,一览无余,能清楚地看见漫天星星。   她们在沙滩的上的时候天空还有许多云,现在云层飘走了,海面微光粼粼。   又是另一番风景了。   沈确孟凛都不恐高,却怕葫芦乱跑。   铁栏杆对猫来说相当于空气,一脚行将踏错,九条命都得玩完。   孟凛抱着猫席地而坐,沈确也伸着腿坐在她身边。   平台上覆着一层灰泥,三年来风吹雨打,不可能干净,大小姐今天也不嫌了。   毕竟自己也干净不到哪儿去,浑身又是沙又是海腥,发粘,沈确更是一身汗。   要不然葫芦也不可能翻她的牌子。   凌晨时分,天色是一片郁郁的黑。   两道身影沉默地等待着。   孟凛望着海面,许久许久,突然问:“沈确,这个世界,还会好吗?”   沈确转头,张了张嘴,孟凛又说:“但是我也,不知道,什么样才是好。”   “对丧尸来说,现在这样的,世界,应该就算,好了吧?我们走的,这么多地方,我感觉现在,这样的世界,很自由,不知道在哪,就可以看见,动物园,里的动物。感觉比,以前,要有趣很多,可能这是,因为我已经,死了。”   “沈确,我是不是,病了啊?”   “我有的时候,觉得,希望我见过,那些人,都可以平安,快乐。我看到废墟,也会难过,想到以前,这里会有,多热闹。”   “可是有的时候,我又觉得,我喜欢现在,这个世界。”   “哎,我真是一个,自私的丧尸。”   沈确被她说得笑了一下:“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人变成的丧尸,自然也是自私的。”   孟凛锤她:“你这个时候,应该说,其实也没有,那么自私啦!”   “因为我觉得自私未必件坏事。”沈确轻声说:“至少,对心地善良的人而言。”   “这个世界会不会好,我不知道。但你在我身边时,我觉得这世界是好的。”   “但是……”丧尸欲言又止。   沈确静静等她。   丧尸闷闷的:“没什么。”   沈确敛眸,说:“我之前说有件事想和你说。”   她顿了顿,看着身边的丧尸:“我知道你没有失忆,也知道你是故意没有戳穿我说的那些谎话,在你最需要的时候我却没能在你身边,你生我的气,我都知道,阿凛,我……我很抱歉。”   孟凛:欸?   “啊不,你、我,哎,不是。”   丧尸一时有点语言系统紊乱,她是猜到沈确被洗脑这事可能是自己误解,但是沈确怎么会知道她没失忆啊?她一直伪装得很完美啊!   沈确抿了抿唇,似乎有些忐忑:“你还是不想原谅我,是吗?”   啊这,也不是原不原谅的事......丧尸在心里直挠头。   本来她也想要不干脆说实话,反正现在家长也见了,实验室的主任也见了,直到沈确不会把她送去做实验品,也没再隐瞒下去的必要。   但是她又怕,万一沈确是因为脑子受伤呢?因为别的原因所以记忆出现问题。   她不敢戳破,因为她身边现在真的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她真的是个很自私的家伙,哪怕将错就错,她也想把沈确留住。   孟凛沉默了半天,说:“至少,你得告诉我,你为什么,和我分手吧?”   沈确皱了皱眉:“谁说要和你分手?”   孟凛也皱眉:“你!还不认账?你断崖我!还挑衅,留下银行卡!一声不吭,就走!”   本来还挺忐忑,一翻起旧账来,丧尸的小脾气瞬间就暴了起来。   “不是这样的,我根本没想和你分手!”沈确没想到误会这么大。   她后来知道江洄没能与孟凛接上头,其间想象过无数种可能,那些可能日日夜夜都在折磨她,质问她,但她唯独没想过孟凛觉得她是故意把她甩了,因为她一直记得,自己说过如果有变化自己一定会告诉她。   她是言而有信的人,从未做过违背诺言的事。   她以为孟凛至少可以笃定这一点。   但是此时此刻,她已经知道原因了,以前不明白的事,现在都懂了。   孟凛对她的种种不确定,都是正常的,因为她们之间还隔阂着一个真相。   丧尸更生气了:“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沈确轻轻吐出一口气,定了定心,说:“你可不可以,先听我跟你说一个故事。”   从她的身世,到孟凛的身世,那场持续三年的任务,她们的感情,她的动摇和真心。   孟凛边听表情边跟着变化,到后面变成一片空白。   听沈确说起那颗射向心口的子弹,说她整整半年的挣扎和无力,说那段从前线到家的距离,她走了多久,才到。   沈确又拿出那张照片,翻到背面,后面写满了人名。   这些都是她的队友,伙伴,是留在那条路上的人。   “她们都说,等找到你的时候,代她们向你问好。”   “我不敢说……阿凛,我也是一个,自私的怯懦的人。”   孟凛怔怔的,几度想开口,又没能说话。   抬手想要碰她心口,又在半空停住,“所以,你救过,我妈妈?”   沈确垂下头,咬着牙关,那颗子弹仿佛又在她的体内穿刺:“我真的…很抱歉。”   她不敢看孟凛的眼,灯塔瞭望台上一片沉静。   良久,丧尸才喃喃:“原来是,这样啊。”   原来是这样,她困惑的许多事,终于都有了解释。   孟凛低头,拈了拈指尖,葫芦打了个哈欠,眯着眼看她。   丧尸轻挠着猫下巴,问:“那你,想和我一起,去旅行吗?”   “嗯。”沈确说:“你愿意让我跟你一起去旅行吗?”   丧尸仰起脸,点了点头。   依稀的天光,从海平面上升起,太阳一点一点爬上云层。   不知过了多久,太阳的轮廓变得清晰。   孟凛望着那抹光,突然道:“沈确,我没有,妈妈了。”   像是洪水突然没过闸口,她心中满溢的委屈,瞬间就崩塌了。   “哇——”想哭的念头刚出现,孟凛就已经嚎出了声。   丧尸的眼睛哭不出眼泪,她的脸皱成一团,肩膀一颤一颤。   沈确把她抱进怀里,紧紧搂住她的身体,听见她颤抖的声音:“我是一个…没有妈妈…没有妈妈的…小孩了……” 第75章 75   日头逐渐升高,约莫过去半个多小时,沈确起身把地上的丧尸拉起来。   孟凛还在仰天大嚎,让干什么都不反抗,完全沉浸式悲伤。   沈确背着她下灯塔,塔楼里回荡着“嗷嗷”的悲声。   葫芦起初还关心一下,没两分钟就被吵得烦了,上去啪啪两巴掌,结果没打动。   丧尸在抗伤这方面还是顶级,猫没办法,只能隔着距离走在前面。时不时回头看看两只慢吞吞的两脚兽走丢没有,猫脸上从未有过如此清楚明了的嫌弃表情。   出灯塔后孟凛的情绪稍微缓了缓,从大嚎变成中嚎,有向小嚎变好的趋势。   结果在沙滩上走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嚎了半天竟然连一个丧尸都没出现,又觉得天地之悠悠,全世界仿佛只剩下她一个尸,悲从中来,再次仰天大嚎。   这时候丧尸就有点哑了,像颗漏风的气球。   回到小房车后,沈确让孟凛站着,自己弄了水给她冲洗身上的沙子和海水留下的黏腻。   在灯塔顶上她俩坐得太久,她站起来时关节都感觉有点僵,何况丧尸,回程路上看她走起来都有点像企鹅,两条腿火柴似的撇着撇着走,得站着缓一缓。   嗓子完全哑掉的丧尸一边干嚎,一边配合地抬胳膊抬腿。   看起来很滑稽,可怜又可爱。   沈确没有劝她别哭了,就让她彻底发泄情绪。   再开朗乐观没心没肺的人也会有情绪,如果每个人的情绪容量是个可见的器物的话,有人的是大水缸,有人是泳池,大小姐的应该是一只很精致的小碗,不大点,满了就要倒掉。   沈确自己是个惯于隐忍的人,起初看不惯这种矫情,后来却渐渐喜欢。   大小姐不会藏着掖着,酿一肚子苦海翻波,再在某个不相干的时刻突然引爆。她的心事更像一枚小小的摔炮,碰到了,就听见响,却不伤人。   这种有迹可循的确定感,年少时很难意识到是人间珍宝。   沈确想这可能是因为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个人承接住了她的每一声啼哭。   在她和世界建立联系的时候,这个世界于她而言是安全的。   她知道她的哭声,不会把天捅出窟窿。   换好睡衣,躺上小床,沈确关了车门,打开了小风扇。   孟凛终于发泄够了,抽抽嗒嗒,眼神都直了,累的。   丧丧尸在人和猫的陪伴下又呆坐了一会儿,忽然:“…宝娟……我的…嗓子…”   沈确端给她准备好的凉茶,让她漱漱口。   等她缓得差不多了,沈确才说:“其实,你还有一个妈妈。”   孟凛:“?”   沈确:“冷冻仓,你忘了?当初之所以选择在西市会面,是因为要将冷冻仓移交给褚步庭,而她要存放冷冻仓的地点就在西市,后来会面没有成功,冷冻仓应该还在那里。”   对啊,孟凛一想,是有这么回事。   沈确说的信息太多,她一听到褚步庭就绷不住了。   孟凛紧张道:“那、冷冻仓保存,在机场?断电还能冻?我妈妈,不会已经,化冻了吧!”   “不在机场。”沈确说:“我受伤醒来后问过江洄,她说褚步庭专门在西市为保存冷冻仓建了一座地下存储室,有独立的能源系统,坚固程度能扛住地震和核武轰炸。”   孟凛激动的心颤抖的手:“那你…知道那个,地方在哪?”   沈确点头:“大致有个方位,我们可以过去慢慢找。”   丧尸被这大起大落的情绪搅得反应都慢了半拍。   得知褚步庭在背后默默为自己做了那么多,她难过得感觉天都塌了。   现在知道自己的亲妈原来还活着,沈确在她眼里简直就像女娲!   妈妈……   她还没亲眼见过自己的亲生母亲呢。   以前偷偷对着镜子比较自己和妈妈的照片,她们长得真的很像。   是妈妈!妈妈还活着!哪怕是冻成冰棍了,但妈妈就是妈妈呀!   ——大漂亮队长冻在海里七十多年,解冻完了不还和新的一样吗?   “我想去!”孟凛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我想去,看她!”   ……   要去西市,原本的路线就得改,去不了草原骑马了。   对现在的孟凛来说,找妈妈才是最重要的,骑马什么时间都行,哪怕不去滑雪也无所谓。   沈确便决定走那条她两年半前的路线,中间正好会途经西市。   一人一尸把话说开以后,孟凛发现沈确做的很多决定其实都有道理,只是以前她默默就做了,不会解释,自己也不操心,从来没问过为什么。   这两天她的好奇心就很旺盛,一直在问问题。   《甄嬛传》她熬夜看到一半,现在也顾不上了。   路上大部分时间都在和沈确说话,偶尔才插空看两眼。   她不仅话变多了,还经常动手动脚,没事就伸爪子过去摸摸人家小手摸摸脸颊,还总凝视沈确,有时候看着看着,忽然“嘿嘿”的乐。   第三天的时候,面对身旁愈发热切的眼神,沈确终于:“在看什么?”   以前她要这么问,孟凛多半会很傲娇:“干嘛?不让看啊?”   现在她直接就说:“看你好,喜欢你!”   不是阴阳怪气那种调调,很认真的样子。   沈确有点担心了,伸手试了试她额头:“哪里不舒服要告诉我。”   孟凛肘撑车窗托着下巴,想了想说:“我想和你,结婚。”   沈确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和我结婚?”   “对!”孟凛大大点头:“我跟你,结婚!”   没有任何前摇?就要原地结婚?   沈确失笑:“怎么忽然想到这个了?”   这回孟凛没有扯淡,认认真真,一五一十的和沈确说了自己的想法。   以前她对沈确的感情更多是生理性喜欢,习惯于她的照顾,依赖于她的存在。   但她不知道沈确都在想些什么,她的过去,她的经历,甚至是她真实的性格,她的喜好,她们之间远谈不上了解,她以为是因为沈确就是个闷葫芦,但其实她不是。   是因为最重要的事没有说破,所以她不能说。   而沈确觉得很重要的事,在孟凛看来其实没什么。   什么欺骗啦,刻意接近啦,动机不纯之类之类,远比不上一个人真实的保护了自己三年,愿意拿自己的命去救自己妈妈的命,拼尽全力也要穿过丧尸遍地的城市来找你更重要。   现在戳破了这层隔阂,她问什么,沈确就答什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孟凛想不明白的事,困惑的事,一一得到解答,她们之间好像从没有这么贴近过。   她发现自己越了解沈确,就越喜欢她。   喜欢她的坚强勇敢努力有责任心,她有这么多伤疤这么多故事,却没有夸夸其谈也没有因此变得冷酷无情。   反正现在沈确在她眼里,就是浑身上下都布灵布灵闪着金光。   哪儿哪儿都很好,怎么看怎么满意。   就感觉她俩虽然都处成老夫老妻了,但她这会儿才真正陷入热恋。   而且沈确也喜欢她,她们是两!情!相!悦!   “虽然我是丧、丧尸,我们有,种族隔离,还不能那个…但是我属于是,丧尸里的,刘亦菲!像我保养得,这么好的,根本没有!不能那个的,问题,我们可以,一起想办法,解决。”   “而且丧尸好处,多多。我特别节能、环保!结婚以后,我会承担家庭,的责任,以后我负责,养家,包养你!”   “等到以后,你变成丧尸,我会不离不弃,绝对不,移情别恋,其他丧尸我也,看不上。”   “我就把你,拴在腰上,我到哪,你到哪,我也把你,保养得白白、净净的!”   “等到我也,走不动了,我俩就跟,铁英和莲妹,一样,埋在一起!”   沈确既诧异,又不诧异。   诧异是因为她真的正儿八经的在求婚,不诧异是因为,这真的很孟凛。   从来不自卑内耗,永远一往无前,自己想要的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要又争又抢。   自信得不行,配得感极高,自有一套思考的系统,起承转我真棒。   她不是明月高悬,而是一颗炽烈的太阳,无需向谁借光,自己就炽烈滚烫。   “你要不要,”孟凛搓了搓膝盖:“考虑,同意一下?”   沈确还开着车,抿了抿唇问她:“你希望我现在就同意,还是考虑一会再同意,显得更郑重?”   孟凛盯着她:“现在,立刻,马上,同意!”   沈确点点头:“我同意。”   “等一下!”孟凛压着得意的笑,伸手打断她:“这个只是,预求婚,还不是正式的。”   “我还要,做一下准备,等我准备好,我们再、再来一次!”   沈确挑了挑眉,配合的比了个ok,“明白,时刻准备着!”   之后凡是路过城市,只要条件允许,孟凛都会自己跑到商场去购物。   每回都丁零当啷带回一兜子,打开全是金银珠宝,最贵的那种。   她专门腾出床下的一个柜子用来放这些东西,说是准备的嫁妆。   这年头金银珠宝不算硬通货了,但仍然有人会收,价值和末世前自然不能比。   沈确没想到孟凛在结婚这方面意外的很传统。   严格意义上,她俩都是嫁,但孟凛执意这些嫁妆都是给沈确攒着的,以后也归她。   因为她自己还有一个妈妈在,但沈确爸爸妈妈都不在了,所以她要给沈确攒起来。   收拾柜子时,孟凛翻出来一个平安福。   像是忽然想到什么,赶紧挂在了后视镜上。   还很郑重地每天都要拜拜。   沈确好奇:“这是哪来的?”   孟凛说:“一个大师给的,很灵!你也一起,拜拜。”   有回路过一家老书店,孟凛也要进去看一看,出来的时候如获至宝。   上车以后就在那认真阅读,拿着铅笔写心得划重点。   沈确休息的时候掀开看了眼封面,书名叫《从0开始学习谈恋爱》。   从得到宝书这天起,沈确每天晚上都要填写一份问卷。   问卷由孟凛女士亲自手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沈确喜欢吃的食物、兴趣爱好、喜欢什么样的家居风格、害怕的东西、什么情况下会生气,如果生气希望对方怎么做,等等等等……   每天晚上她就搬个小板凳,在车后面的小桌板,库库一顿写。   全是简答题,考官要求不得敷衍,必须认真诚实作答,答案不得少于三十个字。   除此之外,孟凛还变得很喜欢贴贴。   并且为了贴贴,会主动承担一些家务,比如说自己搬洗脚水。   这样就能省下沈确多跑一趟的时间,她俩可以一起坐在床边泡脚,再一块拿去出倒掉,洗漱完就能同步回到床上。   自从有了这辆房车,她们的生活质量简直是飞跃,晚上沈确也不用特地守夜了,把车往偏僻的地方一停,周围堆上些障碍物,不论有人还是有丧尸都能听见,天气也没有先前那么热,开一点窗缝透风就挺凉爽。   白天要忙的事多,夜里孟凛就喜欢和沈确赖在床上。   她喜欢把脑袋枕在沈确肚子上,这时候就不看平板,她嫌拿着累。   这时候葫芦喜欢躺在她的肚子上,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她摸猫,沈确摸她。   每颗需要摸摸的脑袋都有自己的归属。   “在想什么?”   “在想我妈,还有,褚步庭。你呢?”   “我在想…明天能不能不做问卷?这些问题你直接问我就好。”   “那不行。这些问卷都,要保存起来,万一以后我,痴呆了,还要拿出来,复习!”   “那个时候你也可以问我。” 第76章 76   越往西走,气候风景与南方就渐渐不同了,天气也愈发秋高气爽起来。   最明显的是雨下得少了。   夏末秋初的时候南方还有许多场雨,北方却已经明显干燥。   这种干燥对丧尸而言很舒适,就像沙漠地带盛产干尸,丧尸显然也更适应北方。   这种适宜生存的气候把中部的丧尸养得很好,个个身强体健,白天的反应速度都和南方丧尸夜里差不多。   路上见到的建筑被破坏的也更多,随处可见战斗过的痕迹。   可见这片区域的民风有多彪悍,不仅丧尸不好惹,能和丧尸对抗的幸存者们也不好惹。   沈确当年是跟着运送武器装备和应急粮食的车队一起从西北基地出发,中途倒换过好几次车队,最初第一个目的地就是在中部的指挥中心。   她说当时那个指挥中心刚刚建成不久,周边有大片的麦田,部队驻扎后每天的工作除了清扫附近的丧尸,设立工事外,最多的时间就是在种田。   沈确在等待往南的车队间隙,也帮着翻过几天的地。   她有很多生存的知识都不是在特种学院里学的,而是在往南的这条路上。   孟凛现在就很喜欢听她讲过去的这些故事,但是她不喜欢听很凶险的,更喜欢那些和种田打野有关的,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感觉沈确就像个宝藏,越挖越有。   她们的小房车沿路走走停停,行进的速度一天比一天更慢。   主要原因是她们已经彻底离开了沈确熟悉的地盘。   中部的路线沈确虽然走过一次,但是当年情况慌乱复杂,她的精力并不在记路上,现在两年多过去,周围环境有了很大变化,路面上的路牌地标大多都给打没了,只能凭着直觉盲开。   经常开着开着她们就迷了路,好几次都差点开进城里。   中部的丧尸又凶狠得要命,听见声响或是闻到人味,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穷追不舍。   把她们追的狼狈得不行,有一回是孟凛开车,险些就慌不择路,开进沟里去。   她们从安全区离开的时候,陆锦川给她们备了不少汽油,像是让她们有多远滚多远,原本以为这些油至少开到西市是足够的,没想到会消耗得这么快。   旅程这么不顺利,孟凛却一点也不着急。   末世前人人都用导航,要去哪儿只需要跟着箭头走就行,现在没有导航了,纸质地图也很难找见,没有路标路牌的时候就是两眼一抹黑,像是来到了外星球。   孟凛觉得这简直太有意思了,每天看见的都是从没见过的风景。   她经常在路上看见哪片风景好,就让沈确停车,拿着画板开始画画。   有时是素描,有时是水彩。   有时她们知道自己在哪个城市附近,有时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孟凛大概是从高中才开始学习美术,当时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大学选择艺术也是随便一选,她并不是美术生,在艺术上也没什么特别的天分。   沈确说她小时候智商很高,她没多少印象。   要说有什么感觉,就是她活到这么大,学什么东西都不太费力气,这是真的。   都说文章憎命达,凡是艺术类的东西,都是命苦的人搞得好,最起码也得是心思细腻,才能有足够的感知力,她天天乐得跟个二百五似的,很多名家大作她其实压根儿看不懂。   但她很擅长模仿,抽象派的学一点,印象派再学一点,画出来的作品也能唬一唬外行。   反而是现在,她渐渐开始感受到绘画的乐趣。   每次下笔都有一种和整个世界产生链接的感觉。   见山也喜欢,水也喜欢,晴天可爱,雨天也可爱。   孟凛喜欢作画时的感觉,但是画完以后那张纸她就没那么看重了,经常随手一丢,每次都是沈确在屁股后面妥帖地收好,等到有厚厚一叠的时候,就装订成册。   晚上做饭时,车上的气罐用完了,丧尸在附近没找到合适的柴火,恰好翻到这本画册,顺手拿出来递给沈确:“这个,能不能烧啊?”   沈确表情一下就变了:“不行。”   孟凛没当回事:“烧了也没事,还可以,再画。”   反正现在的画具不用买,沿途捡就行,和大自然的馈赠也没区别。   沈确摇摇头,不和她争辩,把画册放回床头,自己又出去找柴。   孟凛其实就想偷个懒,那本《从0开始学习谈恋爱》也能烧,又舍不得自己写的心得笔记。   沈确出去的时候,她躺在床上翻了翻画册,发现不知不觉自己竟然已经画了这么一厚摞,许多风景她以为已经忘了,其实看到画都记得,她甚至能想起当时的天气,风里的味道,她们是怎么停下的,后来又做了些什么。   每张画后面都标记了时间,和大致的地点,是沈确添上的。   在风景与风景之间,夹杂着人像,有沈确的,也有褚步庭的,还有她妈妈的。   最多的还是沈确的。   开车时的沈确,做饭时的沈确,打野时的沈确,坐在树上的沈确……   沈确抱着干树枝回来时,就见孟凛趴在床上,咧着嘴拿勾线笔写写画画。   火堆烧好后,里头的丧尸啪嗒啪嗒走出来,把画册往她眼前一送:“看~”   画册的外封是个硬皮本,沈确在一个小镇学校门外的文具店找到的,有点像同学录,她原本是想找个文件夹,有单独保护页的那种,但都太小了,放不进画纸,只能用这种。   孟凛在硬皮本上贴了一张白纸,画了一幅卡通。   长着兔耳朵的肥嘟嘟沈确和长着猫耳朵的肥嘟嘟孟凛,带着她们的猫和小房车一起旅行。   下头写着:凛凛和确宝的旅游图鉴第一卷   沈确看了一眼,挑眉看她:“不烧了?”   孟凛拿屁股拱她,硬和人挤在同一个折叠椅上,理直气壮地说:“那能烧吗?我之前,是没有仔细,看!”   她们停车的地方是在一条村道上,挨着片野麦地,无人照料的麦子长得良莠不齐,却也长成了一片,头顶是棵歪脖子老槐树,枝叶浓密。   干树枝烧得哔啵作响,火光亮澄澄的。   沈确在火堆外垒了一圈石头,烧水壶在石上慢慢煮。   孟凛翻着里头的画,问沈确记不记得这一张自己在干什么,那一张是在哪儿画的。   葫芦如今是变得愈发懒惰,以前还下来探险一番,现在就赖在车上吃饱了就睡。   过了秋分,眼看着就快到寒露,夜里的星空越来越清亮。   侍弄田地的人更看重节气,孟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过得根本不知道今夕是何年,知道这些日子,全靠从村里人家翻到的日历本,不是当年的,但也能看个大概。   以前无人问津的老物件,现在成了个宝贝,丧尸每天都要看看上头的黄历怎么说。   要是写着不宜出行,她们就不动弹。   有景没景的,一人一尸坐在路边看着太阳发呆,也是一天。   发呆的时候孟凛问沈确:“你会不会觉得,我们这样,是在浪费,生命啊?”   孟凛以前就心大,变成丧尸后那心口更是大得漏风,她想得很明白,自己人都死了,多一天都是白捡的,有就要着,没有就算了。但是和沈确在一起,她会想沈确想要过什么样的日子,活着的人和死人想的东西不同,这是一定的。   人有七情六欲,要吃五谷杂粮,她以前不在意这些区别,现在会在意。   不过丧尸不会闷在心里,她会直接问,问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她喜欢两人的心里不藏着事,都亮堂堂的,这样才舒坦。   沈确说:“有时候会急躁,有时候看着你又觉得,这样也好。”   孟凛问她:“那你,急什么呀?”   “不知道。”沈确摇头笑笑:“习惯了紧迫的生活,有目的地时就想赶紧赶到那里,然后再去往下一个地方,但是看到你的时候又忽然意识到,我的目的地其实已经到了。”   丧尸踢蹬着小腿,嘿嘿直乐:“哎呀呀~干嘛偷偷,表白?我可是不会,轻易被,击中的噢~”   沈确垂着眼微笑,由着某个丧尸像条小金鱼一样在她脸颊上“啵啵啵啵啵”。   孟凛这段时间发明了许多贴贴的新名目,这一种她称其为“小金鱼嘴嘴亲”。   小金鱼亲完告诉沈确,自己虽然想要见到妈妈,但是并不着急。   在她的脑回路里,知道这件事之前,妈妈就躺在那,不管她知不知道,都不改变这件事,她在A市待了三年,不知道褚步庭已经死了,其实知道不知道,她都得这样生活,唯一变化的只是她的情绪。   就像她知道了沈确找她的这些年,遇到的事吃过的苦,有时候会觉得难过。   这种难过既是因为心疼对方,也是觉得如果自己早点知道做些什么,是不是会更好。   其实不会的。   孟凛了解自己,如果她早点知道,肯定没头没脑地往外乱跑,她又是个路痴,没有多少生活常识,说不定都能迷路迷到大草原,也说不定很倒霉,一出门就遇到活人,砰砰两枪就把她打死了。   如果是那样,沈确就算花再多时间,吃再多苦,也不可能找到她。   人有的时候太强调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觉得做了就比不做好,人定胜天。   但是变成丧尸的孟凛觉得,很多时候自己拿到的牌,其实已经是奖池里最好的一张了,哪怕那张牌看起来很烂,但是一定有比这张更烂的,要知足才能常乐。   沈确听完又笑着摇头,问她:“你就不怕去晚了出什么意外?”   孟凛歪着脑袋:“你就不怕,我们才是,那个意外?”   沈确终于笑出声,揉了揉她的头。   孟凛奇奇怪怪的脑回路总是会给出出乎她意料的答案,那些答案却又恰好能让她平静下来。   小房车继续向西开。   道旁的树叶许多开始泛黄,一片片凋零下来,遇上大风天,满地都是干枯的落叶。   离南方越远,四季就越分明,这时节的A市,还是绿色的海洋。   叶落知秋,秋天总会给人一种隆冬将至的紧迫感,让人的心情变得复杂。   沈确这些日子变得很警惕,总是尽量选择更偏僻的乡路走,哪怕多绕些弯。   孟凛翻看车里的储物柜,说:“我们是不是,应该进城,一趟了?”   乡下的风景固然好,但一路上连个小卖铺都没有,没处进货,她们的物资和汽油都不多了。   孟凛自打说自己要养家后,对家庭财产的收支确实上了心,每天都要盘点一遍。   见当家丧尸都焦虑了,沈确点点头,说下个镇子开进去看看。   她之所以不走大道,也正是因为秋天到了。   这时节在路上遇到人的概率很大,越是北方冬储越重要,不论是普通幸存者还是土匪强盗,都会频繁出门,自古以来都是如此。   这事孟凛也知道,沈确和她解释过。   先前好几次她们都听见车响了,全靠沈确机警,才没有正面相遇。   孟凛其实也有点后悔,她搞的涂装太扎眼,是人是鬼看见了,肯定都会好奇跑来探查一番,万一有人回去宣扬,她们这么显眼的目标,藏都不好藏。   可要她现在再改回战损装,她又舍不得车盖板上的全家福。   都和那些战士们说好了,要带他们一起去旅行,不能食言。   房车狗狗祟祟地开进小镇,沈确找了个小巷停稳,用篷布把车罩好。   一人一尸照例分头行动。   沈确负责去弄汽油,她从老陆那儿抠走了许多汽油过滤器,路上再找合适的旧汽油过滤,混着她们自己的好油一起用,维持日常消耗。   孟凛负责拉着小车在各个店铺零元购,她现在很有经验了,日常物资都能一眼分辨能不能用,沈确还专门给她做了培训,万一撞上活人,该怎么快速躲避。   她们这次来的这个小镇离高速路口很近,规模比较大,路上有很多荒废的大车,把路堵得死死的,大一点的车队通不过去,反而安全,孟凛走了好几家店铺,都没太有被搜寻过的痕迹。   眼看天气一天天变凉,她寻思着给沈确淘换几套秋冬装。   连找了几家女装店都没合适的,好不容易在路口看到了一家挂着运动用品大促销横幅的大卖场,丧尸眼前登时就是一亮! 第77章 77   到了约定碰头的时间,等在巷口的沈确,大老远就看见了丧尸满载而归的小车。   车里的东西,好像和预想的有点不一样。   这附近没有人出没的迹象,沈确就没急着把东西往车上划拉,而是当场蹲下验货。   她抖开那张盖在冒尖儿货品最上面的红布,发现竟然是一面旗,就是那种会插着各种促销大会外头,印着厂商或者店铺名的大红旗,这上头写的是某某体育专卖店。   配套的旗杆还是伸缩的,被插在边缘,孟凛拿出来,组装好给她看。   很得意地问她:“怎么样?是不是,很显眼!”   “……”沈确露出很难评的表情:“这面旗帜出现在这里的作用是?”   孟凛环着双臂,耸了两下肩膀:“哼哼~我刚刚,忽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   她说到这就摆着某个名侦探的pose不吭声了。   沈确心领神会,立刻问:“请问老师,是什么样绝妙的好办法?”   丧尸抬了一下不存在的眼镜架,露出睿智的眼:“三十六计之,主动出击!”   “我们应该,把我们的名声,打出去!”   孟凛的计划和当年她要包养沈确有异曲同工之妙。   简单总结一下,就是她们的目标是西市,最后肯定是要进城的,完全不被人发现不现实,既然迟早都会被看到,老话说得好,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   “与其等着,人家来,抢我们,不如我们,先去抢别人!”   沈确看着她翻出一件又一件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东西,终于领会了她的精神。   “你的意思是说,这一趴我们演黑.社会?”   丧尸叼着毛笔,转身冲她比了个大拇指:“聪明~”   沈确不敢邀功,毕竟也不全算她领悟,而是谜底就写在谜面上。   孟凛刚用一块从别的红旗剪下的布料,盖住那面旗帜上的字,然后挥毫泼墨,在空白布料上写下三个大字,正是:黑.社会。   作为装饰,还在这赫赫威名边上,画上了左青龙,右白虎两位护法。   把这面两米的旗帜往车屁股上一竖,那塔塔开的气质挠一下就上来了。   光竖旗肯定是不够的,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万一遇上那种不长眼的硬茬子,非得上来碰一碰,她们得一露面就把人吓一跳。   为此,孟凛换上了一套和沈确情侣的rapper装。   超宽松卫衣卫裤,搭配大金链子大金表,绑着蝴蝶结鞋带的大AJ,全都是大卖场里的正品假货,最后墨镜一带,谁都不爱。   来——展示!   轰驰的油门声响彻马路,副驾的车窗摇到最底。   孟凛一手垂下车门,露出戴着大老虎印花口罩和宽幅墨镜的侧脸,小风嗖嗖吹起尸的发丝。   沈确没戴口罩,但头上绑着三角巾,肩上稳坐一只黑猫,一看更是不好惹。   车载音箱里动次打次的音乐声被调到最高,从车窗宣泄而出。   沈确扬声问她:“你确定要这么干?”   哇咔咔,她早就想这么干了!   孟凛指着前面路边停靠的那辆越野,黑.帮大姥一样发号施令:“就、就它了!”   这种落单的车,要么是属于小型基地的,要么是独立的拓荒者,这车是辆小排量的越野,属于前者的可能性更高,一般独立的拓荒者养不起越野车。   孟凛远远望到车里坐着个中年女人,边上那栋房子里还有两三个人影在晃,可能是一家子。   坐在车里望风的女人也注意到了她们的车响,立刻向房子里的人示警。   里头的人反应很快,没找到的东西都不要了,一个个迅速冲出门钻进车厢。   和孟凛猜的差不多,这辆车一共两男两女,应该是一家四口,中年男人坐在主驾,一上车就给她们闪了两下车灯,不知道是不是这附近的什么暗号。   对方没收到她们给出的回应,马上发动了车辆准备离开。   “就是,现在!”孟凛掏出准备已久的大喇叭。   沈确闭了闭眼,认命地换了档位,踩下油门。   刚刚为了等观众就位,她们一直是龟速慢行,听着动静响,其实挂的是低速挡。   这会儿车速提了起来,耷拉在车后的旗帜迎风招展,对面的车明显有些慌了。   孟凛嘿嘿一笑,打开了手里大喇叭的开关——这大喇叭是她从大卖场顺的,安上电池还能用,她们就用平板里的AI软件录了几段系统自带李逵嗓门的录音。   “喂喂?对面的车听好了!”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喂喂?对面的车听好了……”   大喇叭放置的年头长了,扬声器刺耳,就这么两段词,从车窗伸出来循环播放。   那家子从没在附近见过这辆车,涂装得这么显眼,把车开得这么响,还敢公放大喇叭,简直生怕丧尸不来,行事如此嚣张,可见车上是什么样的亡命徒!   亡命徒又怎么可能只求财?   中年男人根本不信,一脚油门,飞也似的冲了出去。   看他们溜得那么快,孟凛还有点没反应过来,她首次出演恶霸,要不要这么成功啊?   沈确看她的表情:“没演过瘾?”   丧尸瘪着嘴扭头看了眼,恋恋不舍:“没。”   沈确:“……追上去?”   丧尸眼睛一亮:“追!”   亮黄小房车在前方调头,速度并不快,她们也不是真要撵着人家跑,万一闹出意外可不好。   就这个距离,远远能看见人家扬起的车尾气,孟凛乐呵呵一脸奸笑,啪叽摁了下大喇叭,切换到口播模式,在那:“胖胖~胖胖胖~~~”   被追的车里,副驾上的年轻男人紧紧握住砍刀刀柄,凝视着后视镜。   坐在后排的年轻女人干脆把头探出窗外,说:“他们好像没追上来!”   “别伸头!”开车的男人喝声,神情严肃。   同样坐后排的妇女赶紧把女儿拉回来,副驾的男人说:“别胡闹,仔细听,还有枪声!”   女人有些后怕:“哥,那些人甚么来历啊?你跟基地的车出来的多,见过没有?”   “没。”年轻男人抹去眉骨上的汗,“应该是外地流浪来的,敢这么高调,绝不是善茬。”   妹妹点头,嘟囔着“对对”,又问:“你们看见那车上画的东西了吗?”   两个男人在出来的时候都看见了,妈妈坐车上没看见,问画了什么。   妹妹简单描述,妈妈听完就倒吸一口凉气。   末世前在业主群里就曾经有过这样的传说,顶着一家三口头像的人战斗力都很高,轻易不要招惹,这顶着一家几十口头像的得是什么样的主儿?   她回头望了眼:“那车人背后会不会还有个团伙?”   “肯定有。”开车的男人沧桑面容上神情冷峻,“那辆车只是探路的,后面的车队不会离得太远,那车上的涂装这么显眼,连装都不打算装一下。”   “阿俊,回基地后你马上去找守备团的人,告诉他们这个消息,也给附近的兄弟基地通个气。”   “多事之秋,让他们都打起精神,都做好准备!”   副驾上的年轻男人应了声“是”,父子俩目光凝沉,在“胖胖”的枪声中加速驶离。   完全不知道两条街外的小房车上,两个嚣张劫匪有多狼狈。   孟凛后知后觉地关掉大喇叭,探头往车外望了一眼,紧张得握住自己的安全带:“完、完蛋了!我们后面,好多丧尸,在追!”   “不行,转弯、快快,转弯,前面没有路,嗷嗷嗷——憋追啦!啾鸣!”   在一众丧尸马拉松的围追堵截下,街道扬起漫天沙尘,沈确丝毫不慌,手脚精准配合操作,在一条断头路上,小房车漂亮的来了个甩尾漂移,轰的一声把尸群甩进了泥沟里。   孟凛还有些反应不过来,等开出去老远,才吧嗒关掉音箱,扶正自己歪到头顶的墨镜,舞了起来:“芜湖~~~爽!!!沈确你还会,漂移啊!”   首次出演劫匪,过程虽然曲折,结果却十分圆满。   她们还探索出了一条完美的溜尸路线。   于是抢劫上瘾的丧尸,果断决定在原地趴活儿,只要是路过的车,她们就依样画葫芦。   结果除了第二天遇上一辆大老远看见她们立马撒丫子跑路的车外,就再没遇见过人。   音乐止歇了,旗帜耷拉了,无人问津的小黄车,在萧瑟秋风中寂寥地等候。   全然不知自己其实早已经恶名远播。   无聊的丧尸这几天也没闲着,她忙于琢磨一件比抢劫更重要的事。   ——她和沈确的妻妻生活。   众所周知,性.生活乃是婚姻重要的组成部分,无性婚姻,是很难长久的!   这件事孟凛在森北基地的时候其实就琢磨过,为此还特意跑去请教梦老师。   陈梦给她看了自己所有人X恋的po文手稿,什么人与龙,人与蛇,人与狐狸精之类之类,说这些都是市面上很火的类型,让她不用客气,尽情研究。   如果不是她忙于赶稿,孟凛感觉她更想亲自参与讨论,热心令尸感动!   那堆存稿看完,丧尸除了好几个冷水澡,满脑袋黄色废料外,还是没能找到可实践的方法论。   这po文里写的都不对症啊!   研究来研究去,她发现了核心症结。   甭管是人外还是妖精,那些个物种虽然和人隔离,但到底还是活的,而她已经死得透透的,身体梆硬不说,连最重要的分泌激素和荷尔蒙的器官都罢工三年了。   从生物学的角度,九旬老太都可能比她更有性张力。   然而,她的身体虽然已经死了,但她的脑子还会搞黄色,嘴巴还会亲人,可怕得很!   由此可见,人类真正的性.器官不是那啥,而是大脑!   她和沈确虽然人尸有别,但是她有情她有意,唯一的阻碍只是方法!   回首从前,当枕头公主固然很爽,但po文的世界更让人脸红心跳!   沈确会喜欢哪种呢?   捆.绑调.教?   丧尸想象了一下,感觉分分钟沈确就会解绑反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擦.边诱.惑?   背着沈确在小树林苦练好几晚的擦玻璃,实操那天被沈确一把子抱住,很紧张地上上下下检查好几遍,问她哪里不舒服,是不是感觉大脑控制不了身体导致癫痫发作?   丧尸不死心,又掏出了在商场偷偷带回藏起来的情趣睡衣。   蕾丝边,大尺度,只有几条绑带的那种。   晚上默默躺在房车的小床上,媚眼轻阖……   沈确仿佛没看见,睡前甚至贴心地用被角盖住了她的肚脐眼。   语.撩文.爱?   深夜的僻静角落,传来沙哑的“啊啊啊”声。   当天沈确就抄着刀摸了出来,和正在练习的某丧尸四目相对。   沈确:“……阿凛,你是不是……”   孟凛紧张窘迫:“你你你…你听我,解释!”   沈确讶异过后又有些兴奋,问她:“难道是你的肠道功能开始恢复了?”   “???”某丧尸忿而离场:“你才在,拉屎!”   语擦不行了,文爱更是没戏,那个榆木疙瘩根本不能指望!   现在唯一的方法,难道就只有——孟凛凝视着自己的手指——自己亲自上?!   但是……   “歘”,孟凛试着戳了一下树干。   坚硬的指甲刺进树皮,拔出来时,树干上留下了两个清晰的小洞。   丧尸:“………”   在用了十几个指甲刀都豁口之后,上头的丧尸眼珠充血脑瓜子嗡嗡,气得直接抄了把菜刀:“啊啊啊啊——憋拦我!我要这,铁爪,有何用!” 第78章 78   沈确把丧失理智的丧尸提溜回车里。   孟凛还在和自己较劲,瞪着爪子气鼓鼓的,颇有点周芷若发现自己爱上赵敏后想要自废九阴白骨爪的疯劲。   “我们聊聊?”沈确坐在床脚,有些好笑又有点无奈:“这几天都想什么了?”   孟凛在折腾什么,她不是不知道,只是有些事她确实也不晓得该不该拿到台面上来说。   现在看来不说是不行了,她从孟凛的枕头里掏出一包塑料袋,把里头的东西倒在床上。   各式各样的哔——哔哔——玩具映入眼帘,样式很齐全,每个都用干干净净的食品袋封好了,看起来都是全新拆掉包装的,而且还都充了电。   葫芦跳过来,好奇地伸爪子去扒拉一颗粉色的有点像海豚模样的小玩具。   被孟凛一把摁住:“啊啊啊,这个,不可以!”   葫芦是个天身反骨的,越不让它干啥它越想干,一人一尸就在这堆哔——玩具中好一番闪转腾挪,你拍我挡,也不知是谁误触,突然一条形状张扬的玩具就自顾自震动扭转了起来。   黑猫被吓了一跳,炸着毛飞到了驾驶位。   孟凛赶紧把那条玩具拿起来,摁了好几下:“欸?嗯?这个,等下,怎么关、来着?”   好不容易把开关摁死,丧尸的爪子都被震得有些麻,悄咪咪地斜眼打量。   沈确的表情怎么说呢,好像是老干部被迫进淫窟的无奈。   孟凛虽说没羞没臊惯了,但忽然被抓个现形,还是很尴尬。   脚趾在拖鞋里默默施工。   房车里沉默了一阵,孟凛咳了声问:“你…什么时候,发现的啊?”   沈确看着她:“你拿回来的那天。”   就那副小老鼠偷着灯油的样,很难不注意到,而且大小姐什么时候这么勤劳了,主动请缨换四件套,不仅不让她沾手,还特地把她赶出去打水。   很没有犯罪天赋了。   沈确又伸手打开一个抽屉,把里头的小本子拿给她。   “啊!我还以为,丢了!”丧尸先是大喜,然后意识到什么,瞳孔大震:“你,看过了?”   “这本子就丢在中控台上。”沈确淡淡回答。   一人一尸对头坐着,床上摆满了犯罪证据,孟凛感觉沈确现在的表情就像那张图。   每次扫黄都有你.jpg。   孟凛低头,戳手指:“那我总不能,让你,守活寡吧。”   “……”沈确捂了下脸,嗓音带着点笑:“所以你就给我准备了这些?”   孟凛见她好像不生气,就说:“这些都是,新的,牌子货,我专门在店里,挑的!”   又表态:“我没有要,放躺,我也是想要,和你,嗯嗯的,但是我的身体——”   话音未落,一只温暖的手掌落在头顶,沈确揉了揉她的头发,把她拉近怀里。   “还想什么了?”有些低哑的声音落在耳畔。   孟凛太习惯这个姿势了,几乎是瞬间就找了她颈窝里最妥帖的位置,轻轻蹭了蹭。   “我怕你,有遗憾。”孟凛闷闷地说:“以前我们,还小,谈恋爱,开心就好,但是、”   她顿了顿,瘪起嘴:“要是没有这,破病毒,我们结婚,我还是可以,给你很多,选择……”   话语说得并不清晰,但沈确听懂了她的意思。   “知道吗,六年前在营区的作战会议室里,我第一次听说你。前面跟着许多前缀,实验成果、双雌生殖、基因编辑,我脑子里下意识想到了科幻片里的人造人,想到科学伦理、自然选择,对社会的冲击……但当我看到你的照片,那是一张你小时候的照片,精致,漂亮,眼睛里闪着光芒,像一朵玫瑰花一样。”   “我只看了一眼,就挪不开眼睛。”   “说句违背纪律的话,我那时其实就理解了为什么你的妈妈会做这个选择。”   “阿凛,在认识你以前,我从没想过自己的未来,成家,生育,甚至是像个普通人一样老去,退休,养老,都是离我很远的事。我是一个很孤僻的人,对活着没有很深的执念,当兵,也是为了达成我母亲对我的期望。”   “所以我想象不到自己养育一个新生命是什么样的,我大抵承担不起这份责任。”   “但是当我们在一起以后,我又的确想象过,我和你,如果有一个女儿,会是什么样。”   孟凛眨了眨眼,问她:“那是,什么样?”   沈确低笑:“就像另一个你。”   孟凛锤她一下:“就不能,把腹肌和,身高,遗传给她嘛!”   就像一场遥远而美好的梦,一人一尸嘟嘟囔囔了好一会儿。   沈确最后说:“但是归根结底,只有你在场,这个幻梦才能成立。”   “阿凛,我就像一个色弱患者,生活里所有美好的色彩,只有通过你才能折射进我的眼睛,如果你不在,所有这一切都不成立,我都不想要。在我这里,保大保小永远保大,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永远选你。”   “我不知道爱的含义究竟是什么,我只知道我的运气很好。”   “性对我来说从不是活着的必需品,你是。”   孟凛听完默了默,良久又锤她一下:“干嘛啊,这么,煽情!”   她把沈确推开,瞅瞅她的眼睛,没流眼泪,但有点红。   丧尸假装没看见,瘪瘪嘴,拿起床上的跳.蛋:“那,拿都拿了,真的,不要啊?”   沈确却伸手接过,眼里露出丝狡黠:“当然要。”   孟凛一愣,脑子里还没来及开始瑟瑟,沈确就已经把满床作案罪证打包收走。   起身去开了个猫罐头,喂饱受到惊吓的葫芦。   今天天光大好,她们在原地趴窝三天,看样是不会再等到人来。   西市已经近在眼前。   沈确问她:“今天进城吗?”   孟凛抿着唇顿了一下,便听她又问:“……还是,先去看兵马俑?”   小学鸡立马高高举手:“要看!看兵马俑!”   意料之中。沈确微挑眉梢,朝她俯身,指了指脸颊:“小金鱼。”   小金鱼立马开开心心凑过去:“啵啵啵啵啵~~~”   兵马俑位于市郊,沈确先前也没来过,但路不难找。   毕竟是末世前的大热门景点,到处都是路牌,中午时分她们就临近了景区的停车场。   孟凛本来还担心景区丧尸太多她们该怎么停车,结果越靠近越觉得……怎么还挺荒凉?   望着不远处高高矗立的牌柱,顶上写着“世田八大可亦馆”,饱经风霜的金属字看着可怜,停车场也比预想中小很多,迎面还是个金字塔形状的售票楼,塔前立着个好像法老的半身石像。   沈确在百来米外停下车,表情也有些疑惑:“怎么感觉不太对?”   孟凛想了想,决定:“要不然,我先去,看看。你在此处,等我信号!”   沈确觉得不妥。   停车场里只有两辆大巴,零星几辆很破旧的油车。   她总感觉这地方的形制不像正规景区的模样,车太少了,附近的丧尸也太少。如果丧尸足够多,她是放心孟凛自己下去逛一逛的,但眼下这种过于安静的情形,很难判断里面是不是有人躲藏。   孟凛现在是个听话宝宝,关于自身安全的问题,她会优先听从沈确的意见。   因为事实已经N次证明,沈确说的话,总是对的。   不听老婆言,吃亏在眼前。   跟沈确在一起旅行久了,孟凛多少也偷师了一招半式,知道她现在是在观察地形,便也跟着看,没看出什么大名头来,倒是发现头顶的天色突然阴沉下来,呜呜刮起风来。   看样像是要下雨。   附近矮坡上的树叶被风吹落,说不出的萧瑟。   孟凛托着下巴,颇有诗意地感慨:“真是,一场秋雨,一场寒呐……”   话音刚落,车顶传来“咚”一声巨响。   丧尸被猛地吓了一跳,紧跟着车前盖上,屁股后头,全在“咚咚咚”的响。   “啥啥啥……啥情况!?”   孟凛下意识抱住脑袋,沈确果断发动了车:“冰雹!”   如此陌生又熟悉的俩字,丧尸呆呆:“哈?冰——妈呀,这么大!”   那不是普通的小冰碴子,而是足足有棒球那么大的冰坨,哐一下砸在她们右边的后视镜上,瞬间就把镜片给震裂了。   孟凛都傻了,谁承想大西部这么不按常理出牌啊,秋雨还没等来,冰雹说下就下!   这下她们不进景区都不行了。   这阵冰雹又急又密,面包车扛不住这么大的冰坨子砸,要是把挡风玻璃砸碎,后面就麻烦了。   沈确一脚油门,车速直彪一百二,刷的一声冲过拦车杆,在停车场侧面一处充电棚里停下。   充电棚顶上盖的是金属的防雨板,被冰雹砸得哐哐响。   沈确把枪上膛,警惕注视着车窗外。   刚才冲进来时她撞倒了两个游荡的丧尸,附近至少还有十几个能看见的影子。   不过这会儿冰雹弄出的响动太大,丧尸们并没有注意到她们的车,而且自己也被砸得很惨。   孟凛忽然揪了揪她:“你有没有,听到,有东西叫?”   “什么?”   沈确扭头,她们的车是倒进车棚,所以主驾的位置朝向外侧,直面停车场大门。   孟凛指的方向是建筑物那侧,说:“不知道是,什么动物,就是哒哒的,好像在,跺脚。”   沈确想不出有什么可能出现在这里的动物会发出哒哒的声响,皱了皱眉。   孟凛看的她表情,有点子紧张:“不会是,闹鬼吧?”   外头风云突变,阴风阵阵,冰坨子哐哐乱砸,简直把末世的氛围烘托到了极点。   以前孟凛去商场的时候,偶尔路过鬼屋,总会撺掇着沈确跟她一起进去。她是那种又怂又爱玩儿的人,在沈确看来布景假得不行,工作人员还很摸鱼的那种骗小孩儿钱的地方,都能把她吓得嚎到三里外都能听见。   所以只要孟凛一去鬼屋光顾,本来无人问津的小店总会突然上一波人气。   “世上哪来的鬼?”沈确摇头,逗她:“国家规定,建国后不许成精。”   “可、可不敢,胡说,这是人家的,地盘!”   孟凛赶紧捂她嘴,指着自己低声道:“精不是,就在这嘛!”   “你想想,都有丧尸了,那鬼魂,肯定也是,真的啊!”   这里还是墓地,阴气那么重,什么鬼养不出来!   沈确失笑,却也警惕道:“好,那我们就在车里等着,冰雹一停就走。”   “欸?”丧尸尬住,讷讷地:“我,也不是这个,意思。那、那来都来了……”   而且闹鬼的兵马俑,不是更有趣更刺激更不能错过了吗!   沈确没说话,孟凛晃着她的手腕:“好不好嘛?好不好,好不好嘛?我就,快快的,看一眼。”   就知道她会这么说。   沈确“嗯”了声:“我跟你一起。”   丧尸眼睛“biu”一下发亮:“真哒?”   她刚才看过停车场里的情况,附近没有新的车辙印,停放的车辆都是三年前的,丧尸数量和车子也能对得上,丧尸身上没有新伤痕,地面还有些动物的粪便,说明这里有人的概率不大。   只要没藏着人,危险性就可控。   沈确点头,嘱咐她:“但是一切行动——”   丧尸三根爪子指天发誓:“保证,听从指挥!” 第79章 79   沈确的计划是先在建筑物周围巡视一圈,确定没人,让孟凛自己去里面逛。   毕竟是大景点,外头的丧尸少,说明景点里的丧尸多,全赶出来不现实,她就在外面等。   一人一尸顺着连廊,贴墙往售票处走。   冰雹雨完全没有停下的迹象,地面上全都是碎冰和被砸下来的建筑物碎片,孟凛看到一个被冰雹砸到脑袋的倒霉蛋丧尸,本来就秃掉的前额直接被砸得凹了进去,砸出拳头那么大的坑。   吓得她走在连廊里也要腾一只手护头。   大厅里的格局就和大多数博物馆差不多,孟凛从售票窗口里掏了两张门票出来,发现票面上的字已经都看不清了,没法当纪念品。   她掏门票的时候,沈确已经安静且迅速地解决完了检票员。   孟凛一回头,看见地上躺着的尸体,赶紧朝四方拜拜,把没字的票放进人家怀里:“对不起,对不起,打扰了,这是我们的,门票。”   沈确见她这么虔诚,想了想,也跟着低了低头。   哀悼完,她让孟凛先在大厅里等着,自己绕到建筑后面察看。   孟凛老老实实答应,看着她往外走,顺势坐到了检票员的椅子上。   沈确一走,周遭便静了下来,不是那种意义上的安静,而是一下这地方就没了人气儿似的,感觉阴森森的,伴随着外头巨大的咚咚声,有种说不出的渗人。   要是她还活着,这会儿指定要吓死了。   还好自己已经死了,丧尸很感恩。   没坐多久,约莫也就半分钟不到,孟凛忽然听到一阵不轻不重的“咕噜噜”的声音,从展厅里面传来。   这个角度只能看见展厅最外面的布景,黑黢黢一片。   丧尸倒是看得清明,是些人物塑像,大概就是那种博物馆里常见的历史故事布景。   但是在这种地方,会是什么东西在滚?是里头的丧尸把什么布景撞翻了?   孟凛有点紧张地站起来,抓住椅背,悄咪咪地抬着武器往那儿蹭了两步。   又没声儿了?   蹭到展厅门口,丧尸把椅子放下,甩甩手腕。   ——这老木头的椅子也太沉了,抬着好累尸。   沈确怎么还没回来啊?   丧尸跟个望妻石似的望着门外,已经感觉到寂寞了,还有点小害怕。   不过话说回来,这都到门口了,往里走两步看看呢?   要是没意思的话就不浪费时间了,等沈确回来她们在附近搜罗一下有没有能用的东西就直接走算了,这兵马俑好像也没传说中的那么好看。   孟凛这么想着,又抬起椅子护在身前,慢慢往里走。   展厅进门处就是些马车和士兵的塑像,配了文字,大概就是描述了一下秦始皇的功绩。   这些塑像都是现代产物,做得不咋精细,孟凛大概往里头走了五六米,就觉得没什么好看的。   感觉这里好像也不是坟,就是个小博物馆啊。   刚要转身,那“咕噜噜”的声音又来了,这次还伴着一阵幽幽的,孩子的哼唱。   丧尸踩了电门似的,满脑袋毛都要炸起来了,手里的椅子“哐当”一下掉在地上。   那哼唱声便停了。   孟凛吓得手脚不听使唤,就见颗圆滚滚的东西从转角一路滚过来。   嗓子眼像被堵住般,丧尸呆怔看着撞在自己脚面停下的东西。   一颗人头。   那轻轻的一碰,把尸的三魂六魄直接撞离体了,纷纷在空中飘扬。   干瘪的嗓子此刻只剩下最原始的嗥叫,黑暗展厅里,就见一个丧尸“嗷嗷嗷”的满地乱飞。   还没等她飞出展厅,一道身影悄无声息地站在身后,手里捧着那颗人头,拦住了去路。   “……姐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吓你的……”   孟凛本来都快撅过去了,倏地又分辨出这好像是小孩儿的声音?   站定仔细一看,确实是个小女孩。   穿着袍子,约莫七八岁,个子只到她胸口。   不像是鬼,表情挺真的,人看着干干瘦瘦,眼睛挺大,眼神看着还有点天真无邪。   抱着的那个也不是真人头,好像是秦始皇的…呃,塑像,还涂色了。   孟凛有点后怕,硬壮胆子问她:“你是,活的?”   女孩抱着秦始皇的脑袋点了点头,“姐姐,你呢?”   这个问法是不是有点太诡异了?孟凛都不知道该怎么答:“啊?我、呃……”   女孩略略歪头,仍是天真地说:“姐姐刚才叫,好像丧尸,但是姐姐又会说话,丧尸不会说话。”   孟凛:“……”   “这是为什么呢?”女孩表情有些困惑,想了想:“啊,我知道了!”   她莞尔一笑:“姐姐,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丧尸王吧!”   刚被这笑容萌到,抬手想摸摸孩子头的丧尸一哽,手掌轻轻落下:“……小盆友,说王不说吧,文明,你我他!”   “别动她!”戾喝声乍响,高大的女人手执弹弓,一颗自制的硕大弹丸瞄准了孟凛的头。   孟凛僵在原地,女孩懵懂地看向展厅门口,笑容拉大紧接着一愣。   一根漆黑铁管抵住女人后脑,沈确低声警告:“放下武器。”   啊这……好眼熟的一幕。   “别、别误会——”孟凛赶紧后退,摆手想要解释。   女人眼珠微移,明暗交织的地面映出沈确的影子。   瞬间判断了敌我形势,女人肩膀微微下放,做出罢手的预示。   沈确的枪口仍未偏移。   女孩突然叫了声:“阿妈!”   就在这瞬间,女人矮身向后上方抬肩一撞,沈确迅速反应,顺势箍向她脖颈。两人身高相差不到十公分,女人的身手竟比想象中更矫健,她没有下意识格挡,而是直接往沈确身上狠狠撞去!   后背抵住前胸,完全是搏命的架势,两人对撞同时,女人左手下滑,试图抽出腰间的长刀。   沈确眼疾手快,脚尖一勾一挑,将那长刀刀鞘上踢。   刀锋刚露,刀鞘又迎,女人也不恋战,抓住沈确的胳膊,拧身抱摔。   却不想后面那人竟跟双脚嵌在地面一样沉稳,核心力量强得骇人!   她眼神一冷,牙齿叼住随动作一齐荡起的胸前挂坠,那似是个折叠的铁片,咬在齿间一吹,发出极其刺耳的尖音。   铁片做的哨子不知是何原理,声音穿透力极强。   沈确眉心一皱,偏头看向大厅。   女人完全不讲章法,狠狠一跺沈确脚面,整个人向前一扑,一把抱住女孩,转身就往外跑去。   两人交手不过十几秒的时间,孟凛甚至都没反应过来。   但她在女人抱住孩子的刹那看见了她的脸,那双眼睛凶狠至极,宛如一头磨牙吮血的母豹。   户外的丧尸被这声尖利的哨音吸引,纷纷向大厅冲来,与此同时,还有两道哒哒的踏地声。   一声高亢的嘶鸣,追出门的沈确也不由露出些许讶然。   被唤来的竟是两匹马!   那两匹枣红马上配着马鞍和布袋,领头马稳稳停在大厅门外,马蹄哒哒跺着地面。   冲来的丧尸纷纷绕过马匹,速度很快。   那女人抱着孩子,被大厅里不知从哪来的一大捧干树枝绊了个趔趄。   眼看就能够着缰绳,丧尸却已先一步迎了过来。   但女人没有停步的意思,竟是直接冲进了尸群!   “别别别——”孟凛跑得没她们快,急得追在后头叫。   就在女人和一个丧尸迎面对上的同时,身后“咻”的一声,那声音既闷又沉,好似猛兽低吼,眼前丧尸的脖颈瞬间就被射穿。吼声接二连三,仿佛群狮扑食,一只弹匣清空,不过七八秒的时间,冲进大厅的丧尸无一例外,不是断了脖子,就是被射穿脑袋。   末世这些年,她遇到过许多拿着假枪唬人的混账,没想到这次竟是真货。   一枪就能打死丧尸的人,她从未见过。   女人停住了脚步,齿缝间深深吸进冷气,将怀里的女孩放下。   举起手,慢慢转过身,把女孩护到身后。   右肩却很隐蔽地往下沉,余光瞥见刀柄。   是赌她只有一只弹夹,还是——   就在这时候,她才看清刚才在漆黑展厅里与自己女儿接触的“人”,表情明显一愕。   “你带着个丧尸?”她看向沈确,又有些疑惑,打量孟凛:“丧尸怎么会说话?”   见她不像方才那样急着跟人拼命,沈确也垂下枪口,说:“我们没有恶意。”   “对、对对!”孟凛拖着小瘸腿往前走了两步,怕她应激又停下来,摆着手:“我们是,好人!”   孟凛一开口,女人的表情就更复杂了。   大概思考了半分钟,她彻底放弃了攻击的意图,拉着女儿远离丧尸的尸体。   “抱歉,我以为你们要对我的女儿做什么。”   女人主动伸手:“你的身手很好,我认输。认识一下,我叫塔娜,这是我的女儿阿思娜。”   沈确当着她的面打开保险,收枪回握:“沈确。这是我的未婚妻,孟凛。”   丧尸和她们隔着几米距离,有些尴尬地缩着肩膀。   垂在身下狗狗祟祟地招手:“嗨~~~”   阿思娜似乎没被吓着,笑得很灿烂,也和她:“嗨~~~!”   沈确并未放下警惕,仔细端详着这对母女。   她们两人都穿着蒙古袍,塔娜在普通人里算身材高大,脸孔和口音都有明显异族风貌,容貌沧桑,晒得黑黄,看起来像是四十多岁的人。而阿思娜至多不过七八岁,也是瘦黄的模样,精神状态也和末世里常见的孩子有很大区别。   显得过于天真浪漫。   母女俩的年龄相差太大,还带着两匹马。   如果她们真是从草原来,沈确实在无法想象,在这样的世道只靠骑马要如何能穿越这上千公里的距离。 第80章 80   面对沈确的疑问,塔娜没有隐瞒。   她说她们的确是内蒙人,不过并不是从草原来到这里。   末世前她们生活在川省,塔娜是一名骑术教练,一边工作一边陪着女儿看病。   阿思娜看起来年纪小,其实已经十岁了,而塔娜也没有看起来那么老,不过三十出头而已。   “当初生她的时候我们还在老家,她早产,那时候下大雪,我在牧场里,难产,去医院耽误了,影响了这里。”塔娜指了指太阳穴,声音放得很轻:“她的智力比普通孩子发育得慢,医生说会改善,但是不会有太大变化。”   “但好歹命保住了。结果在她三岁的时候,又查出了先天心脏病。”   因为特殊的心脏病,阿思娜从小身体孱弱,时不时就会出现并发症,常年都离不开医院。   三年前病毒爆发,独独是那一天,阿思娜身体恢复得好,向医院申请了出行,她说想去看看妈妈养的马。母女俩就这么阴差阳错,躲过了医院里最致命的一劫,后来她们就在本地艰难求生,直到一年半前,才下定决心离开。   “你们是想去找医生?”沈确问。   塔娜摇头:“阿思娜想看海,我们往南走,去看海。”   沈确皱了皱眉,瞥了眼一旁和孟凛一起玩你拍一我拍一的女孩。   诚实的交流是建立信任最快也最有效的方法,两个方才还剑拔弩张的女人,此时已经可以一起处理丧尸的尸体。   两个壮女,一个搬头一个搬脚,效率很高。   沈确其实能理解塔娜的选择,很多疾病在末世前就很难治愈,如今即便找到了医生,没有医疗设备,更没有安全的环境休养,治疗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外头的冰雹雨终于停了,天还阴沉着,塔娜把马栓到了遮雨棚下。   沈确还是很难想象:“那你们是怎么来到这的?难道真是骑马?”   塔娜笑笑:“对,就靠它们。”   “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她说:“我一开始也不敢相信,那时候病毒刚爆发,我们躲在马场里,第一天晚上就被丧尸堵住了,但很奇怪的是,丧尸没有伤害我们。”   她以为那是一次意外,或者偶然的奇迹,但后来又有几次遇险,竟然还是一样。   丧尸在面对她们的时候就好像面对其他的动物,完全无视,只会绕开。   这让沈确想到了生活在地堡里的小恬。   在安全区里她问过于殊,于殊判断是因为这些人身上都得了不治之症。   真菌感染的目的是繁衍扩张,一个濒死的人是没有感染的价值的。   她看向塔娜:“你……”   “对。”塔娜很坦然,耸耸肩说:“我有癌症,就是在带阿思娜去马场那天,出的结果。”   塔娜得的是肺癌,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中晚期,她甚至没来得及和医生沟通这病的成因,该怎么治疗,她连自己应该吃哪些药都不知道,就这么到了现在。   也得益于癌症,末世刚来的时候,她比所有人心态都好。   一条烂命豁出去,也不过如此。   “丧尸不会攻击我们,但人就不一样了。”   “这三年我们遇到了很多事,比起人,我更信任丧尸。”   沈确终于明白了刚才为什么她会突然降低敌意。   塔娜说:“不过我还从没见过和人一样的丧尸。”   事关孟凛,沈确没说实情,只含混地表示她们也不知道原因,大概是某种特殊变异。   塔娜并不深究,只是拍了拍沈确肩膀:“你很幸运,我也很幸运。”   阿思娜现在的智力,大概相当于正常人五岁左右,所以她并不能理解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塔娜和阿思娜说,她们现在是在一个丧尸主题乐园里,遇到的危险都是游乐项目,所以阿思娜不怕丧尸,甚至还很喜欢。   她们说话时走到了室外,声音压得很低。   阿思娜听不见,但孟凛丧尸耳却听得一清二楚。   小小的女孩儿就看着对面的姐姐玩着玩着,变成一脸要哭的表情,连忙伸手安慰:“丧尸王姐姐,你肿么啦?不要难过啦,我给你呼呼。”   孟凛瘪着嘴,低头蹭到她手心:“那你给我,呼呼吧,我心里,难过!”   阿思娜就学着阿妈平时的样子,很认真地摸了摸她的头:“没事哒,不难过喔。”   “嗯,阿思娜呼呼,我就好多了。”   两小只玩儿得很和谐,孟凛对这种懂事有可爱的孩子毫无抵抗力,还很殷勤地跑回车里,把葫芦和一大袋零食抱了出来。   “你看,这是我的猫,叫呼噜。”   葫芦最近愈发懒散,体型有横向发展的趋势,脾气依然很臭。   所以孟凛自己抱着猫,隔着一点距离给阿思娜看。   阿思娜喜欢得不行:“哇!我可以摸摸吗?”   “可以啊。”孟凛教她:“但是要,小心一点——”   话还没说完,阿思娜就已经上手了,先轻轻拍了两下猫猫头,黑猫只是淡淡地看她一眼,就默许了,连爪子都没探出来。见它不讨厌,阿思娜就放心大胆地双手齐上,揉面团似的,还用脸颊和猫贴贴。   “呼噜身上,好香香啊,好可爱吖。”   ……怎么回事,逆子的发动机甚至在响。   孟凛一边笑呵呵地哄孩子,一边恶狠狠地瞪孩子。   ——合着你丫就真的尊老爱幼打中间啊!?   阿思娜抬头,大眼睛水汪汪:“这个是丧尸王的猫猫,那内个姐姐,就是丧尸王的王妃啦?”   啊嘞,这个职称,孟凛不由得挺直了腰板:“阿思娜、小盆友,我觉得,你很有悟性!”   阿思娜亮着星星眼,崇拜地说:“其他小动物都不敢接近丧尸,但是你有猫猫,你果然就是丧尸王!”   沈确和塔娜在外面清理了身上的脏污,刚走进大厅,就看见阿思娜啪叽一下在孟凛面前跪了,很虔诚地拜道:“丧尸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沈确:“………”   好在塔娜早就习惯了,很自然地走过去,阿思娜一见她就蹦了起来,兴奋地说着丧尸王有多么多么厉害,塔娜笑着听,把地上散落的木柴给收拾了。   几人在大厅里坐下,分着孟凛那袋零食。   听说她们从南方来,塔娜便问那边的情况如何。   沈确给她画了一条路线,是她们此行走过的,相对安全,也问了问塔娜她们来路上的情况。   塔娜说她们专挑丧尸多的路走,和幸存者打交道不多,只有在交换必要物资的时候才会靠近人类基地,所以知道的很少,只听说现在主要的兵力都在集中力量收复水电站之类的地方。   孟凛听了她们以前糟糕的经历,点点头说:“难怪刚才,你反应,这么大!”   “那倒不全是因为那些。”塔娜拈着半块巧克力,朝停车场一指:“主要是我看到了那辆车。”   孟凛都忘了她们装土匪那回事了,茫然:“车?不好看吗?”   “好看,也够显眼。”塔娜笑了下:“恰好我前天刚和人交换物资,听说这附近来了一伙土匪。”   基地里的人把这伙土匪描述得穷凶极恶,不仅抢劫,还要吃人!说是领头的急先锋就是一台亮黄色,涂装得很显眼,还很嚣张地把整个土匪窝都画在前盖上的面包车。   塔娜先前就是短暂出去捡了点干树枝,一回来就在停车场看见了那辆小黄车,自然以为是遇到了土匪,所以才上来就拼命。   原来是回旋镖啊!   孟凛尴尬地挠挠头。   卸下防备后的塔娜是个健谈又爽朗的人,两队人又都是末世旅行的异类,聊起天来很有共同话题,孟凛好一番描述她们看见蓝眼泪的那片海,让塔娜母女一定要去看看。   塔娜推荐她们滑完雪等到春天,别错过草原,内蒙的草场一望无际,美得很。   “对了,你们去看过兵马俑了吗?”   孟凛和沈确一愣,“这里不是兵马俑?”   “不是啊。”塔娜说:“这是个博物馆,基地的人说西市以前就有两个兵马俑,一个是真的,这个是假货,真的那个昨天我带阿思娜去过,比这大很多,很壮观。”   孟凛:“啊?怎么,秦始皇的坟,还有假的啊!”   “对了,我们还拿了纪念品。”塔娜拿出两个兵马俑的文创冰箱贴送给她们。   得知真的兵马俑离这并不远,孟凛倒是也不着急,她现在更眼馋那两匹马。   好几千年的坟不会跑,马可是分分钟就跑走了啊!   这小点心思自然逃不过沈确的法眼,主动征求了塔娜的同意。   塔娜一口应承,她本来也要去放马吃草,就在离这不远就有草坡,地方挺大,能跑开马。   正好孟凛想学骑马,阿思娜想坐房车,两小只都很兴奋。   沈确把房车开到草坡平坦处驻车,直接支起了炉子烧水泡茶。   这附近荒得很,连丧尸都没,几人都很放松。   孟凛带着阿思娜在房车上玩了一圈,换阿思娜拉着她去看马,有丧尸王的人设在那端着,孟凛很怕那两匹马讨厌自己,在自己的小崇拜者面前漏了馅。   好在塔娜很贴心,直接牵来阿思娜的马:“我的马性子比较烈,这匹更温顺,适合新手。”   丧尸不敢站得太近,好奇地问:“它们,有名字吗?”   “有,那是火焰,这是月亮公主。”塔娜边说,边拉着孟凛的手去摸月亮公主的侧脸,“放心,不用怕,它从小就和我们在一起,很习惯了。”   她说的意思,是这匹马很习惯丧尸的存在,不会害怕攻击她。   沈确泡好茶也走过来,塔娜问她会不会骑,她说不会。   孟凛还是有点怕怕的,虽然阿思娜都主动上马给她演示,说:“骑马很简单的,就这样,然后夹一下马肚子,月亮公主就会带着你走啦!”   看人家操作确实简单,但真站在马旁边,这也太高了吧!   孟凛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才能翻上去。   沈确:“能先让我试试吗?”   塔娜告诉她几个要点,沈确也不托大,翻身骑上月亮公主,两圈下来,就已经可以独立骑着马小跑绕圈了。   看她骑,孟凛又开始心痒痒。   最后是沈确用肩膀托着丧尸的屁股,硬把人抬上了马鞍。   火焰和月亮公主都是伊犁马,个头不比外国的纯血马,但坐上去也很吓人,丧尸根本不敢动。   还夹马肚子呢,她连自己的脚都快感觉不到了,只能死死卡住马镫。   “害怕就抓住马鞍头,坐稳,我牵着你走。”   沈确牵住缰绳,轻轻抚摸月亮公主的脖颈,带着她在草坡上慢慢走。   孟凛在马上适应了一会儿,感觉好多了,加上边上阿思娜一直在给情绪价值,把她捧得又有点找不着北,壮着胆子说:“我想,跑起来!”   沈确早有所料,扭头问:“你确定?”   孟凛攥着拳头给自己鼓气:“我可以,我行!”   沈确抿笑道:“那你扶稳,我加速了。”   孟凛是万不敢让她撒手自己骑的,连忙点头。   沈确确定她已经抓稳了,才转身慢慢开始加快脚步,速度其实并不快,只是慢走和小步快走的区别而已,但骑在马背上可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慢走时只是感觉马在一扭一扭,一旦马踮起步子,在马鞍上就是:“嗷嗷嗷——”   孟凛的嗓子都跟着震动,嚎道:“马马马……马一直,在打我的,屁股啊啊啊!”   这哪里是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这不是推出去痛打五十大板吗!!!   丧尸在风中凌乱,不远处看热闹的阿思娜笑得像个小风铃:“哈哈哈哈!” 第81章 81   孟凛的骑马初体验以屁股遭到痛击作为终结。   沈确说带她再溜两圈,这回只慢慢走,不小跑了,孟凛说什么都不肯干了,等马一站稳,就屁滚尿流地从马背上爬下来。   从入门到放弃,只差一个僵硬的屁股。   牵着马回去时,阿思娜有些没精神,抓着阿妈的手,站得歪歪扭扭,揉着眼睛。   塔娜解释:“刚才玩得太高兴,困了。”   沈确说:“可以进车里睡一会,我找张新的床单——”   “我不困,阿妈,我还不想睡呢。”阿思娜很倔强地睁大眼睛,又揉搓自己的脸颊,让自己看起来和大人们一样有精神,拉着孟凛说:“丧尸王姐姐,走,我给你看好东西!”   塔娜不勉强她,难得有人可以陪她玩,随她去了。   阿思娜领着孟凛走到车背面,席地而坐,拍拍了身边:“姐姐来。”   她随身挎着一只印着春田花花幼儿园的白色小布包,里头装的都是自己的东西,最里头的夹层拉链里,放着阿思娜珍藏的宝贝,在各个地方捡到的小玩具,还有漂亮的石头之类的。   一股脑全倒了出来,在地上摆开,一个个给孟凛介绍。   “我想送你们一个礼物,丧尸王姐姐,你喜欢哪一个?”   “还有…你能不能帮王妃姐姐,也挑一个?”   阿思娜边说,边打着哈欠,眼睛又眯起来。   孟凛问她:“为什么,要送我们,礼物啊?”   阿思娜乖乖地说:“刚刚阿妈和王妃姐姐打架了。”   孟凛想了想,告诉她:“那是个、误会。不过,阿妈打架,也是为了,保护你。”   “我知道。”阿思娜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虽然我们是在乐园,但是也会有坏人,阿妈说的。”   孟凛屁股还有点幻痛,索性趴在草地上和她聊天。   “好吧,送给王妃的,理由,我知道了,那为什么,要送给我呀?”   阿思娜也学她趴着,两只手支着脑袋,脚丫子晃呀晃:“嗯……因为,我想谢谢你。”   孟凛有点惊讶:“谢我?”   明明是她占便宜,骑到了马。   “对呀,因为有丧尸王姐姐,才会有这个乐园。”阿思娜很认真地说:“我喜欢这个乐园。”   “有了这个乐园以后,我就不用去医院了,还有阿妈,也不会离开我,一直跟我在一起。”   孟凛张了张了嘴,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阿思娜见她不说话,有点担心:“丧尸王姐姐,这个乐园还会一直办下去吗?”   孟凛撇开眼:“嗯,会的吧,会办下去。”   “真哒?”阿思娜的声音一下扬了起来,“不要骗我喔!”   孟凛伸出手:“我堂堂,丧尸王,能骗你吗?不信的话,就拉钩。”   阿思娜直接握住她的小拇指,攥得紧紧的:“五根手指,一起拉!”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骗人是小狗~~”   心头大石放下,女孩肉眼可见的开心,精神头也好了许多,催着丧尸王挑礼物。   孟凛从一堆宝贝里挑了两只小发卡,一个是黄色星星小狗,一个是紫色的月亮兔子。   她让阿思娜帮她把紫色那个别上,“好看吗?”   “哇,太好看了!”阿思娜简直是夸夸大师:“就跟公主一样~”   孟凛是没想到自己变成丧尸后居然还能被人夸像公主,决定等以后回到A市,就去迪士尼乐园,自己创一个丧尸公主的IP,把那些员工全都收编,搞个丧尸花车游行!   到时候就让阿思娜——   想着,表情一僵。   阿思娜刚爬起来,拉她:“我们去把这个,送给王妃姐姐吧!”   孟凛被她拉着站起,忽然问:“娜娜,你有没有,什么愿望啊?”   “我吗?”阿思娜犹豫了一下,小声说:“……我想,吃冰淇淋。”   阿思娜说在她小时候吃过几次冰淇淋,后来住院,医生就不让她吃了,说乱吃东西对她的身体健康不好,她看着其他小朋友吃总是很眼馋。   阿妈答应过她,等她病好了,不用再住院了,就给她买。   现在她们来了乐园,不用再住院了。   可是乐园里不提供冰淇淋,阿妈也没有办法。   如果是别的零食还好说,但是冰淇淋,孟凛也有点头秃,不敢一口答应。   阿思娜不是个任性的孩子,看她表情,立马说:“骗你的,其实我没有很想吃啦!”   孟凛带着阿思娜,把发卡送给沈确。   两小只在车后面嘀嘀咕咕时,两个大人在放马聊天喝茶,互相交流所知的情报,主要是沈确给塔娜讲。看到孟凛手里的发卡,沈确开始还很不解:“送给我?”   阿思娜躲在孟凛身后,只露出半个脑袋,不知道为什么,她面对沈确时很害羞。   孟凛也不解释,直接啪嗒一下把发卡别到了沈确头上,然后指了指自己的。   她们俩的一左一右,丧尸知道怎么搞定她:“是,情侣款喔。”   沈确摸了下这从未出现过在自己头上的物件,有些无奈地笑笑。   俯身对女孩说:“谢谢你的礼物。”   阿思娜直接把脸埋进了孟凛后腰里,闷声说:“不客气~”   塔娜也笑:“还没见她和谁这么亲过。”   孟凛昂了昂头,表情很得意。   那是当然了,她可是远近驰名的孩子王!   “塔娜说她捡木柴的时候看见附近有一群野山羊,你想不想吃羊肉?”沈确问她。   阿思娜不太能吃荤腥,所以塔娜先前没想着要抓,她一个人很难同时兼顾捕猎处理食物和保护孩子,人多就不一样了,能做更多的事。   孟凛当然不介意打牙祭,悄咪咪把沈确拉到一边。   凑在她耳边说:“娜娜,想吃冰淇淋,你有没有,办法,可以做啊?”   沈确想了想,向周遭扫了眼:“得先去看看那群羊。”   和羊有什么关系?   孟凛不解,但她知道沈确肯定有办法:“我跟你,一起去!”   四个人里三个人都要去抓羊,阿思娜也嚷嚷着要去。   今天她的活动量已经有点超标,不过塔娜还是同意了。   跟着老牧民走,很快便找到了那群野山羊,塔娜说那些羊应该以前也是有人养的,所以活动的地盘比较固定,只要跟着脚印和粪便走,总能找到。当然,更快捷的办法是养一条猎犬或者牧羊犬,狗的嗅觉可比人强多了。   这群野山羊大概有二十几头,正跟着领头羊往山坡上走。   她们在坡下望着,沈确一眼就看见了羊群里的一只羊羔。   那是头小独苗,正亦步亦趋跟在母羊身边。   孟凛还是头一回见这么大群的野羊,表现得比阿思娜激动多了,主动请缨要去抓羊。   沈确和塔娜交谈了几句,后者点点头。   “行,你去吧,我们在外圈帮你赶羊。”沈确说。   阿思娜小时候在牧场里待过,还教孟凛:“要抓后腿喔!”   孟凛信心十足。   山坡就那么大点地方,满地是羊,只要追上去,还能抓不到?   枯黄的小山坡上,远远就见跛着脚的丧尸悄咪咪地接近那群慢悠悠吃草移动的黑山羊,刚爬到一半,领头羊就抬起头来,羊群末尾的几只母羊立马开始往前跑。   孟凛一看这架势,干脆也不隐蔽了,撒丫子就往坡上冲。   它逃,她追,山羊的敏捷性和速度却远超丧尸的想象。   好不容易扒住一只,那只山羊好像是公羊,头顶长着一对角。孟凛猛虎扑食般窜上去就握住羊角,整个尸坐在羊背上,“这下,跑不了了——嗷嗷嗷,别、别跑啊啊啊啊……”   见过征服烈马,还没见过征服烈羊的。   趴在羊背上的丧尸,直接就给连跑带跳的公羊甩飞。   本就已受过伤害的公主臀再受重击,垂直着地。   就在丧尸把羊群哄得到处乱跑时,沈确已经果断上手,长臂一捞,就把那头小羊羔搂进怀里。羊羔被抓,羊妈妈就不再跑了,会站在边上不动,这是塔娜和她说的。   孟凛还在揉屁股呢,另一头的塔娜不知何时已经走进羊群里,她的步伐不快,看起来闲庭信步,山羊们被丧尸的气味惊扰,正慌乱着,也没注意到她。她就这么如入无人之境,站在那等着目标自己跑来,跟着一弯腰,紧紧抓住一头公羊的后脚,再一掀一摁,那头羊就侧着躺倒不动了。   本次捕猎行动成果颇丰,只有丧尸两手空空。   知道丧尸肯定会不高兴的沈确第一时间走来,把怀里的羊羔抱给她看。   摸到了小羊,孟凛马上又有了笑模样。塔娜说这羊羔应该只有几天大,身上的毛又软又卷,散发着一股奶呼呼的小膻味儿,咩咩叫着,可爱极了。   阿思娜也摸到了小羊,还抱了抱,她抱羊的姿势就很有牧民的感觉。   孟凛有点于心不忍,和沈确说:“这只小羊,还是,放了吧?”   她们抓到的那只公羊体型也不大,塔娜说它也还没成年,等羊角长成,这些公羊就要离群分窝了。虽然不大,但足够她们吃,多出来的肉还得想办法储存。   沈确逗她:“放了也行,你得交赎金。”说着指指自己脸颊。   丧尸朝边上望了眼,趁着塔娜母女没往这边看,赶紧亲了一口。   “交、交了,你不许耍赖嗷。”   时间紧任务重,绑匪没计较赎金太少的问题,指挥她:“先把那个小桶拿来。”   来的时候她们带了一些工具,绳子是用来牵羊的,小桶有什么用,孟凛还不知道。   小羊由阿思娜负责抱着,塔娜接了桶,放在羊妈妈的肚子下,单膝跪地。   她一上手,孟凛“哇”一声,原来是挤奶!   簌簌的羊奶一线线的挤进小桶里,丧尸好奇心旺盛,换着各种角度观察。   她之前在猪圈做过母猪的产后护理,这会儿发现母羊和母猪的内内完全不同,忽然想到,羊奶可以喝,为什么没人挤猪奶呢?   这么想着,就顺口问了。   结果塔娜和沈确竟然都不知道,一个说:“我没养过猪,可能是因为猪一胎生的数量多,奶只够喂羔子。”另一个说:“也可能是因为猪奶不好喝?”   这时候孟凛就想到老猪陶,她肯定知道,说不定她还尝过猪奶。   塔娜见她这么感兴趣,问她要不要试试挤奶?   孟凛看着那duangduang的热乎乎的奶.头,摇头拒绝了:“我会,吓到羊妈妈。”   最后挤出来的羊奶只有桶底一点点,塔娜估计是这头小羊羔食量比较大。   不过有这一点也够了,塔娜低声向母羊道谢。   赶在羊群走远前,她们在坡顶把小羊羔和羊妈妈放了。   一直看到母女俩追上羊群,她们才回头。   回程路上,阿思娜半道就累得睡了过去,塔娜一路背着,回来后便把她安置在房车里。   女孩的智力虽然只有五岁,但身体其实已经十岁了,本不应该那么容易疲惫。沈确和孟凛都知道,这是因为生病,塔娜先前也提过,阿思娜基本只有半天时间是清醒的,所以她们行进的速度才这么慢。   小床铺着粉色的草莓床单,女孩儿睡得很安稳,嘴角挂着笑。   葫芦本来在后面的柜子上晒太阳,后来也跳到床上,钻进被子里,和小人儿挨在一起。   她睡着的时间,大人们忙碌起来。   路上沈确见阿思娜睡着,提议塔娜干脆今天就在这片草坡上露营。   车里有帐篷,足够两个人睡,可以把房车让给母女俩,她们睡帐篷,或者反过来,都行。   塔娜思索过后,同意了后者,回来后便着手先将帐篷给搭了起来,又去捡柴禾搭火灶。   沈确用车里现有的气罐炉先把羊奶煮沸,看起来只有薄薄一层桶底,倒进小锅里其实还不少呢,起码有个满杯。新鲜的羊奶膻味重,冒出来的白烟都是那股味道,孟凛不是很喜欢,边拿本子扇风,边跟在边上看。   沈确赶她:“闻不惯就先去边上,等好了叫你。”   孟凛大概猜到了沈确的思路。   羊奶是用来做冰淇淋的材料,她们没冰箱,眼前能用的就只有刚才下的冰雹了。   她哼哼两声:“我也可以,帮忙的,你确定,还要藏着,秘方?”   她以为沈确是准备在羊奶里加点什么,好让奶更容易凝固,结果直到羊奶煮沸,咕嘟嘟涌起雪白像棉花糖似的泡沫,沈确只加了些白糖和蜂蜜。   加了糖的羊奶闻起来甜香甜香,还是膻,有点像小羊羔身上的味道。   倒出来放在一边降温,沈确朝丧尸勾勾手:“想知道怎么做冰淇淋?”   可恶!又被拿捏了!   丧尸拎着洗干净的小桶,老老实实跟在坏女人屁股后面,跟着捡地上的冰坨子。   一场冰雹雨后气温明显凉了,晒了那么会儿太阳,地上的冰球也才化了一半,正好是放进饮料杯里的大小。捡起来就要命了,孟凛满地转悠,老腰都快累折了,后来塔娜也加入捡冰大队。   要赶在冰块完全融化前做好冰淇淋,时间不能耽搁,这会儿羊奶还没完全放凉,有塔娜帮忙,丧尸又听命赶快回到房车,拿小扇子给羊奶降温。   等她们拎着大半桶冰块回来,孟凛扬了扬沈确要的食品袋:“是这个不?”   “对。”一大一小,两个食品袋,沈确试了下羊奶的温度,估摸着差不多了,就把奶倒进小的食品袋里,系好口,再往桶里的冰块上撒盐。   她们不缺盐,之前每次零元购沈确都会让孟凛拿上几袋盐,车里现在囤货最多的就是盐和糖。   能多消耗点存货,孟凛很高兴,但是塔娜看着十分心疼。   沈确说:“别担心,这些不会浪费,等会还可以拿来煮羊肉。”   把洒上盐的冰块和包着羊奶的小食品袋一起放进大袋子里,最主要的工序就完成了,剩下只需要——不停地摇。   知道孟凛对阿思娜格外上心,沈确把这个工作交给了她。   为防止丧尸用力过猛把食品袋攥破,她还特意把袋子放进铁桶里,这样只需要大力摇桶,带动里头的冰块摇晃就行。浑身懒骨的丧尸这回也是拼了老命,直接化身摇奶仙人,把铁桶摇得哐哐响。   气势很足,但持久性……想必大家也都知道了。   孟凛累得不行的时候,沈确就走过来,打开大袋子捏了捏里面的羊奶,液体开始有些凝固的迹象了,袋子最边缘捏着咯吱咯吱,有着明显的小冰晶,便把大袋子封起来,拿出来接手接续摇。   一直摇了约莫二十来分钟,里头的羊奶看着就已经有点像冰淇淋的质地了。   做冰淇淋的时候,塔娜一直在忙碌。   她独自一个人把那头公羊杀好吊到了树上,然后用刀把羊皮很完整的剥了下来。   这附近有条小水沟,是去找羊时发现的,水不是很清澈,不能饮用,但可以用来处理皮子。   孟凛从摇奶仙人卸任后就坐在房车这儿看,越看越好奇,后来直接跑到了塔娜那边。   塔娜正在处理羊皮,先用小刀剃掉内侧的筋膜和脂肪,见她过来,塔娜拜托孟凛帮忙给羊皮扇风,加速干燥。她找了几棵栎树,刮下许多树皮薄片,用沈确她们的大铁锅,加水刚好没过树皮,放在垒好的火灶上煮沸。   孟凛看得迷糊,塔娜说树皮熬水是为了提取鞣酸,这是古法糅皮的法子。   树皮水得用小火熬,大概要熬两个小时。   难怪她特意搭了两个火灶,还捡回来这么多干树枝!   这头小公羊大概有个二十来斤,去掉骨头,净肉也有十斤左右。   内脏有些不好处理的,像是羊肠子就丢掉不要,今晚上准备炖羊肉吃,塔娜把前腿肉剔下来切块,羊排斩段,心肝肾大略一切,洗干净后放进另一口锅里。   这些锅碗瓢盆全都是孟凛的战利品,平时她们两个人根本用不上,但她又舍不得扔,今天可算派上用场,尸很得意。炖羊的配菜是前两天她们在不知道谁家的地里偷的,有土豆,辣椒,还有颗发芽的洋葱,本来想要养,现在干脆剁吧剁吧都扔进去。   焯过水的羊肉且炖着,这种野山羊满地跑,不比圈养的,得多炖才能咬得动。   这头汤水咕嘟着,沈确远远朝她们招手。   冰淇淋做好了。   没加奶油的冰淇淋不像以前买到的那么丝滑,有许多冰碴子,沈确用汤勺剜成小球,一人一颗。孟凛赶紧去把阿思娜叫起来,女孩睡得迷迷糊糊,坐起来时脸上好大一个梅花脚印,是被葫芦给压出来的。   “闭上眼睛,跟我来,有惊喜喔!”   孟凛拉着她,阿思娜连鞋都没穿,走到车门边,就听“铛铛铛铛~~快睁开,眼睛吧~”。   映入眼帘,是一颗放在很漂亮咖啡瓷杯里的奶白色冰淇淋球,上面还撒着小星星模样的糖粒。   阿思娜看看冰淇淋,又看看她们,最后看向塔娜,眼里满是不可思议:“我是在做梦吗?”   塔娜微笑着捏了一把她的脸颊。   阿思娜捂着脸,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是真的!”   孟凛摇着双手说:“欢迎参加,咩咩冰淇淋,趴体!本场的,冰淇淋,均由沈老板,买单~”   阿思娜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一个劲“哇”。   塔娜让她快吃,别化了。   阿思娜和孟凛就坐在地板上,脚丫伸出车门,美滋滋的晃呀晃。   沈确和塔娜倚在车外,端着手里那份冰淇淋球。   天边已是晚霞,层林尽染。   西部的天色看起来总有种粗粝感,秋天的霞光不如夏季那样绚烂炽烈,是种很温暖的橙黄色,带着白日残留的温度,映在人的脸上、身上,那种独特的温暖,会让人想起家。   天空一寸寸暗下去,两道炊烟袅袅上升,远处的林子有鸟鸣啾啾的叫着。   马儿低头吃草,女孩吃着冰淇淋,眼睛弯成月牙。   塔娜:“我以前不知道原来丧尸也能吃东西。”   阿思娜:“因为姐姐是丧尸王呀,和别的丧尸都不一样,是最厉害哒!对叭?”   孟凛举着小汤勺:“哇咔咔,那是当然,这些都是,朕打下的,江山!”   阿思娜像个小狗腿:“对!丧尸王还有王妃,超厉害哒!”   得意的丧尸王:“哇咔咔咔~~~”   丧尸王的迷妹:“哇咔咔咔~~~” 第82章 82   吃完冰淇淋后阿思娜强撑了一会儿,很快又睡着了。   塔娜接着忙活处理羊皮,这会儿的羊皮已经半干,内侧摸着有种脂膏的润手感,孟凛问她还用不用继续扇风了,塔娜说就这样吧,时间有限,差不多就行。   她们的行李一部分自己背着,一部分就栓在马背上,塔娜从火焰的褡裢袋里拿出一枚表面有许多孔洞的石头,很粗糙,用来摩擦那层脂膏。   半干的脂膏打磨出的碎屑就像肥皂屑,沈确也跟着来看,塔娜便讲解得更详细了些,说本来应该等完全晾干再磨,这样能磨得更干净,像是这样半干的情况就得多磨一会,摩擦的过程也会让皮子变得干燥,中途千万不能碰水了。   脊柱部分脂肪厚,边缘更薄,都有手法,她很耐心地交给沈确,让她上手试。   “这石头是我在山里捡的,用处挺多,也可以用砂纸,那个磨得更细。”   磨到后面,搓出来的基本就是粉末状的白屑。塔娜说这些脂肪得尽可能去除干净,否则鞣制时会阻碍渗透,以后使用也可能发霉长虫,一块皮子处理得好不好,这一步很重要。   整张皮子彻底打磨后,要再泡水恢复柔软。   那边的树皮水也熬好了,熬完后只剩下半桶,深褐色浓稠的汁液。   泡完的皮子捞出拧干,要尽可能拧到不渗水,这样可以减少稀释鞣液。   等鞣液放置到不烫手的温度,皮子摸起来有毛糙感,就可以开始浸泡,这个过程要反复拿出来拧干再泡,确保皮子折叠的部分也能充分浸润。   “兔皮泡个六七天就可以了,像是牛皮羊皮,比较厚的皮子,得泡上一个月左右。”   塔娜甩甩手,和沈确说。   孟凛还以为做好了,愣了下:“啊?还得,一个月啊?”   塔娜笑笑:“你们有车,这个桶放在车里,盖上盖,不碍事的。每天看一眼就可以,等泡好了,再晾干,皮子用起来就不怕水了。我没什么可以送给你们的,这个,就当是我的谢礼。”   孟凛还想说什么,沈确拉了下她的手腕,摇摇头。   对塔娜说:“谢谢,我明白了。”   处理完羊皮,塔娜试了试炖羊肉,已经可以咬动,加点咸盐就可以吃了。   沈确拿出她们剩下的饼子,这些面饼是前天剩下的,用面粉随便做好烤干,耐放又很方便。   塔娜将锅里第一块肉投入火中,祭祀天神,然后让她们先吃,剩下的羊肉得尽快处理。   余下的两条羊后腿,剔掉骨头,把净肉切成一片片的,加些盐腌制,今晚就要烤出来。   如果她们能在这多待几天,这些肉可以用风干的方法,那样保存得更久。不过她们明天就得出发,把肉烤成肉干是唯一的办法,这种肉干大概能多放两三天,空口吃,或者切丁拿去炖煮都行。   没人急着吃饭,沈确和孟凛围在塔娜身边帮忙。   沈确把羊肉锅下的柴火撤出大半,只留下一撮小火温着羊汤。   另一处火堆烧得差不多了,拨开草木灰,搭上新柴,重新架上烤盘。   还是小火,要多多的放油,半烤半煎,这样肉里的水分油脂才能充分的逼出来。   塔娜总是边做,边把自己的经验告诉她们,不厌其烦,事无巨细,和一开始判若两人。   明明只比她们大几岁而已,孟凛却感觉,塔娜像一个坚不可摧的长辈那样,让人依靠。   羊肉要耐下性子慢慢烤,她们便围坐在火边聊天。   孟凛觉得她们身上的袍子很好看,问塔娜是不是家乡带出来的。   塔娜说是的。刚出来谋生那几年,只要有假,阿思娜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她们还经常往返家乡,那个时候她其实没有下定决心要留在外面。   出生在草原的孩子,舍不得家乡的水草和天地,又放不下城市的便利和医疗条件。   家乡的许多人也都进城了,住在钢筋水泥的屋房里,想念着空旷的草野暴雪和寒风。   后来阿思娜的并发症出现,塔娜才终于决定,不再奔波,把更多时间投入工作、攒钱。最后一次离开家乡,她只带走了几套袍子,春夏和秋冬的,还有两块家里的石头。   那石头压过牧场的帐篷,拢过家乡的火堆,带在身边,好像家不曾走远。   孟凛记得搭火灶时塔娜垒在边上的石头:“就是,这两块?”   “嗯。”塔娜笑了一下,铁板上滋滋冒着油花,“这样就感觉这捧火是从家乡带来的。”   她说草原上的人认为万物有灵,对生死是很豁达的,人死以后会回归大地,重新变成万物生灵的一部分,牛羊,马匹,猎犬,水草,火焰,坚冰,都是一样的,活着的人好好活,死去的人,大地自然会接纳她。   唯独有一点,落叶归根,所以她一直穿着这身袍子。   不论走到哪里停下脚步,裹着这身衣服,就不用害怕。   回忆起家乡,塔娜好像有数不完的话可以说,放牧时的趣事,寒冬时的艰苦,那对孟凛而言,是个十分遥远而陌生的世界。   不论曾经生活在城墙里,还是城墙外,她们现在都围在同一个火堆旁,喝着同一壶茶水。   阿思娜从房车里走出来,趿着穿反的鞋,揉着眼,迷迷糊糊朝火堆走来。   葫芦迈着猫步跟在她身后,像个尽职尽责的猫保姆。   跟着她们出来旅行久了以后,黑猫似乎变得沉稳了,大多时候都待在车里,很少出去探险,大概就是从森北基地开始,葫芦对幼崽的耐心和包容性就直线上升,看起来甚至都些慈祥了。   女孩走得歪歪斜斜,塔娜伸手接住她:“睡醒了?”   阿思娜是被食物的味道香醒的,不过鼻子和身体醒了,脑袋还没醒,嘴里咕哝着“笨笨狼”“作业”“书包”之类的话,或许是以为自己还在牧场。   孟凛和沈确对视了一眼,谁都没有说话,打破这短暂的迷糊时光。   幼崽被人接收后,黑猫好奇地走向树下。   两匹马拴在旁边,火焰的性子烈,葫芦凑近它就跺脚,也不让闻,一闻就后退,倒是月亮公主很喜欢黑猫,低着头和它互相嗅嗅,黑猫跳到它背上,头顶,都不生气。   塔娜给阿思娜舀了一小碗羊肉汤,女孩吃得很慢。   她的食量很小,有时一天也吃不下什么东西,塔娜说只有她心情很好的时候,才能多吃一点。   沈确也给丧尸舀了碗,先在身边放凉了才拿给她。   秋天的夜晚,凉爽,清透,云很少,漫天都是星星。   塔娜说她们很久没在野外过夜,只有两个人的时候,总要找个密闭的地方,有围墙,有屋顶,藏起来才能感到安全,如果没有遇见她们,或许不会有这样的夜晚。在草原上,独自一人也是很难生存的,需要一家人团结在一起,才能面对空旷的未知。   塔娜的食量其实也不大,至少与她的活动量相比,实在吃得很少,但她总会尽量多吃一些。   边喝着羊汤边烤着肉,阿思娜坐在她们中间,听丧尸王讲故事。   孟凛一开始只是逗个乐子,后来发现女孩转移注意力的时候,吃得更多了,便一发不可收拾,开始胡诌八扯。   说这个世界很大很大,除了有丧尸以外,还生活着很多不同的种族,什么精灵啊,妖怪啊,矮人啊,还有巨龙,西方的巨龙胖,东方的龙苗条。海里还生活着鲛人,还有一种很大鱼,叫鲲,跟那儿摇头晃脑地说:“鲲之大,一锅,炖不下!”   沈确听了直摇头。   阿思娜却是坚信不疑:“那我和阿妈去海边,也能看见这个大鱼吗?”   “不好说,这得看,运气。”孟凛跟个神棍似的:“那可是,上古的,神兽~”   “那丧尸王姐姐,你们看见过吗?见到神兽,可不可以许愿啊?”   “我当然,见过啦!我,可是丧尸王!想当年,我为了拯救,被恶龙抓走的,王妃,历经九九、八十一难,集齐了七颗,龙珠,好不容易才,在东海之滨,召唤出了,神兽大鲲。”   “哇!丧尸王姐姐你许了什么愿望啊?”   丧尸王朝自己的王妃呶了呶嘴:“你猜?”   阿思娜心领神会,满眼小星星:“好酷哇!”   甭管故事有多离谱,有她这么个活生生会说话的丧尸在这摆着,阿思娜毫不怀疑。   “所以,姐姐是睡了一觉,醒来突然就发现自己变成丧尸王的?”   孟凛点点头:“对,其实呢,我们看起来,是在睡觉,其实,每次睡着,都是进入、另一个世界,冒险。天神呢,为了防止,两个世界交汇,所以才让,我们忘记,睡着以后的,事情。”   “不过也不是,每个人,都会变的。”孟凛问她:“你想,变成什么?”   阿思娜很认真地想了想:“我想变成精灵,因为精灵可以听懂小动物说话。”   孟凛就说:“我早就想,知道,呼噜有没有,偷偷在背后,蛐蛐我了!”   阿思娜咯咯直笑,说如果她听懂了,肯定告诉她。   干燥的木柴发出哔啵轻响。   沈确突然叫了一声:“阿凛。”   孟凛“啊”了声,沈确伸手托起她的下巴:“看,流星。”   那是一条细长的光线,在黑蓝的夜空里慢慢变淡,孟凛没有看到沈确说的那一颗,但很快,又有两颗流星从天空划过,非常清晰,非常明亮,就好像电影里的一样。   阿思娜也看见了,扭头问:“阿妈,流星是什么?”   塔娜摸摸鼻子,又看向孟凛,眼神的意思像是说:还是你来编吧。   “流星嘛,就是说天神,刚刚满足了,某个人的,愿望。”丧尸一本正经地说:“就在天空,放出星星,作为信号。还有呢,和家人一起,看到流星,就会得到,天神的祝福。”   阿思娜惊喜道:“那我们都得到祝福啦!”   孟凛眨了一下眼,和她握着手激动地晃呀晃:“对呀!”   肉干全部烤好的时候,一锅羊汤竟然也奇迹般的都吃完了。   阿思娜在塔娜怀里昏昏欲睡,沈确让塔娜先去休息,她来负责守夜。   塔娜没和她客套,点点头说:“下半夜我来换你。”   火堆旁只剩下她们两个人,陡然安静下来。   孟凛拿着根树枝,随意拨弄着,烧着的枝头亮着火星,挥舞出一条条连贯的红光。   过了许久,她低声说:“其实,这几天,我是故意,拖时间,不进城的。”   沈确扭头看向她,孟凛蜷坐在草地上,下巴垫着膝盖,表情有些空。   沉默了一会儿,她才又说:“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说,害怕?”   沈确把手轻轻放在她头顶:“我知道。”   近乡情怯,只要是人,就无可避免。   她知道孟凛不是真的没心没肺,她其实比想象中更敏感,也更复杂。   丧尸其实也知道她知道。   “我想去见她,因为我很、想她,我有好多,问题,我还想,把你,介绍给她。”   “但是,我又怕,我这个样子,她会难过,虽然她根本,看不到。可是她会,感觉到的,母女之间,总是会有、那种感应,我变成了,丧尸,她肯定会哭。”   “我跟她很像,所以我,知道。她才不会,像你一样,那么能忍呢。”   沈确望着远处的树林,“嗯”了一声。   孟凛扭过头,肩膀塌塌的,“沈确,对不起。”   沈确垂下眼睫:“你不用跟我说对不起。”   孟凛干巴巴笑了一下:“我这样,说了,我会比较,好受。”   虽然她知道这样会让沈确难受,如果不说这些话,那些藏起来的伤口就不会这样痛。她可以继续若无其事地像个没事人一样,表演着‘世界天翻地覆,但是你和我都没变,我们一起快乐地旅游吧’的游戏,把所有烂摊子都丢给时间去解决,更糟糕的事情,就等到发生了再说。   她曾经是想过,天塌下来就让高个子去顶吧,我才不要管呢。   后来她发现,原来那个高个子的人就是沈确,还有其他她在乎的人。   她说“对不起”也不是在道歉,只是,她不知道还有什么话可以用来表达。   她死了,变成了丧尸,这不是谁对谁错的事。   就是……她很难过沈确的世界因为她,坍塌了一块。   就像阿思娜在睡着前,偷偷和她说,她其实也没有那么想变成精灵,她更想和阿妈永远在一起。   “好。”沈确看向她,很轻地笑了一下:“那我接受你的道歉。”   孟凛低头不看她,她真想哭,可是哭不出来,真讨厌。   “我在集市上,去了灵堂,她们把我、认成是coser了,还挣了一笔、钱。”她想到那天,还是觉得很滑稽搞笑,于是笑了:“我没敢,和你说,我觉得你,肯定会生气。”   “我知道。”沈确说:“我确实生气了。”   孟凛戳了戳她:“小气鬼。”   看吧,沈确有多能忍,她那么难过那么生气,却让人根本看不出来。   沈确淡淡地说:“我气我自己。”   “现在呢?”   “没那么气了。”   孟凛能感觉到,灯塔那一夜,沈确也卸下了许多东西。   或许是因为这样,她今天才会和她聊这些。   丧尸又望向天空:“我其实、还有点,不好意思。我这么普通,一事无成,明明她们都,这么厉害,她拼了命,把我生出来,结果,我只是个,好吃懒做,成天没个、正形的家伙。”   沈确微微皱眉:“你真这么想?”   “你别、那样。”丧尸知道她想说什么,手指头捋着她的眉心:“我知道,我妈妈不会,在意这个。她给我录了,那么多视频,不就是想,让我做一只,快乐小狗吗?”   “……你就当我是,贪心吧。”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如果”,快乐小狗也一样。   “不过,我已经,决定了。沈确,我们明天,就进城吧!”   “不去看兵马俑了?”   “不看惹,反正我也,只是想去,秦始皇的坟里,串个门。”   顺便感受一下当始皇帝是什么感觉,不过她现在都已经当上丧尸王了,王不见王嘛。   “好,那就进城。”   “就知道~”孟凛拿脑袋拱了一下她的肩膀,桀桀地笑:“好好王妃。”   沈确看着她,表情无奈:“那怎么办?都上贼船,嫁给丧尸王了。”   孟凛靠在她身上,掰着她的手指头点兵点将:“嘿嘿嘿,丧尸王和,王妃锁死,钥匙我吞了。”   沈确拢住她的五指,十指扣紧:“嗯,锁死了。”   “那你,答应我,一件事。”   “你这句台词,我在电视剧里听过。”   “我不是,立flag!”孟凛“哼”声,“我已经死啦,flag对我,无效~”   沈确拇指摩挲着她冰凉坚硬的皮肤,没说话。   “我很认真的,这是,结婚协议的,补充条款!”   沈确终于笑了:“好吧,那你说说看。”   “我说了,要是你变成,丧尸,我就把你、拴在身上,我是认真的,就算是,我们走散,我也会去找你,就像你来,找我一样。”孟凛一字一句很认真地说:“所以你,不用担心。”   “如果我,脑袋里的蘑菇,死了的话,你也可以,带着我,或者把我放在,一个你知道的,地方,等你做完,你想做的事,再来找我。我不会生气,我提前,答应了。”   “但是你,要是想再婚,那我是,不乐意的。”   沈确哼笑得肩膀都在抖:“就这些?”   “嗯~”孟凛仰头瞧她:“行不行?”   沈确点头:“行。”   孟凛扬着下巴颏:“我才不会说,要是我没了,你得,好好、活下去呢。”   “我就要,死皮赖脸,抓着你,你得好好、照顾我,不准嫌弃我,带我出去玩。”   “行,带你出去玩。”   “嗯!我以后都穿,那种闪亮亮的,衣服,你一眼就能,看见。所以,你不要再,用刀,和人家贴得,那么近,找我了,我可是,很容易吃醋的!”   沈确默了默,亲吻她的手背:“好,我答应你。”   孟凛抿了抿唇,声音是罕见的缱绻:“天上地下,你就是,我最喜欢的,那盘菜。”   “人家都说,世界上所有的,河流,最后都会、相遇。沈确,我会好好,珍惜,我们在一起,每一天,如果我们,分别,你和我,都不要害怕,我会慢慢流,等你,你也、等我。”   沈确抱着她,很久没有说话。   “你这不叫结婚协议的补充条款,应该叫补充遗言。”   “什么嘛。”孟凛睁大眼睛,笑着锤了她一下:“好烂的,地狱笑话!”   “难道不是?”   “我本来,就死了,说遗言也没……”   篝火渐熄,又添了一把新柴。   流星短暂,星夜却久长。 第83章 83   第二天一早,沈确走下房车,塔娜正在火旁烧水。   秋天开始,日头慢慢就变短了,这会儿太阳刚升起不久,空气里还残留一丝夜晚的寒意,闻起来已经有种凛冽的清新,伴随着木柴燃烧的味道。   水壶咕嘟咕嘟沸腾,塔娜往壶里丢了些茶叶。   沈确在火堆旁坐下,塔娜给她倒了杯热茶。   孟凛惦记着今天开拔,怕错过和阿思娜她们道别,竟罕见的没有赖床。   昨晚一直和沈确到后半夜才睡,丧尸刺棱着满脑袋乱发,趿着拖鞋,一眼大一眼小的扶着车门,呆呆望着外头,一手伸在睡衣里挠肚皮:“早~~~”   沈确朝她招招手,孟凛慢半拍地反应了一下,然后才跟进攻植物房的僵尸一样晃悠过去。   对丧尸而言,这确实太早了,连阿思娜都还没睡醒。   一屁股坐在火堆旁,也没听清塔娜说了些什么,孟凛脑袋一歪,又倒在沈确身上。   塔娜瞧着枕在沈确肩膀一下下点着脑袋的丧尸,笑着摇摇头。   远处的山尖上弥漫着一层淡淡的薄雾,林子里的鸟群开始叽叽喳喳的叫。   葫芦独自霸占小床,大喇喇四脚朝天,横躺在两只枕头上,翻着白眼,睡得像死了似的。   火焰和月亮公主在树下低着头吃草,塔娜到更远处找到了活水,给两匹马打来满满一桶。   第一壶茶喝完的时候,帐篷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   不多时,一个同样刺棱着满脑袋毛的小可爱钻了出来,正在给马梳毛的塔娜看见唤了一声,小可爱就迷迷瞪瞪地跑到了阿妈身边,抱住她的腰蹭了蹭。   新的一天就这么开始了。   一大一小两个刺猬头排排站在房车边,举着牙杯刷牙漱口。   “咕噜噜噜~~~呸呸~~”动作很有默契。   早饭是烤饼热茶和肉干,吃完后塔娜便把帐篷收好,归还给沈确。   整理好马背上的行装,昨天的肉干塔娜留下了一小部分,足够她和阿思娜两个人吃,水壶里也灌好热茶,沈确给了她们一袋常备的药品,塔娜郑重地藏进了褡裢袋的最底层。   离别的时间悄然到来,每个人都收敛着情绪。   像是偶然相识的露营好友准备各自拔营回家,相约着手机联系,下次再一起相聚。   只有阿思娜掉了好几颗小金豆,哭哭啼啼地拽着孟凛的衣摆,让丧尸王姐姐不要忘记她。   孟凛也瘪着嘴,指着自己和沈确头上的发卡,说她们都不会忘记她,每次看到这两个发卡,就会想起她,她们会好好保存她送的礼物的。   女孩儿便笑起来,又跑进房车和葫芦说再见。   临别前,塔娜逐个拥抱了她们,她的怀抱温暖而有力,陌生,又很熟悉。   “如果以后在外面旅行够了,可以去草原,那里天大地大,什么都能容得下。”塔娜和沈确说,并把自家牧场的位置告诉了她,“你们两个要好好的,保重好自己。”   草原的女儿从不哭哭啼啼,离别时,也同样飒然洒脱。   ……   和塔娜她们分别后,沈确没有急于进城。   而是把小房车开到了城市外围,先找到西市的旅游地图。   地图上标注了西市周围的热门景点,也有每个城区的大致方位。   她和孟凛都没来过西市,这种有着悠久历史的城市,老城区和新城区交汇,交通是个大问题,贸然把车开进去,很有可能就被堵在里头,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沈确只记得褚步庭那家科技公司的地址。   西市的旅游地图是以钟楼为原点,向周围辐射,褚步庭的公司在一栋高新区的CBD大楼上,正好就在一条中轴线的末端。   小黄车绕着城区外围兜了一个大圈,狗狗祟祟地开到了离目的地大概还有一两公里的地方。沈确又找了个偏僻的居民胡同,把车一停,盖上先前路过工地找到的蓝色罩布。   今天的天气很好,凉风习习,天空又透又蓝。   孟凛的心情也很好,一路都哼着自己编的肉夹馍之歌。   CBD附近临着大商场,丧尸少不了,沈确打算重操旧业——穿上玩偶服,搞一辆自行车。   真正的刺客流,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玩偶服是孟凛弄回来的,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搞的一只戴墨镜系领带,嘴很大的黑白企鹅,她自己也跟着换了件,细腿海鸥装,远远看上去就像豆豆眼白幽灵。   正在给自行车轮打气的沈确抬头看了一眼,又低下头给自己打气:“……只有这样的衣服?”   贱嗖嗖的白海鸥原地转了一圈,孔雀开屏:“那不是,我可是,精挑细选!”   “是不是,很特别,气质出众?”   “在尸群里,一眼就可以看见?”   “哇咔咔咔~~~”   她昨晚都说了要穿上最显眼的衣服,跟沈确双宿双飞。   对于丧尸独特的品味,沈确早已经习惯,她唯一顾虑的是这回弄到的自行车是辆二八大杠,玩偶服太厚重累赘,会很难操纵。   好在孟凛找来的其实是套睡衣,倒是很轻便。   给二八大杠安好后座和车篮,把葫皇请入王座,高雅人士蹬上了她的自行车。   从停车地到CBD大楼这段路还算顺利,丧尸比预想更多,不过孟凛早有准备,这次不单是在衣服上抹了丧尸血那么简单,还喷上了致死量的香水,属于是杀敌一千,自损五千的打法。   从来不肯进猫包的葫芦,这回默默钻进了包里。   隔着透明塑料,失望地看着那些根本没意识到谁才是真正应该咬死的笨丧尸。   抵达CBD大楼,孟凛主动请缨,进大厅里找到褚步庭公司的门牌。   居然也在66层!   “她一个,科技公司的,boss,怎么也,这么迷信啊!”   这么高的楼层,丧尸是万万不能爬的。   沈确自己走消防通道上楼,孟凛带着葫芦在大厅找了个沙发坐下等。   一楼没有丧尸,地上有些装饰残骸,破坏得比较厉害,不过还是能看出原本的金碧辉煌。   丧尸寻思这地方的租金应该挺贵,不知道一年要花多少钱,如果没有出现丧尸病毒,褚步庭的公司应该也是要留给她的,她长大后就再没去过她工作的场所,脑子里幻想着一堆员工弯腰叫她“孟总~”的场景,嘿嘿直笑。   说起来,褚步庭的公司是做什么的来着?   在大厅里等了两个多小时,沈确终于下来了,带回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   孟凛:“先说,好消息。”   沈确:“66楼有交火的痕迹,公司内部被翻过。”   “……这是,好消息啊?”   沈确喘了口气,咽下嘴里刚灌的水:“我在她的办公室里找到一个秘密隔断,发现一台保险箱,里面可能有存放你妈妈冷冻仓的地址信息。”   孟凛:“那个保险箱,不会是,空了吧?”   沈确摇头:“没被打开,那是个定制的特殊保险箱,内部有自毁程序,只有在输入正确密码的情况下才能开启和移动。坏消息是,密码只有三次输入机会,已经被人输错过两次。”   “谁啊!谁这么,手贱!”丧尸气得各种画圈圈诅咒,“我也妹有,密码呀!”   如果有三次机会她还能试错,现在直接一把定生死。   沈确在上面待了很长时间,把能找到地方都找了,没有任何和冷冻仓相关的信息。   这也是在预料之中,褚步庭那么谨慎的人,在明知自己被盯上的情况下,肯定不会在明面上留下尾巴,唯一有可能的,就是这台被隐藏起来,现在还通着电的特殊保险箱。   丧尸想了又想,为今之计,她只能亲自登上褚步庭的办公室,找找周围有没有什么线索。   66层的高度,是丧尸经历过最漫长的一天一夜!   终于抵达的那一刻,孟凛面对着自家公司的招牌,噗通就跪了下来。   什么叫高处不胜寒,原来寒的是丧尸脆弱的膝盖……   等彻底宕机的丧尸再次爬起来,CBD硕大的落地窗外,已经是朝霞漫天。   “你别说…风景,倒是挺好的。”   古城的钟楼城墙尽收眼底,还能望见大片的红枫和银杏道。   和办公区的废墟形成鲜明对比。   办公区的地面铺着地毯,到处是碎掉的玻璃渣,墙壁上好些弹孔,看起来像是有两方人马在这里爆发过枪战,有的工位上还有溅出的血迹,好在是没有尸体。   沈确猜测当时应该是有一队A国特工被派来找资料,被老陆事先准备好的人手堵个正着,A国人虽然霸道惯了,但在华国的土地上他们还没胆子动枪,没想到遇上病毒爆发,那帮人索性破罐破摔了。   “那这里的,员工……”   “肯定都已经提前疏散了。”   孟凛点点头,嘀咕:“那就好,那就好。”   以前她对自己和褚步庭所处的境遇没有直观的感知,哪怕是在沈确和她说完真相后,回过头再去想,也只是朦朦胧胧想通了一些奇怪的现象,比如为啥自己老这么倒霉,遇到奇葩事,还有那些从小到大就没消停过的绑架犯。   但看到这一整层狼藉的办公室,孟凛忽然心情复杂。   有愤怒,有难过,更多是心疼。   她在没心没肺过大学生活时,褚步庭都在面对什么呢?   还有沈确,那三年多发生的事,许多沈确都没提过。   明明是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同一所校园,她们同进同出,却处在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走进褚步庭的办公室,孟凛有些难过地说:“这里布置得,和家里书房,很像。”   在家里的书房还有许多看起来格格不入的可爱小装饰,小摆件,孟凛都在妈妈拍摄的视频背景里看见过,原来就摆在她的办公桌上。   而在这,那些小装饰被公司和褚步庭个人的奖杯证书代替。   如果不是出入过她家的人,进到这肯定只觉得就是个普通的总裁办公室。   孟凛走到褚步庭的办公桌前,随手拉开了第二格抽屉,嘴角扬起,又很快落下。   和家里一样,在同样的地方摆着钢笔,墨水盒。   褚步庭对花粉过敏,所以总会备着口罩。   孟凛小时候经常生病,家里房子大,每个房间都放着一只药箱,药箱里有她会用到的所有常备药,这里也一样,哪怕她从没有来过。   “这个。”   孟凛从抽屉里拿出一只白色的泥塑兔子,放在手心端详。   和家里那只捏得歪七扭八像是一坨鼻涕怪的泥塑不同,这个更像兔子,看起来可爱多了,只不过因为时间久远,摩挲太多,表面有些泛灰,兔耳朵被摔断了一只。   沈确看了看问:“这是你做的?”   孟凛摇摇头,翻过底座,上面刻着时间和名字缩写。   那大概是在她三岁以前,孟凛只知道家里那只丑东西是自己的手笔,完全不记得,自己在捏泥塑时,其实褚步庭也在那里。   “她捏的,只比我,好一点点叭。”丧尸垂着眼帘,表情有些难过。   “带上吧。”沈确说:“可以放在床头。”   孟凛抿抿唇,边把小兔子装进口袋,边说:“那肯定会被,呼噜给,打碎的。”   黑猫对垃圾堆没兴趣,这会儿正坐在办公室的单人椅上看风景,闻言转头“喵”了一声。   当面说坏话被逮到现形,丧尸扭头心虚地看向那个所谓的秘密空间。   其实就是书柜里层还有一小块隐藏的凹槽,上面是几块隔板,下头就是保险柜。   隔板上摆放着相框,里头是她们一家三口的照片。   有她和褚步庭的,还有褚步庭和妈妈的,唯独没有她们三个人在一起的合照。   孟凛看了一眼,就坐下来研究保险柜的密码盘。   整栋楼都没有电,但密码盘却是电子显示的,一点亮,丧尸脑瓜子就嗡了一声。   这密码盘居然是全键盘的,包含数字字母还有标点符号!   “密码是,几位数啊?”   沈确摇头:“无法确定。”   那得有多少种组合的可能性?!   孟凛紧盯屏幕,盯着盯着,眼睛里就转起漩涡:“完全,想不到……”   更要命的是她们还不知道这东西的销毁程序是什么样,跟个炸弹一样爆开,还是里头会着火?   要只是会断电彻底锁死,那是最好。   冷冻仓可以慢慢找,要是人伤了没了,才真是亲者痛仇者快了。   一人一尸坐在保险柜前好一顿分析。   越分析,孟凛越觉得,自己根本不了解褚步庭。   可能的密码组合写满了好几叠纸,落地窗外的太阳落下又升,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孟凛始终不敢赌,就这么在废弃的办公室里住了三天。中途沈确上上下下跑了好几趟,搬食物和水,回去确认房车安全,顺便在附近宠物店补充葫芦的物资,没少折腾。   第四天,丧尸躺在满地的密码纸上,熬不住了。   趴跪在保险箱前,丧尸猩红的眼睛里满是赌徒赌急眼时的癫狂,手颤颤巍巍:“死、死就死吧,大不了、大不了……”   她也不知道大不了什么,可能是把西市翻个底朝天。   但她心里又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可就算僵持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密码只会越猜越多。   沈确在她身边举着金属盾牌:“没关系,尽管试吧,总会有办法。”   这两块金属盾牌是从停在商场附近的一台武.警防爆装甲车里找到的,为了引开还游荡在周围的武.警丧尸,她受了点伤,没告诉孟凛。   这种成败在此一举,所有希望都在一个人身上的压力实在太大了,丧尸真受不了。   她扭头看了一眼,确定葫芦还在电梯间没过来,回头快速在键盘上戳了几个数字。   戳密码的时候,孟凛的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想。   和电视剧里演的一点都不一样。   八位数字,很快就戳完了,丧尸飞快缩回手,在沈确的盾牌下蜷成一团。   电子屏的反应慢了两秒,发出“滴”一声。   机栝层层转动,锁舌啪嗒跳开,电子屏又息灭。   没爆炸,没着火,丧尸一屁股坐仰,眼神发直:“……什么嘛。”   她笑了一声,又瘪起嘴,原来,只是她的生日而已啊。 第84章 84   放下金属盾牌,沈确打开保险箱门。   一人一尸那颗悬着的心,才算终于放下。   保险箱里没有一摞摞厚实的现金,也没金条珠宝,只有薄薄的一小叠纸页。   孟凛看看沈确,后者对她点了下头,她拿出最上头的几张纸。最上头那张都有点发黄了,应该是沾过水,不大平整,孟凛一看,居然是张儿童蜡笔画。   小树林里生活着各种小动物,还有带着篱笆的小木屋,木屋的烟囱呼呼冒着炊烟。   所有孩子估计都画过类似的图画,包括她自己。   右下角铅笔歪歪斜斜写着:妈妈和我的家。   下面几张是她不同时期的作品,这些东西和她以前的玩具,孟凛以为早都已经当垃圾收拾扔掉了,毕竟家里实在太多,王姨天天跟在她屁股后头收拾都收不迭。   孟凛就是这么个粗糙的小孩,明明都是自己画的,翻看了好几遍才一点一点想起来。最后一张画,已经是她高中时的练笔了,是一副风景素描,对着右下的时间回忆半天,她“啊”了声,说这是妈妈忌日那天。   褚步庭从没在这天带她去拜祭过妈妈。   或许是那天心情不好,她最后会在绘画上坚持这么久,根本原因就是把画画当成了放空的方式。在她身体刚恢复正常,可以像个普通人一样随便出门活动、上学后,每次情绪有波动时,孟凛总会找个地方,架上画板,什么都不想的待几个小时。   当然后来她就习惯了这种自由,放松方式就变成了吃吃吃和裹在被窝里看电视。   画的下面是个文件夹,沈确翻看完,递给孟凛。   文件夹是分页式的,里头全是她上学时写的作文作业。   “……”孟凛就看了一眼,赶紧啪的合上,尴尬得脚趾抠地:“强、强制爱,好可怕!”   原以为藏得这么深,保护措施这么严密的保险箱里,不说放些什么毁灭世界的邪恶计划,至少也应该是关键文件,秘密资料之类,结果除了她的黑历史,还是黑历史。   孟凛都不敢想,如果是A国人打开这个保险箱,现在会是什么表情。   “没别的,东西了?”丧尸就差把脑袋塞进保险箱里找了。   沈确若有所思,跟着拍了拍丧尸,让她后退。   她摸向保险箱的外壳边角,手指卡紧缝隙,将整个保险箱缓缓搬起一角。   金属箱并不算沉,沈确外头看了看下面,果然还有一个凹槽。   孟凛也看见了,箱子底下连着红蓝两根线,紧张地说:“你你你…小心!”   电线的长度只够把保险箱挪出几公分,沈确让孟凛拿来两叠文件垫在保险箱下,留出空间。   丧尸的脑袋挤在保险箱余出的空隙里吓了一跳:“这、这不会,真是……”   沈确表情凝重,说:“是炸弹,但威力不大。”   这管炸弹明显是自制的,连接的装置看起来也不是东南亚流出的样式,炸弹边上是两台电池,最下方放着一份文件,和一把钥匙。   拆除这种手搓弹对沈确来说不难,孟凛却吓得不行。   直到把所有连接装置解除,丧尸都还在后怕,同时还很恍惚,这种桥段她以前只在犯罪片里看到过,她现在最担心的就是——毁灭世界的邪恶大BOSS竟然是我妈!   沈确翻看着那份文件,孟凛呆坐着缓了一会,回过神问她:“你怎么,想到,下面还有,东西啊?”   “……”沈确沉默了一下,说:“我猜的。”   也并不全是猜的。   突然被通知执行安保任务,沈确与同伴一齐抵达机场,在休息室见到褚步庭。   她坐在角落的单人沙发里,面前摆着一杯热咖啡,对面是陆锦川。   两人相谈甚欢,看起来就像两位密切合作,正准备一同出差的商业伙伴。   沈确的任务是机上的贴身保护。   直到登机前,老陆才把她叫过去,拍着她的肩和褚步庭说:“这是我们优秀的战士,专门负责保护你的安全,褚总尽管放心。”   沈确不相信褚步庭不认识她,但她的确表现得对她们的行动一无所知的模样,温和伸手道:“初次见面,辛苦了。”   夹在两头老狐狸中间,她就像个新兵蛋子,尴尬地握住她的手。   没有预想中的质问,愤怒,警告,甚至是观察端详,褚步庭对她的态度堪称平和。   托任务的福,沈确第一次搭乘公务舱,为了确保安全,整个公务舱室都是她们的人,褚步庭就坐在后排的临窗座位上,一路看着公司文件。   直到飞机开始下降,她才收起电脑,转头对沈确笑笑:“阿凛这次,恐怕会生很大的气。”   沈确一愣,没有说话。   作为安保人员,她不能和任务目标随意交谈。   褚步庭并未在意。   她翘着腿,放松地靠着椅背,望向窗外,像是自言自语。   “我见过很多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人士,每个人都有许多面孔,就像是川剧变脸的面具,一层叠一层。那些社达主义的崇拜者,将这种‘聪明’奉为圭臬,却不知道戴着面具的人,在面具之下,除了欲望,空空如也。”   “我不喜欢那些,只是不得不。”   “真正的好东西,多是天然的,只有费尽心思,才能在整个世界的磋磨中,保存下一点点。”她有些疲惫地垂下眼帘,揉摁眉心,“有句话叫,君子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   “每个人都有藏匿在心底,不可示人、深锁的暗面。”   “有人将那暗面视为洪水猛兽,我却以为,那暗面背后的,才叫真心。”   她说完,便阖眼假寐,没再与她说过一句。   当时的沈确完全不明白,褚步庭为什么要与她说这些话。   她佩戴着隐藏式耳麦,褚步庭应该很清楚,或许又是某种博弈,话是专门说给陆锦川听的,只不过借了她的耳朵。   又或许,那是某种暗示,是她预见了三年后的这一刻。   真的有可能吗?沈确不知道。   终于离开66层,回到大厅的孟凛后知后觉:“这栋楼里,怎么都,没见到丧尸啊?”   她先前还以为是沈确把楼梯间的丧尸偷偷处理掉了,但现在看,又好像不是。   “我上去时也没遇到丧尸。”沈确推测:“当年的行动动了枪,整栋楼应该都同步疏散了。”   孟凛想了想,舒了口气:“那算不算,褚步庭,做了一件,好事?”   沈确看着她眼里没能藏住的忧虑,忽然明白,褚步庭所说的‘真正的好东西’是什么。   善良、赤诚、真心,那些真正托住人类,不使其下坠的基石。   那些曾经闪烁在大多数人眼底,小小的,脆弱的,稍纵即逝的光亮。   有太多个这样的瞬间,让她意识到,自己到底是个多幸运的人。   ……   “我们现在,去哪儿啊?”坐回到熟悉的小房车,丧尸身心都得到了久违的放松。   “先去这里。”沈确把那份资料递给她。   先去?孟凛翻了翻资料,青白的小脸又皱起来。   刚才沈确急匆匆往回赶,目标明确的样子,她还以为这里头会是藏冷冻仓的地点,分布图之类的,怎么只是个产业园的介绍啊?   沈确说先前她们调查过褚步庭的产业,发现她投资过一家医药公司,陆锦川分析是为研制渐冻症药物准备的,现在看来,那应该只是目的之一。   资料上的医药产业园也位于高新区,集中了国内外诸多有名的制药和药械公司的工厂,占地面积很广,是当年西市重点扶持的产业项目。要建造一个足够存放冷冻仓的秘密空间,在市中心必然不好操作,但如果是在工厂区,那就简单多了。   “你的意思是,我妈,被埋在工厂,地下?”   沈确点头,指了指那把钥匙:“这个形制,应该是适配大型防爆门的。”   除非是高危性的特种制造工厂,普通的药厂用不到这种门,装在那也会很显眼,被那么多眼睛盯了那么多年,褚步庭不会犯这么愚蠢的错误。   “你的两位妈妈,都很聪明。”   孟凛想都没想,骄傲地说:“那是,当然~”   然后又托着下巴叹息:“可惜,在我这,遭遇滑铁卢,正正得负了。”   沈确目视前方说:“她们未必这么想。”   大略的目标有了,但产业园的面积还是超出了她们的想象。   好在肉眼可见的丧尸不算很多,沈确索性把车直接停进了园区的地上停车场里。   孟凛头秃地对照着资料里的地图,什么A区B1区C2区的,“感觉我们,好像在玩,解谜游戏,褚步庭又不是,不知道,我是路痴!”   干嘛为难我胖虎!   好在沈确是专业的,很快就确定了目标具体的位置。   这回她们没带葫芦,沈确拿着武器和钥匙,孟凛背着个小书包,鬼鬼祟祟地潜进厂区。   沈确的企鹅睡衣已经焊在身上四天了,她一上车就想换,被孟凛给拦住,又给补了好些香水。现在的味道简直是历久弥新,底蕴深厚,嗅觉灵敏的丧尸隔着十米都绕道走,孟凛很得意,瞧瞧她的高瞻远瞩,这怎么不是一种更适合当代特种兵的吉利服呢?   快速解决掉沿路上另外那些鼻子不好使的丧尸,高雅企鹅和抽象海鸥抵达了目的地。   褚步庭投资的这家医药公司规模不小,共有一栋研发楼,两座生产车间。办公楼的可能性较低,沈确打算先探厂房。   没等她开口,孟凛先抬手:“我俩一起,分头行动,比较快!”   沈确看了眼天色,想了想说:“行。我左你右,一刻钟后在这里碰头。”   她抬起手腕,孟凛赶紧也把胳膊从鸟嘴里伸出来,她戴的这块儿童卡通表是找这两套衣服时一起拿的,换上电池跟新的一样,好看又好用。   丧尸很激动地示意她快说。   沈确一本正经:“现在对表。”   丧尸开心得狂跺小碎步。   嗷嗷嗷,妈妈我出息了,我也当上特种兵了!   “等等,别急。”一把拉住马上就要往楼里冲的丧尸,沈确很不放心:“还记得作战纪律吧?”   “记得!”   “重复一遍。”   丧尸新兵啪的给她敬礼:“报告长官,任务纪律、第一条,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任务纪律、第二条,遇到活人,马上躲藏,躲不掉,就原地装死!任务纪律、第三条,牢记任务目、目标,不可以,突发奇想,到处乱跑。报告完毕!”   没错,孟凛对于cosplay的沉迷,已经不再局限于二次元,自从得知了沈确的真实身份后,她就一直跃跃欲试新剧本——《重生之我在末世当特种兵》。   沈确的话她未必听,但长官的命令百分百好使。   掌握精髓的沈确表情严肃,代入感十足地说:“好,现在加上任务纪律第五条,时刻关注时间,可以早到,不能迟到,听明白了吗?”   骄傲的海鸥特种兵大声回答:“明!白!”   一人一尸于是分头行动。   与此同时,工业园里另一支装备精良的秘密小队,也正分散在不同厂房里。   “滋……”耳机里响起模糊的电流声,一名浑身特种装备的士兵止步警戒,“各…汇报情况。”   士兵朝一楼的同伴比了个战术手势,询问下层情况,下方的士兵回以手势,表示已经清空。   那名士兵当即拉起耳机线,低声回复:“A栋已全部清空。”   “…B栋……清空。”   又等待了几秒,耳机里:“C栋?立即汇报情况!”   不甚明亮的厂房内,孟凛正学着电影里的特种兵,无比警惕地向工厂内部突击。   Belike:一个鬼祟又抽象的白影,在空无一尸的制药车间,从一个金属罐掩体后探出脑袋,左右看看,确定安全,立马冲到另一个金属罐后,继续左右看看,中途还不小心被自己的鸟爪给绊了一下,在差点扑街的当口,果断来了一个前滚翻…然后滚歪了。   险些以头抢地的丧尸迅速调整姿态,跪地cos起双枪老太婆。   但她没有枪,而且也没有手,看起来只是只双翅平举的海鸥。   还好……没有观众。   不不不,这更不正常吧?打工人又不过暑假!   人呢?丧尸呢?咋连个鬼影都没有,好吓尸!   而且整个工厂里,还弥漫着一股很奇怪的味道,是孟凛以前没闻过的。   初次独立执行作战任务的丧尸心里怕怕,想了想还是决定先不演了,她火速找到楼梯间,蹬蹬蹬往负一楼跑,结果刚下了半层,就突然听到“吱吖”一声。   是生锈门轴开关的声响。   丧尸脑瓜子嗡的一声,瞬间僵住不会动了。   闹、闹闹闹……闹鬼——   反应过来的尸转身就想往回跑,迎面和一个人撞个正着,那人反应奇快,眨眼间黑洞洞的枪口就已经抵住了她的脑袋,丧尸赶紧出声:“别、别别……”   因为惊吓过度,嗓子也哑了,嘴还瓢了,紧张得她翅膀乱挥。   “会说话?”那人啪嗒一下打开头盔上的灯,“我勒个…啥玩意儿?”   孟凛心里一万次庆幸,还好她有伪装,看不出来是丧尸!   又一琢磨,这声音那么耳熟呢?   她悄咪咪的:“江、江洄?”   “……”江洄拉下面罩,露出无语至极的脸,用气声骂她:“爹的沈确呢?你俩有病是不是?不去旅游,跑这来添什么乱!?”   楼下再次传来门轴声,极轻的脚步向上走来。   孟凛吓得一把抓住江洄的手,江洄立马比了个噤声的手势,用嘴型说:“晃悠!像丧尸一样,晃悠起来!就装看不见!”   “?”丧尸不解,但此刻也不得不听。   江洄没关头灯,照得楼梯转角一片亮。   很快一支步枪枪口探出,穿着同样战术装备的士兵隐藏在转角后喝问:“谁?”   江洄亮明身份,说她是因为通讯器没收到C栋回复特地来查看情况的。   那名士兵检查了一下,发现是因为在地下,通讯器没信号,所以没听见队长呼叫。   确定了对方身份,那名士兵才露面,乍见孟凛,身经百战的士兵瞳孔骤缩,下意识抬枪就要射。   江洄赶紧把人拦下:“她感知不到我们。”   士兵皱眉,表情疑惑。   它当然感知不到,他们这次行动一方面是为了控制制药工厂,另一方面是为试验最新研发出的丧尸干扰剂的实战效果,前面的几十个丧尸都印证了干扰剂效果极佳。   正卖力装瞎的孟凛:阿巴,阿巴阿巴阿巴……   仔细观察后的士兵:“这个丧尸……”   “也是厂区里的,可能是哪个老板的傻闺女吧。”江洄实在没法解释她怪异的穿着,只能胡诌,解释道:“我专门留着她,用来测试干扰剂时效的,结束后我会处理,放心吧。”   江洄是实验所的人,此次参与行动,也是为了记录干扰剂的效果。   士兵不疑有他,当即叫回楼下的队友,赶往预定的集合点。   江洄借口她还要继续观察一会儿,等人走后火速拽着丧尸,从后门一溜小跑:“我真欠了你俩的,沈确在哪儿???!!!”   孟凛自知理亏,这会儿不敢跟她呛声,好在虽然没到约定时间,沈确却已经提前出来了。   刚出工厂,沈确迎面看见飞奔而来的一人一尸,心里立刻猜到了情况。   她搜索的这个车间不是小队的目标,姐俩隔空一比划,沈确立时会意。   两人一尸钻进工厂,阖死大门。   真见到人,江洄反而不骂了,只是瞪眼看着自己老妹。   孟凛心有余悸,腿都吓软了,又不敢和沈确说自己差点就死翘翘了。   车间里异常安静,沈确扫了一眼江洄身上的装备,问她:“你和老陆到底有多少事瞒着我?”   江洄面不改色,回呛:“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和老陆能有啥——”话到一半,突然卡顿,她后知后觉意识到,此刻藏身的车间是哪,硬着头皮:“啥好瞒你的?”   就是这么短暂的半秒,沈确心里便有了答案。   她们从小一起长大,实在太了解彼此的德性。   “地下的储藏室是空的,冷冻仓早就被移走了。”   “是你们做的,对吗?” 第85章 85   这话问得太突然了,没前因没后果,孟凛一头雾水:“啊?”   她这时才环视周遭,这座车间也和她搜索的车间一样,生产线都在,但看不到丧尸,孟凛思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你们是来,救我妈妈的?”   江洄一言不发,看似镇定,实则已经没招了。   如果只是骗孟凛,那还好说,沈确对她们太了解了。   但现在不是僵持的好时机,外头还有一整个作战小队的人在等着,中部指挥中心的领导又是出了名的强硬主战派,一门心思就想杀丧尸,要是发现这俩的存在,肯定会把人先扣下来,做上俩月的战斗动员,到时候就算陆锦川亲自来要人,也没那么容易了。   “如果涉及机密,你也可以不说。”虽然她人已经脱离队伍,但官方的条例沈确也不会违背。   “现在不是说这事儿的时候,你俩——”耳机里又响起呼叫,江洄真是一个头两个大,这事儿也真是寸,她是真没想到沈确能下定决心和孟凛说那些事,还这么快带她找到这来,要是没碰上头,这事儿且还能糊弄一阵。   “你俩先听我说,事我回头再跟你们解释,行吗?你们先从这撤出去。”   江洄说这支小队是先来清扫目标点的,马上就会撤走,后续会再有大部队进来,让她们趁着中间这个档口赶紧走。   “明早,中部指挥中心在哪儿你知道,安全区范围外,最近的双牛沟,那附近有个废弃水厂,你们在那等我,我出来跟你们碰头,行不行两位姑奶奶?”   孟凛还想再问些什么,被沈确拉住,摇了摇头,“行。明天早上,废弃水厂,我们等你。”   江洄顾不上多说,忙不迭走了。   等待小队撤离这段时间,沈确带着孟凛去了那间地下储藏室。   储藏室里一片漆黑,冰冷的防爆门洞开,围墙而建的能源装置像是具死去已久的钢铁尸体匍匐在那。孟凛在黑暗里坐了一会儿,望着原本安放冷冻仓的机械台发呆。   直到离开工业园,她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抱着自己的小书包。   那书包里放着她的画册,还有好多拍立得照片,写满战士们家乡旅游攻略的本子,和褚步庭的小兔子泥塑。   天色渐黑,房车开出了西市范围,沈确找了个水渠边的村子落脚。   她们俩都有好些天没正儿八经洗过澡,沈确本来想今晚让孟凛好好泡个热水澡,结果找了一大圈都没合适的水缸,回来的时候孟凛还坐在车里发呆。   远远看着车窗里孤零零的影子,沈确叹了口气。   房车停在水渠边,沈确垒了几块石头,在空地上升起火,烧热水。   车里最大的水桶容量只够一个人洗澡,温水调和得差不多了,她敲敲车窗。   孟凛转头,见她晃着自己的搓澡巾,笑了笑问:“想搓澡吗?”   这只绿色的搓澡巾是孟凛专属的,她以前没见过,是来北方以后在超市零元购时发现的,好奇就一起带走了。后来洗澡的时候试了一次,立马沉迷了,丧尸皮肤硬,普通的毛巾搓不动,用不了两回,要么挂丝,要么干脆搓烂,一点也不爽。   不像搓澡巾,简直是丧尸恩物。   所以即便心情不好,丧尸也无法抵御搓澡巾的诱惑。   三下五除二脱光衣服,孟凛乖乖坐到折叠小板凳上。   “闭眼睛。”沈确慢慢往她头上浇水,这水比泡澡的水要烫一些,冲淋的时候会散热,水温太低浇下来就凉了。孟凛微微往前趴,双手撑着膝盖,沈确挤了一包洗发露,在她的头发上搓出泡泡来,孟凛说:“这次是,薄荷味的。”   “嗯。”沈确应了声,上回用的是薰衣草味。   洗发水流下的泡沫,可以顺便洗身上,没有泡澡桶的时候她们一直这么洗,省水也省事。   沈确套着搓澡巾,从胳膊开始帮她搓。   孟凛刚开始不会搓澡,她以前做spa虽说也有泡浴这个环节,但都有专人服务,她就负责闭眼敷脸,听听音乐,放松身心,听沈确说才知道北方的大澡堂是什么样,还有什么搓两面搓四面,孟凛学了半天也就学会搓前面。   平时胳膊腿啥的都是她自己搓,沈确帮她搓背。   当然沈确洗澡的时候她也帮沈确搓背,如果她有需要的话。   ……好吧,大多数时候都是沈确帮她搓。   搓完背,沈确拍拍她:“坐直,眼睛别睁。”   丧尸虽然省沐浴露,但是费润发乳,每次孟凛都得用两包,厚厚的盖一层,等身子搓完再冲掉,最费水的也是洗润发乳,一桶水得有半桶都浇在头上。不用又不行,如果不用润发乳,洗完以后那头发就和枯草似的,又干又硬,还很容易掉。   沈确在这方面比她还注意,毕竟她俩在路上见到了很多秃头丧尸,而且还是最可怕的斑秃,跟那个裘千尺似的。   洗完澡沈确给她拿了一瓶可乐,让她坐在火边晾头发。   可乐是战略物资,每次零元购孟凛都会拿几瓶,车上一直有存货。   这种高糖饮料只要没开封,过期一两年大概率也能喝,以前那些玩户外的,徒步的,都会带一大瓶可乐傍身,末世后有这东西关键时候说不定就能救命。   当然孟凛喜欢可乐不是因为这些原因,她是喜欢那种滋滋滋又甜甜的口感。   而且每次喝还有种开盲盒的刺激感——没气儿的多,带气儿的少,全看运气。   今天晚上,可乐之神显然眷顾了可可怜怜的丧尸。   洗完澡的沈确搭着毛巾,坐到她身边:“甜吗?”   “嗯。”   “开心一点吗?”   “嗯……”孟凛捧着可乐瓶,闷声说:“我不是,不开心,就是有点,失落。”   两把椅子挨得很近,沈确自然地撩着她的头发,把湿哒哒的发梢抖散,“我知道。”   孟凛看向她:“那你,要和我说吗?还是会,违反纪律?”   沈确笑了下:“我是要想瞒着你,就不会带你来了。”   当年她心口中弹,能那么快被抢救,全靠当地的队伍提前收到情报,可能有匪徒准备在机场袭击,事先准备好了急救人员,原本她们已经做好万全准备,没想到遇到了丧尸爆发。   沈确受伤后第一时间被转送医院,进行紧急手术。   据老陆说,她还没下手术台,医院就沦陷了,她们又慌忙进行转移,整个过程无比混乱,九死一生,就跟老天安排好了似的,哪一步慢上一点,她都活不了。   那段时间所有人员都被打散,她的意识也不清醒,机场后来发生了什么,她一无所知。   直到在西北落脚的半个月后,沈确才终于见到陆锦川,那时陆锦川告诉她,她们的任务失败了,褚步庭在袭击中中枪,没能抢救过来。   孟凛怔忡道:“所以你,早就知道了……”   “嗯。”沈确垂眸,低声说:“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跟你说。”   千头万绪,百般胆怯,她欺骗了她这么多,还没有保护好她的妈妈。   孟凛脑子里乱糟糟的:“那后来,你怎么又,说了?”   沈确俯下身,拨动火里的枝条:“因为假的始终是假的,人不应该生活在谎言里。”   “这是你的权利,和我是谁,有多少苦衷,没有关系。”将手里的枯枝抛进火中,她转头道:“所以,我也没敢奢求过,你会原谅我。”   孟凛垂着头没看她,“那后来呢?冷冻仓,和江洄她们,有什么关系?”   “其实在医院的那段时间,我一直想不通,褚步庭为什么会死。”   她记得那时候其他的匪徒都已经被击毙,只剩下向她们开枪那一个,她挡下了子弹,和对方一换一,她很确定自己那枪打穿了对方的脑袋,她还依稀记得,是褚步庭接住了她,还在她耳边说了话,说明那时候褚步庭没有受到致命伤。   如果陆锦川告诉她,褚步庭是被丧尸咬死,那她无话可说。   但枪伤,怎么会是枪伤呢?   她怀疑过最后是她失血过多产生的幻觉,也怀疑过现场或许还有漏网之鱼,唯独没有怀疑陆锦川的话,无论如何,服从命令是她的天职,陆锦川根本没有骗她的必要性。   后来她便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复健和寻找孟凛的事上,陆锦川也予以了极大支持。   她再次产生怀疑,是在海港作战会议后,魏鸿给了她一个信息。   ——西北研究所研发出了丧尸干扰剂,将会在这次作战行动中,投入使用。   在前线这些年,研究所的消息断断续续传来,虽然滞后,但她并不是全无了解,研究员之间的分歧,派系之分,她也有所耳闻。丧尸干扰剂不是新东西,早在研究所组建之初,她还没离开西北大本营前,就已经被提出过。   但这么多年,研究始终不顺利,否则也不会有守卫者计划出现。   她答应参加那次行动,一方面是想看看这项成果效果究竟如何,另一方面,如果丧尸干扰剂真的研制成功,那孟凛面临的危险将会大大降低。   “所以真的,成功了?”   “嗯,成功了,不过只有十分钟的时效。他们说,那是初期版本,还会继续改进。”   也不知道为什么,孟凛觉得这个消息虽然跟她无关,但她听着也觉得很激动。   “难怪,在安全区,她们那么简单,就把我放了。有了这个,干扰剂,以后,人人都可以,做十分钟的,丧尸,比我有用、多啦。”   说不定很快,世界就能重新恢复秩序,这对丧尸来说不是个好消息,不过孟凛还是很开心。   至少她不用再为她见过的,认识的那些人,提心吊胆了。   沈确却笑不出来:“如果,冷冻仓还在原地的话……”   “什么意思?”孟凛又琢磨了一遍,心里一惊:“不会是,她们把我妈,化了,让她研究出的,这个干扰剂?!”   还是不对,我妈又不是超人,她都病入膏肓了,这时候解冻,肯定马上就嘎嘣了。   丧尸急切地推了推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沈确喉头滚动,片刻才说:“这只是我的猜测。”   “理论上,陆锦川她们应该也不知道褚步庭放冷冻仓的具体位置,那台保险箱有过两次试错,如果是A国特工干的,他们绝不会就这样罢手,那间储藏室的防爆门,如果没有密码或者钥匙,是打不开的,但是我们看到的时候,那扇门开了,而且没有被破坏的痕迹。”   “所以我猜,告诉陆锦川冷冻仓的藏匿地点,并且给她密码的人,是褚步庭。”   “啊?”   “而且从储藏室的灰尘厚度,还有江洄的反应来看,挪走冷冻仓,不是最近的事。”   “…啊?”   “帮助研究所做出丧尸干扰剂的人,也许是褚步庭,别忘了,你的另一个妈妈,也是个天才。”   “——啊!?”   孟凛脑子都被说懵了,也不知道她该不该高兴。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现在,可能两个妈,都活着?”   这是最乐观的情况,如果她们不去捅破那层窗户纸,或许怀抱着这个希望,孟凛会过得快乐,但现在她已经不是那个只能在A市里等待,不知该向哪里出发的丧尸了。   “如果是这样,褚步庭没有理由不见你,陆锦川和于殊,也不必撒谎。”沈确抿了抿唇,认真地问她:“我所能确定的是,我们的国家、军队,不会威胁强迫自己的人民,做她所不愿做的事,褚步庭如果在老陆的手里,老陆必定不会伤害她。她们到底商议了什么,做了什么,决定了什么,那些真相,也许会让你无法接受。”   “即便是这样,你也想追问到底吗?”   “那是,当然啦!”   ……   第二天,江洄火急火燎赶到废弃水厂时,沈确和孟凛正坐在折叠椅上对头撬板栗。   脚边散着一堆青刺壳,另一边放着一篮筐的柿子。   “……您二位忙着呢?”某人阴阳怪气。   “你迟到了。”沈确看了一眼表,“刚过十二点,现在是中午了。”   “等你等得无聊,附近有不少板栗树,那边还有几颗柿子树,我们没全摘,想要你可以去打。”   好家伙,她在那忙得跟狗一样,好不容易才腾出时间偷溜出来,她俩倒好,小太阳晒着,小风吹着,小板栗撬着,还有天理吗?说好的一起为人类解放事业而奋斗终生呢!   江洄没好气地呛她:“你以为我跟你俩似的那么闲?亏我还怕你们在外头流浪饿死,给你们带了补给。”把那一兜子罐头撂人脚边,见俩人没一个动弹的,只好自己支起小板凳,凑她们面前怒喷:“没良心,你,还有你,都忒没良心!”   孟凛往后躲了躲,避开她的唾沫星子,顺带瞥了眼兜里的罐头。   瘪瘪嘴:咦~~~   江洄更气了:“你那啥表情?还看不上咋滴?”   “妹有啊。”丧尸脸不红心不跳:“靴靴你啦。”   “……”气急败坏的某人对着空气狠攥拳头,咬牙切齿:“要不是…我真想……neng屎你。”   “哇哦,天雷滚滚,我好怕怕。”孟凛晃晃脑袋:“有的人,昨天还,求爷爷告、奶奶的,今天腰杆子,突然就硬了,好神奇呀!”   沈确知道她肯定已经把事告诉陆锦川了,今天自己一个人来,说明老陆大概率没跟她在一块儿,“别闹了,不是有话要说?说吧。”说着,手里的小刀利落刺进毛壳里,咔啦一撬,褐色饱满的栗子便落进小盆中,她偏头问:“对了,午饭留下来吃么?”   孟凛:“我们中午,打算煮,红烧肉炖、板栗。”   江洄:“?”你俩怎么又不急着找妈妈了?!还有,伙食为什么这么好!!!   “咳。”算了,还是正事要紧。   江洄深吸口气:“你们两个想要知道的事,我可以保密,也可以不保密,这得看你俩是什么身份,懂吗?”   孟凛惊讶抬头:“真的让你,说中了!”   江洄:“?”   丧尸愿赌服输地从兜里掏出小纸条,递给沈确:“给你~”   “Ber?”江洄一把搂住沈确的手,歪头看,纸条上一行字:捏腰捶腿三次。   沈确一扭手腕,把战利品收入囊中,笑笑说:“你这次是专程来送丧尸干扰剂的?”   江洄冷脸,抱着手臂:“无关人等,无可奉告!”   “行。”沈确还笑着:“西北研究所有足够的研究设备,但没有生产线,想要大规模制造丧尸干扰剂,现造工厂太费时间,最合适的地方,就是在中部找个成规模又没有受到太大破坏的制药产业园,所以你昨天才会和突击队出现在那里。”   “看来丧尸干扰剂确实成功了,好事。”   “老陆没跟你一起,她在前头,还是后头?”   “……”要么老陆总说,不怕外部渗透,就怕内部叛变,多可怕,你看看多可怕!   江洄继续冷脸:“保密!”   沈确点点头:“那就是她跟于殊于主任在一起。”   江洄摆烂了:“这样吧,要不你俩把我捅死吧,好不好?就当我光荣了,壮烈了,以后再也不用没日没夜当牛马了!啊!死亡!你是凉爽的夏夜!!可供人无忧的安眠!!!”   丧尸同情地拍拍她的肩:“听起来,很难安息的,样子。”   “你们!到底要!干啥!给句准话!行不行!”   沈确:“你比我们早出发,前后脚到这,算算时间,接下来应该是准备回研究所了?”   江洄:“是又咋滴!”   孟凛嘿嘿笑:“不咋滴,我们去滑雪,正好顺路,可以跟你一起,护送你,免费的,不要钱。”   江洄:“哈?”   板栗撬好了,沈确拍拍手上的渣滓,脱掉手套,把壳归拢在一块,说:“不是说保不保密要看我们的身份吗?等到了西北,我们再告诉你。”   “现在先吃饭,我去烧火,你把栗子仁剥出来。” 第86章 86   第二天,没脸没皮的小黄车就跟在满身不情愿的江洄屁股后边,踏上了前往西北的旅途。   两辆车风风火火,一改之前休闲游的节奏,房车上的俩人倒也没拖后腿,江洄说往哪儿开就往哪儿开,很配合。   不过孟凛发现了,江洄说是要赶着回研究所,其实也没那么急,也可能是她们是俩司机轮流开,她那车就自己一个人,没法儿坚持做特种兵。不能顺道玩景点了,每天除了开车就是开车,还没到大漠戈壁滩呢,这两天路上景色都差不多,闲着没事干,就只能蛐蛐八卦。   沈确听她这么说,笑道:“我猜老陆应该是让她护送我们到西北。”   “啊?”孟凛不大信:“真的,假的啊?那她,开那么急,干啥?”   一开始沈确也认为江洄应该要赶着回西北基地,于殊这次冒着危险亲自跑到南部前线来,应该就是为了实测丧尸干扰剂的效果,在连海港作战中确定了结果后,便立刻派江洄等人将余下的干扰剂分送到其他指挥中心,并继续测验其对不同地区丧尸的效果数据。   拿到了数据,自然应该急着往研究所送。   孟凛含着剩下的空糖果棍,点点头:“可不嘛,我就是怕,耽误她们的,正事。”   要不然她这两天能这么老实?   就连西市她都没有好好玩,钟楼和古城墙都是远眺,什么华清宫,不夜城,博物馆,她全都没看呢,就摘了个栗子柿子啥就走了,遗憾!   沈确瞧她那根糖果棍都咬烂了,怕丧尸咬着咬着把塑料给吞下去,伸手拿了垃圾袋让她扔,又从手套箱里摸了一根荔枝味的出来,“数据多半已经远程传送回去了。”   孟凛叼着新棒棒糖一愣:“她们已经,有网啦?”   “多半是。”沈确也只是凭经验猜测:“夺回卫星控制中心,恢复军方网络是迟早的事。”   就如江洄所说,她现在是无关人等,平头老百姓,眼前能看见的不过是一日三餐,天气阴晴,世界正在发生什么,有怎样的变化,她不知道,也干涉不了。   不过江洄也不是什么都不肯说,这两天休息聊天的时候,她也说了些其他地方的进展,比如东北的粮食产区已经收复了百分之三十,在军队的保护下,明年的粮食生产有了保障,再比如几个原油的储备区,也在慢慢恢复加工链条。   还有西南的水电站和兵工厂等等。   听起来,一切似乎都在慢慢向好。   孟凛偷偷瞥了眼沈确的表情,怕她失落:“你和江洄之前,冒着危险,到A市来,不也是为了,卫星什么的?这里面,也有你的,功劳!还有昨天,我们,救了那个车队,还有还有,之前,在那个医院,外面,我们还帮,那几个拓荒的,引走了丧尸……”   她们确实没有为那些宏大的事做出过多少贡献,但是这一路上,沈确其实也帮过许多的人。   “我不失落。”沈确捏了捏她鼓起的腮帮子:“我只是想说,江洄挑的这条路线,本来就是不是赶路的路线,所以你也不用有这么大的心理负担。”   沈确虽然不知道老陆和江洄怎么说,但她是认路的专家,江洄走的路线明显不是军方开拓出的最快的安全线路,她在躲着那些线路走,反而还绕了好几个弯,说明老陆一直在保护她们,至少在孟凛正式做出决定前,她不希望她们暴露,没有后路可走。   “咱姨对咱,真好,能处!下回见到她,你得提醒我,给她发、发喜糖!”   正所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丧尸火速丢掉了心理包袱,戴上墨镜:“那我可要,做自己了~”   ……   江洄单手扶方向盘,无聊的打了个哈欠。   这两天的悠闲节奏都把她给整不会了,以前整天急吼吼的恨不得一天拆成两天用,急行军一开就是十三四个小时,这会儿突然转换到末世的慢生活,都快把她全身的懒筋给激活了。   哎,这叫啥,月薪零点五,命比美式苦,当你觉得自己在负重前行,那一定是有人在帮你岁月静好——还有中部指挥中心的这个破车,就不能把音箱啥的给修修?战士的心理健康和娱乐生活也很重要的好吗?   正骂着,后头那辆风骚的小黄车忽然加速赶了上来。   带着墨镜的丧尸冲她挥手,江洄降下车窗:“有毒吧你俩,逆行了知不知道?真没公德心!”   她这两天每天都这么暴躁,孟凛都习惯了,不和她计较,比划着喊:“前面,停一下车,我要进城去,零元购!”   两辆车一前一后停稳,江洄拉开她们后车门瞅了眼,没好气:“这不都放满了?还购?”   “你这个人,真是不知,民间疾苦,没有,储蓄意识!”丧尸塞了几个环保袋在兜里:“后面越开,越荒凉,补给哪有,那么容易?我得多屯点,猫罐头。”   “我不知民间疾苦?我?!”江洄都气笑了:“你们的气油,哪来的?啊?还有那些压缩饼干,豆子罐头,都是谁刷脸要来的物资?!”   “沈确!!!”那调子拔得都快破音了,暴躁老姐愤然一指:“你管不管了?”   沈确把固定在后备箱门上的自行车卸了下来,试了试两个轮胎的气,都挺足。这架子是临行前装上的,有了之前的经验,她们发现还是不能放弃自行车这个交通工具,在大一点的城市里比油车好使,以后去海边还有什么盐湖之类的地方环行看风景也能用。   啪嗒支起脚撑,沈确走到孟凛身边,一人一尸对视一眼。   双双三十度鞠躬:“对不起,是我们错了。”   江洄:“?”   这是她们在车上商量好的,毕竟江洄人家也不容易,她们在享受生活的时候,人家可是在为祖国和人民奋斗,偶尔心里不平衡是正常的,该发泄要让她发泄,人好不容易跟她们蹭上两天好日子过,就让让她吧。   最主要的是,别把人惹急眼了。沈确说了,江洄这人逼急了就容易撂挑子,但要是时不时给她个台阶下,她就又能不情不愿地支棱起来,所以不是不能怼,是要缓怼,慢怼,有节奏地怼,留有余地地怼。   “……你俩别鞠了,鞠得我都害怕,跟遗体告别似的。”江洄搓了把头发,也不好意思骂了,跺跺脚说:“那是咋的?你俩都去啊?去多久啊?那天黑前还回来吃饭不?”   孟凛缓缓直腰,跟沈确对了个眼神,眼角精光闪闪:这招妙啊!   这会儿离天黑还早呢,江洄显然低估了丧尸到底有多便利。   沈确把车和葫芦都托付给她,有人带娃就是方便:“最多两个小时就回。”   她扶着自行车把,孟凛熟练坐上后座,抱住她的腰,“那我们,走了啊~”   “啊…那啥,给我带点电池,各种型号都来点,还有几瓶可乐,最好带气儿啊~~~~”   不到俩小时,她们就回来了,江洄远远看着沈确蹬着那辆二八大杠,左右把手一边挂着一大桶水,后头孟凛两手挂满鼓鼓囊囊的购物袋,后头还背着个零元购来的登山包,堆得比她脑袋还高,一时都看恍惚了。   刹车吱吖一响,一人一尸跳下车,孟凛就跟刚采购完家庭用品的老妈一样,顺手就把两袋战利品递给她,让她先放车里,等回头再收拾。   跟着从背包里捞啊捞,从最底下把她要的东西掏了出来,还多拿了一小袋零食。   “这袋专门,给你买的,这个,巧克力,还有,口香糖,果味和、薄荷味的,你开车累了,可以嚼,这个放不坏,我都吃过、好多了。”   江洄看着她塞进自己手里的两条口香糖,不大适应地咳了两声:“……噢,那谢了。”   “这有什么,好谢的。”丧尸出去一趟,就跟换了个人回来似的,突然就不阴阳怪气,如春风般温暖了,冲她扬了扬下巴:“都是,一家人。”   江洄:“……”   从上路的第一天起,孟凛就跟个大喇叭似的有事没事就和她说她求婚成功了,她们已经订婚了吧啦吧啦吧啦,还恶心的管她叫姐姐,往无名指上摞七八个大金戒指大钻戒,手指骨折一样抻着,生怕她看不见,开着车还特意并行贴过来,跳孔雀舞似的瞎比划。   烦得江洄原地暴走,怒喷自己绝对不同意这门亲事!   但这会儿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只能硬抗这哑巴亏。   孟凛瞧她那样,心里暗喜,趁她手里提着东西,殷勤地凑在她背后给她锤肩:“紫啧~有个事儿,人家家想,和你商量~”   江洄:“???”怎么口音都换了?!   但你真别说,丧尸这手劲儿,真不是…盖的……   江洄给她锤得脑瓜子嗡嗡,嗓子眼跟有蚂蚁爬似的,为了面子,又不能表现出来:“啊~~~咳咳,你~~~啥、啥事儿~~~说~~~!”   丧尸踮着脚凑到她耳朵边,夹里夹气的:“就素呢~我们可不可以,明天拐一下、弯,我想去看,黄河,你看来都、来了,人家家,还没有看过,母亲河呢~那多,不孝啊!”   江洄猛地一偏头,丧尸差点亲她脸上,整个人歘的滑退数米:“你你你——”   孟凛像根扭扭棒:“紫啧~~~你去过黄河,没有?”   江洄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去!去过了!我大学去的!你、你好好说话嗷,我警告你!”   孟凛:“哇哦~~我好羡慕,紫啧啊~~~”   “够了!你丫别过来啊!”江洄提溜着零食被她缠得绕着车疯狂走位:“沈确,确儿!”吓得都破了音,“你你你——你快管管你对象,她好像被啥脏东西上身了!”   沈确没理,只是默默地收拾着行李。   最终在人外势力的威逼利诱下,江洄被迫同意了去看黄河的提议。   明明也没怎么运动,就感觉整个人累得不行,像是被抽走了阳气,眼发直的摊坐在她们房车的地板上:“……咱晚上吃啥啊?我感觉我好虚弱,需要吃顿肉补补。”   犹记得某些人出发的第一天,让她过来一起喝口汤都不乐意,非吃自己那点配给军粮,梗着脖子说自己跟她们不一样,有节操守纪律,才不会拿老百姓的一针一线!   沈确瞥她一眼,低笑着摇了摇头。   不知是开过哪一条界限之后,车窗外的景色渐渐不同,就从某次无意的一瞥开始,天地好像陡然变得辽阔,视线能毫无遮挡的收下整片天的蓝,仿佛瞳子成了海,沿途的树变得笔直高大,显出一种灰绿色,风也粗粝,仿佛带着沙的味道。   进入西北后,孟凛就跟打了鸡血似的,风再大也要敞着窗,吸收天地灵气,要是沈确不拉着她,她能直接坐在车顶上。也说不清为什么,可能她上辈子是个西北人吧,这天,这山,这大土坡,怎么看都看不腻,那青藏高原洗不洗涤心灵她不知道,但这西北大地肯定是她的灵魂故乡。   说是地广人稀,但正儿八经的路上其实全是丧尸。   八月暑假,正是各种环线旅游的旺季,说实话沈确当时计划上新疆滑雪,也没估量到这片广袤的土地当初究竟有多热门。   而且和南方那种丧尸密集的危险不同,来这旅游的很多是爱玩越野的,也就是说,甭管多犄角旮旯的地儿,都有可能随机刷新出撞成一团把路堵得死死的报废越野,和心灵自由完全不按常理出牌的狂野丧尸。   好路过不去,烂路又没法开,小面包地盘太低,有一回差点就陷了车。   就这么吭哧吭哧跟着景点指示牌折腾了一整天,连个黄河的边都没瞧见,最后沈确索性放弃了景点,全凭经验找路,循着河流的流向一路往上,终于在日落之前开到一片偏僻的郊野,开过一大群羊,眼前便是宽阔的河道,车直接就能停在岸边。   “哇……”丧尸一溜小跑,趴在岸边看河道里的水,扭头问沈确:“这是,黄河吗?”   江洄在车上颠簸了一天,浑身哪儿哪儿都疼,完全理解不了孟凛哪来的精力,要么以前她妈老说上班和带孩子不是一个累法,上班可轻松多了,这会儿她终于体会到了,说啥她也不可能再跟着折腾。   “那还有假!这水这么黄,肯定是黄河!”某人捶着老腰,语气坚定不移。   沈确就比她耐心多了:“嗯,来的路上看到路牌,这里叫月牙湖乡。”   孟凛环视一圈,景色确实很好,不过:“跟我想象的,黄河,不太一样,这里的水,好平静。”   “行了啊,看见就行了,别挑三拣四的。”江洄活动着老胳膊老腿,没好气地敷衍:“你看这大太阳,多亮,多圆,黄澄澄的,多好看,还有这水,你就说够不够黄就完了。”   “你想看黄河之水天上来那种,得去山西,那叫壶口瀑布,懂不?”   “好了,我正式宣布,本次看黄河的行程圆满结束!感天谢地这附近没丧尸,我老妹在找路这方面确实有一手,今晚就跟这儿扎营了啊,快快快,都动起来,搭锅烧火吃饭!”   面对她的单方面拍板,孟凛也不生气,她心情挺好,美滋滋在草地上打了几个滚,就爬起来哼着小调帮忙干活。   倒是江洄老神在在的跟个大少奶奶似的,搬了把折叠椅往那一坐,二郎腿翘着后脑勺枕着,欣赏起落日来了。   “呲呲。”帮忙抱着木柴的丧尸和挖火灶的沈确小声蛐蛐:“她小时候,有没有,欺负你啊?”   孟凛看出来了,江洄这人让她干点正事能行,但过日子干活绝对不是上选,懒骨头来的,人家不说她就能厚着脸皮不动弹,说明她小时候跟自己差不多,家里肯定没少惯,要么说能成死对头这俩人多半很像。   沈确垒好石块,瞥了眼,笑笑说:“还行。”   孟凛一听她说还行,把柴往脚边一放,撸着袖子:“我去给你,报仇!”   丧尸刚迈步,就给搂了回来,“她们一家人都很照顾我,江洄那人你知道,嘴上不饶人,但护短,家里人她自己欺负可以,别人碰一下都不行。”   “你是没见过她小时候怎么跟人打架的,差点被开除,学校让她公开念道歉信,她直接在广播里喊话,谁要是再敢来招惹她家的人,来一个她揍一个。”   孟凛听着新鲜:“她是为你,打架啊?”   “嗯,因为我爸的案子。”   “但你应该,比她,厉害啊。”   沈确摇摇头:“我不能动手,案子没查清,我也不想给江家惹麻烦。”   孟凛想了想,大概能想出来当时江洄是什么样,肯定跟人家打完架,回来也吐不出象牙,全是些什么“我不是为你别误会”“欺负你就是打我脸”之类的大姐头语录。   就,确实跟自己很像。   有仇必须当场报,晚一秒都浑身难受。   “好叭,可惜我,当时不在,不然我也上!虽然我身体,不行,但我可以,助威!”   那还是别了吧。   沈确简直不敢想,她们仨小时候要真在一个学校,江洄在前头冲锋陷阵,吱哇乱叫,孟凛在边上摇旗呐喊,werwer声援,她拦住左边拦不住右边,画面着实太美,半夜梦到都会吓醒。   孟凛忽然又揪了揪她衣角,声音更小了:“那,她妈妈爸爸……”   “都好着。”这是沈确最欣慰的事:“她们现在都在大后方工作。”   孟凛也莫名其妙松了一口气,很高兴:“那就好!”   “哎。”江洄不知啥时候钻进她们车里,吃着小零食探出脑袋:“你俩干活能不能认真点?是不在背后偷摸儿蛐蛐我呢?”   “!!!”孟凛赶紧跑回去,她车里那么多宝贝呢,“你怎么,还偷家啊?”   江洄叼着巧克力棒,贼兮兮地笑:“咋呢这么紧张,有啥东西不能让姐姐看的?放心~姐姐有经验。”见丧尸恼羞成怒要上来扒拉她,又说:“好了好了,没乱动昂,我这都是拿的柜子上的,袋子还在那呢。”   “哎,话说回来,你俩这小日子是不是过得也太舒坦了?这房车,这床……”   孟凛上来一屁股把她挤开:“你这身,脏死了,不能坐!”   江洄翻白眼:“我坐得下去吗请问?这么大一辆半挂在这停着呢!”   “?”孟凛像是突闻恶评的老母亲:“你、你咋说话呢!”   虽然但是,她余光又往床上一瞥,之前没人说她也没注意,葫芦最近是变得懒了一点,但是饭量没少,还比以前吃饭更积极了,现在这么看,好像…是有那么点……横向发育了。   “你你你,先闭嘴。”丧尸赶紧招来沈确。   沈确正好也回来拿食材,听这么一说,把猫抱起掂了掂。   就见duang大一坨猫,跟颗水球似的在半空颤了两颤。   沈确:“应该有个十三四斤了。”   孟凛对猫的体重没啥概念:“那、吾之咪,肥肥乎?”   “噗~”江洄贱贱乎:“那谁知道,猪是看见了,咪在哪儿呢?”   没等丧尸发作,葫芦大概是烦了,对着俩:“哈!!!”   这下好了,谁都不用在车里待了,沈确推着一人一尸:“都来帮忙干活。” 第87章 87   江洄和孟凛,本来就是俩干活不积极份子,孟凛最近跟着沈确是改造得好了一些,俩人的时候能帮着打打下手,但加上江洄,一人一丧尸互相影响,你戳戳我,我喷喷你,本来十分钟就能干完的工作,硬是捣鼓出十倍的工作量。   正生火的洄:“诶诶诶,你这干活儿也太不仔细了,有没有点儿食品安全意识?”   “哈?”正要洗菜的凛:“怎么就,不安全了!?”   “啧!爪子都伸水盆里了,我都看见了,你刚才干活前没洗手~”   “你、你有病,这个是,洗菜水,又不是给你,喝的!”   被闹得头疼的沈确额间青筋突突直跳,扭头:“你们两个……”   火苗歘的腾起,江洄起身拍拍手,向丧尸投以完成任务的嘚瑟眼神:“我们进步份子就是和落后份子的效率不~一~样~”   “唰啦——”   一盆水直接把火苗熄灭,堆叠的木柴湿漉漉滴水。   “让!你!嘚、嘚瑟!”吊睛白额丧尸呲着牙。   被激怒的江洄也使出多年对抗丧尸累积的身法,冲到孟凛面前一把抢走她盆里剩下的刮皮刀,火速闪到沈确身后,“略略略略~~~”三十郎当岁的矫健女人边扮鬼脸,边拍屁股挑衅:“你敢折我火苗的翅膀,我就断你萝卜整个天堂!你来打我噻,来打我噻~~~”   “你%¥&*¥!”丧尸气得跳脚,和她隔空对骂。   被夹在中间的沈确:“够了!”   孟凛:“报告长官,明明是她,先挑事的!她诽谤我,不讲卫生!”   江洄:“报告老妹!我没有!我那是好心指出同志的疏漏,帮助她更好的成长!”   沈确捂着额角,果断没收了洄的打火机和凛的白萝卜:“再捣乱今晚谁都没饭吃。”   “哼,你、你等着,吃完饭——”   “吃完饭我再和你掰掰腕子,看看谁才是老大!”   “掰就掰!谁、怕谁!”   两个小学鸡暂时为五斗米偃旗息鼓,但显然谁都不服谁,两头斗牛似的,隔空眼神噼里啪啦。   江洄平日里其实挺成熟个人,可孟凛好像总有种特别的魔力,待在她身边很容易让人返老还童。在沈确看来,她俩属于是臭味相投,偏偏又都嫌对方臭到了自己,很难评。   搭好的旧火灶湿透了,沈确只好另起炉灶,嘱咐一人一尸坐在边上看好火,其他都别干了。   江洄瞧着她手里那两根水灵灵的白萝卜,眼珠一转,瞥向远处那群羊。   “话说,我好久都没吃羊肉了,好想念羊肉萝卜汤,羊肉串,羊肉泡馍,手把羊肉……”   她在那旁敲侧击地报菜名,对面的凛得意奸笑:“哎呀呀,真不巧,我们前几天,才吃过羊肉,香得嘞~~~”   本来可吃可不吃,这一刺激,那就是非吃不可了。   目光灼灼的洄死盯自己老妹:“我想吃羊肉……”   沈确本想就装没听见,结果身后那道视线跟冤鬼缠身似的,没办法,只得回头说:“活羊处理起来太费时间,也不容易抓——”   “我不管!”满腹委屈的洄嗷一声就倒在地上开始打滚:“我!要!吃!羊!肉!我就要!!!你们都吃过了,凭啥不给我吃,我也要吃!!!”   孟凛可能也是头回见到跟她一样能豁出脸皮去的人物,表情从震惊到不解再到同情亲切熟稔,几番变化,最后抬头和沈确说:“要不就,给孩子,吃口羊肉吧。”   沈确:“……”   大师傅不松口,江洄就不起身,孟凛拿根小树枝戳戳:“别嗷了,我陪你去,抓羊。”   江洄翻身坐起,盘着腿不大信:“真的?你有那么好心?”   孟凛像个大姐姐:“真的,我之前学过,怎么抓羊,你来拦,我抓。”   沈确实在无法理解小学鸡们的友情,莫名其妙的作对,莫名其妙的和好,然后就欢欢喜喜蹦蹦跳跳的决定一起去抓羊。   望着那对根本看不出年龄的背影,沈确叹口气,沧桑的嘱咐:“别跑太远,注意安全!”   “抓羊有我,有我必胜!事情交给我们,你就放心吧~”自信爆棚的洄潇洒摆手,扭头就和凛商量起战术:“等会儿我俩先盯准一只目标,挑里头最肥的,其他都别理,我就负责堵,你负责在后头扯它后腿,咱二对一,指定妥妥儿的。”   孟凛点点头,比了个ok:“行,我有经验,你就瞧、瞧好吧!”   “欸?快快快,那群羊好像要钻林子里了!”   “来了来了,等等我!”   不到十分钟,沈确刚烧上一锅水,抬头,草地上不见人影,羊群也不知上哪儿去了,眉心倏然一跳,心头涌起不好的预感。刚打算找人,下一秒就听着“嗷嗷嗷嗷”的嚎叫由远及近,江洄孟凛扛着一只绵羊的前后腿,挂着满脑袋枯枝烂叶,以百米赛跑的速度歘的冲出树林。   身后追出来十几个丧尸。   “啊啊啊啊啊——沈确!老妹儿!救一下啊啊啊!!!”   “啾鸣!啾鸣!”孟凛紧跟在后,两条小短腿都快倒腾冒烟了。   “……”   沈确火速从车里掏出武器,几步小跑,掷弹似的抛出一样东西,扔进几十米外的树林子里,发出“铛铛铛”的响声。   追在俩人身后的丧尸听见动静,扭身追去,剩下咬得最近的那几个,被沈确几枪击毙。   “嗬…嗬…嗬……”   累瘫的洄四仰八叉躺在地上,脑袋枕着羊肚。   那绵羊胆子奇小,侧躺着一动不敢动,沈确走来,低头看着一人一尸,无力吐槽。   “干嘛呀,我又不是…故意的。”江洄喘着粗气,“那谁知道树林子里,有两家丧尸在露营啊!”   孟凛直勾勾地望着天,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对、对啊,丧尸追的,又不是我,我跑什么?”   江洄哼声:“算你讲义气。”   孟凛扭头,拐她一下:“那是,当然!”   江洄向她伸拳头:“抓羊大作战——”   孟凛和她碰了一下拳:“大成功!!!”   沈确无语地把一人一尸从地上拉起来,这俩满身土,好在没受伤,看着那只肥硕的绵羊,唯一靠谱的家长又开始头疼。   要处理这么大的羊,得有足够的热水,沈确打发江洄去打水。   河水倒是现成的,但需要先沉淀,加上消毒片后,才能接触食材。   打水时江洄想起来:“对了,刚才你扔出的那是啥啊?”   沈确看她一眼,没吭声,孟凛委婉地说:“是我们,自制的,丧尸诱捕器~”   其实就是先前她收集的那兜成人小玩具,沈确把玩具和小孩用的小铜锣之类的乐器捆在一起,用的时候打开开关,往远处一扔,能响好久,之前实操过好几回,特别好用。   就是某个丧尸有点心疼。   江洄不明就里:“这东西好,还有多的没?回头给我两个呗。”   孟凛心虚移目:“……没、没了!刚才那是,最后一个!”   江洄一瞅她就没说实话,又问核心科技是啥,孟凛咬死不说,沈确也不搭腔,江洄忿忿不平地怒斥两妻妻小气吧啦。   沈确和塔娜学会了快速宰羊剥皮的手法,不过附近没有合适的树,就用铁棍卡在房车顶上的行李架,再把羊倒吊上去,一刀刺进大血管放血。以前她杀丧尸和动物都会特意避着孟凛,现在基本不会了,孟凛远比想象中更坚强,适应力也更好。   鲜羊血用水桶装着,还是温热的,往里一比一倒进冷水搅匀,静止一两个小时就能成块。   剥羊皮时江洄跟着帮忙,看见车顶上晾着的那张黑羊皮,问她们之前吃的是不是就是这只倒霉蛋。   孟凛闲着没事,就把她们遇见塔娜和阿思娜母女俩的故事和她说了,江洄听完后啧啧称奇,摇着头感慨:“这年头真是一人有一人的命,一人有一人的活法儿。”又说:“你俩这一路上还真遇见不少新鲜事儿。”   有了抓羊之盟结成的短暂友谊,一人一尸这会儿还算安生,沈确抓紧时间安排她们干活,三个劳动力吭哧吭哧的把这一大只羊给分解了。这只肥羊比黑山羊大出近一倍,火灶一个不够,沈确拿出了车里最大的锅,光烧水都烧了好久才烧开,两盆大块羊肉,直接放锅里煮。   锅碗瓢盆太多,沈确直接扯了那面黑.社会的旗子铺在下面做餐垫,反正也用不着了,当废物利用。   江洄先前见她们那车就想到了在西市附近听见的土匪传言,又觉得沈确应该干不出这种事,一看这面旗子满脸震惊,痛心疾首在那儿:“老陆要是知道了非得给你气撅过去不行!”   赤红的晚霞彻底消弭时,沈确串好了第一盘羊肉串。   木签子就是用树枝削的,全是大块的羊肉,两瘦夹一肥,腌料也很简单,只有咸盐和胡椒,抹匀后放一会儿,就让那俩拿去烤。烤肉不是目的,主要是给她们找点事干,省得围在她身边捣乱碍事。   今晚的羊肉虽多,沈确倒是一点不担心浪费,江洄有个铁胃,而且从小干吃不胖,饭量一个顶仨,这方面她和孟凛也很像,只不过丧尸现在不能消化了,不然俩人赛着吃,还不定谁输谁赢。   烀烂的羊排用筷子戳出来做手把肉,凝块的羊血和洗净的羊杂、白萝卜块一起倒进汤里煮。   两条羊腿一条剃了做肉串,另一条直接改花刀,用锡箔纸包着放在火边烤。   热腾腾的烟火成片,江洄已经先吃了好几串自己烤的羊肉串,卖相一般,调味料也不全,但皮脆肉嫩,咬在嘴里滋滋冒油,以往在研究所可没这么豪横的时候。   “其实我们那…食堂,每天也有肉,就是大师傅手艺……不太行。”江洄腮帮子鼓鼓囊囊,含混地抱怨:“哎,主要也是那帮科学家都神活似的,这脑瓜子太聪明的人,可能把味觉都进化掉了,给啥吃啥,也不挑。”   “人家不挑,我也不好意思挑,你说老陆也真是的,一点不体恤我们这些干苦活累活的,倒是给我们安排个给力的老班长来啊!”   江洄没什么大理想大目标,生活条件艰苦她能忍,但人生在世,吃喝二字,没得吃也就罢了,有食材却做得不好吃,那简直是打在她的七寸上,而且就研究所那种吃饭都嫌浪费时间的氛围,真不如和丧尸一起。   “说起来,我之前还托你的福,用公款吃过一回omakase呢,你丫那会儿人虽然不咋地,但吃商真是这个!”江洄一手烤串一手羊排,满嘴油的冲她伸了伸大拇指。   沈确说今晚肉多,不用怕浪费,丧尸也在库库猛炫,插空抬头说:“…窝刃也素,着各!”   江洄没听清,也不在意,摆摆手。   要说吃饭这种事,真就得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吃着才有味道,带劲,她总是认为吃相豪迈的人做人也差不到哪去。江洄小时候看不惯沈确,有一个原因就是她嫌沈确这人吃饭太规矩,太端着了,一点没有大院子弟的豪迈,感觉这人心眼多,不真诚似的。   后来知道那是因为她爸吃饭斯文,沈确从小耳濡目染,不是看不上她们故意这么做。   “感觉我得有三年,没这么吃过饭了……嗝~”干完了一整盘大羊肉串,半扇手抓羊肋排,又喝下两大碗羊杂萝卜汤溜缝,江洄抚摸着鼓起的肚子,露出满足的微笑。   看得孟凛都甘拜下风:“廉颇老矣,我腮帮子,都累得,动不了了。”再看沈确,才喝了一碗汤,吃了两根羊排,就有点跟不上了,“要是没这个,病毒,你做吃播,能行,肯定有前途。”   “那肯定,说不准央视都得请我去做节目。”   “到时候,我做你的,榜一大姐,给你刷,大火箭~”   “那平台还得跟我分,图啥啊,你直接给我打钱多好。”   “也行。”丧尸挨过去,拐她胳膊肘:“那你能不能,帮我,在你爸妈那,添几句,美言~”   江洄油光满面的看看她,又看看沈确,嘿嘿奸笑:“那还不好说?”   一人一尸在那撞来撞去:   “那就,谢谢,你啦~”   “咱俩,谁跟,谁啊~”   沈确:“………”   原来这就是,病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老干部时常因为自己病得不够厉害,而和她们格格不入。   “剩下这下还吃吗?”她问。   “吃啊!这刚上半场,我歇会儿再吃下半场,夜还长着呢,急啥。”江洄张罗着找点事干。   孟凛从车里找出来一副扑克牌,之前就她和沈确两个,只能玩抓鬼牌,现在多了一个江洄,终于能打斗地主了。江洄说打牌也行,但你们两口子不能合起伙欺负我一个,尤其是沈确,不能故意给老婆漏牌,不讲武德。   为表公正,两人一尸还特地签了份打牌保证书,各自摁了手印。   结果证明她确实想多了,孟凛又菜又爱玩的尸设永不倒,倒也不是大小姐牌技有多差,而是她实在太执着于抢地主了,甭管自己手上是好牌烂牌,地主必须抢到手。   篝火融融,羊汤咕嘟慢沸。   沈确也没想到,打个牌竟然能这么费体力。   这一人一尸的戏实在太多,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玩儿狼人杀。   “我猜……你手里现在还有俩二,沈确刚出了一张,你有三个,拆了一个,对不?大小王都出去了,你快压吧,再不压我可要跑了啊~”   “我没二,你不用,唬我,要下快下~”   “你看她没用,她就剩一张了你看不出来?”   沈确把所有牌都叠在一起,拢在手中,看不出到底有几张。   要再输可就连输九把了,孟凛冲她挤眉弄眼,江洄立马举起羊腿挡在俩视线中间:“都别作弊啊,都签了保证书的,有没有点儿契约精神了?”   丧尸紧咬牙关,手心颤抖:压?还是不压?   她手里就剩四张牌,两个二一个三一个十……   正纠结到紧要关头,鼻尖忽然一凉,她没留意,随手蹭了蹭:“什么呀。”   沈确抬头,江洄“喂”了声,就听啪嗒轻响,一束耀眼的手电光朝向天空亮起。   江洄拿着手电,仰头低声:“下雪了。”   孟凛这才发现,“哇”的站起来伸手去接:“还没到,冬天呢,怎么就,下雪了?”   其实末世前气候就已经变得很古怪了,说是厄尔尼诺现象,夏天特别热,有的地方能到四五十度,冬天要么不冷,要么就出现大范围的冰雪灾害,北方春秋忽下暴雪的事也不少。也就是今年,气候才稍稍恢复了一点,给部队减轻了很大负担。   江洄说这两年西北的初雪都下得挺早,差不多就是这时候,往后会越来越多。   战术手电照亮的范围很大,白灿灿的,压过了篝火和炊烟,细碎的冰晶在光里浮动,像是盐粒,又像雨滴,这是一场小雪,雪花尚不成片,没有光的映照就很难看清,只有落在皮肤上时才会感到冰凉,雪就已经化了。   孟凛这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活着的雪”,不是室内滑雪场人工喷出来的那种假雪。   她随手将牌往餐垫一放,满草坪去接雪。   沈确看了眼,摇着头笑笑,把手里的两张Q和那些牌悄悄混在一起。   这一晚两人陪着丧尸在黄河滩边看了许久的雪,丧尸很兴奋,还把葫芦抱了出来,黑猫起初不耐烦,很快又被白光里那些一闪而过的冰晶吸引,好奇打量。孟凛把它举高,黑猫伸爪去够,什么也没捞着,倒是鼻头和肉垫变得湿凉。   葫芦“喵”了一声,抖着爪子。   孟凛就把它抱回怀里,轻声和这只南方的小猫介绍:“呼噜,这个就是,雪。”   下雪的时候,天地似乎都变得格外安静,只有猫咪毫不在意。   把葫芦送回车里,沈确拿了件外套给孟凛披上,把车盖上的薄雪扫净,一齐倚在卡通画边。   西北的雪夜,黄河水沉默蜿蜒,流向东去。 第88章 88   这场初雪只下了一两个小时,第二天起来,草地上的雪都化了,湿漉漉的一片。   两人一尸收拾完营地里残留的垃圾,临了江洄问孟凛:“还想去哪儿啊?”   “不去啦,走吧。”孟凛口吻轻松,像是早就做好决定。   江洄在原地站了会儿,抓了把头发,犹豫半天还是没说什么。   两辆车驶进了官方开辟的大路,驶过苍茫的戈壁和巍峨的群山,不再停留。   途经无人区时,她们遇上了一场大沙暴,十几级的暴风裹挟着沙粒石块木屑横贯公路,砸在车壳上,吹得车哐哐作响,摇摆不定,连半米外都看不清。   周遭没有避风的地方,只能待在车里硬扛,这时候人变得那么渺小,甭管你是身经百战的战士,经验丰富的研究助理,亦或是特殊变异的丧尸,都只能将自身的命运交付无常。   大沙暴足足刮了两天,昏天暗地,不见日月。   风终于停下时,车门险些都打不开——迎风那侧堆起了半人高的小沙坡,一开门,那堆细沙便全都涌进了车里,眼前那条笔直的公路,也消失不见。   好在她们准备的水和食物足够,只是汽油余量让人忧心。   孟凛在车里扫沙时,沈确和江洄在车外吭哧吭哧清障,江洄那辆车虽然破,但好歹是辆越野,小面包轮毂尺寸太小,被沙子一埋就开不动,原地直打滑。   想完全把路清出来是没戏了,忙活大半天,也就清出了两条百米长的‘车辙’,沈确拄着折叠铲抻了抻腰,江洄给她们的小黄车挂上拖车钩,忽然说:“你觉得这像不像我们以前小时候,在学校大扫除那会儿?”   那时候一下雪,老师就让她们拿着大扫帚出去扫雪搞卫生。   沈确笑笑:“扫雪可比扫沙容易太多。”   江洄也挂着笑,低头搓了搓手心的茧:“老天都不想让你们继续走,真不再考虑一下?”   其实她想说的话有很多,纠结来纠结去,能说出口的竟只有这一句。   回想那些青葱岁月,少年意气,什么事都想争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那时候她看不上沈确的隐忍,觉得是懦夫行径,可越是长大,越发现能说清道明的事实在太少,无常又太多,放下和拿起原来一样的困难。   如果有得选,她现在也只想做个无知无觉的人。   临出发前,江洄和老陆通气儿。卫星电话那头,老陆沉默许久,告诉她:“……你先跟她们一起走,路上能劝劝就劝劝。”她问:“要是劝不了呢?”又沉默半天,老陆在那头骂了声,说:“我上哪儿知道去!”   江洄无语凝噎,背地里偷偷骂了一整夜。   沈确扭头,拍了拍她的肩:“谢了,走吧。”   回到车里,孟凛给她递了条毛巾擦脸,“你俩,刚才在那,偷偷,说什么呢?”   沈确抹干净身上的汗和灰,应道:“想劝我们。”她看着她,“如果你反悔,现在调头还来得及。”   孟凛想了想,乐了:“我说呢,她这一路,连于姐姐都,不提了。”   前方江洄从车窗里向她们打了个手势,沈确晃了两下大灯回应,小房车便在越野的拖动下缓缓开始前进,“江洄是个嘴硬心软的人,她不想我们去,不是出于恶意。”   孟凛抱着葫芦,望着外头的山和云,轻快地说:“我知道呀。”   她知道自己被许多人爱着,关心着,保护着,也知道做出这个决定,可能要面对的是什么。   这件事无关于信任,也不是为了探求什么真相,只是女儿想要找妈妈,这么普通的理由而已。   她们继续往西北腹地前进,又开了一整天后,小房车的油箱终于见底了,越野车剩下的油也不多,距离目的地只剩下几十公里了,江洄提议先用越野车拖着房车走,要是能蹭回去正好,不能的话,就等彻底趴窝了再呼叫基地里的人带着油出来接应,也省得给组织添麻烦。   结果当然是两辆车一起趴在了茫茫戈壁滩上。   不过孟凛心态很好,能在戈壁滩野餐,可不是人人都能经历的。   就地铺开餐垫,丧尸拿出自己压箱底的小零食,江洄跟她们在一起待久了,现在心态也佛得不行,主动帮着给泡茶,这天高云阔四野无人的,小茶壶咕嘟咕嘟沸着,别有一番异域风情。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终于要到目的地了,这些天秉持着吃别人的省自己的葛朗台,也舍得把车里剩下的罐头拿出来了,孟凛一看,就很气:“原来你还,藏了这么多,肉罐头!”   “看你这话说的,这咋叫藏呢?”江洄理直气壮:“姐这是高瞻远瞩,合理分配,你看关键时候还不是得靠我?”   “不!要!脸!”明明每天吃的最多的就是你!   江洄说她已经用车载无线电呼叫支援了,她们在原地等着就行,这些罐头现在不吃掉,回去也得充公,让她们多多的吃,别替她省着,就当是她回馈这些天的早饭午饭晚饭了。   孟凛对这些事都可糙了,现在这么一算,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她还真是一顿都没落下!   江洄为表诚意,库库连开了好几个罐头,还特有仪式感的用了个铁盘上菜。   “喏,你们先吃。”她抱着臂,坐在一边。   丧尸本来对干吃罐头不感兴趣,但想到江洄是如何把她们的家底吃空,就剩下猫罐头的,眼中便腾起一股火焰,火速拿起一罐,又把肉最多的通通划拉给沈确:“吃!就给她留,那两个豆子的,这个人,大大的坏了!”   沈确倒是不饿,纯是不想浪费。   压缩饼干沾着肉罐头汤,配着热茶,吃了一会儿,沈确忽然觉得不太对。   房车没油的时候距离研究所只剩下几十公里,之后越野拖着她们至少又开出二三十公里,就剩下这么短的距离,支援为什么还没来?   “你确定无线电——”   话刚说到一半,那股心慌感不减反增,沈确深深吸了两口气,一手去撑地,手肘猛地一弯,意识瞬间就模糊了。   江洄反应很快,蹲身接住她,孟凛被吓到了,扑过来想看她怎么了,迎面就被那铁餐盘“哐”的砸了个正着,力度刚刚好,丧尸眼前一黑,下一秒就被套进了麻袋里。   ……   丧尸醒来时,是在一间房间里,装修古旧,像电视剧里八十年代的老楼。   房间里堆得乱糟糟的,只有一张单人床,屋里没有其他人。   这哪?什么情况!?   刚开机的凛脑袋发懵,掀开棉被赤脚下床,墙角有个铁架子放着洗脸盆,上面挂着镜子,她凑过去看了眼,自己好像没啥问题,青白的皮肤闪亮的尖牙,没有变异成自己不认识的模样。   洗手盆里的水看着是干净的,丧尸泼了把脸,镇定了一下。   一些模糊的记忆开始恢复,首先就是大铁盘子在她脑门上“哐”的那一下。   “!!!”江洄?她把我绑架了?这浓眉大眼的难道叛变革命了!?   心慌的丧尸原地转了两圈,瞥向窗户,窗是很老式的玻璃窗,木框架上绿漆斑驳,扛不住她一拳的样子,能跑!往昔看过的恐怖片和小说涌上心头,孟凛裹进窗帘里,只露出一双眼睛,小心翼翼地从侧边探头,望了一眼窗外。   是晚上,探照灯的白光照亮了高高的铁网和哨塔,外头是望不见头的戈壁滩。   孟凛被探照灯吓了一跳,就看了一眼赶紧缩回脑袋。   ——完了,逃不出去了!   她所在的位置倒是不高,估计就三四层的样子,但是外头有铁网,那个铁网好像还是通电的,网边三步一岗,都端着枪,而且这的人全穿着防护服,跟生化危机里演的一样!!!   丧尸用窗帘布把自己裹成木乃伊,内心发出尖锐爆鸣。   对了,沈确呢?沈确……江洄那个魂淡不会连自己老妹也不放过吧?!   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哒哒的声响让丧尸瞬间炸毛。   丧尸攥紧拳头,脑子里就剩下一个声音:江洄!你给我等着!我这就来咬死你!!!   木门被推开的同时,丧尸一把扬开窗帘,张牙舞爪地冲了出去——   沈确提着暖水壶,神情微变,一人一尸四目相对,孟凛没有减速,“嗷”的扑进了沈确怀里。   被她使劲儿环住脖颈,整个尸挂在身上,沈确伸手环住她的后腰,微微俯身放下水壶,腾出另一只手来拍拍尸的后背,声音温柔:“醒了?被吓着了?没事,我在这呢。”   “呜呜呜呜!”孟凛把脸埋在她颈间好一顿蹭,“……你、你去哪了呀!吓死,我了!”   沈确安抚了好半天,孟凛才恢复过来,闷声:“我腿、腿软了。”   沈确于是就这样走到床边,把身上的丧尸吧唧撕下来放到床上,揉了揉脑袋:“好点了?”   丧尸撅着三角嘴,满脸委屈。   又哼唧了一阵,孟凛忽然想到:等等,她猫呢!   沈确淡定掀起被角,露出团成肉球,正睡得不知天地为何物的当事喵。   丧尸:“……”   虽然很无语,但好歹一家三口整整齐齐,孟凛终于把心放回了肚子里:“到底,怎么回事啊?”   拿回暖水壶,关上房门,沈确轻叹口气:“还是被她们摆了一道。”   首先她们目前的确是在研究所内,西北研究所成立之初利用的是本地原有的设施,后来经过不断增建,面积扩大了很多,分隔成好几个区块,用铁网隔离,防止意外。她们所在的这栋楼就是最早的一栋老实验楼,现在由于殊的研究组专用。   江洄当时压根儿就没呼叫救援,她偷藏了储备油,在罐头和茶水里下药,把她们迷晕后藏进车里,以实验材料的名义拖进了实验区。   沈确没晕很久,车库里江洄还在纠结怎么把人扛上楼的时候她就醒了。   被摁进车里直接锁喉的洄火速滑跪,一秒都没犹豫,立马交代了犯罪事实:“别别别——老妹,你冷静,千万要冷静!你姐是无辜的啊,这全是老陆出的馊主意,她才是主犯呐!”   据她交代,这事是在她们出发前就定下的。   陆锦川的意思是要是江洄半道能劝她们继续滚蛋去旅游是最好,要是她们执意要找来,必须得是她和于殊都在这,在此之前决不能让其他人发现她们。   原本老陆和于殊应该比她们早一步回到研究所,但江洄用无线电联络时才知道,她俩因为一些意外情况被耽搁了,于是她只好使出了老陆说的后备计划,先把人绑回实验楼里,其他的等她们回来再说。   江洄表示自己当时就怒斥了不靠谱的上司:“你觉得我能打过沈确吗?还加上一个丧尸!”   是陆锦川说:“打啥打,你给她们下药啊,这不你专业嘛?”   她完全是受奸人指使,并对自己的行为懊悔,唾弃,呸呸呸,然后赌咒发誓,等陆锦川回来,她一定帮她们递刀,看门,望风,绝无二话!   孟凛:“………”   很离谱,但像江洄会干的事。   丧尸很无语:“那她,人呢?”   “应该快回来了。”沈确说。   于殊和陆锦川虽然还没回,但研究组已经全撤了回来,江洄自然也投入了工作。   没过多久,抓羊之盟的叛徒推开房门,整个人折成九十度挂在门把手上,散发着被工作榨干后的死气,足足缓了好半天才抬起头,双眼空洞的笑了一下:“啊,你醒了啊……”   “……”本来端出架势准备兴师问罪的丧尸忽然都有点骂不出口了。   孟凛在屋里睡了一整天,江洄却是开了一天的会,这会儿跟个游魂似的飘进来,毫不讲究地往地上大字一躺,双颊凹陷,嘴唇苍白,比起跟她们一起旅行的时候,简直老了十岁。   虚弱地望着天花板发了一会儿呆,比丧尸怨气还重的活人勾起个无比渗人的笑,低声喃喃道:“又活了一天…你已经很棒了……江洄,国家和人民…需要你,要加油喔…呵呵呵呵呵……”   床上的丧尸默默揪着被角往床头缩了缩。   啾鸣!   她好像听到了背景音乐里咔咔咔咔的声音!   这真的不是在下什么诅咒吗!   沈确很淡定,无情地把人拎到椅子上,扔了条湿毛巾过去:“行了,别装死,于主任和老陆到底什么时候回来?”   江洄扯掉头上的毛巾,一脸我若不坚强,谁替我勇敢:“至少还得四五天!”   丧尸有些担心:“她们,于姐姐她,没事吧?”   “没事……”江洄摊在椅背上,像根蔫掉的茄子:“你俩别问了,别的我都不能说。”   沈确抱臂:“所以我们就在这干等?”   孟凛想得更细致:“我们三个,这几天,不会都要,住在一起吧?!”   主事的人没回来,江洄又什么都不能说,两人一尸外加一只肥猫,只好被迫挤在这间小屋子里过起了宿舍生活。毕竟问心有愧,江洄大方让出了自己的床,自个儿打地铺,让她们不用心疼自己。   沈确和孟凛也确实没心疼。   数个夜晚,妻妻俩睁着双眼,在拖拉机般的呼噜声和罪魁祸首婴儿般的睡眠质量中,沉默到天亮。   唯一庆幸的是江洄只在晚上回来,白天都不在,而且实验区能源储备充足,热水器,抽水马桶,空调,充电器等等一切人类伟大的发明一应俱全,都能随便用!   为了保障研究人员的身心健康,组织领导还在这层专门给于殊安排了间小型活动室,可以打打乒乓球,做做瑜伽,听听轻音乐。   无事可做的丧尸,就开启了和沈确一起看电视剧,和沈确一起打乒乓球,和沈确一起冥想,和沈确一起吃饭,和沈确一起看风景,和沈确一起睡觉,然后再和沈确一起看风景的无限循环。   数日之后,丧尸悟出了一个道理:   原来再好看再壮观的景色看多了,也是会想吐的!!! 第89章 89   原本说是三四天,后来变成四五天,于殊和陆锦川回来的日子一天天拖下去。   戈壁滩上瞧不见一棵树,秋叶落了没落,屋里的人一无所知,不过又下了一场雪,这场雪下得大,气势很足,纷纷扬扬的雪片子不由分说盖住大地。能看见的地方眨眼全白了,楼下的路,远处的山,抹去窗玻璃上氤氲的水汽,便看见卫兵们踩出的脚印一行行。   确定于姐姐安全无虞,孟凛也不焦虑不内耗,横竖是要等的,还不如开开心心的等,一家三口倒是在组织温暖的屋檐下有滋有味的过起了猫冬小生活。   宿舍同居的第二天,沈确就把江洄那落不下脚的破房间重新收拾归纳了一遍。   小时候她俩人被迫住在一间屋的时候,没少为这事儿打过,沈确爱干净,江洄护地盘,自己虽然邋遢,但美其名曰乱中有序,自有她的安排,绝对不许其他人染指。后来俩人分房睡了,感情也好了,江洄又成天腆着个大脸来敲门,让老妹再爱她一次,再不收拾屋子她就要没袜子穿了!   现在终于又好起来了!   忙碌工作一天的江师傅回到家,噗通一下抱着沈确挖掘出来的毛衣绒裤羽绒服内牛满面——呜呜呜呜,太好了,今年冬天终于不用挨冻了!   为了改善被磨牙打呼双面夹击的恶劣环境,沈确挥手定下了新的宿舍舍规:   在江洄没有额外加班任务的时候,宿舍必须在十一点前熄灯,所有人和尸在熄灯后不得偷玩儿数码产品,交头接耳胡乱聊天,为了确保大家的睡眠质量,熄灯前一个小时,要一起泡脚和冥想。   于是每天晚上,两人一尸就端着各自的洗脚盆坐在床边泡脚。   泡完脚,再一起做眼保健操,听轻音乐,放空大脑,畅想人生。   期间丧尸偷摸儿在半夜躲进厕所看电视剧被抓包两次,被提出严肃批评,又因尸每次看电视都不开灯,距离平板太近,对本来就老花的视力伤害极大,还易造成驼背,故而作案工具惨遭没收。   “以后每天只能看两个小时,看之前打申请,我再把平板给你。”   “o(>﹏<)o补药啊,补药啊……求求再给尸,一次机会吧!”   看着紧抱自己大腿的嘤嘤尸,沈确:“好吧,那就做个视力测试,测试合格就把平板还给你。”   丧尸鼓着脸颊,Q弹可口的点点头:“嗯嗯嗯!”   沈确严肃的后退几步,比了个数字:“这是几?”   丧尸眯住眼睛,脖子往前伸,再伸:“呃……5?”   “不对,这是打招呼的hey。”沈确面无表情啪的收起平板,大步离去。   晚上江洄回来听说此等喜讯,一拍大腿:“做得好!我早就说对这种恶习不能纵容,那天天看电视看电视,看得眼睛也坏了,背也驼了,啊,是不是?脑袋里都是些啥!净给我出些馊主意……”说着,余光一瞥,十分狗腿的凑近:“咳,那啥,老妹啊,我之前跟你说的那个开小灶的事儿,咱是不是可以落地一下?”   自从品尝过江洄带回来的食堂饭菜,丧尸已经辟谷了两天,江洄就趁机撺掇沈确,反正宿舍有电磁炉,她和食堂后勤人员关系好得很,弄点食材回来不是问题。   但沈确觉得这种脱离集体开小灶的行为不是很好,“薅组织羊毛是违反纪律的。”   刚才还龇牙咧嘴凶狠怒视的丧尸又迅速和洄统一战线。   一人一尸噗通噗通跪倒在床:   “求求啦,就晚上这一餐,给口饭吃吧,青天大奶奶!”   “嗷!救救、孩子叭!清汤,大奶奶!”   沈确:“……”   宿舍小饭桌开张后,孟凛又琢磨起给葫芦减肥。   事情的起因是,江洄发现每次晚上她们吃饭,这只黑猫都会很有主人翁精神的上桌来,挑挑拣拣的蹭几口,问题是除了蹭饭,丫一天俩罐头可是顿顿不落。她们的房车当时被一并拖了回来,里头最多的存货就是猫祖宗的各种粮草。   “那老话咋说的来着?慈母多败咪,惯咪如杀咪!你也不瞧瞧它多大年纪了,那中年人和青少年能是一个饭量吗?还以为你家半挂宝宝在长身体呢?吃这么多又不运动,不胖能行?”   话虽然难听,但也不无道理。   世界上所有动物减肥的核心原理都一样,管住嘴,迈开腿。   嘴,现在暂时管不住,如果不给吃饭,葫芦就会自动开启无限制骂战,谁都扛不住。   运动,葫芦现在对猫玩具已经不屑一顾,三步必然一躺,十步外就算出远门了。   孟凛想了又想,决定以身作则,用先运动带动后运动。   于是画风变成了:   每天固定的运动时间里,沈确跑圈,她也抱着葫芦跟着跑圈,为了给爱女营造良好的运动氛围,还边跑边喊口号:“锻炼身体!保家卫国!”   沈确做俯卧撑,她就把葫芦放在沈确背上一起做。   沈确举铁,正好活动室里没铁可举,丧尸和猫自愿担任负重。   如此坚持数天后,江洄终于发现:“嘶——妹啊,你这两天看着,是不瘦了?”   家庭健身计划第一版,宣告破产。   但孟凛并未放弃!   她仔细思考,认真反思,得出结论,葫芦健身不成功,错不在它,是沈确的运动强度太大了,不适合它。对于一只重新开始复健的小猫,在动起来之前,更重要的是先站起来!   清晨,明媚的阳光洒在活动室的地面,丧尸抱着爱女,推开了门。   气质优雅的尸,在乒乓球台边徐徐铺开两张瑜伽垫,爱女一张,我一张。   “吸气——呼气——坚持住,很好~”平板电脑中,视频教练温柔鼓励。   丧尸艰难拉伸:“我可以,啊啊啊,不行——我可以!”   葫芦动作标准,砸吧着嘴,打了个哈欠。   如此又坚持两天后,葫芦瘦不瘦,孟凛已经不在意了,她自己和瑜伽较上了劲。   “我就,不信了,这个叉,我今天一定……嗷嗷嗷……一定…要、要——”   匆匆的脚步声跑过走廊,江洄砰的一声推开门。   “?!”被吓一跳的尸嗷一嗓子:“扶、快——扶扶扶!”   江洄:“你干啥呢这是啊?被关久了自闭了?开始玩自残了?”   好险,差一点,韧带就要断掉了……   孟凛:“你才、才自残!大白天,你忽然回来,干嘛?”   “当然是有事,老陆回来了!”江洄问她:“沈确呢?”   孟凛:“……她在,房间里。”帮我补裤裆呢。   “行,那我先找她去。”   孟凛一把捞住她:“等等,什么意思啊?陆回来,要见我们?于姐姐呢?”   “也回来了,但是…她现在走不开,有个会她得先去——”   沈确听见声响,站在门口:“老陆想先见我们?”   “嗯,她叫我现在带你们去楼下会议室。”江洄犹豫了一下,“但是我觉得,要不你们等等,等于主任那里把会开完。”   孟凛和沈确对视一眼,沈确摇了摇头:“不用了,现在就去吧。”   ……   会议室里,只有陆锦川一个人,卫兵和警卫员都不在。   这位风尘仆仆的指挥官,面对穿着白色大棉袄,粉色加绒秋裤的丧尸,表情平和,语气关切:“条件有限,这些日子委屈你们了,生活上没遇到什么困难吧?”   孟凛很不好意思,她能见人的几条裤子都因为劈叉牺牲,还没补好,“没有、没什么,困难。”   陆锦川笑笑,让一人一尸先坐,然后把说好要给她们递刀望风的江洄支了出去。   门一关上,沈确就开门见山:“直说吧,是丧尸干扰剂出了什么问题?”   她们在外足足耽搁了近十天,除了干扰剂外,她想不到别的原因。   陆锦川站在窗边,笑着摇摇头:“要么当初我舍不得放你走呢。”   她走到她们面前,笑意一敛:“接下来我要说的话,每一句都是机密,如果你们没想好要不要听,现在还有机会。”   孟凛往后缩了缩,在桌下握住沈确的手,有些紧张地问:“那个干扰剂,和我妈妈,有关系,是吗?”   陆锦川没说话,只是看着她们。   这就是默认的意思了。   孟凛看了看沈确,把心一横:“姨,你说、说吧。”   “和你们猜测的差不多,这次我们去前线的目的,就是为了测验丧尸干扰剂的实际效果。”   “只不过我们带去的干扰剂一共有两种,这两种原理不同,成分不同,来源,也不同,我们分别称之为A型丧尸干扰剂以及V型丧尸干扰剂。”   “A型丧尸干扰剂,是举全研究院之力,足足研究了两年半的成果。两年多前,我们就发现了存在丧尸无视某些特殊患病人群,不予攻击的现象,通过大量分析筛选,最终研究院确定了数种对人体不致命,又能被丧尸忽视的病原体。简单来说,所谓的A型干扰剂,原理就是将正常的战士,通过病原体注射,伪装成病患,以此蒙蔽丧尸对活人的感知。”   “而V型干扰剂,利用的是真菌间的信息素干扰。”陆锦川顿了一下,简略道:“注射进人体后,不会对战士的健康产生影响。”   “这两种干扰剂在连海港都被投入使用,效果在当时,不分伯仲。”   ——在当时。   沈确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重点。   “所以出现问题的是A型?”   “还记得我们从上梁山带回来的实验体吗?”   沈确皱了皱眉,陆锦川说:“那些实验体都曾经过解体、拼接、以及某些‘训练’,进而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异。在安全区进行的实验里,A型干扰剂出现了时灵时不灵的情况。”   “随后,我们按照原定计划,将余下的干扰剂分别送往不同战区进行实测。在北部边境,我和于主任确认了,A型干扰剂对部分变异体无效的事实。”   陆锦川说到这,沉默了片刻,看着面前的丧尸,等待她的反应。   孟凛,没啥反应。   主要是在这之前沈确就给她做过培训,大概意思就是说咱姨人不坏,但是她是只老狐狸,明着不吃你,背地里蔫儿坏,小白兔肯定不是对手,所以打前站的事交给沈确,以免小白兔被卖了还帮着数钱。   而且啥ABCD干扰剂叽里咕噜的,她也听不明白。   丧尸现在的大脑皮层就像刚过完一整个没作业,天天吃喝玩乐的暑假,然后突然被薅回教室开始上学时一样光滑,别说是高深的知识和专业名词了,就是苍蝇站在上头都打滑。   会议室里沉默了一会儿,没人开口说话,孟凛见陆锦川还看着自己,偷偷目移瞥了眼沈确,沈确目不斜视若有所思,她没说话,自己还是也别说了。   于是丧尸很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陆锦川看看两人,低笑着摇了摇头:“好吧,关于你们想知道的事。”   她拿出一张照片,放在孟凛面前。   “你妈妈的冷冻仓的确在研究所,不过不在这个区块内。”   照片里背景是一间硕大的地下室,有许多闪烁的仪器和金属管道,当中是一枚椭圆形的舱室,舱室上部有片透明的观察窗,依稀有张冰封的侧脸,但这个拍摄角度看不见里面具体的模样。   陆锦川说:“要维持冷冻仓需要稳定且高耗能的电力支持,只有在中心枢纽的地下试验场才有这样的条件,那地方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所以我只能告诉你她现在是安全的。”   孟凛趴在桌面仔仔细细看着那张照片,怎么也看不清妈妈的脸。   “什么叫,现在是,安全的?”丧尸焦急地问:“这里可能会,断电吗?”   沈确也看着那张照片,眉心微皱。她没去过所谓的地下试验场,但听说过西北地下存在许多秘密设施,这些设施从两弹后开始建设,类似传说中的地下长城,涵盖诸多领域,是国家的生命线之一,安全性毋庸置疑。   虽然看不清脸,但照片上印着拍摄日期,是昨天,老陆不至于在这种事上作假。   陆锦川闻言一摆手:“那倒不是,我的意思是,安置冷冻仓的位置可以说是整个华国最安全的地方之一,这一点你可以放心。之所以说是现在,那要是我们人类都死光了,这个设施无人维护,自然也会跟着停摆。”   孟凛听见‘停摆’俩字,心头一紧。   沈确将手放在她的后背,轻轻安抚。   丧尸还是很紧张,没忍住问:“那我,怎么才能,去那里,看看她?”   陆锦川露出为难的神情:“这件事——”   话音未落,会议室的大门“砰”声推开,于殊面容冷峻,视线扫过几人,钉在陆锦川身上。   江洄抱着一件羽绒外套站在门外,紧张地朝一人一尸挤眉弄眼。   孟凛还没反应过来,于殊径直走到她们面前,她只穿着单薄的短风衣,发梢肩头的雪花很快融化,在肩头洇出小片湿痕,低头瞥了眼桌面上的照片,质问的语气同身上凛冽的风雪气息一样冷:“陆锦川,你还算是一名军人吗?”   这话一出口,里外三小只心里都是一突。   孟凛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能感觉到于姐姐现在很生气,非常生气,她从没见过她这样愤怒的样子。   面对如此严重的指控,陆锦川也冷了脸,沉声道:“我这么做,正是因为我是一名军人。”   于殊挡在丧尸和陆锦川之间,不留情面:“是吗?看来是我误解了,军人重诺,不过如此。”   孟凛有些无措地拈着照片:“那个……”   “你们两个,先出去。”于殊背身说。   陆锦川看着她:“你怎么说我我认,但她们不是小孩,这里也不是过家家的地方。”   “你说得对。”于殊冷笑一声:“研究所当然不是,这样的保密机关,无关人等是怎么进来的?陆大校能不能告诉我?哦不对,现在应该叫陆少将了,是吗?”   “是。”陆锦川绷着脸,目光严肃:“于殊主任,希望你明白,这件事以我的级别,完全可以不告知你,如果我想做什么,也不用拖到现在。”   啊啊啊啊!不是,怎么就吵起来了啊!!!   孟凛急得像热锅上的麻薯,感觉尸体都要被这种剑拔弩张的气氛给吓融化了。   于殊沉默片刻,扭头喝了声:“江洄!”   江洄夹在中间才真是最难受的那个,硬着头皮进门,看了眼自己的大领导,又看了眼自己的二领导,挺大个人感觉缩得只剩一米三。   “把她们两个带出去。”   “好、好的!”   江洄没敢细看陆锦川脸色,赶紧连拉带拽的把一人一尸往外扯。   会议室大门轻轻合上,江洄一手拐着一个,两人一尸像电话信号似的杵在门口。   走廊一片安静,孟凛揪揪江洄,小小声问:“到底是,什么,情况啊?”   江洄僵硬道:“我就是偷偷给于主任发了个信息,说你们在这和老陆谈话,没想到她俩会吵起来。”   沈确若有所思:“所以于主任之前不知道我们在研究所?”   “当时卫星电话在老陆那。”江洄一个头两个大:“我以为她知道呢。”   孟凛惊讶:“你们居然,有手机,可以发消息?”   江洄:“手机只有在特定范围才有加密信号,不是,你打听这个干啥?还要跟谁打电话咋的?”   丧尸挠头:“那倒也,没有——不对,我们现在,怎么办啊?”   看江洄,江洄摊手,看沈确,沈确摇头。   这俩人令行禁止惯了,纪律大过天,孟凛才不管那么多,直接扒着门缝听起墙角。   “你别费劲了,这都特制的隔音门,效果杠杠的。”   孟凛也不说词儿,一个劲朝俩人招手。   江洄略一犹豫,心说不会真能听着吧,这要是隔音失效了,得及时上报啊,万一泄露出什么机密就不好了,于是乎也贴了上去——别误会嗷,这单纯是为了试验隔音效果!   两颗看起来不大聪明的脑袋叠叠乐。   江洄在上面听了半天:“啥声音也没有啊?”   低头又见孟凛听得很认真,“是我的问题吗?”   一人一尸齐齐招手,沈确无奈叹气,刚走到门口,就听丧尸嘀咕:“我也,没听见。”   江洄:“那你还——”   唾沫星子刚喷出去,大门应声而开,陆锦川面无表情,撂下一句“后面的事听于主任安排”,便穿过几人径直离开。   偷听被抓个正着,俩犯罪嫌疑人火速闪开,于殊缓步走出来,与门口的沈确四目相对。   她的目光疲倦,语气却十分尖锐:“我以为在安全区里,我说的足够明白。”   她们的态度只能代表自己,不代表研究所。   所以不要靠近,不要多问,走得越远越好。   不是每一次她都可以及时护住她们。   “不是的,于、于姐姐,是我——”   “三天后会有一批实验废料运出,到时我会安排人把你们一并送出去。”于殊不容置喙地说:“不论刚才陆锦川和你们说过什么,全部忘掉,那些事与你们无关。既然你已经知道了你妈妈的下落,这样也好,安心去过你想要的生活,离人类远一点,等到合适时机,我会帮你申请见她。”   ……   “怎么偷偷在这坐着?”沈确走到孟凛身边,也摊开一张瑜伽垫坐下。   孟凛靠着乒乓球台的桌腿,这个角度正好能望见窗外的天。西北的天黑得晚,这个季节要到十一二点天色才会完全暗下来,秋冬的风也大,戈壁滩上没有遮挡,风声呜呜的嗥叫,像是山上冲下的野兽,凶猛的撞上玻璃窗。   不刮沙尘的时候,天很透净,星星亮得像是水洗过,今晚在山的边缘还有一层红色的光,不知道是不是极光的一种,很特别,从未见过。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孟凛抱着膝,仰头望着那抹红。   沈确笑笑:“平板还在抽屉里。”   孟凛肩膀撞她一下:“我这两天,都没有看,你应该给我,累计时间!”   明天就要从这离开了,她们所有的数码产品包括房车的电源都充饱了电。   沈确看见她指间夹的那张照片。这些天孟凛总在看,要么就在发呆,今早边发呆边劈叉,竟然真劈成功了,就是好半天没能坐起来,险些以为是韧带给压断了。   “你真的很想去见她的话,我们今晚可以试试。”她点了点照片:“混进地下试验场。”   “啊?”孟凛有点震惊:“真的,假的?不会被,抓起来吗?”   沈确认真想了想,说:“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概率会被抓起来。”   孟凛:“那剩下的,百分之,零点一是?”   沈确:“可能会被就地击毙。”   孟凛用头锤她:“干嘛寻我,开心!这个,不好笑!”   沈确轻扳她的头槌,放在不那么硌人的地方,“嗯,对不起。”   脑门抵住她的胸口,孟凛掩饰着失落的表情:“也不准,道歉!”   她就是觉得风风火火的折腾了这一趟,好像做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做。   知道了妈妈的冷冻仓在这,这里很安全,电力很稳定,也终于知道了褚步庭真的没有死,于姐姐说她其实是在秘密为研究所工作,就像当年为了研究核武器而隐姓埋名的科学家一样,要等到合适的时机,才能让她们见面。   她相信于姐姐没有骗她,可如果这些都是真的,她和陆锦川为什么还要吵架呢?   沈确揉着她的后脑勺,“其实,我没有在开玩笑。”孟凛抬起头,她偏头看着她,轻声说:“我只是……我不想看见你难过,但是又找不到更好的办法。”   这两天她尝试过找于殊谈话,可于殊没回过宿舍一次,就连江洄也夜夜连轴转,陆锦川平时看着很好说话,其实军人骨子里都一样,一个唾沫一个钉,她说交给于殊,就不会再过问。   如果贸然从这跑出去,又会给所有人带来麻烦。   一个明明看起来有许多种解法的问题,不知怎么回事,竟像个毛线团,缠到最后,她能想到的办法只剩下一个馊主意。   可是她也不想看到沈确难过啊。   孟凛戳戳她的脸颊:“原来你也会,不知道,怎么办啊?”   沈确无奈地笑了一下:“当然,我也不是超人啊。”   孟凛靠在她心口,掰着她手掌,一个个数她手心的茧:“可是在我,心里,你就是超人。你是…嗯…就像冒险小说、里的主角,什么困难,都能闯过去,是一个,很成熟的,大人。”   “我就,不一样了。”   “什么困难,都能把我,打倒!如果我们,是在一本,末世小说里,我就是,死在第一集,那个,讨人厌的,大小姐炮灰。叽叽喳喳,又没什么,本事,净给你这个,主角,添麻烦。”   “阿凛。”沈确垂下眼眸,低声道:“如果我真的是一个成熟的大人,就不会让你死在第一集。”   孟凛捂住她的眼睛:“我不是,这个意思啦!”   沈确沉在一片冰冷而坚硬的黑暗中,听见她闷闷的声音:“……当一个大人,好难啊。”   “我知道,于姐姐这样,是想保护我,其实我也,没有真的想好,要是我,什么都,知道了,会有什么后果,我到底,可不可以,面对。以前我总是,觉得被困住,被当成,小孩看待,我就拼命的,作天作地……”   “如果不长大,就可以,心安理得的,既要,又要,还要。”   不论她怎么任性妄为,妈妈总会给她撑腰,她知道的,她是恃宠而骄。   可是妈妈不在身边了,生活就变得总是有那么多难题,让她时时刻刻,不知如何是好。   沈确握住她的手,露出眼睛来,看着她:“你现在也可以。”   孟凛就笑了:“那我问你,如果可以,任性的话,你最想,做什么啊?”   “听真话?”   “嗯。”   “我想把你藏起来。”玻璃窗透进探照灯旋转的光影,映照在她们身上,沈确浅褐色的眼瞳里只装着一个小小的影子,像一幅画框:“藏在一个不被人发现,也不被人伤害的地方。”   藏在A市里,藏在湖边的木屋里,不去管什么责任,什么应该,只有她们两个。   “但是,你还是,跟我一起,到这里来了。”孟凛眨了眨眼睛,坐起来,靠近她的嘴唇,在一个很接近吻的距离里,她说:“所以我也想,把任性的权利,分给你一半,我拿到的,糖果,分给你,一半,因为我们是,唔……”   那是一个蜻蜓点水,却又连绵不尽的吻。   星光宛如涟漪,在女孩红宝石般的眼底荡开。 第90章 90   “咳——那个,我可啥都没瞧见啊!”   门口,江洄捂着指缝大开的眼睛,露出个脑袋,也不知道在那儿听了多久墙角。   丧尸猛地往后一缩,刚想骂人,又反应过来:“咦?你今晚怎么,被放回来了?”   江洄的身份是于殊的助理,自从于主任回到研究所后她也跟着开启连轴转模式,不是跟着在实验室里打地铺,就是后半夜才跟游魂一样飘回来。小饭桌这两天熄了火,昨晚凌晨三点多沈确和孟凛双双被声响惊醒,发现是她偷偷在走廊角落里煮泡面。   那背影,简直比女鬼怨气还重。   今晚回来的已经算是很早了。   “哎,别提了。”江洄一步三摇的躺倒在乒乓球台上,“实验室还没关灯呢。是于主任,说我闻起来好像馊了,所以让我今晚早点回来洗个澡,补补觉,谁知道就撞见没羞没臊的小情侣在这里偷摸亲嘴儿~”   丧尸羞愤:“你不是说,妹看见吗!”   江洄敷衍:“嗯嗯,没有没有,我先缓口气儿啊,你们继续,就当我…不在……”   她说到最后,尾调都已经开始打呼了,孟凛和沈确对视一眼,站起来一看,果然人已经闭上眼。孟凛在这之前根本不信有人真能沾床就着,现在知道她们是真的很累,很累很累。   作为助理的江洄都已经这么累了,那于姐姐呢?陆姨呢?   应该更累吧。   孟凛看着球台上睡得四仰八叉的人,有些忧虑:“不叫醒她吗?在这里睡,会冻感冒吧?”   实验楼里有供暖,但用的还是几十年前的老暖气片,窗户又漏风,室温其实不怎么热,沈确怕她关节冻僵硬,一直让她穿着加绒的秋衣秋裤,也不让光着脚,得穿着厚厚的棉袜子。   沈确摇摇头:“先让她睡一会,过几分钟再叫她。”   “——嗯?”江洄自己惊醒,茫然地搓了一下脑袋,看着面前两脸豹豹猫猫很担心你的表情。   “嘶,我睡着了?噢噢,对,你俩……我是想说,要不然,再试试呢?”   她像是睡糊涂了,语言体系混乱,艰难撑起身子。   丧尸不解:“我俩,试什么?”   江洄躬腰坐着,搓了搓脸:“和于殊谈谈。”   孟凛:“……?”   江洄:“你这啥看叛徒的眼神?”   孟凛:“我以为,你是站于姐姐,那边的。”   “我当然是她那边的!”江洄很不满她那副不相信外加点嫌弃的死样子,“不是,我的意思是,我的身心是属于她的,但是,划重点昂,这个但是!成年人的世界除了感情还有别的东西,我那天通风报信,主要是怕她和老陆掐起来,不代表我不认同老陆的想法。”   孟凛更嫌弃了:“那你果然,是叛徒,于姐姐,好可怜!”   “我没有!我不是——算了。”江洄瞪她:“你还想不想找妈妈了?!”   “……想。”丧尸火速滑跪:“我错了,紫啧对不起。”   江洄很无语:“我明着跟你俩说,你想知道的事儿,我其实了解的也不多,所以到底有啥结果,你得自己想清楚想明白。还有,我只能帮你把她骗过来——赌上我的身!家!性!命!还有终!身!幸!福!——但能不能让她改主意,得靠你们自个儿。”   丧尸乖巧点头,但还是有一事不解:“那你为什么,帮我啊?”   “实话就是怕累死,不光是我,我更怕于殊累死。”江洄吊儿郎当地说:“还有就是,以前老觉得你就是个温室里的花朵,一堆人好不容易护到大的小屁孩儿,风一吹就得散架。于殊的想法,老陆的想法,还有我妹的想法,我都能理解,唯独只有你。”   “沈确带你跑到西市那会儿,我都以为她是不被夺舍了,脑子进水了。”   “但和你们一块儿走了这么段路,生活了这么多天,我觉得你也没我想得那么弱,我先前老带着傲慢的偏见,想说小屁孩一边玩儿去别来添乱,现在觉得,其实老陆和沈确是对的。”   “这世上谁也不是突然长大,一下子就变得无坚不摧,甭管结果是好是孬,至少应该给人个选择的机会吧。而且谁说成天嬉皮笑脸就不是成熟了?这年头,最需要的不就是乐观的二傻子吗?那万一就有意外收获呢?”   丧尸听得十分感动,并向她击出一拳:“你才,二傻子!”   十几分钟后,电梯门开合,急促的脚步踏过走廊。   “来了来了!”   江洄扭头报信,孟凛给了个ok的手势,她便拧开一条门缝。   跟着触电似的蹿回丧尸身边,用气声说:“我的身家性命可全压在你身上了啊!”   孟凛一副风萧萧兮的严肃,握了握她的手:“放心!相信,我们之间的,羁绊!”   “我跟你有个毛的——”   门后的沈确:“过来了。”   江洄话音一顿,和丧尸互看一眼,后者狠狠揉了揉脸,嗷一嗓子:“你不要,拦着我!让我屎吧!我活着,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啊啊啊啊啊!”   房门应声而开。   于殊喘着气,惊讶看着踩在凳上正往麻绳圈里挂脖子的孟凛。   江洄一把抱住丧尸的腿:“补药啊补药啊!有啥话可以好好说的啊!”   孟凛踮着脚尖,非死不可:“你们不要,劝我了!我知道,根本没有人,在乎我的!”   江洄死死拉住:“补药啊补药啊!啊——你看,是于主任来了!你看她,多担心你啊!”   于殊松开把手,沉默地站在门口,双手插进研究服的口袋。   咋站在门口不动弹了?   江洄余光偷瞟,心急火燎,更加使劲:“你有啥事,你就跟于主任说,你快说啊!“   “我……我卡、卡住…你别…拽……”凳子上嘶哑的声音断断续续。   就在沈确准备上去解围的当口,于殊终于开口:“松手。”   江洄一愣:“啊?”真让她死啊?   于殊叹了口气,索性自己手上,掰开她的爪子。   江洄这才发现,丧尸刚才差点被执行绞刑,赶紧托着她松绑:“没、没事吧你?”   于殊环抱双手,一脸疲惫冷漠:“浪费我的时间,很有趣吗?”   身后“咔哒”一声,沈确关上了房门。   于殊扭头瞥了眼,表情像是见了什么荒唐事:“连你也跟着一起胡闹?”   “不、不怪她们。”孟凛赶紧解释:“都是,我的主意!”   看着那张与老师相似的脸,于殊还是拿出了为数不多的耐心:“先下来说。”   江洄扶着她,哆哆嗦嗦爬下来,乖乖站好:“于姐姐…我,我不是来这,给你们,添麻烦的。”   面对着曾经熟悉又变得那么遥远的长辈,孟凛心头涌起许多情绪,索性眼一闭,心一横,大声地说:“我知道,你们一直在,保护我,妈妈、于姐姐、陆姨、沈确,甚至是江洄,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是因为,有你们在,我才能这么,任性的长大,成为、现在的我。”   “我真的,很高兴能,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和你们相遇,被你们,保护着!一直,无忧无虑,当一个小孩,我活着的、时候,是一个,很快乐的,活人,死了以后,也是一个,很快乐的,丧尸!”   “所以,于姐姐,你可不可以,不要再,勉强自己了。”   “我变成丧尸,不是谁的错,只是一个,意外而已。”   “因为变成了,这样的丧尸,我才能,重新和你们,相遇,才能和沈确,一起走过,那么多地方,见到,那么多,可爱的人。”孟凛攥紧拳头,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抖:“是因为你们,一直在我的,身边,保护着,我才拥有,这么多、这么多的勇气,可以去面对,真实的世界。”   于殊仍抿着唇,眼角的皱纹却一点点柔和下来。   江洄没好意思,背过身使劲吸了两下鼻子。   “——对了,还有一件事!”   两人双双看向她。   孟凛睁开眼,夸嚓一个大步站到沈确身边,昂着下巴宣布:“我、我已经和,沈确,求婚了,她她她…她也答应了!所以,我得带她,给你,和褚步庭,还有我妈妈,看看。”   跟着,又低头委屈:“她对我特别、特别好,但是,陆姨说我,配不上她,我结婚,都没有、娘家人在……”   沈确诧异地扭头过,陆锦川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   孟凛不管,她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喜糖,认认真真的举到于殊眼前。   大有捧喜糖以挟娘家人的架势。   于殊看了眼喜糖,又看向她身后的沈确,问:“你确定要让她走出这一步?”   沈确笑了一下:“我只是她的伴侣,她的人生由她自己决定。”   于殊默了默。伸手接过红色的糖包,笑着叹了口气:“你和你的妈妈,真的很像。”   “既然你已经想好了,那就跟我来吧。”   ……   电梯不断下降,显示屏上不再标注楼层,只有深度,在到达地下百米后,终于叮的一声停下。   于殊说当年这个地下实验室是以防御核弹的标准建造的,属于重点保密单位,后来有了更多新的研发工程,这地方就废弃了,直到末世后才重新启用。   走出电梯,迎面便是一扇银光闪闪的金属大门。   于殊验证过虹膜和指纹,大门打开,往里是一条很长的金属走廊,跟科幻片里似的。   地下的路并不是笔直的,有没有参照物,孟凛跟着走了半天,已经完全分不清自己到底在往哪儿走,就记着于殊验证了好几次身份,开了好几道门,才终于来到一片工作区。   这个时间,工作区里还是一片灯火通明,许多穿着实验服的研究员在各个房间里进出。   一个戴口罩的研究员看到她们,愣了一下:“于老师?”   走廊里另外两个研究员也停下脚步。   于殊摆摆手,让他们各自去忙,将她们带进一间办公室。   “坐吧。”于殊坐在办公桌后的电脑椅,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   这里没有外人了,孟凛忍不住好奇,探头探脑东张西望。办公室内侧还有一扇门,顺着玻璃往里望,就见许多硕大主机贴墙排列,闪烁红绿的信号灯,当中的工作台上摆着好多台运行中的电脑,这些电脑和以前市面上常见的长得都不一样,看起来很高端的样子。   丧尸被震惊到了,感觉像是来到了另一个世界,画风和外面的废土完全不同啊!   “那是机密数据室。”于殊说。   听到‘机密’俩字,丧尸歘的缩了回来,老实坐到凳子上。   于殊靠向椅背,淡淡地说:“这里所有的网络架构,运算程序,病毒数据库,全都是在师母、你妈妈褚步庭的帮助下,重新建成的。”   “啊?”孟凛愣神地看看她,看看沈确,又扭头看那间数据室,“这、她……”   褚步庭居然真是国家的秘密科学家啊?!   她虽然想过于姐姐不至于骗她,但听过先前褚步庭是怎么和官方斗智斗勇的,还有她妈妈的研究,其实她心里一直觉得丧尸病毒出现,她们家是有责任的。   当然A国人才是罪魁祸首!   但她总觉得,如果将来秩序恢复,要清算总账,自己肯定是要被咦喔咦喔拷走的。   然后,孟凛就在于殊平静的叙述中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三年前在西市的机场,沈确为褚步庭挡住了致命的一枪,在她被送上救护车后,陆锦川立刻安排了其他车辆护送她前往预定的安全屋。但是当时丧尸病毒已然以超出预想的速度快速蔓延,整个城市陷入混乱,褚步庭担忧孟凛的安危,执意让陆锦川先确定A市的情况。   当时她们人在机场,空中交通尚未中断,还能以最快速度回到A市。   然而对陆锦川而言,褚步庭才是最重要的核心人物,在得知安保组跟丢孟凛之后,她立刻做出了取舍,让A市现有人员尽力寻找孟凛下落,同时强行将褚步庭带离保护。   尽管陆锦川的反应速度已经很快,但在机场耽误的那一会,路上情况还是不可避免变得更糟。   在前往安全屋的路上,褚步庭的车遇到了连环车祸。   万幸那辆车足够坚固,在翻滚数圈,整个车架都被撞得七零八落的情况下没有爆炸。   褚步庭受伤,被后续的车接力送往医院急救,后续的事,与沈确经历的差不多。   沈确愕然:“当时在西北的医院里……”   于殊点头:“是,师母也在那里。”   那时的医院病房彼此隔离,她们互相并不知情。   沈确受到的是致命伤,褚步庭则是内脏受损,肺部的情况尤其糟糕,她的身体条件远不如沈确强健,经过一系列辗转,肺部反复感染,虽然清醒得早,但人非常虚弱。   等她终于恢复到可以与人沟通的时候,病毒的情况已然彻底失控。   孟凛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这时陆锦川才得知,关于HAR1的数据资料其实早已销毁。   那个时间点没人想到丧尸出现与HAR1有关,褚步庭手中没有了筹码,为了争取更多搜救孟凛的资源,她主动提出与陆锦川交易,为官方提供一切她所能为的帮助。   但因为她的过往背景,审核没有通过,她只能在医院里无尽的等待。   直到研究所成立,于殊被招揽,丧尸病毒的溯源开始推进,作为当年孟凛研究组的一员,于殊很快就意识到丧尸病毒与HAR1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跟着在陆锦川和于殊不断奔走,加上各种数据报告的佐证之下,官方终于同意了破格任用褚步庭,让她参与到研究所的工作中,而那已经是在病毒爆发的六个月后。   世界陷落,秩序失控,有太多人要救,也有太多人牺牲。   陆锦川同意了褚步庭提出的条件,但她们都心知肚明,情况太糟糕了,希望太渺茫,大规模调动兵力进入沦陷区寻找一个失踪六个月的人完全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沈确前往南部前线,这是陆锦川在一开始就准备的后手。   沈确不解:“为什么一开始你们要告诉我褚步庭已经死了?”   于殊说那时她们无法确定国内是否还有A国派出的特工,让褚步庭假死是最安全的办法,后来褚步庭加入研究所,作为机要人员这个身份便一直保持了下去。   想要攻克丧尸病毒,第一步便是做出检测病毒的试剂,除了对病毒样本进行分离培养,还需要做宏基因组的测序,这需要庞大的算量,当时研究所现有的设备都是老型号,无法支持。   是褚步庭一手搭建平台,组建计算集群,在无法联网没有云端数据支持的情况下,用那些老掉牙的设备硬生生组装出研究所最初的计算机中心,在条件最为艰难的时期,完成了万亿次级别的数据库对比,最终确定丧尸病毒是一种从未出现过的全新病毒。   她们只能从头开始。   那时的工作分为地上与地下两部分,于殊与其他研究员负责在地上面对丧尸样本,提取出所有的核酸,再将RNA病毒转录为DNA,然后构建测序文库,地下的数据组再将文库放入测序仪,机器会同时读取数亿甚至数十亿条基因片段。   这些短片段对于新病毒,因为没有参考基因组,无法直接对比,必须靠从头组装。   这就像把几本被搅碎的书混在一起,计算机根据片段间重叠的部分,强行拼出完整的序列。   这一部分孟凛已经完全听不懂了,但她还是很紧张:“那分析,成功了吗?”   于殊无奈地笑了一下,摇头说:“没有。”   她们不眠不休的工作,的确拼出了一些基因序列,然后发现不同丧尸身上所提取出的所谓病毒,测序后的结果有的相似,有的又迥然不同,于是她们又开始排除环节污染,测序失误,排除来排除去,去掉了所有不可能选项,最终留下一个结果。   那就是丧尸的变异,不是由单一病毒造成的。   哪怕只是听说,孟凛的心也跟着揪得很紧,像是喘不过气来,每一次的失败,仿佛拳头砸在胸口,她从没想过,原来在艰难的生存之外,在实打实与丧尸的战斗之外,在西北深处,还有一个隐秘的战场,没有硝烟,没有声响,甚至没人知晓。   褚步庭和于殊就在这个战场上,一次次尝试,一次次失败。   经过了多学科交叉进行的分析研判,研究人员推测这种病毒在与个体结合后便会展现出变异的特性,像是个不断动态变化的密码,而丧尸个体彻底死亡后,远古真菌随之溶解,又会造成污染,使得病毒的基因测序失效。   后来她们又尝试对病毒颗粒分离提纯,在动物身上进行免疫实验,失败。   最后只能采用更危险的方法,富集尽可能多的丧尸样本,从不同的个体中获取病毒蛋白,然后再以极其复杂的方式进行比对,这些丧尸样本有来自边境的,来自南部前线的,来自东北来自深山来自沙漠……   为了确保真菌的活性,在收取与运输的过程中,许多战士为此而牺牲。   而在不见硝烟的研究室,同样有研究员付出了生命。   “我们用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才终于取得了检验病毒的方法。”   “在那段时间,师母就在这里工作,她也始终没有放弃过,寻找你的下落。” 第91章 91   于殊说今晚带她们下来,只是为了让她看看褚步庭曾经工作过的地方,要与褚步庭见面,她的权限无法单独做决定,还需要上级的批复与审核,她会将孟凛的情况如实上报,明天自然会有人来与她接洽。   送她们回去的路上,于殊站在电梯口,说:“你已经长大了,自己的事自己可以做决定,我尊重。所以我只最后问你一遍,你妈妈的下落,你已经知道了,如果你想改主意离开,现在还来得及。”   孟凛不知道来得及是什么意思,因为她看到这座地下实验室所有地方都安着监控,按照她看过的那些电影,她现在丧尸的身份肯定已经暴露了,根本瞒不住。这种保密机关也不可能随随便便让人进出,她要是跑了,于姐姐肯定得挨老大的处分。   说不定连江洄也得挨批评。   孟凛摇摇头,拒绝道:“我还是,想见见她。”   她虽然和褚步庭是相爱相杀,但她真的很想她,想把自己这一路来的经历都告诉她。   就算被褚步庭骂,她也认了,反正褚步庭就是爱她,心疼她,拼死拼活也要护着她,她都知道了。母女俩哪有隔夜仇啊,再说了,她这么宝贝的大金疙瘩终于找到下家了,能文能武blingbling的另一个宝贝蛋都带回来了,能不让她看看吗?   她还要和褚步庭说,多亏她们俩基因好,把她生得冰雪可爱,美丽动人,活着的时候是个美女,变成丧尸也是个美尸,不然就她这臭脾气,哪儿能把宝贝蛋牢牢搂在手里。   还有……还有好多好多好多的话。   晚上回到宿舍,孟凛还问了江洄之前工作的时候有没有见过她妈妈,是不是老帅了。   她小的时候陪褚步庭参加过什么科技论坛,她站在台上演讲,穿着一身黑色西装侃侃而谈,要么都说专注工作的女人最帅,那个时候她审美还没发育,光觉得无聊,简直毫无品味!   今晚在听于姐姐说褚步庭是怎么空手建起一座数据中心的,她脑子里想象的画面就像是钢铁侠在沙漠的洞穴里,用一堆破铜烂铁硬生生拼出一套金属装甲的样子。   只可惜江洄说她的级别不够,她的工作范围仅限于地上,唯一见过褚步庭是在她跟着陆锦川安排的人手一起到西市运回冷冻仓,那时候褚步庭已经是高级别的保密人员了,她俩也没能说上话,只是远远看了一眼。   看到的是褚步庭的侧身,感觉这人气质很特别,挺拔,清瘦,那下颌线感觉都能用来切水果,就很像她看过那些英剧里演的什么什么公学出身的精英,和大小姐的气质不说一模一样吧,只能说是四个二带出个对三来。   孟凛没听懂,但感觉她放的不是什么好屁,转身凝视床下:“你是不,暗戳戳,骂我呢?”   “没骂你,夸你呢,要么说你是基因的奇迹,连A国人都得组团来抢你。”   江洄困得眼皮都睁不开,含混地说:“我是说,我为啥记得那么清楚呢…就是那时候,她一看到冷冻仓,整个人就咵一下…嗯……变了个人似的。哈啊……反正就,那个啥,春风化雨,哎,像明星,笑起来可好看了,然后她就亲了冷冻仓一下……”   她迷迷糊糊,又开始前言不搭后语,慢慢砸着嘴打起呼来。   孟凛翻回枕头,看着天花板,脑子里想着那个画面。   沈确侧过身,把横亘在两人头顶的猫皇捞起来,放到床尾。揽过孟凛的肩,习惯自然地揉着她的额头:“又在想什么呢?”   “在想……”丧尸往她肩窝里蹭了蹭:“有点,心疼她。”   那个‘她’是谁不言自明。沈确轻柔的“嗯”了声。   “但是,又很高兴。”孟凛说。   她还有点担心,怕褚步庭见到自己现在这个样子会受不了。   孟凛伸手摸了摸沈确的脸,又摸了摸自己的,果然区别很大。   “我明天,是不是应该,先化个妆啊?对了,还有裤子……”   “已经给你补好了。”   “噢。”孟凛又动了动,毛茸茸的刘海窸窣着沈确的下颌,沈确伸手拢了拢。听她嘀嘀咕咕的:“也不知道,明天的审查,严不严格,会不会,不通过啊?我一直是,大大的良民。”   沈确被她逗笑:“对,你是良民。”   “你还笑!”孟凛也替她忧虑:“要是我,不合格,她们肯定,不同意你,和我结婚的。”   丧尸在这方面有点常识,但不多。沈确没解释,只是抱着她笑:“她们不同意,我们就私奔。”   孟凛震惊:“哇,你也太,狂野了吧!”   这还是沈确会说出来的话吗?丧尸居然还信了,并且认真思考,摇头说:“不行。我妈妈,还在这呢,我至少得,先让褚步庭,同意这门,亲事!”   然后又乐观地拍拍沈确的肩:“你也别担心,肯定能行,你可是她的,救命恩人。”   沈确很安静地看着她:“我没有担心。”   “哼。”一副沉思样,还以为她看不出来呢,丧尸不和她辩:“嘴硬~”   沈确淡淡笑着。   她确实不是在担心这件事,只是在思考陆锦川那天说的那些话,关于干扰剂,关于她与于殊的争吵。   突然,房间里的呼噜声一停,江洄呼的坐起来。迷迷糊糊望了眼窗外,天还黑着,皱着脸喊她俩:“几点了都,还不睡!快睡!”说完,啪一下倒下去,呼噜声又响起来。   孟凛眨巴眨巴眼。   然后拉起被子蒙住头,拱进沈确怀里咯咯咯的乐:“好像,诈尸哦……”   这一晚丧尸没睡着觉,既紧张,又兴奋。   第二天一大早,就让江洄去她们的房车上帮她把衣服都搬上来。   妆还是不画了,她好好的洗了个大澡,从头到脚收拾得干干净净,香喷喷,往脸上糊了好几层护肤品,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水润有光泽。衣服换了好几套,最后决定穿那件白色的毛毛外套,可可爱爱,领口还有个粉色的大蝴蝶结,系着两只毛绒球。   其他衣服看起来都太成熟了。褚步庭虽然对她的穿衣风格没发表过意见,但她记得以前自己的衣柜里总是会默不作声的“长出”出许多新衣服,就是这种可爱风。   褚步庭老是把她当小女孩。   不过算啦,今天就不和她对着干了。   刚收拾停当,请她们的人就来了,是名穿着防护服,装备武器的士兵。   见他挎着枪,孟凛心里头又开始打鼓,一声也没敢吭。   士兵将她们带到会议室门外,敲门报告,转过头时,朝孟凛笑了一下。   防护服带着透明面罩,这时候孟凛才把他认出来,惊喜地睁大眼睛——是在安全区里,帮她们绣过碎花窗帘的小战士!   士兵弯着笑眼,对她比了个口型:“别害怕。”   门开了,丧尸原本以为会是三堂会审,没想到会议室里只有几个人,陆锦川,于殊江洄,还有个陌生的白头发奶奶。   那奶奶穿着很朴素,面容柔和,戴着副老花镜,正在低头看文件,见到她便将文件放了下来,招呼她过去。   见是熟人局,孟凛陡然放松下来,白头发奶奶扶了扶老花镜,像是寻常长辈牵起她的手,拍抚她的手背,笑着说:“你好啊孟凛,我叫吴谨言,是研究所的所长,你可以叫我吴嬢嬢。”   吴嬢嬢的手心很温暖,孟凛很喜欢她说话的调调,熟悉又亲切。她低着头,看着被她衰老褶皱包裹起来的自己青白冷硬的爪子,下意识的收拢指尖,害怕锐利的指甲会划伤她。   “别害怕,啊。”吴谨言温和地看着她,“你的妈妈是我们的同事,也是我们的战友,你的情况,组织上也都弄清楚了,孩子啊,你不容易。”   呜呜呜,好温暖。孟凛感动的同时又有点心虚:“我的情况是……?”   吴谨言微笑示意桌上的文件。   好厚一叠!   孟凛好奇:“我能,看看吗?”   吴谨言点头,丧尸就真拿起来翻开看了。文件夹里尽是各种形制的手写信纸,有好多不同人的笔迹,最上面最厚的一叠署名是陆锦川,写的是从她大学以来,包括先前任务时关于她的个人资料,经历等等,在陆锦川的说明下面,孟凛看到了熟悉的笔迹。   丧尸惊讶抬头,是沈确的!   她是什么时候写的?   她逐字逐句的看,说明里记录着她们重逢后的点滴,从咖啡馆到湖畔小屋,再到集市,森北基地,她们遇见的人遇见的事,她们的生活……最后落款的日期,是她们离开森北的那天。   再往下翻,笔迹变得掺杂凌乱,更像留言册,一条条对她的印象和记忆,光看内容孟凛就猜到他们都是谁了,翻到背面,果然看见所有战士的联合签名。   好多人啊,孟凛想,有点想哭,又有点想笑。   然后,她就笑了出来。   因为下面同样很厚的一沓,来自森北基地。   文如其人具象化了,怎么会有这么热闹的说明文件啊!   好离谱,李芸珑甚至还在后面附上了让丧尸参与劳动的可行性分析,完全就是一篇论文嘛!老猪陶写的像是家书,梦老师写的像情书,还有陶阿姨,食堂的老年团们,小卖铺的姚姐,守备团的姐妹,学校的孩子们……   最后的两份说明,来自江洄和于殊。   干嘛呀,一个个的,把她写得那么根正苗红,她哪有这么好?   “这些文件都是锦川同志收集整理提交上来的。”吴谨言说,“关于你的问题呢,一些同志有不同意见,我们呢也开会讨论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应该让你见一见你妈妈。”   ……   汽车驶过戈壁,经过层层铁网和哨台,进入另一片隔离区。   蜗居这么久可算终于能出门放风了,孟凛心情很愉快,降下车窗,吸收着新鲜空气。风有些大,吹进车厢呼呼作响,前些天的积雪已经化了,但是远处的山头还是白的,冬天真的到了,孟凛刚想叫沈确来看,手忽然被握住。   她转过头,沈确的表情有些奇怪,顺着她的视线,孟凛眯着眼:“医疗……隔离?”   医疗隔离区。   高危。   禁入。   “这什么,地方啊?”丧尸不安地关上窗问。   陆锦川坐在副驾,表情严肃,没有回答。   开车的是她的警卫员,江洄于殊和吴嬢嬢开另一辆车,在她们前面。   下车后,她们进入了一栋白色大楼,经过重重消毒步骤,再套上隔离服。   走廊很长,灯光很白,到处都很干净。   和医院一样,消毒水的气味很浓。   沈确紧紧握着她的手,孟凛感觉自己的大脑有点发木,空白的跟着她往前走。   直到站在透明的玻璃墙前,那种眩晕感变得更加强烈,丧尸想,也许是因为她对那些消毒剂过敏,她是蘑菇嘛,又想,她们刚才是不是骗我啊,现在要把我关起来做研究了?   脑子里有一万个念头,看天花板,看地面,看左右的人,看见江洄表情错愕,看见于殊于心不忍,她忽然很不想看到她们的脸,不想听她们的声音,沈确把她拢进怀里。   她的心跳声好响,脉搏那么剧烈。   “这是,什么啊?”孟凛听见自己问。   那是褚步庭。   又不是褚步庭。   密闭的隔离室内,她躺在病床上,雪白的发丝披散,脸颊深凹,青白的皮肤上,发黑的青红的血管遍布。身上挂满各种仪器的线,电子显示屏上的数字却低得让人根本分不出她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   “我来说吧。”陆锦川开口道。   “既然到这一步,我也不打哑谜了,这些病毒基因科学我不是专业的,就简单以我自己的理解来说。这三年来研究所一直在尝试破译丧尸病毒,溯源也好,检验也罢,都取得了一定结果,但我们这次面对的东西,是人类历史上从没出现过的,非自然产生的,极其复杂的玩意儿。”   “每当我们觉得取得了进展,以为对它有所了解,它立马就出现新的变异,简直就像在大海里捞一条会变色的章鱼。”   “当然这不是说我们的同志不努力,而是对手太狡猾,可更关键的是,这些所有的时间,不是凭空得来的。是国家正确的方针和策略,是部队的牺牲,人民的巨大损失,一起堆出来的。”   “你妈妈最初提出加入研究所,的确是为了与我们做交换,就两个诉求,冷冻仓和你。但她并不是个冷血的人,她是有道德有底线有良心的,没有人面对这样的灾难会不动容,尤其是在她知道病毒与HAR1之间的关联后。”   于殊叹了口气:“师母其实一直很内疚自责。”   在搭建起超算中心后,她更是以近乎自虐的强度在工作,人也愈发沉默,为了进一步解析丧尸病毒,她执着地想要复原出当年销毁的原始数据资料,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重压之下,她的身体情况越来越糟糕。   陆锦川说:“当年的车祸,她的肺被断裂的肋骨刺穿,始终没能休养好。”   而外部的局势,却根本没有给人喘息的时间,研究在不断推进,但病毒也在不断变异。   褚步庭倒下的时间,也正是研究所各项研究最关键的时间,为了应对不断出现的变异丧尸,为攻克丧尸病毒争取时间,她们急需完成丧尸干扰剂,另一方面,成功得到检测病毒的方法后,她们发现在个别人的体内,检测不到病毒存在。   沈确忽然想到:“你说的是那次集体抽血?”   “对。”于殊说:“条件有限,我们没法对所有人都进行检测,所以当时对各个地区进行了抽检,通过结果我们推测,病毒存在自然消散的趋势,人类已经出现了免疫者,但是数量极其稀少,速度也极其缓慢。”   好消息是,人类幸存者中出现了免疫者。   坏消息是,通过三年的变异,幸存者体内的原始病毒也出现了变化。   原本处于潜伏期的病毒是“休眠”状态,并不攻击人体,但现在它们越来越活跃,开始出现侵蚀免疫系统的情况,而后者的速度,远远高于前者。   “我们没有时间了。”陆锦川低沉地说。   丧尸干扰剂很重要,可毕竟治标不治本,对现存人类而言,最重要的依旧是疫苗。   但是真菌加病毒的组合实在太过诡谲,她们始终无法破译,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于殊看向隔离室,“所以师母就提出,用她来做人体实验。”   孟凛终于忍不住:“为什么非得,是她?!”   于殊默了默,看向她:“因为在我们之中,只有她是免疫者。”   数万分之一的概率,毫无头绪的免疫成因……   摆在她们面前的未知实在太多,时间又太少太少。   躺在病床上的褚步庭深思熟虑了整整三天,最后笑着和于殊说:“我现在的身体,你们能抢救回来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呢?别有负担,我是个自私的人,这么做不是为了别人……等阿凛睡醒的那一天,我总不能让她面对一个千疮百孔的世界吧?她这个人啊,最爱热闹。”   做出这个决定后,她提出了两个要求:   第一, 希望世界恢复正常后,于殊可以继续渐冻症的研究,看顾好她的老师。   第二, 找到她的女儿,如果她已经死亡,给她一个体面,如果她还活着,保护她的安全。   不要让她的妻女知道她的事,只说她已经死了。 第92章 92   因为无法得知病毒的基因序列,传统疫苗的制作路径便被堵死,摆在研究所面前的路径只剩下一条,就是利用免疫者体内的抗体,制作血清。   但是免疫者的血量是有限的,容错率极低,为此研究所内进行了好几轮研讨,亦或说是争执。   多数人认为应该以重组蛋白疫苗为目标,如果能成功,所有幸存者都将成为免疫者,非接触者死亡后不再变异,病毒遗传的链条也将打破,即便在接触丧尸血液等直接途经还会被感染,但至少解决了最重要的问题——人类的繁衍。   当时于殊便提出了反对意见,但最终在各方现实压力下,研究所还是决定了这个路线。   要制作重组蛋白疫苗,首先便需要从免疫者的血液中分离出记忆B细胞,通过培养让其在体外产生抗体,再利用这些高亲和力抗体作为‘钓竿’,从感染早期的患者样本中去捕捉未知的病毒抗原,由此测定蛋白质的氨基酸序列,反向推导可能的基因序列,进而人工合成抗原蛋白。   尝试最终失败了,她们用尽了各种方法,还是没能捕捉到完整的抗原。   之后,研究所又转向第二条路,放弃测序,直接利用血浆制备单克隆抗体。   这次尝试,也未能取得完全成功。   仅依靠单克隆抗体,无法完全清除不同患者体内的病毒,只能抑制,但由此,研究所成功制作出了另一种干扰剂,通过抑制病毒让真菌是识别信息素失效,也就是陆锦川所说的,V型丧尸干扰剂。   而那时,医院的救治手段已经无法将褚步庭的病情再维持下去。   于殊再次与她谈话,褚步庭依旧决定,要进行最后一步实验。   用丧尸血液对免疫者进行直接感染。   孟凛听不下去了,她走到玻璃墙边,整个人贴了上去,呆呆看着里面的人。   机器上显示的心跳脉搏无限趋近于零,反应微弱到几乎不见。   四周安静下来,许久,她才问道:“那她现在,算是,什么?……丧尸?活死人?”   “都不是。”于殊说:“她的情况非常特殊,和你很像。”   孟凛一愣,转头看她。   最开始她们注射了极少量丧尸血液,褚步庭没有出现感染,而后剂量加大,感染反应发生,她出现了丧尸化,但这个过程却非常缓慢。   第一天褚步庭完全处于昏迷状态,生命体征急剧下降;第二天,皮肤改变,血管凸显,瞳孔失去对光反应;第三天,牙齿与指甲蜕变,瞳孔变色;第四天,褚步庭苏醒,完全失去理智,对声光反应强烈,出现强攻击性。   从体外特征来看,她似乎已经完全变异,但生命体征却始终没有彻底消失。   第六天,攻击性降低,第八天,开始出现观察行为,第九天,她书写出了有效单词。   “感染后的第十三天,她已经能用打字的方式与我进行交流,但是她的状态极不稳定,她的记忆力、智力水平、行为表现,都更像一个丧尸化的阿尔兹海默症患者。她有时有记忆,有时没有,有时可以自我表述,有时则完全失去理智。”   “第二个月时,她的状态进一步好转,甚至可以开口说话,但是第三个月,情况突然急转直下,她变得极度暴躁,充满攻击性,而后,就陷入了完全昏迷。”   孟凛怔怔地问:“她昏迷了,多久?”   于殊回答:“十天。”   “三个月,十天?”孟凛看着地面:“为什么……”   她攥紧拳头,突然向她们猛冲去,速度之快,力量之大,饶是沈确已经使出全力,竟然完全抱不住她,江洄愣了一下,赶紧也上去拦,连同陆锦川的警卫员,三个人合力,才勉强阻止丧尸的步伐。   “阿凛!”   “孟凛,你冷静一点啊!”   “别冲动别冲动,千万别冲动——”   突如其来的冲击,隔离室外的警报却没有响起,也没有持枪的士兵。   丧尸并不想攻击任何人,她宛如一只应激的小羊,收拢着所有的利爪和尖牙,浑身上下的力气都只用来埋头往前进,用来撞一堵看不见的南墙。闭着眼睛,反复追问着“为什么”,声音听起来就像在哭。   沉默的角力持续了许久,到后面丧尸没了力气,就只是站在那,死死把头抵在沈确胸口。   声音低哑地喃喃:“为什么不抓,我呢?明明可以,用我,做实验……”   她的状态已然无法继续,这次见面就这样在混乱中结束。   重回实验楼,没有士兵看守,她们给了她一张身份卡,还有一台可以在区域内通讯的手机。   沈确把身份卡挂在她的脖子上,于殊说有什么问题都可以给她打电话。   身份卡可以让她在实验楼里活动,但不能随意进出室外,也不能进入地下试验场。   孟凛哪里也不想去,她坐在床上,只是发呆。   房间里恢复安静,卧在窗台的葫芦抬起头看她,像是感觉到她的异样,跳了过来,竖着尾巴轻轻蹭她。   丧尸毫无反应。   直到傍晚,江洄打开门。   孟凛转过头看她,江洄站在门边,手握着门把,沉默后叹了口气:“对不起啊,我不知道是这样。”   孟凛摩挲着手机,摇了摇头,故作寻常说:“你今天,回来,好早。”   “哈,那真是对不起啦,牛马也是要休息的。”江洄扬着调子,也轻松道:“咋样?姐难得早下班一天,带你下地噶油噶油,请你去食堂消费~”   “才不要。”孟凛撇嘴,毫不留情说:“你们食堂,狗都不吃。”   江洄:“切,你这就叫做小布尔乔亚的挑食!根本不懂忆苦思甜饭的含金量~”   孟凛抿了抿唇,想笑,没笑出来,反应过来问:“沈确呢?”   “你问我?”江洄挠头,想了一下说:“我们身经百战力能扛鼎的沈确同志,疑因受到泥头车重创,到医疗室包扎去了。”   孟凛愣了一下:“啊?”当真了,“你们这,怎么还有,泥头车?那人怎么,开车的啊?”   丧尸紧张地爬下床,赶紧套上鞋子:“那她伤得,重不重?我能去,看她吗?”   “停停停,不是,我开玩笑呢。”江洄捞住她,“没那么严重,就是被你脑瓜子给顶的,胸口青了一大片,抹点红花油就得了。”   那时候丧尸完全断片了,后面的事也都迷迷糊糊,只印象着沈确好像和她说了一声,但是她没注意。   沈确不在这里。   孟凛低着头,举了举手机问:“我可以给,于姐姐,打电话吗?”   江洄顿了一下,笑笑:“打呗。”   ……   电梯下行,熟悉的金属冷光,孟凛跟着于殊,穿行过走廊。   于殊关上办公室门。   孟凛老老实实坐在椅子上,和她隔着距离说:“我不会,乱来的。”   很轻的叹气声,丧尸揪了揪衣角,抬起头:“有没有,办法……”   “我不知道。”于殊像是早就备好了答案,平静地说:“你们的情况表面看确实有相似之处,但两者的成因,具体的身体情况,她恢复的可能性,全都是未知。”   褚步庭的特殊之处在于,她虽然丧尸化,但并未彻底死亡,严格意义上来说,她还是活人。   而孟凛,于殊严肃道:“我能明确告诉你的是,丧尸没有再生功能,再简单点说,你身体里的所有东西都是有数的,用掉一点,就少一点,这种消耗一定会削减你的‘寿命’,而目前为止,我们尚不清楚你能维持自我的原因。”   “也许是基因,也许是其他因素,如果进行研究,或许可以分析判断,也可能仍旧一无所知。”   “对师母而言,也是一样。孟凛,科学并非是全知全能的,人类受到的教训已经太多了。”   孟凛沉默了一会说:“所以,你才和陆姨,吵架?”   “我们都答应过她。”于殊声音低沉,一丝无奈:“……我总要保住一个吧。”   孟凛听懂了。   起身告辞的时候,她突然问:“对了,沈确她,来过吗?”   “来过。”于殊迟疑了一瞬,笑笑说:“她问我,能不能带着你私奔。”   回到宿舍的时候,沈确和江洄都在,孟凛说:“我去食堂,看了看,没什么,好吃的。”   “那你说说呢,这不是巧了吗这不是?”江洄向沈确看了一眼,招呼道:“要说我老妹真是体贴入微,神机妙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想亲朋好友之所想,虽然身负轻伤,还不忘跑去后厨炒了个三菜一汤给咱带回来。”   饭盒一字摆开,宿舍小厨再度开餐。   吃完饭,江洄又张罗着打牌,桌上平板放着搞笑综艺,孟凛一手臭牌,连赢十把。   天色终于沉黑,两人一尸排队倒完洗脚水,换上睡衣的丧尸裹进厚被子里。   关上灯,宿舍安静,好久好久都没有声音。   孟凛侧着身,望着房门,身后窸窣,温热的身体环住了她。   她们还是没说话。孟凛转过身,轻轻摸了摸她胸口,沈确捉住她的手,亲了亲她的眼睛。   第二天早上,江洄早早出门,沈确健身回来,看到孟凛换好了毛毛外套。   她挂着身份卡,手里攥着电话。   沈确问:“还吃早饭吗?”   孟凛摇摇头,犹豫了很久。   “我……”   “嗯。”   “对不起。”她低头:“我还是,想试一试。”   沈确走到她面前,拍拍她的发顶:“该说抱歉的人是我。”   孟凛一把抓住她手腕,语气很凶:“你不准——”   “我不是免疫者。”沈确低声说。   孟凛愣了愣,低头,换了边胸口抵住。   过了许久,才闷声:“那你,还愿不愿意,和我结婚啊?”   “结。”沈确温柔笑说:“等你妈妈好了,我们去滑雪。”   和于殊挂断电话,两名研究员将她们带到了实验区。   在研究开始前,沈确只提了一个要求,不论她们要做什么,必须让她全程陪同。   陆锦川和吴谨言答应了,于殊什么也没说。   最开始的两天只是一些很基础的测验,测量视力,做智力题,运动能力大闯关,仿佛学校的入学考试,然后她们给她抽血,丧尸的皮肤很硬,普通的器材根本扎不穿,得用做穿刺的那种大粗针头,孟凛根本不敢看,问她们能不能扎屁股,那里肉厚,血肯定也多。   从抽血开始,她就搬到了专门的观察病房住,在隔离区内。   头一天晚上,研究员第N次来到玻璃墙外,看着穿病号服无声打滚的丧尸,终于忍不住问:“你还好吗?”   打滚暂停,孟凛直挺挺躺平,像一条僵尸:“……自己睡,我害怕。”   研究员:……我也很害怕。   于是当天深夜,沈确收拾收拾搬进了病房,单人间变成标间。   第二天晚上,研究员站在玻璃墙外,看着抱膝坐在床上画圈圈的丧尸,和隔壁正在看一本恬静的书的沈确,“你们,还好吗?”   孟凛缩在被里幽深地看她:“我的猫,会害怕。”   研究员:……到底有没有人关心我害不害怕!   第三天临走前,于殊站在布置温馨的一家三口蜜月房里,单手插兜,面无表情:“还有什么要求,现在就提,不要再半夜呼我。”   马喽惭愧缩手:“私密马赛姐姐酱。”   于殊看了一圈,微微挑眉:“让江洄也搬过来陪你?”   孟凛连连摆手:“那倒,不用!能不能只让她,帮我把平板,和充电器,捎过来啊?”   做实验品的日子没有孟凛先前想象的那么吓人,以于殊为主的研究人员始终保持克制,尽量减少对她身体的损耗,对丧尸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有点无聊,好在沈确和葫芦一直陪着她,江洄每天得空了也会来,而且褚步庭和她在就隔着两道门,想她了随时都能去看她。   对了,在正式开始实验前,陆锦川还专门申请,带她去看了妈妈的冷冻仓。   第一次见妈妈太仓促,她的旅行图鉴和其他东西都忘带了,好在老婆没忘。妈妈和想象中几乎一样,睡着了脸上都挂着微笑,看起来美丽冻人。   作为回礼,孟凛也没忘记给咱姨发放喜糖。   一周后,实验组传来消息,有新发现。   孟凛翻完一大叠资料和报告后,尴尬地笑了笑:“呃……”   “好吧。”于殊叹口气,“我再说得简单一点。”   “从现在提取的血样分析结果,和你的身体数据,我们发现你的情况和我们最初预想的不太一样。你的器官看似已经停止功能,但却没有完全失活,打个比方,就像心脏摘除离体后经过专门的器官保存液灌注,再低温冷藏,那么在一定时间内这颗心脏就不会死,你现在的身体,就类似于这种保存装置。”   孟凛挠头:“所以,你的意思是,我还活着?”   “死了。”于殊淡淡地说:“但又没全死。”   孟凛有点懂了:“噢……就是还有,复活的风险。”   于殊:“……”   沈确:“……”   “好嘛,对不起嘛。”孟凛不开玩笑了,“那我,能不能,帮到褚步庭?”   于殊说现在还不能确定。孟凛的情况非常特殊,她的血液中病毒的含量极低,与普通丧尸截然不同,另外经过核磁扫描,她身体里的真菌核心也不像普通丧尸寄生于大脑,而在胃部,研究组猜测这是她能保留自我意识的主要原因。   要弄清她体内病毒的问题,于殊说:“只分析血液不够,需要进一步抽取脑脊液。”   “啊?”孟凛捂住自己的脑袋:“要从我,脑子里,抽水?”   于殊朝沈确看了眼,沈确摇摇头:“您直说吧。”   于殊道:“抽取脑脊液已经是对你伤害最小的办法,但这么做,风险依然很高。”   她尽可能言简意赅的分析了利害,什么可能破坏体内的平衡,可能影响她的行动能力之类之类,反正就和医院做手术前大夫都会罗列所有风险差不多。   “但是,如果我不,查清楚,也可能会,突然就断电,是吗?”   “对。这就我想说的,你的身体并不是死了,而是被摁下了暂停键,这种休眠状态让你和你体内的真菌与病毒达成了某种动态平衡,但是这种平衡并不稳定,从这几天的细胞切片来看,你的身体正在复苏,而这种复苏,未必是好事。”   哎,要么她不喜欢检查身体呢,现在果然一根筋变两头堵了。   孟凛闭上眼,心一横:“那就,抽、抽吧!”   要在健全的活体丧尸身上抽取脑脊液,对操作员也有极高的风险,于殊决定亲自来做,时间被安排在次日。然而就在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孟凛发生了意外。   夜晚入睡后,她并没有再如常醒来。   突然的昏迷打乱了所有计划,研究所不敢再贸然对她进行抽液检测,于殊尝试了许多办法,还是没能将她唤醒,监测的结果表明,她的身体正在加速复苏,但她脑电波的活跃度,却在下降,这恰恰是于殊最担心的情况。   第三天,沈确单独找到于殊:“还有其他办法吗?”   “有,但现在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她的昏迷。”于殊也十分焦灼,“她之所以不醒,是因为大脑的活跃度在降低,这只是她体内平衡被打破后的连锁反应之一。”   “她也许下一秒就会醒,但这并不解决问题。”   于殊提出了两种可能,一是因为她们先前进行的检测对孟凛的身体产生了刺激,这是由外部造成体内环境的变化所致,还有一种可能,是孟凛内部产生了变化。   “普通的丧尸不会吃东西,它们没有味觉,也没有人类的进食欲望,之所以袭击人类,只是一种繁殖行为。丧尸也不会睡觉,更没有七情六欲,更直白的说,丧尸仅仅只是一具被真菌和病毒共同改造操纵的尸体。”   沈确沉默片刻:“所以,也可能是因为我,才让她产生了变化。”   “这些都只是猜测。”于殊说:“想要进一步确定,就只能赌一把。”   ……   孟凛是被猫踩醒的。   Duang大一坨,超绝汗脚,就这么自然地从她脸上横踩而过,没有对养母的半点尊重,只有对仆人的鄙夷和对人型猫爬架的毫不爱惜。   ——减肥!必须减肥!   丧尸边在心中呐喊,边睁开眼,迎面正对着一朵毛茸茸的菊花。   孟凛:“……”   想抬手,手腕又被压住,换了只手把猫屁股推开,她往床边看了眼,发现是沈确趴在床沿。   啥情况啊?有床不睡,趴着腰不疼吗?   丧尸推了推她:“起床啦!太阳,晒屁股啦!”   沈确陡然惊醒,看着她半天没说话,表情很奇怪,有种见到挚爱诈尸的复杂。   “干嘛,这么看我?”孟凛看看自己,又看看左右:“几点啦?于姐姐她们,还没来吗?”   沈确俯身过去摸了一下她的脸,手脱力地落到她的肩上,垂着头又沉默了好久,才长出一口气,沙哑地说:“你已经睡了一个月了,终于肯醒了。”   “哈?”孟凛被她吓到了,“不不不,不可能吧!”   她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挺好啊,啥异样感觉也没有,跟往常一模一样啊!   为了证明自己没事,丧尸一把跳下床,伸开手臂:“你看吧!我——”   刚想蹦两下,下半身突然一软,整个尸差点噗通跪下,好在沈确及时捞住。   收到监测提醒的研究人员赶来,孟凛呆呆地被一群人围住,摆弄了好半天。   经过各路人马轮番解释,孟凛终于搞清楚了自己的状况,她居然真的宕机了一个多月,而且这个一多月还发生了好多事!   在她昏迷的第五天,于殊抽取了她的脑脊液进行研究,好消息是抽完脑脊液后她的身体复苏暂停,脑波也恢复了平稳,坏消息是她的脑脊液里病毒含量极高,也就是说她并非免疫者。   为了弄清楚她究竟为什么这么特殊,吴谨言牵头召集了各学科的教授专家,对她的脑脊液进行了各种研究,但是受限于样本数量和研究手段,进展非常缓慢,始终没有一个能确定的结论,只有许多猜想。   一个比较主流的判断认为,孟凛之所以特殊,是由多重偶然造成的。   用人话来说大概就是最初的丧尸病毒是一种从未出现过的人造病毒,而孟凛作为双雌生殖以及基因编辑的产物,也是从未有过的‘特殊人类’,她的基因数据不在这种病毒的识别库里,两者谁也不认识谁,这就导致病毒潜入她体内后卡住了。   而后孟凛遭到袭击,卡住的病毒没能成功为真菌开路,导致真菌只能寄生在她的胃部,她虽然看起来丧尸化了,但实际上更像是她的基因改造了病毒,两者融合后,身体进入假死状态,被异化的病毒又驱动着真菌干活,代替身体原本的功能。   这种现象,原本只是进化派的一种假设,没人想到竟然能成真。   孟凛听完人都傻了:“所以是,我、我把蘑菇,绑架了?”   还挥着小皮鞭,逼迫蘑菇给她干活儿!   “……你这样理解,也不是不行。”于殊苦笑着说。   虽然各方各有猜想和判断,但孟凛的情况仍旧不容乐观。   她能维持现状,是因为病毒真菌和她的身体三方达成了某种相互制约的平衡,如果这三年间她咬过人,真菌和病毒得到加强,她大概率还是会彻底丧尸化,又如果她的身体继续复苏,免疫系统加入战斗,也许她和丧尸病毒,会同归于尽。   另一方面,也是一个最好的消息,她脑脊液里的病毒是研究所一直在苦苦寻找的原始病毒,天然、纯净,未经污染,很有可能可以帮助做出抗原蛋白!   “还有,我们找到了其他免疫者,其中有一位免疫者的血型与师母相符,我们尝试对她进行输血,暂时稳定住了她的状态。”于殊说,“现阶段,维持住这种状态,对她更好。”   丧尸病毒延缓了她身体机能的枯竭,反而产生了以毒攻毒的效果。   接下来的日子,孟凛仍然时而苏醒时而沉睡,时而满地乱跑,时而随机瘫痪。   为了减少对她的影响,只有葫芦被留在病房,沈确只能在特定的时间前来探望。   在研究所没日没夜的研究抗原蛋白的同时,国内各地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变异丧尸,好在V型干扰剂已经实测成功,虽然数量有限,却也为前线部队减少了很大的压力。   各个战线上的人都在努力,沈确也加入了研究所的战斗编组。   陆锦川给了她很大的自由,只让她参与周边任务,任务之余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   而整个研究所的人都知道,空闲时的沈确,只会待在一个地方。   这天江洄来探望,带来了孟凛苦等已久的新平板:“哈喽啊,小宝贝儿,想姐了没?”   “想……”躺在床上的凛翻了个大白眼:“你个头!”   因为时常往返各地运送样本,江洄现在就跟个二道贩子似的,每次都能淘回来一些好玩意儿,上个月这家伙弄回来一台手机,里面存着好多动漫,孟凛看得如痴如醉,结果没有一部是完整版,把丧尸急得满地乱爬。   这股火她都憋了一个月了,丫一直没回来,今天又赶上她只有两条胳膊一个脑袋能动弹。   “啧啧啧,真是无情,恶语伤姐心!”江洄拿着新平板,翩然而至,在她眼前嘚瑟。   沈确一把夺过,看了眼,没电开不了机。   “不应该啊,我回来路上看还有23%的电呢。”   孟凛骂骂咧咧,这人每次都这样,靠不住,根本靠不住。   江洄毫不在意,拉了把椅子坐下,看沈确削苹果。   严格来说孟凛现在什么都不能吃,但为了她的精神健康,于殊还是给特批了每周一次的小零食时间。   今天的小零食是苹果。沈确切一块,就喂给孟凛,孟凛嚼嚼嚼,把渣吐到沈确手心。   这待遇,江洄伸大拇指:“你的生活,我的梦想。”   孟凛早已习惯了她的嘴臭:“我的忧愁,你根本,不懂。”   江洄:“咋的?最近是啥剧本?会有丧尸替我爱你还是沈确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   孟凛:“………”   趁沈确出去洗手,江洄又贱嗖嗖:“到底啥事儿啊?”   “没事,就是郁闷,不得劲。”   “不得劲?是不躺久了,长痔疮了?不应该啊,我老妹那么仔细,再说你也长不出来吧?”   “……我就是,觉得自己,好累赘啊。”孟凛闷声:“你没听过,久病床前,无孝子?”   江洄恍然大悟,笑得直拍大腿:“就这?那你放心昂,我老妹在这块儿,能直接给你孝走。”   “……?”ber,谁说要走了?   “在说什么呢?”沈确走进来,表情警惕。   江洄没好气:“说你没良心,对你姐一点也不孝顺。”   沈确淡淡说:“你现在已经需要我替你送终了?什么时候查出来的?是脑部疾病么?”   江洄:“大宝贝儿,你看她呀!她欺负我!”   “我这一生,”孟凛安详闭眼:“如绿豆冰......”   沈确:“?”   江洄:“你老婆说她想吃绿豆冰。”   沈确:“我听见了。”   江洄贱嗖嗖的:“那行,做好了给我也送一份过去嗷!”   入春后,西北又下了一场大雪,沈确问孟凛想不想出去看,她向于殊和陆锦川都做了报备,还额外给孟凛要来了一把电动轮椅。丧尸现在的状态还是时好时坏,清醒的时间变多了,但是身体失灵的情况却变得更频繁,经常走着走着就夸嚓扑倒。   这时候能接住她的人就只有沈确,其他人很难避免被丧尸误伤。   医疗实验区的户外依旧把守严密,一个闲人也没有,不过她们是正经打过申请的,士兵们也都和沈确相熟,没有人盯着她们看。   但是人家都在认真努力工作,孟凛觉得她们在这嘻嘻哈哈影响不好。沈确就找到两栋楼宇间的空地,这里没人,尽头处就是铁网,沿网积雪堆得有半人高,孟凛坐着电动轮椅飙车,小四轮呜呜冲出去,在雪上打滑,丧尸直接扑进雪里。   变成一只四仰八叉的雪人。   “噗,哈哈哈——”孟凛太久没放风了,如脱缰野狗。   等终于玩够,轮椅都给干没电了,沈确扑啦着她身上的散雪。   孟凛沉默片刻,有些犹豫地说:“沈确,你会不会……”   沈确俯身拂去她裤子上的沙土:“不会。”   孟凛眨巴眨巴眼,沈确看着她:“不会觉得你是累赘。”   “呃,不是啊。”丧尸尴尬地挠挠头:“我是想问,你会不会,改装轮椅,我觉得三十码,速度有点,不够带劲。”   沈确默了默,没忍住笑出声:“会,但是最多五十码。”   丧尸扒着她的衣袖:“六十码吧?六十码、求求了!”   最后非法改装电动轮椅的要求被于殊和陆锦川一致驳回了,并且鉴于丧尸在病房区偷偷飙车险些损坏公共财产的恶劣行径,轮椅被强制降速到十码以内。   春去秋来,抗原蛋白的研究并不顺利,研究所又试着从孟凛身上少量抽取了两次脑脊液,最终发现她身上的病毒虽然属于原始病毒的一种变体,但是经过孟凛身体的改造,许多重要的片段已经变得面目全非,无法推测出母本的序列。   整个夏天研究所都过得十分忙碌,这一年全国各地都出现了新的流感病毒,加上幸存者的免疫力普遍在下降,医疗资源变得极度紧缺,加上变异丧尸数量增加,部队的压力也很大,连沈确都被抽调到中部执行过几次重要的护送任务。   在这其间,褚步庭苏醒过两次,于殊尝试让母女俩见面。   第一次,褚步庭完全没有认出孟凛,但也没有攻击她,只是沉默地坐在床边。   第二次,孟凛无法行动,也无法说话,只能躺在床上,于殊让褚步庭进入孟凛的病房,这一次她竟很好奇地四处走动,看孟凛贴在墙上的画,看她床头摆放的白色小兔子,看挂在台灯上的各种平安符。   然后坐到床边,看着孟凛,轻轻摸了摸她的脸。   在秋天即将过去的时候,一份气象报告送抵中央,今年将会是个寒冬,如果情况没有好转,可能会死很多人。军方和研究所连开了几次会议,决定实施一项冒险的计划——派特种小队进入印度的研究院旧址,寻找病毒母本的资料。   沈确提交了任务申请。   “怎么,进去啊?”孟凛躺在床上问。   沈确没有瞒她:“坐飞机去,伞降。”   孟凛看看她,又看看手里的平板,平板正放着一部战争片,各种机关枪突突突,她感觉自己的心脏也在突突突,“那要去,多久啊?不能,带上我吗?”   这次任务危险性极高,虽然有丧尸干扰剂和卫星的加成,但是作为丧尸病毒的发源地,和最先使用核弹的大型养蛊场,那里的丧尸究竟进化到了什么程度,谁也说不准,加上航空系统仍不稳定,坠机的可能也很大,九死一生的情况下,小队没法带上一个随时可能断电的孟凛。   沈确没说话,低头切草莓,两颗红彤彤的小草莓,切成了小兔子形状。   这是江洄带回来的,她前阵子路过森北基地,被陶秀琴塞了封信和一盆养得粗壮蓬勃的草莓。   那封信足足有好几十页,赶上一本单行本那么厚了,完全就是森北众人的日记本,老猪陶还惦记着让孟凛休养好了以后回去养猪,做大做强。   孟凛其实知道沈确为什么要去。   因为沈确从不隐瞒她,她很清楚自己的身体情况,沈确要去哪里,做什么,如何考量,她都知道,这也是她能这么久困在病房里最大的安全感来源。   孟凛放下平板,从抽屉里摸出一支信号笔,撸起袖子:“你把,要去的地方,地址,写这里。”   青白消瘦的胳膊,写满了陌生的字母和坐标,孟凛歪着头看了又看,又叫沈确拿地图指给她,路痴研究了好半天,死记硬背记下了东南西北。   然后叫来陆锦川,让她做保证。   如果沈确回不来,等她没研究价值了,也要把她空投到那去。   “你得活着,回来,要是你,回不来的话,我就去找你。”   孟凛左手拿陆锦川的保证书,右手晃胳膊:“说好了嗷!”   “嗯。”沈确抱住她,亲了亲她的嘴,指着桌上那盆草莓说:“那颗草莓熟透的时候,我就回来找你,要记得浇水。”   特种小队的行动很不顺利,飞机一到印度上空就受到了不明原因的电磁干扰,小队被迫在偏离预定位置的地方强行跳伞,二十多人的队伍全部失去联络,后来中央紧急加派了预警机,才终于与队伍取得联络,地面上的情况比预想更糟,好在干扰剂有效……   而这些事,孟凛都不知道。   沈确离开后,她再度陷入昏迷,这近一年的时间里,她身体的三方始终在博弈,如今这种平衡越来越难以维持,大有为争夺身体控制权而拼个你死我活的架势,研究所用了各种办法,   阻止真菌对孟凛大脑的入侵。   行动第十八天,小队成功进入研究所旧址,累计伤亡七人。   行动第二十天,小队寻找到隐藏实验室,累计伤亡十人。   行动第二十五天,小队追踪到疑似病毒学家的逃亡路线,累计伤亡十三人。   行动第四十三天,小队寻找到疑似装载病毒资料与母本的密码箱,累计伤亡十七人。   行动第四十七天,小队抵达高地,通过预警机信号与研究所取得联络,确定密码箱内正是所要寻找的目标,登上直升机时受到尸群冲锋式攻击,累计伤亡……二十三人。   活着回来的,只有三人。   一个月后,戈壁荒漠的深处,下了今冬以来的第二场雪,数十辆装载疫苗的军车迎着大雪,开赴全国各地的指挥中心,沈确也终于从重症监护室转出,住进了孟凛隔壁的病房。   “我们现在研发出的疫苗只能让普通幸存者成为免疫者,对已经丧尸化的人是无效的,所以我打算利用病毒母本制作一份假的丧尸血,骗过她体内的病毒,胞衣内的特殊药剂可以降低真菌活性,并消除病毒的感染性。”   “眼下科研和医疗的条件还不足以完全消除孟凛体内的真菌和病毒,但你们这次取得的成果,为我们争取到了宝贵的喘息时间,如果你愿意相信——”   “当然。”沈确笑了笑,小心地帮孟凛敷上面膜:“于主任,阿凛信任你,我也信任你。”   “她已经睡了太久了,再不醒来,又要错过今年的雪了。”   这一年来,于殊的头发白了一多半,人苍老了,看起来却变得更加温和。   注射特制病毒的第三天,孟凛睁开了眼,迎面,仍旧是一个大腚眼子!!!   “葫——芦——”沉睡多时,嗓音还很嘶哑,中气却十足,“你为什么又!胖!了!”   “欸?”丧尸拎着猫刚咆哮了两句,忽然发现:“我怎么不、不磕巴了?”   沈确推门而入,一进门就看见某个甚为猥琐的尸,在略略略的活动舌头。   孟凛:“……”   沈确:“……”   “不是,你你你听我解——”   搓洗好的热毛巾掉落地面,沈确一把抱住她:“……怎么才醒?太阳都晒屁股了。”   “我……”孟凛埋进她的颈窝,使劲蹭了蹭:“我做了个好梦,醒来就看到你了。”   “嗯,梦见什么了?”   “梦见我们去滑雪了,你不让我用单板,我非得用单板,然后摔得好惨,屁股都摔成八瓣了!”   “那确实很好了。”沈确笑着揉了揉她的后脑勺:“现在去吗?”   孟凛呆呆的:“去哪儿?”   沈确轻轻咬了下她的耳垂:“去可可托海。”   “欸?这么突然吗?我们能走啦?但、但是我装备还没买呢,滑雪板,滑雪镜,手套衣服还有暖宝宝和火锅底料……还有于姐姐呢?陆姨呢?我还没看看我妈呢,等等啊啊啊,沈确!!!”   “不等了。”沈确一手捞猫,一手拉她,头也不回地往外跑:“走,现在就私奔!”   ——正文完—— 第93章 丧尸与冬牧场(一)   “喀嚓,喀嚓。”   深重的脚印陷入及膝的粉雪里。   狂风暴雪,白雾茫茫。   呜呜的大风夹杂雪粒砸在脸上,呼吸艰难得仿佛在真空里。   顶着这样的风雪,就像推着一台卡车往前走,暴烈的风吹得人根本睁不开眼睛。   孟凛把头埋在沈确的帽子后面,用戴着厚重手套的手在前面帮她挡风。实在太冷了,她浑身都冻成了冰棍,腿脚完全不能动弹,只能被沈确背着,两道身影深一脚浅一脚的在白茫茫的雪原上前进。   在被冻到失去意识之前,她恍惚间听到了什么声音……   乓乓乓!咔啦咔啦咔啦!夸嚓!   “!!!”好吵!   孟凛很不情愿地睁开眼,从厚实的羽绒服里伸出指头,用棉被蒙上头,在黑暗里蛄蛹。半睡半醒间,又听见木门被打开,一股寒风立刻涌入,门很快关上,然后是跺脚声,伴随着昂格丽玛嘟嘟囔囔的抱怨。   “怎么还在睡?太阳都晒屁股了!丧尸为什么还要睡觉?不干活,还要吃饭!哎!怎么会有这种事!醒醒,别再睡了,快起来!”   她实在太能叨叨了,孟凛有起床气,但不敢发,毕竟现在是寄人篱下。   脚步声走了过来,叨叨声也来了,抢在昂格丽玛掀被子前,孟凛被迫坐了起来。   离开了可爱的棉被,寒冷马上无孔不入地渗了进来,把丧尸冻得像只白条鸡。可她明明全副武装,厚羽绒服,秋裤棉裤套毛裤,连脚丫都套了两层厚袜子!   可是还是太冷了,怎么会有这么冷的地方!   她一坐起来,躺在棉被上的葫芦也侧着身抬起头,一尸一猫表情都很茫然。   昂格丽玛又“哎呦”一声:“你的猫和你一样懒!”   孟凛表情空白,看了眼蒙古包窗外,外头还是白茫茫,玻璃窗外蒙着塑料布,什么都看不清楚,天好像是亮了。她知道自己今天肯定是赖不过去了,但又完全没有离开床的勇气,于是决定假装宕机,挨到沈确回来再说。   昂格丽玛是个六十出头的老太太,具体多少岁不知道,她不肯说。个子不算高,不胖也不瘦,但是脸很饱满,脸颊红彤彤的,头发也很茂密,总之就是气血很足的样子,每天都穿着红色的蒙古袍,做事风风火火的。   这个风风火火是字面意思,因为她只要干活,就一定会弄得到处乒乓响。   孟凛和沈确是在两天前被昂格丽玛捡到的,或者说,被她救回来的。   自研究所苏醒后,陆锦川特批了她们离开的许可,还给了不少物资,据说组织能同意,一是因为她们的贡献,二是因为于姐姐给她打的那什么针,她现在不会感染别人了,而且由于身体的蘑菇变弱,她的攻击力也跟着变弱,变成一个和普通人类差不多的丧尸。   陆锦川还给了她们一台卫星电话,让她们遇到问题就找姨,姨给罩着。   于是她们便马不停蹄启程去滑雪,结果半道就遇上了大雪封山,她们的小房车(陆锦川一直派人好好保养着)根本开不了一点,只能改道,明年再滑。孟凛这时候就想到了塔娜说的牧场,蓝蓝的天,广袤的草原,牛羊成群,自由自在……   她们就来了。   来了就遇到暴风雪。   然后迷路了。   她们的小房车陷进雪里,发生了故障,电气系统全部宕机,这种天气要是在车里坐一夜,估计就得双双变冰雕,沈确只好冒险出去找路,在怀里揣着猫,身上背着尸,不知跋涉了多久,险些扑街的时候,她们遇到了昂格丽玛。   见她已经坐起来了,昂格丽玛就转身去忙起别的活,又过了好几分钟,等她再转过头来,发现孟凛还坐在床上,连姿势都没变,不由露出震惊的表情,她可能从没见过这么懒的人,于是又嘟嘟囔囔的抱怨起来。   昂格丽玛的普通话说得不错,虽然有口音,但每个字孟凛都能听懂,尤其是骂人的时候,又地道又响亮,但是丧尸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权当听不见。   好在这时候,沈确回来了,裹着满身寒气,提了满满一桶牛粪。   她穿着厚实的军大衣,抓绒的靴子,还有带护耳的雷锋帽,看起来就像一头壮硕的熊,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起床出去的,身上又是灰又是雪。   昂格丽玛对她的态度可好多了,马上接过牛粪桶,给火炉添满新燃料,烧上水。   “你的丧尸好像又坏掉了嘛。”她往洗脸盆里倒上先前化开的雪水,和沈确说。   沈确摘掉手套,用雪水洗干净手,走到床边。   丧尸因为没有血液循环,自身不发热,比预想中更不耐寒,在暴风雪中晕过去的时候把沈确吓得够呛。这两天她一直待在床上,虽然暴风雪已经停了,但室外的温度最暖和也只有零下二十度,夜里更是会下降到零下三十度。   沈确回来,孟凛就找到了主心骨,趁昂格丽玛没看见,在那偷摸比比划划告状。   沈确失笑,把手微微搓热,伸进丧尸的领口袖口里试了试温度。   “今天感觉怎么样?”   “呜呜呜,好冷啊……这个羽绒服,一点也不暖和。”   昂格丽玛插嘴说:“哪里冷嘛?今天的天气好得很,一点也不冷嘛。”   孟凛把头埋在沈确的领口里,不听不听王八念经,昂格丽玛就是看不得她闲着。   明明刚发现她是丧尸的时候,老太太还是很忌惮的(当然听沈确说,那时她差点就抄刀要砍她了,好在沈确穿着一身官方的行头,又带着枪,这才没酿成惨剧),但是后来听说她不会传染人,还会说话,除了看起来不太新鲜外,其他都和普通人差不多,态度一下就变了。   昂格丽玛又掏出她的宝贝茶砖,茶砖只剩下拳头大点,用块绣花布包着,像金砖一样,用刀撬下一小角,丢进煮沸的水壶里。她边干边嘀咕,茶叶不多了,刀也钝了,又从塑料桶里舀了一勺奶,加进茶水里。   奶是驼奶,昂格丽玛又念叨起来:“暴风雪那么大,好不容易才救回来,哎呀,冻得像冰块一个样,喂上一大碗热热的驼奶,这才活过来。那驼奶多珍贵啊,可是救命的东西,给金子银子都不换,救回来了,又多了嘴要吃饭,不干活怎么能行呢?那是活不了的……”   第一百零一遍,驼奶的恩情永远还不完!   孟凛认命的缩到床脚,顺便带走葫芦,给早餐腾地方。   沈确叠好棉被,摆好木桌,铺上餐布。昂格丽玛端来奶茶,烙饼,和一小叠干奶豆腐,这就是她们今天的早餐。   烙饼是白面的,既没加黄油,也没加奶酥,更没用油炸过,用油炸的叫果子。一开始孟凛还以为是末世条件有限,后来发现不是的,因为隔壁邻居来探望的时候,专门带来一盘果子和面包。   昂格丽玛家有一户邻居,是夫妻俩,男的叫巴特尔,女主人叫哈琳娜,两口子都是中年人,蒙古包和她们只隔着几百米,救她们回来那天,夫妻俩也帮了忙。   原本昂格丽玛家有五口人,丈夫在末世前出了车祸,留下她一个人,女儿女婿家搬到了城里,末世后一家三口就失去了联系,生死不明。这三年来昂格丽玛独自求生,好在草原上地广人稀,丧尸并不是最大的危险,对牧民来说末世最糟糕的是物流中断了,许多生活必需品没了着落。   譬如说盐、糖、面粉、茶叶、药品还有汽油。   没有汽油,机械就动不了,繁重的劳动远不是一个劳力可以负担的,何况还有丧尸和狼群。   虽说牧区远没有城市凶险,但末世初期,还是死了许多人,就像巴特尔和哈琳娜,他们原本各自都有家庭,但丧尸摧毁了一切,活下来的人要生存,就得互相依偎,互相扶持,有很多人组成了这样新的家庭,以应付艰难的生活。   昂格丽玛偏不,她虽然嘴碎又计较,但同时也是个很骄傲,心气很高的老太太。   嘴上说“活着死了的,日子还不是得一样过,难过有什么用?”,可就是不愿意重新组成什么家庭,而且她年纪大了,她也不愿意占别人的便宜。   哈琳娜家的牧场在末世前和昂格丽玛家挨着,那时两家住得远,得骑摩托车串门,后来哈琳娜就把蒙古包搬到了隔壁,遇到事方便照应。   别人家有两个壮劳力,理所当然条件更好,所以她们家有黄油,油酥还有肉吃!   孟凛现在也能吃下东西了,主要是流食,奶茶一类的,不知道是因为打了那支针剂,还是因为环境太恶劣,丧尸为求生存自己变异了,所以那天她也喝了热热的驼奶。   哎,驼奶!驼奶的恩情永远还不完!   吃早饭时听昂格丽玛问起,孟凛才知道沈确一大早起来,去铲了牛羊粪,给牛羊窝翻了地,又凿了水槽的冰(水槽里没喝完的水经过一整夜全都冻得结结实实,得凿掉才能放新的流水),还给修好了机井的压水阀,赶了牛羊出来喝水,然后给喂了草料,跟着还捡了满满一桶干牛粪回来。   这么多活儿!都是她一个人早起干的!   孟凛听得心情复杂得要死,而且沈确不是今天才干活,昨天也干了!   本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是很正常的事,偏偏昂格丽玛是个特别挟恩图报的人,所以孟凛对她的第一印象很不好,现在她居然还在边问边指点沈确哪里做得不够好,真是要气死了!   “今天还有什么活?我和她一起干。”她赌气说。   想的却是赶紧把活干完赶紧走,还不完的恩情就用车里的物资抵扣好了,大不了她再去零元购,才不寄人篱下受这老太太的气,让沈确受委屈。   也不知道她是真迟钝,还是故意装作听不懂别人的语气,反正昂格丽玛吃饭时就在念叨家里还有多少没干的活,数落着可怜的家底,一听她这么说,念叨的声音变得更大,生怕她听不清似的,叨叨得孟凛头都大了。   沈确倒是听得很仔细,看表情甚至可能还在盘算接下来几天干的先后顺序。   吃完饭,放好餐桌(餐桌是个放在床上的小木桌),昂格丽玛开始在屋里到处翻找。   孟凛和沈确还没接收到干活的指令,就站在一边看。   说实话,这老太太虽然干活风风火火,而且每时每刻都忙叨叨的,但家里简直乱得没眼看,照大小姐的标准,就和老鼠窝没什么区别,脏乱差,所有东西都摞在一起,感觉随时都有崩塌的风险,要不是她实在太冷,那床她是死活也不会睡的。   翻找了好半天,高处的东西昂格丽玛不好够,都是沈确给搬下来的,编织袋、手提包,又打开压在最底下的木箱子,终于找到了要找的东西——两件夹袄,两件蓝色的厚蒙古袍,若干毛衣,厚帽子,围巾,还有两双像桶一样的毛毡靴。   “你穿的衣服太薄了,羽绒一点点,不冷才怪。穿这个,这个厚,羊毛的,很好。”   昂格丽玛找出来的都是她女儿和丈夫以前的衣服,丈夫的给了沈确,女儿的孟凛穿正好。   衣服都用塑料袋包得好好的,有一股淡淡的洗衣粉味,比她自己身上穿得干净多了。孟凛不肯要,但拗不过老太太,换上以后确实暖和,但就是裹得像是紧绷绷的企鹅,浑身关节都受限,沈确穿得就没她那么厚。   换上了蒙古袍,在镜子前一照,还真有点牧民的样子。   孟凛转头看沈确,眼前一亮,哇塞,还得是个高的人呢,真像样,真威武!   穿衣服的时候孟凛自己不会摆弄,都是昂格丽玛帮忙,先穿什么后穿什么,全都给捋得平平展展,又抻袖子又拉裤腿,操心的样子就和妈妈一样。孟凛这时候心里又酸酸热热的,想到了研究所里的褚步庭和她的冰棍妈妈。   结果一穿完,昂格丽玛就说:“这样就可以干活了。”   孟凛刚热起来的心立马夸嚓一下,根本不知道她到底是关心,还是舍不得浪费一个劳力。   感动只有几分钟,感动完的烂摊子——是的,现在整个蒙古包里宛如被贼翻过,已经彻底落不下脚了,还得她们亲自收拾。   昂格丽玛早就做好了打算,今天无论如何也得重新弄个床。   蒙古包里的空间有限,通常一家子都睡在一个大通铺上,吃饭也在上面,蒙古包当中的位置放炉子,因为炉子的烟囱得接在包顶,家家户户都一样。周围再摆上柜子,一点家电,收纳的空间就这么多,但昂格丽玛只有一个人,却住出了好几口人的凌乱感。   总之吧,这三年因为昂格丽玛一个人,所以她把原本通铺的一部分拆掉了,用来堆东西,结果现在多出来两个人,这张床根本不够睡,这几天每个人都很遭罪,尤其是挤在中间的沈确,只能侧着躺,一动也不能动。   现在她们要重新整理所有的东西,然后再把床搭回来。   面对如此浩瀚的工程,孟凛脑袋一片空白。   是的,蒙古袍很好,羊毛毡很暖,但,代价呢?!   更加晴天霹雳的是,昂格丽玛坚定地认为,这点活两个人干就足够了,沈确现在是一个顶俩的整劳力,在屋里待着实在太浪费了,于是就打发她去找巴特尔(两家的牲畜都是一起放),让巴特尔教她怎么放牧。   孟凛抗争了,但抗争无效,她发现昂格丽玛好像真的克她!   凄凉的丧尸被迫接受了她凄凉的命运。   昂格丽玛下定决心要大干一场,她在前面收拾,孟凛在后面打下手,又从犄角旮旯里翻出许多皮料,毛毡和针线,老太太很欣喜,说家里干活的人多了,以后终于可以腾出手做点新的花样。一些衣服要洗,都堆在地上,其他的叠好,重新码放。   中途哈琳娜来了,听沈确说她们在家大扫除,于是她忙完自家的活就过来帮忙。   但是昂格丽玛没让她帮,又把人赶走了,孟凛觉得她简直不可理喻,这些活两个人一早上根本干不完嘛!但是等人走了,老太太说平时已经让人家帮了太多忙,怎么能好意思,话里话外,是觉得哈琳娜家的恩情还不完,但孟凛不一样,显然昂格丽玛已经把她算成自家人了。   丧尸真是哭笑不得。   可能是昂格丽玛独居太久,干活的时候嘴完全停不下来,一边使唤人,一边又嫌人家笨,虽说很招人讨厌,但她又会时不时说些趣事,至少在孟凛听来很新鲜有趣,牧民的日常生活,对城巴佬来说就是另一个崭新的世界。   衣服和杂物收拾得差不多了,昂格丽玛把床上的所有东西搬下来,包括葫芦,顺便很吃惊地感慨这猫居然这么胖。所有东西搬空了,孟凛发现原来这所谓的床,只是几块木板搭起来的,难怪睡起来这么不得劲,而且一块木板还断了,正是丧尸屁股会陷下去的位置!   原来的木板都被存放在另外的地方,孟凛跟着昂格丽玛出了蒙古包。   今天没下雪,是个晴天,但温度依然很低,昂格丽玛说今年冬天比前两年都冷,那场暴风雪来得就很不是时候,往常都是十一二月以后才刮这样的风暴。好在孟凛已经换上了新的衣服,不得不说,比羽绒服真是强太多了。   昂格丽玛家除了一个蒙古包,还有一个可移动的‘房车’,外表像装货的集装箱,里面用来囤货,算是仓库。这种房箱的板材很薄,冬天住不了人,冷得像冰窖,也堆得乱糟糟的,昂格丽玛说这些铺塑料纸的地方是用来放冬储肉的,但今年她还没来得及冬宰。   一人一尸合力搬回了木板,搭好了能容纳三人的新床铺。   傍晚的时候沈确回到家,看到了焕然一新的蒙古包,以及累瘫的丧尸。   昂格丽玛正在做晚饭,锅里咕嘟咕嘟沸腾着,整个蒙古包里都弥漫着羊肉的香味,餐桌已经摆好了,桌上竟然放着面包和果子,还有早上剩下的奶豆腐。丧尸穿着毛衣和夹袄,和葫芦一起瘫在床上,偷偷和沈确说抠门的老太太今晚转性了,居然煮了手把肉,那肉还是邻居匀给她们家的,面包和果子也头回见。   然后理直气壮又满腹委屈地说:“但是这都是我应得的!你根本不知道我今天干了多少活!我好惨啊,沈确,以前流放宁古塔也就这样了吧!她还说,明天打算要宰羊,让我们要早起!”   沈确抱了抱她,安抚一番后,又笑着说:“怎么感觉今天有些不一样了?不是急着要走吗?”   “走当然要走,但是,这床可是我好不容易、亲自铺的,我不得多睡几天吗?”孟凛悄声嘀咕:“再说了,那车又还没修好,怎么走?”   她已经彻底意识到冬天来草原就是一个错误,塔娜家的牧场是空的,虽说不动产还在,但是这大雪天,她们没牛没羊也没马,去了只能饿死冻死,而且塔娜,人家从没说过让她们大冬天来啊!还不如就先在昂格丽玛家,至少还有口奶茶喝呢。   反正各种恩情,现在是还不完了!   沈确露出一个我就知道的表情。   孟凛很不爽,捏她的脸:“不准笑!我是觉得,她一个人,年纪又这么大了,脾气还不好……”   沈确笑得更大,俯身亲她的脸颊,在她耳边说:“嗯,嘴硬心软。”   “什么嘛!”   “我说昂格丽玛。”   “讨厌鬼!你身上都是羊膻味,快去洗脸!” 第94章 丧尸与冬牧场(二)   有了新的大床后,当天晚上蒙古包里的两人一尸都睡了个难得的好觉,尤其是夹在中间的沈确,终于能伸开腿平展的睡了。   孟凛睡觉一向不老实,她喜欢趴着、侧着、颠三倒四的睡,各种睡姿,但这个习惯,竟在蒙古包里得到了纠正。   最主要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床铺太小,没有施展空间,当然,重新铺完的床实际也没多大,因为昂格丽玛的东西太多了,许多翻出来后又装不回去!(这件事简直可以称之为人类的十大未解之谜之一,明明原本的东西都紧巴巴的压缩在同一个空间里,可是一旦解压出来,甚至还扔掉了一部分后,重新整理的东西不仅没变少,反而还变多了,原本的空间居然放不下!)总之,收拾出来的家当有一部分又堆在了床脚,牢牢占据了一部分睡觉的空间。还有就是,牧区实在太冷了。   唯一取暖的工具只有火炉里那一点点的热度,晚上在临睡前昂格丽玛会往火炉里再添上一两块牛粪(这也要看晚上的温度如何),牛粪在炉膛中闷烧,中途不会有人再下去添火。所以,每个人都必须裹得严严实实再躺进被窝,孟凛身上就穿着保暖内衣、秋衣、毛衣、夹袄加上薄羽绒外套,裤袜同理,宛如一只直挺挺躺在冰面上的海豹。   这时候,冰面上躺了可不止一只海豹,沈确和昂格丽玛也没好多少。   还有葫芦,这只肥猫,它是最聪明的,最知冷知热,完全不让自己受一点罪,总能钻进最暖和的地方,就在孟凛的腋下和沈确的怀抱中间,牢牢盘起不动。   而自己亲手铺的床,孟凛当然知道这几片破木板有多么不牢靠。   不管怎么说,新的大床依旧是伟大的,不容置疑的,何况她们还多添了一床昂格丽玛掏出来的厚厚的羊绒被。   这样的被窝,在这样的寒天里,让丧尸怎么舍得离开分毫?   但是第二天,昂格丽玛又早早的起来乒乒乓乓的干活了。   冬宰是牧区里入冬后的头一等大事,昂格丽玛家显然落下进度很多,因为隔壁的哈琳娜家早在暴风雪来临前就已经完成了冬宰,并且分了一点肉给到这位老邻居。当时邻居家宰杀的是一头牛一只羊,昂格丽玛也去帮忙了,所以今天巴特尔和哈琳娜也早早过来准备帮忙。   从她们的交谈中,孟凛才知道,哈琳娜家原本只打算杀两只绵羊,但运气很不好的是在那之前,有一群狼夜袭了她们的棚圈,那群狼似乎流浪过来的,因为其捕猎异常凶猛,像是饿到了极点的样子。   巴特尔说通常在这个月份,生活在牧区附近的狼群不会这么丧心病狂,它们(指的是占据这片领地的狼群)只有在二三月份,冬天快过去的时候,实在饿得受不了了,才会来偷羊。   但这伙外来的狼不是偷,是明抢,已经全然不顾自己会付出多大的代价,那天晚上估计来了十几头狼,狗吠声把哈琳娜夫妻俩和昂格丽玛都吵醒了,三个人抄起镰刀和铁耙,那时狼群就已经冲进了棚圈里,先是咬伤了一头牛,发现拖不走,继而又冲进羊圈。   这个过程中,英勇的牧羊犬们(巴特尔家的两只,后来昂格丽玛家的一只也跟着主人一起加入了战局)咬死了三头狼,咬伤若干,具体多少不知道,因为棚圈和地面上的血迹全都混在了一起,从后来狼群逃走后凌乱的脚印里掺杂的血迹,巴特尔推测狼群应该是吃了大亏。   那场战斗应该异常凶险,在牧民的口中却很平淡。   在以前这种被狼咬伤或咬死的牲畜,牧民是不会食用的,但如今生存条件如此艰难,谁也舍不得丢弃不要,好在那晚死掉的绵羊不是被咬死的,而是羊群受到惊吓后踩踏死亡,分给昂格丽玛的也是羊肉。   冬宰的肉是牧民一整个冬天的肉食口粮,宰杀的数量,和家庭人口息息相关。   所以昨晚睡前,昂格丽玛就认真询问了沈确她们是否要留下来,要留多久。   沈确之前就和昂格丽玛说过她们原本要去的目的地,昂格丽玛都没听说那个旗,后来问过哈琳娜她们,三个人讨论半天,说估计离这还有一两百公里。今年的雪下得早,她们的车又坏了,昂格丽玛一直觉得她们走不了。   得知沈确她们决定留下来,至少要等把车修好(要等到合适的天气,先找到车,再想办法找到修车的零配件,那得去旗里才有可能有办法),昂格丽玛十分高兴,决定要杀两头绵羊。   在今天之前,孟凛一直以为昂格丽玛是个家徒四壁的老太太,毕竟她年纪已经这么大了,只有一个人,这是从体力的角度分析,更重要的是,她的家里又脏又破,都过去三天了,唯一能拿出手的食物还都是邻居家救济的。   却没想到,一出蒙古包,走到羊圈里,昂格丽玛家的羊圈就在蒙古包边上,四面都垒着石块和羊粪混起来的和她差不多高的围墙,里头挤挤挨挨,居然有很多羊!   “这些都是我们的羊?”丧尸震惊脸。   昂格丽玛不以为然地瞥她一眼:“那当然了。”   沈确这时候才和她说,原来昂格丽玛一个人足足养了十二头绵羊,三头山羊,其中还有四头怀了羔子的母羊,另外牛有四头,骆驼有两头,两匹马和一条牧羊犬。   孟凛对牧区正常的养殖规模没有概念,但此时此刻她的感觉,不亚于看见一个穿着破衣烂衫背着麻布口袋的大妈走进金店说,除了这个和那个不要,其他全给我包起来。   难怪这老太太从早到晚忙个不停!在得知昂格丽玛的养殖规模后,孟凛对她的看法骤然改观——她简直是个超人啊!   随即,丧尸又产生了另一个疑问:既然有这么多的牲畜,单单就说羊吧,大羊还会生小羊,烤肉涮串,无穷尽也,为什么昂格丽玛家的餐桌上看不见一点肉沫?   这个问题沈确作为外行无法解答,还是哈琳娜给出了答案:“因为我们一般只会吃三四岁的羯羊(太监羊),羊羔子不吃的,母羊也会留着,还有种羊。十几头羊已经很少啦,还有这些牛,主要也是母牛,是用来挤奶的,不吃。”   孟凛从她的口气中还听出昂格丽玛家以前的养殖规模远比现在大得多,老夫妻俩都是很能干的人。   这时候巴特尔也凑过来说,很久以前他们这里也和西北一样是游牧的,得赶着羊到处吃草,换好多地方,后来沙漠化越来越严重,就不让游牧了,每家每户都给划定了牧区,一年四季都在这不动了,所以秋天的时候就要打草,买草卷,冬天就靠干草和饲料喂牲畜。   末世以后机械什么的没法用了,汽油进不来,以前的草卷一个就六百多斤嘛,人力肯定弄不了,就改用老办法,用镰刀车来割草,自家想办法囤,草料要是不够,养再多牛羊到冬天也只能饿死,所以现在他们过冬都是一半放牧,一半喂草料,还得控制数量。   说完,两口子就走开去帮忙捉羊了。   孟凛很惊讶,倒不是惊讶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而是惊讶她们居然会主动和她说话。   在此之前,哈琳娜两口子对她其实一直抱有敌意,还建议昂格丽玛就算不杀她,也应该把她远远的赶走,这一点孟凛也能理解,毕竟她是丧尸,她们两口子的家人都死于丧尸之手。不过她们对沈确倒是很好的,完全把她当成了远方来的客人,从不吝啬于分享物资和讯息。   反倒是昂格丽玛,除了最开始发现她是丧尸想要砍她,竟然很快就接受了她的身份,舍得给她喂热热的驼奶(这可是老太太最珍贵的口粮之一),让她待在自己家,睡同一张床,在一张桌上吃饭。   就算是沈确说她没有感染性,对于一个陌生人和这样的世道,孟凛也很难想象居然有人会信,并且还迅速转变,开始抱怨她懒惰不干活!   懒惰不干活的丧尸虽然早起了,却依旧没有参与捉羊的劳动。   因为今天家里的劳动力有点过剩,有了沈确和巴特尔两个人,抓羊就只用了两分钟。   之后,倒霉的花脸羊(昂格丽玛和哈琳娜家都是这种黑白花的羊,据说是本地品种)就被结结实实的捆上,用一根绳绑起四蹄翻倒,用刀抹了喉咙。放血之后,折断四蹄,中间开一刀,就能把羊皮撕下来,在杀羊前孟凛听见巴特尔问昂格丽玛要不要剥皮,好像赶时间的时候她们都不剥,而是直接用火燎,通体烧一遍后再刷洗,那样更省事。   但昂格丽玛是不会舍得浪费羊身上的任何一点资源的。   杀完一只羊,巴特尔会把羊身上的一小片软骨贴到门上,这是冬宰的一种习俗,用来计数。   分羊是个大工程,昂格丽玛家没有额外空置的蒙古包,宰羊只能在室外,所有人都和打仗一样,孟凛也没能闲着,被打发去烧水,室外的土灶上放着大铁锅,一锅锅的热水烧出来,羊一杀完就得立刻处理内脏,哈琳娜和昂格丽玛埋头洗弄,另一边沈确和巴特尔大块的分割羊肉。   羊肉不能触地,用塑料布在下面垫着,除了当天要吃的,其他都直接存放进房厢里。   以前牧民还会做风干肉,但现在盐很宝贵,得省着用。   全程丧尸都只是帮着打打下手,却也忙得团团转,一会递工具,一会端水,一会扒拉牛粪,好像干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干,就已经弄得灰头土脸。   劳动的时候,时间过得飞快,反应过来的时候,竟然就已经到傍晚了。   新鲜的手把肉从锅里捞出装盘上桌,今天参与劳动的所有人都有份。   孟凛原本没想上桌吃饭,结果昂格丽玛和哈琳娜两口子都很坚决让她一起来,牧民之间的情感和大小姐所熟知的城巴佬们很不相同,没有那么多弯弯绕,一起劳动的人就该一起吃饭,这是很自然的事。   吃完饭,哈琳娜带着喝高的巴特尔告辞回家,昂格丽玛给她们拿了一袋羊肉,送她们出门,回来的时候和孟凛说:“你不用管那些话,喝醉酒的人什么屁都放。”   这句话的起因是巴特尔晚上喝多了酒,那酒是昂格丽玛的丈夫私藏的马奶酒,说是酒头,足有六七十度,巴特尔很快就喝醉了,和沈确说,像她这么能干的人,应该留在草原上,会很受欢迎,再找个魁梧能干活的汉子成家之类的话。   她们不是不知道孟凛和沈确的关系,沈确最开始就没有隐瞒,不过显然两口子并没把这话当真,别说是两个女人在一起,现在是一个活人和丧尸在一起的问题,大家坐在一起吃饭是一回事(当然孟凛怀疑,哪怕今天是外星人降临,和她们一起宰羊劳动,淳朴的牧民们也会邀请外星人一起吃饭),如何认知是另一回事。   在这一点上,又不得不提昂格丽玛。   老太太最开始听说她俩是结了婚的两口子,也觉得无法理解,一个劲嘀咕“女人和女人怎么在一起,那没法干活嘛”,后来亲眼看过沈确一个顶俩的实力后,又和孟凛比大拇指,说“这个沈确好,这个沈确好得很”。   这个沈确当然好,这可是大小姐亲自挑选的人!   想当初偌大一个行动组,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硬是把江洄挑落马下,把沈确抬上了桌,最后稳稳收入囊中,什么水平,什么眼光,什么含金量,自不必说。   不过孟凛也知道,巴特尔和哈琳娜都没有恶意,毕竟在说那话之前,他还说等到天气好点,就跟沈确一起去找车,之后可以带路去旗上,她们有马,还有珍贵的摩托车,帮忙找修车的办法。   丧尸其实觉得很有趣,因为显然巴特尔她们并不理解为什么她这个丧尸可以吃饭睡觉说话,她们只是接受了她的存在,把她当成了一个无害的丧尸对待,而沈确是个活人,是个既能干又靠谱,但是精神有些失常的活人。   是的,大概在巴特尔和哈琳娜眼里,沈确的脑子一定有某些地方不正常了,但是这个时代,精神失常又似乎是所有问题里最微不足道的一件,并不妨碍她们喜欢她,把她当成朋友。   所以孟凛才毫不在意地说:“那有什么,这个沈确好得很,大家都没瞎眼嘛!”   说这话的时候,孟凛正准备给趴在桌上的沈确喂奶茶。   晚上在饭桌上,沈确也罕见的喝了酒,虽然只有一小杯。   孟凛不知道沈确为什么要喝那杯酒,以前沈确几乎从不喝酒,也不喜欢她喝,也许是因为高兴?又或者是哈琳娜两口子劝酒的热情让人难以招架,加上昂格丽玛说,在内蒙一起喝酒是很重要的事,如果客人没喝尽兴,是主人家招待不周。   但这句话显然是对哈琳娜她们说的,毕竟在昂格丽玛看来,她们是自家人,哈琳娜两口子是客人。但是孟凛也能理解,沈确一直是个沉默但细心的人,她的感情内敛,却一点也不冰冷,就像这酒一般浓烈。   可是谁也没想到,沈确人高马大的,酒量居然这么差!   连昂格丽玛都嘀咕“不应该”,可能在牧民看来,越是高大强者的人,酒量相应的就越好,越大的塑料桶,能装的奶越多,一个道理嘛。   不过昂格丽玛很有照顾酒鬼的经验,让孟凛别喂奶茶,喝醉的人不能硬喂,容易呛到,就把她搬到靠边离火炉近的那侧,衣服都不用脱,给少少的盖点被子,反正半夜她肯定会醒来,要么去上厕所,要么就找水喝。   的确很有道理。孟凛和昂格丽玛打算着手搬人,这时候趴在桌上的沈确忽然醒了。   她呼一下直起腰,眼睛压得微微红,映着家里昏暗的太阳能灯,目光一点点变得清明。   “醒酒了没?”孟凛摸了一下茶杯,递给她:“奶茶都凉了。”   醒了也好,不然她们俩还不知道能不能搬动,昂格丽玛催着她们快铺床睡觉。   昂格丽玛家是有电的,牧民大多都用太阳能板,所以末世后的家用电受到的影响并不大,不过蓄电池的功率有限,要省电,晚上的灯又暗,又不舍得多开。   就在这样的昏暗中,沈确忽然抓住孟凛的手,在她耳边问:“想去滑雪吗?”   孟凛一愣:“啊?”   通常来说,这种不着调的突发奇想,都是丧尸的专利。要知道这时候外头的温度,足足有零下好几十度!而且还没有电灯,还刮风,昂格丽玛她们连上厕所都只是跑到蒙古包的背面,挖个坑就地解决。   但是丧尸很快反应过来,眼睛一亮:“走哇走哇!”   沈确把奶茶一饮而尽,一人一尸套上厚厚的靴子。   昂格丽玛还以为她要出去上厕所,结果发现丧尸也跟着往外跑,有点担心地问:“要去哪?这么晚了,冷得很外面!”   沈确说她们到外面看星星,不会走远,很快就回来。   昂格丽玛脱口而出一句蒙语,她俩都听不懂,但从语气分析,应该是个各民族通用的古老的感叹词。好在沈确的形象一贯靠谱,老太太最后也没阻止,只是念叨着让她们快快的回。   一出蒙古包,孟凛才猛然知晓粪炉子的含金量,这寒天冻地,小风一吹,和刀子没两样。   这么冷的天,牲畜都挤在棚圈里,只有牧羊犬盘着身子,睡在她们门边。   这只牧羊犬名叫班布尔,意思是小老虎。班布尔是一只草地笨,也就是本地的蒙古獒,体型比阿拉斯加小一点,皮毛很厚实,温顺又活泼,既能牧羊,又能保卫主人,非常靠谱。   班布尔一见她们出门,立刻就起身跟了上来。自从打了那支针剂后,孟凛就不再招动物讨厌了,今天其他人忙着冬宰时,她就偷偷和班布尔玩儿了一小会,相处得非常愉快。   尽管是个朗夜,星月都没有被遮蔽,但四周仍是一片沉寂的黑暗。   沈确打着手电,从棚圈边拿出一个像游泳圈的圆形橡胶坐垫,说是白天问巴特尔要来的。   家门口的雪被清扫过,白天沾过水的地方结了冰,三两步一滑,得非常小心。再走远一些,就有积雪了,那场暴风雪后气温没怎么回升,雪层还很厚,沈确牵着孟凛的手走在前面,深一脚浅一脚的蹚路,手电光打在雪面上,白晃晃,咯吱咯吱。   她们的目标是家后面的一块小坡。   看起来很近,蹚着雪走,却非常远,非常慢。   走出不到一百米,沈确停步,转身拢了拢孟凛的帽子,脱掉手套,摸摸孟凛的脸:“冷不冷?”说着,俯下腰:“我背你走吧。”   这样冷的天,她说的每句话都冒白烟。   班布尔不知道她们要去哪,一直跟在她们身边,这会儿跑到前面去了,见她们停下来,又摇着尾巴往回跑。孟凛确实有点冻僵了,估计了一下路程,果断选择不逞强,乖乖趴了上去。   现在换丧尸拿着手电,手电光一起一伏,跟着她们一起在雪中颠簸。   咯吱咯吱的脚步声和呼出的烟气,变成了这抹光束中唯一的东西,当然,还有时不时赶到前面,却根本不知道目的地所在的忠诚的牧羊犬那颗结着冰坨子的毛茸茸大狗头。   好冷的夜晚,好难走的路,被沈确牢牢托在背上的孟凛却在心里偷偷地想,想要走得再久些。开车行在路上的时候,她也经常会这样想,希望车不要停,路不要断,让她们一直一直开下去,开到世界的尽头。   世界的尽头有什么呢?   可能就只是一个覆盖着厚厚雪层的小土坡。   沈确把橡胶圈放在坡顶,说:“坐在上面,我推你滑下去。”   孟凛往下望了一眼,这个土坡,也才三四米高,爬上来却废了老劲。不过也是,她们准备好的雪具和平板一起,都在车里,这个橡胶圈就是牧民小时候的雪具。   丧尸坐了上去,挪着屁股,试图再腾出一个人的位置,但是她穿得太厚,一坐进里面,屁股立刻就陷了进去,卡得结结实实。   “我就滑一次。”她说:“这么矮,没什么好玩的。”   结果,风驰电掣,雪粒子乱飞,扑进厚雪层里笑得嘎嘎嘎。   满头满身的雪,沈确从坡上直接跳下来,像是走在流沙里,迈着大步蹚过来,掸掉孟凛脸上的雪,笑着说:“好玩吗?”   妈呀,这么矮的坡,也太好玩了!   孟凛在心里念叨,就一次,再多滑一次就走。   重新走上坡顶,这回她说什么都要两人一起。   调换了好几个姿势,还是变成了叠叠乐,沈确坐在下面,她坐在沈确腿上。   她们仰着身子往下滑,结果在快到底的地方,有个凸出的石头,直接把人颠了出去,抱在一起咕噜咕噜滚出去,像是逃命的蒙丹和香妃。丧尸完全没有受伤,因为被沈确牢牢圈在了怀里,肩宽个高的优势,最后孟凛把她压在了身下。   缓过神的丧尸赶紧撑起来,扫掉沈确脸上的雪,甩出去的手电落在不远处,光插进雪中。   “怎么样啊?你没事吧?”   “没事。”   沈确的脸颊泛着红晕,孟凛嗅到了酒气,微微有些诧异:“你是不是根本没有醒酒啊?”   “醒了。”沈确躺在雪里,笑得清澈又爽朗,脱了手套,从孟凛的眼睛摸到鼻尖再到嘴唇,“喜欢你。”   根本就没醒!   北方的冬天,冻死得最多的就是醉鬼,孟凛挣扎着站起来。   刚要拉她,醉鬼突然一使力,又把她拽回地上,一翻身压住了她。   她撑着胳膊,头发上的雪扑簌簌落下,棕色的眼珠凝视着孟凛,孟凛连忙说:“别闹,你这个——”冰冷的唇瓣覆下来,像是小鸟啄食,沈确用嘴唇触碰着她摸过的眼睫,鼻尖,唇瓣,亲了又亲,才抬起身,仍看着她:“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你。”   孟凛脱力地躺倒在雪里,望着黑蓝夜空里一闪一闪的星星。   老天奶啊,谁能告诉她要怎么搬动一个硕大又粘人的醉鬼?   兴许是冬夜里许愿的人少,老天奶很快回应了她的问题,又一束手电光由远及近。   是昂格丽玛不放心,循着脚印出来找她们来了:“哎呦,我就知道,滚这一身是想冻死啊……” 第95章 丧尸与冬牧场(三)   当天晚上,沈确抱着孟凛,喃喃了半宿“老婆”“喜欢你”,闹腾得昂格丽玛和孟凛都没能好好睡觉。次日,哈琳娜一家也听说了她俩喝醉酒大半夜跑出去玩雪差点又冻死的壮举,并收到昂格丽玛的严肃警告——再也不许劝沈确喝酒了,哪怕只有一杯!   家里多出两名劳动力,许多之前被迫搁置也不好意思劳动邻居的活就被提上日程,昂格丽玛摩拳擦掌,壮心勃勃。牧民们虽然没有天气报告可以参考,但根据多年经验,也都知道了今年想必是个难捱的寒冬,暴风雪来得那样早,如果再来几场,很可能会冻死大片牲畜。   所以最紧要的就是趁着这两天天好,赶紧把牛羊的棚顶给搭起来,再把圈墙夯实,还要把圈里压实的粪土给翻一翻。   这些活儿光是听着,孟凛就觉得自己腿肚子转筋,她才出猪圈,没想到又要入羊圈牛圈,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和养殖业结下了不解之缘,她理想中的剧本明明是《凛凛的慢生活》,怎么就变成了《变形计末世特别篇》?   抱怨归抱怨,大小姐这次却没有逃避劳动。   一来是因为沈确在那场跨国行动里受的伤,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彻底养好,加上她以前在战场,身上旧伤叠新伤,大伤套小伤,身子骨根本没有看起来那样硬朗,每逢变天都会疼,但是沈确总是不说,好几次孟凛都发现她偷偷吃止疼药,不过现在好多了,钢铁战士也慢慢学会了示弱。二来么,昂格丽玛的身体也不好,毕竟年纪在那摆着,常年操劳,老年人常见的基础病她都有,这三年又没法看病开药,全靠硬挺。   哎,这脆弱的家庭,要是没有丧尸,指定得散!   在给羊圈搭棚顶之前,要先把圈里的旧羊粪给铲起来,再铺上一层新的干燥的粪土,没封顶前羊圈是半露天的,只有半人高的圈墙用以挡风,保暖主要靠羊群报团取暖。孟凛也是才知道这些羊平日里生活很不讲究,不像猫狗,它们会在自己睡觉的地方拉屎撒尿。   “这也太脏了吧……”丧尸大为震撼。   昂格丽玛却很不赞同:“哪里脏了?一点也不脏,羊粪多好的东西!”   圈里的羊已经被巴特尔赶出去吃草了,连表面上最新鲜的一层羊粪现在都已经冻得硬邦邦,如果不细看,其实很难分清那到底是屎团团,还是土坷垃,都是黑色。   昂格丽玛说,如果不遮棚顶的话,往下天冷下雪的时候,羊群一离圈,就得用塑料布把地面盖起来,不然雪落在地上结冰,晚上羊群回来,会把这些冰雪捂化,寒冷加潮湿,很容易会让羊生病。   “现在找不到医生,人的医生,牛羊的医生,生病很难救回来。”   这份工作的必要性,丧尸已然领会,但对于铲粪,她还是有些束手无策——这也太硬了!   除了表层的粪土(很快就被沈确一铲一抛堆到了圈墙外),地下黑黢黢的那层,就像混凝土,铁铲砸下去,除了把手震麻,竟然只能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这些羊粪一层垒一层,冻得结结实实,光用铁锹不行,得先用十字镐砸出方正的形状,然后再用圆头锹使劲铲起来。   光这一铲子,起码得有八九斤重,再加上杠杆作用,丧尸顶着木棍的胳膊一直在抖。   如此拼命了十来分钟后,自认为顶梁柱的丧尸首先败下阵来,虚脱地靠坐在粪墙上。   昂格丽玛这次倒是没有念叨她了,兴许是终于认清了丧尸的真正实力,前两天她还会说些什么丧尸不都是不用睡觉力气很大很难杀之类的话。   草原上并非全无丧尸袭扰,只是规模没有那么大,尤其是病毒出现的第一年,牧民们没见过这种东西,资讯又比城市来的更慢,吃了很大的亏。   当时有人用驱狼的方式去杀丧尸,火把点燃丧尸,丧尸到处奔蹿,好在是个春天,牧草还没有干枯,否则很可能会引起大火。后来大家都吸取了教训,用铁耙,用铲子,反正各种工具,哪怕是在这样寒冷的冬天,大部分丧尸都“冬眠”了,但是仍会有埋在雪层下面的,路过的时候突然伸手探头,咬上一口,更加危险和不可预测。   孟凛确实是个异类。   但她没有摆烂,因为沈确一直在干活,所以丧尸也在短暂休息之后,又冲了上去,然后再次败退。   很努力,但没必要。昂格丽玛让她坐在旁边学习就好,省得还要占着工具。   好不容易清理了羊圈,昂格丽玛让孟凛和她一起从房厢里搬出来几个满满的化肥袋,里头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干羊粪,保存良好,质地松软。化肥袋先放旁边,她们一起把塑料布展开,由沈确爬上粪墙,把四个角固定,这样一来,羊圈就算封了顶。   这活并不复杂,难就难在细节,总要爬上爬下,看不见的力气活太多。   封顶之后,把干羊粪重新平整的铺开,一个暖和干燥的羊圈就造好了。   沈确干了大头,铺羊粪时昂格丽玛让她休息。孟凛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粪墙只有半人多高,盖上布以后,她们在里面只能弯腰,铺羊粪虽然没那么费力,但她不得不干一会就直起腰来缓一下……   “腰,我的老腰!”终于完工的丧尸撑着锹棍,杵在粪墙边发呆。   沈确走过来,帮她捋了捋帽子下散乱的发丝:“怎么样?还好吗?”   孟凛委屈巴巴:“不好,脏脏又臭臭!”   别人是我在东北玩儿泥巴,到她是我在草原涂粑粑,这合理吗?   沈确笑笑,又抹了抹她的脸,孟凛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紧接着发现她没脱手套,这副手套刚才她一直戴着干活来着!   “你干嘛!?”   “噢,我看你这里,”她指了指脸颊,“有点脏,所以……”   “?”丧尸震惊:“所以,你,给我抹匀了?”   沈确抿着笑,果断认错:“不小心的。”   “啊啊啊啊啊啊啊!”故意不小心的?!   丧尸挥着锹棍,满场追打:“魂淡——快吃我一棍!”   是的,沈确变坏了,准确来说,她本来就是坏的,只不过以前因为生存等等各种内外部压力,才显得一本正经,实际上这人根本就是蔫坏,坏透气儿了都!明明是故意在她脸色抹羊粪,还解释一大堆,没完没了的说羊粪的各种好处!   什么羊粪其实比牛粪耐烧,之前用来烧火的就有很多是羊粪,那些是先前就晒好的,也是羊圈里铲出来保存到冬天,所以看起来和牛粪很像,都是大大的一块。还有什么羊粪还可以施肥,可以搭房子,当然牛粪也很好,秋天的时候牧民还要专门到放牛的地方去捡,昂格丽玛家牛羊养得少,拉的粑粑还不够烧,还得问哈琳娜她们家借粑粑。   白天干活丧尸就沾了满头满脸的粪渣,洗脸的时候还从鼻孔里擓出来好多,脸上也是,本来就恶心!沈确还一个劲叨叨叨!假借科普之名,实则就是戳弄她!   到晚上丧尸给她抹红花油,某个浑身疼的重劳力还在歌颂羊粪!   “听说西藏的牧民还会制作牛粪饼,便于储存,有的还直接糊在墙上——嘶!”   丧尸面无表情,狠狠一搓,“你继续说叭,怎么糊的?”   沈确趴在床上,后腰已经搓红一片,闷笑着说:“新鲜的牛粪要捣开,如果太干的话就加点水……”   听了一天粑粑经,她早就脱敏了,孟凛不语,只是一味用力,就当在揉面团。   趁着昂格丽玛出门去装晚上取暖用的牛粪,沈确赶紧求饶:“阿凛,疼疼疼。”   孟凛“哼”声:“你还会疼啊?哪里疼?是不是中了粑粑病毒?”   “浑身都疼。”沈确侧过身子,捞过她的胳膊,晃啊晃:“好疼啊,阿凛,我腿也疼,手也疼,腰也疼——”   这时候,昂格丽玛突然推门进来,放下粪桶:“这么疼的嘛?我给你找找还有没有止疼药。”   沈确当即噤声,冰块脸涨得通红,难得撒娇一次,就这么被无情撞破。丧尸“噗嗤”一声笑出来,整个人埋在她身上,笑得一拱一拱,要不是怕把床弄塌,这会儿指定已经满床打滚了。   孟凛早就想戳穿沈确的假面,只可惜其他人都不信,甭管是上司同事还是研究所的人包括昂格丽玛和哈琳娜她们,什么成熟稳重靠谱,统统都是装出来的好嘛!   不会真的有人觉得一个正经人会和精神病人相爱吧!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维系她们之间爱情的,只可能是病情!   沈确就是暗戳戳的,一旦卸下了身上的担子,在没人看见只有她俩的地方,马上就会暴露出她的恶劣,丧尸只恨自己没带摄影机,空口无凭啊!   之后的几天,昂格丽玛尝试着让孟凛做些简单的活,比如放牛,看着马和骆驼,比如跟着她做一些手工,缝制布片和花样子,当然都以失败告终。于是这位身经百战的劳动主理人,终于放弃了对大小姐不切实际的期待,让她随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尽量少吃点。   孟凛也不是故意不好好干,实在是力有不逮。   就以放牛来说,昂格丽玛家的四头牛(都是成牛)各有各的脾气,还全都是犟种。放牛这个动作本身不难,牛不像羊要赶到很远的地方吃草,放出去后它们自己吃饱了就会回家,重点是放之前,还得先拉出来,吃完,还得再让它们让圈。   早上让牛出圈,只需要往水槽里放水即可,但是牛喝完水,有些就会耍心眼子,因为昂格丽玛家半喂干草半牧,赶上天气不好(或者单纯是牛懒得出门),它们喝完水转头又回到圈里,干等着人喂,这时候别说是硬拉,就是连骂带踹都不好使(牛也会看人下菜碟)。   还有的时候撒出去,到了时间牛不肯回家,也得连骂带踹,想要抓住也很难。   因为通常骆驼和马和牛都在一块地方放着吃草,骆驼更是王者,吃着吃着就不知道溜达到哪儿去了,跟着牛也四散开来,至于马——马反而还好,因为昂格丽玛自己家的马年纪挺大了,比较老实。另一匹马则是自己走丢跑来的,以前牧区常有牲畜走到别人家的事,都会帮着照料,每个人家的牲畜身上都打了专门的印记,丢不了。   但末世之后,这种走丢的牲畜只偶尔会有人来找,更多时候主人家很可能已经不在了。那天昂格丽玛冒着大雪出门,就是因为前一天她刚捡到了这匹马,又想着出门去碰碰运气,没想到这次居然捡回来两个人(一个半吧)。   总之独自放牧的几天里,孟凛每天都会遇到新困难,不是骂到嗓子哑就是推牛推到怀疑尸生(这些本地牛莫名其妙都不喜欢进牛圈,下雪天也硬要在外头淋雪,据说这种品种毛厚,更爱自由),就是漫山遍野的找放飞自我的骆驼(骆驼是宝贵的大畜,负责拉勒勒车,驮重物,就是昂格丽玛家的活体拖拉机,绝对不能丢,要是她没找回来,到晚上全家都得出动去找),压力简直不要太大。   跟昂格丽玛在家倒还算轻松,老太太喜欢念叨,也喜欢听她说外头的事,一开始不论孟凛还是沈确都很注意不透露太多关于研究所和她们身份的信息,后来发现还是多虑了,牧区远离城市,方圆十几公里可能都见不到一个活人,外头世界的变化太远,老太太完全是把她当收音机和故事汇听了。   在家闷久了会无聊,最后孟凛还是决定和沈确一起去放羊。   自从沈确能够独立放羊后,这项工作就由两家轮值,巴特尔也能从繁重孤独的劳动中偶尔歇一口气,此前她们已经一起找到了小黄车,搬回来一些物资,但是车还没修好,巴特尔和沈确轮番检查后觉得还是需要去到旗里才能找到合适的工具和配件。   牧羊这份工作并不难,只是比较煎熬,大半天都要游走在无人的旷野里,没的吃没的喝,除了雪地,羊群,就是自己,但好在沈确是个很善于独处的人,无人旷野反而是她的舒适区。但这也有前提,所有人都是群居动物,短暂的独处是放松,长久的独处就是孤独了。   现在,这份孤独被彻底、完全、酣畅淋漓的打破了。   ——是的,你的凛神来了,你将再也不会寂寞!   “沈确沈确,你看这个草,干巴巴好丑啊,还有刺,羊吃了不会死吧?”   “不会,领头的羊年纪大,认识毒草,会带羊群绕过去。”   “哇塞,哪个是领头羊?那个长角的?”   “不是,那一只,叫巴达玛日阿格。”   “?”孟凛盯着她:“你是不是又诓我呢?”   沈确认真:“没有,真叫这个名字,那一只叫额日敦巴日。”   “??”孟凛追山去,挠她的腰:“还说没骗我,你笑什么!”   沈确捂着脸,笑得肩颤,一边躲她:“真没骗你,你没问之前我觉得没什么,你一问我忽然觉得很好笑。”   那两只名字奇长的羊都是山羊,牧民们通常都会混着养,绵羊的性格木讷,用人话来说就是面,傻不拉几的,经常发呆,只会跟着附近的羊活动,而山羊活泼好动,有好奇心,通常都是走在前面,只要山羊动了,就会带动绵羊群(每天早上很不老实总喜欢越狱出来的就是那头叫额日什么的山羊)。   孟凛对于沈确能叫出每一只羊的名字半信半疑:“我不管,从今天开始它就叫小帅了,那个叫小美,这个是小黑,那个是小白,你,小确。”   沈确拄着放羊的棍子,站在雪地里挑了一下眉:“注意看,这个女人叫小确,她身边叽叽喳喳的丧尸叫小凛,是小确的老婆,今天小确和小凛的工作是放羊,出门前小凛想骑马,但是马非不让小凛骑——”   孟凛张扬舞爪“嗷嗷”的冲上去,一副要咬她屁股的架势:“思拓普思拓普,不准说了!我才没有要骑马,我就是看看!”   实际上她就是想骑,毕竟要走那么老远呢,之前沈确也试过骑马放羊,但是她说长时间骑在马上在冬天反而会很冷,如果走路脚一直在移动还好,再者马是不能天天骑的,特别是昂格丽玛家这匹年纪还大了,骑一次就得让它歇一天,还得多给喂玉米粒补身体。   玉米粒是牧区非常重要的饲料,需要通过采买获取,同样重要的物资还有盐糖、茶叶、土豆,炒米用的糜子等等人用物资,这些以前要到旗里去买,现在也是。末世以后,牧区的运输和种植并没有完全中断,本地的兵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距离牧区最近的一个旗,也就是镇子,其实就是一个难民基地,在基地里还能换到这些必需品。   有的时候还有汽油。换物资这件事,一直是由巴特尔负责(因为他有摩托车),春夏丧尸多的时候,则是骑马,或者骑骆驼,视要换的物资多少而定。过几天巴特尔会带着沈确一起去趟旗里,看看兵团的人是否能帮忙修好她们的车。   “还有多远啊?”   “快了。”沈确用棍子往远处一指:“翻过那个坡,今天要去找盐窝子。”   “什么盐、盐窝子?”   “嗯,就是含盐量高的盐碱地,羊要吃一些盐身体才会好。”   孟凛好笑地看着她:“你现在说话好像牧民啊!语气也像,架势也像。”   冬天风大,紫外线也强,沈确虽然全副武装,但还是难免被晒黑了,又因为裹着脸,只露出眼睛,所以黑得很有层次。孟凛很后悔零元购的时候没有多拿一点防晒霜还有润肤露,当然,唇膏也很重要,沈确嘴上都干得起皮了。   被她这么一说,沈确就背着手,老神在在的:“放羊嘛,讲究先远后近,先让羊吃牧场边缘的草,再慢慢往回吃,这样冬天的工作量,就会越来越少,羊离家越来越近。”   “小确,你好能装!”孟凛扑到她背上,揉她的脸:“我怎么样才能拍下来啊,让江洄她们看看你的真面目!”   沈确直接把她背起来,拔腿飞奔:“哪里装?今天不当长官了,我是牧民,你就是牧民的媳妇!这些就是咱家的羊——”   一人一尸在雪地里跑跑闹闹,羊群看看她们,又低头吃草。   累了就倒在雪地上,沈确撑着胳膊,把孟凛压在身下,呼吸冒出白烟,白烟落在孟凛脸上。   孟凛瞧着她,心口传出微妙的幻震:“我知道了,你的性癖原来是cosplay!”   “有道理。”沈确笑着低头,亲她耳垂:“等你恢复了,再验证试试。”   丧尸微微睁大眼:“什么意思啊?你不会是……”   沈确低声说:“昨天接到了老陆打来的卫星电话,于主任说,丧尸干扰剂和疫苗都很成功,各地都在加速收复建设,顺利的话,明年,明年就可以着手让你和你妈妈进行恢复实验。”   “还有,你妈妈的意识现在偶尔会恢复到正常,于主任说,你可以给她写信,江洄过阵子会到这附近送疫苗,让她帮忙转交回去。”   孟凛不可置信地捧住她的脸:“真哒?”   沈确亲了亲她的鼻尖:“比手把肉都真。”   孟凛一把搂住她的脖子,“啊啊啊啊啊!”一人一尸在雪地里打起了滚,咕噜咕噜停下,她又说:“不过你能不能先不要cos牧民了,好糙啊,也太像了吧!”跟着咯咯笑起来:“我们家哪有手把肉吃!穷的嘞!有奶茶喝就不错了!”   没错,昂格丽玛的口头禅就是:“奶茶就是最好的东西!”   只有在重体力劳动后,抠门的昂格丽玛才会在晚餐端出几块珍惜的手把肉,平时她们的口粮大多就只有奶茶炒米和奶干。因为牛羊到了冬季产奶量大大降低,夏天一天就能挤十几升,冬天就只有一两升,昂格丽玛舍不得挤奶,冬天产奶需要消耗的热量也很高,如果挤太多了,牛羊很可能会活活饿死。   总之,她们如今的奶茶,主要以驼奶为主,并不浓厚的茶水里,加入薄薄半勺的驼奶,然后再加黄油(昂格丽玛的存货),奶片和奶皮子(也是她存在房厢里的),还有炒米(她到底偷偷藏了多少口粮!),最后再加一点盐。   刚开始孟凛完全吃不惯,丧尸现在能吃东西,但是不排泄,这是昂格丽玛最惊奇的,当然孟凛自己也不知道原因,她猜测很可能她吃进去的东西都被胃里的蘑菇吸收了。   放完羊的丧尸,胃口大得能吃下一头牛,这时候抠门的昂格丽玛就会一边心疼,一边掏出存放炒米的奶粉盒子,给她多加一勺。   炒米是牧区里重要的主食,用一种叫做糜子的粮食制作而成,制作工艺还挺复杂,要蒸要炒要碾,最后的成品很像小米,金黄色,喷香,可以用小布兜带着,放牧的时候空口吃,有点像米花,但是炒米更香(也可能是因为放牧太饿太累了,所以觉得香)。   更常见的吃饭就是泡着奶茶,或者拌酸奶吃,咬在嘴里嘎吱嘎吱爆开,浓郁的粮食焦香混合着奶香,现在已经是孟凛最喜欢的食物之一了(当然最爱的还是肉啊肉啊肉!),等沈确到了旗里,孟凛准备让她多换一点炒米!   晚上一家人围坐在蒙古包里,烧着粪炉子,看着平板里的电视剧,听着屋外呼呼的风声。   这些天孟凛有一半时间都在家里,学着绣毛毡,这是要捎给众人的伴手礼(也是昂格丽玛让她少去放羊减少粮食消耗的办法)。虽然手法还很生疏,有点丑,但毕竟是一番心意,丧尸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很了不起了!   把做好的毛毡打包,孟凛咬着笔帽,思考着如何下笔。   她已经写好了给江洄于姐姐陆姨还有森北众人的信,只剩下给褚步庭的。   明天,沈确就要和巴特尔一起去旗里了,她们不知道江洄什么时候能到,到了以后会待多久,所以最保险的办法就是把这些东西一并带上。   沈确清点好要带的东西,坐到丧尸身边,偷看:“还没想好怎么写?”   孟凛怼她一下:“偷看别人写信,大大的坏了!”   沈确就笑:“哪有别人?别人在哪?”   孟凛踹她的屁股:“我跟你说,我可把你的真面目都写下来了,你就等着被陆姨她们嘲笑吧!”   “我可不怕。”沈确厚着脸皮:“反正有你跟我一起。”   “去去去!退退退!”丧尸把她赶到一边。   哎!不要脸,真是太不要脸了!沈确到底是跟谁学的?   赶走了人,腾出了位置,葫芦“喵”的一声,很不客气的钻进了孟凛盖着毯子的腿窝,舒舒服服的盘了起来,发出半挂浑厚的咕哝声。   孟凛一只手摸着猫猫头,在灯光下落笔:   亲爱的老妈,见字如面!   我现在在草原上的牧区,被一个很抠门的老太太收留,已经改造好了。学会了放羊,还有牛马骆驼,帮助孤苦无依的牧民老太太改建了羊圈和牛圈,重新休整了蒙古包,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每天都过得十分充实。   牧民们都很看重我,对我很好。   对了,我还结婚了,之前和你说过的,你也同意了。   我的老婆叫做沈确,你们以前见过面,她是一个顶好的人,我特别喜欢她,她也特别喜欢我,我们一起去过了许多地方,看过许多风景,吃了许多饭。我打算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就带她回去看你,还有妈妈。   你也要好好恢复,希望下一个冬天,我们可以一起去可可托海滑雪!   ——全书完——